一、河北省召开百厂百会协作行动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论文文献综述)
本刊编辑部[1](2021)在《动态》文中研究表明浙江:举办全国首个档案服务项目经理研修班日前,由浙江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举办的全国首个档案服务项目经理研修班在浙江举行。培训班采取网络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档案服务项目岗位任职条件设置课程,开设有档案形势与政策课程模块,档案服务业规范化服务模块,档案服务业行业监管模块,档案服务项目实施与管理模块,工程档案、文书档案整理实操模块,数字化扫描与国家示范数字档案室创建模块。
罗菲[2](2019)在《除旧布新:新中国新法接生普及的历史经验及基本问题研究》文中指出目的:与建国之初同样被列为卫生工作重点的烈性传染病防治等工作不同,新法接生直至1985年才基本得到普及,时间跨越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若干历史时期,其中原因也远非普遍接种疫苗那样简单。因此,研究新法接生从开始推行到基本普及的历史过程,勾勒新法接生推行的社会图景,探究影响新法接生尽早普及的各种因素,剖析影响新法接生率起伏变化的深层次原因,即是本课题的主要研究目的。方法:在掌握大量第一手史料的基础上,以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指导,运用历史文献学方法,对新中国推行新法接生直至基本普及的全过程加以系统考察,从而再现新法接生推行的基本历史面貌。与此同时,结合新中国成立后推行新法接生的36年间政治、文化与社会背景的变迁,采用医疗社会史与医疗经济学研究的分析工具,在综合考察各方面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提出政治运动、经济水平、人力资源和传统生育观念是影响新法接生尽早普及的重要因素,进而影响到新法接生率的起伏变化的命题。成果:通过分析推行新法接生的各个构成要素,诸如宣传动员、人力资源、推广方式、组织管理等,全面梳理新法接生推广的基本历史经验,客观再现新中国新法接生由推广到基本普及的历史。通过查阅、分析各个历史时期的大量史料,发现“大跃进”时期新法接生率存在虚高的成分,而“文化大革命”(以下简称“文革”)时期农村产妇受到的医疗照顾也并不像前此论者所估计的那样少。“文革”时期许多中、高级妇幼保健人员或参加巡回医疗队,或被下放到农村,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地区新法接生的推广,他们培训的“在地化”初级医疗人员也为“文革”后期新法接生迅速推广并普及储备了人力资源。在构建新法接生推行历史图景的过程中,通过深入挖掘史料,对旧产婆改造、妇幼保健员培训、助产教育等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结合社会制度变迁,对基层妇幼保健机构的演变轨迹进行了梳理,并剖析了其中隐含的内在逻辑。在乡村医疗卫生人员极其匮乏的情况下,传统中医业者以其技术水平、庞大数量和广泛分布,受到政府关注,并被组织到新法接生推行工作之中。文中还对民族地区新法接生推行特色作了分析,并结合政策环境,提出医疗资源配置在其中起到的决定性作用。在收集与分析各地不同历史时期新法接生率数据的基础上,生动再现新法接生率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波浪式走向,借助医疗社会学、人口学等多种分析方法,综合考察影响新法接生推行的政治、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推动力量与影响因素,提出导致这种起伏变化及新法接生推广历时36年才宣告基本普及的原因,主要在于政策环境多变、人力资源严重匮乏、经济条件落后、传统生育观念影响等几个方面。结论:本文力求在再现新法接生普及历史面貌的基础上,全面总结新中国新法接生从开始推行到基本普及的主要成就及基本历史经验,并由此揭示出新法接生普及耗时长久的主要原因及新法接生率起伏变化背后隐藏的内外制约因素。自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颁行以来,保护妇婴健康就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的一贯政策。在不同历史时期,结合中心工作,采取了团结改造己有人员,培训新生力量,大力宣传新法接生,并在城乡和厂矿广泛建立新法接生组织和机构的一系列措以施,运用点面结合、点带面、逐步推进的方法,在全国展开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和产妇产褥热的工作。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体妇幼保健人员的艰苦努力,新法接生于1959年在城市基本普及,此后,推行新法接生工作的重点转向农村。新法接生推行的过程,伴随着各种因素的交互影响,构成新中国新法接生推行的独特面貌。在新法接生宣传中,除了教育民众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外,重点在通过新旧对比,激发民众对新的人民政权的认同感。在接生员培训方面,既有接生技能内容的培训,也带有土地改革、合作化、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的鲜明时代特色,其中也能看到传统中医或隐或显的影响。在执业资格管理上,1949-1957年间较严格地实施专业化与证照制度;限于农村地区的各方面条件,1958年提出卫生人员都要做新法接生工作的要求,1963年正式提出只要采用了消毒接生与消毒断脐的方法,即使是家属或亲邻等实施的接生操作一样算作新法接生,事实上弱化了对接生员执业资格的管理,并使新法接生的技术要求降到了最低。1978年后,在边远和经济落后地区着重推广了1963年以后的做法,从而提高了这种低技术含量的新法接生推行的速度,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新法接生推行的质量及新法接生率的稳定性。“文革”时期虽然妇幼保健机构大量撤销,影响到新法接生推行,但由于前此“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心放到农村去”的指示,以及“文革”时期包括妇产科专家在内的大批中、高级医疗卫生人员的下放,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优质资源下沉的效果,部分地区农村母婴健康水平得到了提高。改革开放以后,由于采取了多样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新法接生推行办法,加之农村经济逐步好转,医疗装备与专业人员基本到位,妇幼保健网基本形成,新法接生很快在全国基本普及。
修兴高[3](2018)在《中国产业扶贫模式比较研究 ——以福建省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产业扶贫是扶贫开发工作从“输血”向“造血”转变的重要举措,战略地位显着,被列为精准脱贫“五个一批”工程的首要任务。各省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的指示,将70%的扶贫专项资金用于产业扶贫。在积极探索产业扶贫模式的同时,地方政府寄望于寻找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做法,而判断某地区经验做法是否可复制推广的依据是该经验做法背后的关键影响因素是否具备或可复制。但现有文献主要介绍特定地区产业扶贫模式与经验做法,少有文献对产业扶贫模式取得成效的关键影响因素进行深刻剖析,也就无法为其他地区判定该经验做法是否可复制推广提供准确的判断依据。在此现实背景与理论背景下,本文首先概述中央及各部委、31个省、自治区及直辖市扶贫政策与产业扶贫政策的发展历程以及扶贫成效;其次基于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政府职能理论等,分析产业扶贫模式运行成效的潜在影响因素;然后分别为基层组织带动模式、合作社带动模式和龙头企业带动模式选择具有典型性的样本进行案例研究,剖析三个案例样本的产业扶贫成效及其背后的关键影响因素;同时,针对以往学者所指出的产业扶贫存在的主要问题或障碍因素进行讨论、印证和补充,为后续政策优化提供现实依据;最后,根据产业扶贫模式运行成效的关键影响因素及尚存的制约因素,提出强化产业扶贫模式运行成效的政策建议。通过理论分析与案例研究,主要结论包括:第一,地方政府立下“军令状”后,2016年和2017年包含产业扶贫内容的政策文件也呈爆发式增加,强有力的执行力有效保障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的实现;第二,基于三个案例的研究发现,基层组织能力禀赋、地区资源禀赋、行业属性、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利益联结机制是产业扶贫模式取得成效的关键影响因素,而贫困户特征并非重要的因素;第三,案例研究发现当前产业扶贫仍存在三个问题:产业扶贫项目在分配阶段确实存在“精英捕获”现象、内生动力不足的贫困户容易被产业扶贫主体忽视、产业扶贫主体的补贴政策门槛偏高且容易忽略小微产业扶贫主体的扶贫贡献,而对国内学者较常谈及的“弱者吸纳”现象、“规模化劣势”、“一次性怪圈”的普遍性持保留态度;第四,强化产业扶贫模式运行成效的政策建议包括:强化对产业主体的扶贫思路引导、优化产业扶贫的配套政策体系、扶持产业扶贫主体提升市场开拓能力、扶持乡村能人返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扶持贫困地区实施差异化的开发战略、强化内生动力不足贫困户的帮扶力度以及培育新型集体经济以增强扶贫开发能力。
周炜[4](2018)在《首都国货陈列馆研究(1928-1937)》文中研究表明国货陈列馆是近代国货运动蓬勃发展的产物,陈列馆的兴盛也推动了国货运动的发展,国货陈列馆的兴衰与国货运动的发展相辅相成。首都国货陈列馆成立和发展与饱受列强经济侵略的国际形势以及首都的地缘、政治、经济、文化优势不无关系。帝国主义列强的在政治和军事上的侵略使中国沦为了半殖民地,伴随而来的经济侵略也与日俱增。随着近代中国的民族主义意识逐渐觉醒,爱国的仁人志士意识到中国难以在军事和政治外交上与帝国主义列强抗衡,唯有抵御其经济侵略才能争取国家主权,挽救民族危亡,“商战”思想成为社会共识,发展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迫在眉睫。商品被打上了国家的标签,而消费国货也被视为爱国的表现,提倡国货,号召民众消费国货成为了发展民族工商业的主要途径。国民政府定南京为首都后,策进工商,发展实业,积极提倡国货运动。虽然面临经济侵略、全球经济危机、自然灾害和军阀混战等困境,但在国民政府努力应对下,民族资本主义经济进入了较为稳定发展的黄金时期,国货运动也如火如荼。举办国货年和国货展览会成为了政府提倡国货的主要手段,虽然能引起短暂的轰动效应,时人皆呼号提倡国货和服用国货,但终究昙花一现,为延长提倡国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筹设商品陈列所的便提上议程,商品陈列所源于资本主义世界强国扩张海外贸易而设,只不过近代中国仿效国外设置的商品陈列所多陈列国货,极具陈列国货商品的意味。随着洋货的汹涌而至,民族工商业难以为继,为号召全国一致提倡国货,统一步伐,政府通令大部分商品陈列所直接改组为国货陈列馆。实业部率先筹办北平国货陈列馆和首都国货陈列馆以作为全国各省市国货陈列馆效仿的榜样,两所国货陈列馆直属于实业部。首都国货陈列馆凭借独特的地缘优势,成为了近代中国规模最大的官办国货机构。首都国货陈列馆的发展可以分为兴盛和衰亡两个主要阶段。1929年9月至1936年3月是首都国货陈列馆的兴盛时期,也是该馆最重要的阶段。在此期间陈列馆直属于实业部,经费充足,陈列馆尝试设立了各种便于开展提倡国货活动的部门,积极征集国货出品以准备日常陈列,举办了十几次规模宏大的国货展览会,很好地宣传国货,使国人进一步认识和了解国货,号召国人服用国货,为改良国货和发展实业作出巨大贡献;积极开设国货商场,销售有质量保证的国货,为民众提供值得信赖的购物平台,也为国货厂商开拓销路,为实业家与消费者提供媒介,将提倡国货落到实处;陈列馆还代为国内外国货团体或国货机构征集国货展品,也代表国家参与国际赛会,政府层面的经济外交在一定程度提升了近代中国的国际形象,拓展了国货的海外贸易;认真履行函复咨询、参与部分国货调查、办理国货证明、发行报刊、编制货品目录等职责;通过组织国货运动基本区、首都提倡国货运动周、国货旅行团等活动以提倡国货,通过举办周年纪念会、菊花大会、赠品周等引起国人提倡国货的兴趣,甚至兴修马路以更好地开拓馆务。1936年3月至1937年12月是首都国货陈列馆的衰亡阶段,由于战事频繁以及财政问题,政府无暇他顾,加之列强的胁迫,政府不再将提倡国货作为工作重点,原本由实业部直辖的北平国货陈列馆和首都国货陈列馆分别交由南京和北平两市政府接管。南京市社会局于1936年3月接收了首都国货陈列馆,改名为南京市国货陈列馆,陈列馆不再享有实业部的津贴补助,经费骤减和频繁的人事变动直接影响到陈列馆提倡国货活动的开展,陈列馆的职员和致力于国货运动的仁人志士仍然坚守岗位,为更好地经营国货陈列馆呕心沥血,努力征集展品、整理展品、准备日常陈列、举办国货展览会、整顿国货商场、积极参加提倡国货宣传周。全面抗战爆发后,战事频繁,国货运动受挫,国货陈列馆也受到沉重打击,勉强支撑,直到南京被占领后,陈列馆惨遭日军洗劫,其建筑和展品也被震毁,首都国货陈列馆从此湮没无存,但遗址仍在。首都国货陈列馆的兴衰历程直接展现了其为促进近代中国民族工商业发展所做出的巨大贡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近代中国国货运动的发展脉络,也从侧面展现了国人民族意识的觉醒,南京国民政府在国货运动中的尴尬处境和官商之间的微妙关系。通过研究首都国货陈列馆举办的历届展览会可以了解近代中国国货展览会的举办模式和过程;其附设国货商场的研究也可以加深对国货营销的认知;通过分析首都国货陈列馆陈列品和展览会展品信息,可以窥察民国重视教育发展、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民众以衣物和饮食消费为主、没有条件提高审美品味的概况;对比首都国货陈列馆和同属于实业部直辖的北平国货陈列馆以及民办国货机构——上海总商会商品陈列所,可以显现首都所在地的国货机构在提倡国货运动中深远的影响力和容易受政府利益所左右的弊端。
陈永华(Chan Wing Wah)[5](2017)在《中、印(尼)关系中的印尼中华商会》文中认为中国人移民外地的历史悠久而且漂洋过海无处不到,所谓“有海水的地方就有华人”。华人移民异地先侨居,後发展为落地生根,与当地非华族主体共存共荣,渐次融入主流社会。他们把中国文化习惯、物质文明带到异地,经历多年累积构建而成当地多元化民族和多元文化的一分子。同时华侨散布各国,进一步把中国文化发展为世界性的中华文化。对海外华侨华人的历史研究可追朔100年前之清末民初。但由於华侨华人事务、活动繁多,分布的地域国家也非常广泛。於是有着众多可供历史研究的选材下,多数学者的着作是华侨在某国家、某地区生活状况的国别史,或是专科领域的教育、媒体、经济、宗教和社团等,或是专题专案的关於成功企业家、革命家(对中国近代政治而言)、某类物质文明或个别乡族文化。对於海外中华商会或某国家中华商会的专门研究是稀少。发掘海外中华商会的重要性,是近年的事。中国在开放改革後,市场经济重新成为中国经济的另一半。商业活动、商人和商会又在国内蓬勃起来,连带推动对近现代中国商业活动和商人组织的经济、社会功能的研究。对中国的商业、商人、商人组织的活动和历史展开研究,除了在中国近现代史有学术价值外,实际重要意义是帮助中国寻找一条合适自已的经济发展之路。在20世纪末的90年代,着名历史学家章开沅领导团队对中国商会历史作出大规模系统性的研究,继而引发连串国内外学者对中国商会研究热潮。进入21世纪,全球急速一体化使中国对世界经济开放的政策加大力度。政府修改了 20世纪90年代的“引进来、走出去”的被动战略转变为21世纪的主动方式“走出去、引进来”。在上世纪末,中国“崛起”的现象已引起西方国家的关注,在未来10年中国对全球的经济影响力再度攀昇是可以预期的。另一个影响中国和印尼的关系而又与印尼中华商会相关的是世界华人经济的崛起。中、印两国政府都非常重视与世界华商网络接轨。同时段中国商会学者也发现中国的商会组织随华侨移民海外,并且已经自然发展成为遍布世界各地的海外中华商会网路。他们在中国商会的档案中也发现中国的商会与各地海外中华商会曾经有着长期紧密的关系和通讯。因而在中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内着名华侨历史研究大学的支持下对海外中华商会(南洋区)的专门研究。南洋区是中国人最早移民也是最多华侨的地域,其中以印尼为最突出。估计印尼华人人口在1000万以上,是中国以外最大华人族群的居住国,当地华商更是印尼经济的主力。可是至今对印尼中华商会的研究是稀少。在众多印尼国别史上,学者往往侧重於教育、经济、宗教等明显社会议题的论述。即使在社团的研究论着中,有关印尼中华商会的内容也是稍有涉及,通常是放在业缘社团中的一栏目,给予小篇讨论。从而忽视了中华商会对中国、印尼关系和印尼华人近今100多年历史的重要贡献。论文是采用“总体式”专题研究的方法。印尼中华商会定义为:由印尼华侨华人在印尼成立的商会,组织成员为华商,商会主要服务对象为华侨华人,并承传着中华文化。总体史强调宏观的、综合的、长时段的研究。把握和审视是宏觐的,切入是微观的,描述是全方位的,观察包括了“时段性”和“统合长时段”性两种。在研究分析时也可用历史学、国际关系学的理论和方法。具体的说,论文是对印尼中华商会和活跃其中的商人进行研究。透过对印尼中华商会的研究看中国政府、印尼政府和印尼华侨社会三者之间复杂的联系,看印尼中华商会与上述三个政社群体之间的关系,看印尼中华商会在中国近现代史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所起的作用。论文选择了“中、印关系”作为宏观环境的切入角度,以在过去115年内中、印关系和中华商会的重要事件作为分时段的指标。经过四章的“时段”性分析,清楚显示了印尼中华商会在不同的时段,都对中国近现代史里的中、印关系有重要的作用。在这些时段,她的角色扮演和功能作用虽然不尽相同,但对中、印关系中的三大政社群体,中国政府,印尼政府和印尼华人都有着强大的影响力。最後,综合各时段的研究结果显示出一个动态式的观察来,它成为评论印尼中华商会对中、印关系的总体作用的基础。在中国、印尼近今115年的历史里,两国的内、外政局急剧变化带动着中、印关系的起伏。生存在中、印两国之间的印尼华侨华人固然是两地关系的重要元素之一。在20世纪前,印尼华侨可以说是中、印关系的始祖。到了清末之後,中国和印尼两地政府才成为中、印关系的主导者。由清末至1958年,当时代表着华侨的总机构-印尼中华总商会承担着重大的时代任命,带领着印尼华族在异国生存,维繋着与中国、印尼两国政府和华侨民间的关系。新中国成立後进行社会主义建国,政府没有使用印尼中华商会在中、印关系里发挥功能。不幸地,在1965年印尼军事强人苏哈托施行邀进的同化华人政策,取缔了所有华人社团包括中华商会在内。从此时计算,印尼中华商会消失了 36年,到苏哈托被推翻下台三年後的2001年才得以复办。在进入21世纪初的15年,印尼中华商会再度在中、印尼关系中发挥她专长的经济功能,成就不少中、印经济贸易合作的成绩,使印尼渡过国家经济重大危机及帮助中、印两国修补过去的历史伤痕,为两国建立全面的战略性夥伴关系出了一分力。总的来说,印尼中华商会在历史的激流里,仍能保持她在中、印关系中的重要位置是靠着他们儒商智慧和坚毅的精神。她使用“三赢”的方程式使三个主角,中国政府、印尼政府和印尼华侨社群,同得益处,其中以经济益处为最基本;并适时地调和这三方面的关系,减少矛盾冲突,加强政治互信,为华侨和中华商会寻求最大的生存空间。在21世纪未来的中、印关系,相信印尼中华商会也会采用这个曾经被长期使用并证实为有效的“三赢”方程式去做出贡献。而且在2015年中、印两国刚宣布了两国的长期经济大战略後,“一带一路”遇上“海洋经济”,明显展示了双方在国家经济发展方面有非常强的互补性。以中、印关系现时的良好走势看,印尼中华商会在调谐印尼华人与中、印政府的关系是较为容易。但印尼中华商会的三赢方案并不是必胜的。从四个歴史时段的观察,得出的结论是中华商会的作用和“三赢方案”成效与当时“印尼华人国家认同”的争议情度有密切的关系。印尼中华商会的功能作用基本上是经济性质。但在不同时段的中、印内外政治环境形成不同的中、印关系状态时,三个主角,中国政府、印尼政府和印尼华侨社群会赋予它额外的政治、外交、社会文教等其他重要任务,调教着它在不同时段的角色。印尼中华商会未来的挑战仍然是在“印尼华人的国家认同”争议。2015年7月一批“反华人”的人士组成了“原住民党”,并故意在8月17日印尼国庆日宣布,制造声势。现今世代,世界各国普遍认同国家有责任对国民作出一生的教育、照顾和保护,换取的是国民必须向国家效忠。是一种法理上的承诺。入了外国籍的华人对国家效忠必定是他们的国籍国,是法理上必须要做。如果他们的行为有损国籍国的利益时,必被定为叛国罪行。但在法理以外的感情归属,则各地民族和各人也有不同。人类的情感归属效忠对象可能是出.生国、或是居住国、或是祖籍国,甚至是宗教信仰。但不竟华人问题是两国政府和人民的敏感问题。中、印关系的三大主角,中、印两国政府和代表印尼华人的重要社圑,必须要合作,共同面对,主动地去解决这个历史遗留下来的难题。笔者以印尼中华商会为历史研究个案,在论文开始写作之前,并未感到使用“总体史”研究范式的特点和好处。但使用後,意识到它是研究专题个案的很好方法。采用了“总体史式”的方法,能把印尼中华商会的特性和历史角色看得明白,也能总结出印尼中华商会“成功”、“失败”的因素和导致她在近今115年的中、印关系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原因。继而本着“监古知今”学习历史的态度,推论印尼中华总商会在21世纪中、印关系中可能扮演的角色。相信此论文不单是一篇对印尼中华商会多面的专题研究,也可以作为研究中、印经济史、社会史和外交史的一篇辅助参考。
陈启文[6](2017)在《袁隆平的世界》文中提出第一章人就像一粒种子追溯一个生命的诞生追溯一个生命的诞生,如同探悉一粒种子。一切早已不再是悬念,只是我接下来叙述的前提。这是一个命定为种子而生的人,一个命定要用一粒种子改变世界的人。通过一粒种子,可以追溯物种的起源。"万物的原则,起始于根基",这是古希腊数学家、
黄子天[7](2016)在《国医大师邓铁涛学术经验传承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的: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的传承研究一直受当代中医学界重视。2009年,在表彰首届国医大师之后,对国医大师的传承研究再次成为中医药界的研究热点。名老中医是中医学的一种特殊现象,一位名老中医往往能够培养出一批新的名医,并在周围地域相对集中,从而形成“名医圈”现象。当代以名老中医为核心的学术团队成为新型学术流派的雏形逐渐形成。对国医大师学术传承脉络及学术演变进行整理研究亟需开展。目前对国医大师邓铁涛及其学术团队的研究角度多样,但邓铁涛学术传承谱系及其学术经验演变的研究则显不足。本研究对邓铁涛及其学术团队的学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客观呈现其学术传承领域;选择其主要的学术领域作为研究对象,探讨其传承情况及学术演变;选择最具特色的领域对其具体内涵做深入阐述;梳理邓铁涛学术经验传承谱系;探讨其学术传承特点。通过这些研究,存史纪实,彰显邓铁涛及其学术团队的学术成就,为未来传承、发扬邓铁涛教授学术经验提供借鉴与启示。方法:1、文献调研法:包括文献的查找,资料的收集、鉴别、整理、汇编等,形成整个研究工作的基础研究素材。2、理论评述法:综合运用归类分析、归纳演绎、传统阐释、相关对比等方法,以《中医杂志》、《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中华医史杂志》、《中医文献杂志》关于理论凝练研究方法为行业标杆,按照其行文规范的要求,对邓铁涛教授及其传承人的学术经验进行凝练对比。3、人物访谈法:通过采访相关学者,获得鲜活的历史资料,弥补单纯文献资料的不足。4、数据统计法:采用频数统计、数据挖掘等方法,分析相关方药以发现方药的内在联系。结果:研究分四部分:一为邓铁涛及其学术团队学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二为邓铁涛学术经验传承研究,三为邓铁涛诊治重症肌无力学术经验传承研究,四为邓铁涛学术经验传承谱系及传承特点。1、拟定资料纳入、排除标准,共收集到邓铁涛论文248篇,书着42部,第一作者署名非“邓铁涛”、但经广州中医药大学邓铁涛研究所或邓铁涛本人认定是邓铁涛亲撰的书着1部,与邓铁涛相关的其他资料18部;整理邓铁涛学术团队名单共60人及其师从邓铁涛的时间与方式,拟定资料纳入、排除标准,收集其学术资料,较为客观地展现其各自学术领域。根据资料认为,邓铁涛学术团队在五脏相关学说、脾胃学说、中国医学史、岭南医学、中医诊断学、神经肌肉病诊治、心血管病诊治7个领域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学术团队并延续至今,故以之为研究对象,探讨邓铁涛在这7个领域学术经验的传承情况及学术演变。2、探讨邓铁涛学术团队在五脏相关学说、脾胃学说、中国医学史、岭南医学、中医诊断学、神经肌肉病诊治、心血管病诊治7个领域的学术传承与演变,关注的重点是学术研究的传承演变而非学术人物的师承关系。对于五脏相关学说,邓铁涛提出了若干原创性的学术观点及研究设想,构建了五脏相关学说的基本理论框架。邓铁涛的学生们在这个框架下进行了多维度的研究,充实了实质性的学术内容,并一定程度上论证了其真实性及学术性。五脏相关学说是一种对中医五行学说的修订,是为了解决当代临床实际问题所提出的一种方案,也是对中医五行学说的现代语言表达。对于脾胃学说,邓铁涛在梳理历代关于脾胃学说的基础上,侧重从临床实践的角度阐述对脾胃学说的理解。这些实践充实了脾胃学说在现代临床各科的适应范围。运用脾胃学说指导消化内科的临床诊疗与科研,是邓铁涛关于脾胃学说学术思想目前的主要传承载体与存在形式。劳绍贤是邓铁涛学术团队中一个独立的分支,是目前邓铁涛学术团队中从事脾胃学说研究的主要代表。对于中国医学史,邓铁涛强调唯物史观与临床实践的导向性,对中医近代史的研究最为重视。临床史观的提出是邓铁涛与其学生在中国医学史研究领域提出的独具特色的治史观念,是其在中国医学史研究领域最具代表性的学术特点。邓铁涛的学生对中医近代史、海外中医药史、中医药博物馆建设等方面的研究不断深入,成果众多。对于岭南医学,目前岭南医学作为全国地域性医学流派研究中的重要一派而颇受重视,得益于邓铁涛及其学生长期的研究作为其基础。邓铁涛的学生始终坚持以传统医史文献方法研究岭南医学,成为目前从医史文献角度研究岭南医学的主要学术团队,其研究成果是运用临床调研、实验研究探讨岭南医学的理论基础。对于中医诊断学,邓铁涛主编的《中医诊断学》奠定了现代中医诊断学的学科范式,邓铁涛的学生在中医诊断学的研究中,一方面对中医诊断学若干受忽视的专题进行了系统研究,另一方面,对邓铁涛多部中医诊断学专着进行修订再版。对于神经肌肉病诊治,从学术理论看,形成了五脏相关学说指导神经肌肉病诊治的鲜明学术特点。从临床实践看,邓铁涛及其学生对重症肌无力、重症肌无力危象的救治的临床影响力辐射全国。在中医诊治神经肌肉病这一领域,邓铁涛及其学生具备形成一个中医学术流派的条件。对于心血管病诊治,从学术理论看,形成了五脏相关学说指导心血管病诊治及重视气虚痰瘀两方面鲜明学术特点。从临床实践看,邓铁涛及其学生在应对不断变化的临床疾病谱的同时,不断加深及拓展五脏相关学说与气虚痰瘀的临床普适性,体现了名老中医学术观点与时俱进的演变历程。在中医诊治心血管内科这一领域,邓铁涛及其学生具备形成一个中医学术流派的条件。基于上述研究认为,邓铁涛学术团队在师徒共同的临床及科研实践中实现了学术的延续与进步。3、整理邓铁涛及其学生诊治重症肌无力经验,展示其学术团队临床现状。邓铁涛对重症肌无力病机的认识为脾胃虚损、五脏相关,当以补脾益气为治疗大法,制强肌健力饮以统治。邓铁涛的学生延续邓铁涛学术风格,在各自长期的临床实践中又形成各自特点。这些积累体现了邓铁涛诊治重症肌无力学术经验在传承之中有新的发展。其团队具备辐射全省乃至全国的临床影响力并在不断增强。收集整理全国名老中医治疗重症肌无力验案,形成44名全国名老中医133则治疗重症肌无力医案汇编,通过对其方药进行频数统计、聚类分析,认为虽然各种理论表述不同,但本质上来看,重症肌无力中医病机属脾肾亏虚、治法以补中益气、用药重用黄芪,这些观点是名老中医对重症肌无力的主流认识。实地调研国内中医界诊治重症肌无力的主要团队并收集其资料,包括上海李庚和、北京黄坤强、浙江裘昌林、河北乞国艳,简介其学术经验与临床现状,认为这些团队在整合医疗资源、中西医结合诊治重症肌无力经验的中医理论总结提升及人才梯队的组建等方面各具优势与特点。通过对比,认为邓铁涛治疗重症肌无力的特色有三:一,运用五脏相关学说指导重症肌无力诊治;二,运用岭南草药进行治疗;三,对重症肌无力危象的中西医结合抢救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目前国内中医界诊治重症肌无力的团队的经验与现状也值得邓铁涛及其学术团队借鉴。4、梳理以邓铁涛为核心的中医学学术谱系。共梳理三代,三代依次为邓铁涛授业老师、邓铁涛、邓铁涛的学生,其中第三代又分为合作传承人、代表性传承人、主要传承人三类。学术谱系的建构,对于学派形成、学术研究的延续、学术人才的培养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总结邓铁涛学术团队的传承特点有五:坚信中医,热爱中医;理论临床,兼修并重;执着学术,搭建平台;包容学生,爱护学生;教学相长,后继有人。结论:邓铁涛学术团队在师徒共同的临床及科研实践中实现了学术的延续与进步。邓铁涛在各项研究中往往起着引领作用,开辟多个研究领域,指明研究方向并构建研究的基本框架,而具体的研究内容则多由邓铁涛的学生完成。就研究的深度与广度而言,邓铁涛的学生较邓铁涛均有突破,并使多个研究方向成为当今学界的热点研究问题,也产生良好的临床效应。目前邓铁涛学术团队仍需进一步做好学术的传承,使五脏相关学说、脾胃学说、中国医学史、岭南医学、中医诊断学、神经肌肉病诊治、心血管病诊治等研究领域后继有人,并能在各研究领域继续有所提高。除了在各研究领域继续有所提高之外,应对邓铁涛最独树一帜的学术领域——五脏相关学说及神经肌肉病诊治——进行重点研究。
杨贵桥[8](2015)在《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认为我国是农业人口大国,当前最大的法律问题依然农民权利问题。因为,农民作为我国最大的劳动者群体,多年来一直处于经济剩余分配序列中的最末端,这是资本主导下经济剩余以市场机制进行积累与分配的必然结果。因此,当前的“三农”困局,其核心是经济剩余的积累与分配问题。作为农业合作化的重要组织形式,农民资金互助社是对金融资源市场配置机制的矫正。不过,农民资金互助社绝不是商业金融市场机制排斥“三农”的直接衍生物,而是农业合作化条件下以农民为主导的一种新的金融资源配置方式,是农业商品生产基础上产生的一种新的信用形式——互助信用,从而是农业剩余积累的一种新机制。自2008年爆发世界性金融危机以来,我国主要靠商业金融支持发展起来的工商业体系逐渐进入生产相对过剩阶段,几十年高增长的工业资本积累模式逐渐凸显困境,农村经济关系随之面临一场深刻变革,与此相应的金融法律制度也将由此出现重大调整。本文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从资本、身份、契约、金融异化等维度对农民资金互助社得以产生、演变的基本脉络和法律困境进行分析与研判,并结合调研,对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构想。本文认为,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源于互助资金资本化,因为互助资金资本化产生了社员之间基于剩余索取权的利益冲突,民间法调整失灵,因而需要引入国家立法予以规制。而从法理上讲,互助是身份之上的契约,身份与契约的对立统一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内在机制,也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以资金互助权为核心的原因所在。而资金互助权的具体状况及其实现程度,又最终取决于农业经营方式。当前,立法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解决农民组织化成本较高的难题,因为高组织化成本是农民资金互助社内部治理机制难以运行、资金互助严重异化的关键因素。由此,农民资金互助社存在两个基本趋势,即合作金融趋势抑或异化了的商业金融趋势。目前,多数农民资助互助社实际上是以“资金互助”为名的商业性吸存放贷公司。这导致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存在诸多困境,而此种困境与农业的家庭分散经营方式密切相关。因而,在法律制度设计上,应该在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权基础上优先发展村级农民资金互助社,利用村庄既有治理机制,降低农民组织化成本,构建我国多元化的农民资金互助社基层主体制度。同时,从市场准入、法人产权、内部治理、风险防范以及政府监管等方面完善相应立法。除此,农民资金互助社必然成为资本主导下的一场实质上排斥农民的商业金融运动,甚至演变为非法集资工具或高利贷组织,从而存在被取缔的可能。除导论外,全文共分五章。第一章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本章主要阐释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内涵、性质及其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生成基础等问题。在法律性质上,农民资金互助社应定性为互益性法人。相应地,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是以资金互助权为核心的,因而其构成可以从资金互助权的基本内容、实现机制等角度进行解构。在经济根源上,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与农业自身特点、家庭经营方式以及商业金融对“三农”的排斥相关,更与农业合作化紧密相联。同时,从身份与契约的关系以及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治理阐释了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产生的法理基础,认为“身份之上的契约”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内在机制,也是其以资金互助权为核心的根本原因。第二章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域外考察。从比较分析的角度,介绍了域外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的演变,揭示了域外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一般规律、新趋向以及对我国的启示。第三章是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本章从纵向角度梳理了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发展的历史脉络,揭示了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演变的基本规律,重点考察了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经验与教训,介绍了农民资金互助社以及法律制度演进的十年历程,特别推介了“赫堂经验”。第四章是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现实困境。本章结合调研,从实证的角度,考察了当前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现状及面临的法律困境,分别从法律性质、内部治理、信用机制、风险防范以及政府监管等方面予以分析,认为金融本位主义、商业金融本位主义、监管本位主义以及市场放任主义是导致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第五章是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完善。本章以上述四章为基础,对第四章涉及到的法律制度困境进行了回应,从建立农民资金互助社主体制度、重构法人产权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构建互助融资法律制度、健全风险防范法律制度以及完善监管法律制度等方面对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提出了建设性的完善框架。其中,特别论述了三点主张:一是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权为基础,重点发展村级农民资金互助社,并鼓励村集体参股设立村级农民资金互助社;二是构建国家农业合作银行制度,为国家信用支持农民资金互助社发展提供制度平台;三是允许设人力资源股,借鉴乡村治理以及公司治理制度中的激励机制,促进农民资金互助社的良性发展。最后对全文主要观点、可能的创新点及研究不足进行了简短总结,并对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王鹏[9](2014)在《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研究 ——以全国性小说评奖为核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文学评奖是文学价值生产的重要手段,是文学评价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学评奖制度的建构总是与国家在一定时期的文化政策、文学场域内各种力量的相互作用以及由此展开的大规模文学评奖实践活动密不可分。自“1978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评选”首次以制度化的形式标志着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正式确立以来,以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为核心的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已经成为了 20世纪中国文学制度体系中不容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文学评奖的动态化发展和评奖制度建构自身的缺陷,对于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研究始终没能摆脱视角狭窄、对象单一、系统研究相对匮乏的格局和主观性、盲目性、随意性的研究倾向。本论文以埃斯卡皮的“文学社会学”、福柯的“知识考古学”、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为主要依据,以“重回历史现场”的姿态,在深入挖掘评奖史料、展开理论思辨的基础上,将研究视野伸向整个20世纪的文学评奖活动之中,既填补了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历史源起”研究的诸多学术空白,又在质疑学界已有共识的基础上对理论偏误进行了“纠偏”;既对全国性小说评奖为核心的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确立、演进、修正进行了全景式的考察,又对这种变化背后凸显的、文学场域内各种力量之间的相互博弈、此消彼长进行了富有建构性的研究,同时,对因此而形成的中国当代文学评奖的主导原则、审美偏向、制度性缺陷等从学理上给予了必要的辨析。本论文共分四章:第一章,“前制度设计”:中国当代文学评奖的历史源起。本章主要从中国现代文学评奖的三种机制、中国当代文学第一次评奖的制度构想、“十七年”时期中国当代文学评奖的重要收获等三个方面入手,力图找寻中国现代、“十七年”时期文学评奖与新时期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确立之间的关联性。(1)中国现代文学评奖的三种机制。本节在打破国统区、解放区、沦陷区“地域区隔”的基础上,对中国现代文学评奖中民间奖励机制、文艺组织奖励机制、个人资助机制的丰富实践进行系统、翔实论述的同时,就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未能真正形成评奖制度、国家共识的个中缘由进行了理论阐明。(2)中国当代文学第一次评奖的制度构想。本节通过对《文艺报》试刊号第1-13期的搜集、整理、研读,从“无果而终”的构想和“广开言路”的求索两个方面入手,就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中鲜为人知的学术“盲点”——与第一次文代会同时进行的“文艺作品评选活动”展开论述,扭转了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研究中认识偏误的同时,填补了新中国文艺体制研究的一个空白。(3)“十七年”时期中国当代文学评奖的重要收获。本节主要通过“墙外花开”、“墙内凋敝”两种截然对立的景象,既肯定了中国当代文学所具有的“世界性影响”,又从一个侧面说明文学评奖作为“十七年”时期文学批评的一种陪衬,始终未能建构起制度化的文学价值评判方式。第二章,现代化诉求: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确立。本章主要从新时期文学体制的重构、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创立两个方面,在丰富翔实的史料钩吊中,深入探寻了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确立与新时期国家全新的现代性文化想象和文化意志之间;与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生动活泼的文艺局面,缓和文艺界内部分歧之间;与新时期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体制的合法性论证之间的密切联系。(1)新时期文学体制的重构。本节以新时期文学体制重构为突破口,进一步挖掘了文学组织恢复、文学刊物复刊、文艺政策调整对于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确立所起的重要作用。(2)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创立。本节以“1978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评选”的开创性意义和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茅盾文学奖的相继创立为核心,从创设缘由、制度设想、实践操作、意义价值等角度入手,对以全国性小说评奖为核心、通向文学现代性并兼具中国特色的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确立进行了细致入微的透析。其中,对“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创立”的系统性研究、对“1978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评选”从《设想》到《启事》以及评选中“三次篇目调整全过程”背后复杂机制成因的探求是本章力求有所突破的“难题”。第三章,介入式探索: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演进。本章从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革新与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遭遇“拐点”两个方面入手,运用数据统计学方法,对20世纪80年代以全国性小说评奖为核心的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演进轨迹进行了系统的阐明。(1)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革新。本节主要通过奖项设置、评委组成、评选机制等三个方面的制度性变化,对中国作家协会以介入性探索的方式改革文学评奖制度所作的努力给予了充分的肯定。(2)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拐点”。本节主要通过对“非文学因素”的介入导致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文学评奖制度遭遇“拐点”的分析,从正反两方面既对评奖制度屡遭僭越进行学理批评,又对评奖审美范式发生的可喜变化持以肯定。尤其是对第九届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1987-1988)、第五届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1987-1988)合法性地位的认识、辨析上所作的努力,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扭转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研究认识偏误的作用。第四章,话语权博弈: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修正。本章从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困局、格局、变局三个维度着手,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为核心的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修正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1)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困局。本节主要从公共生态与自身存在两个方面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困局的出现进行了学理思辨。(2)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格局。本节以20世纪90年代的“评奖热”为出发点,对官方政府奖、文学传媒奖、民间机构奖等多元文学评价主体共同构筑的文学价值评判新体系作出宏观与个案研究相结合的判断。对以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为核心的全国性文学评奖中凸显出的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与文学自主性、文学精英话语与读者大众趣味、市场资本话语与文学独立性等评价元素之间的相互博弈进行了富有理论思辨的界说。(3)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变局。本节在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历届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评选条例》的细致比较中,对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修正过程中奖项设置与干预机制、评奖标准与调节机制、评奖运作与创新机制、评奖纪律与回避机制的利弊作出了一分为二的判断。
穆中杰[10](2008)在《上海市法学会历史变迁研究 ——以1978年以后的发展为对象》文中认为本文是有关上海市法学会历史变迁的研究,共分七个部分展开论述:绪论。20世纪50年代中期,上海市法学会开始酝酿成立。经过积极努力和多方活动,上海市法学会于1956年12月30日举行了成立大会。起初,上海市法学会积极开展学术活动,发展对外交流,对上海法学乃至全国法学发展都起到积极作用。1957年6月之后,上海市法学会的正常发展不断受到严重干扰。1962年1月,上海市法学会举行第二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1966年6月,“文革”爆发,上海市法学会停止了活动。第一章上海市法学会的活动恢复及其发展。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法制等多种因素的合力作用下,1978年8月,停止活动长达十二年之久的上海市法学会终于恢复活动,重新开始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而不断努力。1979年5月,上海市法学会召开了第三次会员大会,并第二次变更会名。此后,上海市法学会又召开5次会员(代表)大会。尽管这5次会员(代表)大会是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召开的,但却有着共通之处:它们都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它们都以践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为主要职责;它们都结合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改学会章程;它们都选举了新一届理事会,健全了上海市法学会组织。1984年,上海市法学会第三次变更会名。第二章上海市法学会组织机理的历史变迁。上海市法学会自恢复活动以后,无论是会员的人数还是会员的结构都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在不同的时期,上海市法学会章程关于会员入会条件与退会情形、会员权利与义务都有着不同的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上海市法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从会员大会发展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方式也在不断变迁。理事会的历史变迁主要表现为历届理事会的人数和结构的变化、理事会改选原则的变化、理事会任期和职责的变化、理事会会议召开方式的变化等方面。常务理事会和学术委员也随之发生历史变迁。在恢复活动以后,上海市法学会专业研究组织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90年代以前的重建与新设、90年代的发展、新世纪的新设和重建热潮。上海市法学会在不同时期设立的专业研究组织,尽管有着不同的设立程序,但总体上来说,它们还是有着共同的规律。第三章上海市法学会社会功能的历史变迁。中国法学会成立以后,上海市法学会成为其团体会员,在业务上开始接受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员会及市司法局的许多工作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到上海市法学会中去,上海市法学会享有对他们进行管理的权力。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现在。1983年以后,上海市法学会在行政隶属上归口于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司法局代为管理。上海社联与上海市法学会的关系由行政上的隶属与被隶属关系、业务上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演变为纯粹的业务上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进入新世纪以后,上海市调整了管理上海市法学会的领导体制,明确上海市法学会由上海市委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联系,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管理。这些单位对上海市法学会进行了不同的双重性定位。上海市法学会在其实践活动过程中,围绕人民团体、学术团体、教育团体的属性,不断调整和发挥其社会功能。第四章上海市法学会影响路径的历史变迁。上海市法学会主办或曾经主办的法学期刊共有四个,即《法学》、《民主与法制》、《上海法学研究》、《东方法学》。它们有着诸多的共同之处和不同之处。学术活动是上海市法学会产生影响的最重要路径。自恢复活动后至1980年上半年,上海市法学会的工作主要是恢复和健全组织,初步开展学术活动。1980年下半年以后,它的学术活动进入了正常发展阶段。此外,上海市法学会在为法学研究提供服务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还通过创办法律咨询公司、举办律师事务所等营利性活动,为上海市法学会拓宽了经费来源渠道,弥补活动经费上的不足,扩大了上海市法学会的社会影响。第五章上海市法学会历史变迁中的几个问题。上海市法学会之所以发生历史变迁,是因为它有着属于自己的变迁动力。在历史变迁过程中,上海市法学会表现出如下变迁规律:上海市法学会随着共和国法治的进步而不断发展;上海市法学会的历史变迁不断体现共和国法学会组织政治统率法律的特色;专业研究组织随着共和国法学的发展而逐渐增多;上海市法学会的运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但是上海市法学会在历史变迁过程中也出现了亟需解决的问题。根据时代要求,上海市法学会要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应注意坚持进行改革。结束语。通过考察上海市法学会的历史变迁,我们发现它有着旺盛的生命力,正在沿着法学学术团体的方向发展和攀登。
二、河北省召开百厂百会协作行动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河北省召开百厂百会协作行动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论文提纲范文)
(1)动态(论文提纲范文)
浙江:举办全国首个档案服务项目经理研修班 |
北京: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 |
重庆:建设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档案强市 |
广东:奋力推动全省档案事业“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
湖北: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展现档案系统时代担当 |
陕西:推动档案事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
江西:为规范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工作提供经验 |
海南: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 |
云南:在服务跨越发展中实现全省档案事业高质量跨越发展 |
天津:实现本市全域及跨部分区域民生档案共享 |
山西:省档案馆档案服务推介提升档案利用幸福感 |
新疆:自治区档案馆党员干部热议《中国新疆之历史印记》 |
(2)除旧布新:新中国新法接生普及的历史经验及基本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1. 缘起 |
1.1 选题依据 |
1.2 选题意义 |
1.3 核心概念:新法接生及其演变 |
2. 前人研究述评 |
2.1 涉及“新中国新法接生”的史学着述 |
2.2 有关新中国新法接生队伍及其管理机构的研究 |
2.3 接生制度化与社会动员 |
2.4 新中国新法接生研究的多个面向 |
2.5 国外学者的相关研究 |
3. 研究的范围、分期及意义 |
3.1 研究对象的范围 |
3.2 研究对象的分期 |
3.3 研究目的 |
3.4 研究意义 |
4. 研究内容与创新之处 |
4.1 研究内容 |
4.2 研究中的重点与难点 |
4.3 创新之处 |
5. 文献资料 |
5.1 文献来源 |
5.2 文献资料的甄选原则 |
第一章 新法接生推行的三种传统 |
1. 民国时期推行新法接生的遗产 |
1.1 新法接生推行被纳入国家卫生行政 |
1.2 卫生试验区的工作与新法接生推行试点 |
1.3 助产教育与接生婆培训开启生育医疗化进程 |
1.4 建立妇婴卫生公共服务网络的尝试 |
1.5 免费接生实践及其经验 |
2. 中共领导下的根据地推行新法接生的遗产 |
2.1 中共领导下的根据地新法接生推广的理论基础 |
2.2 陕甘宁边区建立和完善妇幼卫生制度 |
2.3 开展群众性新法接生宣传 |
2.4 多样化的新法接生队伍培训 |
2.5 加强新法接生的组织管理 |
2.6 积极团结各方面力量推行新法接生工作 |
3. 学习苏联先进经验 |
3.1 学习苏联医学的历史选择 |
3.2 学习苏联先进的妇幼卫生组织管理经验 |
3.3 学习苏联经验改革助产教育制度 |
3.4 引进新技术,为新法接生注入时代内容 |
3.5 学习苏联经验中存在的问题 |
4. 小结 |
第二章 新中国新法接生宣传 |
1. 进行新法接生宣传的必要性 |
1.1 新生儿破伤风与产妇产褥热高发严重影响母婴健康 |
1.2 歧视妇女歧视助产的旧生育思想普遍存在 |
1.3 新法接生宣传是打破旧思想束缚的有力措施 |
1.4 新法接生宣传是构建“人财两旺”新社会的思想武器 |
2. 不同历史时期的新法接生宣传政策与宣传主体 |
2.1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新法接生宣传政策及其实施主体 |
2.2 1960年代新法接生宣传政策与实施主体 |
2.3 1970-1985年的新法接生宣传政策及其实施主体 |
3. 结合政治运动宣传新法接生理念 |
3.1 土改时期新法接生宣传 |
3.2 结合“大跃进”宣传新法接生 |
3.3 结合革命话语宣传新法接生 |
3.4 结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新法接生 |
4. 综合利用多种宣传形式,使新法接生家喻户晓 |
4.1 利用妇幼卫生展览会等受众面广的宣传形式扩大影响面 |
4.2 利用个别谈话或小型会谈的方式专注点上深入 |
5. 宣传工作的成效及存在问题 |
5.1 宣传工作的成效 |
5.2 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6. 小结 |
第三章 新法接生队伍培养与提高 |
1. 初级新法接生人员培养 |
1.1 旧产婆改造与新法接生员培训 |
1.2 妇幼保健员训练与女赤脚医生培训 |
2. 学校教育 |
2.1 新中国早期的助产士培训 |
2.2 助产教育的发展及人才培养 |
2.3 助产士在新法接生推广中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 |
3. 高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培养 |
3.1 由学校培养的高级妇幼保健人员 |
3.2 由中级晋升而来的高级妇幼保健人员 |
3.3 高级妇幼保健人员在新法接生推广中的作用 |
4. 在职人员的培训与提高 |
4.1 行政干部的培训与提高 |
4.2 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与提高 |
5. 小结 |
第四章 点面结合的新法接生推行模式 |
1. 点面结合的新法接生推行模式 |
1.1 国家政策与各省市举措 |
1.2 各地试点区域选择与重点培养 |
1.3 由点带面的工作方法 |
2. 个案分析:广东兴宁县新法接生工作的全面推广 |
2.1 兴宁县开启新法接生试点工作 |
2.2 新法接生工作全面推广 |
3. 民族地区的新法接生推广 |
3.1 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地区新法接生推广的方针政策 |
3.2 新法接生在民族地区的推广实践 |
4. 小结 |
第五章 新法接生的管理措施 |
1. 新法接生队伍的组织形式 |
1.1 群众性妇幼保健组织 |
1.2 国家举办的妇幼保健专业机构 |
2. 新法接生队伍的管理措施 |
2.1 加强党政领导,实行第一书记挂帅 |
2.2 实行劳动报酬与免费接生的双向经济驱动机制 |
2.3 建章立制,严格制度管理 |
2.4 建立妇幼保健网,实施一体化管理 |
2.5 启动评模奖优的荣誉激励机制 |
3. 小结 |
第六章 新法接生与中医 |
1. 传统中医学产科理论与实践 |
1.1 产科专着中与新法接生有关的分娩方法论述 |
1.2 产科专书以外的医书中与新法接生相关的论述 |
1.3 与产前检查及产后疾病防治有关的中医理论与实践 |
2. 产婆(接生员)接产中体现的中医理论 |
2.1 优秀产婆接生技术源于中医理论 |
2.2 接生员运用中医理论处理难产 |
3. 中医积极参与新中国新法接生推广 |
3.1 中医积极参与新法接生宣传 |
3.2 中医参与培训与辅导管理接生员队伍 |
3.3 中医理论与实践对新法接生的促进 |
4. 中医被纳入新法接生制度之中 |
第七章 推行新法接生的成就及历史经验 |
1. 新法接生推行工作的成就 |
1.1 在全国基本普及新法接生,保障母婴生命健康 |
1.2 建立起一支数量庞大的妇幼保健队伍,促进妇幼卫生工作全面开展 |
1.3 革除旧生育习俗,初步形成科学生育观 |
1.4 加强新法接生科学研究,推动助产学与产科学学术进步 |
1.5 保障国家建设的劳动力供给,促进了农业生产和工业建设的发展 |
1.6 新法接生强化了民众的国家认同感 |
2. 普及新法接生的基本历史经验 |
2.1 党和政府的领导是新法接生普及的根本保障 |
2.2 持续有效的宣传工作是新法接生普及的思想基础 |
2.3 接生队伍建设是普及新法接生的人力保障 |
2.4 创建制度化接生模式是新法接生普及的组织基础 |
2.5 人民群众的支持是新法接生顺利推进的重要力量 |
2.6 合理解决接生报酬是调动新法接生队伍积极性的重要手段 |
2.7 善用传统中医力量丰富了新法接生理论并促进其推广 |
3. 小结 |
第八章 新法接生推行中的阻滞因素分析 |
1. 不同历史时期新法接生率的起伏 |
1.1 作为评价标准的新法接生率 |
1.2 全国历年新法接生率呈现阶段性变化 |
2. 1958-1959年新法接生率修正 |
2.1 “大跃进”时期新法接生统计方法直接导致新法接生率过高 |
2.2 通过《人口志》等资料修正新法接生率 |
2.3 通过回顾性调查修正新法接生率 |
3. 新法接生推行中的阻滞因素分析 |
3.1 变动较大的政策环境影响新法接生推行 |
3.2 人力资源匮乏迟滞新法接生普及进程 |
3.3 长期经济水平低下影响新法接生推行 |
3.4 传统生育观念长期存在影响新法接生推行 |
4. 除旧布新非易事 |
5.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新法接生大事记 |
附录2 《医士、药剂士、助产士、护士、牙科技士暂行条例》摘录 |
附录3 广东省农村接生员之组织领导 |
附录4 关于普及新法接生工作的报告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致谢 |
统计学审核证明 |
详细摘要 |
(3)中国产业扶贫模式比较研究 ——以福建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中国产业扶贫模式的研究 |
二、中国产业扶贫存在问题的研究 |
三、中国产业扶贫成效影响因素的研究 |
四、国外贫困与扶贫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
五、文献述评 |
第三节 研究目标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意义 |
第四节 基本的研究框架 |
第五节 方法选择 |
第六节 研究思路 |
第七节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产业扶贫 |
二、贫困户 |
三、脱贫户 |
第二节 相关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贫困理论 |
二、中国特色的反贫困理论 |
三、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最新成果:习近平扶贫思想 |
四、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 |
五、马克思主义政府职能理论 |
六、包容性发展理论 |
七、产业选择理论 |
八、利益相关者理论 |
第三节 习近平产业扶贫思想 |
一、习近平基层党建扶贫思想 |
二、关于社会力量参与产业扶贫的思想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产业扶贫模式运行成效的理论分析框架 |
第一节 产业扶贫模式运行成效研究的分析框架构建 |
第二节 产业扶贫模式运行成效的潜在影响因素分析 |
一、基层组织能力禀赋 |
二、地区资源禀赋 |
三、贫困户特征 |
四、行业属性 |
五、利益联结机制 |
六、市场环境 |
七、政策环境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产业扶贫政策的演进与总体成效 |
第一节 全国扶贫政策的演进与总体成效 |
一、中央及各部委扶贫政策的演进 |
二、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的增长状况 |
三、中国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成效 |
四、各省市扶贫政策的演进 |
五、各省市扶贫政策的实施成效 |
第二节 全国产业扶贫政策的演进与总体成效 |
一、中央及各部委产业扶贫政策的演进 |
二、各省市产业扶贫政策的演进 |
三、部分省市产业扶贫取得的主要成效 |
第三节 福建省扶贫开发的历程与现状 |
一、赤溪村“引燃”中国扶贫开发事业 |
二、宁德市开创“易地搬迁”扶贫措施 |
三、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扶贫机制 |
四、强化产业扶贫,增强“造血”功能 |
五、实施整村推进,强化党建扶贫工作 |
六、持续创新金融扶贫政策与工作机制 |
七、构建全覆盖、多元化社会保障体系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产业扶贫的主要运行模式 |
第一节 产业扶贫模式划分及其理由 |
一、基于扶贫主体的产业扶贫模式划分及理由 |
二、产业扶贫模式分类环节的补充说明 |
第二节 三种产业扶贫模式概述 |
一、基层组织带动模式 |
二、合作社带动模式 |
三、龙头企业带动模式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基层组织带动扶贫模式运行的案例研究 |
第一节 探讨的关键问题 |
第二节 案例选择及理由 |
第三节 资料与数据收集 |
第四节 春光村基层组织带动的产业扶贫案例剖析 |
一、发展背景与发展历程 |
二、总体成效 |
第五节 春光村基层组织带动模式取得成效的关键因素 |
一、春光村基层组织具备较强能力禀赋 |
二、春光村具备丰富且独特的资源禀赋 |
三、春光村产业扶贫的行业选择合理 |
四、得益于良好的市场环境与政策环境 |
五、产业扶贫主体的内部协调机制稳定 |
六、春光村扶贫模式对贫困户劳动能力要求低 |
第六节 春光村案例研究的启示 |
一、注重激发基层组织服务精准扶贫的能力与能动性 |
二、特殊的资源禀赋是春光村成功的关键要素 |
三、资源禀赋弱的村落需寻求差异化扶贫路径 |
第六章 合作社带动扶贫模式运行的案例研究 |
第一节 探讨的关键问题 |
第二节 案例选择及理由 |
一、研究地域概况 |
二、祥瑞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简介 |
三、选择理由 |
第三节 资料与数据收集 |
第四节 祥瑞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帮扶措施与成效 |
第五节 合作社带动模式取得成效的关键因素 |
一、基层组织与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引导 |
二、凤阳镇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优势 |
三、贫困户实现家门口种植葡萄创业就业 |
四、葡萄产业发展获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 |
五、参与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相对稳定 |
第六节 祥瑞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帮扶实践的启示 |
一、基层政府需加强对合作社的扶贫思路引导 |
二、基层政府需强化合作社扶贫的后期保障 |
第七章 龙头企业带动扶贫模式运行的案例研究 |
第一节 探讨的关键问题 |
第二节 案例选择及理由 |
一、连江县农业产业联盟及其扶贫实践 |
二、选择理由 |
第三节 资料与数据收集 |
第四节 农业产业联盟共享扶贫机制的帮扶措施与成效 |
第五节 龙头企业带动模式取得成效的关键因素 |
一、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引导与帮助具有重要作用 |
二、连江县具备丰富的休闲农业旅游资源 |
三、休闲农业贴近贫困户的技能与实际需求 |
四、休闲农业旅游和有机农产品的市场广阔 |
五、共享扶贫机制参与主体的协调机制稳定 |
六、贫困户特征对共享扶贫成效的影响较小 |
第六节 共享扶贫机制的经验启示与可复制推广价值 |
一、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一:重视基层组织引导 |
二、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二:提供稳定销售渠道 |
三、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三:建立长效扶贫机制 |
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四:规模扶持与分散经营有机结合 |
第八章 产业扶贫模式比较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三种产业扶贫模式的案例样本汇总与比较 |
第二节 产业扶贫模式运行成效影响因素的比较分析:基于案例研究结果 |
第三节 对现有研究文献所指障碍因素的讨论:基于案例研究结果 |
一、产业扶贫项目申请阶段的“弱者吸纳”现象具有一定正面效应 |
二、产业扶贫项目经营阶段的“规模化劣势”现象可化解 |
三、产业扶贫项目实施后的“一次性怪圈”现象可规避 |
四、产业扶贫项目分配阶段确实存在“精英捕获”现象 |
五、发展性产业项目与扶贫目标脱嵌的现象得到印证 |
第四节 对现有研究文献所指障碍因素的补充:基于案例研究结果 |
一、内生动力不足的贫困户易被产业扶贫项目边缘化 |
二、产业扶贫市场经营主体的财政补贴政策门槛偏高 |
第五节 强化产业扶贫模式运行成效的政策建议 |
一、强化对产业主体的扶贫思路引导 |
二、优化产业扶贫的配套政策体系 |
三、扶持产业扶贫主体提升市场开拓能力 |
四、扶持乡村能人返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 |
五、扶持贫困地区实施差异化的开发战略 |
六、强化内生动力不足贫困户的帮扶力度 |
七、培育新型集体经济以增强扶贫开发能力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不足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图表索引 |
个人简历 |
(4)首都国货陈列馆研究(1928-1937)(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四、研究重难点及内容 |
第一章 首都国货陈列馆成立的背景 |
第一节 近代国货运动的兴起 |
一、国货运动兴起的背景 |
二、国货运动的发展过程 |
三、国货运动的深远影响 |
第二节 商品陈列所(馆)的兴起 |
一、国外商品陈列所(馆) |
二、国内商品陈列所(馆) |
第三节 国货运动与国货陈列 |
一、国货运动催生国货陈列馆 |
二、国货陈列馆促进国货运动 |
第二章 首都国货陈列馆的组织沿革及演变 |
第一节 各地国货陈列馆(所)的设立 |
一、实业部国货陈列馆 |
二、各省市国货陈列馆 |
三、海外中华国货陈列馆 |
第二节 首都国货陈列馆的成立 |
一、拟订规程 |
二、场馆选址 |
三、征集出品 |
四、扩大宣传 |
五、经费问题(筹设期) |
六、开幕日期 |
第三节 首都国货陈列馆的内部建制组织 |
一、人事管理 |
二、机构设置 |
三、经费问题 |
四、规则章程 |
第四节 首都国货陈列馆的终结 |
一、首都国货陈列馆的接收与南京市国货陈列馆的成立 |
二、南京市国货陈列馆的主要活动 |
三、南京市国货陈列馆的终结与延续 |
第三章 首都国货陈列所馆的活动 |
第一节 举办国货展览会 |
一、周年纪念展览会 |
二、棉织丝绸展览会 |
三、江苏省特产展览会 |
四、上半年或春季国货展览会 |
五、其他主题展览会 |
第二节 代国内外征集国货 |
一、代国内各团体征集国货 |
二、代国外各团体征集国货 |
第三节 经营国货商场 |
一、我国早期的国货商场 |
二、首都国货陈列馆国货商场 |
第四节 开展国货调查与规范国货市场 |
一、国货调查与函复咨询 |
二、办理国货证明 |
第五节 开展国货运动 |
一、组织首都国货运动基本区 |
二、首都提倡国货运动周 |
第六节 发展馆务与参加社会活动 |
一、发展馆务 |
二、参与各种社会活动 |
第四章 首都国货陈列馆的展品和陈列品分析 |
第一节 陈列品的地域与类别分布 |
第二节 展览会的给奖展品 |
第五章 首都国货陈列馆与其他国货陈列馆的比较 |
第一节 与实业部北平国货陈列馆的比较 |
一、北平国货陈列馆的起源 |
二、北平国货陈列馆 |
三、北平国货陈列馆与首都国货陈列馆的比较 |
第二节 与上海总商会商品陈列所的比较 |
一、上海总商会商品陈列所的成立 |
二、商品陈列所的特设部门 |
三、经费问题 |
四、主要活动 |
五、结局及影响 |
六、上海特别市总商会商品陈列所与首都国货陈列馆的比较 |
第三节 首都国货陈列馆的地位及影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中、印(尼)关系中的印尼中华商会(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绿起和意义 |
(一) 选题缘起 |
(二) 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 海外华侨华人研究 |
(二) 中国商会研究。 |
(三) 海外中华商会研究 |
(四) 研究状况的结论 |
三、研究方法及思路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思路 |
四、研究内容与框架 |
第一章 二战结束前的中、印(尼)关系与印尼中华商会 |
第一节 中国、印尼两地的内、外政治环境(1900-1945) |
一、中国的内政、外交 |
二、荷兰及其印尼殖民政府的政治环境 |
第二节 二战结束前的中、印(荷政府)关系(1900-1945) |
一、中国的印尼政策 |
二、印荷政府对华人政策的改变 |
三、中国、印荷政府在印华事务上的角力 |
四、中国、印荷政府关系的改善 |
五、印尼华侨社会状况 |
第三节 印尼中华商会的孕育与诞生 |
一、印尼中华商会的孕育 |
二、印尼中华商会的成立 |
第四节 中国、印荷政府合作下的印尼中华商会 |
一、南京国民政府加强对印尼中华商会的管理 |
二、荷属东印度中华商会联合会的成立 |
第五节 印尼中华商会二战前的发展及其功能作用 |
一、中国政府在印尼的华侨事务机构 |
二、印尼华侨的“市民社会”管治核心 |
三、印荷政府的辅助管治工具 |
四、华侨”认同中国”的重要推动者 |
第六节 印尼中华商会的抗日运动与在日治时期所受的迫害 |
第七节 对抗的中、印(荷政府)关系中的印尼中华商会 |
第二章 二战结束後中、印(尼)关系及复办的印尼中华商会 |
第一节 中国、印尼的内、外政治环境(1945-1965) |
一、中国的国内政治环境 |
二、中国的外在政治环境 |
三、印尼的独立战争和“指导民主”时代 |
四、印尼的外在环境 |
第二节 二战结束後的中、印(尼)关系(1945至1965) |
一、南京国民政府的印尼外交与侨务管理 |
二、新中国的印尼外交与侨务管理(1949-1965) |
三、印尼开国政府的对华政策 |
四、印尼华侨社会的急剧变化 |
第三节、二战结束後复办的印尼中华商会 |
一、取代印尼中华会馆的印尼中华总会 |
二、复办的印尼中华商会与新办的中华总会的关系 |
三、印尼中华商会联合会的成立宗旨、组织、活动、人事布局 |
四、印尼中华商会联合会的关键人物分析 |
第四节、印尼各地区中华商会重光後的复办 |
第五节、印尼中华商会的衰落与分裂 |
一、印尼中华商会的衰落 |
二、印尼中华商会的分裂 |
第六节、印尼中华商会被查封与历史中断 |
一、印尼中华商会被查封 |
二、印尼中华商会的历史中断 |
第七节、复杂多变的中、印关系中的的印尼中华商会 |
一、南京国民政府的角度 |
二、印尼华侨社会的角度 |
三、印尼政府、印荷政府、印尼民众的角度 |
四、新中国政府的角度 |
五、印尼中华商会在中、印关系的整体作用 |
第三章 世纪之交的中、印关系与印尼中华商会再次复办 |
第一节 中国、印尼的内、外政治环境(1992-2004) |
一、中国的国内政治环境 |
二、中国的外在政治环境 |
三、印尼的国内政治环境 |
四、印尼的国外政治环境 |
第二节 世纪之交的中、印(尼)关系(1992-2004) |
一、中国的印尼外交 |
二、印尼的中国外交及华人政策 |
三、印尼华人社会的正向转变 |
第三节 印尼中华商会第二次复办的土壤和经过 |
一、印尼中华商会第二次复办的政治土壤 |
二、印尼中华商会第二次复办的经过 |
第四节、印尼中华总商会的早期活动与初步成绩 |
第五节、印尼中华总商会的重要领导人 |
一、印尼中华总商会首任总主席陈大江 |
二、印尼中华总商会首任执行主席杨克林 |
三、印尼中华总商会首任常务副总主席张锦雄 |
第六节 风雨同舟的中、印关系中的印尼中华商会 |
第四章 21世纪初中、印关系与印尼中华总商会 |
第一节 中国、印尼的内、外在政治政环境(2004-2015) |
一、中国的大国兴起和新的对外经济策略 |
二、印尼的快速经济增长与打造海洋大国经济 |
第二节 21世纪初中、印关系(2004-2015) |
一、战略夥伴关系 |
二、全面战略夥伴关系 |
第三节 世界华人经济的崛起与中、印关系 |
一、世界华人经济的崛起与世界华商大会的成立 |
二、世界华商大会与中国经济发展 |
三、世界华商对印尼经济发展的影响 |
第四节 印尼中华总商会的革新扩展 |
一、印尼中华总商会的变革更新 |
二、领导印尼中华总商会改革的重要人物 |
第五节 印尼中华总商会与世界华商大会的接轨 |
第六节 印尼中华总商会的政、商、社关系 |
一、印尼中华总商会的活动分析 |
二、印尼中华总商会与其他华人社团的关系 |
第七节 战略性伙伴的中、印关系中的印尼中华总商会 |
一、21世纪初中、印经贸成绩 |
二、“一带一路”遇上“海洋大国经济建设” |
三、世界华商大会扩展对中、印关系的帮助 |
四、印尼中华总商会在中、印战略性伙伴关系的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目录 |
附录 |
论文後记 |
(7)国医大师邓铁涛学术经验传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
2 研究现状 |
3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邓铁涛学术团队学术资料的收集整理 |
1.1 邓铁涛学术资料的收集整理 |
1.1.1 资料收录原则 |
1.1.2 资料收集结果 |
1.2 邓铁涛学术团队学术资料的收集整理 |
1.2.1 邓铁涛学术团队人员名单 |
1.2.2 邓铁涛学术团队与邓铁涛学术思想相关的学术资料收录原则 |
1.2.3 资料收集结果 |
1.3 总结 |
第二章 邓铁涛学术经验传承内涵研究 |
2.1 邓铁涛学术渊源简介 |
2.2 邓铁涛对五脏相关学说研究的传承 |
2.2.1 邓铁涛学术团队对五脏相关学说的研究历程 |
2.2.2 邓铁涛对五脏相关学说的研究 |
2.2.3 邓铁涛的学生对五脏相关学说的研究 |
2.2.4 小结 |
2.3 邓铁涛对脾胃学说研究的传承 |
2.3.1 邓铁涛学术团队对脾胃学说的研究历程 |
2.3.2 邓铁涛对脾胃学说的研究 |
2.3.3 邓铁涛的学生对脾胃学说的研究 |
2.3.4 小结 |
2.4 邓铁涛对中国医学史研究的传承 |
2.4.1 邓铁涛学术团队对中国医学史的研究历程 |
2.4.2 邓铁涛对中国医学史的研究 |
2.4.3 邓铁涛的学生对中国医学史的研究 |
2.4.4 小结 |
2.5 邓铁涛对岭南医学研究的传承 |
2.5.1 邓铁涛学术团队对岭南医学的研究历程 |
2.5.2 邓铁涛对岭南医学的研究 |
2.5.3 邓铁涛的学生对岭南医学的研究 |
2.5.4 小结 |
2.6 邓铁涛对中医诊断学研究的传承 |
2.6.1 邓铁涛学术团队对中医诊断学的研究历程 |
2.6.2 邓铁涛对中医诊断学的研究 |
2.6.3 邓铁涛的学生对中医诊断学的研究 |
2.6.4 小结 |
2.7 邓铁涛对神经肌肉病研究的传承 |
2.7.1 邓铁涛学术团队对神经肌肉病的研究历程 |
2.7.2 邓铁涛对神经肌肉病的研究 |
2.7.3 邓铁涛的学生对神经肌肉病的研究 |
2.7.4 小结 |
2.8 邓铁涛对心血管病研究的传承 |
2.8.1 邓铁涛学术团队对心血管病的研究历程 |
2.8.2 邓铁涛对心血管病的研究 |
2.8.3 邓铁涛的学生对心血管病的研究 |
2.8.4 小结 |
2.9 总结 |
第三章 邓铁涛诊治重症肌无力学术经验传承研究 |
3.1 邓铁涛诊治重症肌无力经验简介 |
3.2 邓铁涛的学生诊治重症肌无力经验整理 |
3.2.1 邓中光诊治重症肌无力经验简介 |
3.2.2 刘小斌诊治重症肌无力经验整理 |
3.2.3 邱仕君诊治重症肌无力经验整理 |
3.2.4 刘友章对重症肌无力的经验简介 |
3.2.5 张世平对重症肌无力的研究简介 |
3.2.6 李顺民对重症肌无力的研究简介 |
3.2.7 刘凤斌对重症肌无力的研究简介 |
3.2.8 乞国艳对重症肌无力的研究简介 |
3.3 邓铁涛治疗重症肌无力团队临床现状简介 |
3.4 全国名老中医治疗重症肌无力验案分析 |
3.4.1 医案的收集、整理与汇编 |
3.4.2 医案收集结果 |
3.4.3 医案分析 |
3.5 全国其他主要中医治疗重症肌无力团队选介 |
3.5.1 上海李庚和团队 |
3.5.2 北京黄坤强团队 |
3.5.3 浙江裘昌林团队 |
3.6 总结 |
第四章 邓铁涛学术经验传承谱系及传承特点 |
4.1 邓铁涛学术经验传承谱系 |
4.2 邓铁涛学术团队的传承特点 |
4.2.1 坚信中医,热爱中医 |
4.2.2 理论临床,兼修并重 |
4.2.3 执着学术,搭建平台 |
4.2.4 包容学生,爱护学生 |
4.2.5 教学相长,后继有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邓铁涛第一作者论文题录(截至2014-12-31) |
附录2:邓铁涛着作(截至2015-12-31) |
附录3:经广州中医药大学邓铁涛研究所认定是邓铁涛亲撰的论着 |
附录4:与邓铁涛相关的其他资料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致谢 |
统计学审核证明 |
详细摘要 |
(8)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其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关于合作金融组织的研究 |
(二)关于农民资金互助社的研究 |
(三)相关研究的不足 |
三、研究立场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立场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农民资金互助社的一般性考证 |
(一)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内涵 |
(二)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分类 |
(三)农民资金互助社的法律性质 |
(四)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功能 |
(五)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基本特征 |
(六)农民资金互助社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的定位 |
二、以资金互助权为核心的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构成 |
(一)资金互助权 |
(二)资金互助权若干维度与相应法律制度 |
(三)资金互助权类型与相应法律制度 |
(四)资金互助权实现与相应法律制度 |
三、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经济基础 |
(一)农业生产的制约因素 |
(二)农业资源由市场配置的局限 |
(三)商业金融对农业的排斥 |
(四)农业生产社会化 |
(五)资金互助 |
四、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法理基础 |
(一)互助是身份之上的契约 |
(二)互助资金资本化及其法律规制 |
(三)金融异化与法律制度的形成 |
五、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价值基础 |
(一)自由价值 |
(二)秩序价值 |
(三)效率价值 |
(四)公平价值 |
第二章 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域外考察 |
一、欧美典型国家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一)德国 |
(二)法国 |
(三)美国 |
二、东亚典型国家或地区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一)日本 |
(二)我国台湾省 |
三、南亚典型国家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一)印度 |
(二)孟加拉 |
四、非洲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的发展 |
五、域外农民资金互助组织法律制度演变的新趋势 |
(一)放宽服务对象的身份限制 |
(二)允许经营商业金融业务 |
(三)民主管理和自治原则被消弱 |
(四)分配呈现由资本主导的倾向 |
六、域外农民资金互助组织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一)法律制度要与农业发展状况相适应 |
(二)以合作制和服务社员为立法宗旨 |
(三)以明确政府责任为立法重点 |
(四)以构建互助信用机制为立法主线 |
第三章 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 |
一、1949年前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一)我国悠久的民间资金互助传统 |
(二)国民党推动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三)共产党领导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二、1949年后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的变迁 |
(一)改革开放前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二)改革开放后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及其法律制度 |
(三)农村合作基金会及其法律制度 |
(四)钱会的发展及其法律规制 |
三、2004年至今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的历史变迁 |
(一)三个发展阶段 |
(二)相关法律制度的演变 |
四、历史经验总结 |
(一)法律制度要以尊重农民自治为前提 |
(二)以构建契合于村社共同体的信用机制为立法核心 |
(三)以明晰政府权力边界为立法主线 |
(四)以保障合作性质为立法目标 |
第四章 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现实困境 |
一、对F县农民资金互助社的调研 |
(一)F县农民资金互助社发展概况 |
(二)F县农民资金互助社的运营方式 |
(三)F县农民资金互助社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当前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立法概况 |
(一)基本法律 |
(二)部门法规 |
(三)地方性规范 |
三、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困境 |
(一)“营利”与否的性质认定困境 |
(二)多重制度约束下的融资困境 |
(三)“三会一层”形同虚设的内部治理困境 |
(四)经营风险的内部控制及管理困境 |
(五)立法滞后背景下的监管困境 |
四、法律制度陷入困境的若干原因 |
(一)金融本位主义 |
(二)商业金融本位主义 |
(三)监管本位主义 |
(四)市场放任主义 |
第五章 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法律制度要体现的基本原则 |
(一)自愿参与原则 |
(二)民主管理原则 |
(三)产业导向原则 |
(四)谋求社员共同利益原则 |
(五)特别保护农民社员原则 |
(六)法律救济与道德救援相结合原则 |
二、完善农民资金互助社主体法律制度 |
(一)构建多元化的农民资金互助社基层主体制度 |
(二)构建农民资金互助社联合主体制度 |
(三)探索建立国家农业合作银行法律制度 |
(四)完善区域性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制度 |
三、完善农民资金互助社法人产权制度 |
(一)财政资金以股权形式构成法人产权 |
(二)村集体入股重塑法人产权 |
(三)准许设立人力资源股 |
(四)实行差别股权制 |
(五)完善公积金制度 |
四、完善农民资金互助社内部治理结构 |
(一)农民资金互助社内部治理的高成本 |
(二)严格实行“一人一票” |
(三)理事会人员任职应以从业相关为条件 |
(四)优化监事会人员构成 |
五、构建农民资金互助社融资法律制度 |
(一)明确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农贷款责任 |
(二)放宽商业融资限制条件 |
(三)构建互助融资法律制度 |
六、健全金融风险防范法律制度 |
(一)贷款保证制度 |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 |
(三)社员信用评级制度 |
(四)信贷决策制度 |
(五)贷款回收责任制度 |
七、完善政府监管法律制度 |
(一)明确监管主体 |
(二)健全监管机制 |
(三)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
(四)拓宽市场准入渠道 |
(五)建立外部审计监督制度 |
结论 |
(一)基本观点 |
(二)主要创新点 |
(三)研究不足 |
(四)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9)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研究 ——以全国性小说评奖为核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制度与文学制度研究 |
二、文学评奖与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 |
三、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研究的现状与问题 |
四、本论文的研究对象与基本设计 |
第一章 “前制度设计”:中国当代文学评奖的历史源起 |
第一节 中国现代文学评奖的三种机制 |
一、民间奖励机制的形成 |
二、文艺组织奖励机制的发挥 |
三、个人资助机制的产生 |
第二节 中国当代文学第一次评奖的制度构想 |
一、“无果而终”的构想 |
二、“广开言路”的求索 |
第三节 “十七年”时期中国当代文学评奖的重要收获 |
一、“墙外开花” |
二、“墙内凋敝” |
第二章 现代化诉求: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确立 |
第一节 新时期文学体制的重构 |
一、文学组织的恢复 |
二、文学刊物的复刊 |
三、文艺政策的调整 |
第二节 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创立 |
一、“1978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评选”的开创性意义 |
二、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的创立 |
三、茅盾文学奖的创立 |
四、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初步建立 |
第三章 介入式探索: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演进 |
第一节 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革新 |
一、奖项设置的扩容与新创 |
二、评委组成的专业化与年轻化改革 |
三、评选机制的革新与奖评机制的形成 |
第二节 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拐点” |
一、制度“拐点”出现的缘由 |
二、被僭越的评奖制度 |
三、“反向”的艺术高峰 |
第四章 话语权博弈: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修正 |
第一节 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困局 |
一、公共生态与制度危机 |
二、自身存在与制度危机 |
第二节 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格局 |
一、多元评价主体的共生 |
二、多元评价标准的交锋 |
第三节 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的变局 |
一、奖项设置与干预机制 |
二、评奖标准与调节机制 |
三、评奖运作与创新机制 |
四、评奖纪律与回避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10)上海市法学会历史变迁研究 ——以1978年以后的发展为对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筹委会法学组的成立及活动 |
(一)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筹委会法学组的成立 |
(二) 法学组关于上海法学研究力量的调查 |
(三) 法学组关于上海开展法学研究的意见 |
二、上海市法学会的筹备概况 |
三、上海市法学会的成立及意义 |
(一) 上海市法学会成立大会的举行 |
(二) 首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举行与研究计划的制定 |
(三) 上海市法学会成立的历史意义 |
四、上海市法学会早期学术活动概况 |
五、上海市法学会早期对外交流活动概况 |
六、上海市法学会的顿挫 |
第一章 上海市法学会的活动恢复及其发展 |
第一节 上海市法学会恢复活动的动因 |
一、经济发展的动因 |
二、政治发展的动因 |
三、思想解放的动因 |
四、文化发展的动因 |
五、法制发展的动因 |
第二节 上海市法学会恢复活动的过程 |
一、上海市法学会恢复活动的准备工作 |
(一) 上海市法学会恢复活动要求的正式提出 |
(二) 上海市法学会恢复活动的主要准备工作 |
二、上海市法学会理事扩大会议的召开 |
三、上海市法学会第三次会员大会的召开 |
(一) 第三次会员大会的召开经过 |
(二) 上海市法学会会名再次变更的原因 |
第三节 上海市法学会在1979 年以后的发展 |
一、上海市法学会在1979 年以后的发展概况 |
二、1979 年以后的历次会员(代表)大会共通之处 |
(一) 它们都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
(二) 它们都以践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为主要职责 |
(三) 它们都结合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改章程 |
(四) 它们都选举了新一届理事会,健全了上海市法学会组织 |
三、上海市法学会第三次变更会名的原因 |
(一) 中央与地方关系变化的影响 |
(二) 法学自身发展的影响 |
(三) 中国法学会一届二次理事会会议的影响 |
第二章 上海市法学会组织机理的历史变迁 |
第一节 会员队伍的历史变迁 |
一、会员队伍的变化概况 |
(一) 会员人数逐年递增的趋势及其原因 |
(二) 会员结构的合理性趋势及其广泛化 |
二、会员条件的历史变迁 |
(一) 会员入会条件的历史变迁 |
(二) 会员退会情形的历史变迁 |
三、会员权利义务规定的历史变迁 |
(一) 会员权利义务规定形式的历史变迁 |
(二) 会员权利义务规定内容的历史变迁 |
第二节 领导机构的历史变迁 |
一、最高权力机构的历史变迁 |
(一) 从会员大会到会员代表大会 |
(二) 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方式的历史变迁 |
(三) 最高权力机构地位与职权的历史变迁 |
二、理事会的历史变迁 |
(一) 理事会成立的历史概况 |
(二) 理事会组成结构的历史变迁 |
(三) 理事会改选原则的历史变迁 |
(四) 理事会任期和职责的历史变迁 |
(五) 理事会会议召开方式的历史变迁 |
三、常务理事会的历史变迁 |
(一) 常务理事会成立的历史概况 |
(二) 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的历史分析 |
(三) 常务理事会任期和职责的历史变迁 |
(四) 常务理事会会议召开方式的历史分类 |
四、学术委员会的历史变迁 |
第三节 专业研究组织的历史变迁 |
一、专业研究组织的设立及其变迁 |
(一) 专业研究组织在90 年代以前的重建与新设 |
(二) 专业研究组织在90 年代的成立概况 |
(三) 专业研究组织在新世纪的设立热潮 |
二、专业研究组织设立规定的历史变迁及个案分析 |
(一) 专业研究组织设立规定的历史变迁 |
(二) 法医学研究会的设立及其职责 |
(三) 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会的设立及其职责 |
三、专业研究组织的一般运作状况及个案分析 |
(一) 专业研究组织的一般运作状况 |
(二) 专业研究组织运作状况的个案剖析 |
第三章 上海市法学会社会功能的历史变迁 |
第一节 上海市法学会与有关单位的历史关系 |
一、上海市法学会与中国法学会的历史关系 |
二、上海市法学会与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及司法局的历史关系 |
三、上海市法学会与上海社联的历史关系 |
第二节 上海市法学会双重性社会功能的历史变迁 |
一、上海社联关于上海市法学会功能的双重性定位 |
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上海市法学会功能的双重性定位 |
三、上海市法学会的双重性在登记问题上的影响 |
(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上海市法学会登记 |
(二) 上海市法学会及其所属专业研究组织均免予登记 |
第三节 上海市法学会在实践中对社会功能的调整 |
一、上海市法学会在法治实践中对人民团体属性的调整 |
(一) 台湾地区对人民团体概念的理解 |
(二) 上海市法学会人民团体属性的历史分析 |
(三) 上海市法学会人民团体属性的内在要求 |
二、上海市法学会在法学实践中对学术团体属性的调整 |
(一) 上海市法学会与以学术为主业的社会团体 |
(二) 上海市法学会与繁荣法学研究的学术团体 |
(三) 上海市法学会与上海地区的法学学术团体 |
三、上海市法学会在法制宣传中对教育团体属性的调整 |
(一) 法治精神与法学教育的中心任务 |
(二) 法学会组织与法学教育 |
(三) 上海市法学会与上海法学教育战线 |
第四章 上海市法学会影响路径的历史变迁 |
第一节 不同时期主办的法学期刊比较研究 |
一、上海市法学会主办法学期刊的历史概况 |
(一) 《法学》与《民主与法制》的历史渊源 |
(二) 《上海法学研究》的历史概况 |
(三) 《东方法学》在新世纪的创办 |
二、上海市法学会主办的法学期刊共同之处 |
(一) 它们都体现了上海市法学会的工作目标 |
(二) 它们都提倡理论联系实际 |
(三) 它们都积极探寻法治 |
三、上海市法学会主办的法学期刊不同之处 |
(一) 它们办刊的定位不同 |
(二) 它们选材的内容差异比较大 |
(三) 它们产生的社会影响不同 |
第二节 上海市法学会学术活动的历史变迁 |
一、1978~1984 年9 月学术活动的历史变迁 |
(一) 1978~1984 年9 月学术活动的概况 |
(二) 1978~1984 年9 月学术活动的突出之处 |
(三) “刀把子”风波始末 |
二、1984 年10 月以后学术活动的历史概况 |
(一) 1984 年10 月~1987 年6 月学术活动的历史概况 |
(二) 1987 年7 月~1991 年8 月学术活动的历史概况 |
(三) 1991 年9 月~1996 年12 月学术活动的历史概况 |
(四) 1997 年1 月以后学术活动的历史概况 |
三、1984 年以后学术活动的突出之处 |
(一) 1984 年以后学术活动次数频繁、学术质量较高 |
(二) 1984 年以后的学术活动体现了当代上海的城市精神 |
(三) 1984 年以后学术活动体现了打造上海学术品牌意识 |
第三节 1978 年以后其他影响路径的历史变迁 |
一、服务法学研究工作 |
(一) 搭建科研工作的平台 |
(二) 搭建成果转化的平台 |
(三) 展示研究成果的窗口 |
二、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
(一) 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的历史概况 |
(二) 陈丕显支持推广的《三桩讼事》 |
(三) 彭真题写书名的《法律常识要览》 |
(四) 为迎接行政诉讼法实施的《中国行政法词典》 |
三、上海市法学会其他影响路径的历史变迁 |
(一) 振兴经济法律咨询公司的历史变迁 |
(二) 上海涉外经济法律咨询中心的历史变迁 |
(三) 上海市第七律师事务所的历史变迁 |
第五章 上海市法学会历史变迁中的几个问题 |
第一节 上海市法学会的变迁动力 |
一、现代化建设在上海市法学会变迁动力中的地位 |
二、依法治国在上海市法学会变迁动力中的地位 |
三、改革开放在上海市法学会变迁动力中的地位 |
四、社会需求在上海市法学会变迁动力中的地位 |
第二节 上海市法学会的变迁规律 |
一、上海市法学会随着共和国法治的进步而不断发展 |
二、上海市法学会的历史变迁不断体现共和国法学会组织政治统率法律的特色 |
三、专业研究组织随着共和国法学的发展而逐渐增多 |
四、上海市法学会的运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
第三节 上海市法学会的变迁趋势 |
一、上海市法学会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
(一) 上海市法学会的功能定位问题 |
(二) 上海市法学会的管理体制问题 |
(三) 上海市法学会机关的管理问题 |
二、上海市法学会改革应注意的基本问题 |
(一) 改革是个过程 |
(二) 改革必须协调 |
(三) 改革必须方向正确 |
(四) 改革必须务实 |
(五) 改革必须讲究方法 |
(六) 改革必须借助外力 |
三、上海市法学会改革应注意的具体问题 |
(一)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有关精神 |
(二) 加强理事会职业要求的建设 |
(三) 开展法学会运作模式的研究 |
结束语 |
附录一:1957 年1 月—1966 年6 月的主要学术活动 |
附录二:1978 年以后的主要学术活动 |
附录三:上海市法学会历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河北省召开百厂百会协作行动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论文参考文献)
- [1]动态[J]. 本刊编辑部. 中国档案, 2021(03)
- [2]除旧布新:新中国新法接生普及的历史经验及基本问题研究[D]. 罗菲.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9(03)
- [3]中国产业扶贫模式比较研究 ——以福建省为例[D]. 修兴高. 福建师范大学, 2018(09)
- [4]首都国货陈列馆研究(1928-1937)[D]. 周炜. 华中师范大学, 2018(01)
- [5]中、印(尼)关系中的印尼中华商会[D]. 陈永华(Chan Wing Wah). 华中师范大学, 2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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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国医大师邓铁涛学术经验传承研究[D]. 黄子天.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6(11)
- [8]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研究[D]. 杨贵桥.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8)
- [9]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研究 ——以全国性小说评奖为核心[D]. 王鹏. 南京大学, 2014(05)
- [10]上海市法学会历史变迁研究 ——以1978年以后的发展为对象[D]. 穆中杰. 华东政法大学, 2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