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西藏自治区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一、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论文文献综述)

发展改革委[1](2021)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社会领域相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中研究表明发改社会规[2021] 525号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领域相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十四五"时期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管理工作,

王胜辉[2](2020)在《把握三个关键点,构建招采代理机构信用体系》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代理机构资质取消,短时间密集涌现大量代理机构,其水平不一、良莠不齐。部分代理机构规模不大、从业人员专业性不强,出现了靠恶意竞争承揽客户、与招投标人串通谋利等现象,严重干扰了招标代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基于上述问题,笔者围绕依托行业协会、加强监管惩戒措施、充分利用新技术手段等三个关键点,提出构建招采代理机构信用体系的具体实施方案。

刘梦雨[3](2020)在《信用监管 筑牢工程建设之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在我国日新月异的发展过程中,工程建设的"中国速度"和"中国高度"也让世界刮目相看。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建筑业的质量安全直接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同时,市场经济最具活力的行业之一,工程建设涉及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可以拉动50余个与之相关的行业,建筑企业的诚信度,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影响着全社会各个方面。工程质量是建筑业永恒的主题,也是诚信建设的成果体现。恪守诚信,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主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4](2020)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宁政办规发[2020]1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0年5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的管理,保证评标活动公平、公正,实现全区专家资源共享,提高市场配置资源效益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

潘科[5](2020)在《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研究》文中提出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与环境控制性要素。河流是地球上水文循环的重要路径,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和组成部分,是泥沙、盐类和化学元素等进入湖泊、海洋的通道。漳河是我国华北地区海河流域漳卫南运河水系支流,是山西、河南、河北三省边界地区的重要水源地,担负着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任务。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河北省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特别以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为代表的经济部门对砂子等基础建筑材料的需求不断增大,导致漳河河砂滥采乱采现象愈演愈烈。河道中砂石是缓冲河道水流、涵养水源以及保护堤防的重要屏障。长期采砂加剧了河水对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冲刷,在洪水期加大了堤防等防洪工程被冲毁的危险,对漳河两岸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从根源上彻底解决漳河非法采砂问题,从而保护漳河堤防安全和水源地地位,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分析了漳河非法采砂产生的内在机制,指出漳河非法采砂是一种低效的砂石资源配置活动,受到市场经济价格机制调节,根源在于砂石供需关系中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结构性矛盾。本文运用治理理论,指出要综合运用市场和政府手段,从河砂需求侧和供给侧两侧发力,化解漳河河砂供需关系中不平衡不充分的结构性矛盾,从而彻底解决漳河非法采砂问题。

黄泽英[6](2020)在《法治建设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 ——以西藏自治区经济立法为例》文中研究说明西藏自治区自参与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在此基础上发展迅速。众所周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亦即法制经济。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提升立法工作的能力,是法治建设和依法治藏的必然要求。对立法问题的研究是法治建设“有法可依”的重要一步。经济立法是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研究法治建设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需要重点研究法治建设环节的经济领域立法的情况,从而重点得出法治建设对经济立法的推动作用的结论。分析西藏自治区经济立法的实践,西藏自治区经济立法体制、经济立法内容和经济立法取得的成就无不集中体现着西藏自治区经济立法的经验启示。与此同时,西藏自治区经济立法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困境,为了更好地促进西藏自治区经济立法的完善,推进西藏自治区市场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促进西藏法治建设,探索西藏自治区经济立法困境及其成因成为重中之重。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经济立法作为少数民族经济法的重要领域,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少数民族经济法学发展起步较晚,目前的学术研究相对其他学科而言属于稀缺学科。西藏作为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之一,且目前民族区域自治立法属五个自治区中最少的一个地区,现有关于西藏自治区立法的研究较少,且专门研究西藏经济立法的研究更少。纵观现有研究成果,目前只有少数从宏观方面选取西藏自治区经济领域的立法进行研究,更多的是散见于对西藏自治区所有领域立法的研究中。如此一来无法更好地了解西藏自治区经济立法的情况。然而西藏自治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更高质量的法治环境和法律保障。为此本文从宏观经济层面,以西藏自治区经济领域的立法进行研究,以期更好地了解西藏自治区经济立法情况,了解经济立法取得的成就和尚存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为西藏自治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藏提供一定的借鉴。经过研究得知,西藏自治区经济立法取得了重大成就,涉及经济立法主体、市场规制立法、宏观调控立法、经济监督立法、产业结构和资源环境保护六个方面。由此可以看出,作为法治建设一环的西藏自治区经济立法在完善了西藏自治区法制建设、促进了西藏自治区经济的发展和促进了西藏自治区环境资源保护三个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表明法治建设的完善能促进经济增长。积累的经验主要是:重视在经济立法中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保护、注重因地制宜进行经济立法、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以及坚持与时俱进地进行经济立法。西藏自治区经济立法取得了一定成就的同时,西藏自治区经济立法存在的经济立法体系有待完善、经济立法质量有待提高两个方面的困境也不容忽视。通过困境的分析,本文认为目前西藏自治区经济立法困境的主要成因在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经济立法理论的指导和相关实践的经验借鉴相对不足、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经济立法与时俱进的能力相对较弱两个方面。由此本文提出从坚持经济立法的基本原则、构建完善的经济立法体系和提高经济立法质量三个方面完善西藏自治区经济立法,从而推动西藏地方法治建设以及发挥法治建设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藏自治区信访局,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7](2020)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藏建市管[2020]56号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中级人民法院、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局、人民银行辖区各地市(口岸)中心支行:现将《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件主动公开)2020年4月28日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我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有序、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陈枫[8](2020)在《限制竞争规制下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完善》文中研究表明政府采购既是具有巨大消费潜能的市场,又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管理市场的市场工具,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政府采购内在涉及大量财政资金管理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因此要求其在良好的运行机制下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实现供给效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对采购周期中政府采购主体的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规制和采购运行机制完善,是对建立国内统一市场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应有回应。市场主体的竞争是在价格持续变化和资源不竭流动的市场环境下动态开展,限制竞争行为可能发生于动态竞争过程中的任一阶段,因此对政府采购领域中的限制竞争行为规制也要以动态的思维审视分析政府采购运行机制中的各个环节,实现从内部运行机制管理入手,强化对政府限制竞争行为的规范。通过对公共产品和政府采购行为的内涵丰富与变化的过程的梳理,从历史维度出发分析政府与市场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功能定位的变化,旨在理清政府采购框架下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在新公共管理运动影响下,市场私人主体加入公共产品供给,打破了原有的“政府—受益者”的二元直线结构。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领域的角色功能发生变化,由原来的供给者、生产者向发起者、管理者转变。在政府采购领域,政府与市场发生交互联系,滥用公权力抑制正常供应商间竞争的行为也随之而来。政府采购中过度的行政干预导致政府限制竞争行为的发生,进而引起国内市场分割严重、抑制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和公共财政资金浪费等消极影响的产生。从实证案例中分析发现公共产品采购中的政府限制竞争行为常发生于招标承接阶段和评标考核阶段。文章对当前现有的政府采购案例和各地相关制度和政策安排梳理,按事件发生的动态逻辑对政府采购运行中发生的限制竞争行为进行类型化分析。并对其中政府限制竞争行为造成的消极影响进行剖析以进一步了解规制限制竞争行为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随后,文章以实践案例和政策安排角度入手,探析政府采购运行机制中存在限制竞争问题的成因。发现政府采购中涉及多元主体的价值追求差异是限制竞争产生的主观根源,而监管制度和执行组织架构不完善是导致限制竞争产生的客观原因。因此,对政府采购运行机制的完善是防范多元主体价值追求差异导致的行为客观与对公共利益损害结果的应有回应。采取比较法研究的方式,通过对美国政府采购的法律及政策进行研究,对比我国当前政府采购运行过程中限制竞争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别从承接机制的调整与完善和监督考核机制两个层面,提出要扶持中小企业培育政府采购潜在的竞争力,完善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和专家评价管理体系制度等多维度多角度的建议。

陈逸超[9](2020)在《中蒙塔克什肯口岸“边民互市”发展困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塔克什肯口岸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塔克什肯镇,是自治区唯一一处全年开放的中蒙口岸。由于开关时间长,交通条件好,塔克什肯口岸的出口贸易一度非常发达:2014年,塔克什肯口岸的出口贸易额达到3.79亿美元的历史峰值,占蒙古国对华进口总额的21.44%,是名副其实的中蒙边境第二大口岸。然而从2015年开始,塔克什肯口岸的出口贸易迅速萎缩,当年口岸全年出口贸易额仅为上年的10%;在2018年,口岸全年出口贸易总额更是只有1279万美元,仅为2015年的三分之一强,在我国对蒙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例下降到0.64%。如此覆巢之下,镇上的边民互市市场,一处由个体商户组成的颇具规模的日用工业品外贸批发市场,也未能独善其身,其出口额从2013年的6700万美元(占当年口岸出口贸易总额的22%)下降到2017年和2018年的3604.7万元(约合533.89万美元,占比31.08%)及3972.25万元(约合600.27万美元,占比46.9%);市场中边贸商人的人数也因收入下降而大幅减少:在2009年,镇上有430家从事出口边贸的商户,其中370多家商户来自外地;到了2019年,镇上的商户总数只有不到180家(边贸商约120家)。而这些商人的离开——他们普遍有着较强的边疆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常有意地监督外来人员的行迹和言论,并积极参与联防、“反恐处突”演练等活动,也使得塔克什肯边民互市在口岸所在地积聚“人力资源”,实现“边贸戍边”的功能遭到削弱。根据边贸商人们的说法,蒙古国债务危机、图格里克贬值、其它中蒙口岸及第三国对蒙商品输出规模的增长等因素是导致不景气,特别是蒙古国客户人数减少和质量下降的主要原因。但笔者认为,客户人数的减少和质量的下降反映的正是边民互市及其所售商品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事实,其市场竞争力的下降则与经营活动变迁所导致的区位条件变化及边民互市较差的市场环境有关;此外,边民互市中的经营者们较薄弱的经济实力以及某些不良经营习惯和观念,如对购物者,特别是零售消费者的“势利心态”,也对边民互市的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在笔者看来,鉴于边民互市发展所面临的困境及导致困境的原因的复杂性,若要进一步改善塔克什肯边民互市的发展条件,首先有必要加强对口岸及口岸所在地的行政管理资源的整合,减少以海关、边检为代表的各垂直管理部门与主管口岸工作的口岸管理委员会及地方政府间的职能错位和交叉,提升口岸规划发展及管理工作的统筹程度和协调性。在具体措施层面,上述各部门应以更加整体的视角,采取更为具体的措施,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提升人们参与互市的便利度,降低人们参与互市的中间成本,以及为经营者进行自主学习,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提供更好的条件;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也可通过举办会展等方式拉近互市参与者之间的“互惠距离”,以此改善人们对塔克什肯边民互市市场的观感,让他们能够且愿意在塔克什肯口岸边民互市中实现消费的升级,从而使得塔克什肯口岸这个中蒙西部边境的大门,一带一路西通道的重要节点,成为得到国内外消费者认可的商品供应基地和物资流转中心。最后,通过田野调查,笔者也发现,世代居住在塔克什肯口岸所在地(原布尔根村)的当地边民对互市的参与度及从中获益的程度目前仍有待提升,故在边民互市之后的发展中,有必要加强对当地世居少数民族边民参与边民互市的支持力度。

张娟[10](2019)在《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研究(1998-2018)》文中认为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和发展,中国房地产行业深刻影响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鉴于房地产行业的重要性,中国政府自1998年以来出台了多项针对该领域的宏观调控政策,对于完善房地产市场和提高居民住房福利水平有着重要意义。理解历年来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过程,挖掘其变迁背后之机理,总结其未来发展之趋势,既是完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现实需要,也是丰富房地产宏观调控研究的理论需要。本文首先基于政策文本分析视角,运用共词分析和聚类分析的政策文献计量方法,将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划分为三个阶段,展示了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聚焦点变迁的阶段特征和规律,并联系具体政策内容分析不同阶段政策主题词变化的原因,总结出1998-2018年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演进路径主要围绕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化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三方面进行。其次,本文着眼于长时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过程,引入间断-均衡理论对其进行阐释,分析表明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经历了两个均衡期和一个间断期,体现出政策变迁的间断均衡特征。为了进一步解释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内在机理,本文结合了修正后的间断-均衡理论模型,综合考察近二十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过程,研究发现,政策形象变化是房地产调控变迁的前提,而焦点事件爆发、官方决策系统注意力转移和宏观层面价值取向的变化是政策变迁的三个基础变量。最后本文从做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顶层设计、明确官方决策系统的注意力指向、保证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方面提出了完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对策建议。

二、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论文提纲范文)

(2)把握三个关键点,构建招采代理机构信用体系(论文提纲范文)

一、代理机构发展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发展现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建议的解决方案
    (一)依托行业协会第三方平台机构作用加强代理机构信用与资信评价
    (二)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惩戒
    (三)充分利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先进IT技术手段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

(3)信用监管 筑牢工程建设之基(论文提纲范文)

住建领域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建筑市场主体将实行动态信用评价
加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规范各方责任主体行为
企业信用良好可跨类别、跨等级承接工程项目
对信誉良好的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
信用信息将成为招标投标重要依据
加强建筑行业从业自律管理提升建筑工程质量
依据信用考核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
住建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核查应用制度
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营造诚信守法市场环境
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实行计分制

(5)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一 绪论
    (一) 研究背景和意义
        1 研究背景
        2 研究意义
    (二) 文献综述
        1 国外研究现状
        2 国内研究现状
        3 国内外研究述评
    (三) 研究内容、思路和技术路线
        1 研究内容
        2 研究思路
        3 技术路线
    (四) 研究方法和创新与不足
        1 研究方法
        2 创新与不足
二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一) 概念界定
        1 砂石及采砂
        2 采砂管理和采砂治理
        3 非法采砂
    (二) 理论基础
        1 治理理论
        2 公共物品理论
三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现状
    (一) 漳河砂资源状况
        1 漳河概况
        2 采砂情况
    (二)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情况
        1 采砂危害
        2 治理情况
四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现存问题
        1 非采现象难以杜绝
        2 采砂管理理念落后
        3 采砂执法力量薄弱
        4 采砂管制滋生腐败
    (二) 原因分析
        1 市场需求催生非采
        2 忽视市场公民作用
        3 采砂治理投入不足
        4 政府监管引发寻租
五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对策
    (一) 稳定砂石供需关系
        1 推进砂石需求侧改革
        2 推进砂石供给侧改革
    (二) 引入采砂治理理念
        1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2 充分发挥政府作用
        3 两种制度绩效比较
        4 充分发挥公共作用
    (三) 加大采砂治理投入
        1 安排采砂治理水政执法专项经费
        2 安排采砂治理水政执法专项编制
        3 安排采砂治理水政执法专项设备
    (四) 加强渉砂腐败监督
        1 发挥党内监督作用
        2 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3 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4 发挥法律监督作用
六 结论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

(6)法治建设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 ——以西藏自治区经济立法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言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现状分析
        1.2.1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经济立法的研究内容
        1.2.2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经济立法的研究方法
        1.2.3 研究综述
    1.3 研究内容与框架
        1.3.1 研究思路
        1.3.2 研究框架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1.4.1 研究方法
        1.4.2 创新之处
第二章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经济立法的理论研究
    2.1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经济立法的概念及特征
        2.1.1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经济立法的概念
        2.1.2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经济立法的特点
    2.2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经济立法的法律依据
        2.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2.2.3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3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经济立法的基本原则
        2.3.1 合法性原则
        2.3.2 民主性原则
        2.3.3 民族经济利益原则
    2.4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经济立法的经济分析法
        2.4.1 成本-效益分析法
        2.4.2 规范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5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经济立法的意义
        2.5.1 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2.5.2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2.5.3 促进文化的繁荣发展
第三章 西藏自治区经济立法的实践
    3.1 西藏自治区经济立法的体制
        3.1.1 西藏自治区经济立法主体的立法权限划分
        3.1.2 西藏自治区经济立法权的行使权限
    3.2 西藏自治区经济立法的内容
        3.2.1 西藏自治区经济主体立法
        3.2.2 西藏自治区宏观调控立法
        3.2.3 西藏自治区经济监督立法
        3.2.4 西藏自治区市场规制立法
        3.2.5 西藏自治区规范产业结构立法
        3.2.6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立法
    3.3 西藏自治区经济立法的作用分析
        3.3.1 经济立法作用实证分析
        3.3.2 经济立法对经济社会的具体作用
    3.4 西藏自治区经济立法的经验启示
        3.4.1 重视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保护的立法工作
        3.4.2 注重因地制宜进行经济立法
        3.4.3 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文化信仰
        3.4.4 坚持经济立法与时俱进
第四章 西藏自治区经济立法的困境及其成因分析
    4.1 西藏自治区经济立法的困境分析
        4.1.1 经济立法体系有待完善
        4.1.2 经济立法质量有待提高
    4.2 西藏自治区经济立法困境的成因分析
        4.2.1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经济立法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相对不足
        4.2.2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经济立法与时俱进的能力相对较弱
第五章 完善西藏自治区经济立法的对策建议
    5.1 坚持经济立法的基本原则
    5.2 构建完善的经济立法体系
        5.2.1 提高自治区重点领域经济立法效力层级
        5.2.2 提高自治区经济立法领域覆盖面
    5.3 提高经济立法的质量
        5.3.1 树立正确的经济立法观念
        5.3.2 制定科学的经济立法规划
        5.3.3 突出西藏自治区经济立法的特色
        5.3.4 加强立法队伍建设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6.1 研究结论
    6.2 未来展望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致谢

(8)限制竞争规制下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研究综述
        (一)国内外文献综述
        (二)文献评述
    四、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方法
    五、研究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政府采购运行机制的内涵
    第一节 政府采购运行机制相关定义和内涵
        一、公共产品
        二、政府采购
        三、政府采购运行机制
    第二节 福利供给框架下的政府采购制度变革:以公共产品供给网络主体结构为视角
        一、政府采购主体范围及权利义务的演变
        二、政府采购制度的经济法适用正当性分析
第二章 政府采购运行机制的限制竞争问题及其影响
    第一节 我国政府采购运行中限制竞争行为立法规制现状
        一、政府采购资金预算管理的规范
        二、以公开招标为主导地位的采购模式
        三、具体评审标准设置与专家评审制度不足
        四、公平竞争原则约束集中体现在招标承接和评标考核环节
    第二节 招标承接机制存在的限制竞争问题
        一、招标承接实体条件中隐形反竞争条款问题突出
        二、预算监管范围的不确定性导致供应商救济渠道不畅
    第三节 评标考核机制存在的限制竞争问题
        一、评审专家制度的虚置化滋生寻租腐败
        二、地方化的信用评价与反竞争
    第四节 政府采购中限制竞争行为干预影响
        一、形成地方保护,导致国内市场分割
        二、抑制中小企业的创新,阻碍市场规模的培育
        三、违背物有所值目标追求,造成公共财政资金的浪费
第三章 政府采购运行的限制竞争问题成因
    第一节 多重主体利益关系与目标价值的错位
    第二节 政府采购分散立法模式导致监管主体缺位
    第三节 集中采购执行部门“孤岛”现象落空公平竞争审查
第四章 美国政府采购运行机制经验
    第一节 促进政府采购市场中小企业的参与
        一、设置中小企业份额预留制度
        二、独立的执行机构和评估汇报制度
    第二节 “合同官”制度下的高度集中采购权
        一、美国采购合同官的高度集中采购权
        二、严密的权力约束监管制度
        三、美国政府采购运行组织架构
第五章 我国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对竞争公平回应
    第一节 政府采购承接机制的调整与完善
        一、扶持中小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二、完善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设置
        三、法律整合促进采购资金的监管和使用机制
    第二节 政府采购监督考核机制的健全
        一、促进政府采购受益者反馈机制构建
        二、探索完善专家评价管理体系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9)中蒙塔克什肯口岸“边民互市”发展困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第一节 选题缘由
    第二节 研究综述
        一 我国古代的“边市”与当代“边民互市”
        二 相关研究成果综述
        三 研究理论综述
    第三节 研究意义、方法与思路
        一 研究意义
        二 研究方法
        三 研究思路
第一章 塔克什肯口岸与塔克什肯镇
    第一节 作为中蒙走廊的布尔根河沿岸
    第二节 塔克什肯口岸
        一 口岸概况
        二 口岸运行情况
        三 口岸发展规划
    第三节 塔克什肯镇
        一 塔克什肯镇概况
        二 镇区重心的北移
        三 现在的塔克什肯镇
    本章小结
第二章 塔克什肯口岸边民互市概况
    第一节 塔克什肯口岸边民互市的基本情况
        一 塔克什肯口岸的“边民互市”
        二 塔克什肯口岸边民互市的发展
        三 边民互市市场的建设
    第二节 边民互市贸易的参与者
        一 边民互市市场中的经营者
        二 市场中的购物者和其他人员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塔克什肯口岸边民互市的主要发展困境
    第一节 客户流失
    第二节 市售商品综合竞争力不足
    第三节 边民互市市场的经营活动存在无序现象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影响塔克什肯口岸边民互市发展的主要因素
    第一节 影响塔克什肯口岸边民互市发展的环境因素
        一 蒙古国宏观经济的动荡
        二 区位条件、市场环境对边民互市发展的影响
    第三节 经营者自身的局限性
        一 经营者缺乏市场竞争力
        二 负面经营心态对边民互市发展的影响
    本章小结
第五章 对塔克什肯口岸边民互市发展困境的反思
    第一节 当地政府及海关的努力
        一 在口岸发展规划中更加重视出口边贸的发展
        二 加强对边民互市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三 改善购物者对边民互市市场的观感
    第二节 促使边民互市经营者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三节 加强对世居边民参与互市的支持
        一 加强对边民参与互市的引导和组织
        二 明确塔克什肯镇在边贸中的竞争优势和特色加大边境金融机构对互市边民的支持力度
    本章小结
结论与思考
    (一)塔克什肯口岸边民互市发展困境研究的结论
    (二)对塔克什肯口岸边民互市发展困境的思考
参考文献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致谢

(10)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研究(1998-201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的简要述评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1.3.1 研究内容
        1.3.2 研究方法
第2章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2.1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相关概念
        2.1.1 房地产宏观调控
        2.1.2 政策变迁
    2.2 间断-均衡理论及在中国情景下的修正
        2.2.1 间断-均衡理论
        2.2.2 间断-均衡理论在中国情景下的修正
    2.3 本章小结
第3章 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变迁阶段分析
    3.1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文本的选择与分析方法
        3.1.1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文本选择
        3.1.2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文本分析方法
        3.1.3 信效度检验
    3.2 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阶段的定量分析
        3.2.1 住房制度改革起步阶段(1998-2002 年)
        3.2.2 房地产市场化发展阶段(2003-2009 年)
        3.2.3 房地产市场化调整阶段(2010-2018 年)
        3.2.4 变迁阶段的总体分析
    3.3 本章小结
第4章 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阐释与内在机理
    4.1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间断-均衡理论阐释
        4.1.1 均衡期: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探索阶段(1998-2002 年)
        4.1.2 均衡期: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深化阶段(2003-2009 年)
        4.1.3 间断期:房地产宏观调控得转向阶段(2010-2018 年)
        4.1.4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历程的总体阐释
    4.2 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内在机理
        4.2.1 焦点事件爆发
        4.2.2 官方决策系统注意力转移
        4.2.3 宏观层面价值取向
        4.2.4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内在逻辑
    4.3 本章小结
第5章 完善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对策建议
    5.1 做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顶层设计
        5.1.1 重视房地产宏观调控立法
        5.1.2 完善房地产宏观调控配套政策
    5.2 明确官方决策系统的注意力指向
        5.2.1 重视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长效性
        5.2.2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价值的公共性回归
        5.2.3 加强房地产预期管理
    5.3 保证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执行
        5.3.1 合理配置房地产宏观调控手段
        5.3.2 提高地方政府执行积极性
        5.3.3 搭建房地产信息公开平台
    5.4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致谢

四、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论文参考文献)

  • [1]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社会领域相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J]. 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21(20)
  • [2]把握三个关键点,构建招采代理机构信用体系[J]. 王胜辉. 中国招标, 2020(12)
  • [3]信用监管 筑牢工程建设之基[J]. 刘梦雨. 中国信用, 2020(07)
  • [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J].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20(10)
  • [5]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研究[D]. 潘科.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020(01)
  • [6]法治建设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 ——以西藏自治区经济立法为例[D]. 黄泽英. 西藏大学, 2020(02)
  • [7]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J].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藏自治区信访局,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20(04)
  • [8]限制竞争规制下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完善[D]. 陈枫.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9]中蒙塔克什肯口岸“边民互市”发展困境研究[D]. 陈逸超. 兰州大学, 2020(01)
  • [10]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研究(1998-2018)[D]. 张娟. 燕山大学, 20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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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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