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投资仍需政策空间(论文文献综述)
徐翔,吴舒钰,李稻葵[1](2021)在《2021年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十四五”开局之年:加快完成疫后恢复是重中之重》文中提出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中国经济的重中之重是积极推动中国经济全面完成疫后恢复。2021年上半年,中国宏观经济运行强度,特别是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仍未达到疫情前的水平,中国经济企稳根基尚需进一步筑牢。与此同时,外贸出口与经常账户的顺差强势反弹,但缺乏可持续性,随着欧美疫情的逐步稳定,中国外贸、外资、人民币汇率等方面很可能出现压力。为此,建议2021年保持"六稳六保"政策的连续性,力争下半年从根本上完成国内经济的疫后恢复,这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的重中之重。考虑到基数效应以及国际疫情可能转好造成的外贸条件变化,预计全年中国经济增速呈现逐季下降趋势。结合高频数据与各分项的增长趋势进行测算,预计2021年全年中国实际GDP增速为8.2%左右。如主要风险集中爆发,全年实际GDP增速有可能降至7%左右;如国际经济形势整体向好,消费恢复平稳,则全年实际GDP增速有望突破8.5%。
吴业强[2](2021)在《中国投资结构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研究》文中提出投资的过程是社会资本形成的过程。投资在国民经济不同部门、不同地域、不同行业间的比例分配不仅形成了不同类型的投资结构,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不同类型经济结构的产生。因此,投资结构调整是经济结构波动的重要原因,投资结构失衡成为经济结构失衡的重要构成,使得以投资结构优化促进经济结构升级成为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2020年全国两会强调,要“让投资持续发挥效益”,“重点支持既促消费惠民生又调结构增后劲的‘两新一重’建设”,进而明确释放了投资结构优化以及投资方向转型的信号,即要在推进新基建的过程中继续发挥传统基建的功能,在培育大型投资项目的过程中不能间断小型投资项目的开展,在短期加大投资力度的过程中始终注重长期的效益发挥、结果优化以及绿色发展。由此可见,在短期内,投资仍是经济稳定的重要支撑手段,但长期粗放式的投资方式导致投资结构的严重失衡,阻碍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不利于长期的经济高质量发展。因此,现阶段中国经济政策制定、体制机制改革与制度供给建设的挑战之一在于投资继续发挥促增长作用的同时防止投资结构的恶化。但已有研究文献不足以支撑也不能够满足现实需求,换言之,已有研究文献对不同维度投资结构的探讨尚不充分,研究结论存在分歧,且缺乏时代观点。基于此,论文从投资产业结构、投资来源结构、投资主体结构、投资用途结构四类典型的投资结构出发,分别构建相适应的数理模型或展开理论分析,在此基础上构建计量模型进行实证检验,得出一定有益结论。当然,投资结构的维度划分有多个角度或方法,论文结合中国的现实经济问题,择取了其中具有系统重要性与广泛关联性的四类投资结构展开分析,在未来的研究过程中将对投资结构的更多侧面等展开进一步的研究或讨论。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经济发展是经济质量、经济增长与经济周期的综合反映。中国经济质量已发展至“合理区间”,但近年来已有所放缓。TVAR模型估计结果显示,经济质量处于“合理区间”时,经济质量的向下调整倾向与经济周期的“减速器效应”会对冲投资产业结构的“加速器效应”,且经济增长与经济周期间的负反馈循环会进一步抑制经济质量的提升。随着投资产业结构与经济增长间“脱钩”现象的改善,经济质量的向下调整倾向将得到抑制,稳定经济质量的政策成本将有所降低。目前,中国第三产业投资与非第三产业投资间已形成乘数效应。但2019年以来的经济稳增长压力仍将持续,需要以政策争时间,以时间换空间,允许经济质量的暂时放缓以换取长期发展。(2)投资来源结构优化有利于防控投资失速与稳定经济增长,在当前阶段具有迫切现实意义。中国直接融资比重长期偏低且停滞不前,银行市场集中度又始终偏高。论文首先通过数理推导论证了金融结构失衡对投资来源结构的非线性影响,并基于数理模型与实证模型的一致性原则,采取转移概率具有时变特征的马尔科夫区制转移模型进行实证分析。结果显示:①在投资来源结构恶化区制内,金融结构失衡程度的加深会进一步强化投资来源结构的恶化趋势,此时需要降低银行市场集中度,而在投资来源结构优化区制内,金融结构失衡程度的加深也不利于投资来源结构的优化持续,此时需要提高直接融资比重;②投资来源结构波动存在自稳定器机制,有着震荡式熨平波动的自发倾向;③当“稳增长”的目标权重上升时,投资来源结构会出现恶化倾向,积极的经济政策也是导致投资需求过度依赖信贷的重要因素;④投资来源结构大幅波动易引发区制转移。因此,中国应在继续优化金融结构的基础上,重点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强化银行市场竞争性,促进投资来源结构多元化发展。(3)投资主体间的多元时变因果关系始终没有得到充分揭示。新时代背景下,某一投资引导与调控政策往往只在某一时期发挥作用,因此,局部因果关系的存在性检验是必要的。论文基于多元时变因果关系模型发现:私人投资是投资主体结构的核心,投资主体结构由于缺乏负反馈机制而存在内在不稳定性;货币-财政政策工具变量均会对投资主体结构产生不同程度的调控作用,其中,财政支出扩张政策的调控作用是最全面的,且与数量型货币政策一起共同驱动了国有投资动态;经济-金融环境变化也会不同程度的引起投资主体结构发生变化,其中,国有投资活动脱离经济基本面的现象长期稳定存在,仅受到债券市场冲击的影响。因此,投资主体结构负反馈环的嵌入设计与国有投资与经济基本面协同发展的制度供给是新时代投资结构优化的重要内容。(4)长期的持续上涨使得房价水平处于绝对高位,其是否会受投资放缓的牵引而回落于现阶段的中国经济具有重要意义。IMS-AR模型估计结果显示,房价惯性长期稳定但基础脆弱。近期房价惯性的陡然骤升与房价增速的趋于平缓表明房价泡沫的被迫出清概率增加。从投资角度,TVEC模型估计结果显示,现阶段房地产投资已向上突破门限值,此时房价及其惯性的当期波动均仅受自身的前期偏离影响,其中,房价波动将平滑式收敛,而房价惯性波动将震荡式收敛,但缺乏确定的长期均衡关系作为靶向路径,收敛过程及新的均衡状态可能是低效率、高成本的。因此,现阶段的政策调控应致力于恢复房价及其惯性与投资及其结构间的长期均衡关系与短期波动溢出机制,使得投资用途结构优化红利的释放成为房价平滑回落、惯性回归理性过程中的有力支撑,以政策换时间、以时间创空间,即以付出一定政策成本的代价延缓房价泡沫向临界点的逼近,最终通过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实现与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建立实现对房价泡沫的消化而非刺破。
周笑梅[3](2021)在《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智库是国家软实力的表征。自国家启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以来,新型智库建设取得了显着成效,但智库的政策咨询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与现阶段国家的综合国力及国际地位仍明显不相称。制约智库发展的突出困境在于:在新型智库最重要的关系中,智库与政府双向维度同时存在深层体制改革的阻滞,且彼此复杂纠缠。一方面,这种制约呈现为相应的国家制度供给不足与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滞后,另一方面,新型智库在对自我重塑的能动把握上也存在观念滞后、行动迟滞、内部机制创新不足。内外部因素的复杂交错,致使新型智库依然受制于传统治理结构与组织结构,难以支持智库转型所需要的决策研究范式及运营模式的现代跃迁,因而也难以全面达成自身应有的职责担当,在整体上呈现深层结构性矛盾。如果将对这一矛盾的分析,单纯指向智库内部机制,或单纯指向政府制度供给,都难以有效解释问题的深层归因和回应问题的复杂性。本文试图将对这一矛盾的分析,置于国家治理现代化总体背景中,对其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研究,以期更全面深入地理解与认知新型智库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并从中探寻其发展的深层结构性影响因素,进而系统探索对其发展优化更具应用价值的实践对策。这是本文研究的基本问题。新型智库建设关系到国家治理的核心问题,即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与决策效率,关系到由国家决策体制改革、国家治理体系创新等因素共同构成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当前在国内国际复杂局势中,同时面临重大机遇与挑战,而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对人类经济社会结构及运行模式深刻复杂的改变与形塑,则使这种机遇与挑战空前放大,进而使智库对国家及政府决策能力的重大影响进一步突显,作为决策体制改革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新型智库的良性发展成为意义重大的现实与理论问题。在国家治理总体架构下,存在三个对新型智库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基本维度:国家的制度供给、智库的内部治理、智库的外部关系。这三个维度既决定着智库的发展模式与发展空间,同时也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因素与重要环节。本文主要依据国家治理、参与式治理、网络化治理、决策过程参与等理论,基于“国家制度供给-智库内部治理-智库外部关系”的研究框架,通过对国内外智库发展经验较为系统的考察,以31个省市自治区省级地方社科院为核心研究案例,分别在三个基本维度下展开深入系统研究,以剖析新型智库发展中的结构性问题及其影响因素,并对其未来发展提出优化路径及对策。在形成对新型智库发展状况及问题判断时,本文做了一定数量国内外实践案例的实证分析,特别是以31个省级地方社科院为核心研究案例详细开展了相关研究。结合学术文献研读及理论资源支撑,基于以上综合考察与研究,提出了相应的新型智库发展优化对策:第一,在政府维度,加大力度扭转突出的制度供给不足问题,加强对新型智库发展的制度供给和赋权。新型智库发展制度供给体系应包括:决策过程参与保障制度、机构主体重塑保障制度、智库市场化运行保障制度、智库现代传播保障机制等内容。第二,在智库内部治理维度,探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并在清晰战略目标定位前提下,对智库的研究机制、管理机制、运营机制等进行系统创新。第三,在智库外部关系维度,围绕新型智库发展所形成的重要外部关系,以激活主体能量与活力为前提,建构政府主导、智库发挥重要作用的网络化治理合作伙伴关系。在三个基本维度分别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一些整体性政策建议:优化国家对新型智库建设的总体布局,持续培育现代政治文明;在秉持稳步渐进改革原则的同时,加快提升新型智库发展相关立法层次,以强大的国家立法保障并规范新型智库发展;合理布局新型智库发展体系,以建立和形成有效保障各类智库均衡而充满活力发展的资源配置模式,维护不同类型智库共同构成的整体国家知识资源及决策智慧宝库;积极回应大数据时代要求,推动新型智库信息平台基础设施整体升级,制定并实施涵盖政府、智库、企业及社会的互联互通、共建共治共享的知识管理及数据库网络,为建立国家智慧决策模式做足准备,以提高国家治理效能,进一步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
王亮[4](2021)在《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研究》文中提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经济结构深入调整、人口结构深度变化,公众对公共服务的社会预期不断提升、需求层次不断提高、参与意识不断增强,这对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提出了更高要求。然而,目前我国公共服务存在质量不高、规模不足、发展不平衡等多方面问题,具体表现为:城乡区域间服务水平差异较大,资源配置不均衡;基层服务设施不足,设施利用率较低;公共服务人才短缺,人力资源保障不足;服务尚未有效惠及全部流动人口和困难群体,项目存在覆盖盲区;社会力量参与,不足体制机制创新滞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是值得关注和研究的重要课题。基于以上背景,本文选择了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相对完善的日本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史论结合的方式,研究其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历史演进、架构及相关主体的作用发挥等内容,并通过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体系的分析,见微知着,深入探讨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运行机制和效果,以期借鉴其经验,为完善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提供助益。本文分析认为,战后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从政府单一主体供给向政府、社会、企业多元主体供给不断转变,历经官制型体系、融合型体系后,最终形成官民共治型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官民共治体系下,政府和以非营利组织为代表的民间事业者发挥着主体作用,市场则作为纽带推动着官民协同共治的进程,其中政府是公共服务供给的主要主体,发挥主导作用;市场化是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方式,对提升服务供给效率和水平不可或缺;非营利组织是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主体构成,其既可以单独承担社会事务,同时也可以与政府或其他民间事业者合作满足民众公共服务需求。政府、市场、非营利组织各司其职、相互协同,共同保障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为了考察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子系统的运行,结合当前应对新冠疫情冲击影响研究的现实需要,本文针对日本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做了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其作用发挥机制、应对新冠疫情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内容,对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效率效果进行检验。在此基础上,总结日本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经验,以期为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建设提供参考。本文从结构上包括6部分共9章内容,具体如下:第一部分为绪论,即第1章。主要包括研究的背景与意义、文献综述以及介绍本文的研究方法和思路,归纳本文可能的创新和不足。第二部分为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理论分析,即第2章。主要包括公共服务、公共服务供给及其体系的内涵探讨,总结和分析了公共服务体系的一般形式,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形成的约束条件以及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形成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为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演进及其特征,即第3章。从历史演绎的角度,对战后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形成和发展进行归纳与逻辑梳理,总结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演进过程中的一般规律和特征。第四部分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结构及主体作用分析,包括第4、5、6、7章,为本文的核心部分。以前文分析内容为基础,采取“总—分”形式对日本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进行解构。从总体上,以官民协同治理为角度,分析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构成形式、体系形成的动因以及官民协同治理的机制,分析表明政府和以非营利组织为代表的民间事业者发挥着显着的主体作用,而市场是两者之间协同合作的载体。其后,分别从政府、市场、非营利组织的视角出发,分析三者在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各自作用的发挥,以更好地解析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以期为我国提供切实借鉴。第五部分是案例分析,即第8章。结合当前应对新冠疫情冲击实际,选取公共卫生危机应急管理体系进行考察,通过分析其作用发挥机制、应对新冠疫情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内容,见微知着,对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运行效果进行验证。最后,借鉴日本经验,完善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即第9章。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总结日本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经验,提出完善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建设的建议。
李淑桃[5](2020)在《翁源县省定贫困村村庄规划实施评价研究 ——以龙仙镇青云村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贫困村的规划建设是脱贫攻坚战的重中之重,也是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的关键。2017年,广东省提出“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重要举措,总投入财政资金300多亿元。根据“无规划,不建设”的要求,所有省定贫困村都编制了相关规划并于2019年基本完成了整治建设任务。那么,这批省定贫困村村庄规划实施情况到底怎样?对其进行科学的实施评价十分必要。本文以具有一定示范意义和代表性的翁源县作为研究对象,开展村庄规划实施评价的实证研究。不仅为这批省定贫困村的规划实施评价工作提供借鉴,同时也为其他类似地区的村庄规划与建设工作提供参考。目前,规划实施评价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多集中在城市规划领域,对于村庄规划的实施评价研究十分贫乏。本文借鉴和吸纳城市规划实施评价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结合翁源县省定贫困村村庄规划实施的特点,构建翁源县省定贫困村村庄规划实施评价体系。该实施评价体系包括实施效果和实施过程两部分的评价。实施效果评价主要从实施结果和实施绩效两方面分析规划的落实情况以及对村庄和村民产生的影响;实施过程评价主要从政策保障、资金管理、主体协作和技术支撑四个方面评析规划实施的运作机制及影响因素。依据上述实施评价体系,论文重点以翁源县青云村为例,通过详实深入的实证调研,对其规划实施效果和实施过程进行全面评价。实施效果评价结果表明,规划实施广度较好,但由于村民主体意愿变更、资金规模估算偏差大等原因导致实施深度较差,部分项目的变更对经济性和效用性考虑有所欠缺;规划实施成效主要集中在人居环境水平的提升上,对农民增收带动尚不明显,但不同类型的自然村由于资金投入、建成效果的不同,村民的评价差异较大。在实施过程评价部分,地方政策的完善性、资金整体的统筹性、规划编制期间各相关团队的协同性均有效促进了青云村村庄规划的实施,但同时在配套政策的协调性、建设资金投入的精准度、规划实施阶段各利益主体间的协同性、深化设计方案的适用性和建设工程质量的可控性方面存在不足。青云村在规划实施效果和规划实施过程评价中所反映的情况在翁源县乃至广东省其他省定贫困村中均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而本文构建的评价体系也对广东省定贫困村以及我国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导、以人居环境整治为主要任务的欠发达地区村庄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对于尚在摸索中的贫困村规划编制与实施,本论文既注重规划实施评价的理论探讨,更注重深入细致的实证研究,以期发现贫困村规划建设及相关推进政策需要规避和重视的问题,为广东省乃至全国欠发达地区的村庄规划与建设提供参考。
曹海苓[6](2020)在《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人口老龄化是贯穿我国21世纪的基本国情。由人口老龄化引发的养老服务保障需求大幅增长,供需矛盾日益突显,给政府老年服务行业治理带来了严峻考验。在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以及政府经济上不堪重负的双重压力下,社会化养老成为我国缓解养老负担压力的现实出路。作为一种现代养老方式,社会化养老是指在遵循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下,通过社会途径,由包括政府、家庭、市场、社区等在内的多元服务主体为满足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共担养老服务职能的养老方式。从提供主体视角讲,社会化养老强调养老资源由传统的家庭、政府的一元或二元向包括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在内的多元主体的转化。从社会化养老的客体角度讲,社会化养老面向社会全体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实现了服务对象的普遍化。同时,社会化养老更加强调政府主导作用、市场决定作用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主体专业化服务特征的有机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完善我国老年福利制度,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亦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养老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与需求层次的不断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建设应被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养老作为关系国家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一方面,其解决得程度如何与执政党的执政成效息息相关,决定民心向背,政府作为执政党意志的集中体现者,应当发挥其在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从政府的本质来讲,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掌握者和公共资源的控制者,促使公共利益的实现是其重要的施政目标。养老作为人类生产、生活过程中基础性、现实性的民生问题,直接关乎公共利益,保障与改善民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领域,是衡量现代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与能力的重要尺度。自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构想以来,养老服务在各个阶段都显露出政府参与的痕迹,依靠政府的行政干预,客观上保障了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然而,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也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制度供给缺乏、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不够、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市场化运行中监管缺失等缺陷与不足,这说明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依然未能找准自身的定位,未能真正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发挥其职能。由于养老服务兼具政府保障特征和社会公益福利性质,适应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需要,培育和扶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建设与发展,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治理能力已是转换政府职能的当务之急。本文从政治学视角出发,立足社会化养老服务领域,借鉴政府职能、准市场、协同治理等理论的精髓和分析框架,以社会化养老为研究背景,以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为研究对象,以政府职能的履行与发挥为主体框架,以政府职能的完善为研究主线,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历史回溯、实践形态、域外经验借鉴、具体完善路径为叙事脉络,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历史研究、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提出了充分发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建议。从政府职能角度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研究,系统探讨和分析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理论依据及行动策略,合理界定政府职能的内容、边界、存在问题和改进对策,以推动政府在养老服务中承担适度、有效职责。这对于拓展社会化养老服务讨论的政治学理论空间,巩固和维护我国政治和谐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1.构建了政府养老服务职能的理论分析框架。依据政府职能理论,从政府管理过程角度出发,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对政府职能的现实需求,将政府职能界定为决策职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监督职能等四个要素,厘清了各要素的功能,为我国政府职能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同时,在研究工具的选择上,设计了针对负责养老服务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参与养老服务社会力量的调查与访谈,在系统分析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问题上具有一定的工具价值。2.先行研究中存在重客体研究、轻主体研究的现象,对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中的关键主体——政府与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其他核心主体联动作用的研究视角关注较少。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多元主体共同行动的过程,主体间关系结构复杂,行动逻辑不尽统一。处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基础与核心地位的政府如何在多元主体的互动过程中抽离出不同主体的行动逻辑,进行资源整合与动员,以实现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是本文研究的亮点之一。3.研究结论的创新。本文提炼出了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研究的新的结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决策过程是政府行政的核心,政府决策是否科学与公正是决定社会化养老服务能否健康顺利运行的关键因素。(2)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现状表明,任何单一供给主体独立提供养老服务都存在供给困境,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需要整合多方力量重构中国养老社会化服务中的政社关系,建立供给主体协同治理模式,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强强联合”。(3)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我国政府在行使其职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错位、缺位与越位问题,说明政府未能准确定位自身作用的边界与范围。因此,本文提出,要从转变政府治理理念,建立多元主体联动机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政府治理体制改革。
陈远树[7](2020)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职务犯罪主体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职务犯罪主体作为刑法和监察法对公权力规制的重要概念,是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主体监察全覆盖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标的认识论基础;其不仅是犯罪构成意义上的特殊犯罪主体,而且是不正当行使公权力或者影响公权力正当行使所构成犯罪的行为主体,涵盖了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公职人员等所有行使公权力的行为主体。简言之,职务犯罪主体是以行使公权力为本质特征。据此,本文提出“统一权力范式”的跨学科研究方法和“制度—组织—目的”权力分析框架,探索科学、合理地划定职务犯罪主体的犯罪圈。在统一权力范式中,公权力是法律制度授予国家、国有公司/企业、社会组织等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按照“制度—组织”和“组织—目的”的双层区分标准,将公权力区分为国家权力、经济权力和社会权力等三大类型,即法律制度分别授予国家组织、营利性公共组织和非营利性公共组织的权力。在此基础上,本文逐一分析了三大类型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规制的历史沿革和立法模式,并按照实现监察全覆盖的法政策目标,从法律解释和立法完善的角度重构了三大类型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认定标准和法律界限。在国家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中,刑法和监察法的规制是基本相通的,运用实质解释方法即可使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与国家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互相对应。职务犯罪主体实质解释的依据即认定标准需要由“公务论”向“权力论”发展,即以是否具有行使法律授予的公权力资格为标准统一地界定刑法和监察法上的职务犯罪主体。权力论是适用国家工作人员、公职人员相关法律规定的统一理论,而组织身份、从事公务、从事管理、履行公职等法律规定的要素则是公权力在不同职务犯罪主体类型上的表现形式。在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中,刑法和监察法的规制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集中在企业渎职犯罪和国有参股企业贪腐犯罪中。根据权力论,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是在国有公司、企业中依法行使国有资产监管权力的人员。据此,刑法中的“国有公司、企业”限缩解释为国有全资的公司、企业,“国有公司、企业中的人员”扩大解释为国家公司、企业向非国有公司、企业委派的工作人员,“从事公务”则实质解释为依法行使国有资产监管权力;监察法中的国有企业则扩大解释为国有全资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而管理人员则实质解释为代行国有资产监管权力的人员。在社会权力职务犯罪主体中,刑法和监察法的规制存在较大的混淆和矛盾,主要集中于基层自治组织和民办社会组织中。法律授予基层自治组织、公办和民办社会组织履行公共事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权力应认定为公权力。刑法和监察法应当抛弃以所有制属性认定社会组织权力公、私性质的狭隘标准,按照权力论将基层自治组织、民办社会组织中行使社会公权力的人员通过立法修正或司法解释的方式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予以规制。本文按照统一权力范式重构的职务犯罪主体理论,整合发展了刑法学、监察法学和法政策学对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公职人员等法定职务犯罪主体类型的研究,提出了基于“权力论”的职务犯罪主体统一界定标准,将形形色色的法定职务犯罪主体类型按照被授予权力的性质分类界定和适用,实现了刑法和监察法在职务犯罪主体规制上的衔接,冀望为实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标提供具体、可操作的理论指引。
李建文[8](2020)在《网络借贷市场资金供需双方行为特征研究》文中认为网络借贷借助信息技术撮合借贷双方完成基于信任的匿名借贷交易,其本质仍为民间借贷。技术的引入扩大了借贷交易的地域范围和时间范围,来自全国各地的借款人和投资人可以不受时间与地域的限制,随时随地进行借贷交易。网络借贷的准入门槛较低,吸引了大量有资金需求的借款人和拥有闲散资金的投资人参与网络借贷交易。网络借贷市场资金需求侧和供给侧参与者的行为特征会对市场运行和市场效率产生重要影响。在资金需求侧,由于平台的风险防控技术和贷后联合惩戒措施不足以及监管政策冲击,导致借款人违约风险较高,甚至出现恶意逃废债问题,不仅致使投资人面临损失,还加剧了行业风险。在资金供给侧,不同于机构投资者,网络借贷投资人主要为缺乏专业知识和投资经验的个体投资者,其在网络借贷交易中表现出部分非理性行为。此外,普惠金融的重点服务对象是否受到投资人的偏好及其融资成本高低,关系到网络借贷能否助力实现普惠金融目标。监管信号近年密集释放,网络借贷行业正处在清退转的关键时刻。借助网络借贷市场的借款申请和出借记录等标准化交易数据,研究网络借贷主要参与者的行为特征,扩展影响市场效率和市场运行的关键因素,可为宏观监管、中观平台转型升级和微观参与者调整个体行为提供参考。鉴此,本文聚焦资金需求侧和资金供给侧参与者的行为特征,以在中国具有代表性的网络借贷机构人人贷的借款申请数据和出借记录数据为研究样本,以借款人和投资人的统计学特征为研究对象,基于信贷配给、偏好理论和亲和效应构建借款人风险和融资成本的分析模型与投资人期望收益、投资偏好和投资决策的分析模型,有层次地提出并实证分析资金需求侧的信用风险和融资成本、资金供给侧的投资偏好、网络借贷的普惠性效果以及投资人特征和借贷双方同质性对投资决策的影响等问题。在资金需求侧,本文研究发现工作行业、收入水平、负债水平和创业者身份能够预测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而且还能够影响挂牌利率和成交利率。关于信用风险,农民群体的信用风险较高,发生违约的几率和违约比例较高,同时信用评分较低。IT和金融/法律业的借款人信用风险较低,而在建筑工程、餐饮/旅馆、公共事业、教育/培训和零售/批发等行业的借款人信用风险较高。网络借贷市场低收入群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低,高收入群体的信用风险反而较高。在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借款人信用资质较好,在网络借贷市场的信用风险较低。此外,创业者的违约几率和违约比例均显着低于非创业者,而且对应的信用评分较高。关于融资成本,借款人设定的借款利率基本符合现代资本资产定价理论,高风险的借款人设定的借款利率较高,低风险的借款人设定的借款利率较低,但低风险的创业者可能因迫切需求资金而提高借款利率。投资人并不能完全识别借款人特征背后的信用信息,使得部分高风险的借款群体能以低利率达成交易。在资金供给侧,本文研究发现投资人虽存在行业歧视和嫌贫爱富行为,但支持创业者融资,进而支持大众创业。IT行业的借款人违约风险较低,然而申请借款的满标几率和人均投资金额较低;能源业、制造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借款人违约风险较高,却受到投资人的青睐;媒体/广告和文化/体育/娱乐业的借款人违约风险与基准组无显着差异,且申请借款时设定的借款利率和成交利率较高,也未受到投资人的青睐。因而,投资人对来自IT、能源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媒体/广告和文化/体育/娱乐业的借款人的偏好或歧视行为背后无合理的经济解释,该行为是一种非理性行为。投资人存在嫌贫爱富现象,高收入和有负债的借款人申请借款的满标几率和投资人平均出借金额较高。收入水平高的借款人信用风险高,负债水平高的借款人信用风险低,因而投资人非理性偏好高收入者,理性偏好高负债者。创业者申请借款的满标几率较高,而且获得投资人出借金额的均值较大,说明投资人偏好将资金出借给创业者。由于创业者的信用风险较低,因而投资人理性偏好创业者。本文研究发现网络借贷助力实现普惠金融目标的效果有限,弱势群体通常面临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农民、低收入和创业者属于当前我国普惠金融的重点服务对象,其与投资人达成交易时的借款利率较高,意味着弱势群体在网络借贷市场面临融资贵问题。农民和低收入借款人不受投资人青睐,申请借款的可得性较低,而且获得投资人出借金额的均值较小,意味着农民和低收入群体在网络借贷市场面临融资难问题。创业者受到投资人的青睐,不会面临融资难问题,因而网络借贷支持创业者融资。总体来看,网络借贷实现普惠金融目标的作用效果有限,弱势群体面临融资贵问题,而且农民和低收入者面临融资难问题,仅创业者融资可得性较高。在资金供给侧,本文研究发现投资人的基础信息、资产信息、工作信息和出借信息以及借贷双方的整体同质性、部分局部特征同质性能够显着影响投资人的风险偏好、出借金额和投资收益。借贷双方相同的特征增加—项,投资人在出借资金时选择的出借利率平均降低8.89基点,单笔出借金额平均增加29.79元,投资收益率平均增加10.73基点。关于局部特征同质性,借贷双方的年龄相同、学历相同、婚姻状况相同、房产情况相同或工作省份相同时,投资人选择的出借利率较低;借贷双方的学历相同、收入水平相同、房产或车产情况相同时,投资人出借的金额较大;借贷双方的性别相同、婚姻状况相同、车产情况相同、房贷或车贷情况相同时,投资人的投资收益率较高。本文较为系统地分析了网络借贷资金需求侧和资金供给侧的行为特征,将信贷配给和偏好理论的研究场景扩展到网络借贷市场,扩展了该理论的应用场景,丰富了网络借贷领域的理论研究;扩展网络借贷市场信用风险和融资成本的影响因素,为网络借贷平台评估借款人风险和投资人理性决策提供参考;丰富网络借贷中存在的偏好种类,有助于提高投资效益和改进投资策略;明晰网络借贷在实现普惠金融目标中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学界、业界和监管层对网络借贷普惠性的认识和理解;弥补网络借贷市场投资人特征和借贷双方同质性影响投资决策研究的相对空白,有助于从投资人角度更加深入地了解网络借贷交易活动的特征;最后,本文的研究可为监管层实施网络借贷专项整治、平台转型升级和改进服务模式以及借贷交易参与者提供诸多理论和经验依据。
常玉栋[9](2020)在《信贷减贫及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贫困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在我国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城乡收入差距大,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严峻。在制约广大农村地区发展和农户收入增长的因素中,信贷资金投入是一项重要的资源因素。我国农村地区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农户金融需求被满足程度较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关注金融扶贫,信贷减贫的发展经验值得进行总结,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地调整和完善。信贷资源对农户收入是否带来影响,影响程度为多大,主要的影响因素有哪些,在地域、环境等有较大差别的不同农村地区,其信贷资源的投入差别和发展趋势如何,是需要进一步分析和讨论的问题。本文以农村金融发展理论、贫困与反贫困理论、要素分配理论、区域非均衡发展理论、信贷配给理论等作为理论基础,对国内外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农户信用、农村金融与农户收入的关系、农村金融支持产业扶贫等进行了文献回顾。通过分析美国、韩国、孟加拉等国家的农村金融发展及促进农户增收方面的经验,发现发达国家更多关注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与合作社、农户的紧密联系,强调政策性金融作用和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推进合作社专业化并带动区域产业发展;发展中国家更多关注的是贫困群体,以提高贫困农户的自身发展能力为目标,从而提升金融支持农户的自我“造血”能力。这些经验给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带来的启示是,农村金融发展既要推动农村产业化发展水平,也需要关注贫困农户的各种金融需求,注重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本文从宏观和微观层面对于信贷支持农户减贫的减贫效应进行详细的分析。在宏观层面,以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为基础,对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对农户收入差异的影响进行了比较分析。在微观层面,基于中国社会科学院2016年百村调查数据,实证分析了农户成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主要影响因素,并对于影响农户收入的影响因素和影响程度进行了量化的分析。在宏微观分析做出了分析判断后,结合地区发展实际案例,对分析结果进行验证和评价,从而更加准确的剖析信贷影响农户收入增长问题。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以下的主要结论:第一,在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信贷的减贫上,扶贫贴息贷款的商业化运作方式难以使贫困农户获得贴息贷款的支持,小额信贷的广泛普及扩大了信贷在贫困农户中的覆盖范围,非正规金融在农村仍发挥。信贷资金的使用有偏向于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特点,信贷资金在农村的供给和需求存在规模、结构上的双重不均衡,农村仍存在资金外流的现象。信贷资金不能在农村地区找到有效的投向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正规金融在农村地区仍存在功能缺位。非正规金融是正规金融的重要补充,但对极度贫困农户的金融支持仍有许多不足。第二,信贷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关联程度低。信贷本身对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无法单独发挥作用,需要在与农户特征、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相结合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升农村地区教育水平和保障农户身体健康是实现农户脱贫的重要因素。信贷对农业产业链条优化升级与创新的支持不足。第三,在信贷对农户收入的影响上,农户借款选择正规金融还是非正规金融并不关键,非贫困农户易于从正规金融获得贷款支持,贫困农户更易于从非正规金融获得贷款。贷款金额大小与农户能否脱贫关联度不高,而贷款用途和借款经历对于农户增收影响显着。农户借款用途用于生产的,对于农户增收的正向效应显着。农户对于贷款便利性的要求不高。农村地区工资性收入对于非农业经营收入有一定的替代效应,但工资性收入的增加可以有效抵消非农业经营收入的减少。这对信贷支持产业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增长提供实证支撑。第四,信贷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的减贫的效果显着。信贷支持农业产业化扶贫成功实践在于由地方政府主导、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结合本地资源优势,按照市场经济逻辑发展农业产业。细化产业链条分工,让专业人干专业事,做好基层干部的激励引导,用好用活支持三农发展的金融政策。在分析结论的基础上,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厘清信贷与政府的边界。加大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扩大农村正规金融规模,规范发展农村非正规金融。通过政府信用和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和背书,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与农户形成有效的利益联合体,形成发展合力共同推动农村特色产业发展,从而弥补信贷资金单独发挥作用支持农村发展的诸多不足。政府政策的制定应关注改善产业发展相关的经济和制度环境,给市场稳定的预期,减少政府意志的补贴激励。第二,加强信贷对农业产业的支持深度。强化金融对农业产业的理解程度,重视对产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流、资金流的收集和数字化,建设基于完整产业链数字信息的供应链系统。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评价系统,通过互联网技术赋能农业产业链,为金融在农业产业中的应用建立完善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强科技创新对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支持。第三,加强农村组织与配套设施对信贷的支持。政府进行积极引导,强化农村合作社的功能与作用,逐步拓展以农村合作社为基础的产业发展闭环。金融机构要加强金融知识普及,与农户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提高农户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度。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相关制度与配套措施,保障金融机构处置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权益。第四,以市场化为基础强化信贷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大力扶持贴合市场发展规律的农业龙头企业,推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创新政府、农户、农业企业、合作社、金融机构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农户贷款与龙头企业的利益绑定,使信贷与农业生产经营周期匹配,提升贷款的支农效率。注重农产品的品牌打造,优化产品体验,加强龙头企业在农产品品牌打造中发挥的作用,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和信贷倾斜。
岳凯[10](2020)在《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增长和城镇化步伐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越来越明显。但由于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公共产品包括公共基础设施的提供单纯依靠政府无偿注资是远远不够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地方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改变地方政府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的唯一投入主体,动员社会资本投入到公共基础设施的供给行列中来,同时起到节省财政资金、发展民营经济、提高公共产品服务效率的作用。本文主题就是剖析当前地方投融资改革模式的成效与不足,探索能在成效与风险之间建立高水平均衡的地方投融资模式。本文研究的逻辑起点是前些年大行其道的地方投融资平台。这些平台的风光一时尽管有其主客观原因,但也给财政运行带来的巨大风险,虽然尽管随后的地方投融资模式整体上有所进步,但在风险管控上并无根本性改善。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打破了计划经济时期中央政府集权式管理的统收统支模式,地方政府开始拥有较大的自主权限。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行业和领域,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主体逐步多元化。上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锐减,但伴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更加繁重,建设资金需求十分迫切,地方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作为其主要实现方式的地方投融资平台应运而生。为应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我国出台了以扩大投资为主要内容的积极财政政策,为地方投融资平台提供了做大做强的必要条件。以地方融资平台为主要特征的地方投融资体制改革,本质上的操作主体仍然为地方政府,其融资依据依然以政府信用为主。以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投融资体制改革固然有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稳定经济增长的效果,但是其负面效应是地方政府债务负担与日俱增,地方政府乃至整个国家债务风险凸显。“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①。2010年以后,随着我国经济增速逐步放缓,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和政府债务越加严重,财政投资的规模边界约束越发明显,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规范、约束势在必行。对地方政府投融资体制进一步改革的主导思路是更加突出市场机制,更多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创新性的投融资模式快速发展。但本文通过实证分析认为,上述投融资模式创新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公共基础设施提供与财政运行安全的均衡问题,甚至在实际操作中进一步扩大了财政收支缺口,加大了政府债务风险。“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①。国外公共基础设施的融资实践和债务管理经验为本文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欧美国家近年来兴起了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私有化浪潮,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大量参与公共设施建设运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日本在二战之后通过国家行政手段积极吸收国内资金,集中全国之力用于基础设施和战略性产业建设,为国内经济振兴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西方国家在危机管理和债务管理方面也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近年来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由高速转向中高速增长,财政投资边界在地方政府投融资行为中的约束越发明显,因此更有必要借鉴国外经验,重新审视地方政府投融资的方式和路径,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同时,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建设,强化社会资本在地方投融资体制改革中的作用。本文分析框架沿用了“理论阐释—现状分析—‘他山之石’—政策建议”的成熟架构。在基本理论板块,本文介绍了凯恩斯需求管理理论,阐释了经典IS-LM模型及其陷阱,揭示了财政投资政策边界约束,导出改变公共基础设施供给方式、引入民间投资的必要性;在现状分析板块,本文剖析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成长历史和现状,分析了地方政府自主发债、PPP模式、政府投资基金等新型融资方式的主要特点和典型案例,梳理了这些地方投融资模式更迭和发展的内在逻辑;在经验借鉴板块,本文归纳了西方发达国家在公共基础设施融资和相关风险管控方面的成熟经验,作为设计我国地方投融资体制进一步改革方案时的参考对象;在政策建议板块,本文依据前述问题分析和他国经验,以及相关实证分析的结论,提出能够实现提升公共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债务风险防控的双赢目标的理想模式。本文共由八章组成。第一章,绪论。该章属于全文总括性介绍。主要内容有研究背景及意义,文献归纳及评述,研究内容与方法,研究创新与不足。第二章,理论基础。界定地方政府投融资体制和模式等基本概念,阐释凯恩斯需求管理政策的理论框架、经典IS-LM模型的含义与缺陷,揭示财政投资政策的“投资陷阱”与边界约束,导出单纯财政投资政策的局限性。我们认为,财政政策处于政策边界的无效区间后,再通过增加赤字扩大政府投资已经无能为力了,只会增加越来越严重的债务负担,甚至诱发系统性风险。循着上述理论分析路径,本章实证分析验证了民间投资对政府投资的替代效应,指出今后在财政投资政策面临边界约束的情况下,要进一步发挥民间投资的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共产品供给。第三章,对我国地方投融资体制改革和主要模式创新的逻辑起点——地方投融资平台进行了重点分析。新中国成立后不断展开的固定资产投资体制改革为地方投融资模式创新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条件。第四章至第六章,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创新。主要分析2014年以来,国家在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限制融资平台随意扩张的情况下,国家所鼓励和推进的地方政府自行发债、政府投资基金、PPP等几种新型投融资模式的特点,同时重点实证分析了近年来PPP项目和PPP投资规模对地方财政收支缺口的影响。第七章,风险分析。结合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重点分析政府投融资行为增加杠杆累积政府债务所蕴含的风险,采用KMV模型对各省市债务风险进行实证分析。第八章,政策建议。分析评述西方发达国家民间资本进入公共产品领域的历史和带来的成效,以及我国可以借鉴的国际经验。根据前述现存地方投融资模式的问题分析尤其是风险分析,以及对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我们提出了下一步化解债务风险提出政策建议,对政府投融资方向做出展望。“不日新者必日退”①。本文力求在研究观点和方法上有所创新。具体表现在:一是提出财政投资政策的边界性。以往凯恩斯主义的分析框架下,往往是以假定政府可以无限举借债务、扩大政府投资作为前提的,没有考虑财政投资的边界问题。基于前人的研究成果,本文修正了凯恩斯主义框架下的IS-LM模型,明确指出财政投资政策的边界性,政府的投资能力不能无限扩大,否则将会出现过大的债务负担和财政运行风险。二是指出民间投资对政府投资的替代效应。以往关于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之间关系的研究中,一般都是从政府投资的角度出发,重点关注政府投资增长后,对民间投资是否存在“挤出效应”。但是经过历史数据研判,我们发现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总体趋势是政府投资比重下降,民间投资所占比重上升(尽管近年来的增速下降了),可以理解为民间投资逐步替代了政府投资,因此是民间投资对政府投资的替代效应。这与之前的研究主要关注政府投资是否挤出民间投资的视角是不同的,在当前的历史时期,需要进一步发挥民间投资对政府投资的替代效应,提高地方政府投融资的市场程度。三是通过实证分析指出近年来的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创新实践可能进一步加大了财政运行风险。一方面,综合分析2015-2018年PPP项目数量、投资金额和各省市财政收支缺口的关系,得出PPP模式并没有减轻财政压力的结论,与之相反,过多过大的PPP项目可能还会加大财政收支缺口;另一方面,使用KMV模型和最新的政府债务数据,验证各省市近年来财政运行风险有所增加。
二、民间投资仍需政策空间(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民间投资仍需政策空间(论文提纲范文)
(1)2021年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十四五”开局之年:加快完成疫后恢复是重中之重(论文提纲范文)
一、国内经济形势分析 |
(一)投资:整体稳步修复向好,尚未恢复至正常水平,增长后劲仍需加力 |
(二)消费:受收入增速拖累,增长动力有待进一步释放 |
(三)杠杆率:信贷供给收紧,需提防相关风险 |
(四)价格:大宗商品价格推升PPI上涨,但对CPI传导较弱 |
(五)国际收支:经常账户回弹,趋势或难持续 |
(六)汇率: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升值,但仍面临不确定性 |
二、宏观经济形势预测 |
(一)投资: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8.5%~9.5% |
(二)消费:居民消费增速有望在第三、四季度出现“U型”反弹 |
(三)价格:2021年全年CPI将同比增长1.5%左右,PPI将同比增长5%左右 |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
(2)中国投资结构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投资结构调整的理论研究 |
1.2.2 投资结构调整的实证研究 |
1.3 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结构安排 |
1.4 研究方法与主要创新 |
1.4.1 研究方法 |
1.4.2 主要创新 |
第2章 投资结构及其理论基础 |
2.1 投资结构的内涵及其分类 |
2.1.1 投资的经济内涵 |
2.1.2 投资结构的经济内涵 |
2.2 投资结构调整的理论基础 |
2.2.1 马克思主义投资结构理论 |
2.2.2 西方经济学投资结构理论 |
第3章 投资产业结构调整与经济发展质量的门限效应研究 |
3.1 引言 |
3.2 投资产业结构与经济发展质量关系的数理推演 |
3.3 TVAR模型构建 |
3.4 投资产业结构与经济发展质量关系的实证分析 |
3.4.1 中国经济质量与投资产业结构的演进特征 |
3.4.2 中国经济质量与投资产业结构的门限效应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投资来源结构变化与金融结构失衡的区制特征研究 |
4.1 引言 |
4.2 投资来源结构与金融结构关系的数理推演 |
4.3 MS-TVTP模型构建 |
4.4 投资来源结构与金融结构关系的实证分析 |
4.4.1 指标构造与数据说明 |
4.4.2 实证结果与机理阐释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投资主体结构波动与经济-金融环境的多元时变因果关系研究 |
5.1 引言 |
5.2 投资主体结构内部关系的理论推演 |
5.3 DIRICHLET-VAR模型构建 |
5.4 投资主体结构与经济-金融环境关系的实证分析 |
5.4.1 内部结构的不稳定性分析 |
5.4.2 外部冲击的结构变化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投资用途结构倾斜与房价持续上涨的期限关系研究 |
6.1 引言 |
6.2 房价持续上涨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 |
6.2.1 短期视角下房价持续上涨具备经济支撑 |
6.2.2 长期视角下房价上涨惯性存在回落倾向 |
6.3 模型构建 |
6.3.1 IMS-AR模型思路与构建 |
6.3.2 TVEC模型构建与检验 |
6.4 投资用途结构与房价持续上涨关系的实证分析 |
6.4.1 内在稳定性分析 |
6.4.2 外部不稳定性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研究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参与的科研项目 |
致谢 |
(3)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相关研究 |
(二)国内相关研究 |
(三)研究现状评析 |
三、研究思路与论文结构 |
(一)研究思路 |
(二)论文结构 |
四、研究的方法 |
(一)案例研究法与网络调研法 |
(二)参与式观察与深度访谈 |
(三)比较研究法 |
五、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点 |
(二)有待改善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智库与新型智库 |
(二)社科院与地方社科院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公共政策理论 |
(三)制度供给理论 |
(四)知识管理理论 |
第二章 新型智库发展的实践逻辑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政策背景与战略目标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政策背景 |
(二)新型智库发展的战略目标 |
二、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三个基本维度 |
(一)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政府维度:制度供给 |
(二)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自身维度:内部治理 |
(三)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关系维度:主体互动 |
三、新型智库实践需求三个基本维度的关系 |
(一)三个基本维度的内在关系 |
(二)三个基本维度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关系 |
(三)三个基本维度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关系 |
第三章 新型智库发展成效、困境及归因:地方社科院案例研究 |
一、案例选择的典型意义 |
(一)五种主要智库类型比较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的特殊性与代表性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的历史演进 |
(一)地方社科院智库初步发展阶段(1949-1979年)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稳步探索阶段(1980-1999年) |
(三)地方社科院智库快速发展阶段(2000 年至今)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基本成效 |
(一)地方社学院新型智库决策影响力提升 |
(二)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传播影响力提升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社会影响力提升 |
四、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深层困境 |
(一)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身份困境 |
(二)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资政困境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资金困境 |
(四)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人才困境 |
五、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影响因素 |
(一)制度供给维度的制约 |
(二)内部治理维度的制约 |
(三)外部关系维度的制约 |
第四章 智库发展的国内外实践经验镜鉴 |
一、国外智库发展经验 |
(一)国外智库的国家制度供给 |
(二)国外智库的内部治理机制 |
(三)国外智库的外部关系建构 |
二、国内智库发展经验(地方社科院以外的案例研究) |
(一)中国社科院——国情调研中的智库科研管理机制创新 |
(二)国经中心——理事会模式的智库内部治理探索 |
(三)人大国发院——跨学科研究中的智库组织结构创新 |
第五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政府维度:制度供给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国家制度供给体系 |
(一)政治环境根本支撑 |
(二)决策参与保障制度 |
(三)机构体制改革制度 |
(四)市场运行保障制度 |
(五)舆论引导保障机制 |
二、加强新型智库发展的国家制度供给 |
(一)优化国家总体战略布局 |
(二)健全决策参与制度保障 |
(三)加强机构重塑制度保障 |
(四)强化市场运行制度保障 |
(五)提升舆论引导机制保障 |
第六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自身维度:内部治理 |
一、探索新型智库法人治理结构 |
(一)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国家相关政策 |
(二)国外法人治理结构发展脉络溯源 |
(三)国内事业单位相关改革基本经验 |
(四)法人治理结构的智库适应性探讨 |
(五)新型智库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对策 |
二、创新新型智库内部治理机制 |
(一)新型智库战略目标清晰定位 |
(二)新型智库决策研究机制优化 |
(三)新型智库科研管理机制创新 |
(四)新型智库知识管理机制拓新 |
(五)新型智库现代运营机制强化 |
第七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关系维度:主体互动 |
一、新型智库与政府的关系 |
(一)共同培育智库与政府协同研究机制 |
(二)共同营造智库与政府沟通交流平台 |
(三)共同打造智库与政府人员互动通道 |
二、新型智库与媒体的关系 |
(一)积极支撑新闻媒体深度政策宣传 |
(二)紧密结合网络媒体推动品牌传播 |
(三)完善自身媒体建设拓展潜在关系 |
三、新型智库与公众的关系 |
(一)以公众为智库营养源泉 |
(二)恰当参与公共舆论引导 |
(三)成为政府与公众的纽带 |
四、新型智库与同行的关系 |
(一)拓展国内同行合作关系 |
(二)拓展国际同行合作关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4)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4 论文创新与不足 |
1.4.1 论文的创新 |
1.4.2 论文的不足 |
第2章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理论分析 |
2.1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界定 |
2.1.1 公共服务 |
2.1.2 公共服务供给 |
2.1.3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
2.2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一般形式 |
2.2.1 单一主体体系 |
2.2.2 多元主体体系 |
2.2.3 多中心供给体系 |
2.2.4 合作性供给体系 |
2.3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形成的约束条件 |
2.3.1 交易成本约束 |
2.3.2 公共属性约束 |
2.3.3 制度主义约束 |
2.3.4 网络嵌入约束 |
2.3.5 区域竞合约束 |
2.4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形成的理论基础 |
2.4.1 公共产品理论 |
2.4.2 公共选择理论 |
2.4.3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4.4 新公共服务理论 |
第3章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历史演进及其特征 |
3.1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演进 |
3.1.1 官制型公共服务供给体系(1945-1993 年) |
3.1.2 融合型公共服务供给体系(1993-2006 年) |
3.1.3 官民共治型公共服务供给体系(2006 年至今) |
3.2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演进的特征 |
3.2.1 法规先行,完善制度建设 |
3.2.2 政府主导,引入社会资本 |
3.2.3 竞争嵌入,发挥市场作用 |
3.2.4 目标明确,服务规制改革的总体目标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官民协同治理解析 |
4.1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官民协同治理的构成形式 |
4.1.1 政府是公共服务供给的主要主体 |
4.1.2 市场化是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方式 |
4.1.3 社会组织是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主体构成 |
4.1.4 公民诉求是公共服务供给的出发点与归宿 |
4.2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官民协同治理的动因 |
4.2.1 响应理论演变冲击,因应国际环境变化 |
4.2.2 缓解国家财政困境,实现政府角色转型 |
4.2.3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
4.2.4 引入多元参与主体,满足公众多样化服务需求 |
4.3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官民协同运行机制 |
4.3.1 政府间协同机制 |
4.3.2 政府与民间事业者协同机制 |
4.3.3 民间事业者间协同机制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政府作用研究 |
5.1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由中央政府构建 |
5.1.1 中央政府制定法律体系 |
5.1.2 构建公共服务组织架构 |
5.1.3 承担必要的公共服务职能 |
5.2 日本公共服务职能多由地方自治体承担 |
5.2.1 地方自治体承担公共服务的类型 |
5.2.2 地方自治体实现公共服务职能的途径 |
5.2.3 地方自治体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源构成 |
5.3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形成于央地分权改革实践 |
5.3.1 地方分权改革动因 |
5.3.2 地方分权改革进程 |
5.3.3 地方分权改革成效 |
5.4 中央地方协调是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发展方向 |
5.4.1 制度协调 |
5.4.2 组织协调 |
5.4.3 事务协调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市场作用研究 |
6.1 “市场增进论”与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 |
6.1.1 市场增进论 |
6.1.2 市场增进论下的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 |
6.2 日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的实现途径 |
6.2.1 公企民营化 |
6.2.2 官民竞争与合作 |
6.2.3 民间竞争与合作 |
6.3 日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的制度构成 |
6.3.1 民间委托制度 |
6.3.2 PFI制度 |
6.3.3 指定管理者制度 |
6.3.4 市场检验制度 |
6.3.5 PFS制度 |
6.4 日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的效果 |
6.4.1 日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的成效 |
6.4.2 日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的问题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的非营利组织作用研究 |
7.1 日本非营利组织基本情况 |
7.1.1 非营利组织内涵 |
7.1.2 日本非营利组织发展脉络 |
7.1.3 非营利组织类型 |
7.1.4 非营利组织的结构 |
7.2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关系 |
7.2.1 政府培育支持非营利性组织 |
7.2.2 政府向非营利组织委托公共事务 |
7.2.3 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协同合作 |
7.3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非营利性组织作用发挥机制 |
7.3.1 公益活动的自发性 |
7.3.2 市场竞争的参与性 |
7.3.3 公共事务的受托性 |
7.3.4 市民社会的主体性 |
7.4 日本非营利性组织作用发挥的困境与解决 |
7.4.1 日本非营利性组织作用发挥的主要困境 |
7.4.2 日本非营利性组织作用发挥困境的解决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案例分析: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体系的运行 |
8.1 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及其体系 |
8.1.1 日本公共危机管理 |
8.1.2 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 |
8.1.3 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体系 |
8.2 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体系作用发挥机制 |
8.2.1 法律因应机制 |
8.2.2 监测预警机制 |
8.2.3 决策处置机制 |
8.2.4 信息沟通机制 |
8.2.5 市民救助机制 |
8.2.6 应急保障机制 |
8.3 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体系应对新冠疫情的效果 |
8.3.1 日本新冠疫情应急管理的举措 |
8.3.2 日本新冠疫情应急管理的成效 |
8.3.3 日本新冠疫情应急管理存在的问题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日本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对中国的启示 |
9.1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不断完善的经验 |
9.1.1 立法先行,完善公共服务制度框架 |
9.1.2 政策引导,挖掘非营利组织作用 |
9.1.3 路径明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
9.1.4 协同治理,构建公共服务多元主体供给机制 |
9.2 借鉴日本经验,完善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建设 |
9.2.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优化公共服务领域制度建设 |
9.2.2 强化市场作用发挥,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
9.2.3 着力扶持社会组织,推进公共服务协同供给 |
9.2.4 夯实公民参与基础,拓展参与公共决策途径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翁源县省定贫困村村庄规划实施评价研究 ——以龙仙镇青云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脱贫攻坚意义深远,贫困地区人居环境整治备受关注 |
1.1.2 广东省定贫困村整治建设投入庞大,实施成效亟待检验 |
1.1.3 村庄规划的必要性得到重视,村庄规划实施评价亟待探索 |
1.1.4 研究议题的提出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2.1 翁源县省定贫困村 |
1.2.2 村庄规划 |
1.2.3 规划实施评价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价值及方法 |
1.4.1 研究价值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相关研究综述 |
2.1 规划实施评价相关研究 |
2.1.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2.1.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2.1.3 国内外研究总结及启示 |
2.2 村庄规划实施相关研究 |
2.2.1 相关理论 |
2.2.2 村庄规划实施机制 |
2.2.3 村庄规划实施评价研究 |
2.2.4 影响村庄规划实施的因素 |
2.2.5 促进村庄规划实施的策略 |
2.3 贫困村相关研究 |
2.3.1 村庄特征研究 |
2.3.2 减贫措施研究 |
2.3.3 贫困村村庄规划研究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翁源县省定贫困村村庄规划特征研究 |
3.1 村庄特质 |
3.1.1 产业发展支撑条件薄弱 |
3.1.2 人力资源集聚能力弱 |
3.1.3 村庄建设管控不足 |
3.1.4 人居环境水平低下 |
3.1.5 小结 |
3.2 规划的目标与及相关政策要点分析 |
3.2.1 规划实施的目标 |
3.2.2 规划相关政策要点分析 |
3.3 规划编制的核心策略 |
3.3.1 相关政策落实精细化 |
3.3.2 各方需求落实合理化 |
3.3.3 建设内容项目化 |
3.3.4 资金效益最优化 |
3.4 规划实施模式的特点 |
3.4.1 整县统筹推进 |
3.4.2 村庄分类推进 |
3.4.3 多专业协作推进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翁源县省定贫困村村庄规划实施评价体系建构 |
4.1 规划实施评价的目的及主体 |
4.1.1 评价目的 |
4.1.2 评价主体 |
4.2 规划实施评价体系的基本原则及内容框架 |
4.2.1 基本原则 |
4.2.2 评价内容框架 |
4.3 规划实施评价的方法体系 |
4.3.1 评价的基本单元 |
4.3.2 规划实施效果评价—结果层面 |
4.3.3 规划实施效果评价—绩效层面 |
4.3.4 规划实施过程评价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青云村村庄规划实施效果评价 |
5.1 行政村概况及案例自然村选择 |
5.1.1 行政村概况 |
5.1.2 案例自然村选择及其代表性 |
5.2 特色精品村—水口楼规划实施效果评价 |
5.2.1 村庄概况 |
5.2.2 规划回顾 |
5.2.3 规划实施结果评价 |
5.2.4 规划实施绩效评价 |
5.2.5 小结 |
5.3 美丽宜居村—李屋规划实施效果评价 |
5.3.1 村庄概况 |
5.3.2 规划回顾 |
5.3.3 规划实施结果评价 |
5.3.4 规划实施绩效评价 |
5.3.5 小结 |
5.4 干净整洁村—上岭规划实施效果评价 |
5.4.1 村庄概况 |
5.4.2 规划回顾 |
5.4.3 规划实施结果评价 |
5.4.4 规划实施绩效评价 |
5.4.5 小结 |
5.5 案例自然村实施效果的综合评析 |
5.5.1 规划实施结果层面 |
5.5.2 规划实施绩效层面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青云村村庄规划实施过程评价 |
6.1 政策保障评析 |
6.1.1 地方政策的完善性 |
6.1.2 配套政策的协调性 |
6.2 资金管理评析 |
6.2.1 整体的统筹性 |
6.2.2 投入的精准度 |
6.3 主体协作评析 |
6.3.1 行政管理人员的协调配合度 |
6.3.2 专业团队间的工作协同性 |
6.3.3 村民参与及沟通的有效性 |
6.4 技术支撑评析 |
6.4.1 深化设计方案的适用性 |
6.4.2 建设工程质量的可控性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对于翁源县省定贫困村村庄规划实施评价的延展思考 |
7.1 对翁源县省定贫困村规划实施的面上评价 |
7.1.1 规划实施效果 |
7.1.2 规划实施过程 |
7.2 对广东省2277个省定贫困村实施情况的思考 |
7.2.1 规划实施效果 |
7.2.2 规划实施过程 |
7.3 翁源县省定贫困村村庄规划实施评价体系的适用性评述 |
7.3.1 对广东2277个省定贫困村村庄规划的适用性 |
7.3.2 对我国其他欠发达地区村庄建设规划的适用性 |
7.4 本章小结 |
总结与展望 |
主要结论及成果 |
相关建议 |
创新点 |
局限性 |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水口楼项目实施深度评价测算数据详表 |
附录2 :水口楼项目实施情况说明 |
附录3 :水口楼调研问卷 |
附录4 :水口楼调研问卷数据采集 |
附录5 :李屋项目实施深度评价测算数据详表 |
附录6 :李屋项目实施情况说明 |
附录7 :李屋调研问卷 |
附录8 :李屋调研问卷数据采集 |
附录9 :上岭项目实施深度评价测算数据详表 |
附录10 :上岭项目实施情况说明 |
附录11 :上岭调研问卷 |
附录12 :上岭调研问卷数据采集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6)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缘起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问题的呈现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文献回顾与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的重点 |
(二)创新之处 |
(三)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政府职能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政府职能 |
(二)政府治理 |
(三)公共服务 |
(四)社会化养老 |
二、基本理论的阐释 |
(一)政府职能理论 |
(二)准市场理论 |
(三)协同治理理论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构成 |
(一)公共服务视阈下政府的职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构成要素 |
第二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历史演进 |
一、中国政府职能的历史变迁 |
(一)计划经济背景下的全能型政府职能 |
(二)改革开放初期政府职能的改变 |
(三)深化改革阶段政府职能的转向 |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特征 |
(一)从无限职能到有限职能的转变 |
(二)政治职能向社会职能的演进 |
(三)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换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演变轨迹 |
(一)“单位”制养老服务时期:政府职能的全面干预 |
(二)“单位”制向社会化养老服务转换时期:政府职能的收缩 |
(三)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时期:政府职能的回归 |
第三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现状考察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发挥 |
(一)社会化养老政策与法规的制定 |
(二)社会化养老资源的初步整合 |
(三)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同行动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过程的监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模式的变革 |
(一)计划体制时期:政府的全能型、管制型养老服务 |
(二)市场体制时期:政府的有限性、服务型养老服务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履行的失位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管理体制的不完善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的缺乏 |
(三)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不够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 |
(五)养老服务市场化监管的缺失 |
第四章 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发挥政府职能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
一、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 |
(一)英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美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三)日本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治理模式 |
(一)英国的混合主义模式 |
(二)美国的自由市场模式 |
(三)日本的政府主导型模式 |
(四)中外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治理模式的比较 |
三、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分析的启示 |
(一)确立政府主导原则并付诸行动 |
(二)实施多元主体的引导性培育 |
(三)发挥政府对社会化养老服务全过程的监管 |
第五章 充分发挥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建议 |
一、政府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的动力因素分析 |
(一)法治建设的驱动 |
(二)人口老龄化的现实挑战 |
(三)传统养老制度的历史传承 |
(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价值取向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履行中政府的行动逻辑 |
(一)以养老服务的社会化需求为逻辑起点 |
(二)以建构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关系为逻辑中介 |
(三)以实现高质量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为逻辑终点 |
三、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进程中政府职能的行动策略 |
(一)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 |
(二)增强政府的计划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能力 |
(三)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 |
(四)强化政府的监管职能: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监察制度 |
(五)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图表目录 |
附录二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主要管理者、创建者访谈提纲 |
附录三 政府养老服务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7)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职务犯罪主体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目的 |
二、研究现状和不足 |
三、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关于国家权力的理论 |
(二)关于经济权力的理论 |
(三)关于社会权力的理论 |
四、研究设想和方法 |
五、研究内容和价值 |
第一章 职务犯罪主体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职务犯罪与职务犯罪主体的概念界定 |
一、职务犯罪的界定 |
二、职务犯罪主体的界定 |
第二节 职务犯罪主体立法模式的法政策分析 |
一、职务犯罪主体刑事立法模式 |
二、职务犯罪主体监察立法模式 |
第三节 职务犯罪主体的实质与统一权力范式 |
一、基于权力逻辑的职务犯罪主体的法律规制 |
二、职务犯罪主体统一权力范式论的规范属性 |
第四节 统一权力范式与职务犯罪主体的类型 |
一、统一权力范式的分析框架 |
二、统一权力范式的公权力类型化 |
三、公权力类型与职务犯罪主体的分类规制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职务犯罪主体法律规制的历史沿革 |
第一节 国家权力与我国古代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一、先秦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二、秦朝至唐朝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三、宋元明清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四、我国古代监察制度与监察对象之梳理 |
第二节 我国近代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一、北洋政府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二、国民政府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三、我国近代监察制度与监察对象之考察 |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一、1979年刑法颁布前的职务犯罪主体 |
二、1979年刑法及有关单行刑法中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三、1997年刑法颁布后的职务犯罪主体 |
第四节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
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历程 |
二、我国现行监察制度与监察对象评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家权力视角下的职务犯罪主体 |
第一节 国家权力的规范分析 |
一、国家权力作为合法暴力 |
二、国家权力作为公共权力 |
三、国家权力作为公法权力 |
第二节 国家权力与职务犯罪主体的法律规制 |
一、刑法对国家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界定标准 |
二、监察法对国家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类型化 |
三、国家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相关概念辨析 |
第三节 职务犯罪主体司法认定标准的理论争议与超越 |
一、“身份论”的批判分析 |
二、“公务论”的批判分析 |
三、由“公务论”迈向“权力论”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经济权力视角下的职务犯罪主体 |
第一节 经济组织权力的一般分析 |
一、经济组织中权力的形式 |
二、经济组织中权力的实质 |
三、经济权力的属性与所有制 |
四、经济权力的本质与特征 |
第二节 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刑法规制 |
一、渎职型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刑法规制 |
二、贪腐型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刑法规制 |
三、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刑法规制的不足和完善思路 |
第三节 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监察法规制及其衔接完善 |
一、“权力论”与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规制的统一公法体系 |
二、形式要件:“国有企业”作为“国有控股企业” |
三、实质要件:“管理人员”作为“代行国有资本监管权的人员”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社会权力视角下的职务犯罪主体 |
第一节 基层自治权与职务犯罪主体的认定 |
一、基层自治的历史演化与法律建构 |
二、基层自治组织权力的性质与范围 |
三、基层自治组织的职务犯罪主体认定 |
四、统一权力范式视野下基层自治组织职务犯罪主体规制的反思 |
第二节 社会组织权力的法律定性 |
一、公办社会组织的权力属性 |
二、民办社会组织的权力属性 |
三、作为监察客体的社会公权力 |
第三节 社会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法律规制及其衔接完善 |
一、社会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实证法分析与批判 |
二、社会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法律规制的衔接完善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8)网络借贷市场资金供需双方行为特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结构安排 |
1.5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点 |
1.5.2 研究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网络借贷资金需求侧的违约风险和融资成本研究 |
2.1.1 借款人违约风险的影响因素 |
2.1.2 借款人融资成本的影响因素 |
2.2 网络借贷资金供给侧的投资偏好研究 |
2.3 网络借贷的普惠性研究 |
2.4 投资人特征和同质性对行为决策的影响研究 |
2.4.1 投资人特征对行为决策的影响 |
2.4.2 同质性对行为决策的影响 |
2.5 文献评述 |
第三章 基于信贷配给、偏好理论与亲和效应的网络借贷行为分析模型 |
3.1 引言 |
3.2 借款人的融资成本与违约风险分析模型 |
3.2.1 模型假设 |
3.2.2 融资成本分析模型 |
3.2.3 违约风险分析模型 |
3.3 网络借贷平台的期望收益分析模型 |
3.4 投资人的期望收益与投资决策分析模型 |
3.4.1 期望收益分析模型 |
3.4.2 投资偏好分析模型 |
3.4.3 亲和效应与投资决策分析模型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资金需求侧借款人信用风险研究 |
4.1 引言 |
4.2 借款端数据概况 |
4.2.1 样本平台概况 |
4.2.2 样本数据介绍 |
4.3 研究假设 |
4.4 研究设计 |
4.4.1 变量选取 |
4.4.2 模型设定 |
4.4.3 样本数据与描述性统计 |
4.5 实证分析 |
4.5.1 工作行业与信用风险 |
4.5.2 财务状况与信用风险 |
4.5.3 借款用途与信用风险 |
4.5.4 异质性分析 |
4.5.5 稳健性检验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资金需求侧借款人融资成本研究 |
5.1 引言 |
5.2 研究假设 |
5.3 研究设计 |
5.3.1 变量选取 |
5.3.2 模型设定 |
5.3.3 样本数据与描述性统计 |
5.4 实证分析 |
5.4.1 工作行业与融资成本 |
5.4.2 财务状况与融资成本 |
5.4.3 借款用途与融资成本 |
5.4.4 异质性分析 |
5.4.5 稳健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资金供给侧投资人行为偏好与网络借贷普惠性研究 |
6.1 引言 |
6.2 研究假设 |
6.3 研究设计 |
6.3.1 变量选取 |
6.3.2 模型设定 |
6.3.3 样本数据与描述性统计 |
6.4 实证分析 |
6.4.1 行业偏好的存在性 |
6.4.2 嫌贫爱富的存在性 |
6.4.3 网络借贷是否支持大众创业 |
6.4.4 异质性分析 |
6.4.5 稳健性检验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资金供给侧投资人特征对投资决策的影响 |
7.1 引言 |
7.2 投资端数据概况 |
7.3 研究假设 |
7.4 研究设计 |
7.4.1 变量选取 |
7.4.2 模型设定 |
7.4.3 样本数据与描述性统计 |
7.5 实证分析 |
7.5.1 投资人特征对风险偏好的影响 |
7.5.2 投资人特征对出借金额的影响 |
7.5.3 投资人特征对收益率的影响 |
7.5.4 稳健性检验 |
7.6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借贷双方同质性对投资决策的影响 |
8.1 引言 |
8.2 研究假设 |
8.3 研究设计 |
8.3.1 变量选取 |
8.3.2 模型设定 |
8.3.3 样本数据与描述性统计 |
8.4 实证分析 |
8.4.1 借贷双方同质性对风险偏好的影响 |
8.4.2 借贷双方同质性对出借金额的影响 |
8.4.3 借贷双方同质性对收益率的影响 |
8.4.4 稳健性检验 |
8.5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研究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9)信贷减贫及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三节 研究目标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思路 |
第四节 研究方法、结构与数据来源 |
一、研究方法 |
二、逻辑与结构 |
三、数据来源 |
第五节 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简要评述 |
三、国外研究现状 |
四、国外研究简要评述 |
第二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贫困 |
二、反贫困 |
三、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 |
四、金融扶贫与信贷减贫 |
五、龙头企业 |
六、兼业农户 |
第三节 理论基础 |
一、农村金融发展理论 |
二、贫困与反贫困理论 |
三、要素分配理论 |
四、区域非均衡发展理论 |
五、信贷配给理论 |
第三章 信贷减贫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
第一节 发达国家信贷减贫经验 |
一、美国的减贫方式 |
二、韩国的减贫方式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的信贷减贫经验 |
一、孟加拉的减贫经验 |
二、小额信贷2.0模式 |
第三节 其他国家信贷减贫经验 |
一、其他主要发达国家减贫经验 |
二、其他主要发展中国家减贫经验 |
第四节 经验总结与评价 |
第四章 我国信贷减贫的历史进程、成效及问题 |
第一节 我国信贷减贫的基础环境 |
一、信贷减贫的外部环境变迁 |
二、信贷减贫的政策环境变迁 |
第二节 我国信贷减贫的历史实践 |
一、扶贫贴息贷款的实施 |
二、扶贫小额贷款的实施 |
第三节 当前我国的信贷减贫实践 |
一、信贷减贫的政策体系 |
二、信贷减贫的资金支持体系 |
三、多样化的金融支持形式 |
第四节 当前信贷在农村地区的投入情况 |
一、涉农信贷资金分布 |
二、从农村存贷款余额分析资金流出 |
三、信贷资金在扶贫中的作用 |
第五节 新金融形式的补充 |
一、互联网金融在农村的布局 |
二、农村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必要性 |
三、金融科技的作用 |
四、农业供应链金融顺势发展 |
第六节 我国信贷减贫效应的总结与评价 |
第五章 信贷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机制及弹性分析 |
第一节 信贷对农户收入的间接作用机制 |
一、模型构建 |
二、模型分析 |
三、农村经济增长与农户收入关系 |
第二节 信贷对农户收入的直接作用机制 |
一、正规金融直接作用分析 |
二、非正规金融直接作用分析 |
三、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作用机制的关系分析 |
四、信贷发挥作用的配合机制分析 |
第三节 信贷对农户收入的弹性分析 |
一、思路和方法 |
二、模型、变量和数据 |
三、实证结果分析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信贷对农户收入影响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数据基本情况 |
一、数据来源与概况 |
二、所使用的调查问卷说明 |
三、数据描述性分析 |
第二节 农户贫困的影响因素及信贷减贫方式分析 |
一、理论分析 |
二、变量选取 |
三、模型选择 |
四、模型估计结果与分析 |
第三节 农户收入与信贷的关联分析 |
一、概述 |
二、变量统计特征 |
三、模型选择 |
四、模型估计结果 |
第四节 主要结论 |
第七章 信贷支持产业化扶贫的典型案例 |
第一节 菏泽牡丹产业发展案例 |
一、菏泽牡丹产业介绍 |
二、信贷对菏泽牡丹产业的作用分析 |
三、信贷支持牡丹产业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
第二节 龙头企业与贫困县携手并进的“镇平模式” |
一、合作背景 |
二、关于“产业+资本”项目运作模式 |
三、以信贷为纽带的收益模式 |
四、正在实施的“想念农场”模式 |
第三节 信贷支持产业化扶贫的评价 |
一、信贷支持产业化扶贫的不足 |
二、信贷支持产业化扶贫的成功经验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结论 |
一、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信贷的减贫作用 |
二、信贷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关联程度低 |
三、信贷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
四、信贷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的减贫效果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一、厘清信贷与政府的边界 |
二、加强信贷对农业产业的支持深度 |
三、加强农村组织与配套设施对信贷的支持 |
四、以市场化为基础强化信贷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支持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情况 |
(10)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目的 |
1.2 研究背景 |
1.3 文献综述 |
1.3.1 关于地方政府投融资概念界定 |
1.3.2 关于地方政府投融资活动效率或效果 |
1.3.3 关于地方政府投融资风险防范化解方面 |
1.3.4 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 |
1.3.5 关于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创新和改革 |
1.3.6 综合述评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5 研究创新和不足之处 |
1.6 本章小结 |
第2章 主要概念与基本理论 |
2.1 概念界定 |
2.1.1 投资、融资和投融资 |
2.1.2 政府投融资和地方政府投融资 |
2.1.3 公共基础设施 |
2.1.4 财政政策与财政投资 |
2.2 相关基本理论 |
2.2.1 公共产品理论和公共产品供给理论 |
2.2.2 政府投资理论 |
2.2.3 政府债务理论 |
2.3 地方政府投融资行为的理论依据 |
2.3.1 理论分析 |
2.3.2 实证检验 |
2.4 财政投资政策边界和投融资风险的理论分析 |
2.4.1 IS-LM模型的修正 |
2.4.2 财政投资政策的债务边界约束 |
2.4.3 财政投资政策的预期收益边界约束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创新的逻辑起点——融资平台公司 |
3.1 地方政府投融资的动因 |
3.2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性质与发展过程 |
3.2.1 地方融资平台的概念以及与地方财政的关系 |
3.2.2 地方融资平台的发展历程 |
3.3 主要城市融资平台发展情况 |
3.3.1 以内部资金循环实现整体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特征的上海模式 |
3.3.2 以构建风险防控“三不”防火墙为主要特征的重庆模式 |
3.3.3 以借贷资金“借、用、管、还”封闭性运作为主要特点的天津模式 |
3.4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实践经验和债务风险 |
3.4.1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实践经验 |
3.4.2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展过程中蕴含的风险 |
3.5 政府融资平台的未来发展方向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创新之一——地方政府自主发行债券 |
4.1 地方政府自主发行债券进程 |
4.2 地方政府债券自主发债的效果 |
4.3 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存在的问题 |
4.4 完善地方政府债券自主发债的政策建议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创新之二——PPP模式 |
5.1 PPP模式的基本原理 |
5.1.1 PPP模式的概念 |
5.1.2 PPP模式的典型特征 |
5.1.3 推广PPP模式的意义 |
5.2 PPP模式发展情况 |
5.3 PPP模式中的财政责任与流程 |
5.3.1 PPP模式中的财政责任 |
5.3.2 以财政改革为契机,重构PPP管理流程 |
5.4 PPP模式存在的问题分析 |
5.4.1 制度体系不健全,顶层设计欠缺 |
5.4.2 各级政府部门的认识不到位,单纯作为新型融资模式 |
5.4.3 项目操作程序不规范,定价机制不合理 |
5.4.4 项目落地率低,后续融资困难 |
5.4.5 风险共担机制弱化,风险收益不对等 |
5.4.6 违规实施钻空子,变相积累债务风险 |
5.4.7 地域发展不平衡、行业分布不均衡 |
5.5 运用PPP模式是否增加财政运行风险的实证分析 |
5.5.1 指标构建与模型设定 |
5.5.2 数据说明 |
5.5.3 面板回归 |
5.6 完善PPP模式的政策建议 |
5.7 本章小结 |
第6章 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创新之三——政府投资基金 |
6.1 国外政府投资基金实践和理论研究情况 |
6.2 我国政府投资基金运行情况 |
6.3 政府投资基金发展中存在的风险 |
6.4 规范政府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建议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当前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的风险分析 |
7.1 地方投融资行为的风险传导机制 |
7.1.1 国内风险传导机制 |
7.1.2 国际风险诱导机制 |
7.2 风险的逐步显现 |
7.2.1 整体杠杆率维持高位 |
7.2.2 与地方投融资行为相关的风险现状 |
7.3 地方政府投融资风险分析——基于KMV模型 |
7.3.1 模型和数据 |
7.3.2 实证模型 |
7.3.3 相关结论和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完善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的政策建议 |
8.1 地方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国际经验借鉴 |
8.1.1 通过政府投融资筹集建设资金 |
8.1.2 开展基础设施的私有化改制 |
8.1.3 保持政府对基础设施等领域的调控作用 |
8.1.4 防控地方债务引发的系统性风险 |
8.1.5 国际投融资运作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8.2 推进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创新的政策建议 |
8.2.1 加快特许经营和PPP领域立法,健全投融资法律框架 |
8.2.2 健全地方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长效机制 |
8.2.3 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政府投资项目 |
8.2.4 简化投融资管理体制,营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 |
8.2.5 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严格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
8.3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民间投资仍需政策空间(论文参考文献)
- [1]2021年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十四五”开局之年:加快完成疫后恢复是重中之重[J]. 徐翔,吴舒钰,李稻葵. 改革, 2021(06)
- [2]中国投资结构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研究[D]. 吴业强. 吉林大学, 2021(02)
- [3]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D]. 周笑梅. 吉林大学, 2021(12)
- [4]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研究[D]. 王亮. 吉林大学, 2021(01)
- [5]翁源县省定贫困村村庄规划实施评价研究 ——以龙仙镇青云村为例[D]. 李淑桃.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6]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D]. 曹海苓.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7]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职务犯罪主体研究[D]. 陈远树.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8]网络借贷市场资金供需双方行为特征研究[D]. 李建文. 山东大学, 2020(11)
- [9]信贷减贫及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D]. 常玉栋.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10]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创新研究[D]. 岳凯. 天津财经大学, 2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