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双创可转债”如何迈开第一步?
- 答:根据《细则》,所谓“双创可转债”,是指创新创业公司依照法定程序非公开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照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细则》还明确,帆凳若发行人为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的,可转换债券发行颂轿余时,应当属于创新层公司。
对此金长川资本董事长刘平安指出,新三板分层制度推出两年来并未推出配套红利政策,此次推出双创可转债或是迈开了差野滚异化制度供给第一步。“尽管在短时间内难以对整个市场产生明显的积极效应,但是双创可转债降低了投资人的投资风险,同时给挂牌企业增加了一个很好的融资工具,意义重大。”
刘平安还强调,可转债将债权未来是否转化为股权的权利交给了投资人,这种期权上的安排强化了对投资人的保护,作为PE机构的避险工具,可转债相比优先股和中小企业私募债意义更大。
在长城证券资产管理投融资部业务董事郭志强看来,之所以限定为创新层公司,除了与业绩、成长性有关之外,也与创新层公司在信批等方面相对合规有关。“未来双创可转债在创新层取得良好发展之后,再进行推广会更加稳妥。”
问:创新创业债的出台背景?
- 答:自党的十八大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十八届五中全会鲜明提出创新、协调、雀掘绿色、开放和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圆神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推进金融市场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18号)等文件明确指出:“鼓励创业企业通顷腔核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加大创新力度,丰富债券品种,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种子期、初创企业投资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等,对交易所债券市场探索服务双创企业、切实支持实体经济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