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略论教育学院在高校体制改革中的定位(论文文献综述)
戚晓思[1](2021)在《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研究 ——以H省17所本科院校为例》文中研究指明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是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越来越多的研究指出,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不仅需要在教学技能上不断提升,还需要在教育管理上进行创新突破。本研究通过对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调查,讨论并试图揭示促进其体系保障和建设的提升策略。本研究基于全面质量管理理论的视角,将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视为一个整体的质量管理系统,将其人才培养质量中的系统设计缺陷、全程性困境、优质性欠佳等问题,结合所需的影响因素进行剖析。研究者发现高校音乐专业通过对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的制定和有效实施,设计出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而激励人才培养主体能动性的发挥,以此实现对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现状的认知与提升。关于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人才培养模式和人才培养主体能动性,但是这些影响因素的理论研究,及其对人才培养质量的作用都尚未清晰。这既局限了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理论的发展,又影响了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实践的进程。鉴于此,本研究首先选取H省不同类型的三所公立本科高校音乐学院进行详细的个案实施研究;再通过对H省17所公立本科高校音乐学院的实地调研,访谈45名音乐专业领导和教师,运用编码对访谈资料进行处理,提出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问题及成因;最后找出影响其人才培养质量的三个关键因素及作用,并回收2112份学生调查问卷进行样本描述与实证检验。本研究主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涉及H省公立本科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个案考察、主要问题及成因与影响因素作用。研究得出如下主要结论:(1)通过深入探寻H省三所不同类型的高校音乐学院在其人才培养质量上存在的具体差异,再从H省17所高校音乐学院的广泛调研中归纳出其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发现其人才培养质量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分为四个方面,包括:师资结构不合理、培养质量差异大、研究创作成果少和社会服务较单一。针对其主要问题的内部归因包括:缺失特色的专业人才培养、难以协调的专业师生比例、尚未健全的专业教学监督;外部归因包括:供给制约的外部发展环境、欠缺资源的专业教学实践、联动不足的专业成果转化。(2)研究指出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三个重要影响因素,分别是: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人才培养模式和人才培养主体能动性。研究分析得出,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的影响作用主要由明确专业培养目标、提供专业教学标准、评估专业教学质量构成;人才培养模式的影响作用主要由变革人才培养理念、设置专业特色课程、丰富专业教学模式构成;人才培养主体能动性的影响作用主要由提高领导管理效能性、激励教师教学积极性、强化学生专业认同感构成。并且这些影响因素在提升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实际工作中具有重要且积极的相互作用。基于以上结论,研究者以强化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为目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基础、激励人才培养主体能动性为原则,从确立平等地位、优化教学条件、给予相应自主权、健全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五个方面提出保障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策略建议,探寻高校音乐专业特色化、多样化、规范化的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路径。
贾佳[2](2021)在《未竟的改革:中国高等教育的第三次转型》文中研究指明
隆雨洁[3](2021)在《国家监察视域下高校公权力监督机制构建研究》文中指出监察体制改革下对于高校公权力行使者如何监督,学界知之甚少。高等教育领域的公权力监督问题似乎一直游离在人们的视野边缘,尽管实践中已然设立了对高校公权力行使进行监督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仅学界对这一问题关注较少且所提建议有如隔靴搔痒,不得要领,实务人士也或不能很好描述这一实践图景,或基于各种原因而三缄其口。随着国家《监察法》颁布,各级监察委员会有序运转,国家监察体系总体框架初步建成,监察体制改革进入面向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各领域持续深化阶段,这为一直以来陷于治理困境的高校公权力监督机制的重构提供了契机,指明了高校公权力监督机制发展的方向。本文以国家《监察法》的全面实施为背景,以部分部属高校和地方探索为主要素材,研究了高校公权力监督机制的改革过程。当然,全文并不限于一般性地描述国家针对高校公权力监督的顶层设计和部属高校、地方高校的探索,而是尽可能将上述探索所内涵的基本特征予以类型化,将其概括为几种实践模式,以达致从“经验到理论的惊险一跃”。具体而言,首先明确以国家监察视域研究高校公权力监督机制构建具有确实之必要,一则在党和国家监察制度安排下,中国公立高校的行政属性决定了贯彻监察全覆盖要求、形成高校范围内四种监督合力的必要性;二则观察高校公权力滥用现状可见,腐败形势复杂、一把手问题突出、“微腐败”多发,将高校公权力监督纳入国家监察体制能够有效应对上述问题,具有现实必要性。其次,考察相关探索发现,高校监察体制改革探索在顶层设计下陆续展开,目前,针对中央部属高校的改革进程较缓,地方开展的改革形成“监察专员”和“派驻机构”两种模式,相关探索总体上体现了国家监察改革的基本要求,同时,央地高校改革各具特点。再次,考量高校公权力监督机制的构建,建议在遵从国家监察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和与大学自治协同原则的基础上,采取派驻机构模式,构建以监察对象、组织机制、程序机制和协同机制为主要框架的高校公权力监督机制。从判定原则与具体指向明确高校监察对象;从领导关系、机构设置和人员设置完善高校公权力监督的组织机制;就程序机制而言,对监督程序重在创新方式方法,对调查程序重在强化制度化建设,对处置程序重在加强跟踪落实;就协同机制而言,探索建立与巡视监督、高校内部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三方面的协同机制。
梅士伟[4](2020)在《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高等教育通过人力资本增值而为现代社会提供强大的发展内驱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历经建国以来7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40多年的革新,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高教系统。然而,由于高等学校(本论文研究对象限定为我国公办高等学校)外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市场参与机制不规范、社会公众参与不充分,内部治理结构失衡、主体道德行为失范、权力监督体系不完善,致使高校腐败易发频发,关键领域问题凸显,大案要案警钟不断,窝案串案时有发生,制约大学的教育教学、学术创造、服务社会、文化赓续使命,消解其学术本质和公益属性,弱化其道德标高和社会公信力,迟滞“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建设步伐。高校腐败问题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折射出现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已无法满足党和国家及社会公众的需要。因而,优化高校腐败治理机制,是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连带,是“办好人民满意高等教育”的价值依归,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结构转向。我国现行高校腐败治理主要基于政府作为高校举办者的地位,通过执政党和政府及作为其政治属性延伸的高校党委行使腐败治理权力,对高校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的行使者实施控制、监督、惩治,保证高校权力结构的合理化与权力运行的规范化,达到以权力监督权力的治理目标。而从高等教育发展来看,高校办学资金来源日益多样化,多元利益相关者愈来愈迫切地要求与政府主体共同参与高校腐败治理。在治理理论的引导下,处理多元利益主体对高校的利益诉求,进一步优化高校腐败治理机制,成为高校反腐倡廉的“新边疆”。因而,本文基于治理理论与机制设计理论,以高校腐败治理机制为研究对象,围绕“高校腐败的表现样态与成因机理”“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理论框架与历史变迁”“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内容结构与绩效评价”“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内生问题与优化建议”的思路展开研究。首先,对治理理论、机制设计理论进行理论阐释,揭示高校腐败治理机制是“动力系统、控权逻辑、规则供给、行动框架”的统一,进而厘清各要素的实质内涵。通过治理系统的外部情境和内部环境解构治理动力,通过权力监督、制约与惩治的合理性、有效性分析控权逻辑,通过规则体系与规则生成阐释规则供给,通过合法性逻辑下的结构化行动、工具性逻辑下的专项式整治与情境性逻辑下的参与式合作梳理行动框架,从学理层面理清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内涵。随后,对高校腐败治理的演进历程进行考察。按照时间序列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高校反腐败工作历史划分为五个阶段,并梳理出每个阶段治理机制的主要特征。(1)1949-1978年,以思想改造为核心,以运动式批判为主导;(2)1978-1989年,以纠正行风为特征,以整风式拒腐为主导;(3)1989-2002年,以遏制寻租为基础,以专项式打击为主导;(4)2002-2012年,以体系建设为中心,以系统化惩防为主导;(5)2012至今,以顶层设计为重点,以制度化治本为主导。在此基础上,总结出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演进逻辑:动力系统---从权威驱动向改革驱动转变,控权逻辑---从权力监督向“监督-制约”均衡转变,规则供给---从强制供给向协商供给转变,行动框架---从运动式向专项式和制度化转变。再次,运用质性研究方法中的扎根理论,高度关注高校教职员工对高校腐败治理的心理感知,通过半结构化访谈与三级编码方法梳理出目前高校腐败治理过程中存在的两种具体机制: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并分别探讨两类机制的具体构成,包括科层治理机制所涵盖的控制、监督、惩治、制度建设、问责,以及网络治理机制所涵盖的信任、合作、制约、技术创新、文化惯例等要素的确切内涵,从而系统构建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结构模型。复次,鉴于高校腐败治理的实践性,运用量化研究方法,进一步分析高校腐败治理中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之间的交互作用,及其对治理绩效的影响。遵循“网络治理机制---科层治理机制---腐败治理绩效”的主体关系,经由理论探讨和实证分析得出我国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应然样态,即高校腐败治理的完整运行体系应当是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的整合体。最后,结合高校腐败治理机制过程的演进分析,在量化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高校腐败治理机制面临的运行困境,一是机制目标的导向性在内外碰撞中被消解,二是机制主体的协调性在制度形塑中被弱化,三是机制运行的合法性在现实安排中被割裂。据此,从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整合与互动的角度,提出优化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建议。一是重塑行动者的主体性,二是提升治理动力的集成性,三是强化治理过程的协同性,四是重点强化问责、技术创新、制度建设。研究中国高校腐败治理机制问题,在目前来看只是一个开始。本文运用治理理论和机制设计理论的框架,来探讨和设计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运行体系,具有一定的探索性。一是立足治理理论视角来探讨中国高校腐败控制问题,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二是基于扎根理论方法,从高校腐败研究的制度、体制层面深入到高校腐败治理的具体机制,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三是统合质性与量化研究方法,剖析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结构模型与绩效水平,提出优化建议,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价值。
马晨晓[5](2020)在《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精准思维研究》文中认为精准思维作为一种科学的逻辑思维,除思维本身具有的精准性、高效性、具体性之外,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运用中还展示出丰富的思维特点和思维品质。习近平的精准思维与其它思维方式一样,与全面深化改革相辅相成,是习近平重视运用的科学思维方式之一。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灵活运用精准思维,不仅有助于聚焦改革重点问题,盯紧目标准确发力,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高效性、务实性,提升改革精细化水平,而且精准思维本身又能够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中不断丰富思维内涵,展现思维品质,实现思维价值。精准思维成为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不可缺少的思维方式,不仅有助于丰富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思想,丰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亦有助于实现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本文以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精准思维为主线,准确理解精准思维的内涵和思维品质,系统总结习近平的精准思维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运用,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中精准思维的内容要素与重要原则”、“习近平精准思维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点运用”、“全面深化改革中精准思维的重要价值”三条主线展开。论文主要包括四章:第一章对精准思维相关概念进行基础性研究。对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中精准思维的科学内涵、内容要素、重要原则进行基础性的理论分析,对精准思维与习近平强调的五大思维方式的关系进行论述,突出精准思维的在改革中的独特性与必要性。习近平赋予精准思维实际的实践内涵,强调运用精准思维首先要增强问题意识,始终以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为导向;要增强实操意识,保证各项改革政策的可行性;要从改革主体和客体两方面保证改革工作的准确到位;要始终以人民利益为遵循,聚焦民生所需。在运用精准思维时,要坚持渐进精准与逐步修偏相同步、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协调、“精准”与“容错”辩证统一的基本原则。第二章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渊源、现实基础和习近平个人主体因素方面探究其生成逻辑。习近平的精准思维是对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超越,是对马恩经典作家辩证唯物主义的运用,展现着深刻的实事求是思想,蕴含着灵活的矛盾分析方法,也体现着马克思主义发展观方法论原则。习近平的精准思维还是新的历史时期中国所面临的世情、国情、社情、党情压力的需要,也源于习近平本人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与在地方任职中形成的丰富的实践经历。第三章从“精准定位”、“精准施策”、“精准推进”、“精准落实”这四个方面剖析与归纳习近平的精准思维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运用。习近平强调要聚焦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尤其注重在党建、社会治理、扶贫开发、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重点运用精准思维;从政策实施上,习近平要求要对接民生所需,为人民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在改革推进中,习近平要求精密设计,准确推进、把准时机,有序推进、凝聚合力,协调推进;在改革落实中,习近平要求要通过严格的问责制度监督领导干部对改革工作的部署和实践。第四章结合习近平精准思维的思维品质和思维价值,探究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运用精准思维的重要价值意义。其价值意义分为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重视精准思维方式,从理论层面,有利于丰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宝库、丰富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思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从实践层面,有利于提升新时代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强化全面深化改革的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
岳苗玲[6](2020)在《校院纵向分权治理的改革研究 ——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提高大学治理有效性,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当务之急。但当前我国高校治理重心偏高,权力仍然集中于学校层面的现实,使得大学发展面临着原动力不足的挑战,与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要求相背离。因此,改革大学校院两级管理结构、推动大学治理重心下移,实现从“校院两级管理”向“院为实体”转变,已经成为探索我国大学新型校院关系、释放院系办学活力、提高校院两级治理效益的关键。不仅有利于完善我国高校现有内部运行体制,更是提高大学治理有效性,实现“双一流”建设目标的有效路径。本研究以探索校院纵向权力划分为抓手,运用文献研究法、访谈法以及案例研究法开展研究。在论述校院纵向分权治理历史变革的基础上,以上海交通大学由“校院两级管理”到“院为实体”改革的转变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上海交通大学在不同阶段的改革举措与改革成效,并对校院纵向分权治理的变革进行机理分析,思考改革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其后果,为国内校院纵向分权治理改革提供完善思路。首先,研究阐述了在大学内部治理中,权力划分的研究重心呈现出从横向分权向纵向分权转变的趋势。其次,在上海交通大学校院纵向分权治理的变革中发现,改革表现出一种“间断—均衡”的演变特征,即长期连续性稳定变迁中伴随着短期非连续性的急剧性变迁。在此基础上,重点梳理上海交大“院为实体”改革的发展历程,通过对综合预算改革、协议授权、人事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扩大并落实学院办学自主权的改革举措进行研讨,尝试分析上海交大从“校院两级管理”到“院为实体”的变革逻辑。然后,运用集权与分权治理理论阐释大学内部集权与分权治理的差异以及二者的辩证关系,得出兼顾集权与分权治理是提高治理有效性的最佳路径的结论。又借助于路径依赖、“内卷化”、“间断均衡”等理论,对校院纵向分权变革的机理展开论述。最后,研究发现当前我国校院纵向分权治理变革表现出大学权力“有限下移”与学院“承接乏力”并存的问题,也可能存在因校院过度分权而导致集权与分权失衡,产生“碎片化”管理问题;“学院至上”导致权力滥用,滋生腐败;学院间“各自为政”,阻碍跨学科共同体的建立等。基于此,提出四点对策建议:第一,兼顾集权治理与分权治理,实行放管“两手抓”策略;第二,遵循渐进性改革方式,差异化放权原则;第三,完善制度建设,明晰校院责权划分;第四,促进学院间多维互动,实现学科交叉融合。
王东[7](2020)在《Z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高校后勤涉及广大师生的衣食住行,是高校正常运行和师生安心工作、学习、生活的重要保障。经过30余年的社会化改革,我国高校后勤工作取得显着成绩,为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探索出多元化的后勤管理模式,主要有自建后勤模式、服务外包后勤模式、公司制后勤模式等。特别是有些高校通过引入社会资金组建股份公司,使后勤管理部门获取法人身份,释放了经营活力,并积极参与校外市场竞争,在为高校创造财富的同时,也为社会输出了优良的服务。Z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也是全国师生人数最多的高校,在推进“双一流”建设和日常运行中,Z校在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提升后勤保障等方面还面临着艰巨的任务和挑战。那么,Z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目前面临哪些问题?如何构建一流的后勤实体以满足学校发展的战略需要呢?本研究在系统梳理国内外学者对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相关文献基础上,选取Z校这一后勤规模大、管理模式多元的综合性大学为研究对象,分析了目前校内共存的后勤管理处外包、自建后勤集团、社会化公司服务三种后勤管理模式的现状、特征,剖析其当前三种管理模式存在的个性问题、共性问题(如资金、人才、监管和规划等),并解析出这些问题背后的“改革驱动不足”“治理主体功能缺失”“机制不畅”等原因,最后结合协同治理理论提出Z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深入发展的对策是:变革理念增强驱动,提高后勤改革中多元主体的治理能力,有效发挥治理角色作用,并完善协同机制,最后指出“成立高校控股的股份制公司”并逐步形成区域“寡头”是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发展的优选模式。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事关我国高等教育整体发展,在改革中必会面临许多棘手复杂的问题,须从国情校况出发,稳步前行、扎实推进,为我国“双一流”大学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于颖珊[8](2020)在《公立高校与教师法律关系研究》文中指出在高等院校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的情况下,高校与教师之间的聘任纠纷增多。对于此类纠纷,在司法裁判中较多的运用劳动法律规范来审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行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要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然而当前行政法律法规并没有针对聘任纠纷提出明确的规定。对于公立高校与教师之间属于劳动法律关系还是行政法律关系,理论界存在较大争议,主要存在“单一法律关系说”与“复合型法律关系说”两种不同的观点。本研究立足“复合型法律关系说”,在行政法律关系的分析中,以教师职称授予、行政处分、权利与救济为出发点,解读了二者间的关系,同时也分析了当前行政法律规范与学术权力不平衡、教师所受处分的标准不统一、教师行政法律保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在劳动法律关系的分析中,以教师与高校的从属性和聘任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为出发点,解读二者的关系,同时分析了劳动法律关系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本文认为“复合型法律关系说”,即目前公立高校与教师之间兼具行政法律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相较于“单一法律关系说”更具优势,理由如下:第一,“复合型法律关系说”中包含的行政法律关系符合我国目前提出的合理规范行政权力的要求,用强有力的行政法律规范来调整高校与教师间的法律关系,与“去行政化”议题相契合。第二,“复合型法律关系说”中包含的劳动法律关系顺应事业单位改革的趋势,与注重保护教师权利的观念相符合。本文的主要观点如下:第一,公立高校仅作为准行政主体或事业单位法人有不足之处,单一法律地位的定位无法满足高校当前权利义务的认定。第二,公立高校教师的属性具有多元化特征,现行的法律将教师定位于“专业人员”,这种定位很难从法律地位上对教师进行界定,将教师定位于“特殊劳动者”顺应当前高校与教师间的复合型法律关系。在劳动法律关系中,教师可以作为劳动者与高校签订聘任合同,运用劳动法律规范来维护自身权益。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教师作为“特殊劳动者”的特殊性得以显现,即当高校基于法律授权,对教师行使职称评审以及行政处分等行政行为时,教师是行政相对人。将“特殊”置于“劳动者”之前,能够体现教师工作的公益性和行政性。目前正值《教师法》修订之际,在教师法律地位的改革中,要明确保护教师权益这一目标,突出教师的公益性特征,分教育阶段对教师进行定位,同时也要注意区分高校教师与行政人员的区别。第一,在固守教师职业公益性、特定范围内具有行政性的基础上承认教师劳动者的地位。第二,明确聘任纠纷的范围,完善有关教师救济机制的规定。第三,为《教师法》中赋予教师权益的条款制定配套的落实政策与机制。第四,基于公益性程度的不同,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与高校教师法律地位的区别。高校教师为“特殊劳动者”,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为教育公务员。第五,区分高校教师与高校行政人员,二者工作性质与管理制度不同。行政人员实行教育职员管理制度,工作内容更依附于学校的行政层级体系。将公立高校的教师定位于“特殊劳动者”是“复合型法律关系说”的具体化,能够实现国家与个人利益的双赢。此种定位有利于畅通教师的救济渠道,有助于解决教师职称授予行政法律救济途径不畅以及聘任合同的平等性问题。本文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以期从理论上理清公立高校与教师间的法律关系,为推动高等教育法治事业的发展尽绵薄之力。
徐苏兰[9](2020)在《中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变迁逻辑研究》文中提出职称晋升作为学术职业制度的核心内容、学术分层的重要形成机制,是高校教师职业生涯发展的重要议题。中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已逾百年之久,分析其发展历程,探究其制度变迁逻辑并提出制度优化的路径,有助于为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改革提供理论参考。为此,研究遵从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的理论建构、历史回顾、实践审视、路径优化的逻辑脉络,探究三个子命题: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变迁经历了哪几个发展阶段、如何变迁(包括:制度变迁的模式、路径依赖现象及其生发机制、动力机制)、如何优化。主要运用历史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并借鉴其他制度流派关于制度变迁的部分研究,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历史研究、文本分析等研究方法,回应以上命题。中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变迁的理论建构。立足历史制度主义理论基础上,借鉴和吸收社会学制度主义及其他制度流派的变迁理论,建构中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变迁逻辑研究的分析框架。打破“现状梳理—问题总结—提出对策建议”的横向经验研究或调查研究以及“历程回顾—历史变迁—结构变迁—启示/对策”的纵向研究惯性,确立“历程回顾—变迁模式—路径依赖的现象及成因——动力来源的分析——制度优化的对策建议”的逻辑研究线路,并选取“制度环境”、“利益冲突”、“权力博弈”、“认知观念”四个要素,构建了综合外生力量与内生力量的多元动力机制。中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变迁的历程回顾。基于历史制度主义的关键节点理论,运用历史研究法和文本分析法,梳理中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变迁的百余年历史。研究发现,中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经历了学官制—资格审查聘任制—行政认可、任命终身—职务聘任制、职务任命制并行阶段——教师职务聘任制的变迁历程。中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变迁的实践审视。运用文本分析、历史研究和逻辑思辨方法,分析中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变迁的主要模式、路径依赖和动力来源。研究发现:(1)中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模式上具有如下特征:一是以人为设计为主,自发演进为辅;二是以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与诱致性制度变迁为主;三是在制度历程中断裂式制度变迁与渐进式制度变迁交替。(2)中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变迁具有显着的路径依赖束缚:对别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的移植、政府对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的强控制力、高校内部普通教师群体影响弱。(3)制度环境的变化、主体间的利益冲突、行动团体的权力博弈、行动主体的认知观念变化构成中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变迁的多元动力机制。中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的优化路径探索。针对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变迁中制度模式选择的局限、路径依赖,结合制度变迁的多元动力机制,探求中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的优化路径及其方略。优化制度变迁模式选择:进一步优化人为设计模式、适时转换强制性制度变迁与诱致性制度变迁、继续推进渐进式制度变迁而非断裂式制度变迁;化解制度变迁阻力:强化职称晋升制度改革的自主创新意识、重新定位政府角色、强化职称晋升制度决策中的高校教师参与;强化制度变迁的动力:培育有利于职称晋升制度创新的制度环境、统筹和增强职称晋升制度改革合力、促进职称晋升制度主体多元共治权力结构的生成、强化职称晋升评价中“学术本位”共识。该论文有图1幅,表16个,参考文献306篇。
戚静[10](2020)在《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各门课都要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指明了高校各类课程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同向同行、协同建设的根本方向。2017年12月6日,教育部发布《高校思政工作质量提升实施纲要》,提出“大力推动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梳理各门专业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融入课堂教学各环节,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提出是对现实问题的积极探索和回应,是正确理解立德树人的体现,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题中之义。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和核心目标,要求各门课程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下的育人导向,开展思政资源渗透,将思想政治教育从学科整体规划和布局进行顶层设计,形成课程支撑专业、专业支撑学科、各学科之间立体、交叉、全面的协同育人框架,让每一个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独特个体,承担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职责。本文通过对国内外高校课程思政协同育人研究的现状进行分析和述评,认为对于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内容体系的搭建、对育人机制的构建是本研究的着力点。理解和把握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的内涵必须从其基本历程和理论依据入手,课程思政经历了不同阶段的发展变化,从建国后高校课程思想政治教育的探索和曲折发展到改革开放后的恢复与重建,再到课程思政最新的实践探索,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和新的问题。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遵循,以实践论为出发点、认识论为着力点、价值论为落脚点,最终旨归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对于人的发展的重要观念,是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指向。同时,中西方协同理论以及马克思协作合力理论为高校课程思政做好协同建设也提供了理论依据。除此之外,教育学中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理论以及学科、跨学科、合作教育的理论也能为高校课程思政建设中课程、专业、学科间实现共同育人提供科学基础。本文以现实问题为导向,选取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的实践案例进行分析。2017年,上海市出台《上海高校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体系建设专项计划》,全面推广“课程思政”建设,启动整体试点校12所、重点培育校12所、一般培育校34所。考虑学校类别、优势学科、建设过程等各因素,选取了在整体试点校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四所高校做相关案例研究,分别是复旦大学(部属高校、“985工程”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上海大学(“211工程”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上海中医药大学(市属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上海师范大学(市属高校、师范特色高校),以上四所学校开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时间早、特色明显、侧重点不同,是各高校中的先行者和排头兵,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和分析研究价值。在分析中发现,上海四所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有其鲜明特色,并取得了很多经验。同时也存在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功能脱节即课程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认识不足、课程思想政治教育元素的挖掘不够准确,课程思政中协同不够即课程内部协同不够、课程与课程之间的协同不够、课程思政资源间协同不够,教师课程思政协同的意识与能力存在问题即教师课程思政的意识不强、教师课程思政的动力不足、教师课程思政的能力欠缺,课程思政协同中的机制不完善即课程思政协同的培育机制不健全、课程思政的保障机制不健全、课程思政的激励机制不健全、课程思政的评价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针对案例分析中存在的问题,本文认为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的实施中,必须首先要以立德树人理念为指导,坚持系统性与长期性相统一的原则、科学性和思想性相统一的原则、适应性与超越性相统一的原则,正确把握专业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其次要明确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的责任主体,保证党对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的主导权,发挥教师在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中的主体性,落实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和思政工作队伍在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中的执行力,并处理好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责任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及教师教与学生学的关系。本文试图构建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的体系结构,构建知识、能力、价值三维目标贯通,学科、专业、课程三级协同,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素养课(通识课)、专业课三类课程协同的全课程育人体系;构建融合三类课堂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结合三类课堂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打通三类课堂思想政治教育的渠道的全过程育人体系;构建全员协同互联、协同互通、协同互动的育人体系。为保证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体系的良好运作,通过构建高校教师协同育人意识和能力培育机制、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教学实施与管理机制、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平台机制、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保障机制,实现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有序开展。最后,对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的开展进行评价,确保课程思政建设能走对方向、取得实效。本文根据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中的两个核心环节、一个关键过程和一个保障设计指标体系,即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对教学过程的评价、对协同合作的评价,并提出课程思政协同创新体系优化的措施,即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构建评价的长效机制,以指标为参考,改进和完善课程思政的质量,以“三全育人”为指引,推进协同育人建设。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必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和核心目标,以课程为出发点,各门课程、各类课堂、所有教师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下的育人导向,开展思政资源渗透,将思想政治教育从学科整体规划和布局进行顶层设计,致力于构建起内容体系完整、机制体制协同、可操作性强的课程思政协同创新格局,使课程思政协同创新理念在高校课程教学改革实践中得到更加充分的运用。
二、略论教育学院在高校体制改革中的定位(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略论教育学院在高校体制改革中的定位(论文提纲范文)
(1)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研究 ——以H省17所本科院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专业发展的客观需求 |
二、教学保障的政策要求 |
三、质量管理的理论诉求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创新之处 |
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全面质量管理 |
二、高校音乐专业 |
三、人才培养质量 |
第二章 理论视角与研究述评 |
第一节 全面质量管理理论 |
一、全面质量管理理论的内涵 |
二、全面质量管理理论的演进 |
三、全面质量管理理论的启示 |
第二节 研究文献回顾 |
一、关于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概况的研究 |
二、关于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影响因素的研究 |
三、关于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的研究 |
四、关于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 |
五、关于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主体能动性的研究 |
第三节 研究述评 |
一、已有研究启示 |
二、已有研究局限 |
第三章 研究设计 |
第一节 研究问题与分析框架 |
一、研究问题 |
二、分析框架 |
第二节 数据搜集 |
一、访谈法 |
二、个案研究法 |
三、问卷调查法 |
第三节 分析方法 |
一、访谈资料的整理 |
二、个案资料的分析 |
三、问卷数据的分析 |
第四章 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个案考察 |
第一节 综合类高校音乐学院个案分析 |
一、个案简介 |
二、应用导向的人才培养定位 |
三、需求导向的专业内涵建构 |
四、扎根本土的教学实践研究 |
五、案例小结 |
第二节 师范类高校音乐学院个案分析 |
一、个案简介 |
二、学生为主的教学理念变革 |
三、专业特色的教学范式改革 |
四、师生互动的专业教学新态 |
五、案例小结 |
第三节 理工类高校音乐学院个案分析 |
一、个案简介 |
二、边缘专业的学科发展定位 |
三、培养单一的专业方向设置 |
四、发挥主动的培养质量保障 |
五、案例小结 |
第五章 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问题及成因 |
第一节 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问题 |
一、师资结构不合理 |
二、培养质量差异大 |
三、研究创作成果少 |
四、社会服务较单一 |
第二节 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内部归因 |
一、缺失特色的专业人才培养 |
二、难以协调的专业师生比例 |
三、尚未健全的专业教学监督 |
第三节 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外部归因 |
一、供给制约的外部发展环境 |
二、欠缺资源的专业教学实践 |
三、联动不足的专业成果转化 |
第六章 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影响因素 |
第一节 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的影响作用 |
一、明确专业培养目标 |
二、提供专业教学标准 |
三、评估专业教学质量 |
第二节 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影响作用 |
一、变革人才培养理念 |
二、设置专业特色课程 |
三、丰富专业教学模式 |
第三节 音乐专业人才培养主体能动性的影响作用 |
一、提高领导管理效能性 |
二、激励教师教学积极性 |
三、强化学生专业认同感 |
第四节 影响因素作用的实证考察 |
一、项目分析 |
二、因子分析 |
三、相关性分析 |
四、差异性比较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启示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现状及成因的归纳 |
二、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影响因素的作用 |
三、研究的总体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启示与建议 |
一、确立高校教育中音乐专业人才培养的平等地位 |
二、优化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的教学条件 |
三、给予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相应的自主权 |
四、健全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评价体系 |
五、促进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改革 |
第三节 研究不足与展望 |
一、研究不足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访谈提纲 |
附录二: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研究的调查问卷 |
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3)国家监察视域下高校公权力监督机制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方法及创新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点 |
第二章 国家监察视域下高校公权力监督机制构建概述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国家监察权 |
2.1.2 公权力和高校公权力 |
2.2 理论基础 |
2.2.1 权力监督理论 |
2.2.2 结构功能理论 |
2.2.3 整体治理理论 |
2.3 分析框架 |
第三章 国家监察视域下高校公权力监督机制构建的必要性 |
3.1 加强党对高校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 |
3.1.1 实现党领导下的监察全覆盖 |
3.1.2 形成高校四种监督合力 |
3.2 促进高校公权力健康运行的现实需要 |
3.2.1 应对高校公权力腐败复杂形势 |
3.2.2 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
3.2.3 补足日常监督短板 |
第四章 国家监察视域下高校公权力监督机制构建的探索 |
4.1 国家监察视域下高校公权力监督机制构建的顶层设计 |
4.1.1 国家监察视域下高校公权力监督机制构建的中央思路 |
4.1.2 国家监察视域下高校公权力监督机制构建的法律依据 |
4.2 部属高校公权力监督机制构建的初步探索 |
4.2.1 中管高校的探索 |
4.2.2 非中管高校的探索 |
4.3 地方探索构建高校公权力监督机制的实践模式 |
4.3.1 监察专员模式 |
4.3.2 派驻机构模式 |
4.4 高校公权力监督机制构建探索的评价 |
4.4.1 体现了国家监察改革的基本要求 |
4.4.2 央地高校改革探索各具特点 |
第五章 国家监察视域下高校公权力监督机制的宏观架构 |
5.1 国家监察视域下高校公权力监督机制的构建原则 |
5.1.1 国家监察原则 |
5.1.2 正当程序原则 |
5.1.3 与大学自治协同原则 |
5.2 国家监察视域下高校公权力监督机制的构建模式 |
5.3 国家监察视域下高校公权力监督机制的构建框架 |
5.3.1 国家监察视域下高校公权力监督机制构建的影响因素 |
5.3.2 国家监察视域下高校公权力监督机制的框架 |
第六章 国家监察视域下高校公权力监督机制的微观构建 |
6.1 明确高校监察对象 |
6.1.1 明确高校监察对象的判定标准 |
6.1.2 确定高校监察对象的具体指向 |
6.2 完善高校公权力监督组织机制 |
6.2.1 厘清领导关系 |
6.2.2 完善机构设置 |
6.2.3 优化人员设置 |
6.3 规范高校公权力监督程序机制 |
6.3.1 创新监督程序的方式方法 |
6.3.2 强化调查程序的制度化建设 |
6.3.3 完善处置程序的跟踪落实 |
6.4 建立高校公权力监督协同机制 |
6.4.1 与巡视监督协同 |
6.4.2 与高校内部监察部门协同 |
6.4.3 与高校审计部门协同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4)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总趋势的行动连带 |
(二)现代社会权利本位的价值依归 |
(三)现代大学制度构建的结构转向 |
二、研究价值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贡献 |
三、研究述评 |
(一)国内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的逻辑演进 |
(二)国外高等教育腐败治理机制研究的总体图示 |
(三)既有研究述评 |
四、研究设计 |
(一)思路安排 |
(二)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 |
(二)不足 |
第一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高校腐败 |
(二)治理机制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机制设计理论 |
第二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机理剖析 |
一、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动力系统 |
(一)系统情境的宏观驱动 |
(二)治理网络的开放赋能 |
(三)主体价值的内生激发 |
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控权逻辑 |
(一)高校权力监督的有效性 |
(二)高校权力制约的正当性 |
(三)高校权力惩治的现实性 |
三、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规则供给 |
(一)生成路径: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统一 |
(二)规则执行:强制、激励与认同接续 |
四、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行动框架 |
(一)合法性逻辑下的结构化行动 |
(二)工具性逻辑下的专项式整治 |
(三)情境性逻辑下的参与式合作 |
第三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演进历程 |
一、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8年:动员群众,思想改造,运动式批判 |
(二)1978-1989年:清理整顿,纠正行风,整风式拒腐 |
(三)1989-2002年:破除垄断,遏制寻租,专项式打击 |
(四)2002-2012年:体系建设,点面结合,系统化惩防 |
(五)2012年至今:顶层设计,聚焦监督,制度化治本 |
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演进逻辑 |
(一)动力转换:从权威驱动向改革驱动转变 |
(二)控权逻辑:从权力监督向“监督-制约”均衡转变 |
(三)规则供给:从强制供给向协商供给转变 |
(四)行动框架:从运动式为主向专项式和制度化转变 |
三、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经验回视 |
(一)坚持党的领导,规范机制运行的方向性 |
(二)坚持专业化反腐,发挥纪检监察机构职能 |
(三)坚持系统化反腐,形成整体性治理格局 |
(四)坚持以责任制为核心,推动渐进式治理 |
第四章 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内容结构探析 |
一、研究设计及实施 |
(一)扎根理论编码方法 |
(二)理论性取样 |
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内容结构的三级编码 |
(一)开放性编码 |
(二)主轴性编码 |
(三)选择性编码 |
三、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内容结构的深层意涵 |
(一)科层治理机制 |
(二)网络治理机制 |
第五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对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 |
一、研究假设与理论模型构建 |
(一)研究假设 |
(二)预测问卷设计 |
(三)正式问卷与实证分析 |
(四)验证性因子分析 |
二、理论模型拟合及路径分析 |
(一)结构方程的拟合 |
(二)直接作用下的网络治理机制对腐败治理绩效 |
(三)直接作用下的科层治理机制对腐败治理绩效 |
(四)中介作用下网络治理机制对腐败治理绩效的影响探究 |
三、结果与讨论 |
(一)研究假设结果汇总 |
(二)检验结果与分析 |
第六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运行困境 |
一、机制目标的导向性在内外碰撞中被消解 |
(一)“组织-环境”框架下的“脱耦” |
(二)多层次目标体系的功能冲突 |
二、治理主体的协调性在制度形塑中被割裂 |
(一)规制缓和与政府监督博弈失衡 |
(二)低组织化造成社会监督行动局限 |
(三)身份困境导致纪检监督的结构性悖论 |
(四)校内民主监督的“空心化”矛盾 |
三、机制运行的合法性在现实安排中被弱化 |
(一)治理的公共性欠缺 |
(二)多重关系诱发治理的内卷化 |
(三)路径依赖导致治理工具单一 |
第七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优化方略 |
一、行动者主体性的生态化建构 |
(一)以角色转换优化党委政府控制职能 |
(二)以激励相容强化主体责任 |
(三)以嵌入化激发纪检监督的“结构洞”优势 |
(四)完善基于“日常生活”的实体性师生监督 |
(五)以自主性保障社会主体的参与性 |
二、治理动力集成性的多元化整合 |
(一)权力驱动与权利驱动的互动 |
(二)外部驱动与内部驱动的重构 |
(三)以权威驱动调适利益驱动 |
三、治理过程协同性的动态化平衡 |
(一)高校腐败治理与政府腐败治理的目标协同 |
(二)透明度与回应性的认知协同 |
四、关键影响路径的功能性再造 |
(一)构建以价值理性为导向的问责机制 |
(二)从数据民主向技术治理进阶 |
(三)一体性推进制度化治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精准思维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四、论文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精准思维的涵义 |
一、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精准思维的科学内涵 |
(一) 全面深化改革 |
(二) 精准思维 |
(三) 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精准思维 |
二、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精准思维的内容要素 |
(一) 精准思维的逻辑起点——问题导向 |
(二) 精准思维的基本要求——实操意识 |
(三) 精准思维的基本标准——准确到位 |
(四) 精准思维的价值指向——人民利益 |
三、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中运用精准思维的重要原则 |
(一) 渐进精准与逐步修偏相同步 |
(二) 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协调 |
(三) “精准”与“容错”辩证统一 |
四、习近平的精准思维与其“五大思维”的关系辨析 |
(一) 精准思维与辩证思维 |
(二) 精准思维与创新思维 |
(三) 精准思维与战略思维 |
(四) 精准思维与法治思维 |
(五) 精准思维与底线思维 |
第二章 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精准思维的生成渊源 |
一、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精准思维生成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 |
(一) 一切从实际出发 |
(二) 实事求是 |
(三) 发展观 |
(四) 矛盾分析方法 |
二、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精准思维生成的现实基础 |
(一) 世情: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聚力建设的思维要求 |
(二) 国情:全面深化改革高效化精准化的实践需要 |
(三) 社情:精准扶贫与社会精细化治理的必要条件 |
(四) 党情:党内精准督查与精准问责的现实需求 |
三、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精准思维生成的个人基础 |
(一) 习近平个人成熟完备的理论修养 |
(二) 习近平从地方到中央的改革实践 |
第三章 精准思维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实践运用 |
一、精准定位:聚焦全面深化改革主要矛盾 |
(一) 以精准思维定位我国经济发展态势 |
(二) 以精准思维指导扶贫开发工程 |
(三) 以精准思维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
(四) 以精准思维强化政治建设 |
二、精准施策:确保全面深化改革科学严密 |
(一) 谋实事:以人民利益为导向准确谋事 |
(二) 出实招:运用科学的方法论精准发力 |
(三) 求实效:盯紧目标成效久久为功 |
三、精准推进:增进全面深化改革实际成效 |
(一) 精密设计,准确推进改革 |
(二) 把准时机,及时推进改革 |
(三) 凝聚合力,协调推进改革 |
四、精准落实:强化全面深化改革责任担当 |
(一) 明责:保障主体责任具体化 |
(二) 尽责:保障改革推进高效化 |
(三) 问责:保障检查督导严肃化 |
第四章 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精准思维的价值贡献 |
一、丰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宝库 |
(一) 丰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思维方式 |
(二) 创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方法论 |
(三) 深化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思想 |
二、指明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方法 |
(一) 增强调查研究的准确性 |
(二) 提升系统性改革指导下的具体性 |
(三) 厚植改革价值维度的人民性 |
三、深化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
(一) 有利于创新社会治理理念与治理方式 |
(二) 有利于促进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
(三) 有利于提升社会治理细节化水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校院纵向分权治理的改革研究 ——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问题提出 |
1.政策背景 |
2.现实困境 |
3.问题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1.理论意义 |
2.现实意义 |
(三)核心概念界定 |
1.大学治理模式 |
2.校院两级管理 |
3.“院为实体” |
(四)文献综述 |
1.大学治理模式 |
2.校院两级管理 |
3.“院为实体” |
4.启示 |
(五)研究内容及研究思路 |
(六)研究方法 |
(七)研究难点与创新点 |
一、校院纵向分权治理实践的历史沿革 |
(一)有效治理:从“横向分权”到“纵向分权” |
1.横向分权:校级层面的治理变革 |
2.纵向分权:有效治理的新探索 |
(二)从“校院两级管理”到“院为实体” |
1.“校院两级管理”的改革实践 |
2.“院为实体”的改革探索 |
3.“校院两级管理”与“院为实体”的关系及变革逻辑 |
二、上海交通大学校院纵向分权治理的改革实践 |
(一)“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的改革实践(上世纪末至2010年) |
1.改革措施 |
2.改革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
(二)新时期“院为实体”的改革探索(2010年——) |
1.校院权责划分 |
2.改革成效及价值意义 |
(三)校院纵向分权治理的改革特色 |
1.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 |
2.厘清校院关系,推行权责清单制度 |
3.结合院情,实行差异化放权 |
三、校院纵向分权治理改革的机理分析 |
(一)集权治理与分权治理的差异比较及辩证关系 |
1.两者的差异比较 |
2.辩证关系 |
(二)校院纵向分权治理变迁的机理分析 |
1.权力难放的路径依赖与变革创新的“内卷化” |
2.校院纵向分权治理的间断均衡变迁 |
四、校院纵向分权治理实践中的问题及完善思路 |
(一)存在的问题 |
1.大学权力“有限下移”与学院“承接乏力” |
2.校院过度分权的后果 |
(二)完善思路 |
1.兼顾集权治理与分权治理,实行放管“两手抓”策略 |
2.遵循渐进性改革,差异化放权原则 |
3.完善制度建设,明晰校院责权划分 |
4.促进学院间多维互动,实现学科交叉融合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校院纵向分权治理的半结构式访谈(预调研) |
附录二 上海交通大学“院为实体”改革的半结构式访谈(学校层面) |
附录三 上海交通大学“院为实体”改革的半结构式访谈(学院) |
附录四 部分“双一流”高校校领导关于校院纵向分权治理的半结构式访谈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7)Z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背景、目的与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目的 |
3.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述评 |
1.国内研究综述 |
2.国外研究综述 |
3.文献评析 |
(三)研究方法 |
1.文献分析法 |
2.案例分析法 |
3.比较研究法 |
(四)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 |
1.研究思路 |
2.主要内容 |
(五)研究创新点 |
二、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 |
1.高校后勤 |
2.高校后勤社会化 |
(二)理论基础--协同治理理论 |
1.协同 |
2.治理 |
3.协同治理理论 |
三、Z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基本情况 |
(一)Z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历程 |
1.Z校发展概况 |
2.Z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探索 |
(二)Z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模式 |
1.Z校后勤管理处服务外包模式 |
2.Z校自建后勤集团模式 |
3.Z校X公司企业化管理模式 |
(三)Z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成效 |
1.管理制度化 |
2.服务标准化 |
3.服务网络化 |
4.服务竞争化 |
四、Z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面临的问题 |
(一)三种模式的个性问题 |
1.外包模式存在的问题 |
2.自建后勤集团模式存在的问题 |
3.X公司模式存在的问题 |
(二)三种模式的共性问题 |
1.资金问题 |
2.人才问题 |
3.监管问题 |
4.规划问题 |
五、影响Z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因素 |
(一)改革驱动不足 |
1.政策不完善 |
2.制度变迁不易 |
3.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 |
(二)治理主体功能缺失 |
1.政府和高校定位偏低 |
2.市场主体内外交困 |
3.社会主体参与有限 |
(三)机制不畅 |
1.协同机制难协同 |
2.竞争机制少竞争 |
3.管理机制行政化 |
六、Z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对策 |
(一)变革理念增强驱动 |
1.以创新增强后勤改革动力 |
2.以协调平衡后勤基础关系 |
3.以绿色夯实后勤发展之路 |
4.以开放提升后勤服务品质 |
5.以共享营造后勤氛围和谐 |
(二)提高多元主体的治理能力 |
1.政府 |
2.高校 |
3.市场 |
4.第三部门 |
5.个人 |
(三)完善多元主体间的协同机制 |
1.各主体有效参与,提升协同治理效果 |
2.引入价格机制,完善高校后勤竞争机制 |
3.政府加大宏观调控,减弱高校行政痕迹 |
七、结论与展望 |
(一)结论 |
(二)不足 |
(三)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8)公立高校与教师法律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缘起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公立高校与教师法律关系的司法认定 |
第一节 案例类型及纠纷处理现状 |
一、案例概况及争议焦点 |
二、案例相关法律分析 |
三、教师任用方式对法律关系的影响 |
第二节 理论界与实务界立场上的冲突 |
一、公立高校与教师法律关系学说之争 |
二、单一法律关系适用的局限性 |
第二章 “复合型法律关系说”的内涵分析 |
第一节 公立高校法律地位的界定 |
一、公立高校的准行政主体地位 |
二、“事业单位法人说”的确立与不足 |
三、公务法人地位的优越性 |
第二节 公立高校与教师间的行政法律关系分析 |
一、基于教师职称授予的行政法律关系 |
二、基于教师处分的行政法律关系 |
三、基于教师权利与救济的行政法律关系 |
第三节 公立高校与教师间的劳动法律关系分析 |
一、在劳动法律关系中教师具有从属性 |
二、聘任合同与劳动合同具有一致性 |
三、聘任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差别 |
第三章 “复合型法律关系说”的合理性分析 |
第一节 “复合型法律关系说”集“行政法律关系说”之优点 |
一、应批判对“去行政化”的错误解读 |
二、“去行政化”需要必要的行政法律规范 |
第二节 “复合型法律关系说”集“劳动法律关系说”之优点 |
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走向 |
二、教师权利本位的侧重 |
第三节 “复合型法律关系说”较单一学说新增优点 |
一、有利于明确教师的法律地位 |
二、有利于教师权利救济的实现 |
第四章 “复合型法律关系说”视角下教师的法律身份——特殊劳动者 |
第一节 “特殊劳动者”的法律性质 |
一、“特殊劳动者”是“复合型法律关系说”的具体化 |
二、高校教师作为“劳动者”的依据 |
三、高校教师相较于普通劳动者的特殊性 |
第二节 立法中保护“特殊劳动者” |
一、《教师法》修订应明确高校教师法律地位改革的目标 |
二、法律应明确高校教师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区别 |
三、法律应明确高校教师与行政人员法律地位的区别 |
第三节 法的实施中保护“特殊劳动者” |
一、在合同关系中保障教师权益 |
二、加强对教师权益的司法保障力度 |
三、完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诉讼案例分析表 |
附录(二) 教师处分案例表 |
致谢 |
(9)中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变迁逻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概念厘定 |
1.4 研究内容、方法与思路 |
1.5 创新点 |
1.6 本章小结 |
2 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变迁逻辑分析的理论基础 |
2.1 制度变迁研究的制度主义分析传统 |
2.2 新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理论进展 |
2.3 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变迁逻辑的分析框架 |
2.4 本章小结 |
3 中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变迁历程 |
3.1 中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的起点 |
3.2 中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的民国建构 |
3.3 中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的现代变迁 |
3.4 本章小结 |
4 中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变迁模式及评价 |
4.1 人为设计为主,自发演进为辅 |
4.2 政府主导的强制性与诱致性制度变迁为主 |
4.3 断裂式变迁与渐进式变迁交替 |
4.4 中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变迁模式的评价 |
4.5 本章小结 |
5 中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 |
5.1 中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束缚 |
5.2 中国高校师职称晋升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的主体性致因 |
5.3 中国高校师职称晋升制度路径依赖的生发机制 |
5.4 本章小结 |
6 中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变迁的动力 |
6.1 制度环境变化 |
6.2 行动主体间的利益冲突 |
6.3 行动团体的权力博弈 |
6.4 行动主体的认知观念变化 |
6.5 本章小结 |
7 中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的优化路径 |
7.1 优化制度变迁模式,提升制度变迁效益 |
7.2 减少制度创新阻力,突破路径依赖 |
7.3 强化制度变迁动力,积极促进制度创新 |
7.4 本章小结 |
8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10)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一)研究中主要概念的厘定 |
(二)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一)高校课程育人与课程思政相关研究 |
(二)高校协同育人相关研究 |
(三)国外高校课程育人的相关研究 |
(四)课程思政相关研究述评 |
三、研究内容、方法与思路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思路 |
第一章 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的基本历程和理论基础 |
一、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的基本历程 |
(一)新中国成立后高校课程思想政治教育的探索和曲折发展 |
(二)改革开放后高校课程思想政治教育的恢复与重建 |
(三)2014 年以来以上海高校为代表的课程思政最新实践探索 |
二、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 |
(二)协同相关理论 |
(三)教育学相关理论 |
第二章 上海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的现状研究 |
一、上海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案例选择及建设情况研究 |
(一)上海四所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分析 |
(二)上海四所高校课程思政具体课程分析 |
(三)上海四所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的特色 |
(四)上海四所高校课程思政建设中可汲取的经验 |
二、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中存在的问题研究 |
(一)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脱节 |
(二)高校课程思政中协同不够 |
(三)高校教师课程思政的意识与能力存在问题 |
(四)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中的机制不完善 |
第三章 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的基本原则与责任主体 |
一、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的基本原则和逻辑关系把握 |
(一)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的基本原则 |
(二)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的逻辑关系把握 |
二、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的责任主体 |
(一)保证党对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的主导权 |
(二)发挥教师在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中的主体性 |
(三)落实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思政工作队伍在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中的执行力 |
(四)处理好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责任主体之间的关系 |
第四章 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的体系与机制构建 |
一、构建全课程、全过程、全员协同育人体系 |
(一)构建全课程协同育人体系 |
(二)构建全过程协同育人体系 |
(三)构建全员协同育人体系 |
二、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机制构建 |
(一)高校课程思政教师协同育人意识和能力培育机制构建 |
(二)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教学实施与管理机制构建 |
(三)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平台机制构建 |
(四)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保障机制构建 |
第五章 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的评价探索 |
一、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的评价 |
(一)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评价的内涵与特征 |
(二)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评价的核心、关键与保障 |
(三)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评价的指导理念和评价环节 |
二、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的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
(一)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的评价指标体系设置的依据 |
(二)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评价指标体系的初步设计 |
(三)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评价指标体系的完善 |
(四)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
三、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评价体系优化的措施 |
(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构建评价的长效机制 |
(二)以指标为参考,改进和完善课程思政的质量 |
(三)以“三全育人”为指引,推进协同育人建设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略论教育学院在高校体制改革中的定位(论文参考文献)
- [1]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研究 ——以H省17所本科院校为例[D]. 戚晓思. 华东师范大学, 2021(02)
- [2]未竟的改革:中国高等教育的第三次转型[D]. 贾佳. 南京师范大学, 2021
- [3]国家监察视域下高校公权力监督机制构建研究[D]. 隆雨洁. 电子科技大学, 2021(01)
- [4]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D]. 梅士伟. 吉林大学, 2020(03)
- [5]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精准思维研究[D]. 马晨晓. 山东大学, 2020(12)
- [6]校院纵向分权治理的改革研究 ——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例[D]. 岳苗玲. 浙江师范大学, 2020(02)
- [7]Z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研究[D]. 王东. 郑州大学, 2020(02)
- [8]公立高校与教师法律关系研究[D]. 于颖珊. 华东师范大学, 2020(12)
- [9]中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变迁逻辑研究[D]. 徐苏兰. 中国矿业大学, 2020(01)
- [10]高校课程思政协同创新研究[D]. 戚静. 上海师范大学, 2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