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例颅脑损伤后溺死的法医学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陈震,刘晓菲,封华,唐金河,赵春梅,郭绍将,陈庆,刘力[1](2021)在《上颌窦积液检查在溺死诊断中的应用》文中研究表明目的研究上颌窦积液在溺死尸体中的影像学特征,探寻其形态特点及在死因诊断中的价值,为溺死虚拟解剖研究提供客观证据支撑。方法收集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2019年进行死后CT检查的案例154例(溺死者31例,非溺死者123例),均经全身多层螺旋CT扫描后进行临床影像学专家双盲阅片,对影像学表现中有上颌窦积液的尸体进行上颌窦穿刺,统计上颌窦积液检出率,并在3D DICOM工作站测量上颌窦积液的CT值及积液量。结果溺死者上颌窦积液检出率为100%,形态为水平液面,量为1.2~11.2 m L,CT值为6.08~19.02 Hu,平均值为12.85 Hu;非溺死者上颌窦积液检出率为19.51%(24/123),形态为波浪样或毛刺形,其内可见气泡,量为0.4~13.4 m L,CT值为23.68~77.75 Hu,平均值为42.08 Hu。两者CT值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通过死后CT检查的方法,观察和测量水中尸体上颌窦积液的形态及CT值,可作为溺死诊断的辅助检查手段。
刘藴泽[2](2021)在《脑组织腐败程度推断死亡时间》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背景]广州鉴于气候原因,每年有近500宗腐败尸体案件,腐败尸体较新鲜尸体死亡时间推断难度大,而死亡时间关乎案件侦办的侦查范围划定及侦查工作部署,而现实工作中腐败尸体案件往往无法第一时间明确死亡时间。关于腐败尸体死亡时间推断的研究,国内外文献一般多着重于组织微观形态改变和分子层面的分析,文献报道的死亡时间推断方法所需时间长,无法满足实际检案要求。2016年、2017年、2018年广州市命案的平均破案时间分别为9.3小时、8.4小时、7.2小时,急需一种能在短时间内准确、快速、方便推断腐败尸体死亡时间的方法,故本课题着重于解决腐败尸体死亡时间推断的时效性和便捷性。通过对以往死亡时间明确的腐败尸体的案件资料进行回顾性研究,观察脑、心、肺、肝、肾等脏器腐败后的差异性改变,发现颅内环境相对稳定,受外界因素影响小,不同死亡时间下脑组织软化、液化呈现规律性变化,可作为腐败尸体死亡时间推断的依据。[目 的]通过已知死亡时间的腐败尸体案件脑组织软化、液化规律回顾性研究及模拟实验,寻找不同温度下脑组织腐败进程与死亡时间的关系。[方法]1.腐败尸体案件资料的回顾性研究搜集死亡时间明确的腐败尸体案件资料尸体案例共73例,观察各死因(失血性休克、颅脑损伤、中毒、机械性窒息、溺死)不同死亡时间脑组织的腐败征象,按脑组织腐败征象进行分度,并对脑组织腐败程度分度与死亡时间进行相关性分析。2.模拟实验搜集明确死因(失血性休克、颅脑损伤、心源性猝死、机械性窒息)及死亡时间的新发案件,解剖中提取额顶部脑组织,并用真空袋于冷藏状态下迅速转移。取材时将同一区域均匀分成左右两份,置于8.5cm×8.5cm透明密闭容器中,后分别放置于25℃与35℃恒温箱中,观察脑组织在Oh、4h、8h、16h、24h、36h、48h、72h、96h的腐败情况观察直至脑组织形态、尺寸不再变化为止,记录脑组织腐败至各分度下所用的时间。所有数据采用SPSS25.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结 果]1.腐败尸体案件资料的回顾性研究通过对已知死亡时间的73宗案件资料回顾性研究,发现脑组织颜色改变、软化、液化程度随死亡时间延长呈现规律性特征改变。春秋季组各死因脑组织腐败进程达到4、5、6分度的时间无统计学差异,夏季组各死因脑组织腐败进程达到4、5、6分度的时间亦无统计学差异,说明死因对脑组织腐败进程无影响;春秋季和夏季脑组织腐败进程达4、5、6分度所用时间均有统计学差异,且夏季组脑组织腐败进程达各分度所用时间较春秋季短,说明温度越高,脑组织腐败进程越快。2.模拟实验分度情况将同一死因中所有案例率先到达每个分度所用的时间进行统计并取均值,得到25℃与35℃下失血性休克、颅脑损伤、心源性猝死、机械性窒息四种死因的分级情况。在25℃下,失血性休克组的脑组织腐败程度各分度所用时间:1度为0时,到达2度用时18.7小时,到达3度用时29.3小时,到达4度用时36小时,到达5度用时56小时,到达6度用时80小时。在35℃下,失血性休克组的脑组织:设置1度为0时,到达2度用时8小时,到达3度用时16小时,到达4度用时20小时,到达5度用时32小时,到达6度用时72小时。在25℃下,颅脑损伤组的脑组织腐败程度各分度所用时间:设置1度为0时,到达2度用时10.7小时,到达3度用时28小时,到达4度用时40小时,到达5度用时56小时,到达6度用时96小时。在35℃下,颅脑损伤组的脑组织腐败程度各分度所用时间:设置1度为0时,到达2度用时5.3小时,到达3度用时16小时,到达4度用时21.3小时,到达5度用时32小时,到达6度用时72小时。在25℃下,心源性猝死组的脑组织腐败程度各分度所用时间:设置1度为0时,到达2度用时18.7小时,到达3度用时32小时,到达4度用时44小时,到达5度用时64小时,到达6度用时88小时。在35℃下,心源性猝死组的脑组织腐败程度各分度所用时间:设置1度为0时,到达2度用时6.7小时,到达3度用时18.7小时,到达4度用时22小时,到达5度用时28小时,到达6度用时72小时。在25℃下,机械性窒息组的脑组织腐败程度各分度所用时间:设置1度为0时,到达2度用时16小时,到达3度用时36小时,到达4度用时48小时,到达5度用时72小时,到达6度用时96小时。在35℃下,机械性窒息组的脑组织腐败程度各分度所用时间:设置1度为0时,到达2度用时5.3小时,到达3度用时16小时,到达4度用时18小时,到达5度用时21.3小时,到达6度用时52小时。3.模拟实验四组死因率先到达每个分度的用时对比将心源性猝死、致机械性窒息、失血性休克、颅脑损伤四个死因组中案例率先到达每个分度的用时进行统计,四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在25℃下,失血性休克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2度用时24小时,颅脑损伤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2度用时24小时,心源性猝死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2度用时24小时,机械性窒息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2度用时24小时。在35℃下,失血性休克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2度用时8小时,颅脑损伤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2度用时4小时,心源性猝死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2度用时8小时,机械性窒息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2度用时4小时。在25℃下,失血性休克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3度用时36小时,颅脑损伤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3度用时24小时,心源性猝死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3度用时36小时,机械性窒息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3度用时36小时。在35℃下,失血性休克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3度用时16小时,颅脑损伤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3度用时16小时,心源性猝死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3度用时16小时,机械性窒息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3度用时16小时。在25℃下,失血性休克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4度用时41小时,颅脑损伤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4度用时36小时,心源性猝死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4度用时48小时,机械性窒息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4度用时48小时。在35℃下,失血性休克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4度用时20小时,颅脑损伤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4度用时20小时,心源性猝死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4度用时20小时,机械性窒息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4度用时20小时。在25℃下,失血性休克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5度用时48小时,颅脑损伤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5度用时48小时,心源性猝死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5度用时72小时,机械性窒息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5度用时72小时。在35℃下,失血性休克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5度用时24小时,颅脑损伤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5度用时36小时,心源性猝死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5度用时24小时,机械性窒息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5度用时24小时。在25℃下,失血性休克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6度用时72小时,颅脑损伤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6度用时96小时,心源性猝死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6度用时96小时,机械性窒息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6度用时96小时。在35℃下,失血性休克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6度用时72小时,颅脑损伤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6度用时72小时,心源性猝死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6度用时48小时,机械性窒息组的脑组织腐败到达6度用时48小时。4.模拟实验中25℃与35℃下率先到达每个分度的用时对比统计失血性休克、颅脑损伤、心源性猝死、机械性窒息四种死因的案例,在25℃与35℃下将率先到达每个分度的用时进行统计,两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所有案例中,25℃摄氏度的案例率先到达2度用时16小时,35℃下率先到达2度的用时8小时;25℃摄氏度的案例率先到达3度用时36小时,35℃下率先到达3度的用时16小时;25℃摄氏度的案例率先到达4度用时48小时,35℃下率先到达4度的用时20小时;25℃摄氏度的案例率先到达5度用时72小时,35℃下率先到达5度的用时24小时;25℃摄氏度的案例率先到达6度用时96小时,35℃下率先到达6度的用时72小时。[结 论]1、脑组织腐败软化、液化分度可用来量化、推断腐败尸体死亡时间。2、死因对脑组织腐败进程无影响,温度升高可加速脑组织腐败进程。
王卓群[3](2020)在《法医病理学虚拟解剖技术的回顾性与探索性研究》文中认为目的利用虚拟解剖技术,观察死后尸体的影像学表现,通过将虚拟解剖和传统尸体解剖的特异性诊断指标相比较,并探索性结合新技术、新方法,突出该技术在法医病理学实践中的优势,弥补其不足。方法收集不同死亡原因的实际案例为研究对象,经CT断层扫描后进行系统尸体解剖。根据死亡原因进行分类整理,通过CT断层影像学阅片观察结果,逐条统计归纳不同死亡原因尸体的影像学表现,与相应尸体解剖结果进行对比,并用统计学方法对二者进行分析,以评价虚拟解剖技术对尸体主要信息的探查能力;通过结合医学影像后处理软件、3D打印技术、腹腔镜技术等,并以死后血管造影为基础,探索性的为法医病理学虚拟解剖技术谋求新手段、新方法。结果CT断层扫描可以探查到身体各部位骨折的三维形态特征以及身体各部位的积气,并且可以检查到非常规解剖部位的微小损伤,相对于尸体解剖优势明显,但CT扫描分辨率有限,对于器官和软组织损伤有漏诊等不足;虚拟解剖基础上的新技术、新方法在病变或损伤方面的检出具有优越性,综合运用多技术融合可以有效的解决法医学鉴定中的实际问题。结论虚拟解剖技术的应用及其新方法的探索可以弥补法医病理学解剖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可成为传统尸体解剖的替代方法。
李明,王炳皓,王卫东,沈勇[4](2019)在《急性心梗死后溺水的法医学鉴定1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法医学鉴定实践中,多种损伤因素并存时,明确各种损伤的形成方式及与损伤后果之间的关系是做出科学客观鉴定意见的关键。本例从死者的尸表检验、组织学检验、病理学检验、死因分析等方面分析案件特点,期望能为涉及多种损伤致死的法医学鉴定提供参考。
简俊祺[5](2019)在《虚拟解剖技术应用于法医学溺死诊断的初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的探索虚拟解剖技术应用于法医病理学溺死诊断的可行性,初步研究溺死肺部CT影像参数的特征性改变、血液密度变化在溺死法医学诊断中的应用价值。方法以溺死的实际案例为主要研究对象,在传统解剖前行CT断层扫描采集尸体影像数据。通过断层影像形态学阅片观察并结合虚拟测量,评估虚拟解剖技术对溺死尸体关键信息的探查能力;利用肺部CT影像数据构建肺部3D模型,通过医学影像处理软件自动化获取肺部相关参数,并对血液密度进行虚拟测量,对比分析不同死亡原因测量指标的差异。结果 溺死与其他死因的死后影像表现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叠,但通过虚拟解剖技术可有效探查溺液侵入机体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后产生的一系列病理学改变;溺死与非溺死的肺体积、全肺平均CT值无统计学差异,溺死肺相对体积比增大,肺部CT值分布曲线存在差异;溺死尸体血液平均CT值降低,左心房、左心室、右心房内血液CT值较非溺死存在显着差异。结论虚拟解剖技术可作为一种辅助手段应用于法医学溺死诊断,肺部CT影像参数的特征性改变、血液密度变化可在一定程度为溺死诊断提供依据。
皮之云[6](2019)在《压迫颈部室息死亡案例的损伤特征及相关因素研究》文中指出[目 的]研究缢死、勒死及扼死等压迫颈部窒息死亡案例的相关因素及其与尸体颈部损伤的关系,且探讨缢死与勒死、勒死与扼死之间的主要区别,为压迫颈部所致窒息案例中死亡原因及案件性质的判定提供科学依据。[方 法]对2000年-2018年间昆明及曲靖地区所发生的97例缢死、56例勒死及72例扼死等压迫颈部窒息死亡案例资料经spss23.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分析,采用K-S检验及t检验对年龄分布进行分析,采用多元无序logistic回归方程对尸体颈部损伤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缢死与勒死、勒死与扼死之间各相关因素的组间比较采用Fisher确切概率法及χ2检验。[结 果](1)对225例压迫颈部所致窒息死亡案例进行统计分析,基本特征为:本组缢死案例97例,男性多见,41-50岁多见,好发于3-5月,案发地点以居住地卧室多见,均无附加死因,最常使用的缢索为尼龙绳;本组勒死案例56例,女性多见,21-30岁多见,好发于9-11月,案发地点以居住地卧室及案犯居住地多见,常伴附加手段如捂堵口鼻部,最常使用的勒索为尼龙绳;本组扼死案例72例,女性多见,21-30岁多见,好发于12-2月,案发地点以居住地卧室及案犯居住地多见,常伴附加手段如捂堵口鼻部。(2)尸体颈部损伤及其相关因素:本组97例缢死案例,不同缢索所致不同索沟周围损伤的发生率不同,软缢索及硬缢索以皮下出血为主,半坚硬缢索以表皮剥脱为主,当缢沟位于甲状软骨水平时更易发生舌骨骨折,发生喉舌骨骨折的缢死人员多≥40岁;本组56例勒死案例,不同勒索所致皮下出血、喉舌骨骨折的发生率不同,硬质条索物所致皮下出血、甲状软骨骨折及舌骨骨折的发生率最高,当勒沟位于甲状软骨上方时更易发生舌骨骨折;本组72例扼死案例,男性扼死者甲状软骨骨折率高于女性。(3)缢死与勒死的区别:男性缢死者多于女性,女性勒死者多于男性,缢死者平均年龄大于勒死者;缢沟多位于甲状软骨上方,勒沟多位于甲状软骨水平;索沟周围损伤在缢死者中更常见;缢死者部分颈深部损伤及部分窒息征象的检出率高于勒死者,勒死者舌骨骨折率高于缢死者。(4)勒死与扼死的区别:扼死者部分颈深部损伤及部分窒息征象的检出率高于勒死者,扼死者甲状软骨骨折率高于勒死者。[结 论](1)本组压迫颈部所致窒息死亡案例的基本特征:缢死者中年男性多见,勒死及扼死者青年女性多见;缢死案例均无附加死因,勒死及扼死案例常伴附加手段;最常用的缢索及勒索均为尼龙绳。(2)死者性别及年龄分布、索沟水平位置、索沟周围损伤检出率、舌骨骨折率有助于区别缢死与勒死。(3)男性扼死者甲状软骨骨折率高于女性;甲状软骨骨折率有助于区别勒死与扼死。
崔万超,张文娟[7](2019)在《52具井中尸体的法医学分析》文中研究表明目的探讨井中尸体的法医病理学特点,总结抛尸入井和自杀投井的差别,为此类案件的法医学分析提供参考。方法收集河南省许昌市2004—2016年51例与井相关的案件资料,涉及52具尸体,对死亡对象、死亡时间、井、尸体检验、硅藻检验等进行描述性统计。结果 52具尸体中男女性比例为1∶2.5,年龄>20~50岁42人(80.8%)。实际死亡时间8d以内的死亡时间推断准确率为75.0%,8d及以上的死亡时间推断准确率为54.2%。井的种类以直径60~100cm的小型大口井居多(84.3%)。他杀案件中死亡原因多为机械性损伤和窒息(90.3%),尸体姿势头下脚上较多(58.1%);自杀案件中多为溺死(85.0%),尸体姿势头上脚下较多(65.0%);自杀者体表擦伤多见(95.0%)。结论井中尸体案件的分析应依据现场勘验、尸体检查、辅助检验结果并结合侦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徐吕子[8](2018)在《重庆主城区涉命案件大数据分析及其法医学应用》文中研究指明涉命案件是指涉及人身死亡的案件,包括他杀案件、自杀案件和意外案件。研究涉命案件现场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为了进行现场重现,从而帮助案件的侦破;二是总结涉命案件发生的空间规律和时间规律,从而对案件好发的时间和地点加强管控,从而预防和减少涉命案件的发生。由于涉命案件现场是一个含有大量信息的复杂环境,因此长久以来研究此类现场的学者主要依赖于尸体检验、现场勘验和实验室检验等所发现的客观信息与走访调查得到的主观信息进行汇总并进行逻辑推理和演绎。这种通过人工分析的现场重现方法十分依赖于研究者的个人学术水平和经验,如果研究者的水平和经验不足,有可能导致现场重现失败或者错误。近年来,随着深度神经网络算法的出现,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出现了飞跃式的发展。基于大数据的人工智能技术在解决某些可进行数学建模和优化的复杂问题中具有人力不可比拟的优势,故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多个领域受到广泛关注。在涉命案件的现场重现时,引入基于大数据的人工智能技术进行辅助分析,可以极大限度的减少因为研究者的经验不足所导致的错误。此外,已建立的模型还可以用于预测未来相关案件发生的趋势。目前,国内外基于大数据的人工智能命案侦破系统尚未得到突破,相关大数据库的建立和模型算法的构建问题亟待研究。因此,本课题以法医现场学理论为基础,以他杀与自杀这两类涉命案件现场为突破点,选取了一些观测指标用于评判与分析,针对如何将涉命案件的现场信息构建为数据库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并对基于该数据库的人工智能算法进行了探索性研究。本课题验证了涉命案件现场信息数据化可行性,筛选出了重要的观测指标,并尝试提出用于分析推断相关案情和预测未来变化趋势的算法,为日后应用于涉命案件的人工智能现场重现技术开发提供了思路及理论依据。本课题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对2015年-2017年重庆主城地区所有他杀案件现场的卷宗进行系统性回顾,提取了能够反映他杀案件现场信息的19项(血迹分布、现场位置、现场入口、现场出口、现场财物丢失、尸体姿势、案发时间、致命伤位置、致伤工具、被害人性别、衣物状态、被害人教育背景、被害人年龄、罪犯年龄、罪犯教育背景、罪犯性别、凶器来源、凶器是否被带走、罪犯进入现场方式)描述性观测指标。在对这19项描述性观测指标进行数值化的过程中,引入动线概念对其中血迹分布、现场位置、现场入口、现场出口、现场财物丢失、尸体姿势6项指标进行定义、分类和赋值,并对其余指标依据法医现场学理论进行赋值。在赋值后,采用结合主因子分析和logistic回归分析的智能算法对除犯罪年龄、犯罪教育背景、犯罪性别、现场出口、衣物状态以外的数据进行分析,构建了推断案件类型,犯罪年龄,犯罪教育背景的数学模型,证实了对他杀案件现场信息进行分类赋值方法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同时本部分还提出了一种通过叠加同类案件被害人尸体损伤并绘制热图的方法,借助可视化信息对不同分类方法下不同类型案件尸体损伤特点进行总结。本课题的第二部分分别采用空间分析和时间分析对2013年1月-2017年12月重庆主城地区所有自杀案件进行分析,总结了自杀案件发生的时间特点和空间特点用于预测未来同类案件发生的趋势。空间分析采用两种分析方法:一是最小二乘法分析自杀案件的发生和所在区域的社会、经济情况之间的联系;二是将自杀地点转化为标准地理坐标后采用核密度分析法分析自杀案件在地理空间上分布的特点。时间分析采用时序性分析法,对自杀案件发生的月份和时刻进行建模及预测。结果显示,自杀案件的发生和所在区域能反映社会、经济情况的指标(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高级中学数量、失业人数、低保人数)之间关系并不密切,在研究自杀案件的现场时不需要考虑此类指标;但是地理分布上,不同自杀方式的现场分布具有各自的特点。对于自杀方法为高坠和自缢的案件,其地理分布属于多中心聚集;而自杀方法为服毒和溺水的案件,其地理分布为散在分布。此外,在本课题还发现自杀场所的选择上,绝大部分人选择在家中自杀,其次是室外场所。通过对自杀案件发生月份的时序性分析时发现,自杀案件的发生不存在季节性规律,但存在时序性规律;对自杀人员选择自杀时刻的时序性分析时发现,自杀人员选择自杀的时刻不存在季节规律,但存在时序性规律。本课题通过对他杀案件和自杀案件的研究,提出了用于涉命案件现场重现的人工智能系统的大数据库的建立方法和用于预测涉命案件时空未来变化趋势的基本算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张二永,沐志强[9](2014)在《120例水中尸体的法医学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的探讨水中尸体的死亡特征和死亡原因,为水中尸体案件的定性和死亡方式判定提供参考。方法回顾性分析郑州市公安局2008至2012年120例水中尸体案件资料,对死者年龄、性别、死亡原因、死亡方式等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120例水中尸体中男68.3%,女31.7%;年龄3个月75岁,相对集中在2140岁之间,死亡方式以意外多见,尸检符合溺水死亡尸体特征,其次为自杀,他杀少见。结论水中尸体的死亡方式以意外多见,自杀其次,他杀少见。要结合尸体解剖、组织病理学检验、毒物检验、硅藻检验、现场勘查以及案情调查等多个方面,查清入水方式,为死亡方式判定提供依据。
陈忆九[10](2014)在《虚拟解剖技术的应用研究进展》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尸体解剖是法医学传统的、经典的技术手段,但由于需破坏尸体,尸体解剖有时会遭到抵制和排斥。虚拟解剖技术为法医学检验提供了一种非侵入性的检验途径,可客观准确地反映骨折、软组织损伤、创道、器官损伤等,为法医学鉴定实践提供直观有力的证据。本文综合国内外最新文献资料,从虚拟解剖在法医损伤鉴定、机械性窒息、溺死、高低温死亡、疾病诊断及其在法医有限元损伤研究中的应用等方面进行综述,阐述了这一新的法医学研究方向。
二、1例颅脑损伤后溺死的法医学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1例颅脑损伤后溺死的法医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上颌窦积液检查在溺死诊断中的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1 材料与方法 |
1.1 案例资料 |
1.2 CT检查 |
1.3 图像分析 |
1.4 统计分析 |
1.5 上颌窦穿刺 |
2 结果 |
2.1 一般情况 |
2.2 上颌窦积液的影像学表现 |
2.3 上颌窦积液的检出率及CT值 |
2.4 上颌窦穿刺结果及硅藻检验结果 |
3 讨论 |
(2)脑组织腐败程度推断死亡时间(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前言 |
第一章 腐败尸体案件资料的回顾性研究 |
检材 |
流程 |
结果 |
第二章 模拟实验 |
主要实验仪器、设备 |
检材 |
实验前处理 |
实验流程 |
结果 |
讨论 |
结论 |
参考文献 |
综述 腐败尸体死后时间推断的研究进展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法医病理学虚拟解剖技术的回顾性与探索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虚拟解剖技术的回顾性研究 |
材料与方法 |
结果 |
讨论 |
小结 |
第二章 虚拟解剖新技术与新方法的探索性研究 |
1 虚拟解剖技术结合3D打印技术在法庭科学中的应用研究 |
1.1 材料与方法 |
1.2 结果 |
1.3 讨论 |
2 消化道离体造影技术在医疗事故鉴定中的应用研究 |
2.1 材料与方法 |
2.2 结果 |
2.3 讨论 |
3 虚拟解剖技术结合腹腔镜技术在溺死鉴定中的应用研究 |
3.1 材料与方法 |
3.2 结果 |
3.3 讨论 |
4 右心穿刺肺动脉造影技术在肺栓塞鉴定中的应用研究 |
4.1 材料和方法 |
4.2 结果 |
4.3 讨论 |
5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本人出版或公开发表的论着、论文 |
中英文对照缩略词表 |
致谢 |
(4)急性心梗死后溺水的法医学鉴定1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案例 |
(一)简要案情 |
(二)尸体检验 |
1.尸表检验 |
2.解剖检验 |
3.主要组织器官大体检验及镜下检验 |
4.硅藻检验 |
5.毒化检验 |
6.法医病理学诊断 |
二、讨论 |
(一)死因分析 |
(二)鉴定意见 |
三、小结 |
(5)虚拟解剖技术应用于法医学溺死诊断的初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溺死虚拟解剖特征指标分析与对比性研究 |
材料与方法 |
结果 |
讨论 |
小结 |
第二章 溺死肺部CT影像参数的特征性改变研究及3D虚拟测量 |
材料与方法 |
结果 |
讨论 |
小结 |
第三章 应用虚拟解剖技术评估溺死血液密度变化研究 |
材料与方法 |
结果 |
讨论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综述 溺死虚拟解剖研究进展 |
参考文献 |
中英文对照缩略词表 |
攻读学位期间本人出版或公开发表的论着、论文 |
致谢 |
(6)压迫颈部室息死亡案例的损伤特征及相关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前言 |
材料与方法 |
结果 |
讨论 |
结论 |
参考文献 |
综述 |
参考文献 |
已刊论文目录 |
致谢 |
(7)52具井中尸体的法医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材料与方法 |
2 结果 |
2.1 死亡对象 |
2.2 死亡时间及推断 |
2.3 现场勘验 |
2.4 尸体检验 |
2.5 其他检查 |
3 讨论 |
3.1 现场勘验 |
3.2 死亡时间推断 |
3.3 死亡原因及案件性质分析 |
(8)重庆主城区涉命案件大数据分析及其法医学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符号说明 |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前言 |
第一部分 他杀案件的大数据分析及法医学应用 |
1 研究背景 |
2 名词定义 |
2.1 涉命案件性质 |
2.2 案件类型及分类 |
2.3 致伤物分类 |
2.4 现场所在位置分类 |
2.5 动线 |
3 资料与方法 |
3.1 数据资料 |
3.2 现场信息数据化 |
3.3 统计学方法 |
4 结果 |
4.1 他杀案件一般情况的描述性分析 |
4.2 他杀案件的现场学分析 |
5 讨论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第二部分 自杀案件的大数据分析及法医学应用 |
1 研究背景 |
2 名词定义 |
3 资料与方法 |
3.1 案件资料 |
3.2 其他资料 |
3.3 研究方法 |
4 结果 |
4.1 主城九区自杀案件一般情况 |
4.2 自杀的集中程度和区位商分析 |
4.3 自杀现场的空间分析 |
4.4 自杀案件的时间分布及ARIMA建模 |
5 讨论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全文总结 |
综述1 |
参考文献 |
综述2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 |
(9)120例水中尸体的法医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资料与方法 |
2 结果 |
2.1 一般情况 |
2.1.1 水中尸体年龄、性别分布情况 |
2.1.2 死亡方式和死亡原因 |
2.1.3 发现时间分布情况 |
2.2 尸体情况 |
2.2.1 腐败情况 |
2.2.2 损伤情况 |
2.2.3 尸源情况 |
3 讨论 |
3.1 个体识别尤为重要 |
3.2 确定水中尸体死亡原因 |
3.3 确定水中尸体的死亡方式 |
(10)虚拟解剖技术的应用研究进展(论文提纲范文)
1 虚拟解剖技术的概述 |
2 虚拟解剖技术在损伤鉴定中的应用 |
2.1 颅脑损伤 |
2.2 身体其他部位损伤 |
2.3 枪弹伤 |
2.4 高坠伤 |
2.5 交通伤 |
2.6 其他 |
3 机械性窒息和溺死 |
4 高低温死亡 |
5 虚拟解剖在疾病诊断中的应用 |
6 虚拟解剖与法医学有限元在损伤研究中的应用 |
7 虚拟解剖的优势和局限性 |
7.1 虚拟解剖的优势 |
7.2 虚拟解剖的局限性 |
8 结束语 |
四、1例颅脑损伤后溺死的法医学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上颌窦积液检查在溺死诊断中的应用[J]. 陈震,刘晓菲,封华,唐金河,赵春梅,郭绍将,陈庆,刘力. 法医学杂志, 2021(02)
- [2]脑组织腐败程度推断死亡时间[D]. 刘藴泽. 昆明医科大学, 2021
- [3]法医病理学虚拟解剖技术的回顾性与探索性研究[D]. 王卓群. 苏州大学, 2020(02)
- [4]急性心梗死后溺水的法医学鉴定1例[J]. 李明,王炳皓,王卫东,沈勇. 法制博览, 2019(29)
- [5]虚拟解剖技术应用于法医学溺死诊断的初步研究[D]. 简俊祺. 苏州大学, 2019(04)
- [6]压迫颈部室息死亡案例的损伤特征及相关因素研究[D]. 皮之云. 昆明医科大学, 2019(06)
- [7]52具井中尸体的法医学分析[J]. 崔万超,张文娟. 法医学杂志, 2019(01)
- [8]重庆主城区涉命案件大数据分析及其法医学应用[D]. 徐吕子. 重庆医科大学, 2018(05)
- [9]120例水中尸体的法医学分析[J]. 张二永,沐志强.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医学版), 2014(04)
- [10]虚拟解剖技术的应用研究进展[J]. 陈忆九. 法医学杂志, 20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