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04年10月22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二次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04年10月22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二次会议

一、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04年10月22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论文文献综述)

张峰[1](2022)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民主自信之魂》文中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的重大理念,也是对党百年民主政治建设基本经验的科学总结,是运用唯物辩证法关于"过程的集合体"思想研究民主问题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旨在增强民主自信。其历史轨迹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找到民主新路,为民主自信奠定制度基础;在改革开放新时期,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为民主自信进行实践探索;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民主自信进行理论创新。

秦前红,王雨亭[2](2022)在《1982年宪法国家机构条款的变迁及意义——纪念“八二宪法”实施40周年》文中提出"八二宪法"40载,国家权力布局结构不断演进。其中,"党的领导"被明确写入宪法总纲,较为完备的"党的领导"规范体系初步建成;全国人大常委会从"赋权"到"扩权",呈现出能动行权的态势;合宪性审查机制从"隐性"到"显性",逐渐实现规范化与制度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从"实践"到"入宪",逐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监察法律体系;地方立法权从"恢复"到"扩容",力在达成收权与放权之间的平衡。"八二宪法"发展的40年,不断往返于规范与现实之间,充分展现根植中国文化,依赖中国经验,采行中国眼光,兼顾效率与公平、贯彻民主和自治的宪法实践精神。然而,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我们应逐渐转变为以创制法律来推动全方位改革的范式,主要依靠法律建构来确认权力结构和权利体系。

王圭宇[3](2022)在《国家监察委员会立法权的法治建构》文中研究表明作为2018年修宪时新增设的国家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基于自身的宪法地位享有独立的立法权,以便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供给配套的监察法规。目前,尽管已经获得了监察法规制定权,但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立法权在权力来源、内容范围以及监察法规的法律位阶、制定程序等方面仍存在规范层面上的缺失,并由此导致监察工作实践中的多重困境。有鉴于此,应当结合国家监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通过未来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措施对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立法权进行法治构建,充实国家监察委员会立法权的内容,建立健全监察法规制定程序,以满足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规范供给与实践需求。

田雷[4](2021)在《奠定“法制建设的基础”——“八二宪法”与五届全国人大的历史行程》文中研究表明我国现行的"八二宪法"是由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作为一部"新宪法",它所取代的是由同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所通过的"七八宪法"。五届全国人大的任期构成了我们理解"八二宪法"的历史背景,因此,对于我们理解这部宪法以及其中若干条款和问题,五届人大的历史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近年来出版的一些党史和人大制度的文献资料,尤其是彭真年谱,使得研究者可以连贯梳理五届人大的历史,并形成某种整体的叙述。本文以五届人大的五次会议作为历史叙述的关键时间节点,把"八二宪法"诞生这一事件安放在这一历史阶段全国人大立法的整体秩序中加以思考。打通原本为法律概念和部门法所分割的思维,所看到的不只是"八二宪法",还有五届人大在"人心思法"的历史条件下所进行的一系列重要立法工作,尤其是在二次会议和五次会议上所通过的一系列国家机构立法,在理论上辨析出存在于宪法和若干国家机构立法之间复杂、有机的相互配合关系。正是通过这一系列以"八二宪法"诞生为中心的五届人大立法创制,我国的"法制建设的基础"得以奠定,历史由此翻开新的一页,在八二宪法时间内诸多习以为常的国家机构职权和运转规则,都来自这一立法开端时期的创制。

刘妤[5](2021)在《新中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的历史变迁和特点》文中指出代议机关的投票表决方式是代议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代议制度运行的关键环节,投票表决方式直接关系到代表职能的有效行使和民意的充分表达。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投票表决方式也日趋完善,为保障和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提供了有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的变迁历史也是社会主义的发展历史。投票表决方式和民主存在双向互动关系,科学的投票方式能促进民主的实现,民主的政治氛围又为投票表决提供了政治前提。一直以来,代议机关投票表决的公开性还是秘密性是宪法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从法律法规和实践中梳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表决方式的历史发展,探索归纳其投票表决方式的特点,厘清对秘密投票和公开表决的理论认知,能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修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事规则提供理论支持。

程华儿,盛建明[6](2021)在《《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知识产权核心条款解读与执行难题破解之路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之知识产权部分,是其占据篇幅最多的章节,毫无疑问也是整个协议的重中之重。在这一章节中,进一步加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因上市审核延误而给予新药专利保护期适当补偿、加强对电商平台上的盗版与假冒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打击以恶意商标注册行为为重点的商标权的法律保护,以及旨在规锁强制性技术转让,便是《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有关"知识产权"部分的五个方面的核心条款,协议就此作出十分明确和针对性的规定,使得中美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水平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而使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偏弱的我方在立法和执法方面或将面临巨大困难。然而,中国政府以非凡的勇气和善意,采取超常规的立法和修法模式,突破了固有流程的制约,切实履行了《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知识产权核心条款项下所规定的绝大部分条约义务。遗憾的是,中方的努力并未得到美方的赞许和信任。有鉴于此,文章认为,中国政府在今后与美方进行下一步的经贸谈判时,应适当改变谈判策略,在有效找到破解知识产权执行难路径的前提下,给协议的执行预留较为充分的立法和准备时间。

李卫锋,徐隽,朱宁宁,蒲晓磊[7](2021)在《历史的选择 人民的选择》文中研究指明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以实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领导中国人民建立、巩固、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其成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成为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现了蓬勃生机与活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为了回顾百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政治和地方立法取得的成就,本刊推出《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专题,以飨读者。

林彦[8](2021)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保障》文中指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治国理念,既是对已有民主制度和实践的总结,也是未来民主发展与创新的导向定位,以及开展制度对话与互鉴的智识资源。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主体广泛性、形式复合性、目标有效性、过程持续性等鲜明特征,也是其应当遵循的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主渠道、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定位、坚持顶层设计与尊重人民首创相结合,是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法治保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就保障方式而言,法治保障不仅包括对法定民主制度的实施,也包括适时将成熟的民主制度通过立法加以确认。就法治保障的具体领域而言,进一步加强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组织保障、职权保障及程序保障应成为未来立法的重点,从而激发出更好的民主绩效、更高的民主兑现率和获得感。

丁关良[9](2021)在《土地经营权法律制度存在的疑难问题和解构设想》文中指出中央农用地"三权分置"政策虽然实施了"法律化",但由于现《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民法典》对"第二权"没有明定,学术界和农业农村各级主管部门对"三权分置"存在"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两种不同表达认知,地方立法在涉及该"三权分置"的表达上也很难准确把握。客观分析发现,学界依据传统法理仍然无法符合法律逻辑来解释法定第三权的生成问题,且形成法定第三权的"土地经营权"与"第二权"(或为土地承包权,或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之间的法律冲突。本文提出农用地"三权分置"的二元权利类型法律表达,一是土地所有权(自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土地经营权(债权,实为"农用地租赁权"等);二是土地所有权(自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土地经营权(次生或次级用益物权)。对后一种"三权分置",在农用地初次流转的物权流转法律关系中运用"权利分置"之创新法理来构建用益物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分置出次生(或次级)用益物权的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期限短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剩余期限),该观点在理论上能自圆其说,在实践中具有极强社会经济功效,使中央该改革政策目标"放活土地经营权"实现成为可能。同时,本文研究还涉及与上面联系密切的以下三个重要问题:第一,针对法律上缺失土地经营权转让这一重要流转方式,提出创建土地经营权转让新法律制度对策;第二,针对土地经营权其权利属性无法定且学界认知模糊和实践难解,提出以物权性流转和债权性流转区分为依据对土地经营权法律性质采用物权和债权二元性界定对策;第三,针对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登记存在的观点分歧和制度疑惑,提出入股、抵押等物权性流转方式都应该采用登记对抗主义对策。研究目标是为农用地流转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献计献策,以达到更好"放活土地经营权",实现农用地资源优化配置,发展多种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刘妤[10](2020)在《代议机关投票表决的公开性和秘密性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代议机关的投票表决方式是代议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国家代议制度运行的关键环节,投票表决的方式直接关系到代表职能的有效运行和民意的充分表达。一直以来,代议机关投票表决的公开性还是秘密性是宪法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公开投票还是秘密投票更能促进民主?根据我国国情,人大及其常委会更适合采用公开投票还是秘密投票?怎样对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投票方式进行完善?这是本文要回答的问题。本文以政治领域的投票表决的为研究对象,运用历史分析、比较分析、案例分析、图表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对投票表决公开性和秘密性背后的原理、代议机关投票表决方式演变的过程、中外代议机关投票表决方式的种类和特点、中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的现状及完善的方向,进行了系统研究。本文提出了以下创新性观点:一是选民投票更适合采用秘密投票,代议机关更适合采用公开投票。二是秘密投票在抗拒贿选、强迫方面更有优势,但也不是绝对的。公开投票在抗拒投票人自私情感方面更有优势。三是代议机关公开投票需要完善的议事公开制度、议员免责制度来支持,投票的公开和秘密性还受到社会大众思想理念的影响。当公开投票的条件不具备时,秘密表决胜过公开投票。为了证明以上观点,本文从以下方面进行了论证:本文介绍了投票表决这一政治现象的发展演变,梳理了在选民投票领域和代议机关议事领域投票表决的不同特点。选民投票由早期的公开投票演变为秘密投票,代议机关的投票则正好相反,由秘密投票转变为公开投票。投票的公开性和秘密性的选择受以下因素的影响:一是人们思想观念的偏好,二是对投票主要是权利还是责任的认识,三是能否抗拒外来非法投票压力的考量,四是能否克服投票人自身的自私情感的考量。选民投票着重保护投票自由和公民隐私,以秘密投票为主,代议机关的投票表决则以责任为优先考虑因素,以公开投票为主。代议制度运行的政治原理对代议机关投票方式有决定作用。代议制的有效运转在于议员如何通过代表机制实现对人民的代表。选民和议员的关系是代议机关议事公开、投票公开的决定因素。当代代议制国家,除了传统的立法行为,议员的服务行增多,代表和选民的关系也从传统的问责关系向多重关系转变,这一转变削弱了代议机关公开投票的必要性。现代政党政治的的发展,使得议员面临选民和党纪的双重压力,公开投票造成了向政党负责和向选民负责的冲突。英、美、法、日为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代议机关的投票表决方式特点有:一是以公开投票表决为主;二是针对争议不大的事项一般采用举手、呼喊等简单高效的表决方式;三是针对重大事项的决议,则采用正式的公开记名投票;四是投票表决的方式可以灵活转换。以四国为代表的代议制国家的代议机关大多采用公开表决,并且有较完善的议事公开制度和议员免责制度。本文立足梳理并完善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投票表决方式。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秘密投票表决为主要形式。港澳台地区民意机关以公开投票为主要形式,并根据表决事项的性质选择表决方式。现阶段的秘密投票基本符合我国国情,但可以借鉴港澳台地区的作法进行公开投票类型化的尝试,对现有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表决方式作规范化、统一化规定,完善程序规则;用足现有制度优势,完善举手表决的程序,对秘密写票处进行规范;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公开制度。对制度的完善还需要达成的社会共识有:一是对选民投票和人大代表委员的投票表决进行区分,二是改变“秘密即民主,公开非民主”的观念,三是提高人大代表委员的责任意识。

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04年10月22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04年10月22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论文提纲范文)

(1)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民主自信之魂(论文提纲范文)

一、找到民主新路,为民主自信奠定制度基础
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为民主自信进行实践探索
三、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民主自信进行理论创新

(2)1982年宪法国家机构条款的变迁及意义——纪念“八二宪法”实施40周年(论文提纲范文)

一、新的起点:“党的领导”写入宪法总纲
二、赋权到扩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能动行权
三、隐性到显性:合宪性审查机制初步建立
四、从实践到入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于宪有据
五、恢复与发展:地方立法权不断扩大
六、余论

(3)国家监察委员会立法权的法治建构(论文提纲范文)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立法权的理论证成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立法权的规范缺失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立法权的性质亟待明确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立法权的内容亟待释明
    (三)“监察法规”的法律位阶亟待厘定
    (四)“监察法规”的制定程序付之阙如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立法权的实践困境
    (一)不利于满足监察立法活动的现实需要
    (二)不利于解决监察法具体适用中的窘境
    (三)不利于形成系统完备的监察法律体系
    (四)不利于系统性监察体制改革实践的推进
四、国家监察委员会立法权的法治完善
    (一)通过修改《立法法》明确规定监察法规制定权
    (二)进一步充实国家监察委员会立法权的内容
        第一,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解释权。
        第二,关于监察委员会的立法监督权。
        第三,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法律提案权。
        第四,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审查要求权。
        第五,关于监察法规的法律位阶。
    (三)通过制定统一程序规范完善监察立法程序
    (四)通过党内法规补强监察工作领域的规范供给
五、结语

(4)奠定“法制建设的基础”——“八二宪法”与五届全国人大的历史行程(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重访1982
二、开端: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和二次会议
    (一)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二)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1.彭真复出和七部法律的制定
        2.1979年7月1日:修改宪法并通过七部法律
        3.关于1979年修宪意义的再阐释
三、中段: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四次会议
    (一)插曲: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个决议
    (二)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全面修宪的启动以及修宪所要解决的若干重大问题
        1.全面修宪的启动及其必要
        2.宪法修改草案形成中的若干重大问题
    (三)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四、尾声: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一)第五次会议
    (二)六届全国人大:新的开端
五、中国宪法研究的历史转向

(5)新中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的历史变迁和特点(论文提纲范文)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多种表决方式并存
二1954年确立了无记名投票、举手表决为主的表决方式
三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确立了人大及其常委会表决制度
四新的《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和《全国人大组织法》的相关规定
五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有秘密性的特点
    (一)设置秘密写票处
    (二)保证事后无法查票

(6)《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知识产权核心条款解读与执行难题破解之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二、知识产权核心条款之剖析
    (一)强化商业秘密法律保护条款
        1. 强化商业秘密民事法律保护条款
        2. 强化商业秘密刑事法律保护条款
        3. 强化商业秘密保护行政责任条款
    (二)强化新药专利保护条款
    (三)打击电商平台的盗版与假冒条款
        1. 关于盗版和假冒产品的下架救济权
        2. 关于打击电商平台侵权责任
    (四)强化商标保护条款
    (五)规锁强制性技术转让条款
        1. 服务贸易不得附带强制性技术转让条件
        2. 技术转让应当遵守自愿、平等、按市场条件成交原则
        3. 获取外国技术的境外投资不得扭曲市场产业规划
        4. 跨境投资不得附带强制性技术转让
        5. 行政管理及许可应杜绝强制性技术转让
三、知识产权核心条款的执行难题及其剖析
    (一)法律修订的程序和周期问题
    (二)监管部门协同执法问题
    (三)语言文字条款易产生理解上的歧义问题
    (四)潜在冲突未能得到妥善处置问题
四、知识产权核心条款执行难题的破解路径
    (一)加快外商投资方面的立法进程
    (二)大幅修订专利法的相关条款
    (三)提前完成《商标法》的重大修改
    (四)启动超常规的法律修订程序
五、结语

(8)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保障(论文提纲范文)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及理论意义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既有民主实践、民主理论的经验总结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未来民主发展、民主创新的导向定位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开展国际制度对话、制度互鉴的智识资源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取向
    (一)主体的广泛性
    (二)形式的复合性
    (三)目标的有效性
    (四)过程的持续性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保障应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民主
    (二)坚持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主渠道
    (三)坚持凸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定位
    (四)坚持顶层设计与尊重人民首创相结合
四、全过程人民民主法治保障的方式和领域
    (一)加强法定民主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适时将成熟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上升为法律
结语

(9)土地经营权法律制度存在的疑难问题和解构设想(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二、“三权分置”法律化后“三权”表达上存在的问题及法理解析
    (一)“三权”中第二权没有法律明定
    (二)两种“三权分置”法律表达方式都缺乏法理支撑
    (三)依据“权利分置”创新理论创建第三权
三、法律上缺失土地经营权转让这一重要流转方式和解构
    (一)现行法律缺失土地经营权转让这一重要流转方式
    (二)创建土地经营权转让新法律制度
四、土地经营权权利属性无法定造成的尴尬局面及解决办法
    (一)土地经营权权利属性无法定造成的认知模糊
    (二)土地经营权法律性质之物权和债权二元性界定
五、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登记制度的困惑与完善
    (一)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登记的制度疑惑
    (二)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登记制度的完善

(10)代议机关投票表决的公开性和秘密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几则典型案例引发的思考:代议机关应该采用哪种表决方式?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的主要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投票表决的历史发展——公开性和秘密性的演变
    第一节 雅典民主政治中的投票表决方式
        一、雅典民主的初尝试——以抽签为主
        二、雅典民主的初尝试——投票选举
        三、雅典民主投票的不利影响
    第二节 资本主义国家选民投票方式由公开到秘密的演变——以英国为典型
        一、英国选民投票方式的变迁
        二、英国议会改革中关于选民投票方式的辩论
        三、英国选民投票方式变迁的启发
    第三节 资本主义国家议会的投票表决方式由秘密演变为公开——以美国为典型
        一、美国国会的秘密会议制度
        二、1970美国国会改革逐步实现了由秘密到公开的转变
第二章 代议机关的表决方式与代议制度
    第一节 代议制度的历史发展及当代特点
        一、代议制度的定义和历史发展
        二、代议制度运行的特点
    第二节 议员-选民关系与表决方式
        一、密尔的思考——“专职代表说”还是“使节说”
        二、现代民主社会议员-选民关系的理论学说
        三、议员-选民关系决定了代议制是责任政治
第三章 资本主义国家代议机关的投票表决方式及适用依据——以英、美、法、日为典型
    第一节 英、美、法、日四国代议机关投票表决方式
        一、英国议会的投票表决方式
        二、美国国会的投票表决方式
        三、法国国会的投票表决方式
        四、日本国会的投票表决方式
    第二节 公开还是秘密——代议机关适用投票表决方式的考量
        一、公开表决符合代议制责任政治的要求
        二、缺乏公开表决的条件时秘密投票更合适
        三、适用表决方式的具体考量
    第三节 代议机关公开投票表决的条件
        一、议事公开制度
        二、议员免责权
        三、选民的理性判断
第四章 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投票表决方式
    第一节 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的历史演进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多种表决方式并存
        二、1954年确立了无记名投票、举手表决方式为主的表决方式
        三、“文革”特殊时期人大制度遭到破坏
        四、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确立了人大及其常委会表决制度
    第二节 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的方式
        一、举手表决
        二、投票(无记名投票)
        三、电子表决器表决
        四、我国港澳台地区立法机关的投票表决方式
    第三节 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的特点及问题
        一、以秘密性投票表决为原则
        二、尚不具备普遍性公开投票的社会共识和环境
        三、推崇秘密投票表决的原因
第五章 完善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表决方式的设想
    第一节 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表决方式的法律制度
        一、由法律固定表决方式
        二、完善举手表决的程序
        三、完善秘密写票处的程序
    第二节 党员人大代表委员投票的党纪和法律的衔接
        一、党内法规没有对党员人大代表委员的投票纪律作针对性的、明确的规定
        二、现行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不利于党纪和法律的衔接
        三、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类型化
    第三节 正确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投票表决行为
        一、客观对待投票表决的公开性和秘密性
        二、提高人大代表委员的责任意识
参考文献
    一、着作及译着类
    二、编着类
    三、杂志类
    四、学位论文类
    五、网站类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四、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04年10月22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论文参考文献)

  • [1]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民主自信之魂[J]. 张峰.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2(01)
  • [2]1982年宪法国家机构条款的变迁及意义——纪念“八二宪法”实施40周年[J]. 秦前红,王雨亭. 南都学坛, 2022(01)
  • [3]国家监察委员会立法权的法治建构[J]. 王圭宇.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22
  • [4]奠定“法制建设的基础”——“八二宪法”与五届全国人大的历史行程[J]. 田雷. 地方立法研究, 2021(06)
  • [5]新中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的历史变迁和特点[J]. 刘妤. 法律史评论, 2021(02)
  • [6]《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知识产权核心条款解读与执行难题破解之路径[J]. 程华儿,盛建明. 电子知识产权, 2021(10)
  • [7]历史的选择 人民的选择[J]. 李卫锋,徐隽,朱宁宁,蒲晓磊. 法治与社会, 2021(09)
  • [8]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保障[J]. 林彦. 东方法学, 2021(05)
  • [9]土地经营权法律制度存在的疑难问题和解构设想[J]. 丁关良. 法治研究, 2021(05)
  • [10]代议机关投票表决的公开性和秘密性研究[D]. 刘妤.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标签:;  ;  ;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04年10月22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二次会议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