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放弃治疗的伦理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刘晓丽[1](2021)在《彼特拉克《秘密》中的人文主义思想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弗朗西斯科·彼特拉克是意大利中世纪末期人文主义和文艺复兴的伟大先驱,因其重要性,常被人们称为“人文主义之父”。其作品《秘密》全面、集中体现了处在中世纪末期文艺复兴初期的彼特拉克思想的复杂性、深刻性:其中既有古典文化的深厚积淀,又有中世纪思想的部分遗留,既有基督教教理教义的深刻影响,又包含了新时代思想的重要启示,典型代表了彼特拉克所置身的那个正在经历巨大历史变革的时代,并预示了后来文艺复兴运动的发展。国际学术界对彼特拉克的生平、思想及着作的研究总的来说已经比较完善,但具体来看,对《秘密》的研究不如对《歌集》的研究那么数量繁多、深入全面,仍尚存空间,比如对其所体现出的人文主义思想就有待从更多角度具体分类阐释,进行进一步深挖。然而遗憾的是对于这样一位具有重要历史地位的伟大人物,对意大利文艺复兴发展有着巨大影响的人文主义的杰出代表,国内学术界对其的研究大部分仅仅停留在对其生平、思想的总体介绍层面上,对其作品的关注也多集中在《歌集》上,更多深层次的研究却为数不多。对其着作《秘密》的研究更是寥寥无几。因此,本研究课题以《秘密》的原文文本作为研究的出发点和依据,在收集、整理、分析、归纳第一手原文文本资料的基础上对彼特拉克的思想进行深入、多角度的解析和挖掘,以期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国内学界在该领域的研究探索,为其他学者同行进行进一步研究奠定一定的基础。本项研究以《秘密》及其包含的人文主义思想作为具体研究对象,首先通过语文学研究方法对原文文本进行全面细致的解读,深度挖掘其中所包含的思想伦理内容。其次,采用历史社会学研究方法,将彼特拉克的人文主义思想置于其所处的时代背景与社会环境中,通过分析彼特拉克所处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经历的历史变革来研究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及文化趋势对彼特拉克的复杂思想所造成的影响。同时,采用对比研究方法,进行文本的比对与分析,对彼特拉克的思想进行溯源,尝试分析古典文明、基督教信仰以及中世纪文化在彼特拉克的思想构成中所处的地位。在彼特拉克的作品中,《秘密》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是其最重要的拉丁文作品。不同于在其他作品中彼特拉克所竭力呈现的完美的自我形象,在这部自传反思体的作品中,彼特拉克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省,揭示了自己真实的内心世界充满无法平息的心理冲突、矛盾煎熬和焦躁不安的隐秘状况。以对话的形式深入探讨了人的幸福、人的意愿、死亡、恶习、美德、傲慢、贪婪、野心、怠惰、尘世之爱与对上帝的爱、尘世荣耀与天国荣耀等重要主题,体现了彼特拉克在伦理道德哲学领域深刻而复杂的思索和探究。本文尝试从伦理学角度分析、归纳、总结这部作品中所论述的众多主题概念,从中概括提炼出彼特拉克具有多层次、多维度复杂内涵的人文主义思想:既是关照历史的,又是注重现实的,还是面向未来的多元性思想。按照其涉及的不同领域梳理为五章分别进行论述:幸福观、财富观,爱情观、荣耀观、对于两大重要习性“傲慢”和“怠惰”的看法。同时从彼特拉克所处的社会历史背景出发,对其思想内涵加以整体考察,分析当时的社会环境对彼特拉克复杂的思想所造成的影响,厘清古典文明、基督教信仰以及中世纪文化在彼特拉克思想中的反映,追溯彼特拉克思想观念的历史根源和现实因素,由此揭示出彼特拉克感性与理性结合,物质与精神协调,尘世与天国对立统一的新型伦理观念。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尝试综合归纳彼特拉克在《秘密》中所呈现出的人文主义思想的整体特征,概括其对后世人文主义和文艺复兴的影响与启示,以期较为全面深入地剖析彼特拉克的人文主义思想体系,客观辩证地看待彼特拉克的历史地位和思想价值。
季婧[2](2021)在《理查德·罗蒂新实用主义文学文化观研究》文中认为理查德·罗蒂作为新实用主义哲学家的思想已经广为人熟知,但是对其在文学理论和文学文化方面的研究尚未形成规模,仅有的一些研究成果更多体现的是一种见仁见智,各抒己见的观点,在学界未形成一致共识。罗蒂文学文化观与他的后哲学文化思想在逻辑上是一致的,同时也蕴含着实用主义的实践精神与探索,因此它也是罗蒂思想谱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理解罗蒂思想新的维度和视角,对于中国学界对文学本质及其社会功能的认识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本文试图以罗蒂文学文化观概念的释义为起点描摹出文学文化观的整体面貌,进而将文学文化观置于后哲学文化思想和新实用主义的维度进行探究。罗蒂的文学文化观主张摒弃哲学理性的思维方式转向感性叙事,在历史主义的语境中,在隐喻和反讽的作用下对事物进行“重新描述”,让所有被看作一成不变的事物都具有呈现出新面目的可能性。罗蒂的文学文化观是对文学意义升华的产物,是一种审美主义和人文主义的乌托邦,也是罗蒂对在哲学之后的世界只能由文学来拯救的希望的寄托。罗蒂看重文学的人文主义功能,将其提升到文化层面的高度,主张人们能够通过想象力提升个体的敏感性以增进对他人的同情,进而促进社会的团结与公平正义。绪论部分概述了罗蒂的生平经历和思想流变情况,对罗蒂思想整体研究及对文学文化观思想的现状做出了梳理,重点分析了以罗蒂文学文化观作为研究对象的意义。罗蒂秉持后现代的立场,这种对传统形而上学不妥协,时刻保持反思、批判和颠覆的态度让他的思想繁杂而深厚。从这些复杂的思想中抽丝剥茧,笔者分析了罗蒂的学术立场、学术方法以及学术目的,将文学文化观作为罗蒂思想的杠杆,同时指出近来文学作为一门兼具审美功能与社会意义的学科学术地位一直处于跌宕起伏之中,罗蒂能够回归传统,将救赎的道路指向文学的方向,是非常难能可贵的。第二章开宗明义,对“文学文化”概念的出现进行了追溯,首先概括了文学文化建立的三个阶段,进而分析了罗蒂“文学文化”的内涵,提出在罗蒂营造的“人文主义乌托邦”当中,作为一种文学类型的“文学文化”,包括诗歌、小说和戏剧等文学种类,而相对于宗教、哲学和科学,它并不更加高级,这就明确了罗蒂对于文学的看法:既将哲学之后的希望寄托在文学身上,又并不赋予文学以超乎其他学科的特权。罗蒂所试图构建的是一个以政治代替科学,以文学代替哲学,以心理代替伦理,以生活代替理论的人文主义乌托邦。第三章是本文的核心部分,系统阐释了罗蒂后哲学文化思想下的文学文化观。罗蒂用彻底的偶然性立论,解构了传统哲学当中人心、自我、本质、普遍和必然等概念,并将其作为现代自由主义乌托邦的依据。进而揭示了罗蒂眼中文学的价值,文学通过展现人生当中偶然的事件来描述一个偶然的世界,从而发现生活的多种可能,让更多的人能够认识到,在抛弃了确定的世界本质和永恒的人性基础之后,人生仍然是有趣、可爱、值得过的,因此文学文化的重要性就体现在不确定性所带来的对人生的激励。罗蒂提倡的文学文化是一种后形而上学文化,他对“想象力”做出的理解继承和发展了杜威的“道德想象力”。小说作为重要的叙事形式,比哲学和理论更能够直接展现出个体和种族所遭受的“残酷”,因此奥威尔和狄更斯在罗蒂心中占据了重要位置。文学家擅长运用反讽的手段,不断对自己的“终极语汇”地进行修正和完善,从而不断对事物进行重新描述。经过反讽主义者的改造,文学文化的功能得以体现,通过文学特别是小说的阅读使人们获得“自律的自我”,实现自我救赎和私人完美。第四章着重梳理了罗蒂新实用主义文学文化的思想渊源。罗蒂的新实用主义思想并非直接脱胎于古典实用主义,而是在继承了古典实用主义特别是杜威和詹姆斯“关注现实”的基础上,注入了英美分析哲学和欧陆哲学的基因。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塞拉斯对“所予神话”的批判与戴维森的“隐喻理论”,尼采和海德格尔反本质主义和浪漫主义的倾向等等,都对罗蒂产生了深刻影响。罗蒂的新实用主义放弃了对“经验”的强调,转而投向“语言”,主张在“后哲学”的语境下对事物进行“重新描述”。最后点明了后哲学文化观的实质,它是一种反本质主义的哲学观、实用主义的真理观、偶然的自我认知观以及“真理即隐喻”的语言观。第五章主要对罗蒂新实用主义文学文化观对中国学界和社会产生的影响及存在的问题与局限进行了总结。罗蒂的思想对于中国当代学界“非此即彼”的思维模式进行了有效消解,但他并不提倡“亦此亦彼”彼此兼容,而是主张将对立项的区分进行消解,让二者的界限变得模糊,融合为一。罗蒂在文学的社会功能方面关注有余,而对文学文本自身的规律和特征则研究不足,尽管罗蒂在自己的世界里将文学的作用发挥到了极致,极大丰富了文学的内涵和外延,但是从文学自身的领域来讲,作为与哲学、科学和宗教相平行的学科,它有自己明确的研究对象和独特的运作规律,罗蒂不应当对这些原有的在他看来是所谓“本质”的规律视而不见,而只是单单关注文学的社会功能,抹煞了文学作为一门科学的独立价值。
察应坤[3](2020)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村治派”对农村危机的思考与拯救》文中研究表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山东实力派人物王鸿一联合了一批志趣相同者在北京创办了《村治月刊》,旨在全国推行以河北定县翟城村、山西村政为基本模式的“村本政治”。时人对此知识人群体以“村治派”称之。在王鸿一整合下,村治派不仅在学理上有吕振羽、梁漱溟、茹春浦等理论派人物鼎力加持,也获得了米迪刚、梁仲华、彭禹廷等地方自治力行者的实践响应,遂使村治思潮在全国渐成蓬勃之势。后在梁仲华、梁漱溟、孙则让苦心经营之下,村治派与其他团体相呼应,全国各地乡村建设运动纷纷兴起。以往的研究中,常常把“村治派”作为“民国乡村建设运动”的附庸来展开,未曾追溯村治派的起源,也没有考察它的发展历程,对于村治派的理论实践及其对于近代中国乡村社会转型发挥的作用也没有专题的研究。本文将村治派从起源到巅峰再到沉寂的过程作一事实的梳理,以弥补、校正已有研究成果的不足及成见;同时将村治派置于近代中国乡村社会转型的长时段历史进程中,清理出它的学理主线,并与政党介入、宗教介入的社会改革相对比,以探求儒家思想、马克思主义理论、自由主义三种思想指导下的乡村社会改革所呈现的不同面貌,进而观察国家力量渗透和基层社会改革张力下的近代中国乡村问题解决之道。村治思潮产生于近代中国农村社会危机的大背景之下。20世纪初叶中国农村的衰败,本质上是中国传统社会受到外来力量的冲击造成的,这也是任何一个“后发外生型”国家走向现代化的必经之路。晚清民国政府为应对国际国内新局面,出台了若干地方自治政策,试图缓解社会危机,由此催生了三个区域的早期村治实验:河北翟城村治、山西村政和曹州府善后局设立。正是这种社会生态,促成了“村治派”的产生及其对中国农村出路的不懈探索。1929年,王鸿一联合米迪刚等人创办《村治月刊》,标志着村治派的正式形成。早在1922年王鸿一和米迪刚在推动实行西北垦殖时相识相知,并在“村落自治是解决中国问题的关键”这一认识上达成一致。米迪刚亲身参与并主导的翟城村治为王鸿一“恢复民族自信力”的思想体系提供了样本参考和理论借鉴。1924年,两人在北京创办《中华日报》,呼吁以村落为单位进行乡村改革,并提出了一套以村治实践为基础的建国方案,但在时局动荡之下,影响极为薄弱。1929年3月,在阎锡山、冯玉祥支持下,王鸿一集合米迪刚、吕振羽等一批理论家和社会活动家,号召“实现革命主义、恢复民族精神”,创办了《村治月刊》,并以此为大本营研究村治学理、推行村治实践。众多学校、媒体、社团纷纷响应,一时间研究与推广村治成为全国潮流。民主政治的激进化是村治派主张的歧出。吕振羽由“改良”转向“革命”和彭禹廷由“民主”转向“封闭”是民主政治激进化的两个方向。“民主政治之如何确立”,是《村治月刊社宣言》里的重要内容,作为《村治月刊》的主编和主要理论旗手,吕振羽最初将“民主政治”定位为“三民主义的村治”,主张“非暴力的革命建设”,这与王鸿一“全民政治”和米迪刚“民主传贤”的主张是一致的。随着社会情境和个人际遇的变化,吕振羽开始由“改良”转向“革命”,认为发动农民斗争、革命夺取政权才是解决农村问题的正确路径。彭禹廷提倡以“缩小的三民主义”在宛西实施地方自治,后在多重重压之下,转向了一种封闭的权威性地方自治,最后以失败告终。与彭禹廷将地方自治缩小在局部的、封闭的、独立的空间范围不同,吕振羽更强调在一种更广阔的社会整体解决方案中来解决农村问题。两者之于村治派的歧出,恰恰是两种相反方向民主政治主张的激进化,由此得出的行动逻辑和实践行为也产生了两种不同的社会后果。梁仲华和梁漱溟的倾力合作推动村治事业走向巅峰。在韩复榘的支持下,梁仲华和梁漱溟接续王鸿一开创的“村治”事业,先有河南村治学院、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相继设立,再有邹平、菏泽、济宁等实验县开办,乡村建设运动浪潮持续高涨。梁仲华负责乡建工作的组织与具体的行政事务,梁漱溟从社会与人心问题的逻辑出发,对“研究”“训练”“实验”等各项乡建具体内容进行理论建构和路径设计。村治派的理论主张有了广阔的实践区域,并把社会影响力扩散到了全国政商学各界,国民政府内政部以村治派的社会改革实践为参考,进行了全国县政改革设计和区域实验。在这种政治力量收纳、社会力量欢迎的态势下,乡村建设浪潮在全国兴起。三次全国乡村讨论会的举办标志着乡村运动的大发展和高涨,村治派的政治影响力和社会声望日隆。但在这种蓬勃壮阔的表象下,现实行政力量与社会改革运动的纠葛也在其中暗流涌动并日益激化。在政权对乡村社会的强力渗透和控制下,村治派的社会改革最终归于沉寂。菏泽成为第二实验县后,孙则让主导的以“乡农学校”组织民众自卫训练带动社会改革卓有成效,这一模式很快被韩复榘在全省区域推广以实现对乡村基层社会的有效控制。村治派所秉持的乡村改革的独立性全面消解。1932年第二次全国内政会议确立设置县政改革实验区,山东省政府在原来邹平实验县基础上加设菏泽为乡村建设实验县,并由王鸿一的学生兼同乡、时任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副院长的孙则让亲往家乡主持实验工作。孙不负众望,在应对黄河水灾的同时,以“乡农学校”组织民众自卫训练,很快在地方治安、农村经济、乡村教育、地方自治等诸多方面取得显着成效。韩复榘从这一改革模式中看到了社会控制的极佳效果,遂令设立乡村自卫训练试办区,其后在抗战形势下,又根据梁漱溟等制定的三年计划,于全省逐次设立行政专员公署。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的施政区域和社会影响力迅速扩大,基层中间组织的设立,有效抑制了土豪劣绅、奉官为匪等恶劣势力在乡村社会的蔓延趋势。但此区域的扩大,更多体现了韩复榘主导的政府控制体系对基层社会的强力渗透。韩复榘被罢免后,新任政府主席沈鸿烈撤销了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村治派成员各分西东,从此沉寂。作为村治派改革成效的参照,考察国民党政权控制下以纯行政力量推动或是宗教合作背景下的乡村社会改革,考察中共农村道路的探索,包括没有获得政权的早期海丰农民运动和获得局部行政权力的陕甘宁边区改革,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近代乡村改革无论是在何种意识形态指导下,乡村改革最初阶段的成效与尊重当地民众伦理情感认同的程度呈正向关联关系;乡村改革中政治权力介入呈现加强态势,行政力量与社会运动的追求目标或是共存,或是后者让位于前者。乡村建设运动激起了巨大的理论波澜。针对村治派的理论与实践,诸多批评纷至沓来。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很多受到王鸿一的启发和影响,特别是“反对欧化俄化,恢复民族精神”这一主张,是对王鸿一“恢复民族自信力”思想的承继和发扬。村治派对于“村治为国家政治根本和社会组织基础”的看法有着高度的认识一致性。当时的着名评论家孙伏园观察认为“乡村建设为时代大势和国家命脉延续所需”,并把乡村建设运动与近代挽救国运衰败的五次大运动作为相互承接的脉络加以叙述。批评的声音主要来自于三个思想流派:东方文化主义派、自由主义西化派、左派经济学家。梁漱溟在与这三大派别的论辩中仍然坚持认为中国问题必须走理性解决之路即乡村建设道路,即坚持文化改造下的乡村建设路径,从正面培养公众意识,健全乡村团体组织,以新道德建设一种新的社会制度。梁漱溟在这些论辩中所展现出的变革、理性、独立的理论品质,正对应了村治派一贯对于道德原则的坚持和扞卫。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村治派对农村危机的思考和拯救最终归于沉寂,但他们对农村社会的发现,是近代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转型的一种有益尝试。村治派在“恢复民族精神,保持固有道德之乡村自治”这个大方向下的理论探索和社会实践,在长时间轴和多空间维度上呈现了近代知识人对于民族国家塑造的努力和创造中国本土现代性的冲动。虽然这种努力和冲动未曾成为当时社会发展的主调,但反思这一历史过程,可以更为理性地看到中国乡村社会发展改革的关键性法则。其一,尊重民众伦理情感认同为乡村社会改革的基本原则;其二,渐进实施社会调控,保持社会资源总量对新体制实施的有效支撑;其三,适度区分有效衔接,实现行政力量与社会运动的良性互动,促进国家权力渗入与村落自主性之间的良性平衡。村治派对儒家伦理的坚守,在今天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进程中仍有其现实意义。如韦伯所言,革命的真正起因在于一种新精神的作用,“村治派”的主张在当时乡村社会边缘化的状态下提出,并抛开各种龃龉与桎梏而付诸实施,这是一种理性审视后逆流而上的奋勇行动。发现农民,认清乡土社会,这是王鸿一、米迪刚、梁漱溟等村治派知识人对近代中国现代转型的最大启蒙。
张琪[4](2020)在《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文中提出在调整私生活身份关系的家事审判活动中,离婚案件作为审判机关依夫妻一方之申请对夫妻间身份关系的重新调整,不可避免地带来主体间情感与伦理的双重震动。涉家暴离婚案件因其具有的暴力侵害的风险性以及与之关联的损害赔偿与子女抚养的特殊性,使得其与其他类型的离婚诉讼案件相比呈现出更为复杂的样态。司法实践显示,无论是家庭暴力的实施对象还是因其产生的离婚诉讼都显现出典型的性别权力烙印,女性作为家庭暴力最主要的受害者,其经验在司法裁判中面临着被忽视的现状。而在传统社会学以及法学的研究中,基于理论的性别盲点,往往不能很好地解释家庭暴力的实质并为保护受暴女性免于暴力、实现女性人权发展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持。基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需要,女性主义的分析可以提供一种理论与方法的独特视角,发现受暴女性所面临的司法困境,分析司法困境产生原因并提供解决与完善的途径。无论是联合国于1967年通过的《消除对妇女歧视宣言》,还是之后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宣言》,以及1995年在北京举办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都明确将家庭暴力问题列为女性保护的重点问题。除此之外,现行的《婚姻法》,还有即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以及《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都从立法角度对家庭暴力问题进行了规制,通过预防制止家庭暴力以及确立保障离婚自由的立法价值取向,为已婚受暴女性提供了司法救济的援引。但在司法实践中,受暴女性常常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即司法裁判与女性对自身经验的理解犹如两条平行线缺乏交集,对于作为婚姻无过错方的受暴女性,其在实践中往往基于多种原因不能通过离婚诉讼获得人身安全保障以及经济救济。家庭暴力认定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一重司法困境。家庭暴力类型化的立法规制并不能概括受暴女性的实际经历,司法实践中所呈现出的复杂多样的女性受暴经验往往超越了法律规范对于女性经验的理解,这就造成了事实、理论、制度与实践之间的转化难题。法官对于家庭暴力的理解通常涉及到对家庭暴力类型、特征、程度、发生时限等多种因素的考察,当法官欠缺对家庭暴力以及受暴女性经验的理解时,则会造成对家庭暴力事实僵化的认定模式,在实践中以形式要件取代实质要件,造成明显的司法正义失衡。而法官对于证明标准高度“刑事证据化”的倾向,对家庭暴力证据的认定标准的个体化差异等等,都导致受暴女性举证责任畸重。除此之外,受害者往往面临着基于待证家庭暴力行为特征、受害者自身意愿、客观原因的取证不能、专业法律资源的运用限制等原因造成的取证困难。因此案件事实特殊性、法官执业能力水平、受害人举证限制是造成家庭暴力认定难的主要原因。离婚诉求实现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二重司法困境。受暴女性往往面临这样的疑问,即认定了家庭暴力事实是否意味着可以获得离婚判决呢?该问题实质在于,家庭暴力是否构成法官认定双方感情破裂的充分条件,其直接关系到受暴女性诉求能否实现。实践中,从司法说理的逻辑分析中可以看出,部分案件中的法官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说理模式不仅存在着自相矛盾的情况,也违背了常人的情感认知。受暴女性在司法实践中所面临的离婚诉求实现难,向当前的司法实践提出了两个重要问题:一是什么证据才能被认定感情破裂的证据,这种对证据的要求是否具有可实现性,是否变相加重了原告的举证责任,是否变相证明只有双方均同意离婚才能确实证明双方感情破裂;二是面对家庭暴力认定在司法确认阶段的消减现状,司法机关当如何落实在《反家庭暴力法》中所规定的相应保护义务。权益保障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三重司法困境。司法裁判属于对家庭暴力的事后救济手段,除却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合乎情、理、法的司法反馈外,还要充分考虑判决后一系列的伦理关系与社会关系的重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虽然为保障受暴女性的人身安全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实践中也存在着措施僵化导致的保护方式受限等情况。除却人身安全保障受限之外,受暴女性往往面临经济上的不利地位而未能通过判决予以弥补,部分裁判中所呈现的对施暴者不能“罚当其过”,不能充分体现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否定性评价,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受暴女性却往往因养育子女等照顾义务而限制了自身发展。面对受暴女性在司法实践中所呈现出的困境,以及裁判者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所呈现的性别意识形态,传统社会学以及法学研究在提供相应解释时存在着理论的局限性。面对这种局限,女性主义不仅作为一种理论更是一种方法可以丰富和补充对受暴女性的家庭研究。女性主义提供了一种性别的视角还原了受暴女性的真实生活经历,指出性别不只是一个可以忽略或控制的变量,而是一种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通过反思女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平等、正义和幸福等议题,指出女性的性别规范负担以及其遭受家庭暴力的可能性往往并不会随着女性的经济地位提高而得到彻底改变。通过女性主义理论,我们可以发现女性主义对父权制的批判,解释了家庭暴力的本质实际上是父权制下的性别暴力,以及受暴女性为何会出现“受害者退缩”的情况;通过女性主义方法的运用可以发现理性中立的法律规范是为何以及如何造成受暴女性的不利地位,对女性经验进行关注与解读使我们发现女性在生育、家务劳动以及对家庭成员照顾等方面的无形负担以及家庭暴力带给其的破坏性影响。女性主义并不是一种替代性的理论,其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是对传统法学实践推理的有益补充,使我们能够发现女性被忽略的经历以及基于特定社会历史环境中女性生存的不同样态。通过女性主义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受暴女性所面临的困境存在着复杂的社会历史文化因素。现行法律规范对家庭暴力的规制局限是造成家庭暴力事实认定难的原因之一,法律规范对家庭暴力形式类型固化的表述方式,限制了法官对于法律适用的空间从而忽略了家庭暴力的本质特征。而一般性程序性规范的制约,导致法官基于中立的考量往往不能主动释明或依职权为受暴女性提供帮助。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家庭暴力话语以及父权制形塑下的法官对家庭暴力的认知偏好,体现了权力和文化在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中的双重作用,导致法官对家庭暴力形成了一定的认知偏好,呈现出排除受暴女性个体经验的样态。女性主义认识论指出,法官对受暴女性的认知优势地位的忽略以及基于认识论不公产生的偏见性认知,阻碍了法官对于受暴女性在家庭暴力中的真实经历的获取,并对家庭暴力的认知造成了认识上的障碍。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于家庭暴力后果基于公共秩序的考量,使得在家庭暴力理解与处置上呈现了典型的公私差异,导致了家庭暴力在事实认定过程中被人为淡化,在现实中强化了受暴女性的不利处境。在女性主义看来,除却家庭暴力认定难对受暴女性离婚诉求实现的限制外,尚有以下三方面原因造成了法官对于离婚诉求实现的限制。一是立法价值在个案中的冲突,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法官往往需要在秩序、自由、安全等价值中做出选择,其价值选择的位阶差异实际上反映了“新家庭主义”与“女性主义”所体现的不同的理论倾向,而法官对于秩序的优先考虑,实际结果则会以牺牲受暴女性安全为代价。二是法律家长主义对女性自治的干预,使得法官往往认为受暴女性作出的离婚判断并不那么符合自身发展的利益,法律家长主义意识与对受暴女性自治能力之间的认知冲突阻碍了女性实现离婚的自主选择。三是以照顾者义务为主导的家庭责任歧视,使得女性被限制在性别规范当中,因受制于家庭生活中的照顾义务而不能实现从家庭事务以及家庭关系中脱离。在受暴女性的权利救济层面,受暴女性基于自身选择的适应性偏好,其权利救济的选择范围往往是受限的。而法官基于自我角色的限制,导致其对家庭暴力的干预力度不足以对离婚诉讼中出现的家庭暴力进行有效干预。而对于个案特殊性的忽略也常常导致法官未能及时有效的对受暴女性权利进行救济。因此面对受暴女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的种种司法困境以及其背后复杂的结构性成因,受暴女性对案件中司法正义的实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对受暴女性的保障不仅需要强有力的法律通过保护与预防作为后盾,更需要在实践中将这些法律落到实处,司法实践中法官不仅应当对意识到裁判不仅是对个案中个体经验的关怀,还应注意到其形塑了司法对女性人权保障的具体形态,以及对社会行为指引的重要意义。除此之外,对受暴女性的救济不能仅仅依靠单一部门发挥作用,还应大力协调相关部门以及发动社会资源形成系统性保障。
李美乔,赵明杰[5](2020)在《ICU伦理问题的分析与对策》文中研究指明ICU伦理问题主要集中在:ICU的过度医疗现象;ICU忽视医学伦理的问题;ICU患者知情同意权的相关问题;长期入住ICU患者的经济伦理问题;ICU终末期患者治疗策略的伦理问题;ICU医护人员职业倦怠的相关伦理问题。通过对上述伦理问题的分析,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伦理路径,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加强医疗收费的合理性,防止出现过度医疗现象;加强ICU医护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医方的公信力;加强医患间的沟通,重视患方的知情权;对ICU临终患者坚持道义与功利相结合的原则;改善ICU进出标准,科学利用稀缺资源;加强ICU医学伦理知识的普及,缓解医患矛盾。
孙宏亮[6](2020)在《医师人文素养培育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医学是一门人学,是关系人类幸福的事业,对人的全面关怀为医学应有之意。医学人文素养是医学的灵魂,反映了人类对生命的根本态度,医师人文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民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医疗卫生领域,向往健康、重视健康和保持健康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同追求,人们不再局限于关注疾病本身,而是全方面关注生理、心理和社会的综合状态,希望得到全方位、全流程和全要素的健康促进与凸显人性的医学关怀,随着现代医学模式的发展与变化,在当前健康中国建设的背景下,医师人文素养培育就显得愈加重要。本文从医学发展的客观现状、社会对医学的人文诉求和健康中国的价值旨归三个方面论述医师人文素养培育的现实需要,在国内外文献研究的基础上,以实证调查法和比较研究法开展如下研究。第一部分,医师人文素养培育概述。着重论述了医师人文素养的含义、医师人文素养的核心内涵。首先,从社会对医师职业的期望入手,分析医师职业特点和职业标准,提出医师应承担的角色;其次,根据医师职业需要,将医师人文素养的核心内涵界定为医师伦理素养、医师哲学素养、医师心理素养和医师法律素养;再次,鉴于医师人文素养培育的重要意义,围绕着医师在临床实践中涉及的一系列关系,介绍当前医师人文素养培育的主要模式。第二部分,医师人文素养培育相关理论。从东西方人文思想进行溯源,确定医师人文素养培育理论。首先,从传统文化中儒家思想提倡的“仁”学入手,追求君子人格和德化社会,从家和礼两个方面,探讨美德培养;其次,从古希腊时期的《希波克拉底誓言》中朴素的医学人道主义,到中世纪孕育了西方近代人本主义的“博爱”思想,再到文艺复兴时期对西方人道主义的呼唤,论述了医学与人文关系的发展变迁。最后,确定医师人文素养的培育理论,包括成人学习理论和建构主义理论。第三部分,医师人文素养培育现状研究。通过对多家三甲医院的医师和患者进行实证调查,发现我国医师人文素养总体良好,大部分医师都能够恪守医师职业行为规范、遵纪守法,认真履行治病救人职责,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但仍然存在部分医师人文素养缺失的情况,具体表现在崇高职业理想信念的相对匮乏与普遍的职业倦怠心理逆反,医师人文实践“差异化”与责任担当精神的相对减弱,个性自我的张扬与团队精神的缺乏,科技理性的极端至上与人文价值意义的相对薄弱,对医疗差错的漠视与有意逃避,除医师自身内在原因之外,一些外在因素也产生了很大影响,主要包括医师职业生态欠佳、相关规范制度有待完善、社会氛围有待妥善营造、医院人文建设被边缘化和医疗决策复杂等。第四部分,医师人文素养培育经验借鉴。本章介绍了部分发达国家与中国台湾和香港地区医师人文素养培育现状。美国针对医师的人文素养培育有健全的机构支持,有完善的医学教育培训,还有享誉全球的人文医院,为医师人文素质培养提供了制度、创造了环境氛围;英国综合医学委员会发布了《优质医疗》及附属8份指南,强调了医师为保证患者获得基本医疗保护而履行的职责,并以人文观念贯穿其中,文件和指南为医师人文素养培育提供了纲领;新加坡在医师人文素养培育方面也有可借鉴之处;中国台湾是亚洲最早推行医院评鉴暨全面质量管理的地区,台湾长庚医疗体系成立了一站式医疗照护单元模式,有效提升了医疗质量,创造出了更大的社会和经济价值,充分体现了医学人文关怀;中国香港地区完善的政府制度建设、良好的医院管理和公众互动也为医师人文素养培育提供助力。第五部分,医师人文素养培育路径。在已有文献梳理和实证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医师人文素养培育路径,首先通过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临床医学教育制度,来完善政府医师人文素养培育制度建设;其次,通过媒体引导和行业组织推动医师人文素养培育,营造医师人文素养培育社会氛围;再次,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提升医院服务品质、强化团队合作意识和开展医务社会工作,打造医院医师人文素养培育基地;最后,通过敬业精神的自我塑造、实践叙事医学和投身志愿服务,来完成医师自身人文素养修炼。本研究在借鉴部分发达国家与中国台湾和香港地区医师人文素养培育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证研究,深入临床和社区,客观观察、真实记录,为医师人文素养培育研究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对医师人文素养培育提出了一些建议,从而促进医师个体健康发展,推动医院人文建设,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张小飞,马菊华,方志成,刘伯毅,刘菊英[7](2020)在《3例ICU患者放弃治疗医患抉择异议的伦理思考》文中研究指明ICU病房患者放弃治疗一直是医患双方争论的焦点,如何正确地对放弃治疗患者做出抉择显得格外重要。以3例ICU患者放弃治疗的实际案例为例,论述医患双方抉择的异议,进而深入剖析案例引发的伦理思考。从医务人员的角度探讨案例体现的过度医疗和无效医疗问题、终止治疗和放弃治疗问题以及对生命质量及价值的权衡,并提出强化疗效伦理意识、合理取舍放弃治疗时机、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增强对放弃治疗患者的临终关怀等解决对策,以期达到对ICU病房中危重患者救治更符合伦理要求的目的,为医患双方对ICU患者放弃治疗抉择提供伦理参考。
刘慧鸿[8](2020)在《回归上古天真 ——道学观照中的精神养生》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的:精神养生被认为是中医养生方法之一,并贯穿于养生始终,是养生活动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人民在心理健康、道德健康等诸多方面的健康需求如何实现,是一个在宏观层面涉及社会文化,在微观层面涉及精神调摄的多层面问题。中医药学凝聚着的深邃哲学智慧和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健康养生理念及其实践经验,对于创造性的解决如此宏大的健康需求提供了可能性。本研究目的在于通过对精神养生的文献、理论、案例和策略研究,对此种实际上涉及面甚广的健康需求提出精神养生的理解和主张,探索精神养生在现代社会中的存在状态和价值实现。方法:研究方法也属于人的精神心理活动或观念认知方面的事物。如有中医学者所认为的“由于时代性的遮蔽”,养生缺少精神独立的系统研究。解除时代性的遮蔽是社会文化层面的宏大的精神需求。所以在研究方法上,立足传统文化、体现文化自觉,从而其根本方法就是传统文化话语体系中的“道学的”“观照的”方法。同时研究内容,精神养生的“道”与“术”,根本上也是传统文化和文化自觉。所以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是相应、相融、相生的,在传统文化的“共冶一炉”中,这也是文化自觉的一个重要面向。个体、群体就是在文化的抱持中健康成长的,放眼古今中外,没有比文化自觉更能提升人民精神境界、鼓舞人心和促进个体健康的事物。“道学的”“观照的”方法的特征,首先是境界取向。境界立意高远,就能“整全”“顾及全面”。借鉴整体论、内省法、创造性诠释等已有的思想方法,这些思想方法无论是历史渊源还是思想内核,都承继了传统文化。同时,论文也使用文献研究、案例研究、问卷调查、比较研究等方法,由此呈现“整全的顾及全面的多层远近观”。具体步骤为,首先对精神养生与道学的关系进行探讨,然后以精神养生、心理养生、情志养生、心性修养等为检索关键词在中英文数据库对文献检索整理,并在此基础上对精神养生的传统智慧进行阐释。借鉴于阐释得到的洞见,先在宏观层面、社会层面进行考察以完成理论探索,并明确理想和主张;最后通过精神养生相关的实践进行体验和考察,对如何实现理想和主张提供策略建议。成果:在文化层面,立足传统文化,以“道学”的阐释能力,展示精神养生的内在体系,阐明精神养生的“道”与“术”、“知”与“行”,使得对精神养生之本来面目有一个意会。并将道学这个研究方法与精神养生这个研究对象交融在一起,呈现为文化自觉的一种形式。在个体层面,通过道学的观照使得个体对精神养生的面貌有一个俯瞰,心中对如何精神养生有一个总览而不失细节的心智地图,协助个体在有限的生命和急迫的生活节奏的两难中找到可行、必行、乐行的实践道路。结论:本研究开启精神养生的新的自觉,在最大的文化自信和理论自主的基础上阐释精神养生,在体现精神养生所追求的“精神内守”“独立守神”的境界中观照精神养生。论文主要有以下创新:一、在研究方法上,论文创造性的在养生学研究中运用整体论的、自本体诠释的方法、内省的方法等体现道学观照的方法;由分析式、还原式的研究范式,转向道学、整体论的、内省的方法;由以西诠中的解释转向自身解释,转向文化自觉的解释。论文将相关的现代健康理论、方法和技术纳入道学的观照之中,也就等于纳入了精神养生的理论和实践,这种纳入也是一种“与新科技相结合,多学科交叉”,是“超世界水平的发展方向”的一种可能形式,是文化自觉的呈现。二、论文以问道的精神把精神养生作为生命过程始终存在的一种本质。创造性的提出了“入道-养生-疗疾”的健康实践连续谱,鲜活的呈现了精神养生贯穿于养生始终,同时强调养生贯穿生活始终。三、论文阐释了精神养生“道”与“术”的知识体系结构,“施”与“受”的实践体系结构,“知识体系结构”与“实践体系结构”形成的真知真行结构,构成了精神养生的三重太极结构。论文清晰了精神养生知识丛林的观感,拓展实践视野,有利人们在生活中找到、选择自己的健康道路。四、论文从精神养生内生的理论视角初步提出发挥精神养生社会价值的建议。
张惟喻[9](2020)在《尤金·奥尼尔悲剧的酒神精神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尤金·奥尼尔的悲剧开创美国严肃戏剧之先河,他全方位地接受了古希腊悲剧和尼采“酒神精神”学说的影响,为这个推崇科学理性的乐观国家重新注入了悲剧精神。综观中国近二十年从“酒神精神”角度开展的奥尼尔研究,整体上侧重影响研究,欠缺文本细读;论点相对分散,总体把握不足。这就为本选题立足“情感第一性”和“原始趣味”两个原则,针对酒神精神、奥尼尔、悲剧三者间的内在关联进行深入探讨提供了学术空间。西方社会过分迷信“苏格拉底主义”,用理性压抑自我;“日神精神”导致现实中“个体化原则”横行,人人以经济利益为重,拒绝正视内在冲动,现代人的生命意志因此变得孱弱。后果是物质异化人性,摧毁了人类的精神家园,导致人际关系恶化,社会道德滑坡。奥尼尔继承希腊悲剧传统,借日神形式阐释“酒神精神”;同时结合时代需要,用普通人的经历模仿酒神受难、复活的过程,以现代心理悲剧驱逐盛行于美国社会的“肤浅乐观主义”。最终为现代人树立起审美层面的“新上帝”,实现了创作初衷,即酒神艺术对人生处境的关怀,生命意志对现实苦难的超越,神话思维对精神世界的救赎。包括绪论和结语,论文共由六部分构成。主要内容有四章,分别从奥尼尔悲剧的酒神精神探源、人物形象塑造、表现方法选取、审美与文化价值的角度,结合文学人类学理论、心理学理论、舞台叙事学理论和悲剧诗学,探讨奥尼尔别具一格的悲剧艺术。第一章阐述尼采的酒神精神学说与奥尼尔悲剧精神的深层契合。西方悲剧起源于古希腊时期祭祀酒神狄奥尼索斯的仪式。尼采用希腊神话中的“日神”和“酒神”代指艺术冲动中两种不同的心理经验,围绕二者产生了两种对立的艺术类型。早期希腊人从作为“酒神艺术”的悲剧中汲取“形而上的慰藉”,抵御现实中的痛苦体验。奥尼尔具有很强的悲剧意识,他从古希腊悲剧中传承了“酒神精神”,倡导内在冲动的自由宣泄,用艺术观照人的生命体验。奥尼尔的悲剧排斥理性戒律,向往“醉”的境界,肯定生命本体,呈现出显着的“非理性”价值取向,是“酒神状态的客观化”。第二章分析奥尼尔笔下具有酒神气质的悲剧人物。奥尼尔塑造的人物形象普遍带有自传性质,他让社会底层人士和女性群体登上了曾经由神和英雄支配的舞台。这些反传统的悲剧人物天性敏感、情感充沛,行动随心所欲、放浪不羁,具有原始悲剧主人公的特质。在现代社会,由于“苏格拉底主义”大行其道,他们被迫与自然和自我疏离,陷入“异化”的境地;为重返“乐园”,他们不惜以身犯禁,鱼死网破。很多时候,人们无力独自与异己力量对抗,只能依靠“迷狂”向总体生命寻求解脱。奥尼尔一般不直接批判社会或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而把思考结果寄托在悲剧人物身上,让他们代自己去言说、去行动。第三章论证酒神精神与奥尼尔悲剧艺术方法的深度关联。奥尼尔被认为是表现主义戏剧的代表作家,表现主义反映“内在(心理)真实”的要求与酒神精神“非理性”的审美原则高度契合,奠定了奥尼尔悲剧的整体风格。他选择人的精神世界作为表现对象,“内观”指向对戏剧的表现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奥尼尔在“酒神精神”引领下博采众长,创造出多种具有“内倾”倾向的语言手段和非语言手段,成功刻画了人的生命意志受“理性”挤压所致的精神痛苦和心灵异变,其作品也因此被称为“现代人的精神悲剧”。第四章论述酒神精神赋予奥尼尔悲剧的审美与文化价值。尼采的美学体系以“生命意志”为根本前提,“酒神精神”是其最高表现形态。尼采认为悲剧的基本功能是引导个体生命意志充分宣泄,从而突破表象回归本体,肯定生命的价值。奥尼尔采纳了这一观点,他有意引入“酒神狂欢”概念,描写悲剧人物为追求崇高的目标陷入迷狂、走向毁灭,借此粉碎“个体化原则”,在审美层面实现人类精神的净化;或是将冲突转移到内部世界,唤醒“人”的感情,实现对“物”的超越。奥尼尔的一切努力都指向通过艺术找寻“灵魂得救”的途径,为现代人重建一种基于“生命本体”的信仰模式。尼采以“酒神哲学家”自居,奥尼尔则堪称“酒神戏剧家”,其一生创作的近五十部戏剧,既是为后上帝时代的西方人寻找出路的探索,也是对人类共同命运的关怀。他让现代人得以跳出思维惯性,从生命本身探求实现精神自由和人生幸福的路径。其悲剧艺术极富启发性和指向性。
梁胜男[10](2020)在《我国临终关怀的生命伦理困境研究》文中提出临终关怀是社会文明进步和人文主义精神得到发扬的产物,被认定为优质医疗的一部分。它通过舒缓疗护的手段,将维护临终者的尊严、维持其生命质量、使其得以平静、舒适、有尊严地离世作为最终目的,极大地彰显了对生命的尊重和人文关怀。但临终关怀自1988年于我国兴起后便始终发展缓慢,其中最大的原因是民众的接受度不高,受传统伦理观念的影响,民众对临终关怀存有抵触、偏见及误解,由此使临终关怀陷入了一系列伦理困境。结合我国传统伦理观念,从生命伦理学角度为临终关怀寻求支持,能够促进我国临终关怀事业的稳定发展,对临终者人群和社会道德文明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文章第一部分,在阐述我国临终关怀兴起的基础上,论述其理论及实践依据。指出生命伦理的善待生命、尊重患者主体地位、关注生命神圣、生命质量与生命价值的统一、关注科学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辩证统一,是临终关怀发展的理论依据;我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疾病谱系变化、传统家庭养老方式衰微、亟需提升死亡质量的现实要求,是临终关怀发展的实践依据。第二部分,为了解我国临终关怀现状,本文在对临终关怀进行调查与访谈的基础上,分析指出:我国临终关怀虽受到社会一定程度的关注,但就目前发展水平来看依旧相对滞后,存在着公众接受程度低、政策法规不完善、政府与社会支持力度小、专业人才与职业团队缺乏等问题。第三部分,在分析现状的基础上,揭示我国临终关怀面临的伦理困境:受传统生命观、传统孝道和传统医德的影响,民众避讳、医务工作者抵触临终关怀;临终者面临“优死”与“痛生”的两难抉择;“知情权”与“善意隐瞒”的冲突;“有效治疗”与“过度治疗”的选择困境;“临终关怀”与“安乐死”的混淆。最后,针对我国临终关怀面临的伦理困境,从生命伦理视角出发,提出如下对策:传承和发展传统思想中“尽善”的生死观;树立家庭关怀下的新型孝道观;建立“医者仁心”的医疗伦理观;开展生命伦理教育,普及临终关怀理念;扩大临终关怀队伍,广泛吸纳专业人才;加强社会政府支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本土化模式探索,开展社区临终关怀。
二、关于放弃治疗的伦理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放弃治疗的伦理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彼特拉克《秘密》中的人文主义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中文摘要 |
摘要 |
绪论 |
一 选题缘起及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 研究方法及学术创新 |
第一章 《秘密》的概要 |
第一节 彼特拉克、人文主义与《秘密》 |
第二节 创作背景及原因 |
第三节 对话体的创作形式 |
第四节 结构和内容 |
第二章 《秘密》中的幸福观 |
第一节 幸福的决定因素 |
第二节 幸福的获得途径 |
第三节 实现现世幸福的可能性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秘密》中的财富观 |
第一节 积累财富的后果——无用之举或是生存必需 |
第二节 人的天性——淡泊寡欲或是物质与精神并重 |
第三节 对待财富的正确态度——中庸之道、适度设限 |
第四节 与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的财富观的对比——时代进步性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秘密》中的爱情观 |
第一节 爱情的对象 |
第二节 爱情的作用 |
第三节 爱情之病的疗法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秘密》中的荣耀观 |
第一节 荣耀的定义 |
第二节 尘世荣耀的局限性 |
第三节 尘世荣耀与天国荣耀 |
第四节 奥古斯丁的建议与弗朗西斯科的选择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秘密》中对“傲慢”与“怠惰”的看法 |
第一节 关于傲慢 |
1. 傲慢的内涵 |
2. 傲慢的成因及驳斥 |
第二节 关于怠惰 |
1. 怠惰的含义及特征 |
2. 怠惰的成因 |
3. 怠惰的解决之道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秘密》中人文主义思想的特点 |
第一节 彼特拉克的基督教人文主义思想 |
1. 基督教信仰占核心地位 |
2. 对古典文化的高度赞同 |
3. 二者的兼容并蓄 |
第二节 彼特拉克思想的现代性元素 |
1. 重视人以及人的问题 |
2. 高度的自我意识 |
3. 思想的矛盾纠结 |
第三节 彼特拉克思想的来源及对后世人文主义的影响 |
1. 古典文化在文艺复兴的倡导者 |
2. 影响对基督教早期教父的研究 |
3. 对世俗追求的肯定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2)理查德·罗蒂新实用主义文学文化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生平经历 |
二、思想流变 |
三、研究综述 |
(一)罗蒂思想研究现状 |
(二)罗蒂文学文化观研究现状 |
四、选题意义、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点 |
五、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罗蒂的文学文化观释义 |
一、文学文化的演进——从启蒙主义到后现代主义 |
二、罗蒂提倡的文学文化——与救赎真理相呼应 |
三、文学文化的双重含义——以人文主义乌托邦为视角 |
四、文学文化中的文学批评——从黑格尔到反讽主义者 |
五、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罗蒂后哲学文化思想下的文学文化观 |
一、以偶然性为基础 |
(一)语言的偶然性 |
(二)自我的偶然性 |
(三)自由社会的偶然性 |
二、以想象力为立足点 |
(一)何谓想象力 |
(二)想象力的三维界定 |
三、以反讽为重要手段 |
(一)反讽主义者与形而上学家 |
(二)反讽主义的两种典型 |
四、在自我中心中获得救赎 |
(一)以文学阅读巩固自律的自我 |
(二)以小说阅读代替宗教崇拜 |
(三)从以自我为中心到平等对话 |
五、在道德伦理中实现社会团结 |
(一)特里林的道德现实主义 |
(二)罗蒂与玛莎·努斯鲍姆 |
(三)文学的自主性与公共性 |
六、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罗蒂文学文化的时代之维——新实用主义 |
一、对古典实用主义承续与“反叛” |
(一)古典实用主义的来源 |
(二)杜威和詹姆斯的启示 |
(三)古典实用主义的式微与蜕变 |
二、后现代转向与欧陆思想的影响 |
(一)与尼采权力意志的勾连 |
(二)对海德格尔存在主义的强误读 |
(三)在伽达默尔“解释学”中寻找灵感 |
三、语言学转向与英美分析哲学的冲击 |
(一)对维特根斯坦“语言游戏”的契合 |
(二)继承塞拉斯对“所予神话”的批判 |
(三)与戴维森的“隐喻理论”的同构 |
四、新实用主义中的文化立场 |
(一)在种族中心主义者与“文化左派”之间 |
(二)在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之间 |
五、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罗蒂后哲学文化的文学文化观的价值 |
一、化解“非此即彼”的定势思维 |
二、承袭人文主义的批判智慧 |
三、区分公共和私人领域 |
四、罗蒂文学文化观的问题与局限 |
五、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3)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村治派”对农村危机的思考与拯救(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缘起及意义 |
一、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思路、方法及创新 |
第一章 村治思潮的时代背景及起源 |
第一节 20世纪初农村危机与地方自治政策推出 |
一、农村衰败无序:近代“中国问题灼点” |
二、晚清民初地方自治规约颁布:一剂良药还是虚幻泡影? |
第二节 村治实验的萌芽 |
一、早期翟城村自治 |
二、山西村政 |
三、曹州府善后局的设立 |
第二章 村治派的形成 |
第一节 米迪刚对翟城村治的主导及其实践理论的总结 |
一、翟城新政:旧文化网络和新法团主义的较量 |
二、村为起点“民主传贤”:中国社会修缮良法 |
三、“井”字结构新村布局:社会公共空间营造 |
第二节 王鸿一的“恢复民族自信力”思想主张与实践 |
一、“民族自信力”:民族自救运动的发动机 |
二、儒家伦理:揭橥民族文化重心 |
三、“村本政治”:中国民族出路 |
第三节 王鸿一与米迪刚的合作及村治派大本营的设立 |
一、实行西北垦殖: 纾困内地边疆农村民生 |
二、创办《中华日报》:呼吁乡村改革共和建国 |
三、出版《村治月刊》:研究学理推行村政 |
第三章 村治派的歧出:民主政治的激进化 |
第一节 由“改良”到“革命”: 吕振羽村治思想转向 |
一、三民主义的村治:非暴力的革命建设 |
二、村治理想的破灭:转向国家视角 |
三、革命夺取政权:发动农民斗争 |
第二节 从“民主”到“封闭”:彭禹廷领导下的宛西自治 |
一、自卫、自治、自富:民众自治共同体的内聚 |
二、不顾官厅、不顾法律、不顾手续:地方自治的封闭 |
三、“再造权威性自治”:局部地方专制的失败 |
第四章 走向巅峰:乡村建设浪潮的兴起与高涨 |
第一节 梁仲华主持下的村治派大集结 |
一、“思想阐发”与“人才储育”: 河南村治学院 |
二、“研究”“训练”“实验”: 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 |
三、组织与行政:梁仲华乡建工作的事功 |
第二节 梁漱溟领导下的“乡村建设运动 |
一、社会问题与人生问题:梁漱溟思想的逻辑出发点 |
二、乡村开出新组织:邹平实验县的改革设计 |
三、“政”“教”“富”“卫”合一:邹平实验实施及七大成效 |
四、玄学的理论与妥协的实践:理想与现实的纠葛 |
第三节 全国乡村运动大联合 |
一、成立联合组织为各地乡村工作人员一致诉求 |
二、三次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的举行 |
三、有限度的联合与有限度的影响 |
第五章 政治权力强力渗透下村治派的沉寂 |
第一节 村治派主导社会改革独立性的消解 |
一、民众自卫训练:菏泽实验模式社会改革的有效性 |
二、从社会改革到社会控制:韩复榘设立山东乡村自卫训练试办区 |
三、全域推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全省逐次分区设置 |
第二节 国民党政权下的乡村社会改革实验 |
一、纯以行政力量促进农村建设:江宁和兰溪实验 |
二、基督教和国民党行政的乡村建设合作:黎川实验 |
第三节 中共农村道路的探索 |
一、适应性动员:前期海丰农民运动政治策略 |
二、“三三制”:陕甘宁边区改革资源总量控制框架 |
第六章 批评与回应:围绕村治派理论的争议 |
第一节 批评箭靶:村治为解决中国问题唯一办法 |
一、一脉相承之认识:村治为国家政治根本 |
二、进入主流视野:乡村建设是时代大势所需 |
第二节 东西之间:梁漱溟与其他派别的论战 |
一、融合东西方还是中国文化坚守:与东方文化派的辩论 |
二、农业工业孰先孰后:与自由主义西化派的交锋 |
三、阶级的融合还是斗争:与左派经济学家的论争 |
结语 |
一、民众伦理情感认同:乡村社会改革的基本原则 |
二、渐进实施社会调控:保持社会资源对新体制实施的有效支撑 |
三、适度区分有效衔接:行政力量与社会运动的良性互动 |
四、儒家伦理固本开新:村治派中国乡村现代性出路的理论建构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选题的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的基本框架 |
第一章 受暴女性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所面临的司法困境 |
第一节 我国当前涉家暴离婚案件的司法现状 |
一、审判程序相关情况 |
二、当事人及审判结果相关情况 |
第二节 家庭暴力认定难问题 |
一、家暴行为界定难 |
二、家暴事实举证难 |
三、家庭暴力认定难的个案呈现 |
第三节 离婚诉求实现难问题 |
一、家庭暴力与感情破裂的关联性认定 |
二、基于结果考量的家庭暴力淡化处理 |
第四节 权益保障难问题 |
一、受暴女性的人身安全保障现状 |
二、受暴女性的经济救济现状 |
第二章 女性主义理论与方法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的独特价值 |
第一节 传统社会科学研究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相关问题的解释限度 |
一、社会学研究对家庭暴力概念的解释限度 |
二、传统法学研究对受暴女性经验的考察限度 |
第二节 女性主义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方法论支持 |
一、女性主义方法对分析涉家暴离婚案件的特殊意义 |
二、女性主义法学方法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的具体方法论支持 |
第三节 女性主义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理论支持 |
一、女性主义法学研究兴起概况 |
二、以平等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三、以差异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四、以多样性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第四节 女性主义法学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具体分析框架 |
一、对法律父权制基础的批判 |
二、对形式平等的关注与批判 |
三、对女性经验与价值的关注 |
第三章 家庭暴力认定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现行法律规范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的规制局限 |
一、现行法律法规对家庭暴力概念的具体表述 |
二、现行实体规范对家庭暴力类型多样性的表述制约 |
三、现行程序规范对家庭暴力举证特殊性的规制缺失 |
第二节 父权制形塑下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偏好 |
一、父权制形塑下东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家庭暴力话语 |
二、权力和文化在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中的结构性作用 |
三、法官对家庭暴力认知偏好的表现形式 |
第三节 法官对女性作为经验主体的忽视与偏见 |
一、法官对受暴女性作为经验主体认知地位的忽视 |
二、法官对受暴女性基于“认识论不公”的偏见 |
第四节 基于公共利益考量的家庭暴力认定限制 |
一、公私分域下司法对暴力行为的干预差异 |
二、基于公共利益考量的家庭暴力认定限制 |
第四章 受暴女性离婚诉求实现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法官在个案决策中的立法价值选择 |
一、涉家暴离婚案件中蕴含的立法价值 |
二、法官在个案中的价值选择偏好 |
第二节 法律家长主义对受暴女性自治的干预 |
一、法律家长主义与女性自治的内在冲突 |
二、法律家长主义下的双重话语对女性自治的限制 |
第三节 以照顾者义务为主导的家庭责任歧视的限制 |
一、基于母职的照顾义务对受暴女性的限制 |
二、基于妻职的照顾义务对受暴女性的限制 |
第五章 受暴女性权益保障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对受暴女性选择的适应性偏好的忽视 |
一、适应性偏好概念的理论内涵 |
二、适应性偏好对法官的影响 |
第二节 法官角色的自我限制 |
一、法官角色自我限制的表现形式 |
二、法官突破角色限制的重要意义 |
第三节 法官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相关问题的视角限缩 |
一、对受暴女性基于生理产生的脆弱性的忽略 |
二、对中国语境下代际暴力与婚姻暴力关联性的忽略 |
三、对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抚养特殊性的忽略 |
第六章 受暴女性权益保障的制度与实践 |
第一节 以家庭正义理论为指导的制度建设 |
一、家庭正义的理论内涵与时代精神 |
二、以完善婚姻家庭制度为基本框架 |
三、以丰富涉家暴案件专门规范为内容补充 |
第二节 以保障女性人权为目标的司法实践 |
一、强化法官反家暴知识培训力度 |
二、注重女性主义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
三、提升法官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 |
第三节 以消除家庭暴力为宗旨的部门联动 |
一、公安机关强化好家庭暴力警情的规范处置 |
二、检察机关发挥好依法公诉及法律监督职能 |
三、相关部门及组织完善好反家暴联动机制运行工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ICU伦理问题的分析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 ICU现存伦理问题分析 |
1.1 ICU的过度医疗问题 |
1.2 ICU忽视患者心理的伦理问题 |
1.3 ICU患者知情同意权的相关问题 |
1.4 长期入住ICU患者的经济伦理问题 |
1.5 ICU终末期患者治疗策略的伦理问题 |
1.6 ICU医护人员职业倦怠的相关伦理问题 |
2 改善ICU人文环境的伦理路径 |
2.1 加强医疗收费的合理性,防止出现过度医疗现象 |
2.2 加强ICU医护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医方的公信力 |
2.3 加强医患间的沟通,重视患方的知情权 |
2.4 对ICU临终患者坚持道义功利相结合的原则 |
2.5 改善ICU进出标准,科学利用稀缺资源 |
2.6 加强ICU医学伦理知识的普及,缓解医患矛盾 |
3 结语 |
(6)医师人文素养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实证调查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四、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医师人文素养培育概述 |
一、医师职业概述 |
(一)医师职业概念 |
(二)医师职业特点 |
(三)医师应承担的角色 |
二、医师人文素养概述 |
(一)医学人文概述 |
(二)医师人文素养概述 |
(三)医师人文素养的结构 |
(四)医师人文素养的核心内涵 |
三、医师人文素养培育概述 |
(一)医师人文素养培育意义 |
(二)医师人文素养培育中涉及的关系 |
(三)医师人文素养培育模式 |
第三章 医师人文素养培育相关理论 |
一、中国医师人文素养思想 |
(一)儒家人文思想 |
(二)中国传统医学文化中的人文思想 |
(三)中国传统医学人文思想与医师人文素养培育 |
二、西方医师人文素养思想 |
(一)西方人文思想 |
(二)西方人文思想与医师人文素养培育 |
三、医师人文素养培育理论 |
(一)成人学习理论 |
(二)建构主义理论 |
第四章 医师人文素养培育现状研究 |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
二、研究结果 |
(一)医师人文素养现状 |
(二)医师人文素养培育现状 |
三、讨论 |
(一)医师人文素养现状整体良好 |
(二)部分医师人文素养有待提高 |
(三)医师人文素养培育中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第五章 医师人文素养培育经验借鉴 |
一、发达国家医师人文素养培育经验借鉴 |
(一)美国医师人文素养培育 |
(二)英国医师人文素养培育 |
(三)新加坡医师人文素养培育 |
二、中国台湾和香港地区医师人文素养培育经验借鉴 |
(一)台湾医师人文素养培育 |
(二)香港医师人文素养培育 |
第六章 医师人文素养培育路径 |
一、加强政府医师人文素养培育制度建设 |
(一)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
(二)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临床医学教育制度 |
二、营造医师人文素养培育社会氛围 |
(一)媒体引导医师人文素养培育 |
(二)行业组织推动医师人文素养培育 |
三、打造医院医师人文素养培育基地 |
(一)加强医院文化建设 |
(二)提升医院服务品质 |
(三)强化团队合作意识 |
(四)开展医务社会工作 |
四、医师自身人文素养修炼 |
(一)树立医师人文精神 |
(二)实践叙事医学 |
(三)投身志愿服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医师人文素养现状及培育现状调查(医师版) |
附录2 医师人文素养现状调查(患者版) |
附录3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情况 |
致谢 |
(7)3例ICU患者放弃治疗医患抉择异议的伦理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 医务人员在ICU病房遇到的伦理案例 |
2 案例引发的伦理思考 |
3 ICU病房里的伦理对策 |
3.1 强化疗效伦理意识 |
3.2 合理取舍放弃治疗时机 |
3.3 树立正确的生命观 |
3.4 增强对放弃治疗患者的临终关怀 |
4 结语 |
(8)回归上古天真 ——道学观照中的精神养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导论: 问道的精神 |
1.1 道学与养生 |
1.1.1 问“道” |
1.1.2 何谓道学? |
1.1.3 道学与养生 |
1.2 道学与精神养生的交融 |
1.2.1 精神养生及与道学 |
1.2.2 “入道-养生-疗疾”健康实践的连续谱 |
1.2.3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对象、意义与论文题目 |
1.3.1 研究对象 |
1.3.2 研究意义 |
1.3.3 题解 |
1.4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精神养生的历史回望:超越时空的传统 |
2.1 历史回望的文献范畴 |
2.2 相关研究进展 |
2.2.1 精神养生与道学的交汇 |
2.2.2 精神养生、道学与“西学”的交汇 |
2.2.3 精神养生与疗疾的交汇 |
2.3 精神养生的知识结构——“道、法、术” |
2.4 儒家与精神养生 |
2.4.1 儒家的精神养生之道 |
2.4.2 儒家的精神养生“法术” |
2.4.3 教化与师表 |
2.5 道家与精神养生 |
2.5.1 道家的精神养生之道 |
2.5.2 道家的精神养生“法术” |
2.5.3 俗世即道场、临炉指点、道侣 |
2.6 佛家与精神养生 |
2.6.1 佛家的精神养生之道 |
2.6.2 佛家的精神养生“法术” |
2.6.3 迷时师度与船子投江 |
2.7 古代医家与精神养生 |
2.7.1 古代医家的精神养生之道 |
2.7.2 古代医家的精神养生“法术” |
2.7.3 主体的转换——医者与患者,养生家与养生之家 |
2.8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现代反思: 现代人的精神状况与问道东方 |
3.1 西方文明范围中现代人的精神状况 |
3.1.1 马克思恩格斯的研究 |
3.1.2 雅思贝尔斯《时代的精神状况》 |
3.1.3 加缪《鼠疫》 |
3.1.4 小结 |
3.2 精神养生与现代研究 |
3.2.1 精神境界的现代研究 |
3.2.2 精神养生“法术”的现代研究 |
3.2.3 精神养生与养生的社会人文研究 |
3.3 精神养生与身体——我们该如何意识我们的身体? |
3.3.1 立足于身体的精神养生 |
3.3.2 当代身体意象的分裂特征 |
3.3.3 当代身体实践的分裂特征 |
3.3.4 精神养生与身体实践的内在统一性 |
3.3.5 精神养生视野中的清醒与睡眠 |
3.3.6 小结 |
3.4 精神养生与语言——我们该如何言说健康? |
3.4.1 当下健康流行语言的荒诞与后现代主义的反抗 |
3.4.2 精神养生与诊治的语言 |
3.4.3 精神养生与食、药的语言 |
3.4.4 精神养生与疾病谱、预防医学的语言 |
3.5 中医养生学视野中的心性修养与人民的健康促进 |
3.5.1 健康面临的人性挑战 |
3.5.2 中医养生学视野中健康促进的理念与实践 |
3.5.3 生生之道与中医养生学心性修养的实践观 |
3.5.4 小结 |
3.6 以道莅天下——《黄帝内经》“独立守神”的意义发现 |
3.6.1 独立守神的渊源与探索路径 |
3.6.2 早期社会文化与“独立守神” |
3.6.3 “独立守神”在传统文化实践中的显现 |
3.6.4 “独立守神”在生物医学实践中的显现 |
3.6.5 “独立守神”在心理治疗实践中的显现 |
3.6.6 小结 |
3.7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数则精神养生案例及其启示 |
4.1 案例1: 何以解忧——竹林七贤作为团体形式精神养生的滥觞 |
4.1.1 古代社会生活中团体的存在 |
4.1.2 竹林之游的精神养生属性 |
4.1.3 古代团体养生的存在状态及价值 |
4.1.4 小结 |
4.2 案例2: 某温泉度假村调训养生课程的精神心理效果考察 |
4.2.1 调训课程介绍 |
4.2.2 课程方案举例与纪实 |
4.2.3 问卷调查部分 |
4.2.4 调训课程组织者对课程的理解 |
4.2.5 解读 |
4.2.6 小结 |
4.3 案例3: 某瑜伽自然疗法静修营实践 |
4.3.1 背景 |
4.3.2 内容 |
4.3.3 讨论 |
4.3.4 小结 |
4.4 案例4: 某院慢性病辟谷实践的总结及比较研究 |
4.4.1 某医院利用辟谷治疗代谢综合征的当代实践 |
4.4.2 古今辟谷与正念饮食干预的比较研究 |
4.4.3 小结 |
4.5 启示 |
第五章 前行策略: 充分发挥精神养生力量的讨论 |
5.1 提出策略建议的方法 |
5.2 个体的内求为本 |
5.3 个体内求与中医院校教育内求的相融、相生 |
5.4 全民教育——全民的内求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 |
6.1 题目作为核心论点之一 |
6.2 健康实践的连续谱与精神养生的道学内涵 |
6.3 文化自觉的一种呈现——方法与对象的同一 |
6.4 精神养生的道与术、施与受、知与行的三重太极结构 |
6.5 理论探索总结: 现代人的精神状况及精神养生 |
6.6 案例启发与策略建议总结 |
6.7 根本的结论 |
结语 |
研究特色与创新之处 |
特点与不足之处 |
特点 |
不足之处 |
自反性陈述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致谢 |
统计学审核证明 |
(9)尤金·奥尼尔悲剧的酒神精神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奥尼尔悲剧中的酒神精神探源 |
第一节 尼采悲剧观的核心——“酒神精神”学说 |
一、狄奥尼索斯是一切悲剧的主角:酒神仪式向悲剧艺术的位移 |
二、对立与统一:悲剧艺术中的酒神冲动与日神冲动 |
三、希腊悲剧的消亡:苏格拉底主义与酒神精神的根本对立 |
第二节 酒神精神与奥尼尔悲剧精神的深层契合 |
一、奥尼尔悲剧对古希腊悲剧文化的继承 |
二、奥尼尔悲剧内涵的“非理性”取向 |
三、奥尼尔的悲剧主题对“人”的关怀 |
第二章 酒神气质与奥尼尔悲剧中的人物形象塑造 |
第一节 奥尼尔悲剧中的社会底层人物群像 |
一、奥尼尔的“萨蒂尔”们 |
二、酒神气质在“水手”形象上的反映 |
三、酒神气质在“农夫”“工人”形象上的反映 |
四、酒神气质在“酒徒”形象上的反映 |
第二节 奥尼尔悲剧中的女性形象 |
一、奥尼尔的“酒神狂女”们 |
二、酒神气质在“地母”形象上的反映 |
三、酒神气质在“妓女”形象上的反映 |
四、酒神气质在“家庭主妇”形象上的反映 |
第三章 酒神倾向与奥尼尔悲剧的表现方法 |
第一节 酒神倾向与精神分析方法之互通 |
一、奥尼尔悲剧中隐含的恋父/恋母情结 |
二、奥尼尔悲剧中反复出现的人格分裂 |
三、奥尼尔悲剧中频繁穿插的白日梦 |
第二节 酒神倾向与表现主义方法之实践 |
一、情感第一:奥尼尔悲剧中的内心独白 |
二、逆向演化:酒神影响下扬克的变形表现 |
三、逃亡之路:《琼斯皇帝》具有酒神意味的布景 |
第三节 酒神倾向与象征主义方法之运用 |
一、从“海洋”意象分析酒神倾向 |
二、从“月光”意象分析酒神倾向 |
三、从“面具”意象分析酒神倾向 |
第四章 酒神精神影响下奥尼尔悲剧的审美价值与文化价值 |
第一节 从酒神艺术看奥尼尔悲剧对“生命”价值的审视 |
一、悲剧精神:个体毁灭后生存价值的实现 |
二、情感净化:郁结于胸的痛苦得以宣泄 |
三、艺术救赎:新信仰模式下精神人格的提升 |
第二节 从酒神狂欢看奥尼尔悲剧对“人”的价值的审视 |
一、回归“自然”后人类感情的复苏 |
二、呼唤“醉境”的现代家庭伦理文化 |
三、“迷狂”状态下人文主义对物质主义的超越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10)我国临终关怀的生命伦理困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一、我国临终关怀的缘起及依据 |
(一)临终关怀的兴起 |
(二)临终关怀的伦理本质及特征 |
(三)发展临终关怀的依据 |
二、我国临终关怀的现状及调查分析 |
(一)临终关怀的总体现状 |
(二)临终关怀的调查分析 |
三、我国临终关怀的生命伦理困境 |
(一)传统生命观“避讳”临终关怀 |
(二)传统孝道观“拒绝”临终关怀 |
(三)传统医德“抵触”临终关怀 |
(四)“优死”与“痛生”的两难抉择 |
(五)“知情权”与“善意隐瞒”的冲突 |
(六)“有效治疗”与“过度治疗”的选择困境 |
(七)临终关怀与安乐死的混淆 |
四、我国临终关怀走出困境的对策 |
(一)继承发展传统思想中“尽善”的生死观 |
(二)树立家庭关怀下的新型孝道观 |
(三)建立“医者仁心”的医疗伦理观 |
(四)开展生命伦理教育,普及临终关怀理念 |
(五)扩大临终关怀队伍,广泛吸纳专业人才 |
(六)加强社会政府支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
(七)进行本土化模式探索,开展社区临终关怀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四、关于放弃治疗的伦理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彼特拉克《秘密》中的人文主义思想研究[D]. 刘晓丽.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1(09)
- [2]理查德·罗蒂新实用主义文学文化观研究[D]. 季婧.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1(09)
- [3]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村治派”对农村危机的思考与拯救[D]. 察应坤. 山东大学, 2020(08)
- [4]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D]. 张琪. 吉林大学, 2020(04)
- [5]ICU伦理问题的分析与对策[J]. 李美乔,赵明杰. 医学与哲学, 2020(19)
- [6]医师人文素养培育研究[D]. 孙宏亮. 大连医科大学, 2020(07)
- [7]3例ICU患者放弃治疗医患抉择异议的伦理思考[J]. 张小飞,马菊华,方志成,刘伯毅,刘菊英. 医学与哲学, 2020(12)
- [8]回归上古天真 ——道学观照中的精神养生[D]. 刘慧鸿.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20(06)
- [9]尤金·奥尼尔悲剧的酒神精神研究[D]. 张惟喻. 陕西理工大学, 2020(11)
- [10]我国临终关怀的生命伦理困境研究[D]. 梁胜男.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