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论网络时代会计教育的特征(论文文献综述)
阮氏清水(NGUYEN THI THANH THUY)[1](2020)在《提升自主学习能力的O2O对外汉语教学模式研究 ——以越南高校汉语教学为例》文中认为随着中国国际影响力的不断提升和“一带一路”战略的持续深入,学习汉语的人也越来越多。早在西汉时期,汉语就传入了越南,随后不断与越南历史、文化、社会相融合。新中国成立之后,越南是最早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之一,两国在社会、经济、历史、文化、教育等领域不断相互交流,汉语自然就成为越南重要的外语之一。汉字(ch?Hán)、汉喃辞(t?Hán N?m)、汉越词(t?Hán Vi?t)成为越南语言中不可缺失的部分。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中越两国友好合作关系不断深化,对汉语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越南高校汉语教学研究工作也就备受重视。然而,当前越南汉语教学仍然停留在对教学技巧的强调,对相关理论研究、教学模式研究、线上与线下(O2O)的教学融合,以及如何提升学习者自主学习能力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与高速发展,极大地改变着社会的方方面面。面对这一深刻变化,如何寻求一条适合越南学生的有效汉语学习新途径显得尤为重要。本研究针对越南高校学生汉语学习的自主能力较低、教学模式陈旧等问题,探索构建一个适用于越南高校的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O2O(Online/Offline)对外汉语教学模式,探讨适合O2O对外汉语教学模式的学习环境、学习活动和学习评价的设计,以及具体的案例研究。紧紧围绕研究问题的重点,本论文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构建O2O对外汉语教学模式。通过对自主学习能力研究现状、越南对外汉语教学现状及O2O教学模式的文献分析,基于人本主义学习理论、新建构主义理论,依托O2O教学原则、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策略,以及结合越南高校本土教学实情,构建了面向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O2O对外汉语教学模式。同时提出了两个假设:一是O2O教学模式适合越南的对外汉语教学;二是学生习得汉语的过程中,线上线下设计好的学习活动将从不同的维度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产生不同的影响。这个过程将会降低不利因素的干扰、激发有利因素作用的发挥,从而逐渐培养和提升学习者的自主学习能力。同时也制定了O2O对外汉语教学模式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案,为后续模式验证提供相应的评价标准。(2)设计实施O2O对外汉语的学习环境及学习活动。本研究基于O2O对外汉语教学模式的理论基础、设计原则以及模式架构,从教师教学的视角,创设了支撑O2O对外汉语教学模式、且利于提升学习者自主学习能力的学习环境。同时对学习环境与学习者自主学习能力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针对O2O汉语教学模式的线上线下两环境的功能、架构及具体的学习活动进行了设计。(3)提升自主学习能力的案例教学实践。为了验证O2O对外汉语教学模式的有效性,本研究采用了Edmodo作为线上教学平台,选择河内首都大学外语系汉语班为研究对象,以《汉语言文化》为例开展案例研究实践。采用设计研究的思路,开展了包括模式的初步应用、模式的细化应用、模式的强化应用三轮迭代案例实践。通过三个学期教学模式迭代设计和教学活动调整,对187名学生的线上跟踪、课堂观察、调查数据的分析结果得出:大多数学生不仅较好地适应了新的教学模式,而且在汉语学习观念、自我意识、信息素养、社区归属感和学习成绩等方面都得以提升,尤其是自主学习能力方面得到了显着提升,从而也验证了O2O对外汉语教学模式对促进学习者自主学习能力提升的有效性。互联网教育应用在越南刚刚兴起,必然会挑战各种传统的教学方式和模式,汉语教学也不例外,创新教学模式是教育教学发展的必由之路。互联网时代知识爆炸,更加凸显了自主学习能力的重要性。基于此,本研究探讨利用O2O对外汉语教学模式,提升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以期他们能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要求。尽管本人在越南高校长期从事汉语教学,深感汉语教学远比其他语言的教学难度大得多。选择这样的研究题目,也是一种挑战、一种探索、一种提升。期望自己的研究不仅能促进自己未来汉语教学的提升,也为他国对外汉语教学理论与实践方面提供有益的借鉴与参考。
征柏麟[2](2020)在《网络时代影视版权会计处理研究 ——以KL公司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伴随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企业财务亦频频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近期财务界与媒体讨论度最高的话题当属“乐视事件”。乐视网作为行业内首家IPO上市公司,是影视行业的翘楚。但2016年乐视网爆发了空前危机,导致股价断崖式下降、资产大幅缩水。事件爆发后业内专家学者纷纷探索危机的根源,通过大量研究发现,影视版权会计处理不规范系根源之一。文章旨在通过对影视行业影视版权会计处理现状进行深入探究,发现网络时代影视版权会计处理的症结所在。寻求相关解决措施,以期优化我国影视行业影视版权会计处理方法,为相关部委制定适宜网络时代影视版权的会计规范与准则提供参考建议。本文撰写的亮点在于选题新颖,以乐视事件为切入点,深入探究网络时代影视版权会计处理问题。运用以小见大写作手法,通过撰写网络时代影视版权会计处理,为各企业在网络时代建立适宜且规范的会计处理方法提供启示。本文首先采取文献研究法,对国内外影视版权会计处理的相关文献进行研究,分析已有文献的优势与不足。对国内外影视版权会计制度历史发展沿革进行梳理,并整理相关理论为本文分析做指导。其次,采用实地调研法,选取新兴网络视频企业KL进行实地调研,深入探索KL公司影视版权会计处理方式。最后,运用案例研究法,挑选具有代表性的影视企业,深入分析影视版权会计处理现状,明确当前影视行业影视版权会计处理的不足。通过深度调研,探析KL公司影视版权会计处理的“特色”与“待优化项”。以推广其“特色”并改进“待优化项”为影视行业会计处理规范提供建议与启示。
丰芸[3](2020)在《新媒介技术赋权下的基层央行青年行员离职问题研究 ——以X市中心支行为例》文中研究指明随着互联网这一新媒介的出现,我们进入了前所未有的新的时代。互联网的世界是一个具有一定独立性的空间,它脱离了传统现实世界旧有的价值体系,现实世界的权力体系在网络世界不再是唯一的标准尺度,互联网世界的规则更多依托于技术和表达力的强大。90后恰好诞生在网络时代,在技术和媒介素养方面具有先天优势。技术赋权使得青年人也逐渐开始获得一些资源与话语权,并借此打开了更大的世界,开始寻求更多自由的选择。在就业市场上,青年人择业时也会考虑更多方面的因素,离职也不再是少见的个别现象。青年是基层央行发展的未来,也是基层央行的业务中坚力量。但近年来各地中支频发的人才流失问题十分突出,离职潮竟然也开始波及到央行“铁饭碗”。这一现象的发生正在以成本极大的方式倒逼决策层进行改革。作为中央银行的派出机构,维护地方金融稳定、推动地方金融体系建设是基层人行担负的职责,人才队伍的建设是其发挥职能的关键基础,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以基层央行青年行员离职影响因素作为研究对象,基于微观调研数据,运用了文献分析、问卷调查、面对面访谈的方法,进一步分析了基层央行离职行为激增现象的原因,从内外部两方面找出新媒介技术语境下青年行员的离职行为的深层缘由,从而为管理层提供遏制人才流失的可操作的方法,也为如何让新一代员工发挥价值提供借鉴。本文从新媒介技术赋权对青年的影响入手,分析得出青年行员的离职倾向产生主要是因为基层央行职业声望的下降、基层央行与县政府协作关系的影响、行员招录、员工激励、工作环境及内容等方面的内外部因素,基于这些内外部因素从组织文化、员工激励、关心个体、员工自身等方面为支行人事部门抑制离职行为增长态势提供具体建议。
刘奕[4](2020)在《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文中提出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设备接入到移动网络,新的服务与应用层出不穷,对移动网络的容量、传输速率、延时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5G技术的出现,使得满足这些要求成为了可能。而在5G全面实施之前,提高现有网络的性能及用户感知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从5G应用场景及目标入手,介绍了现网改善网络性能的处理办法,并针对当前5G关键技术 Massive MIMO 技术、MEC 技术、超密集组网、极简载波技术等作用开展探讨,为5G技术对4G 网络质量提升给以了有效参考。
李昊[5](2014)在《网络对会计理论与实践的影响》文中研究说明在信息化社会,网络在改变企业经营和管理模式的同时,势必对传统会计理论与会计实务操作产生深刻的影响。理论上网络影响会计目标、会计假设。实践中,网络能使数据集约化处理,对企业交易原始数据审核、存储更加严格,使结算业务更为便利、迅捷。网络在会计应用中,应注意会计系统的安全风险控制,明确会计教育方向,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武俊桥[6](2010)在《证券信息网络披露监管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网络技术的发展,深刻影响并改变着证券市场的结构,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市场迎来了后纸质时代的深刻变革。证券信息网络披露具有低成本性、广泛性、迅捷性、开放性等优势,给发行人、上市公司、券商和投资者等证券市场主体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使证券市场面临着诸多监管问题。首要的是信息披露公平性问题,监管机构在是否允许发行人、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网络向证券市场公开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时,要充分考量投资者是否具备接入网络和通过网络获取证券信息的能力,是否能够公平的阅读并理解网络披露信息内容,特别是在我国证券市场中机构投资者不发达、以中小投资者为主,更要充分考量中小投资者对网络信息披露文件的获取程度;其次,电子化的信息披露文件存在着易篡改的特征,增加了证券市场违法行为发生的几率,也不利于监管机构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再次,丰富的网络证券信息给投资者带来了甄别和选择问题,投资者面对的是“浩如烟海”的网上证券信息,投资者如何能够方便的的阅读并汲取作为投资依据的证券信息,给监管机构提出了挑战;最后,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人也充分利用了网络技术的匿名性、迅捷性、超链性等特征,大肆进行网络的证券欺诈,如网络黑客等新的行为主体就给证券市场违规行为监管带来了挑战。为了充分应对网络给信息披露带来了挑战,我们有必要从监管理念、披露原则、披露方式以及披露制度等方面对证券信息网络披露监管做全方位的反思与重构。一、重塑证券信息网络披露监管的理念:从“类推监管”走向“网络导向监管”各国证券监管机构面对证券信息网络披露挑战时采用了“类推监管”的理念。所谓“类推监管”,即将证券信息网络披露类推或者比照现行的证券监管规则来处理,即要求通过网络进行信息披露的义务人遵守现行证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适用传统的监管手段和方式,或者对现行纸质时代的信息披露规则做些微改动,并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各国证券监管机构之所以会以“类推监管”为理念,其原因有三:监管惯性,坚守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和对电子文档的易篡改性及非权威性的担忧。监管机构的这些顾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必然,但将会随着信息披露技术的发展而逐渐消失,证券监管机构在网络时代的信息披露监管理念也随之需要重塑。证券监管机构有必要建构一种直接面向网络的信息披露理念,充分注意和挖掘网络信息时代证券信息披露的特点,特别是要注意到证券信息网络披露与传统纸质披露的不同,建构一种基于网路、面向网络并顺应和利用网络的证券信息披露监管理念,并以该理念为指引,构建网络时代的证券信息披露监管制度,这种理念我们称之为“网络导向监管”。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时代的到来是历史的必然,资本市场将逐步进入网络时代也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类推监管”终将为“网络导向监管”所代替,这是技术创新和有效监管平衡的必然结果。二、在充分体现证券信息网络披露基本特点的基础上,对证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进行调适我国《证券法》确立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原则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履行披露义务时首要遵守的义务,也是证券监管机构对发行人、上市公司等进行监管的基本依据之一,是证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证券信息网络披露给基于纸质信息披露所建立的信息披露原则带来了冲击,证券立法和监管机构有必要在“网络导向监管”理念的指导下,对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做出调适。(1)真实性原则是证券信息披露首要遵循的基本要求,网络时代对证券信息是否真实的判断更加复杂,网路披露的易篡改性、瞬间性、方式的多样性等特征都影响着对证券信息真实性的判断,因此要充分估量网络信息披露的特点,充分发挥网络在判断信息披露是否真实的独特功能,可谓是信息披露真实性判断标准的网络化。(2)证券信息网络披露拓展了投资者获取证券信息的途径和范围,在判断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遵守了完整性原则时,要充分确认网络在传递消息层面上的意义,对于历史消息和即时消息所组成的完整消息都要求披露义务人及时的进行披露,以确保形成证券的“有效市场”价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3)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原则在证券信息网络披露时代遇到了巨大的挑战,发行人、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了履行准确性原则的要求,充分利用网络披露成本较低的特点,将与公司有关的除商业秘密外的所有信息都进行了披露,并且使用专业性的商业、会计、法律语言,使证券信息披露文件变得拖沓冗长、晦涩难懂,信息披露文件成为了“鸿篇巨着”式的“天书”,为了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我们有必要突出强调准确性原则对信息披露通俗易懂、简洁明快的要求,即在证券信息网络披露时代要充分强调信息披露的简明性规则,其具体要求有三:其一,要使用简单语言,包括使用简短的句型和句式,不使用多重复杂句式,在英语国家还包括要使用主动语态;其二,要尽量避免使用法律的或者高难度的商业术语,多使用日常用语,为了保证信息披露文件的通俗易懂,信息披露文件中要避免依赖专业术语或者被定义的术语作为解释信息披露文件内容的基本方式,只在相关内容依照信息披露文件上下文的环境不能确定时才能对本章或者其他章节中出现的术语进行定义,定义术语的目的也在于更容易的理解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其三,信息披露文件切忌冗长拖沓,要使用简洁的结构、图形和语句,甚至可以使用视频、音频等多媒体方式来说明信息披露的内容,并要限制面向普通投资者的信息披露文件的篇幅。(4)证券信息网络披露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充分履行及时性原则的要求提供了条件,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通过网络实时的向证券投资者公开证券信息,能够将重大事件的发生和信息公开之间的间隔做到最短,有助于解决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信息披露的间断性之间的矛盾,因此,证券信息的实时披露是及时性原则在网络时代的新发展。(5)证券信息网络披露为证券市场主体进行选择性披露提供了新的通讯方式,例如通过网络便捷的信息传递功能,发行人可以迅速而不留痕迹的将某些内幕信息传送给某些市场主体,为了对所有投资者提供同等的保护,网络时代的证券信息披露有必要确立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三、建设以证券信息存储和检索系统为中心的证券信息电子化披露系统,确保证券信息网络披露的法定化和权威化,构筑证券信息网络披露监管的物质基础证券信息电子化披露系统——证券信息存储和检索系统——是各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发展的趋势,是各国监管机构对证券信息网络披露有效监管的手段和物质基础。各国证券监管机构纷纷颁布立法保障其建设,其运行有两种模式:监管运营一体化和监管运营分离化。在我国构建证券信息存储和检索系统具有诸多意义:(1)有助于确立“网络导向监管”的信息披露监管理念;(2)有利于解决当前我国证券信息网络披露散而乱的现状;(3)有助于投资者对披露证券信息进行比较和分析;(4)有助于实现证券信息畅通流动,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5)有利于证据的收集、保存和举证,防止证券欺诈,保护投资者利益;(6)有助于提高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完善公司治理。基于成熟证券市场证券信息电子化披露系统的成功经验和我国证券市场的实践,我国要构建的证券信息存储和检索系统初步设想如下:(1)统一化——构建统一的证券信息存储和检索系统;(2)分离化——由中国证监会负责监管,中国结算负责运营;(3)法定化——由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相应的行政规章保障其建设;(4)简明化——以XBRL(extensible business reporting language,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简称XBRL)语言为架构。中国证监会网站在2009年11月6日完成改版正式上线,改版后的中国证监会网站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即增加了信息披露的栏目,在该栏目中包含着预披露、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和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所披露内容一律采用PDF格式,其目的在于建立一个类似于美国SEC的证券信息存储和检索系统,同时在首页建立了发行人提交信息披露文件的通道,在相当程度上实现了证券信息在发行人——监管机构——投资者之间的“流动”。但该系统还存着诸多缺陷,例如披露格式简化,内容尚未具有法定性,投资者不能对信息披露的内容进行比较和分析,发行人在提交了信息披露文件经批准后,仍然需要向法定的证券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上市公司仍然需要向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且提交的时间也不统一等,因此该系统还不能称之为证券信息存储和检索系统,我国证券信息电子化披露系统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去建设。四、以电子公开说明书和网上路演为中心构建证券发行信息网络披露监管制度证券发行市场上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定的证券信息存储和检索系统、发行人网站、第三方网站、电子邮件等各种网络途径获得证券发行信息,证券发行信息披露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电子公开说明书和网上路演。证券监管机构为了保障发行信息披露的公平性,要充分注意到投资者是否具备获取并阅读电子公开说明书的能力,应该考虑到投资者在接受或者获取信息披露文件上的能力差异,以确保投资者都能公平的获取证券发行信息。监管机构对发行人通过自设网站公开发行信息要予以鼓励,但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要符合证券发行过程中信息披露的时间和内容要求。第三方网站披露有关证券的发行信息时,要履行消极信息披露义务,即网站及其从业人员必须对传播的证券市场信息进行审查并负善良管理之义务,以确保证券信息的真实、客观,其内容包括包括刊载前前的审查义务、刊载后的善良管理义务和对于违法信息披露行为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的义务。公开说明书是发行人披露发行信息的法定文件,电子公开说明书是传统纸质公开说明书在网络空间的延伸和发展,但电子公开说明书在编写语言、显示方式、内容范围等方面都有自身的特点,其中尤其需要监管机构妥当处理的是电子公开说明书中对超链接和多媒体内容的使用。展望我国电子公开说明书监管应该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1)电子公开说明书必须保证其完整性,所有文件必须包括在同一网页内,不能把其中的某一部分放到不同网页内部要求网上证券投资者依据该指示去网页上寻找;(2)电子公开说明书可以使用内部超链接和文件超链接,但不能使用外部超链接,不能与任何有关网络券商或者投资顾问的网页进行超级链接,防止投资者对该信息产生误会,对于其中的超链接内容,一定要做出声明性的陈述;(3)电子公开说明书不能与同一网站的其他资料混合,要独立存在于网页上的特定区域内;(4)电子公开说明书中可以使用多媒体,但应提供包含多媒体和不含多媒体的两种格式的公开说明书,并且对于多媒体中披露的内容要用相等和准确的语言以及图表等在不含有多媒体的公开说明书中进行详尽的披露,其次序应该与多媒体放置的次序相同,这两种文本都必须至少保存五年;(5)在网上发布的电子公开说明书应该容易为投资者获取,如果需要特殊软件阅读,发行人要提供该软件,例如PDF格式,就要提供阅读器。网上路演是网络时代证券发行的有效推介方式,网上路演有证券推介和发行询价双重功能,网上路演监管的核心是路演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对象和范围监管。无论是网上路演或者现场路演信息披露应该面对的是全体投资者而不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我国现场路演中承销商的证券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会造成信息披露的不公平,应该废止,以证券招股意向书等法定信息披露文件代替之,网上路演过程中信息披露的范围包括招股意向书等法定信息披露内容也包括自愿性信息,发行人在网上路演过程中的信息披露都要受《证券法》虚假陈述条款的规范。五、通过在定期报告监管中引入XBRL.在临时报告中实施实时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我国证券持续信息网络披露监管制度网络对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影响是深远的,其拓宽了上市公司进行持续信息披露的途径,增加了上市公司进行持续信息披露的内容,提高了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效率,但也带来了诸如信息增加而投资者可理解的信息却相对减少等问题,监管机构为了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必要强化上市公司持续信息网络披露的主动信息披露义务,其内容包括上市公司对网上谣传的澄清义务、对网上公开内容的更新义务和保证产品网络宣传真实客观的义务。为了加强对网络时代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监管,监管机构在“网络导向监管”理念的指导下,对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进行了创新,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引入了XBRL语言,在上市公司临时报告中引入了实时信息披露制度。在定期报告网络披露监管中引入XBRL语言可以使定期报告更加透明和更具有可比性,使其披露语言更加简明易懂,防止强制信息披露中的虚假陈述,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目标的实现,因此一经出现就成为各国证券监管机构的新宠。以美国SEC为首的证券监管机构纷纷推动XBRL在定期报告中使用,我国证监会和沪、深证券交易所对此也积极响应并迅速推动,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为此我们可以通过加强宣传和教育、成立证券行业XBRL专家委员会、设立XBRL基金等方式推动XBRL在定期报告网络披露中的应用,其中最为核心的是确立XBRL语言在证券法律、法规中的地位,通过适时修改法律法规要求上市公司强制报送XBRL格式的定期报告。网络技术的发展为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实时披露提供了技术条件,也推动了临时报告实时披露的发展,有助于解决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信息披露的间断性之间的矛盾。在我国证券市场推行实时信息披露制度面临着信息披露事前审查的制约,因此在推行实时信息披露制度时要改变信息披露审查模式,将事前审查改为事后审查,将信息是否披露以及何时披露交给上市公司的商业判断,同时为了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对于实时信息披露的积极性,避免针对上市公司商业判断的滥诉,可以考虑借鉴美国的“安全港”制度。此外,为了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履行实时信息披露义务,法律要对上市公司违反实时信息披露的行为规定相应的责任条款。六、充分关注证券信息网络披露对内幕交易监管制度的影响,以实现对网络时代内幕交易的有效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网络交流方式多样化、匿名性、便捷性、开放性加剧了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行为发生的可能。证券信息披露是防止内幕交易发生的有效措施之一,但证券信息网络披露也给内幕交易监管提出了诸多挑战:证券信息网络披露是否构成“信息公开”为内幕信息的判定提出了难题;黑客、网站及其工作人员等对内幕交易监管对象提出了挑战;信息交流方式的多样化对内幕交易监管也提出了挑战等。证券信息的网络披露将极大的影响监管机构对内幕信息的判定。传统上,内幕信息是指尚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其核心在于“未公开”和“重大性”。证券信息网络披露给判断信息未公开的传统理论提出了挑战:行为人在网站上发布一条新闻消息是否等于公开披露?在网上获得信息是否可以视为“公开披露”?监管机构的态度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也在发生变化。美国SEC起初不承认单纯地在一个网站上发布信息本身并不构成公开披露,为了使披露有效,仍然需要一个传统的新闻发布会或者新闻会议。随着技术的发展以及更多的投资者访问和使用因特网,美国SEC开始逐步改变这一立场,指出虽然在发行人网站发布信息现在还不是一个公开披露的充分手段,但是我们同意发行人的网站可以成为有效披露过程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到了2008年SEC在《公司网站使用指引》中对公司通过网站披露相关信息是否构成信息公开提出了新的判断标准即以“事实和环境(facts-and-circumstances)"考量来确定是否构成禁止内幕交易上的“信息公开”。我国证券立法和证券监管机构认为发行人等仅仅通过网站等方式披露相关的证券信息还不构成信息公开。信息披露义务人先于其他媒体在网站上公开有关的证券信息,这些信息不构成信息公开,仍应作为内幕信息存在,内幕人员以此作为依据进行证券交易的,将构成内幕交易,要承担相应的内幕交易责任。随着网络在证券市场的广泛应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网络向证券市场披露相关信息将成为投资者获取证券信息的主要途径,我国证券证券监管机构应该适度承认证券信息披露网络披露的公开性。对网络披露的信息“重大性”的判断取决于该信息的披露是否实质上大大改变可能获得信息的“总合”(total mix),对投资者所获信息“总和”是否发生改变的考量,要限定信息披露的范围和信息披露的时间。证券信息的网络披露大大拓展了投资者所获信息的范围,缩短了投资者获得信息的时间,因此证券信息网络披露将从根本上影响对信息“重大性”的判断。证券信息网络披露将会拓展内幕交易监管对象的范围,基于网络而出现的黑客、网络服务提供商及其雇员有成为内幕人员的可能。依照美国法院判例对内幕人员判定的信赖关系理论和私取理论,黑客不构成内幕人员,黑客盗取内幕信息并利用的行为,不能追求其责任,黑客成了证券法所“不愿面对的真相”。但事实上,黑客的行为违反市场公平之原则,可以依照健全市场理论,将黑客盗取内幕信息并利用的行为归为内幕交易,黑客可以认定为内幕人员。我国《证券法》上有“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的规定,可以据此追究黑客盗取内幕信息的责任,也因此可以将黑客归属为广义内幕人员的范围。网络服务提供商及其雇员在为证券市场提供服务特别是提供信息披露服务时,有获取内幕信息的可能,在一定意义上,网络服务提供商可以成为内幕人员。网络服务提供商在为发行人、上市公司提供网络信息披露服务的过程中有保障其数据安全的合理注意义务,如果违法了这一义务,导致内幕信息泄露,给投资者造成损害的,网络服务提供商是应当依照其过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网络服务提供商的雇员利用其职责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超出了工作职责的授权范围,不属于雇主责任的范围,对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网络服务提供商不承担侵权责任。
夏章霞[7](2009)在《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与能力框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众所周知,由于知识经济的到来和中国加入WTO,将对我国的国民经济带来一次重大的发展机遇,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不同的经济形式要求有其相应的会计模式,作为会计模式里的重要因素——会计人员,在现代会计模式里,要及时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因为不同的会计模式对知识结构的要求也不同。会计教育与实践的目标是培养胜任的职业会计师。多年以来,一些国家政府或职业团体对于职业会计师的胜任能力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文章论述了这些研究对我国职业会计师能力框架研究的启示。
李伊泠[8](2007)在《网络时代高职会计电算化教学模式的思考》文中提出面对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及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宽,企业对会计信息系统管理人员知识结构的要求已不是单一的会计电算化核算内容。本文指出了在网络时代高职会计电算化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改进高职会计电算化教学模式一些建议。
沈颖玲[9](2007)在《网络时代财务报告编报模式的变革》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财务报告编报模式的有效性将直接影响财务报告决策有用性目标的实现。网络时代,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特别是可扩展企业报告语言(eXtensible BusinessReporting Language,XBRL)的开发与应用,传统财务报告的编报模式日益显现出其局限性,企业必须重新审视财务报告的编报流程,利用信息技术对财务报告的编制与传播流程进行再造。本文首先分析传统财务报告编报模式的局限性,然后探讨财务报告编制模式与传播模式的创新。
邓文茹[10](2007)在《对网络时代会计电算化人员培训的几点思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会计电算化在社会经济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随着网络时代飞速发展,会计人员开始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笔者根据近几年来从事会计电算化组织和实施工作的经验,分析了当前会计电算化人员培训的弊端,并根据网络经济时代会计电算化发展对会计人员的要求,提出了对改进会计电算化人员培训工作的若干建议。
二、试论网络时代会计教育的特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试论网络时代会计教育的特征(论文提纲范文)
(1)提升自主学习能力的O2O对外汉语教学模式研究 ——以越南高校汉语教学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对外汉语学习者自主学习能力亟待关注 |
1.1.2 O2O教学模式对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的支持 |
1.1.3 越南高校对外汉语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
1.2 概念界定 |
1.3 研究问题与内容 |
1.4 研究意义 |
1.5 研究方法 |
1.6 论文框架 |
2 文献综述 |
2.1 自主学习能力 |
2.1.1 自主学习能力概念演进 |
2.1.2 自主学习能力的制约因素、培养途径及评价标准 |
2.2 对外汉语教学 |
2.2.1 世界对外汉语教学研究现状 |
2.2.2 对外汉语教学模式 |
2.2.3 信息化对外汉语教学 |
2.2.4 对外汉语学习者的自主学习能力相关研究 |
2.3 越南的汉语教学与研究 |
2.3.1 越南汉语教学发展足迹 |
2.3.2 越南高校汉语教学概况 |
2.3.3 越南高校汉语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研究现状 |
2.4 O2O教学模式 |
2.4.1 O2O教学模式诞生的背景 |
2.4.2 O2O教学模式研究现状 |
2.4.3 O2O教学模式与传统教学模式的比较 |
2.4.4 O2O教学模式与自主学习能力的支持 |
3 提升自主学习能力的O2O对外汉语教学模式构建 |
3.1 理论基础 |
3.1.1 人本主义学习理论 |
3.1.2 新建构主义理论 |
3.2 O2O对外汉语教学模式设计 |
3.2.1 O2O模式设计原则 |
3.2.2 O2O教学模式模块及功能 |
3.2.3 O2O对外汉语教学模式模型设计 |
3.3 O2O对外汉语教学模式学习环境设计 |
3.3.1 O2O对外汉语学习环境 |
3.3.2 基于O2O对外汉语教学模式:学习活动的设计 |
3.4 O2O对外汉语教学:实施流程与条件 |
3.4.1 教学流程 |
3.4.2 教学条件 |
3.5 O2O教学模式评价设计 |
3.5.1 评价目标 |
3.5.2 评价维度设计 |
3.5.3 评价方案 |
4 提升自主学习能力的O2O对外汉语教学模式案例研究 |
4.1 案例简介 |
4.1.1 案例简介 |
4.1.2 案例研究过程设计 |
4.1.3 案例评价方案 |
4.2 第一轮实践:模式的初步应用 |
4.2.1 对象简介 |
4.2.2 实施策略与过程 |
4.2.3 实践结果分析 |
4.2.4 存在问题与改进策略 |
4.3 第二轮实践:模式的细化 |
4.3.1 对象简介 |
4.3.2 实施策略与过程 |
4.3.3 实践结果分析 |
4.3.4 存在问题与改进策略 |
4.4 第三轮实践:模式的强化 |
4.4.1 对象简介 |
4.4.2 实施策略与过程 |
4.4.3 实践结果分析 |
4.5 案例总结与讨论 |
4.5.1 案例总结 |
4.5.2 讨论 |
5 研究总结与展望 |
5.1 研究总结 |
5.2 论文的贡献 |
5.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中文文献 |
英文文献 |
越南文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学生使用EDMODO平台之前相关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二 :越南高校汉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于汉语教学的调查问卷 |
附录三 :学习者自主学习能力各维度的调查问卷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2)网络时代影视版权会计处理研究 ——以KL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研究现状 |
1.2.2 国外文献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方法及结构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结构 |
1.4 创新性与局限性 |
1.4.1 创新性 |
1.4.2 局限性 |
第二章 相关概念、规章制度及理论基础 |
2.1 影视行业及影视版权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影视行业范围界定 |
2.1.2 版权概念界定 |
2.1.3 影视版权范围界定 |
2.2 国内外影视版权会计处理相关规章 |
2.2.1 国内影视版权会计处理相关规章 |
2.2.2 国外影视版权会计处理相关规章 |
2.3 理论基础 |
2.3.1 制度理论 |
2.3.2 经济后果理论 |
2.3.3 人本原理 |
第三章 影视行业影视版权会计处理现状及问题 |
3.1 行业简介 |
3.2 影视版权会计处理现状 |
3.2.1 影视版权会计确认方式 |
3.2.2 影视版权摊销(成本结转)方法 |
3.2.3 影视版权减值方法 |
3.2.4 影视版权信息披露内容 |
3.3 影视版权会计处理的问题 |
3.3.1 会计确认方法选择有失偏颇 |
3.3.2 版权摊销与业务收入不匹配 |
3.3.3 版权减值实施颇有难度 |
3.3.4 信息披露未能全面详细 |
第四章 KL公司影视版权会计处理 |
4.1 公司及业务简介 |
4.1.1 公司简介 |
4.1.2 影视版权业务简介 |
4.2 KL公司影视版权会计处理的独创方法及产因 |
4.2.1 双重确认法 |
4.2.2 532摊销法 |
4.2.3 独创方法的产因 |
4.3 KL公司影视版权会计处理可待优化项及原因 |
4.3.1 减值处理 |
4.3.2 信息披露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建议及启示 |
5.1 建议 |
5.1.1 推广KL公司版权确认与摊销方法 |
5.1.2 三方联动改进影视版权减值现状 |
5.1.3 加强企业对影视版权的信息披露 |
5.2 启示 |
5.2.1 微观角度 |
5.2.2 宏观角度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3)新媒介技术赋权下的基层央行青年行员离职问题研究 ——以X市中心支行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基本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离职的相关研究 |
2.1.1 离职与离职倾向的研究 |
2.1.2 离职的影响因素研究 |
2.2 新媒介技术赋权相关研究 |
2.3 现有研究评述 |
2.3.1 现有研究的启示 |
2.3.2 当前研究存在的不足 |
第三章 中国人民银行X市中心支行离职现状调查 |
3.1 中国人民银行X市中心支行概况 |
3.2 中国人民银行X市中心支行青年行员离职概况 |
3.2.1 X市中心支行青年干部队伍基本状况 |
3.2.2 X市中心支行青年行员离职问题的研究设计 |
3.3 基于新媒介技术赋权的中国人民银行X市中心支行青年行员离职案例 |
3.3.1 新媒介技术赋权背景下的青年 |
3.3.2 青年行员离职问题访谈案例 |
第四章 中国人民银行X市中心支行青年行员离职原因分析 |
4.1 外部原因分析 |
4.1.1 职业声望下降 |
4.1.2 基层央行与县级政府协作关系的影响 |
4.1.3 新媒介技术平台的对比尺度对青年行员自我定位之影响 |
4.2 内部原因分析 |
4.2.1 行员招录环节衍生的问题对青年行员离职倾向的影响 |
4.2.2 员工激励不足对青年行员离职倾向的影响 |
4.2.3 工作内容及环境对青年行员离职倾向的影响 |
第五章 新媒介技术语境下的基层央行青年行员离职控制建议 |
5.1 加强基层人行组织文化建设 |
5.1.1 强调平等共建的价值导向 |
5.1.2 强化开放进取的文化氛围 |
5.2 关心行员的需求与成长 |
5.2.1 营造舒适的工作环境,强化行员的归属感 |
5.2.2 重视个体价值,真正的关心个体成长 |
5.3 激发行员的工作效能 |
5.4 青年行员需要正视离职的现实挑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4)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1 4G网络现处理办法 |
2 4G网络可应用的5G关键技术 |
2.1 Msssive MIMO技术 |
2.2 极简载波技术 |
2.3 超密集组网 |
2.4 MEC技术 |
3 总结 |
(5)网络对会计理论与实践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一、网络对会计基本理论的影响 |
1、网络对会计目标的影响。 |
2、网络对会计假设的影响。 |
二、网络对会计实践的影响 |
三、几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
1、会计系统的安全风险控制问题。 |
2、会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
3、明确会计教育方向显得十分必要。 |
(6)证券信息网络披露监管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1. 信息公开原则之确立 |
2. 网络技术与信息披露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 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二) 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三、主要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证券信息网络披露监管挑战 |
第一节 多样的证券信息网络披露及其优势 |
一、多样的证券信息网络披露方式 |
(一) 万维网 |
(二) 网络讨论站点 |
(三) 电子邮件 |
(四) 即时通讯技术 |
(五) 文件传输协议 |
二、证券信息网络披露的优势 |
(一) 证券信息网络披露的低成本性 |
(二) 证券信息网络披露的广泛性 |
(三) 证券信息网络披露的迅捷性 |
(四) 证券信息网络披露的丰富性 |
(五) 证券信息网络披露的超链性 |
第二节 证券信息网络披露监管所面临的挑战 |
一、证券信息网络披露的公平性问题 |
二、证券信息网络披露文件的易篡改性问题 |
三、丰富的网络证券信息给投资者带来了甄别和选择问题 |
四、基于证券信息网络披露产生的证券欺诈问题 |
五、证券信息网络披露所引起的证据搜集和认定问题 |
六、证券信息网络披露监管的管辖权问题 |
小结 |
第二章 证券信息网络披露监管理念之重塑 |
第一节 "类推监管"的理论与实践 |
一、何谓"类推监管"? |
二、国外"类推监管"的实践 |
三、我国"类推监管"的实践 |
第二节 "类推监管"的反思——困境、成因及展望 |
一、"类推监管"所面临的困境——以"超链接"为例 |
二、我国"类推监管"的困境 |
三、"类推监管"的成因及展望 |
第三节 采用一种新的理念:"网络导向监管" |
一、"网络导向监管"下证券发行信息网络披露监管 |
二、"网络导向监管"下证券持续信息网络披露监管 |
小结 |
第三章 证券信息网络披露原则变化与调适 |
第一节 IOSCO对证券信息网络披露原则的提示和说明 |
一、IOSCO有关证券网上行为的第一次报告 |
二、IOSCO有关证券网上行为的第二次报告 |
三、IOSCO有关证券网上行为的第三次报告 |
四、IOSCO报告对证券信息网络披露原则的启示 |
第二节 证券信息网络披露基本原则反思与重述 |
一、真实性原则的调适——真实性判断标准的网络化 |
二、完整性原则的拓展——应公开信息范围的拓展 |
三、准确性原则的细化——简明性规则 |
(一) 简明性规则确立的背景——证券信息网络披露 |
(二) 何为信息披露简明规则? |
(三) 信息披露简明规则在国外确立的实践 |
(四) 信息披露简明规则背后的利益平衡问题 |
四、及时性原则的发展——实时信息披露 |
五、公平性原则的确立——网络披露的公平性与选择性 |
小结 |
第四章 证券信息网络披露监管之物质基础-电子化披露系统 |
第一节 信息披露电子化是证券信息披露发展的趋势 |
一、证券信息存储和检索系统是各国证券信息披露发展的趋势 |
二、证券信息存储和检索系统的重要意义 |
三、证券信息存储和检索系统的监管和运营存在两种模式 |
四、各国一般以法案的形式保障证券信息存储和检索系统的建设 |
第二节 世界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电子化之例证 |
一、美国的电子信息搜集、分析和检索系统 |
(一) EDGAR历史及其发展 |
(二) EDGAR系统的运行 |
(三) EDGAR系统文档的创建、传送、接受、公开和公众获取 |
二、加拿大的电子文件分析和检索系统 |
(一) SEDAR系统的建立 |
(二) SEDAR系统的运营 |
(三) 对SEDAR系统的批评 |
三、欧盟在证券信息存储和检索系统上的发展 |
四、韩国数据分析、检索和传输系统 |
第三节 我国证券信息存储和检索系统构建之必要性 |
一、有助于确立"网络导向监管"的信息披露监管理念 |
二、有利于解决当前我国证券信息网络披露散而乱的现状 |
三、有助于投资者对所披露证券信息进行比较和分析 |
四、有助于实现证券信息的畅通流动,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 |
五、有利于证据收集、保存和举证,防止证券欺诈 |
六、有助于提高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完善公司治理 |
第四节 构建我国证券信息存储和检索系统的初步设想 |
一、统一化—构建统一的证券信息存储和检索系统 |
二、分离化——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中国结算负责运营 |
三、法定化——由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相应的行政规章保障其建设 |
四、简明化——以XBRL语言为架构 |
小结 |
第五章 证券发行信息网络披露监管 |
第一节 网络对证券发行信息披露监管的影响 |
一、网络对证券发行信息披露之影响 |
(一) 证券发行信息网络披露之形式 |
(二) 证券发行信息网络披露之途径 |
二、证券发行信息网络披露之监管变革 |
(一) 证券发行信息网络披露公平性考量 |
(二) 证券发行信息网站披露之监管 |
第二节 电子公开说明书法律监管 |
一、公开说明书与电子公开说明书 |
(一) 公开说明书 |
(二) 电子公开说明书 |
二、对电子公开说明书形式的监管 |
(一) 电子公开说明书编写语言监管 |
(二) 电子公开说明书显示方式监管 |
三、对电子公开说明书内容的监管 |
(一) 电子公开说明书内容的"类推监管" |
(二) 对我国电子公开说明书内容监管的建议 |
四、对电子公开说明书超链接的监管 |
(一) 分类监管是对电子公开说明书超链接的有效监管 |
(二) 我国监管机构应该以务实的态度对超链接进行监管 |
五、电子公开说明书多媒体监管 |
(一) 各国电子公开说明书多媒体监管实践 |
(二) 我国监管机构应有条件的逐步允许使用多媒体 |
六、对我国电子公开说明书监管法律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网上路演法律监管 |
一、网上路演及其发展 |
二、网上路演监管法律制度的建构 |
(一) 网上路演对象监管 |
(二) 网上路演信息披露范围监管和欺诈防范 |
小结 |
第六章 证券持续信息网络披露监管 |
第一节 网络对证券持续信息披露监管的影响 |
一、网络对持续信息披露之影响 |
(一) 网络拓宽了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途径 |
(二) 网络增加了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内容 |
(三) 网络提高了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效率 |
二、持续信息网络披露监管之基础——上市公司主动信息披露义务 |
(一) 对网上谣传的澄清义务 |
(二) 对网上公开内容的更新义务 |
(三) 确保产品网络宣传客观真实的义务 |
第二节 定期报告网络披露监管——以XBRL为中心 |
一、XBRL在国外证券定期报告网上披露监管制度中的引入和发展 |
二、XBRL在我国证券定期报告网络披露领域发展的现状 |
三、XBRL在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监管中的功能 |
(一) 使定期报告更加透明和更具有可比性 |
(二) 使定期报告的语言更加简明易懂 |
(三) 防止强制信息披露中的虚假陈述 |
(四) 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目标的实现 |
四、对证券定期报告网络披露监管引入XBRL质疑的回应 |
五、推动XBRL在我国定期报告网络信息披露监管中发展的建议 |
(一) 加强对XBRL的宣传和教育 |
(二) 成立证券行业XBRL专家委员会 |
(三) 加大对XBRL语言开发的投入,设立XBRL项目基金 |
(四) 实现XBRL定期报中使用的的法定化和强制化 |
第三节 临时报告网络披露监管——以实时信息披露为中心 |
一、网络技术的发展促成了临时报告披露的实时性 |
二、实时信息披露制度构建的主要挑战 |
(一) 实时信息披露制度会产生更多的证券诉讼吗? |
(二) 实时信息披露制度会给股东增加额外的成本吗? |
(三) 当下的信息技术是否可以实现实时信息披露系统的运行? |
三、对我国实时信息披露制度的初步建议 |
小结 |
第七章 证券信息网络披露与内幕交易监管 |
第一节 网络对内幕交易及其监管的影响 |
一、网络加剧了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 |
(一) 网络交流方式的多样化增加证券内幕的可能 |
(二) 网络匿名性加剧了证券市场的内幕交易 |
(三) 网络的便捷性加剧了内幕交易 |
(四) 网络的开放性加剧了证券市场内幕交易 |
二、证券信息网络披露对内幕交易监管提出的挑战 |
(一) 证券信息网络披露是否构成"信息公开"为内幕信息的判定提出了挑战 |
(二) 证券信息披露的广泛性和开放性对内幕交易监管对象提出了挑战 |
(三) 信息交流方式的多样化对内幕交易监管提出了挑战 |
(四) 网络内幕交易对跨国监管提出了挑战 |
第二节 证券信息网络披露与内幕信息界定 |
一、证券信息网络披露是否构成信息公开? |
(一) 证券信息是否公开的传统标准 |
(二) 网络披露对内幕信息是否公开判断的影响 |
二、证券信息网络披露是否影响信息的重大性? |
第三节 证券信息网络披露与内幕交易监管对象 |
一、证券信息网络披露下的黑客是否属于内幕人员? |
(一) 黑客对内幕信息的盗取和使用 |
(二) 黑客是否属于内幕人员? |
(三) 黑客在我国是否构成内幕人员? |
二、证券信息披露网络服务提供商其工作人员是否是内幕人员? |
(一) 信息披露网络服务提供商与内幕交易 |
(二) 网络服务提供商是否属于内幕人员? |
(三) 网络服务提供商是否需要对他人内幕交易承担民事责任? |
小结 |
结语 |
一、以"网络导向监管"理念有效监管网络时代资本市场 |
(一) 网络对证券市场的影响是全面而深入的,不限于信息披露制度 |
(二) "网络导向监管"理念同样应该为整个证券市场的监管所秉承 |
二、证券信息网络披露监管与形式审查监管机制 |
(一) 信息披露将成为网络时代证券监管的基础 |
(二) 证券信息网络披露监管有助于形式审查监管机制的建立 |
三、加强对证券市场网络违法行为监管,强化投资者保护 |
中外文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7)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与能力框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会计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结构的类型 |
二、会计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结构的内容 |
1. 总分类账的设置和登记方法。 |
2. 明细分类账的设置和登记方法。 |
3.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
三、会计人员应努力调整好自己的知识结构 |
1. 学好计算机知识, 努力适应社会发展。 |
2. 更新专业知识。 |
3. 努力提高英语水平。 |
4. 拓展专业视野, 熟悉相关学科知识。财会人员要想在事 |
5. 阅读人文修养类书籍, 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 |
四、会计人员还应具备能力框架 |
1. 能力框架研究的意义。 |
2. 我国职业会计师能力框架研究的改进。 |
3. 实施建议。 |
4. 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会计人员的能力培养与提高: |
(9)网络时代财务报告编报模式的变革(论文提纲范文)
一、传统财务报告编报模式的局限性 |
(一) 财务报告编报定位:企业导向 |
(二) 财务报告内容:通用、时滞 |
(三) 财务报告编报流程:高成本、低效率 |
(四) 财务报告信息使用:不兼容、较复杂 |
二、财务报告编制模式的创新 |
(一) 创新目标:向用户导向变革 (1) |
(二) 实现创新的基础:提供标准化源数据, 实现数据共享 |
(三) 编制主体的创新:单一信源向第三方拓展 |
(四) 会计工作组织体制的创新:事务性质组织向数据处理组织变革[5] |
(五) 会计人员职能的创新:向“非会计”职能转变 |
三、财务报告传播模式的创新 |
(一) 传播媒体网络化[6] |
(二) 信息媒体多元化 |
(三) 传播介质光电化 |
(四) 传播主体外部化 |
(五) 传播流程简易化 |
四、试论网络时代会计教育的特征(论文参考文献)
- [1]提升自主学习能力的O2O对外汉语教学模式研究 ——以越南高校汉语教学为例[D]. 阮氏清水(NGUYEN THI THANH THUY). 华东师范大学, 2020(03)
- [2]网络时代影视版权会计处理研究 ——以KL公司为例[D]. 征柏麟. 湖南工业大学, 2020(02)
- [3]新媒介技术赋权下的基层央行青年行员离职问题研究 ——以X市中心支行为例[D]. 丰芸.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02)
- [4]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J]. 刘奕. 数码世界, 2020(04)
- [5]网络对会计理论与实践的影响[J]. 李昊.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02)
- [6]证券信息网络披露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 武俊桥. 武汉大学, 2010(09)
- [7]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与能力框架研究[J]. 夏章霞.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9(04)
- [8]网络时代高职会计电算化教学模式的思考[J]. 李伊泠. 中国管理信息化(会计版), 2007(11)
- [9]网络时代财务报告编报模式的变革[J]. 沈颖玲. 财经论丛, 2007(05)
- [10]对网络时代会计电算化人员培训的几点思考[J]. 邓文茹. 教育与职业, 2007(11)
标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论文; 会计论文; 网络监管论文; 监管机构论文; 会计信息披露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