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本琵琶湖保护治理的基本思路评析(论文文献综述)
柳程程[1](2021)在《山东省“河长制”的法律困境及对策研究》文中提出河湖是国家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河湖健康关系到水环境的良性发展,关系到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健康幸福。当前我国已进入新发展阶段,站在新起点,秉持高质量发展理念,河湖的高质量治理也提上日程,优质的水资源水环境才能为全面开启新时代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作为一项从应急策略上升发展至全国层面的河湖治理核心制度,“河长制”自诞生以来就备受瞩目。山东省河湖众多、水系交错,河道多、保护工作繁重。实行河长制是解决省内复杂水问题的有效举措,然而在这项制度的具体实践中存在着诸多法律方面问题,在水环境、水生态问题日益受到关注的今天如何通过法律进行有效反哺,为“河长制”的良性运转和更稳固的落实完善提供坚实基础和保障,也正是本文进行探索研究的致力点。本文以山东省“河长制”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研究、比较分析、实地调研的方法,以河长制的内涵、功能及发展历程为切入点,梳理阐述省内的发展现状,自2017年全面开展“河长制”以来,山东省“河长制”工作已取得显着进步,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通过分析发现省内“河长制”工作主要问题有:相关立法工作不健全、责任主体的职权配置模糊、配套的河湖治理制度体系不完善以及社会监督力度薄弱。在与国内外经验做法进行对比分析,提炼出可资借鉴的经验包括:形成健全的法律体系、构建明确的流域管理负责机构、加强流域间协调配合、注重监督、重视公众参与。进而提出针对性策略包括:因地制宜健全立法工作;加快明确细化相关责任主体职权配置,突出专门机构的独立地位和专业作用;通过升级优化信息共享、协调联动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来促进配套体系的完善创新;通过正确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依托信息数据通讯技术引导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杨京铭[2](2020)在《成都市实施河长制中制约公众参与的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本文主要以成都市实施河长制过程中制约公众参与的问题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新公共服务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参与管理理论,结合国内外成功的实践案例,分析成都市河长制治水公众参与的现状、剖析问题形成的原因,尝试从政府角色定位、公众自身、参与机制三个方面,提出问题解决方案并予以论证。本文所作研究可归纳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第一章绪论,介绍问题的提出、研究现状、研究的内容和方法、研究的意义以及研究的创新点和不足。第二部分是第二章和第三章,从理论的角度分析了成都市河长制公众参与的应然状态,然后分析成都市河长制公众参与的实然现状。第三部分是第四章到第六章,在前三章的阐述的基础上,第四章通过公众参与应然实然的对比得出政府角色定位不准、公众参与成熟度低、参与机制运行不畅的问题。第五至第六章将成都市实施河长制中制约公众参与的问题细化,并进行逐一的分析问题的成因和改变原因影响因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并对对策合理性进行分析。第四部分为第七章,是根据全文研究,总结整篇论文的结论。本文认为,我国流域水环境治理任重道远,但公众参与治理依然不可小觑,在推行河长制治水工作中,政府、公众、参与机制应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矫正政府的角色定位,构建有效健全的参与机制,提高公众自身的参与意识、参与能力等,充分发挥各要素应有的作用,方能激发公众最大程度的参与治水,提高水环境治理效率,从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日益增长的需要。
王翔[3](2020)在《微山湖水污染防治行政立法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我国一些流域水污染事件频发,沿岸群众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因此受到不同程度影响,水污染防治工作已经刻不容缓。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为充分发挥其规范与社会作用,立法者必须从源头出发,加强行政立法工作。微山湖作为山东省第一大淡水湖,对沿岸地区的生产生活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鲁西南人民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依靠。然而,微山湖水污染现象已经十分严重,部分区域质量指数已达到重污染级。为防止水污染现象发生,当地出台了《山东省南四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立法,但由于立法存在诸多问题,致使执行效果不甚理想。在此背景下,本文从微山湖水污染防治行政立法存在的问题入手,通过借鉴国内外流域水污染治理经验,试图对微山湖水污染防治行政立法的完善提出设想和建议。本文共分四章,主要内容为:第一章,以“水污染防治”和“行政立法”的概念为切入点,结合微山湖基本情况,明确微山湖水污染防治中行政立法的基本内涵,论述微山湖水污染防治立法的理论依据和必要性。第二章,从行政立法角度出发,分析现行微山湖防治水污染立法状况,指出立法中存在的不足,如立法目的单一、监管体系不合理、水污染防治制度不健全、法律责任过轻等。第三章,通过介绍国内外在治理水污染过程中立法的经验,并着重分析流域水污染治理的情况,为微山湖水污染防治行政立法提供重要的启示。第四章,在坚持法制统一、地方特色、科学民主的原则指导下,结合国内外治理经验,找到共性,发挥特性,从而提出完善微山湖水污染防治行政立法的建议和对策。通过对微山湖水污染防治行政立法存在的问题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只有树立多元的立法目的、完善监管体制、健全环保制度、强化法律责任,进而加强行政立法,微山湖水污染防治才能取得实际效果,水环境才能得到有效改善。
郭佳乐[4](2020)在《岱海湖生态的政府治理机制建设研究》文中提出岱海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境内,是区内重要的内陆湖泊之一。岱海流域地处南亚至西伯利亚生态走廊的重要结点,是环京津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也是中国“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重要一环。岱海是内蒙古自治区中部生态保护的核心区,对区域生态环境安全起着极为重要的保障作用。作为自治区级湖泊湿地自然保护区,岱海也是野生动物的重要栖息繁育地,具有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要功能。但是,近年来岱海流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水量减少、湖面萎缩,水质恶化,湿地破坏严重,流域内水土流失严重等问题凸显。这些问题的出现引起了中央及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环境治理刻不容缓。本文按照“文献梳理、概念解析、现状研究、问题剖析、经验对比、提出建议”的思路铺开,主要采取文献调查、实证和个案分析、理论研究的方法开展调查论证。首先,对湖泊流域生态的政府治理机制建设的有关文字数据材料进行汇总、分类及整理,构筑理论框架,提炼关键观点。其次,对主要概念的释义进行探寻提取,归纳湖泊流域生态的政府治理机制的主要观点、效用及结构。第三,阐述岱海湖流域自然生态及社会经济概况,归纳现阶段岱海在水资源、水质、水生态3个领域的生态问题及成因。第四,以《乌兰察布市岱海湖水生态保护规划(2017年)》相关内容为依据,列举政府已实施的治理措施及成效,结合中央督导组的环境督察反馈情况,指出现政府治理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第五,列举日本琵琶湖及我国鄱阳湖生态治理中的有效做法,提取归纳可借鉴的治理经验。最后,针对岱海湖区生态治理机制建设提出3大类、11个小项的建议意见,望对今后的治理工作起到一定作用。
田鸣,张阳,汪群,王宏鹏[5](2019)在《河(湖)长制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路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河(湖)长制是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本文在解读河(湖)长制内涵的基础上,提出河(湖)长制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路径的分析框架;然后,以日本琵琶湖—淀川流域为例,分析其治理历程及实施路径;最后,借鉴日本经验,结合中央政策指引,提出河(湖)长制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三步走"战略路径,即加强治理体系建设、强化治理成效落实以及推进可持续发展,从而形成聚焦制度建设、促进利益相关者角色转型以及重塑社会水文化的三点政策建议,旨在为相关实践奠定理论基础。
姚青[6](2019)在《赤壁市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陆水湖又名陆水水库,上游流经三县一市,在赤壁市汇聚形成陆水湖。近年来,陆水湖水污染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我国对流域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陆水湖既分属地方政府管辖,也由特定的流域管理机构—长江水利委员会代为行使流域水资源管理职能。现行的环境管理体制更多的只要求对本地的环境负责,赤壁市作为下游河段区域,治污实践中上下游利益不对等、污染相互转嫁,治理主体分心乏力,权责不清,无法形成高效、科学、统一的管理机制。作为长江水利委员会直管的湖泊之一,陆水湖所面临的水污染治理困境是跨域、跨机构协同治理下的典型缩影。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研究中的“协同”主要体现在: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之间、地方环保与水利部门之间。本文从以上三个角度进行展开,采取跨学科研究法和实证研究法,运用湖泊水污染协同治理理论,沿着“现状—原因—对策”的逻辑主线进行分析研究,以期为跨域治理理论提供借鉴,也为今后类似的跨域、跨机构河湖水污染协同治理提供参考。本文结构包含以下五个部分: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交代了研究背景、国内外研究综述、湖泊水污染协同治理理论,研究的意义和可能的创新点。第二章为陆水湖水污染治理现状分析,包括陆水湖水污染现状、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机制的形成和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措施分析。第三章从协同治理主体、流域立法和协同治理机制方面分析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存在的问题。第四章则是日本和美国水污染治理成功经验的借鉴。第五章是在尊重客观存在的各类水污染治理措施、制度禀赋的约束下,对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提出对策和建议。
福英泰[7](2019)在《太湖和日本琵琶湖水质修复措施对比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资源消耗影响了湖泊水质、人的健康、地区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这个研究对比琵琶湖和太湖2007~2017年状况,以及从各地经济发展至今的生态变化。琵琶湖的治理、生态保护、公共参与等方面都达到了成熟的阶段,面源污染也控制得很到位,所以为太湖目前的修复困境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也是值得学习榜样。以下的研究是通过数据分析从水质变化、生物和土地利用状况、环保法律和技术对比探讨两湖的修复阶段和措施,探索并分析太湖修复困境的基本问题,便为了太湖突破修复瓶颈,进一步加快修复效率而根据琵琶湖的成就对太湖修复工作讨论改善建议。
陈成[8](2019)在《湖泊型生态区域规划管控机制研究 ——以淮安市白马湖为例》文中提出湖泊型生态区域是以湖泊为特色的生态区域,涉及到和湖泊相关的河湖流域、水环境、水资源、水生物、小气候、湖泊旅游、湖泊生态系统、生态保护以及湖泊流域社会经济发展、农业发展等多方面与“水”相关的独特内容。据相关统计与调查,我国城镇饮用水湖泊提供的水源占1/2,粮食产量湖泊流域占1/4-1/3,工业产值湖泊流域占1/3,湖泊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我国四类水湖泊占调查总数的74%,五类水湖泊占总数的20%,我国多数湖泊正遭受着严重的污染,水环境生态亟待修复与改善。本文以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为导向,借鉴国内外知名湖泊管控经验,构建以自然资源、生境与景观、国土空间土地利用、自然资源环境承载力与环境容量、开发强度为基本要点,以分类管控、开发强度管控、地块用途管控等管控方式的规划控制内容,从法律支撑、供地方式、政府部门间协同机制、建立规划管控实施绩效评价反馈机制等方面探索规划实施的路径。同时,本文还探讨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提出二者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其对规划管控建立思想基础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一共分为六个章节,其中:第一章为绪论,主要对论文研究的背景、基本概念、研究方法、思路等作简要阐述。第二章通过对现阶段我国湖泊型生态区域规划管控成效的论述,分析其不足之处,提出本文所要解决的问题。第三章以日本的“琵琶湖”、江苏的“太湖”为例,介绍国内外知名湖泊的管控经验,提出对于解决本文问题的启示。第四章是本文的核心内容,将详细阐述湖泊型生态区域规划管控中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关系、规划管控要点、规划管控方式等基本内容,构建规划管控机制。第五章同样也是本文的核心内容,通过对规划法律体系支撑、创新供地方式、构建政府部门间协同机制等方面的研究,提出规划管控的实施路径。第六章为本文结论部分。
傅求妹[9](2019)在《湖泊资源背景下的旅游小镇开发模式研究 ——以云南抚仙湖海口镇概念性旅游规划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以及带薪假期的延长,旅游正逐渐从简单的观光模式向休闲度假模式转变。湖泊旅游与旅游小镇都是休闲度假产品的重要形式,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湖泊旅游的开发仍处于初级阶段。同时,旅游小镇作为城镇发展的一种新模式成为研究热点。因此,如何提升湖泊旅游与旅游小镇的档次,转变湖泊旅游与旅游小镇发展模式成为摆在我国旅游业发展面前的一大难题。本文分别从研究湖泊旅游资源与旅游小镇的特点入手,分析了湖泊旅游与旅游小镇的几种开发模式,对国内国外较有影响的旅游规划理论以及湖泊旅游与旅游小镇的研究成果作了概述。本文将云南省抚仙湖海口镇作为研究对象,首先分析了抚仙湖的自然环境与区位交通等旅游开发的基础条件。接着对抚仙湖流域内的内旅游资源进行调研归类,分析了当前抚仙湖旅游开发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以及提出解决思路,然后再将前文的研究结果运用到海口镇的旅游开发中。本论文通过对湖泊旅游与旅游小镇的综合分析,总结在保护湖泊资源的前提下,如何对旅游小镇进行旅游开发提供建议与对策。
李鹏飞[10](2019)在《河长制视域下“一核多元”水环境治理模式研究》文中认为水作为生命之源,是生产生活必不可少的元素之一。随着工业、农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水环境污染日益严峻。面对这种情况,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这一重大决策以推进水环境治理,从而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本文以党的领导为前提、河长制为基础,同时借鉴多中心治理理论,分析以河长制为代表的水环境治理实践中,政府、市场、公众与社会组织遇到的障碍及存在的问题,并提炼总结相关典型经验,提出相应的破解之道。完善以党的领导为核心,政府主导、市场、公众与社会组织参与,共同发挥作用的水环境治理模式,即“一核多元”水环境治理模式,从而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投入水环境治理。本文共有五章:第一章为绪论。主要介绍水环境治理的背景、目的、意义、创新点、不足、梳理多中心治理以及河长制相关研究成果,从而提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第二章理论概念基础。在本节中首先介绍了一核多元、水环境治理的概念,以及习近平的生态文明思想、多中心治理理论、公共物品理论。随后,分主体分析“一核多元”水环境治理模式完善的必要性、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及其运行结构。第三章总结现阶段水环境实践取得的成果及问题。首先介绍以河长制实践为代表的水环境治理取得的一系列成就,随后分析政府、市场、公众与社会组织在水环境治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第四章多元主体治理水环境的国内外经验介绍。通过对日本琵琶湖、北美五大湖以及中国十堰市清水河小流域治理、杭州余杭区水系治理经验成果的介绍,为我国“一核多元”水环境治理模式的完善提供有益借鉴。第五章“一核多元”水环境治理模式的完善路径。针对前文分析出的问题,结合多中心治理等相关理论,完善河长制“一核多元”的水环境治理模式,以促进我国水环境治理取得更大成果。
二、日本琵琶湖保护治理的基本思路评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日本琵琶湖保护治理的基本思路评析(论文提纲范文)
(1)山东省“河长制”的法律困境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评析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河长制”概述 |
一、“河长制”的基本内涵 |
二、“河长制”的发展历程 |
三、“河长制”的功能 |
四、“河长制”的理论基础 |
(一)水生态文明理论 |
(二)资源环境法基础理论 |
(三)水市场理论 |
第二章 山东省“河长制”的运作机制与实践探索 |
一、山东省主要河流概况 |
二、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组织体系及职能 |
三、山东省河长制的运作机制 |
(一)联席会议制度 |
(二)治理工作政务公开制度 |
(三)督察工作制度 |
四、山东省“河长制”的实践成效 |
(一)立法方面 |
(二)实践方面 |
第三章 山东省“河长制”的法律困境分析 |
一、立法体系不健全 |
二、责任主体职权配置模糊 |
三、配套制度体系不完善 |
(一)信息共享制度亟待优化 |
(二)协调联动制度不成熟 |
(三)突发事件应急制度欠缺 |
四、社会监督力量薄弱 |
第四章 国内外河湖治理的经验借鉴 |
一、国外河湖治理经验借鉴 |
(一)美国加拿大“五大湖”联合治理 |
(二)日本琵琶湖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 |
二、国内地方推行“河长制”的经验借鉴 |
(一)江苏省“河长制”经验借鉴 |
(二)浙江省“河长制”经验借鉴 |
第五章 完善山东省“河长制”的对策建议 |
一、健全山东省“河长制”立法体系 |
二、明确细化责任主体法定职责权限 |
三、创新完善长效配套制度体系 |
(一)优化信息共享制度 |
(二)成熟完善协调联动制度 |
(三)创新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制度 |
四、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环境氛围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成都市实施河长制中制约公众参与的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问题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3.1 河长制 |
1.3.2 公众参与 |
1.4 研究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的技术路线 |
1.5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5.1 研究的目的 |
1.5.2 研究的意义 |
1.6 研究的创新点和不足 |
第二章 成都市实施河长制公众参与的应然状态 |
2.1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1.2 公共物品理论 |
2.1.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1.4 参与管理理论 |
2.2 国内外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的成功实践 |
2.2.1 国外公众参与流域治理的成功实践 |
2.2.2 国内公众参与河湖治理的成功实践 |
2.2.3 从理论与实践推导出河长制公众参与的应然状态 |
2.3 成都市实施河长制公众参与政府角色应然状态 |
2.3.1 公众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者 |
2.3.2 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供给者 |
2.4 成都市实施河长制公众作为参与主体应然状态 |
2.4.1 参与主体类型应多元 |
2.4.2 公众参与内容范围应广泛 |
2.4.3 公众参与方式应灵活多样 |
2.5 成都市实施河长制公众参与运行机制的应然状态 |
2.5.1 全面的信息知情 |
2.5.2 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 |
2.5.3 强有力监督监管机制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成都市实施河长制公众参与的实然状态 |
3.1 成都市水污染防治的工作现状 |
3.1.1 我国公众参与治理水污染的现状及发展 |
3.1.2 成都市实施河长制水环境污染治理现状 |
3.2 成都市实施河长制中公众参与政府角色的实然状态 |
3.2.1 公众参与规章制度制定状态 |
3.2.2 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状态 |
3.3 成都市实施河长制公众作为参与主体的实然状态 |
3.3.1 参与主体状态 |
3.3.2 参与内容范围状态 |
3.3.3 参与方式状态 |
3.4 成都市实施河长制公众参与运行机制的实然状态 |
3.4.1 信息知情状态 |
3.4.2 沟通协调机制状态 |
3.4.3 监督监管机制状态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成都市实施河长制公众参与的问题分析 |
4.1 成都市实施河长制公众参与问题的分析维度 |
4.1.1 政府主导和公众参与的有效互动为基点 |
4.1.2 问题的分析维度:角色定位、参与成熟度和机制 |
4.2 成都市实施河长制公众参与的具体问题分析 |
4.2.1 政府角色定位不准 |
4.2.2 公众参与成熟度不高 |
4.2.3 参与运行机制不畅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成都市实施河长制中制约公众参与的原因分析 |
5.1 政府角色定位 |
5.1.1 角色定位偏差的原因分析 |
5.1.2 改变角色定位偏差原因的影响因素 |
5.2 公众参与成熟度 |
5.2.1 公众参与成熟度不高的成因分析 |
5.2.2 改变公众参与成熟度不高成因的影响因素 |
5.3 参与机制 |
5.3.1 公众参与机制不畅的原因分析 |
5.3.2 改变公众参与机制不畅原因的影响因素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破解成都市实施河长制中制约公众参与的对策建议 |
6.1 政府重视公众参与的对策及合理性分析 |
6.1.1 矫正政府角色定位 |
6.1.2 符合公共物品公共性的基本价值追求 |
6.1.3 契合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内在要求 |
6.2 有效提升公众参与成熟度的对策及合理性分析 |
6.2.1 提高公众参与成熟度 |
6.2.2 现行法律为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奠定法律基础 |
6.2.3 民主思想赋予水环境治理的群众基础 |
6.3 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的对策及合理性分析 |
6.3.1 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
6.3.2 公众参与河湖治理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
6.3.3 公众参与机制能够激发社会环保需求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3)微山湖水污染防治行政立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微山湖水污染防治行政立法概说 |
1.1 微山湖水污染防治行政立法的内涵 |
1.1.1 水污染防治行政立法的概念 |
1.1.2 微山湖水污染防治行政立法主体与形式 |
1.1.2.1 微山湖水污染防治行政立法主体 |
1.1.2.2 微山湖水污染防治行政立法的表现形式 |
1.1.3 微山湖水污染防治行政立法权限与程序 |
1.1.3.1 微山湖水污染防治行政立法权限 |
1.1.3.2 微山湖水污染防治行政立法程序 |
1.1.4 微山湖水污染防治行政立法监督 |
1.2 微山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行政立法的理论依据 |
1.2.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1.2.2 环境公共物品理论 |
1.3 微山湖水污染防治行政立法的必要性 |
1.3.1 微山湖水污染防治需要行政立法的统一规范 |
1.3.2 微山湖水污染防治中的重大事项需要行政立法协调 |
1.3.3 微山湖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水污染防治的行政立法 |
2 微山湖水污染防治立法的现状与问题 |
2.1 微山湖水污染防治行政立法现状 |
2.1.1 微山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立法的基本情况 |
2.1.2 微山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立法的主要内容 |
2.2 微山湖水污染防治行政立法的缺失与不足 |
2.2.1 立法目的单一 |
2.2.2 监督管理体系不合理 |
2.2.3 水污染防治制度不健全 |
2.2.3.1 现行水污染防治制度的不足 |
2.2.3.2 其他水污染防治制度的缺位 |
2.2.4 法律责任规定上存在问题 |
3 国内外水污染防治立法与启示 |
3.1 国外有关水污染防治立法的规定 |
3.1.1 美国水污染防治立法 |
3.1.2 日本水污染防治立法 |
3.2 国内水污染防治立法的规定 |
3.2.1 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立法 |
3.2.2 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立法 |
3.3 国内外水污染防治立法对微山湖的启示 |
3.3.1 设立多元的流域管理机构 |
3.3.2 完善水污染防治制度 |
3.3.3 明确水污染治理的法律责任 |
4 完善微山湖水污染防治行政立法建议 |
4.1 确立微山湖水污染防治行政立法的原则 |
4.1.1 法制统一原则 |
4.1.2 地方特色原则 |
4.1.3 科学民主原则 |
4.2 完善微山湖水污染防治行政立法的主要内容 |
4.2.1 矫正环境立法目的 |
4.2.2 完善监督管理体制 |
4.2.3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
4.2.3.1 完善既有制度 |
4.2.3.2 引入先进制度 |
4.2.4 强化法律责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岱海湖生态的政府治理机制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概况 |
1.2.2 国内研究概况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基础理论 |
2.1 湖泊流域生态 |
2.2 湖泊流域生态治理 |
2.3 湖泊流域生态的政府治理机制 |
2.3.1 目标设置机制 |
2.3.2 过程管理机制 |
2.3.3 评价反馈机制 |
第三章 岱海湖流域生态现状 |
3.1 岱海湖流域的基本概况 |
3.1.1 岱海湖流域的自然生态概况 |
3.1.2 岱海湖流域的社会经济概况 |
3.2 岱海湖流域生态问题 |
3.2.1 水资源问题 |
3.2.2 水质问题 |
3.2.3 水生态问题 |
3.3 岱海湖流域生态问题成因分析 |
3.3.1 水资源问题成因 |
3.3.2 水质问题成因 |
3.3.3 水生态问题成因 |
第四章 岱海湖流域生态的政府治理机制现存问题及原因 |
4.1 岱海湖流域生态的政府治理措施 |
4.2 岱海湖流域生态的政府治理机制现存问题 |
4.2.1 目标设置不合理 |
4.2.2 过程管理不健全 |
4.2.3 评价反馈不顺畅 |
4.3 岱海湖流域生态的政府治理机制现存问题原因分析 |
4.3.1 目标管理差,责任意识弱 |
4.3.2 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 |
4.3.3 评价不科学,督导有欠缺 |
第五章 国内外湖泊流域生态的政府治理机制建设的经验 |
5.1 国外湖泊流域生态的政府治理机制建设的经验(以琵琶湖为例) |
5.2 国内湖泊流域生态的政府治理机制建设的经验(以鄱阳湖为例) |
5.3 对岱海湖流域生态政府治理的启示 |
第六章 加快岱海湖流域生态的政府治理机制建设的意见建议 |
6.1 科学设置治理目标 |
6.1.1 明晰目标责任 |
6.1.2 强化组织领导 |
6.1.3 建立补偿机制 |
6.2 逐步健全过程管理 |
6.2.1 紧跟项目进度 |
6.2.2 提升监管能力 |
6.2.3 健全监督渠道 |
6.2.4 拓宽资金来源 |
6.2.5 加强宣教力度 |
6.3 理顺完善评价反馈 |
6.3.1 强化建设管理 |
6.3.2 加强执法力度 |
6.3.3 健全考核评价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河(湖)长制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1 概念内涵及分析框架 |
1.1 河(湖)长制的概念内涵 |
1.2 河(湖)长制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路径的分析框架 |
2 典型案例:日本琵琶湖—淀川流域治理体制改革 |
2.1 案例背景 |
2.2 治理历程 |
2.2.1 第一阶段(1972—1997年) |
2.2.2 第二阶段(1997—2020年) |
2.2.3 第三阶段(2020—2050年) |
3 河(湖)长制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分析 |
3.1 第一阶段:加强河湖生态治理体系建设(2016—2020年) |
3.2 第二阶段:强化治理成效落实(2020—2035年) |
3.3 第三阶段:推进可持续发展(2035年—21世纪中叶) |
4 结论 |
(6)赤壁市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 相关公共管理学理论 |
1.4 研究的意义和可能创新点 |
1.5 研究内容和思路方法 |
2 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现状分析 |
2.1 陆水湖水污染现状 |
2.2 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机制的形成 |
2.3 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措施分析 |
3 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3.1 陆水湖水污染未能得到足够重视 |
3.2 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主体各自乏力 |
3.3 流域水污染立法不完善 |
3.4 流域管理机构与行政区域管理机构各自为政 |
4 国外湖泊水污染协同治理成功经验借鉴 |
4.1 日本琵琶湖水污染协同治理经验借鉴 |
4.2 美国水污染协同治理经验借鉴 |
5 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对策研究和建议 |
5.1 赋予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更多的话语权 |
5.2 明晰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中地方政府间的权责分配 |
5.3 理清协同治理中环保和水利部门职能 |
5.4 落实河湖长制在陆水湖协同治理中的实效 |
5.5 陆上湖水污染协同治理中应多方参与 |
6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7)太湖和日本琵琶湖水质修复措施对比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引言 |
1.2 太湖历史 |
1.3 琵琶湖历史 |
1.4 太湖现状 |
1.5 琵琶湖现状 |
1.6 研究目标 |
1.7 研究意义与创新 |
1.8 研究进展 |
第二章 有关湖泊的水质 |
2.1 藻类繁殖的因素 |
2.2 两个湖泊的水质情况 |
2.3 两个区域的政策和技术 |
第三章 有关土地利用与水生态湖泊的水质 |
3.1 城市化与湖泊的生态系统 |
3.2 琵琶湖的土地利用的经验 |
3.3 太湖流域土地利用和水治理的经验 |
3.4 治理措施的相同点 |
3.5 湖泊周围的条件的差别 |
3.6 湖泊的水生物 |
3.7 太湖生态完整性检测技术 |
3.8 讨论 |
第四章 有关面源排放与可持续治理 |
4.1 太湖农业面源污染排放 |
4.1.1 耕作方法与农业面源污染的条件 |
4.1.2 太湖稻田的磷(?)流 |
4.1.3 真菌接种法与磷流失的减少 |
4.2 太湖的可持续治理困难 |
4.2.1 太湖流域内产业结构过于相同 |
4.2.2 治理结构过于分裂 |
4.2.3 缺乏公共参与的重视 |
4.3 太湖治理不可持续的缘故 |
4.3.1 从上至下,四分五裂的治理模式 |
4.3.2 地方政府之间的行政竞争 |
4.3.3 运动式治理方法 |
第五章 结论 |
5.1 研究结论 |
5.2 太湖治理措施建议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主要成果 |
致谢 |
(8)湖泊型生态区域规划管控机制研究 ——以淮安市白马湖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2 基本概念辨析 |
1.2.1 城镇、农业、生态三区域概念界定 |
1.2.2 湖泊型生态区域与湖泊流域概念辨析 |
1.3 已有研究成果与实践综述 |
1.3.1 国外相关研究成果与实践综述 |
1.3.2 国内相关研究成果与实践综述 |
1.3.3 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小结 |
1.4 研究思路、方法、内容及创新点 |
1.4.1 研究的思路及方法 |
1.4.2 研究的内容及创新点 |
第二章 湖泊型生态区域规划管控成效与问题分析 |
2.1 湖泊型生态区域基本特征分析 |
2.1.1 丰富的水体 |
2.1.2 生物多样性 |
2.1.3 开发强度低 |
2.1.4 生态敏感性强 |
2.2 湖泊生态治理取得的主要成效 |
2.2.1 我国湖泊治理阶段成效 |
2.3 湖泊型生态区域规划管控面临的突出问题 |
2.3.1 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问题 |
2.3.2 规划“编、管、控”问题 |
2.3.3 国土空间分类管控问题 |
2.3.4 多规不合一问题 |
2.4 湖泊型生态区域规划管控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第三章 国内外知名湖泊发展管控经验与启示 |
3.1 国外知名湖泊发展管控经验 |
3.1.1 日本琵琶湖 |
3.2 国内知名湖泊发展管控经验 |
3.2.1 太湖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湖泊型生态区域规划管控机制基本内容-白马湖生态区域探索 |
4.1 白马湖概况 |
4.2 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 |
4.3 规划控制要点 |
4.3.1 自然资源 |
4.3.2 生境与景观 |
4.3.3 国土空间土地利用 |
4.3.4 自然资源环境承载力与环境容量 |
4.3.5 开发强度 |
4.4 规划管控方式 |
4.4.1 现行管控方式 |
4.4.2 分类管控 |
4.4.3 开发强度管控 |
4.4.4 地块用途管控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湖泊型生态区域规划管控机制实施路径-白马湖生态区域探索 |
5.1 法律支撑 |
5.1.1 现行规划法律体系发展历程 |
5.1.2 湖泊型生态区域规划法律体系建立 |
5.2 创新供地方式 |
5.2.1 传统供地方式问题 |
5.2.2 “点状供地”探索 |
5.3 构建政府部门间协同机制 |
5.3.1 部门间协同现存问题 |
5.3.2 国外经验 |
5.3.3 构建平台 |
5.4 建立规划管控实施绩效评价反馈机制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后续工作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湖泊资源背景下的旅游小镇开发模式研究 ——以云南抚仙湖海口镇概念性旅游规划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生态文明是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 |
1.1.2 建设旅游小镇的意义重大 |
1.1.3 湖泊水环境均呈恶化趋势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对象与范围 |
1.4 研究内容 |
1.5 相关概念 |
1.5.1 旅游小镇相关概念 |
1.5.2 旅游小镇的特点 |
1.5.3 湖泊旅游相关概念 |
1.5.4 湖泊旅游资源的类型 |
1.5.5 湖泊旅游资源的特点 |
1.6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6.1 研究方法 |
1.6.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文献综述及相关理论 |
2.1 旅游开发模式相关理论 |
2.1.1 旅游地生命周期理论 |
2.1.2 旅游地空间竞争理论 |
2.1.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 国内外湖泊旅游开发相关研究 |
2.2.1 国内湖泊旅游开发相关研究 |
2.2.2 国外湖泊旅游开发相关研究 |
2.3 国内外旅游小镇开发相关研究 |
2.3.1 国内旅游小镇开发相关研究 |
2.3.2 国外旅游小镇开发相关研究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湖泊资源背景下的旅游小镇开发模式探讨 |
3.1 湖泊旅游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
3.1.1 湖泊生态环境恶化,污染源多 |
3.1.2 过渡开发导致湖泊面积减少 |
3.1.3 湖滨景观设计不合理 |
3.1.4 湖泊旅游开发模式滞后 |
3.1.5 湖泊旅游与周边城镇的互动弱 |
3.2 旅游小镇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
3.2.1 旅游小镇与当地居民互动缺失 |
3.2.2 对生态重视不够,环保意识较差 |
3.2.3 文化内涵挖掘不充分,吸引力不够强 |
3.2.4 旅游开发资金紧缺 |
3.2.5 相关设施不完善,服务质量低 |
3.3 湖泊资源背景下的旅游小镇开发原则 |
3.3.1 生态安全和修复原则 |
3.3.2 系统性开发原则 |
3.3.3 区域功能分异原则 |
3.3.4 特色化开发原则 |
3.3.5 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原则 |
3.4 湖泊保护背景下的旅游小镇开发模式 |
3.4.1 从开发主体的角度 |
3.4.2 从旅游小镇依托要素角度 |
3.4.3 从旅游小镇开发结构的角度 |
3.5 国内案例分析 |
3.5.1 乌镇 |
3.5.2 千岛湖 |
3.5.3 湖州太湖 |
3.5.4 小结 |
3.6 国外案例分析 |
3.6.1 新西兰皇后镇 |
3.6.2 日本琵琶湖 |
3.6.3 小结 |
第四章 湖泊资源背景下的旅游小镇开发模式实践 |
4.1 抚仙湖周边景区开发现状分析 |
4.1.1 地区概况 |
4.1.2 区位交通 |
4.1.3 抚仙湖旅游发展历程 |
4.1.4 抚仙湖客源市场分析 |
4.1.5 区域湖泊类旅游资源竞合分析 |
4.1.6 抚仙湖周边景区旅游资源对比 |
4.1.7 抚仙湖周边主要景区开发模式分析 |
4.1.8 存在的问题与解决策略 |
4.2 前期资料收集与整理 |
4.2.1 海口镇概况 |
4.2.2 上位规划分析 |
4.2.3 现状分析 |
4.2.4 旅游资源分析 |
4.2.5 海口镇旅游开发SWOT分析 |
4.3 湖泊资源背景下的旅游小镇开发模式的应用 |
4.3.1 开发理念 |
4.3.2 项目定位 |
4.3.3 开发模式 |
4.3.4 旅游产品策划 |
4.3.5 从新旅游发展六要素角度拓展旅游业态 |
4.3.6 方案设计 |
4.3.7 多维度贯彻环保理念 |
4.4 后期运营 |
4.4.1 以市场为导向,整合产业链 |
4.4.2 全要素导入服务 |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A: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
附录 B:图片索引 |
(10)河长制视域下“一核多元”水环境治理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述评 |
1.2.1 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1.2.2 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1.2.3 对已有文献的评价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研究不足 |
第2章 理论概念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一核多元 |
2.1.2 水环境治理 |
2.1.3 河长制 |
2.2 理论基础 |
2.2.1 习近平的生态文明思想 |
2.2.2 多中心治理理论 |
2.2.3 公共物品理论 |
2.3 “一核多元”治理模式构建的必要性 |
2.3.1 政府主导的必要性分析 |
2.3.2 多元主体参与的必要性分析 |
2.4 “一核多元”治理模式各主体的关系梳理及其模式完善 |
2.4.1 “一核多元”治理模式更加强调“一核”作用的发挥 |
2.4.2 河长制与“一核多元”的关系 |
2.4.3 政府主导与其他参与主体的关系 |
2.4.4 河长制“一核多元”治理模式的完善 |
第3章 现阶段水环境治理取得的成就及问题分析 |
3.1 水环境治理取得的成就 |
3.2 “一核多元”治理模式中政府面临的困境 |
3.2.1 法律规章不健全 |
3.2.2 河长制长效机制缺乏 |
3.2.3 政府与其他主体分工不明晰 |
3.3 “一核多元”治理模式中企业存在的弊端 |
3.3.1 市场的自发性使部分企业忽视环境问题 |
3.3.2 企业环保意识不强 |
3.4 “一核多元”治理模式中公众与社会组织存在的问题 |
3.4.1 环保组织自身能力不足 |
3.4.2 环保组织难以取得政府的足够信任 |
3.4.3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较低 |
第4章 多元主体参与水环境治理的国内外经验 |
4.1 国外经验 |
4.1.1 日本琵琶湖治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 |
4.1.2 北美五大湖治理——发挥非盈利组织的作用 |
4.2 国内经验 |
4.2.1 十堰市清水河小流域治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
4.2.2 杭州市余杭区水系治理——引导企业、群众共同参与 |
第5章 “一核多元”水环境治理模式的完善路径 |
5.1 完善相关法律提供制度保障 |
5.2 政府主导完善“一核多元”治理模式的长效机制 |
5.2.1 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形成各主体间的良性互动 |
5.2.2 制定水资源资产负债表约束各种涉水行为 |
5.2.3 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非法涉水行为的打击力度 |
5.2.4 加强行政系统内外部监督规范各主体的行为 |
5.3 完善以绿色发展为主的市场机制 |
5.3.1 提高企业科技水平实现绿色发展 |
5.3.2 提倡企业家担任民间河长约束企业的排污行为 |
5.3.3 发挥市场作用提高治理污水能力 |
5.4 增强公众与社会组织的参与力度 |
5.4.1 提高自身组织能力发挥组织作用 |
5.4.2 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日本琵琶湖保护治理的基本思路评析(论文参考文献)
- [1]山东省“河长制”的法律困境及对策研究[D]. 柳程程. 西北民族大学, 2021(09)
- [2]成都市实施河长制中制约公众参与的问题研究[D]. 杨京铭. 电子科技大学, 2020(04)
- [3]微山湖水污染防治行政立法研究[D]. 王翔.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11)
- [4]岱海湖生态的政府治理机制建设研究[D]. 郭佳乐. 内蒙古大学, 2020(01)
- [5]河(湖)长制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路径研究[J]. 田鸣,张阳,汪群,王宏鹏. 中国环境管理, 2019(06)
- [6]赤壁市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研究[D]. 姚青. 华中科技大学, 2019(01)
- [7]太湖和日本琵琶湖水质修复措施对比分析[D]. 福英泰. 南京大学, 2019(02)
- [8]湖泊型生态区域规划管控机制研究 ——以淮安市白马湖为例[D]. 陈成. 南京大学, 2019(07)
- [9]湖泊资源背景下的旅游小镇开发模式研究 ——以云南抚仙湖海口镇概念性旅游规划为例[D]. 傅求妹. 昆明理工大学, 2019(04)
- [10]河长制视域下“一核多元”水环境治理模式研究[D]. 李鹏飞. 湖北工业大学, 20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