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护我们自己的人力资本(论文文献综述)
樊志刚[1](2021)在《夫妻离婚人力资本补偿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近年来我国离婚率的持续走高,离婚财产分割的纠纷成为家事离婚案件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其中在特定情况下,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人力资本得到获取与提升,在离婚时,该部分人力资本亦会成为当事人要求分割的对象。人力资本是劳动者通过时间、金钱、精力等方面的投资所形成的一种符合当下社会要求的生存能力,表现为劳动者所掌握的知识、技能、阅历甚至于健康的体魄等各种内容的综合。解决夫妻离婚人力资本争议的问题,关键在于认识到夫妻双方因人力资本投资和获益的不同而导致的生活能力和经济地位的失衡。获益方在婚姻生活中人力资本获得提升,而贡献方不仅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自身人力资本出现下滑,而且在离婚时分享获益方人力资本提升未来收益的期待利益同样遭受损失。所以如何对夫妻婚姻生活期间获取与提升的人力资本进行定性与司法处理,便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同样也是学界探讨的热点问题。由于人力资本具有人身依附、价值变动及价值难以量化等特征,因此是否应将其纳入到民法财产概念范畴并在离婚时对人力资本进行分割处理,国内外学术界和司法界对该问题还存在一定争议。目前,主要形成了“财产说”和“非财产说”两种观点。由于“财产说”需要对人力资本提升之后的未来收益进行量化估值,但人力资本未来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且目前并没有科学统一的评估办法,因此学界和实务界大多倾向于“非财产说”所主张的在离婚时对贡献方进行适当补偿,以此平衡夫妻双方的利益。笔者认为,随着社会发展及观念变化,应更加理性认识人力资本在婚姻关系中的价值,仅通过我国现有离婚救济制度可能难以较好地解决该问题,因此构建完善的、有效的夫妻离婚人力资本补偿机制是十分必要的。具体而言,可以通过借鉴国外在解决此类问题时的相关司法经验,并结合我国现有的立法基础和司法经验,在法律制度中肯定贡献方的家务劳动及其他付出来救济其因离婚造成的人力资本期待利益损失,以此实现保护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利益平衡。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对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人力资本在离婚时应作何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阐释。文章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人力资本的学科概念与特征做一全面的介绍,为后续问题的展开做理论铺垫,并对离婚时需要法律救济的夫妻人力资本做时间和条件上的限定,避免过于宽泛和救济滥用。同时对婚姻制度的相关理论以及婚姻期间所获取的人力资本做深入的剖析与定性,在其性质上加以确定,为后续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依据。本文认为婚姻期间人力资本难以纳入到民法财产概念范畴,但应从补偿的角度出发对贡献方的利益损失进行弥补。第二部分对构建我国夫妻离婚人力资本补偿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详尽论述,由于司法实践的需要以及我国现有离婚救济制度的不足,因此有必要构建我国离婚人力资本补偿机制,以家务劳动补偿和期待利益损失补偿为救济路径论述构建该机制的可行性。第三部分介绍了美国的补偿性扶养主义、法国的离婚损害赔偿主义、德国的恢复性离婚扶养制度以及日本的离婚抚慰金制度和离婚年金分割制度等域外经验,通过对域外离婚救济制度的分析比较,以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构建我国夫妻离婚人力资本补偿机制提供借鉴。第四部分阐述了笔者对于构建我国离婚人力资本补偿机制的意见建议,秉持意思自治、地位平等以及照顾女方的补偿原则,可通过适当扩大我国现有离婚救济制度适用范围、明确期待利益补偿标准、完善离婚人力资本补偿机制程序的方法来构建我国夫妻离婚人力资本补偿机制。
冯超[2](2021)在《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践、理论、制度紧密结合的,既把成功的实践上升为理论,又以正确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还把实践中已见成效的方针政策及时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制度。”(1)无论是在革命战争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还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始终注重培养和使用人才,始终把人才资源建设作为党和国家发展的重大战略核心。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我国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后,习近平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深刻阐述了人才问题,关注人才的成长、重视人才的培养、依靠人才发展、优化人才环境,逐步确立形成了理论化、系统化的人才理论体系——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才制度体系建设及其实践提供了基本遵循。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既有一般人才观的基本属性,又是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才理论和实践的表达系统,更蕴含着鲜明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识形态属性。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以“为什么培养人才”“培养什么样人才”“怎样培养人才”和“为谁培养人才”为逻辑主线;以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人才理论为思想基础,以中国古代传统人才观的精华为历史传承,以国外先进人力资源理论为有益借鉴,体现出历史与时代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民族与世界相融合、全局与重点相兼容的鲜明特点;在引导教育、科技、经济、文化、环境等多领域协同发展、构建“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2)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系统梳理和深入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对于科学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才理论和深刻贯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为指导,同时借鉴中共党史学、教育学、哲学、人才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着眼从确立向度、形成与发展、基本内容、主要特征、战略价值和实践推进等方面对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进行全面、系统研究。第一章,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确立的逻辑基础。着重从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人才观的继承发展,中国古代传统人才观的精华提炼,国外人才观的有益借鉴等维度,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确立的理论逻辑;从革命战争时期、社会主义建设初步探索时期和改革开放新时期等维度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确立的历史逻辑;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人才的迫切渴求、我国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对人才的现实需求和消除我国人才工作体制机制障碍的必然要求等维度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确立的现实逻辑。第二章,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的形成与发展。以习近平工作实践为线索,梳理并总结出其人才观经历了从萌芽、发展到成熟的渐进过程,指明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的确立蕴含着深厚的理论底蕴和扎实的实践基础。第三章,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的基本内容。以“为什么培养人才”“培养什么样人才”“怎样培养人才”以及“为谁培养人才”这一逻辑理路,系统梳理和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的内容构成,揭示这一思想体系的丰富内涵。第四章,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的主要特征。着重从历史性与时代性、全局性与重点性、理论性与实践性、民族性与世界性相结合的维度,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既具有马克思主义人才观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又具有反映中国国情和时代发展要求的实践品质,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1)第五章,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的战略价值。着重从理论与实践、国内与国际相统一的维度,深刻揭示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对于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人才理论,以及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价值。第六章,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的实践推进。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在全面分析我国人才资源开发和利用现状的基础上,指明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需要紧密结合我国人才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科学把握这一人才观的精神实质、深刻内涵、实践推进的根本原则及其相关对策。
袁家三[3](2020)在《企业社会资本的伦理内涵及培育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社会资本理论以其丰富的内涵及强大的解释力,受到了社会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等诸多学科的热切关注。企业社会资本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本形态,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来源,同样也受到学者和企业管理者的高度重视。作为研究经济主体特别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伦理道德问题的学科,企业伦理学同样也不能回避对企业社会资本的探讨。这样,遵循从理论到实践的脉络,以企业伦理为起点,全面揭示企业社会资本的伦理内涵等深层特性,并以此为基础,对其培育机制的构建展开研究,就成为一个极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课题。同时,这一问题也是从企业层面,对社会资本理论的重要议题之一“怎样促成社会资本的形成?”所进行的探索。讨论企业社会资本,必须先确定一个前提,这就是人的社会性以及企业的社会性。人的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同时,企业作为经济行为的主体,在具有经济性的同时,与利益相关方之间必然发生社会化联系,因而也具有社会性。作为个体的人及作为法人的企业所具有的社会性,都包含有道德关系,具备特定的伦理内涵。因此,从企业伦理视角,运用文献分析与归纳法、案例研究法、对比与借鉴法、移植拓展广泛吸纳跨学科的理论研究成果,开展企业社会资本伦理蕴涵及其培育机制的研究,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以企业伦理为起点,就是着眼于企业社会资本所必需的价值前提和伦理纽带,将伦理学研究成果运用到企业社会资本研究中,尤其是运用五种基本的伦理学理论,即德性论、功利主义、非后果论、综合社会契约论和关怀伦理的分析方法,来对企业社会资本进行探讨。而在培育机制建构方面,既要讨论伦理方面的机制,也要探讨非伦理方面的机制,如此才能建构企业社会资本的整个培育机制。从伦理角度来看,企业伦理是企业的道德形象,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而构成企业社会资本的重要内容。企业社会资本是指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建立起的可以从中获取企业运营所需要资源的内外部社会化联系,以及蕴含在这些社会联系中为企业各项活动提供支持的共同理念、价值和规范。企业社会资本可以被划分为内部社会资本和外部社会资本两个维度,以及以员工为主体的个人社会资本和以企业为主体的法人社会资本两个层次。同时,按照其构成要素不同也可以划分为结构性社会资本和认知性社会资本两种类型。通过回顾社会资本理论的演变过程,并从伦理的角度来解析企业社会资本,对比企业三种主要资本,即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与人的关系,人们可以发现,物质资本联结人的自然性,人力资本体现人的实践性,而社会资本基于人的社会性。企业社会资本中,结构性社会资本存在着与利益关系并存的道德关系和与经济权利并行的道德权利;认知性社会资本具有信任、合作、共享、共同追求和职业精神等伦理内涵。这些构成企业社会资本的道德前提和伦理意蕴,并使企业社会资本对企业产生三个方面的伦理作用,即协调义利冲突、平衡公平与效率、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企业社会资本的特性体现为概念集合性、易流失性和可能产生负外部性等;企业社会资本发挥作用建立在拥有企业家及其基本社会关系,并以此为起点形成企业内外部合作关系的前提上;其作用机理则表现为企业社会资本通过整合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减少交易成本、促进企业创新活动等途径,实现其资本作用。从实践角度看,社会资本在企业现实运营中的培育实践面临一定的困境,主要包括对企业社会资本概念及其伦理特质认识不足,企业社会资本投入的驱动力不足,企业社会资本缺少保障和调节体系等。而当前企业文化与公共关系管理的发展,为企业社会资本的培育提供了良好机遇。在充分考虑企业社会资本的道德前提、伦理内蕴以及现实困境的基础上,企业社会资本的培育机制宜从如下方面进行建构:首先,伦理方面,社会资本的培育要建构包括将伦理考量嵌入企业决策过程、明确基本道德责任标准、确立伦理决策流程、提升企业伦理决策能力等在内的企业伦理决策机制和职业伦理驱动机制,形成正确的伦理导向,这是积极社会资本构成的基础;其二,非伦理方面,要建构包括经济绩效驱动、社会心理驱动的动力机制,这是企业社会资本培育的核心机制;建构包括机构人员保障、激励约束保障和时空环境保障的保障机制;建构包括教育调节、社会参与度调节和规章制度调节的外部调节机制。上述建构的企业社会资本培育机制体系,是以理论逻辑和实践经验为基础,还需要要进一步对其可行性和实践性进行验证。扎根理论是社会科学研究广泛使用的成熟工具,利用该工具可演绎企业社会资本培育体系的必要性及其建构的可能性。通过应用扎根理论多案例分析,验证了企业社会资本培育体系的构建是企业绩效的必然需求;企业社会资本培育体系由伦理决策机制、动力机制、保障机制和外部调节机制构成,四种机制功能互相补充,可以构成了完整的企业社会资本培育体系。在上述四种机制下构建的企业社会资本培育体系有利于企业绩效增长的同时,还在促进企业与环境融合、企业员工全面发展、协调企业义利关系方面,发挥突出的伦理作用。企业社会资本作为新兴的重要概念,近年理论研究成果较多,但真正纳入企业实践的较少,因此有必要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全面深入认识这种新的资本形态,探索其培育的有效机制,为企业社会资本更好地进入企业实践,为企业提高竞争力作出更大的努力。
姚程[4](2020)在《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问题研究 ——基于制度与科技创新关系的视角》文中研究表明中国在科技创新领域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正在实现科技创新从跟跑到并跑甚至部分领域开始领跑的历史性跨越。在为取得巨大成绩而欣喜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中国目前在科技创新能力与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还存在着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探寻问题产生的根源无疑是提高中国科技创新能力与科技成果转化率的关键所在。创新型人才是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动主体,创新型人才所投入的人力资本即本文所论的创新型人力资本,显然是科技创新活动中的核心要素,而科技经费、科技设备等物质资本则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物质基础。考察中国科技创新的现状,科技人力资源与经费投入已分别排名世界第一、第二位,可以说中国在科技创新中投入了大量的创新型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但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却仍然存在不小差距。导致这种背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科技经费投入不合理、使用效率有待提高,等等。不过,基于创新型人力资本是科技创新活动中的核心要素,最关键的原因还需从创新型人力资本的使用效率方面去分析。创新型人力资本使用效率的影响因素,当然需要结合主客观两方面去探讨,但主客观因素结合的最终反映,则是创新者从事创新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创新者从事创新活动的行为选择,毋庸置疑受到制度的制约。从产权制度看,中国对于科技创新的成果保护,已经形成了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系列制度,如专利法、商标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等,但是对于科技创新活动主体即创新型人才的人力资本产权却迄今都未立法予以明确。虽然基本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通过人才流动、人才激励等方面的改革,破除原有的体制机制障碍,科技人才拥有其自身创新型人力资本的产权已然得到默认,他们也可以自主创业或自主选择就业单位,即原则上享有自身人力资本的使用权、转让权。并且,创新型人力资本的收益权原则上也依法得到保护。然而,由于缺失健全完善的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制度,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方面难免存在体制机制障碍,也因此影响到中国科技领域创新活动的效率和持久性。若进一步从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的特点看,由智力、知识决定的科技创新主导生产力发展方向和发展水平,创新型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加之各国科技竞争中的成败得失都与科技创新的制度体系息息相关,因而促进现实生产力发展的制度需求必须包括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制度。有鉴于此,对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问题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已经成为中国理论界不容回避的责任,故笔者选择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问题作为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期望能对此问题的研究略尽绵薄之力。本文总共分为十章,具体安排如下:第一章,导论。说明研究背景、提出研究问题并阐明所研究问题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梳理与评述相关研究的现状,论述本文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第二章,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阐述本文的相关理论基础:制度、产权、人力资本以及创新理论;界定本文的核心概念:制度、科技创新、人力资本产权;构建以提出问题——明确研究的理论基础——进行一般理论分析——联系中国实际的分析——解决问题为分析路径的研究框架。第三章,对制度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关系进行一般理论分析。首先,以马克思主义的视角分析制度、科技创新的所属范畴;其次,分析制度对科技创新的作用;再次,分析科技创新对制度的作用;最后,考察科技创新领域制度安排的非平衡性。第四章,分析人力资本成为财产权对象的依据与原因。首先,分别从哲学与经济学视角为人力资本成为财产权对象进行理论溯源;其次,从经济学视角分析人力资本成为财产权对象的原因,并说明人力资本产权制度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协同作用。第五章,人力资本产权及其实现内涵。首先,对人力资本产权的本质、内容、属性、功能进行一般性探讨;其次,分析人力资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实现的内涵。第六章,基于中国实际来分析科技创新与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的内在关系。首先,通过现阶段中国科技创新活动的总体情况与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分析中国科技创新的现状;其次,围绕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来分析中国现阶段科技创新领域存在的问题;最后,分析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的中国现实,揭示其与科技创新绩效的内在关联。第七章,分析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的改革方向与绩效。首先,分别从创新型人力资本使用权、转让权、收益权实现的视角对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的改革方向进行分析;其次,分析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深化改革的绩效。第八章,美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的经验及其启示。评述美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的实践与经验,得出美国经验给予我们的启示。第九章,提高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程度的思路与建议。在给出提高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程度思路的基础上,提出提高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程度的相关政策建议。第十章,给出研究结论和研究展望。通过研究,本文获得如下主要结论:(一)制度与科技创新之间存在内生动态关系。制度与科技创新关系的实质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在科技创新领域内的表现,制度通过规范与约束功能、激励功能、调节功能三方面作用于科技创新,而科技创新对制度的产生、变迁、消亡均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制度必须随着科技创新的发展而发生相应的变革以适应科技创新发展的新要求,如此才能对科技创新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二)人力资本作为财产权对象是一个符合理论和现实的命题。马克思、卢梭、康德等哲学家的财产权利理论能为人力资本产权的合理性提供哲学依据,而斯密、凡勃伦等经济学家的经济学思想与理论能为人力资本产权的合理性提供经济学依据。而人力资本凝结了人类的劳动,且具有生产性、稀缺性、异质性与创造性,以及经济发展对人力资本的时代需要等,使得人力资本不仅作为重要的经济资源而且作为财产而客观存在。并且,人力资本产权与知识产权有着显着的不同,人力资本产权涉及了科技创新投入产出的整个链条,与科技创新有着更为全面的密切关系,因此有必要建立健全完善的人力资本产权制度。(三)人力资本产权是包含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收益权在内的权利束,具有排他性、自由支配性、可转让性和可分割性等产权的一般属性,以及所有权不可转让、使用权不可能完全转让、权能的可控性、专用性等人力资本产权特有的产权属性。人力资本产权可以通过规范与约束功能、稳定预期功能、激励功能、资源配置功能等作用于经济活动,而人力资本产权主体对经济行为的选择取决于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程度。人力资本产权实现包括人力资本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收益权的实现,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程度与人力资本使用效率之间存在正向关系,提高人力资本使用效率的关键就在提高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程度。(四)经过多年的艰苦奋斗,中国不断完善了科技体制与国家创新体系,科技创新水平实现了显着地提升,不少领域的科技创新水平进入了世界前列。但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科技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人才体制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很大原因在于缺乏健全完善的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制度,影响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程度,从而抑制了创新型人力资本在科技创新活动中配置、使用的效率。(五)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有利于科技创新绩效的提高。尽管中国尚未明确提出健全完善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制度来促进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但近年来中国在人才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措施都已经无形中指向了促进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通过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程度的提高,中国科研人员在科技创新活动中提高了创新型人力资本的使用效率,进而促进了专利产出数量、专利与论文质量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程度的提升。进一步深化改革需要明确提出健全完善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制度的目标,以为中国的科技创新以及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战略实现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1)论文明确提出了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命题,不仅通过对哲学、经济学两大学科若干经典文献的梳理,为人力资本成为财产权对象的理论依据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学术思想溯源,而且从经济学角度探讨了人力资本成为财产权对象的原因,指出正是由于人力资本凝结了人类的劳动,且具有生产性、稀缺性、异质性与创造性,以及经济发展对人力资本的时代需要,才使得人力资本不仅作为资源存在而且成为一种财产存在;而社会需要健全完善人力资本产权制度来规范人们之间的有关行为和调节人力资本权益关系,激励人们对人力资本的积累,以及有效地利用人力资本从事生产活动,使人力资本的使用实现最佳效益,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更好地发挥其重要作用。(2)论文指出科技创新作为投入产出过程,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共同作用于科技创新,而人是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离开了人的能动性,科技创新无从谈起。但国际上有公认的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科技创新成果,以及物权法等来保护物质资本的权益,却对科技人才的人力资本产权缺乏完善的制度保护,现实中各国的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程度不一,原因正在于此。(3)论文分析了现阶段中国科技创新领域存在的问题,并明确提出从科技人才人力资本使用效率的角度来看,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健全完善的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制度,从而导致创新型人力资本使用权、转让权、收益权实现程度的不足,并导致了创新型人力资本在科技创新中配置和使用的低效率。(4)论文对近年来中国有关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的制度与政策进行了分析,以阐明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的改革方向,并就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改革业已取得的成效:中国科技创新的绩效提升予以分析,进一步为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内在关系寻求了论据支撑。
李勇[5](2019)在《人才制度体系与创新绩效关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创新成为解决全球经济增长难题的“妙药”,人才制胜成为各国普遍共识,在激烈的全球人才竞争背后最根本的是人才制度的竞争。人才的本质特征是凭借自身所蕴藏的人才资本开展创造性劳动、实现创新价值。人才制度就是对人才创造性劳动和创新价值实现过程进行管理约束的行为准则、办事规程和管理体制的总和。通过人才制度创新,政府等行动集团可以为人才的创新成果提供排他性产权,为人才建立私人收益和效用预期,使其私人收益充分接近社会收益,有效激励人才增加人才资本供给、提升创新绩效、最大限度实现潜在创新价值,从而推动经济增长。本文在对人才资本理论、创新绩效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进行梳理和修正的基础上,从人才资本的视角构建了人才制度体系与创新绩效关系的分析框架和分析模型。从人才资本创新活动的成本收益分析来看,人才制度体系可以分为成本控制制度和收益获取制度。成本控制制度包括影响人才资本创新活动直接成本的教育、培训、研发等人才投入制度,以及影响人才资本创新活动交易成本的是人才流动制度和人才创新制度。收益获取制度包括主要影响人才资本创新活动物质收益的人才激励制度,以及主要影响人才资本创新活动精神收益的人才评价制度。随后,本文从人才制度体系与创新绩效关系的分析框架和分析模型出发,分别考察了美国和中国的人才制度体系变迁历程,及其对人才资本创新绩效的影响情况。美国政府在提供稳定宪政制度等可信承诺的基础上,通过移民制度、留学生制度、人才市场制度、知识产权制度、股票期权制度、官产学研结合机制等人才制度创新,不断形成新的人才制度均衡,为人才资本创新活动提供边际收益递增预期,确保了美国创新绩效的持续提升。改革开放后,中国在人才投入制度、人才引进制度、人才市场制度、科研管理制度、成果保护制度、成果转化制度等方面开展了系列制度创新,为人才逐步建立私人收益和效用预期,为经济奇迹提供了人才支撑和制度支撑。在对中美两国进行纵向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还选取旧金山和深圳两个世界创新城市进行人才制度体系与创新绩效关系案例研究。通过横向比较分析得出,政府在人才制度创新过程中应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保持对人才制度的实时评估和动态调整,为人才资本创新活动建立起稳定的收益预期和制度均衡,从而有效激励人才资本提升创新绩效。最后,本文在对人才制度体系与创新绩效关系的理论分析、模型构建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针对中国的人才制度创新提出了五条政策建议,包括政府要简政放权与优势发挥并重、建立以创新绩效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评价制度、构建精神收益与物质收益并重的人才激励制度、建立科研人才长期稳定支持机制、对人才制度开展实时评估和动态调整。本文主要创新之处,一是在既有理论以及对人才资本创新活动成本收益和效用函数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人才制度体系对人才资本创新绩效的作用机制,构建了人才制度体系与创新绩效关系的分析框架和分析模型;二是基于上述分析框架和分析模型,对两个国家及两个城市进行案例研究和比较分析,总结归纳了人才制度体系创新的经验和规律,为中国构建有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不足在于,受有关人才制度统计数据的限制,本文对人才制度体系与创新绩效关系的研究有待深化,在相关统计数据不断充实、可及的情况下,可对本研究进一步拓展。
朱明磊[6](2019)在《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机理与对策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作为一线建筑工人的主体,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和建筑业经济支柱性地位获得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我国五千余万建筑业农民工普遍存在年龄大、个人资本少、就业质量差、市民化难等突出问题,已经无法满足新时代我国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建筑业现代化转型升级的需要,亟待通过产业工人化手段培育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建筑业产业工人队伍。学术界针对“建筑业农民工问题”做了诸多探讨,普遍指出从事“苦、累、险、脏、乱、差”工作的建筑业农民工群体承受着权益保障严重不足、职业可持续发展困难重重等诸多不公平待遇,已经成为“不平衡不充分矛盾”的典型代表,但是鲜有系统研究“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机理与对策”的学术成果,难以为政府部门制定解决方案提供针对性的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基于此,本文在系统梳理和充分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展开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现实障碍、影响机理和路径对策研究,对推动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培育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建筑业产业工人队伍,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助力早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等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如下:首先,基于历史文献研究和全国性调研数据,剖析了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现状问题和现实障碍。(1)从历史发展的维度探究了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演变历程和现状问题;(2)从建筑农民工自身资本(人力资本、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障碍和外部条件(社会、政府、行业、企业)障碍两个方面,剖析了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现实障碍;(3)从维持现状和改变现状两个视角对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趋势进行了预判。其次,借助解释结构模型(ISM)运算,揭示了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影响机理。(1)基于文献研究、问卷调研和专家访谈,确定了27个影响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关键因素;(2)借助ISM对影响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逻辑辨析和层阶分析,得到了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影响因素的多层递阶结构图;(3)对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影响因素的多层递阶结构进行深度解析,揭示了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影响机理是“在社会、政府、行业和企业等外部条件作用下,建筑业农民工人力资本、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三者共同提升的过程,最终享有现代产业工人的高质量就业机会和平等的城市社会福利待遇”。再次,借助中国统计年鉴数据和工地调研访谈数据,构建Logit模型和系统动力学(SD)模型,从静态和动态两个方面实证了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影响机理。(1)基于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关键影响因素和影响机理,再次设计调研问卷,并选取重庆市20个建筑工地进行调研访谈;(2)根据第二次调研数据构建Logit模型,分析了关键影响因素的作用方式和作用效果,完成了影响机理的静态实证;(3)基于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影响机理的理论框架,利用SD工具构建了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系统仿真模型,并借助中国统计年鉴和实地调研访谈数据,设定资本投资总量变化情景、单位资本需要量变化情景、产业工人目标数量变化情景等不同政策情景运行该动态仿真模型,情景分析了关键影响因素的作用强度和敏感程度,动态实证了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影响机理,得到了影响我国建筑业产业工人数量变化和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速率变化的政策敏感因素。最后,基于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现实障碍和影响机理,提出了推动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培育一批稳定的高素质建筑业产业工人队伍的对策建议。以培育一批稳定的高素质建筑业产业工人队伍为最终目标,基于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现实障碍和影响机理,提出了“建构建筑业农民工人力资本、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有效积累共同提升的长效机制”的对策建议,并明确了对策措施的阶段性和时序性。本文遵循“现状问题-障碍分析-机理研究-对策建议”的研究思路,以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为研究对象,经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揭示了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影响机理,形成了研究观点和研究视角的创新,丰富了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相关理论体系的科学内涵和应用范畴,有助于农民工问题研究的深化;同时,基于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影响机理,提出了推动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培育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建筑业产业工人队伍的对策建议,为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制定提供了思路参考和智力支持。
潘俊[7](2019)在《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传统手工艺企业在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中回归个体经营、家庭作坊、公司制企业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业模式,因其文化产品与服务蕴含深厚传统技艺文化基因,与当下个性化文化需求市场、文化消费理念高度契合,深受消费者市场青睐,是当下深受国家文化产业关注的特色型文化企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大部分第一代企业主年事已高,企业逐渐迈入交接班时期,然而代际传承面临种种困境与挑战:首先是传统手工艺家族企业“子承父业”的问题;其次是基于企业“传统技艺、文化”特征而呈现的技艺型员工的问题;再者是传统手工艺企业永续传承、兴盛发展中的品牌传承问题。现有“代际传承”理论与实践研究多基于西方理论体系,缺乏适用于传统手工艺企业规范、系统、扎根本土情景的理论指导与实践研究。针对上述问题,本文试图从管理学、文化人类学、经济学的交叉学科视野出发,以代际传承理论、人力资本理论、无形资产理论等为理论基础依托,首先进行文献理论梳理,通过对现阶段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过程中呈现的父子传承、师徒传承以及品牌传承三种传承模式进行传承缘由、传承核心内容以及相契合的传承路径的深入分析,构建基于三种传承模式的代际传承理论框架。然后,选取本土三个特色案例,运用扎根理论分析方法与案例研究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得到基于案例实证分析的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理论,与本文最初构建的代际传承理论框架进行对比、分析、修正,最终提炼得到基于多案例的父子传承、师徒传承、品牌传承理论模型图,基于多种传承模式的代际传承整合理论模型图以及一般规律概念模型图。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如下:(一)父子传承模式是以血缘为传承纽带,以继承者培养、继任为核心的企业家族型传承。传承者“言传身教”,继承者“耳濡目染”“继往开来”,“传”与“承”相互沟通融合的企业家族型传承,是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的传承核心之根基。父子传承模式中的关键点在于继承者的继承意愿、继承能力、以及上下两代人“传”与“承”的沟通与契合。(二)师徒传承模式是以技艺、文化为传承纽带,以学徒的选择、培养与任用为核心的企业技艺型传承,是企业技艺传承和异质性人力资本培养的重要模式,是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的协助之策略。师徒传承中的关键点在于:以工匠精神之内涵重塑企业异质性人力资本培养的思想导向;将SCEI知识创造理论充分运用于师徒之间技艺、文化传授、习得与交流;应明确企业、师傅、徒弟间的劳动管理机制,对异质性人力资本培养、留任形成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对于优秀的异质性人力资本,应适度实行股权激励。(三)品牌传承模式是以品牌无形资产为传承纽带,通过品牌孕育创建、成长创新阶段优势无形资产培育、传承与创新的品牌化系统运作,提升无形资产的市场占有率以及资产增值率,最终实现传统手工艺企业永续传承、兴盛发展的传承模式。品牌传承的关键点在于:品牌文化的引领作用;品牌优势无形资产的重要性认知以及制度激励;品牌产品、服务与消费者市场相契合;品牌知识产权的形成、维护以及市场化运作。(四)三种传承模式的逻辑关联与理论模型的灵活运用。传统手工艺企业的代际传承是以父子血缘传承为传承核心之根基,师徒技艺传承为传承协助之策略,品牌无形资产传承为传承兴盛之目标的三位一体的代际传承有机综合体,传统技艺、文化的传承为统领多种传承模式的核心传承基因。(五)企业内、外部制度环境支持。企业内部制度支持包括代际传承过程中渐近性管理理念及制度构建;异质性人力资本激励与约束机制构建;实体和网络平台优势互补的营销与推广。企业外部政策环境改善主要包括本国文化层面、教育层面、法律层面制度政策的指导、支持以及他国先进经验借鉴。企业内、外部制度环境的改善与支持为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本文聚焦于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模式分析、理论模型图的构建,主要贡献如下:第一、提炼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的本质内涵:以父子血缘传承为传承核心之根基,师徒技艺传承为传承协助之策略,品牌无形资产传承为传承兴盛之目标的三位一体的代际传承有机综合体。传统技艺、文化的传承为统领多种传承模式的核心传承基因,引领并贯穿于多种传承模式过程始终,三位一体传承模式的灵活运用将逐步推动、实现传统手工艺企业的基业长青、永续经营。第二、构建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三种传承模式图以及代际传承总体模型图。借鉴上述理论模型图,汇合企业所能聚集的人力资本、技艺知识、资金环境等多方面的综合支持力度,根据企业不同的发展规模、发展阶段以及未来不同的传承目标,选择一种或多种与企业契合的代际传承模式,为传统手工艺企业“小而美”家族作坊或“大而强”公司制企业的传承发展目标,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理论依据。第三、构建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的一般规律概念模型图。基于多重案例类属范畴的共同关键点提炼以及典范模型的逻辑分析,得出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的一般规律概念模型,并对传承核心要素进行本质内涵、作用机理和延伸意义的详尽论述,实现了对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由现象到本质的认识,为现实情境下传统手工艺企业的代际传承提供一定普适性的理论指导与支持。
张璇[8](2019)在《企业内部控制权的安排和攫取》文中指出由于合约的不完备性和交易成本的存在,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中,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的边界都不十分清楚。就企业剩余控制权而言,企业内部委托代理关系中普遍存在大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利益侵占问题。此类问题在中国民营企业中同样存在。从非人力资本所有者控制企业向非人力资本所有者选择管理层、管理层负责经营企业的过渡中,民营企业面临两方面控制权侵占:一方面,因担心企业拱手他人,大股东操纵董事会和管理层,挤占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剩余控制权;另一方面,由于专用性人力资本投资、施展才华受限、职业操守欠缺等原因,管理层也会侵占大股东或董事会的控制权。特别是在大股东或董事会缺乏监督或消极监督的企业中,管理层能够成功实施职务侵占。现实中的类似案例比比皆是,比如,保护创始人控制权的阿里合伙人制度、国美CEO陈晓通过让渡企业利益给董事会而操纵控制权侵占大股东的资产和限制大股东的投票权、宝能联合万科大股东通过持续增持股票而挤占管理层的控制权等。本研究发现,这些公司中普遍存在着创始人控制权保护措施缺失、大股东或管理层把控董事会、控制权与所有权边界不清、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不统一等重要问题。因此,中国民营公司治理的关键是大股东、董事会、管理层这个代理链条中各主体控制权的制衡,进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而不仅是流行理论认为的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和搭便车问题。前辈学者关于人力资本所有者分享企业控制权、区分特定控制权和剩余控制权的探讨,为企业内部控制权安排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进一步研究企业内部控制权安排与侵占的难点在于:一是验证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控制权收益并揭示其控制权转移行为;二是在“大股东-董事会-管理层”框架下建立一种稳健的制衡机制,降低包括大股东在内的内部人实施侵占行为的“效率”,保护外部股东。为了突破以上难点,本文作了以下研究:首先,在对企业剩余权利进行界定的基础上,根据 Berle,Means、Fama、Jensen、Hart 和 Shleifer,Vishny 的分类方法,将控制权安排分为大股东、董事会、管理层三个层次,衡量我国民营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会、管理层相互攫取和侵占控制权的情况。其次,基于Grossman,Hart的控制权收益理论,运用大宗股权转让溢价估计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控制权私利水平,并探讨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等因素对控制权私利水平的影响;从控制权的角度审视公司治理机制中的问题并加以改善。再次,董事会和管理层为实现控制权收益而进行控制权争夺可能导致控制权转移。因此,运用企业内部控制权转移行为及其转移路径来间接考察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控制权私利。第四,对MBO和合谋的形成机理和实现机制进行梳理。通过国美和万科两个案例分析不同的控制权结构为大股东、董事会、管理层争夺控制权私利提供了不同渠道:或利用资本市场排除异己,或管理层与董事会合谋侵占大股东利益,或大股东因利益分歧罢免管理层等。分析在控制权发生转移的过程中董事会和管理层可挤占的控制权及可攫取的控制权收益。第五,围绕中国民营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及既定侵权状态,归纳内部人控制治理方案,构建企业控制权治理的一般数理和实证模型。同时就股权激励和报酬激励进行回归,揭示这两种治理方案与企业绩效的关系,验证治理方案的效率,并据此提出政策建议。本文在产权理论、合约理论和公司治理理论的研究基础上,以中国民营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①,对大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控制权的各因子之间的关系做出理论解释,据此逻辑关系提出假设并构建计量模型。根据计量模型的结果验证理论推断的真实性,并提出针对性的治理方案和政策建议。本文样本数据来自于对中国民营上市公司的抽样,依据统计学要求进行数据采集和整理,确定合理的样本数量,确保样本数据真实有效,以保证得出可靠的经验研究结论。采用面板模型考察董事长是否兼任总经理、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次数、董事会持股比例、公司高管持股比例、前5大股东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与控制权私利水平之间的关系;采用二阶段最小二乘法考察股权激励、高层报酬激励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分别对样本数据回归和检验,进行参数估计以确定变量系数及系数之间的数量关系。利用数学模型建立变量之间的数理关系,为实证计量模型的建立奠定基础。采用典型案例研究的方法,通过解剖国美控制权纠纷和万科宝能控制权争夺的案例,进一步验证理论结论的可靠性。论文分为六章:第一章为导论;第二章为控制权相关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第三、四、五章为本文的主体部分,其逻辑顺序为第三章先衡量大股东控制权收益,第四章再衡量董事会和管理层控制权收益及由争夺控制权收益引发的控制权转移,第五章考察内部控制权侵占、治理方案及其有效性。第六章为结语。第一章,主要讨论论文的概要及其意义、梳理国内外研究动态、界定相关概念、明确研究思路和方法,指出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第二章,对企业合约结构和权利安排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和评价,指出相关理论研究的发展、贡献及其未解决的问题,为本研究的进一步探索奠定研究基础和研究方向。企业合约学派将企业看成是一组不完全合约关系的集合。委托代理理论认为随着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的逐步分离,企业内部大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存在着三类委托代理关系。由于利益不一致性、监督的公共品性质和搭便车问题,代理人并不总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行动。代理人有攫取企业控制权、挤占委托人利益的倾向。委托代理理论的结论是代理成本最小化的所有权结构是最优的。以科斯、威廉姆森、GHM、张维迎和周其仁等为代表的企业合约理论学派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合约的不完备性,因此缔约各方无法在事前(签约前)详细规定履约过程中各方的权利。尽管可以按照出资比例明确各方的所有权,但控制权因其状态依存性而无法在事前进行安排和约定。企业合约为事后(签约后)控制权的再安排或再谈判留出了空间。剩余控制权正是来源于合约的不完备性和要素的相对稀缺性。企业合约理论的结论是企业是一种可以有效降低交易费用的组织,它大量节约了第三方裁决和敲竹杠的成本。签订企业合约前的权利分配影响着签约后各方讨价还价(争夺控制权)的能力,并且签约后的控制权安排存在着结构主导型和制度主导型路径依赖,所以说,权利安排或治理结构是至关重要的。沿着GHM、Aghion、Tirole等学者关于控制权理论的思路,企业的控制权安排会影响签约各方未来的谈判能力进而影响财务决策和管理者激励。当企业绩效变差时,控制权将从管理层转移至外部人。大股东控制权与管理层主动权之间呈负向变动关系。控制权理论更关注于投资者与企业管理层之间剩余控制权的转移与争夺过程,得出利益相关者应当共享控制权的结论。另外,第二章还将控制权安排分为大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三个层次,界定他们的特定控制权和剩余控制权。第三章,根据控制权收益理论,对大股东的控制权收益展开研究。首先区分了控制权共享收益和私人收益、货币性收益与非货币性收益。其次,揭示了关联交易、占资、人事控制等大股东攫取控制权私人收益的主要方式。再次,基于国内外对大股东攫取控制权私利的测算方式的比较,改进大宗股权协议转让溢价法,并归纳影响大股东控制权私利的因素。通过大宗股权协议转让溢价法估计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控制权收益,并对控制权私利水平和其影响因素建立计量模型。计量结果显示目前中国民营上市公司大股东控制权私利水平较高。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对控制权私利水平具有抑制作用;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次数与控制权私利水平不相关。董事会持股比例与控制权私利水平负相关,公司高管持股比例与控制权私利水平正相关;前5大股东股权集中度与控制权私利水平负相关,股权制衡度与控制权私利水平负相关。第四章,继大股东控制权收益研究之后,对董事会和管理的控制权收益和转移进行研究,揭示了董事会和管理层控制权收益的表现形式、为获取控制权收益而进行的控制权转移行为及两类典型的企业内部控制权转移路径(MBO和合谋),分析了 MBO和合谋的形成机理和实现机制。本章利用国美和万科控制权之争的经典案例进行经验验证,诠释了不同控制权结构安排下控制权争夺和转移的发生以及如何应用公司制度解决内部人控制权侵害问题。第四章的结论是控制权争夺过程中,容易造成大股东、董事会(创始人通常担任董事会主席)和管理层之间的权利挤占。合理的公司制度能够有效保护委托人财产权利,降低控制权转移发生的可能性,避免效率损失。在签订融资协议时,完善创始人股东保护条款,设立创始人股权底线,保护创始人股东权益。创始人为了保持和强化控制权应当掌握相应的剩余索取权,否则大股东极有可能利用股权优势罢免管理层。在订立公司章程时,完善创始人保护条款,在重大事项上给予创始人一票否决权。创始人应保留对董事的提名权,并在公司章程中设立相关条款防止举牌者罢免现任董事。避免过度信任管理层而导致内部人控制问题,使用合约框定管理层的权责利,为管理层发挥主动性和施展才能提供制度保障。合理确定董事会的作用。董事会的重要作用在于决策、评估和监督。如果赋予董事会过大的权利,则有可能导致董事会“以权谋私”,逃避诚信责任。第五章,研究企业内部控制权的侵占及治理。本章揭示了隧道行为、大股东占资、扭曲的红利分配和控制公司资产等内部人控制问题,归纳了股权激励、报酬激励、控制权激励及其他治理方案,使用数学模型和实证分析验证股权激励、报酬激励治理方案的有效性,并对股权激励、报酬激励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建立激励模型。计量模型的结果显示董事会持股比例与企业绩效正相关,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企业绩效负相关,董事及管理层前三名年薪总额对企业绩效产生负向作用。本章得出结论,大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控制都会不同程度地导致内部人控制问题,对董事会进行股权激励是抑制内部人控制问题的有效方案,大股东持股的利益侵占效应大于利益趋同效应,目前中国民营上市公司的报酬激励方案效率较低。第六章,结语。本章提出有关优化股权结构、增强董事会的功能、完善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政策建议,为中国企业大股东-董事会-管理层制衡机制的建立和剩余控制权安排提供改革方向,对完善控制权市场、证券市场和职业经理人市场具有实际的借鉴意义。最后,将未来的研究方向确定为如何防范大股东利用关联交易侵占公司利益及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控制权安排。
罗丽娟[9](2019)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论》文中指出员工持股是指企业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员工拥有企业一定数量股权的制度安排,是企业在产权组织形式上的制度创新。员工持股可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具有分配效应和激励效应等多重微观经济效应,有利于形成具有创新活力和劳资关系和谐的微观经济主体;同时员工持股还具有稳定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等宏观经济效应,可以克服凯恩斯主义政策长期实施所造成的不良政策效果。员工持股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相结合是新一轮我国国企改革的亮点。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不仅要重视物质资本与物质资本的混合,还要重视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的混合,这就是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应将员工持股作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形成的重要途径和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重要手段,以员工持股优化企业产权结构,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激发企业创新能力,使混合所有制企业成为具有世界一流创新力和竞争力的微观经济主体;同时以员工持股克服混合所有制企业内资本和劳动的对立,形成资本和劳动的利益共同体,构建社会主义“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的微观经济基础,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共享发展和共同富裕。虽然员工持股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相结合对我国国企改革和塑造社会主义有活力的、劳资关系和谐的微观经济主体意义重大,然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目前还仅仅停留于“允许”发展的层面,自2016年8月启动后进展缓慢,仍仅限于在试点范围内推行,且试点政策要求严格,试点范围小。造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进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当前我国对员工持股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没有足够的认识,员工持股只是被作为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的一种手段,没有被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没有将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提升到塑造社会主义经济微观主体、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的战略高度。从过去的实践过程看,作为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长期难以解决劳动者不能分享剩余价值、劳资关系对立的问题,长期难以解决企业创新能力不足、效率低下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瓶颈。由此,本文重点论证了员工持股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对于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以及保持宏观经济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并梳理了国外发达国家员工持股的成功经验作为借鉴,最后对我国当前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本论文的主要内容安排如下:在绪论中,首先介绍了研究的背景和意义;然后对学界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员工持股的研究文献进行了梳理,指出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还有待于深入研究如何将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员工持股相结合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问题;最后介绍了本论文的研究思路、技术路线与主要内容,以及本论文的研究方法、创新点、研究中还存在的不足,等等。第一章是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相关概念界定、理论基础和理论建构。关于概念界定,论文首先区分了混合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梳理了学者们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讨论后,提出了本论文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内涵的理解;对于员工持股的概念,同样是在梳理学者们的讨论后,提出了本论文对员工持股内涵的理解;然后介绍了本论文对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内涵的理解。对于本论文的相关理论基础,首先介绍了马克思劳动力产权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双因素”理论、分享经济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经过对这些理论的比较和分析,提出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中应该以马克思劳动力产权理论为指导,同时借鉴产生于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力资本理论、“双因素”理论、分享经济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等相关理论,来指导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基于上述相关理论,本论文提出了以员工持股为重点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理论建构。本论文认为,如果社会主义要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共享发展,那么混合所有制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就应当既有活力,又能使劳动与资本共同分享企业生产剩余,形成劳动与资本的利益共同体,成为宏观经济保持稳定可持续增长的微观基础;而员工持股是兼具提高企业治理水平、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增加劳动者收入的微观经济效应和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宏观经济效应的制度安排,更应当成为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重点。第二章介绍了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发展历程及发展中存在的理论认识问题。本章介绍了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出现,及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发展在每一阶段的政策与实践、发展特点、存在的问题和对问题的规范,并因政策规范难以奏效而最终叫停的曲折历程;在此基础上,指出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实践历程之所以经历曲折,几经反复,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国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中还存在理论认识上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论文的第三章至第六章分别从改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治理结构、发展创新型企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等四个方面论证了员工持股对于当前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重要意义,提出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应该将员工持股作为重要途径和重要环节,以期形成有活力的、劳资关系和谐的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同时又为宏观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微观经济基础。第七章研究了当前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发展现状,提出当前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应解决的难点问题,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所存在的阻碍因素。国外员工持股发展较早,有着较丰富的成功经验,本论文在第八章介绍了美国、英国、日本和法国员工持股的兴起、发展过程和特点,分析、总结了上述国家员工持股的成功经验,为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施提供经验借鉴。第九章,从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际出发,以及从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需要出发,并借鉴西方国家成功的经验,提出了发展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应遵循的原则及对策建议。
王玉洁[10](2019)在《从法律文本中看婚姻财产权的配置》文中指出婚姻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单位,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权利是公民权利的重要部分,其中婚姻财产权意味着婚姻中的个人自由和尊严,是婚姻双方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其配置之公平性备受关注。本文在权利配置理论的基础上,结合财产权、社会性别等理论,通过分析婚姻财产权的法律配置,充实权利配置理论。另外,本文以婚姻财产权为视角分析权利配置,为审视法律中的权利配置提供了个案视角;同时为女性认识其在权利配置中的主体身份提供一种参照,为两性平等参与到法律配置的过程中提供一种引导。婚姻财产权的法律配置,是指在一国的法律体系内对公民的婚姻财产权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具体来说就是在宪法以及各个部门法中对公民的婚姻财产权做出规定,建立和完善相关公民的婚姻财产权的一系列法律制度。本文结合相关法律文本的分析,对该权利的法律配置进行探讨,全文正文分为四个部分:首先笔者通过对法律文本的细化解读,就法律文本对婚姻财产权的配置现状进行分析,经分析得知:第一,现行婚姻家庭法律文本在对婚姻财产权进行配置时偏向追求自由价值,优先保护个人财产权;第二,忽略了婚姻家庭生活中夫妻双方人力资本的价值,以及一方因人力资本的贬损对另一方人力资本的增值所产生的预期利益的价值;第三,在离婚救济制度的设计上,为了便捷婚姻家庭纠纷的处理,法律有将婚姻财产权进行不合理的价值化之嫌。继而笔者从婚姻的本质、婚姻与制度的关系两个方面就法律文本对婚姻财产权的配置现状进行思考。认为在婚姻财产范围的划定上,法律优先保护个人财产权的态度不仅是对婚姻价值的漠视,实际上是变相的保护婚姻中男性的个人财产权。在离婚救济制度上,将婚姻财产权价值化,虽有利于解决婚姻家庭纠纷,但从长远看来,将婚姻财产权不合理的价值化会导致感情价值化,造成婚姻家庭不和谐。在婚姻财产权价值化的过程中,应当被价值化的人力资本以及预期利益却未得到法律的正视,导致了夫妻双方实质上的不公平。接着笔者从当代权利观念、民法价值以及传统文化入手分析法律对婚姻财产权配置现状的产生原因;再而说明女性对该权利的认识以及在法律配置中的参与程度弱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婚姻财产权配置的该种结果,总结了婚姻家庭法律在婚姻财产权配置中优先配置个人财产权,不合理价值化婚姻财产权的原因。最后笔者为法律配置结果的公正性提供了建议:第一,婚姻财产权在配置时首先要保持婚姻财产权的特殊性,以达到利人利己的最佳境地;第二,从社会性别意识角度承认家庭生活中男女之间存在的差异,在法律中引入社会性别的视角;最后,呼吁女性参与到权利配置中,引导其认识到自身在婚姻财产权利配置中的主体地位,促进婚姻财产权的合理配置。
二、保护我们自己的人力资本(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保护我们自己的人力资本(论文提纲范文)
(1)夫妻离婚人力资本补偿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及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婚姻期间夫妻人力资本概述 |
第一节 人力资本基本理论 |
一、人力资本概念 |
二、人力资本的特征 |
三、离婚时需要救济的夫妻人力资本的限定条件 |
第二节 婚姻期间人力资本性质 |
一、婚姻性质的理论学说 |
二、婚姻期间人力资本性质财产说 |
三、婚姻期间人力资本性质非财产说 |
第二章 构建我国夫妻离婚人力资本补偿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第一节 必要性分析 |
一、司法实践的需要 |
二、现有离婚救济制度的不足 |
三、构建我国夫妻离婚人力资本补偿机制具有现实意义 |
第二节 可行性分析 |
一、完善家务劳动的价值评价 |
二、认可期待利益的损失补偿 |
第三章 夫妻离婚人力资本补偿机制的域外经验 |
第一节 美国离婚人力资本补偿的司法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
一、美国离婚人力资本补偿的司法经验 |
二、美国司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二节 法国离婚人力资本补偿的司法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
一、法国离婚人力资本补偿的司法经验 |
二、法国司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三节 德国离婚人力资本补偿的司法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
一、德国离婚人力资本补偿的司法经验 |
二、德国司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第四节 日本离婚救济制度的司法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
一、日本离婚救济制度的司法经验 |
二、日本司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第四章 构建我国夫妻离婚人力资本补偿机制 |
第一节 补偿原则 |
一、意思自治原则 |
二、平等原则 |
三、照顾女方原则 |
第二节 适当扩大现有离婚救济制度适用范围 |
一、扩大家务劳动补偿制度适用范围 |
二、降低离婚经济帮助制度适用门槛 |
三、通过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兜底性条款寻求救济 |
第三节 明确期待利益损失补偿标准 |
一、以获益方将来收入水平为补偿标准 |
二、以获益方人力资本价值为补偿标准 |
三、评估机构的选取 |
第四节 离婚人力资本补偿机制的程序 |
一、完善救济渠道 |
二、各地因地制宜 |
三、选择支付方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2)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三、相关概念阐释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一章 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确立的逻辑基础 |
一、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确立的理论逻辑 |
(一)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人才观的继承发展 |
(二)中国古代传统人才观的精华提炼 |
(三)国外人才观念的有益借鉴 |
二、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确立的历史逻辑 |
(一)中国共产党人才观的初步形成 |
(二)中国共产党人才观的持续深化 |
(三)中国共产党人才观的丰富发展 |
三、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确立的现实逻辑 |
(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人才的必然要求 |
(二)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对人才的现实需求 |
(三)完善我国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的客观要求 |
第二章 习近平人才观的形成与发展 |
一、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的萌芽期 |
(一)7 年知青岁月的成长体验 |
(二)生活学习的独立探索 |
二、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的发展期 |
(一)正定工作期间的初步实践 |
(二)福建任职期间的推进发展 |
(三)浙江上海主政期间的积极拓展 |
三、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的成熟期 |
(一)中央执政后对“为谁培养人才”的进一步明确 |
(二)中央执政后对“培养什么样人才”观念的科学发展 |
(三)中央执政后对“怎样培养人才”的全新阐释 |
第三章 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的基本内容 |
一、深刻诠释人才培养的目的 |
(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客观要求 |
(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 |
(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
二、科学界定新时代人才标准的全新语境 |
(一)以德为先的全新阐释 |
(二)德才兼备的全新阐释 |
(三)实践检验人才的全新阐释 |
三、不断完善人才选用体系 |
(一)坚持“人人皆可成才”的培养目标 |
(二)坚持“人人尽展其才”的选用目标 |
四、树立鲜明的价值导向 |
(一)巩固党执政的先进基础 |
(二)壮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关键力量 |
(三)肩负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情怀 |
第四章 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的主要特征 |
一、在历史与时代的贯通中把握人才建设的基本趋向 |
(一)善于总结人才观的历史经验 |
(二)科学把握人才观的时代要求 |
(三)坚持历史与时代的深度融合 |
二、在全局与重点的统一中把握人才建设的推进主线 |
(一)以统筹思维推进人才建设 |
(二)着力培养关键人才队伍 |
(三)在整体推进中突出问题导向 |
三、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把握人才建设的创新动力 |
(一)推动人才理论创新发展 |
(二)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 |
(三)积极促进理论与实践生动结合 |
四、在民族与世界的互动中把握人才建设的总体格局 |
(一)彰显人才观的民族性特点 |
(二)拓展人才观的世界性视域 |
(三)坚持民族性与世界性协同发展 |
第五章 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的战略价值 |
一、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的理论价值 |
(一)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人才理论的最新成果 |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
(三)为科学认识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因素提供了根本遵循 |
二、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的实践价值 |
(一)为解决人才结构性矛盾明确了基本要求 |
(二)为增强中国核心竞争力指明了发展方向 |
(三)为促进人才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根本指导 |
三、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的世界意义 |
(一)为促进世界人才理论的科学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
(二)为发展中国家破解人才发展困境提供了“中国经验” |
(三)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中国力量” |
第六章 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的实践推进 |
一、科学把握我国人才资源开发的基本现状 |
(一)我国人才资源开发取得的主要成就 |
(二)我国人才资源开发存在的现实问题 |
(三)我国人才资源开发困境的主要成因 |
二、坚持党管人才的根本原则 |
(一)明确党管人才原则的科学要义 |
(二)完善党管人才的工作体系 |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 |
(一)准确理解“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内涵 |
(二)推动“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深入人心 |
四、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 |
(一)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 |
(二)遵循人才成长规律 |
五、全面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 |
(一)改革完善人才体制机制 |
(二)加强急需紧缺型人才和海外人才资源建设 |
(三)构建新时代人才建设法律体系 |
六、营造良好的人才社会环境 |
(一)重视改善人才社会环境的价值意蕴 |
(二)贯彻落实人才社会环境的全新理念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3)企业社会资本的伦理内涵及培育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目标 |
四、研究路线 |
五、研究方法 |
六、研究内容 |
第一章 文献综述与重要概念界定 |
第一节 文献综述 |
一、从资本到社会资本的理论演进 |
二、企业社会资本研究的主要方向及成果 |
三、企业伦理研究及其对社会资本的观照 |
四、文献综述小结:研究空白或不足 |
第二节 分析企业社会资本的伦理学基本理论 |
一、引入伦理视角分析企业社会资本何以可能与必要? |
二、分析企业社会资本的代表性伦理学说 |
三、企业伦理与企业社会资本的关系 |
第三节 重要概念界定 |
一、企业社会资本:企业内外社会联系与共同价值规范 |
二、企业社会资本的两个维度与层次 |
三、企业社会资本的两种类型 |
四、“培育”及其主体、对象和相关方 |
第四节 扎根理论在社会科学领域的应用 |
第二章 企业社会资本的伦理内涵解析 |
第一节 企业三种主要资本与人的关系 |
一、物质资本源于人对物的自然依赖 |
二、人力资本体现人的实践能力 |
三、社会资本基于人的社会互动 |
第二节 企业结构性社会资本的伦理内涵 |
一、企业利益相关者与结构性社会资本 |
二、企业结构性社会资本的道德认同基础 |
第三节 企业认知性社会资本的伦理内涵 |
一、信任:社会资本的核心要素 |
二、合作:社会资本的理性特质 |
三、共享:社会资本的活力源泉 |
四、共同追求:社会资本的精神动力 |
五、职业精神:社会资本的价值典范 |
第四节 企业社会资本的伦理作用 |
一、企业面临的主要伦理问题 |
二、社会资本对企业义利冲突的协调作用 |
三、社会资本对企业公平与效率的平衡作用 |
四、社会资本对企业员工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 |
第三章 企业社会资本的特性与作用机理 |
第一节 企业社会资本的特性 |
一、企业社会资本构成的复合性 |
二、企业社会资本的易流失性 |
三、社会资本可能产生负外部性 |
第二节 企业社会资本的作用机理 |
一、企业社会资本作用的前提 |
二、企业社会资本作用的途径 |
第四章 企业社会资本培育的现状与机制建构 |
第一节 企业社会资本培育现状:困境与机遇 |
一、对企业社会资本概念及其伦理特质认识不足 |
二、企业社会资本培育投入驱动力不足 |
三、企业社会资本培育缺少保障和调节体系 |
四、机遇:企业文化与公共关系管理的发展 |
五、困境的应对与机遇的把握 |
第二节 企业社会资本培育的伦理决策机制 |
一、将伦理考量嵌入企业决策过程 |
二、明确基本道德责任标准 |
三、建立企业伦理决策流程 |
四、提升企业伦理决策能力 |
第三节 企业社会资本培育的动力机制 |
一、经济绩效驱动 |
二、职业伦理驱动 |
三、社会心理驱动 |
第四节 企业社会资本培育保障机制 |
一、机构人员保障 |
二、激励约束保障 |
三、时空环境保障 |
第五节 企业社会资本培育的外部调节机制 |
一、教育体系对企业社会资本的调节 |
二、社会参与对企业社会资本的调节 |
三、规范建设对企业社会资本的调节 |
第五章 基于“扎根理论”对企业社会资本培育机制的验证 |
第一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方法 |
二、样本选取 |
三、数据收集与整理 |
第二节 三级编码与分析 |
一、开放式编码分析 |
二、主轴式编码分析 |
三、选择式编码与结论构建 |
第三节 扎根演绎结果的验证分析 |
分析小结 |
结语研究结论与展望 |
一、研究的主要结论 |
二、研究的局限性及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研究成果 |
附录一 企业管理人员对“社会资本”认知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二 企业社会资本通用访谈提纲 |
附录三 企业社会资本培育专项访谈提纲 |
附录四 通用企业社会资本研究调查问卷 |
致谢 |
(4)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问题研究 ——基于制度与科技创新关系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问题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相关文献综述 |
1.3.1 人力资本产权及其实现的研究 |
1.3.2 制度与科技创新关系的研究 |
1.3.3 简要评述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本文研究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5.1 本文的创新点 |
1.5.2 存在的不足 |
2.理论基础与论文分析框架 |
2.1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1 制度经济理论 |
2.1.2 产权理论 |
2.1.3 人力资本理论 |
2.1.4 创新理论 |
2.2 核心概念与分析框架 |
2.2.1 核心概念界定 |
2.2.2 论文分析框架 |
3.制度与科技创新:一般理论分析 |
3.1 制度与科技创新的马克思主义视角 |
3.1.1 需要对经济关系进行规范 |
3.1.2 科技创新是一个生产力范畴 |
3.2 制度对科技创新的作用 |
3.2.1 制度在科技创新中的规范与约束功能 |
3.2.2 制度在科技创新中的激励功能 |
3.2.3 制度在科技创新中的调节功能 |
3.3 科技创新对制度的作用 |
3.3.1 科技创新对制度起源的作用 |
3.3.2 科技创新对制度变迁的作用 |
3.3.3 科技创新对制度消亡的作用 |
3.4 科技创新领域制度安排的非平衡性 |
3.4.1 科技创新要素的审视 |
3.4.2 科技创新领域的制度安排 |
4.人力资本成为财产权对象的依据与原因 |
4.1 人力资本成为财产权对象的依据 |
4.1.1 人力资本成为财产权对象的哲学依据 |
4.1.2 人力资本成为财产权对象的经济学依据 |
4.2 人力资本成为财产权对象的原因 |
4.2.1 人力资本成为财产权对象的经济学分析 |
4.2.2 人力资本产权制度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协同作用 |
5.人力资本产权及其实现的内涵 |
5.1 对人力资本产权的一般性探讨 |
5.1.1 人力资本产权:本质及其权利内容 |
5.1.2 人力资本产权的属性 |
5.1.3 人力资本产权的功能 |
5.2 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的内涵 |
5.2.1 人力资本所有权的实现 |
5.2.2 人力资本使用权的实现 |
5.2.3 人力资本转让权的实现 |
5.2.4 人力资本收益权的实现 |
6.科技创新与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基于中国实际的分析 |
6.1 中国科技创新的现状 |
6.1.1 现阶段中国科技创新活动的总体情况 |
6.1.2 现阶段中国主要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 |
6.2 中国科技创新领域存在的问题 |
6.2.1 科技创新能力与发达国家仍有差距 |
6.2.2 科技成果转化率低 |
6.3 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及中国的现实 |
6.3.1 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的多角度审视 |
6.3.2 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的现实 |
6.3.3 中国科技创新领域存在问题的根源 |
7.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改革的方向与绩效 |
7.1 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的改革方向 |
7.1.1 关于促进创新型人力资本使用权的改革 |
7.1.2 关于促进创新型人力资本转让权的改革 |
7.1.3 关于促进创新型人力资本收益权的改革 |
7.2 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深化改革的绩效 |
7.2.1 中国科技创新活动总体创新绩效的提升 |
7.2.2 中国各科技创新主体创新绩效的提升 |
8.美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的经验及其启示 |
8.1 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美国的实践与经验 |
8.1.1 促进创新型人力资本使用权的实现 |
8.1.2 促进创新型人力资本转让权的实现 |
8.1.3 促进创新型人力资本收益权的实现 |
8.2 美国经验给予我们的启示 |
8.2.1 创新型人力资本使用权实现方面的启示 |
8.2.2 创新型人力资本转让权实现方面的启示 |
8.2.3 创新型人力资本收益权实现方面的启示 |
9.提高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程度的思路与建议 |
9.1 提高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程度的思路 |
9.2 相关政策建议 |
10.研究结论与展望 |
10.1 本文研究结论 |
10.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5)人才制度体系与创新绩效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研究意义和方法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研究框架 |
一、研究思路 |
二、基本框架 |
第四节 创新点与不足 |
一、本文创新点 |
二、本文研究限度 |
第二章 研究综述 |
第一节 人才资本研究综述 |
一、人力资本相关理论 |
二、人才资本研究综述 |
第二节 创新绩效研究综述 |
一、创新理论研究综述 |
二、创新绩效有关研究 |
第三节 人才制度研究综述 |
一、制度变迁研究综述 |
二、人才制度有关研究 |
第三章 人才制度体系与创新绩效关系的分析模型 |
第一节 人才制度体系与创新绩效关系分析模型的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 |
二、人才资本理论 |
三、创新绩效理论 |
四、制度变迁理论 |
第二节 人才制度体系与创新绩效关系分析模型的构建 |
一、基本假设 |
二、分析框架 |
三、分析模型 |
第四章 美国的人才制度体系与创新绩效关系研究 |
第一节 美国的人才投入制度与创新绩效 |
一、美国的教育投入制度与创新绩效 |
二、美国的研发投入体制与创新绩效 |
第二节 美国的人才流动制度与创新绩效 |
一、美国的人才引进制度与创新绩效 |
二、美国的人才市场制度与创新绩效 |
第三节 美国的人才创新制度与创新绩效 |
一、美国的科技管理体制与创新绩效 |
二、美国的科研组织模式与创新绩效 |
第四节 美国的人才激励制度与创新绩效 |
一、美国的成果保护制度与创新绩效 |
二、美国的成果转化制度与创新绩效 |
三、美国的薪酬激励制度与创新绩效 |
第五节 美国的人才评价制度与创新绩效 |
一、美国的职称评价制度与创新绩效 |
二、美国的职业资格制度与创新绩效 |
第六节 评美国的人才制度体系与创新绩效关系 |
一、第一阶段:分权期人才制度体系与创新绩效 |
二、第二阶段:管制期人才制度体系与创新绩效 |
三、第三阶段:平衡期人才制度体系与创新绩效 |
第五章 中国的人才制度体系与创新绩效关系研究 |
第一节 中国的人才投入制度与创新绩效 |
一、改革开放前的人才投入制度:政府包办 |
二、改革开放后的人才投入制度与创新绩效 |
第二节 中国的人才流动制度与创新绩效 |
一、改革开放前的人才流动制度:控制流动 |
二、改革开放后的人才流动制度与创新绩效 |
第三节 中国的人才创新制度与创新绩效 |
一、改革开放前的人才创新制度:指令科研 |
二、改革开放后的人才创新制度与创新绩效 |
第四节 中国的人才激励制度与创新绩效 |
一、改革开放前的人才激励制度:平均主义 |
二、改革开放后的人才激励制度与创新绩效 |
第五节 中国的人才评价制度与创新绩效 |
一、改革开放前的人才评价制度:标准主体单一 |
二、改革开放后的人才评价制度与创新绩效 |
第六节 评中国人才制度体系与创新绩效关系 |
一、中国人才制度创新的成果与问题 |
二、中国人才制度创新对创新绩效的促进 |
第六章 人才制度体系与创新绩效关系的案例研究 |
第一节 旧金山的人才制度创新与人才资本创新绩效 |
一、人才投入制度创新:政府收购科研成果 |
二、人才创新制度特色:科技金融、孵化器与产学研合作 |
三、人才激励制度创新:税收优惠与奖励 |
第二节 深圳的人才制度创新与人才资本创新绩效 |
一、深圳的人才制度创新主要内容 |
二、深圳的人才资本集聚效应与创新绩效 |
第三节 人才制度体系与创新绩效关系研究小结 |
第七章 政策建议与展望 |
第一节 政策建议 |
一、政府要简政放权与优势发挥并重 |
二、建立以绩效和结果为导向的人才评价制度 |
三、构建精神收益与物质收益并重的人才激励制度 |
四、建立科研人才长期稳定支持机制 |
五、对人才制度开展实时评估、动态调整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 |
(6)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机理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及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技术路线 |
1.5 章节安排 |
1.6 本章小结 |
2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农民工 |
2.1.2 建筑业农民工 |
2.1.3 建筑业产业工人 |
2.1.4 建筑业农民工职业化 |
2.1.5 建筑业农民工市民化 |
2.1.6 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 |
2.2 文献综述 |
2.2.1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2.2.2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2.2.3 文献评述 |
2.3 理论基础 |
2.3.1 城乡一体化相关理论 |
2.3.2 社会权利贫困理论 |
2.3.3 需求层次理论 |
2.3.4 系统相关理论 |
2.3.5 人力资源开发理论 |
2.3.6 理论在本研究的应用 |
2.4 本章小结 |
3 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现状及障碍分析 |
3.1 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历史追溯 |
3.1.1 历史起源 |
3.1.2 演进历程 |
3.2 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现状考察 |
3.2.1 职业化现状 |
3.2.2 市民化现状 |
3.2.3 产业工人化现状 |
3.3 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自身资本积累障碍 |
3.3.1 人力资本积累障碍 |
3.3.2 经济资本积累障碍 |
3.3.3 社会资本积累障碍 |
3.4 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外部条件限制障碍 |
3.4.1 社会方面障碍 |
3.4.2 政府方面障碍 |
3.4.3 行业方面障碍 |
3.4.4 企业方面障碍 |
3.5 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趋势预判 |
3.5.1 维持现状 |
3.5.2 改变现状 |
3.6 本章小结 |
4 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影响因素及影响机理解析 |
4.1 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影响因素识别 |
4.1.1 基于文献成果的影响因素识别 |
4.1.2 基于调研结果的影响因素识别 |
4.1.3 基于访谈结果的影响因素识别 |
4.1.4 关键影响因素确定 |
4.2 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影响因素的递阶结构研究 |
4.2.1 解释结构模型(ISM)简介 |
4.2.2 解释结构模型(ISM)构建 |
4.2.3 解释结构模型(ISM)运算结果 |
4.3 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影响机理解析 |
4.3.1 直观分析 |
4.3.2 深层次分析 |
4.3.3 系统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影响机理的静态实证 |
5.1 样本来源与数据统计 |
5.1.1 问卷设计 |
5.1.2 数据来源 |
5.1.3 描述性统计 |
5.2 调研数据分析与评价 |
5.2.1 人力资本的存量现状描述及评价 |
5.2.2 经济资本的存量现状描述及评价 |
5.2.3 社会资本的存量现状描述及评价 |
5.2.4 “三资”总存量现状描述 |
5.3 静态实证分析 |
5.3.1 Logit模型简介 |
5.3.2 Logit模型构建 |
5.3.3 Logit模型结果及评价 |
5.4 本章小结 |
6 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系统的动态仿真与情景分析 |
6.1 系统动力学方法的优势 |
6.1.1 系统动力学简介 |
6.1.2 系统动力学特征 |
6.1.3 系统动力学对本文的适用性 |
6.2 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系统的动态仿真 |
6.2.1 仿真模型构建步骤 |
6.2.2 人力资本子系统因果关系图 |
6.2.3 经济资本子系统因果关系图 |
6.2.4 社会资本子系统因果关系图 |
6.2.5 系统因果关系总图构建 |
6.2.6 系统存量流量图绘制 |
6.2.7 函数关系说明 |
6.2.8 系统模型检验 |
6.3 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系统的情景分析 |
6.3.1 情景分析思路 |
6.3.2 情景分析方法及主要流程 |
6.3.3 仿真模拟分析与评价 |
6.3.4 资本投资总量变化情景 |
6.3.5 单位资本需要量变化情景 |
6.3.6 产业工人目标数量变化情景 |
6.4 本章小结 |
7 推动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对策建议 |
7.1 人力资本提升的对策建议 |
7.1.1 加快建筑业现代化转型升级 |
7.1.2 加快建筑业生产方式变革 |
7.1.3 推动建筑业产业结构优化 |
7.1.4 加速劳动用工制度改革 |
7.1.5 加强建筑工人劳动权益保护 |
7.1.6 完善建筑工人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
7.1.7 完善建筑工人职业发展体系 |
7.1.8 改善建筑工人职业安全与健康状况 |
7.2 经济资本提升的对策建议 |
7.2.1 完善建筑工人工资保障制度 |
7.2.2 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
7.2.3 加快城乡一体化改革进程 |
7.2.4 建立多层次城市住房供应体系 |
7.2.5 加速推行“房地产税” |
7.3 社会资本提升的对策建议 |
7.3.1 提高组织化程度 |
7.3.2 改善建筑工人工作和生活环境 |
7.3.3 促进城市社会融入 |
7.3.4 加强社会支持力度 |
7.4 实现对策建议的阶段性和时序性 |
7.5 本章小结 |
8 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论文的创新点 |
8.3 研究不足与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B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的主要课题 |
C 调查问卷Ⅰ |
D 调查问卷Ⅰ统计结果 |
E 各地“关于推进建筑产业工人转型”的工作总结(部分) |
F 基于文献成果的影响因素识别 |
G 调查问卷Ⅱ |
H 学位论文数据集 |
致谢 |
(7)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方法与设计、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一、研究方法与设计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基本概念界定、文献综述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基本概念界定 |
一、工艺、机械工艺与传统手工艺 |
二、传统手工艺企业 |
三、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界定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父子传承及文献综述 |
二、师徒传承及文献综述 |
三、品牌传承及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理论基础 |
一、代际传承理论 |
二、人力资本理论 |
三、无形资产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理论构建 |
第一节 传统手工艺企业父子传承模式理论构建 |
一、父子传承历史缘由 |
二、父子传承内容 |
三、父子传承路径 |
四、父子传承模型图的构建 |
第二节 传统手工艺企业师徒传承模式理论构建 |
一、师徒传承历史缘由 |
二、现阶段师徒传承困境及问题解决机制 |
三、师徒传承路径 |
四、师徒传承模型图的构建 |
第三节 传统手工艺企业品牌传承模式理论构建 |
一、品牌传承缘由 |
二、品牌传承的核心内容 |
三、品牌传承路径 |
四、品牌传承模型图的构建 |
第四节 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整体模型图构建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校企合作类德艺品牌式开拓创新型代际传承 |
第一节 案例企业基本情况 |
第二节 案例数据收集 |
第三节 案例数据编码与分析 |
一、开放性编码 |
二、轴心性编码 |
三、选择性编码 |
第四节 案例企业代际传承特征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博物馆依托品牌式渐进引导型代际传承 |
第一节 案例企业基本情况 |
第二节 案例数据收集 |
第三节 案例数据编码与分析 |
一、开放性编码 |
二、轴心性编码 |
三、选择性编码 |
第四节 案例企业代际传承特征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少而精”式稳妥传统型代际传承 |
第一节 案例企业基本情况 |
第二节 案例数据收集 |
第三节 案例数据编码与分析 |
一、开放性编码 |
二、轴心性编码 |
三、选择性编码 |
第四节 案例企业代际传承特征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多重案例扎根理论分析方法的比较研究和整合分析 |
第一节 多重案例代际传承模式梳理及其整合框架模型 |
一、父子传承模式理论梳理与整合 |
二、师徒传承模式理论梳理与整合 |
三、品牌传承模式理论梳理与整合 |
四、基于多种传承模式的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整合理论模型 |
第二节 多重案例类属范畴比较 |
一、基于多重个案范畴归类的共同关键点提炼 |
二、多重案例共同关键点的典范模型与一般规律概念模型 |
第三节 多重案例代际传承核心要素的作用机理和延伸意义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改善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的对策研究 |
第一节 企业内部制度管理的改善 |
一、企业代际传承过程中渐近性管理理念及制度构建 |
二、异质性人力资本激励与约束制度构建 |
三、实体与网络平台优势互补的营销与推广 |
第二节 企业外部政策环境的支持 |
一、文化层面的政策支持 |
二、教育层面的政策支持 |
三、法律层面的政策支持 |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8)企业内部控制权的安排和攫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研究对象 |
1.4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4.1 控制权收益 |
1.4.2 控制权转移 |
1.4.3 控制权安排 |
1.5 相关概念界定 |
1.5.1 剩余权利 |
1.5.2 内部人和内部人控制 |
1.5.3 人力资本产权和非人力资本产权 |
1.6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6.1 研究思路 |
1.6.2 研究方法 |
1.6.3 数据来源和处理 |
1.6.4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2 企业合约的结构和权利安排 |
2.1 企业的合约属性 |
2.2 委托代理合约中的两权分离 |
2.2.1 两权分离及其后果 |
2.2.2 企业内部委托代理关系 |
2.2.3 委托代理合约的所有权结构 |
2.3 企业合约中的权利分配 |
2.3.1 不完备性 |
2.3.2 事前的权利安排 |
2.3.3 事后的权利安排 |
2.3.4 所有权结构 |
2.4 控制权合约中的权利安排 |
2.4.1 控制权的来源 |
2.4.2 第一和第二代控制权理论 |
2.4.3 控制权安排的层次 |
3 大股东的控制权收益 |
3.1 共享收益与私人收益 |
3.2 货币性收益与非货币性收益 |
3.3 大股东的控制权私利 |
3.4 实证研究 |
3.4.1 国内外关于大宗股权协议转让溢价法的缺陷及改进 |
3.4.2 影响大股东控制权私利的因素 |
3.4.3 样本选取和研究设计 |
3.4.4 实证结果 |
4 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控制权转移 |
4.1 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控制权收益 |
4.1.1 董事会的控制权收益 |
4.1.2 管理层的控制权收益 |
4.2 控制权转移行为 |
4.3 控制权转移路径之一: MBO |
4.3.1 形成机理 |
4.3.2 管理层收购的实现机制 |
4.3.3 中国MBO的融资障碍及解决途径 |
4.4 控制权转移路径之二: 合谋 |
4.4.1 形成机理 |
4.4.2 实现机制 |
4.5 控制权转移的案例研究 |
4.5.1 国美大股东和管理层的控制权之争 |
4.5.2 万科与宝能的控制权之争 |
5 企业内部控制权的侵占与治理 |
5.1 内部人控制问题 |
5.1.1 管理层多元化经营掩饰隧道行为 |
5.1.2 大股东占资 |
5.1.3 大股东和董事会扭曲红利分配 |
5.1.4 公司高管对资产的控制 |
5.2 内部人控制的治理方案 |
5.2.1 股权激励 |
5.2.2 报酬激励 |
5.2.3 控制权激励 |
5.2.4 其他激励 |
5.3 数学模型分析 |
5.3.1 公司高层的股权和报酬激励 |
5.3.2 大股东的股权激励 |
5.4 实证研究 |
5.4.1 理论基础 |
5.4.2 样本选取和研究设计 |
5.4.3 实证结果 |
6 结语 |
6.1 结论与启示 |
6.2 未来研究方向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研究目的、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述评 |
一、关于混合所有制的研究未将解决劳资关系作为重点 |
二、员工持股有助于解决混合所有制发展中的劳资关系问题 |
三、员工持股与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 |
四、文献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技术路线与章节安排 |
一、研究思路 |
二、技术路线 |
三、章节安排 |
第四节 研究方法、研究创新及研究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创新 |
三、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概念界定、理论基础及理论建构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内涵 |
二、员工持股的内涵及性质 |
三、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内涵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相关理论 |
一、马克思劳动力产权理论 |
二、人力资本理论 |
三、“双因素”理论 |
四、分享经济理论 |
五、委托代理理论 |
第三节 相关理论分析 |
一、对马克思劳动力产权理论与人力资本理论的比较与分析 |
二、对“双因素”理论和分享经济理论的比较与分析 |
三、对委托代理理论的分析 |
四、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应以马克思劳动力产权理论为指导 |
第四节 以员工持股为重点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理论建构 |
一、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理论假设 |
二、基本推论:员工持股应当成为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重点 |
第二章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发展历程及存在的理论认识问题 |
第一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发展历程 |
一、我国员工持股的出现 |
二、员工持股的初步探索阶段(1978-1994年) |
三、员工持股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初步结合阶段(1994-2002) |
四、针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阶段(2002-2013) |
五、明确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相结合重启员工持股阶段(2013年至今) |
第二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的曲折性及发展中存在的理论认识问题 |
一、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的曲折性 |
二、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发展中存在的理论认识问题 |
第三章 员工持股与建立现代企业治理结构 |
第一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中存在的治理问题 |
一、解决国企所有者缺位问题是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的逻辑起点 |
二、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仍面临委托代理关系问题 |
三、混合所有制企业制度定型需要解决委托代理关系问题 |
第二节 员工持股是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现代治理结构的重要途径 |
一、员工持股是混合所有制企业产权多元化的重要实现形式 |
二、员工持股可以有效解决混合所有制企业委托代理问题 |
三、我国以员工持股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成功案例 |
第三节 以员工持股实现企业治理的激励相容 |
一、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主要矛盾是解决企业治理的激励相容问题 |
二、聚焦建立有效委托代理关系,以员工持股实现企业治理的激励相容 |
第四章 员工持股与发展创新型企业 |
第一节 创新型企业内涵及我国创新型企业发展现状 |
一、创新型企业内涵 |
二、新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背景下我国创新型企业的缺乏 |
第二节 我国创新型企业缺乏的重要原因 |
一、企业家精神缺乏 |
二、工匠精神缺乏 |
三、科技创新能力不足 |
第三节 以员工持股促进创新型企业形成 |
一、以员工持股激励企业家精神形成 |
二、以员工持股激励工匠精神形成 |
三、以员工持股激励科技人员提升创新能力 |
第五章 员工持股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
第一节 资本短缺时代劳动者难以分享企业利润与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过低 |
一、资本短缺时代与劳动报酬比重偏低 |
二、劳动报酬低转化为劳动者财产性收入比重低 |
三、劳动者报酬偏低导致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过低 |
第二节 资本过剩时代劳动者分享利润的客观基础正在形成 |
一、我国进入资本相对过剩时代和劳动力短缺时代 |
二、人力资本日益成为劳动者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源泉 |
三、员工持股成为增加财产性收入的重要途径 |
第三节 以员工持股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
一、以员工持股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具有可行性 |
二、员工持股优于简单的工资上涨和福利国家模式 |
三、员工持股有利于打造我国的人力资本优势 |
四、员工持股有利于形成劳资利益共同体 |
第六章 员工持股与宏观经济稳定 |
第一节 宏观经济稳定需要有活力的微观基础 |
一、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政策的失灵 |
二、宏观经济稳定需要建立在微观经济主体健康发展的基础上 |
第二节 员工持股与形成消费拉动的内生增长模式 |
一、我国需要形成消费拉动的内生增长模式 |
二、以员工持股促进中等收入群体发挥消费生力军和主力军的作用 |
三、以员工持股稳定国内投资 |
第三节 以员工持股推动新经济发展 |
一、新经济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
二、员工持股有利于促进新经济发展 |
三、在新经济领域广泛推动员工持股 |
第四节 以员工持股解决经济转型升级中的就业问题 |
一、传统工资制与失业问题 |
二、以员工持股实现利润分享制 |
三、构建员工与企业的命运共同体 |
第七章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发展现状、难点问题及阻碍因素 |
第一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发展现状 |
一、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历经反复 |
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进一步发展任重道远 |
第二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中的难点问题 |
一、持股对象范围的确定 |
二、员工持股比例的确定 |
三、持股员工的资金来源 |
四、员工持股模式的确定 |
五、持股平台问题 |
第三节 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阻碍因素 |
一、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员工持股缺乏足够的认识 |
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体制障碍 |
三、内部人控制问题 |
四、我国员工持股相关立法的限制 |
五、我国目前还缺乏相关的财税政策对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企业和员工进行激励 |
第八章 员工持股的国际经验 |
第一节 美国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一、美国员工持股制度的兴起与发展 |
二、美国员工持股的特点 |
第二节 英国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一、英国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二、英国员工持股的特点 |
第三节 法国员工持股制的兴起和发展 |
一、法国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二、法国员工持股的特点 |
第四节 日本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一、日本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二、日本员工持股制度的特点 |
第五节 发达国家员工持股的启示 |
一、政府对员工持股计划的重视 |
二、制订完善的立法来推行员工持股 |
三、利用财税政策支持和引导 |
四、支持第三方金融机构介入员工持股 |
五、实施普惠式的员工持股 |
六、采取多种形式的员工持股计划模式 |
第九章 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原则及建议 |
第一节 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原则 |
一、将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上升到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高度 |
二、将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与解决宏观经济问题相联系 |
三、加强顶层设计,使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有序开展 |
四、在法律的激励、引导和规范下有序开展 |
五、从企业实际出发开展员工持股 |
第二节 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建议 |
一、充分认识员工持股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
二、加强和完善员工持股的相关立法 |
三、允许第三方金融机构参与员工持股计划 |
四、对员工持股参与方提供财税政策支持 |
五、探索多样化的员工持股模式 |
六、逐步扩大员工持股对象及企业的范围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从法律文本中看婚姻财产权的配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评述 |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我国婚姻财产权的法律配置现状 |
一、婚姻财产权法律配置的涵义及重要意义 |
二、对现行法律文本关于婚姻财产权相关规定的解读与分析 |
(一)婚姻财产权的特殊性 |
(二)婚姻财产权的配置现状 |
三、小结 |
第三章 对婚姻财产权配置现状的评析 |
一、婚姻的本质与婚姻制度 |
(一)婚姻的本质 |
(二)婚姻与婚姻制度 |
二、对婚姻财产权配置现状的评析 |
(一)对婚姻财产范围划定的评析 |
(二)对离婚救济制度的评析 |
三、小结 |
第四章 婚姻财产权配置现状的原因探析 |
一、权利观念的影响 |
(一)当代婚姻观念的影响 |
(二)道义论权利观念的影响 |
二、民法价值的影响 |
(一)市民社会的发展 |
(二)财产权价值化理论的引入 |
三、传统文化的影响 |
(一)传统文化对女性参与度的影响 |
(二)传统文化对婚姻家庭法律配置的影响 |
四、小结 |
第五章 对我国婚姻财产权配置的建议 |
一、保持婚姻财产权的特殊性 |
(一)维护婚姻法的价值取向 |
(二)维护婚姻财产权的共有性 |
二、引入性别差异视角修正婚姻家庭法律 |
(一)承认婚姻家庭生活中男女之间的差异 |
(二)引入社会性别视角合理分配家庭利益 |
三、激发女性在婚姻财产权配置中的主体意识 |
(一)女性参与婚姻财产权配置的意义 |
(二)重建女性在婚姻财产权配置中的主体地位 |
四、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评阅表 |
四、保护我们自己的人力资本(论文参考文献)
- [1]夫妻离婚人力资本补偿机制研究[D]. 樊志刚.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8)
- [2]习近平新时代人才观研究[D]. 冯超. 东北师范大学, 2021(09)
- [3]企业社会资本的伦理内涵及培育机制研究[D]. 袁家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4]中国创新型人力资本产权实现问题研究 ——基于制度与科技创新关系的视角[D]. 姚程. 西南财经大学, 2020(02)
- [5]人才制度体系与创新绩效关系研究[D]. 李勇.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6]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产业工人化的机理与对策研究[D]. 朱明磊. 重庆大学, 2019(01)
- [7]传统手工艺企业代际传承研究[D]. 潘俊. 云南大学, 2019(09)
- [8]企业内部控制权的安排和攫取[D]. 张璇. 东北财经大学, 2019(06)
- [9]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论[D]. 罗丽娟.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10]从法律文本中看婚姻财产权的配置[D]. 王玉洁. 石河子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