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传媒积极应对WTO(论文文献综述)
朱可鑫[1](2021)在《改革开放以来湖南广电产业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陈凌[2](2020)在《个人意识、自我认同与日常生活再造 ——广告生产的社会过程(1978-2018)》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日常生活”为主线考察了改革开放40年,广告生产融入社会进程的历史过程,并重点关注这一过程中,个人如何参与到广告生产的生活实践,以及个人意识生成与自我认同的影响问题。在此强调提出,本文研究的广告生产主要指商业广告,公益广告不在本次研究讨论范围之内。之所以,选择“日常生活”作为考察广告史的线索,是因为既有研究常将广告作为社会生活影响的外部因素,对广告生产如何进入日常生活内部机理关注不足,对个人参与广告生产的社会实践过程关注比较有限。“日常生活批判”是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和延伸。列斐伏尔认为,在西方资本主义“消费受控制的社会”语境下,日常生活已经沦为一种被规划的对象物,其中市场化与广告的力量尤为重要。广告理论家尤恩·斯图尔特(Stuart Ewen)的研究进一步推进此观点,并提出作为“社会生产的广告”概念。本文尝试以“日常生活批判”理论研究改革开放40年广告生产再造日常生活的社会过程史。本文认为中国广告业40年发展及其社会过程史,与西方消费社会语境并不完全相同,如何理解这一“不同”,并重估它与广告生产的社会过程的关联,是本文要回答的核心问题。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广告业首先是国家推动,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的自上而下进入日常生活的过程,同时也是自下而上的意义博弈过程。加入WTO之后,随着全球化、市场化影响加剧,广告生产与日常生活的博弈关系逐渐打破,广告生产的“日常生活”逐渐成为个人实践的重要场域,并深刻影响个人意识和自我认同的形成。重新叙述这一过程,也是重新理解改革开放40年广告发展史的理论尝试。绪论部分将广告生产再造日常生活并抵达个人实践的过程建构为本文的理论框架。与主流研究以市场营销学和广告心理学为理论视角不同,本文以社会过程论为出发点,关注的是个人参与广告生产实践的意识生成与认同影响过程。这是绪论部分的理论逻辑和研究设想。第二章主要研究商业广告生产复归日常生活的时期(1978年一 1991年)。这一阶段,广告生产经历了由生产资料型广告向生活资料型广告为主的转向过程,与此同时,个人参与广告生产的日常实践过程也伴随集体价值向个人意识形成的转变过程。第三章主要研究广告生产再造闲暇与工作“新关系”的日常过程(1992年一2001年)。这一阶段,随着社会结构转型,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化,个人开始积极参与到广告生产的各类型闲暇生活实践中,个人开始认同广告生产的价值体系。第四章主要研究日常生活全面广告化,打造“生活方式”的社会过程(2002年—2009年)。加入WTO后,随着全球化和消费主义进一步影响,广告生产参与到媒体空间、城市空间的建构中,广告生产将日常生活具象为“生活方式”,这一过程个人参与广告生产的生活实践的程度加深,自我认同的反身性进一步显现。第五章研究广告生产的“个人化”生活及其个人主义文化(2010年—2018年)。广告生产的智能化、计算化、精准化,使个人逐渐退缩到广告生产的“个人化”生活中,自我认同的反身性进一步加剧,第五章的结论与第二、三章的研究形成对话关系。第六章对全文研究进行理论总结,并对这段历史考察提出反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广告生产再造生活实践,影响个人意识与自我认同的过程,既有融入全球化进程的趋同,也有自身实践的差异。理解异、同问题的过程,是重新理解改革开放40年广告史的补充视角。本文提出三点主要结论:首先,以日常生活批判理论搭建广告史的研究框架,补充了广告史研究的理论视角。其次,对不同时期个人参与广告生产实践的研究发现,80年代广告与日常生活互为建构的过程,对40年广告史研究的重要价值应得到重视。最后,文本将认同困境放置到全球化与现代性语境下探讨,是广告生产在全球化进程与中国语境下展开对话的尝试,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告理论建设的新路径。
孙铭壕[3](2020)在《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国际比较》文中研究表明文化服务产业是服务业的一个新兴领域,消费替代弹性小且产业附加值高,是各国服务业增加值的主要来源。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世界各国产业结构升级,文化服务贸易成为贸易领域的新蓝海。2019年,我国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进出口52.8亿美元,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412亿美元,文化服务贸易进入快速发展期。与美欧等国家发达的文化服务贸易相比,我国文化服务贸易仍存在贸易逆差大、国际竞争力不强、以产业间贸易为主等众多问题,与文化大国的地位不匹配。在日流、韩流大行其道、好莱坞电影风靡全球的当今世界,中国文化一直偏安一隅,难以形成潮流。因文化带有很强的地域特征,文化价值在与境外贸易过程中会因文化差异而遭受减值,需要政府扶持政策的规范与管理。目前学术界关于文化服务贸易的研究大都放在公共管理理论框架下,研究方法主要有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定量分析又包括指标分析和实证分析。由于国家样本少、有效数据不足和数据统计口径不一致等问题,定量分析法得出的结论偏差较大。鉴于在文化服务贸易领域应用定量分析方法存在一定缺陷,本文主要采用定性分析方法,从可获得性较强、来源准确可靠的文化服务贸易政策的角度,探究各国政策差异对本国文化服务贸易的影响。首先,文章分析了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传导机制和传导效果。先对各国现有文化服务促进贸易政策进行分类,根据主导力量的不同分为政府主导型、偏政府主导型、中性、偏市场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根据政策手段不同可分为环境型、供给性和需求型三类。然后,本文参照政策手段分类法,分别对环境型、供给性和需求型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理论传导机制和效用进行了分析:环境型政策的传导机制是政府通过制定政策而影响文化服务贸易环境,从而影响贸易发展;供给型政策的传导机制是政府从供给侧角度为文化发展提供资源,扩大文化要素供给,从而促进文化服务贸易;需求型政策的传导机制是政府从需求侧扩大文化需求,减少市场不确定性,稳定文化服务市场。一般而言,国家综合使用以上三种类型的政策工具,通过主题培育、资源供给、环境优化三条路径培育发展文化服务贸易。随后,以中国为例,从经济效益、产业效益、社会效益和安全效益等四个角度来综合考察分析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实施效果。经济效益的衡量指标包括文化服务贸易政策带来的贸易增长效应、贸易平衡效应和贸易结构优化效应,我国的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显着提高了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总额,但存在出口总额远远小于进口总额,文化服务贸易总额占我国贸易总额的比重偏低等问题,说明我国现行贸易政策还未达到预期效果。产业效益选用文化产业增加值和劳动生产率评估政策效果,文化服务业增加值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一半,固定投资额也逐年增加,文化服务从业人数和生产效率大幅增加,目前来看我国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产业效益明显。社会效益更关注文化属性和消费者主观感受,选用文化影响程度和文化影响范围两个指标衡量,结果发现,中国文化服务对国外消费者的影响程度很小,但社会影响范围因“一带一路”的实施不断扩大。文化安全是一国制定文化贸易政策的又一个出发点,本文选取国际市场占有率、国际竞争力指数和显性比较优势指数评判政策对本国文化保护的效果,评估结果发现,我国文化服务的国际市场占有率极低、国际竞争力较弱和竞争劣势明显。其次,选取美国、日本、韩国、法国和英国等文化服务贸易大国的代表性行业,归纳分析这些国家在促进本国特色文化服务出口方面的经验。美国在影视、动漫领域的产业扶持政策更侧重于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税收体系,提供宽松的竞争环境来培育行业龙头,带动行业集聚,提升行业规模,并在此基础上出台贸易促进政策实现全球化对外扩张。日本的动漫产业能够在世界市场占据大量份额,则得益于国内从制度到出口全方位的促进政策。法国的艺术品授权贸易的繁荣,离不开法国国内文化艺术制度、文化服务设施的完善、艺术欣赏的普及化以及对外强势的“文化例外”措施。英国艺术品授权贸易的发展则离不开良好的法律环境,包括拍卖行业严格有序的行业自治,以及英国国内法律对消费者的保护催生的“有限责任条款”等。综上得出的经验主要是:文化服务贸易发达的国家,均从贸易环境优化、政策财政支持、培育竞争力量、维护本国文化等几个角度制定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在协助本国文化扩张的同时,保护本国文化不受外来文化侵袭。再次,根据当今文化服务贸易发展特点,选取了数字文化服务贸易和文化服务贸易统计两个领域进行专题研究。数字文化服务贸易是未来文化服务贸易的新趋势和新增长点,本文在准确阐述数字文化服务贸易概念和自身特征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美国、欧盟两国(地区)制定数字文化贸易政策的现状和趋势,发现美国作为数字文化强国,奉行自由贸易政策,而更看重文化保护的欧盟,则倾向于通过“数字税”的方式设置文化贸易壁垒。各国数字文化服务贸易政策正走向分化,这加剧了国际文化服务贸易的摩擦,制约了国际数字文化服务贸易的发展。在文化服务贸易统计方面,因各国对文化服务贸易的定义不统一,导致文化服务贸易数据统计有较大分歧。本文聚焦文化服务贸易统计领域的差异性,归纳了主要国际组织和国家对文化服务的分类和数据统计规则,着重分析了中美数据统计的差异和因差异导致的文化服务贸易发展水平的差距,以进一步评判不同统计方法的优劣。特别地,本文对与文化服务贸易相关的特有现象进行了分析。因文化服务贸易有文化和产品的双重属性,在国际贸易中有其显着特征。本文着重分析了文化服务贸易领域“文化自由”和“文化例外”并存、“文化增值”和“文化折扣”并存的现象及其成因,并详细总结了国际贸易组织在应对文化服务贸易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而采取的特殊措施,为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实践提供参考依据。最后,基于以上研究和讨论,结合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对我国文化服务贸易政策提出七点建议。第一,重点出口文化折扣较低的文化服务;第二,借用国外观众熟悉的文化样式传播中国文化,减少“文化折扣”;第三,采取“本土化+国际化”战略,保证出口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让外国人能看懂,能理解,进而刺激文化服务消费;第四,瞄准文化亲缘性市场,寻求语言相近、地理相邻的国家作为主要出口市场;第五,借鉴发达国家文化贸易政策经验,完善国内相关立法,减少贸易摩擦;第六,兼顾国民文化需求与国家文化安全,采用市场引导、教育引导、社会福利引导等多种方式,树立国民的文化安全意识;第七,积极推动WTO中与文化服务贸易有关规则的改进,利用双边或多变文化合作,建立长久的文化战略合作关系。
娄芸鹤[4](2011)在《文化政策视野下的“民族元素再创造”及其相关性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经济崛起中的中国所制定每一个政策,或许,都将对世界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产生影响。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wT0),我国政府遵循所签订的协议,正逐步履行有关承诺,在我国履行承诺的过程中,利用现有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业已形成的高保护状态作为手段,促进我国文化产业(事业)的发展,同时又能够实现保护、传承和发展中华民族文化,增强中国文化在国际文化贸易市场上的影响力,是必须探讨的一个重要的课题。笔者研究本课题的基本原则,首先,是刻意回避当下时髦的“战略”、“竞争”、“实力”等富于对抗性的词语表述,以文化的最基本的功能——“润物细无声”的境界,来探讨中华民族几千年文明传承的优势,说明创造力、包容力和感染力才是文化真正的力量,并且,这种力量是传统的经济和军事资源所不能比拟的;其次,以尊重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价值观念为根本核心理念,几千年的文明存续力,足以证明中华民族的文化是具有强大生命力的,而文化内涵、价值观念就是这种生命力的源泉,这种生命力的源泉也是现代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最重要资源。论述文化政策视野下的“民族元素再创造”及研究其相关性的问题,真正的目的,是探讨国家文化政策制定的目标指向、原则、策略和实践模式的建构等,在数字信息时代对于中国优秀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的路径、对于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中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呈现方式的影响、对于增强民族创造能力的作用,以及以国内政策实践成果,积极促成知识产权国际新规则的建立,来保护我们目前可能处在优势地位的民族元素的“源头”,并获得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话语权和国际示范资格。本文以数字内容产业的信息和数据等资料作为论据,首先,基于经济全球化核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的视角、文化多样性保护的原则,以及中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需求等方面,明确提出“民族元素再创造”这个命题;其次,从信息科技发展与现代人类生存方式、文化国际贸易以及民族国家文化安全的关系等方面,对影响“民族元素再创造”的相关因素进行了分析;然后以数字内容产业发展为例,辨析国、内外文化政策制定原则、实施路径、实践结果等,透视了中外文化政策对于“民族元素再创造”的不同引导轨迹,探讨文化政策对于民族文化发展所具有的引导作用,明确指出中国政治主体在文化政策制定和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对于社会发展目标设定、文化与经济价值观念引导要具有全面、系统而深刻的认知,并在此论述基础上,提出了我国以文化政策增进“民族元素再创造”动力的引导策略建议,尝试设计国家文化政策“民族元素再创造引导模式”的架构及基本运行机制,探索增强民族文化创造力的政策制定策略、原则与政策实施的方式和方法。
张蹇[5](2010)在《国际文化产品贸易公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根据论文的选题和本人对相关领域已有成果的搜集、整理与分析,国际文化产品贸易公法研究的目的是:在理论上超越已有的研究成果,开拓中国国际文化产品贸易的法律理论,填补国内外在此方面的理论空白;在对现行国际文化产品贸易国际国内法律制度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为我国参与WTO和UNESCO等有关国际组织的未来谈判提供法理参考;试着为中国国际文化产品贸易的法律法规制定提供一套系统的解决方案。具体而言,想要实现以下目标:1、厘清相关概念和基本原理;2、试图清理出一套有关国际文化产品贸易规则的理论;3、设计一套适用于当下中国的国际文化产品贸易规则方案。无论是对文化产品国际贸易规则还是对相关国内规则的研究,最终的落脚点还应该是在于通过制度和法律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中国的国家利益。尽管国际文化产品贸易规则的功能是多方面的,在具体实施这些规则的过程中,目标会因时因地而各有不同,但研究国际和他国的文化产品贸易规则,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国际文化产品贸易规则的建立和运行,其最终的目标只能是而且必须是维护中国的国家利益和文化安全。本人根据研究目标和研究路径的选择,在体例安排方面除了引言外,将论文分为五章。引言部分是对研究目的与研究方法及角度路径等进行描述,统领全文。第一章主要是国际文化产品贸易中所涉及的文化、文化产业和文化产品等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进行细致的划分,并阐述了国际文化产品贸易与国际服务贸易、国际知识产权贸易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第二章对国际文化产品贸易规则的语义、原则、渊源和价值理念等基本原理进行辨析溯源,从而厘清本文研究的内涵与外延,为接下去的研究界定研究范围;第三章是对国际文化产品贸易的国际法律制度,主要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和WTO的相关规则进行实证考察,认为,一方面WTO规则当中存在有关国际文化产品贸易的规则,但不够全面和细致,有的还可能会与《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等国际公约产生冲突的地方;另一方面,其他国际公约有会充实和发展WTO相关规则的内涵。第四章在考证相关有关国际文化产品贸易的国际法制度基础上,论述在国际文化产品贸易中的自由贸易和文化产品保护之争以及这两者争议的解决路径选择;第五章主要论述中国的国际文化产品贸易的制度安排。在中国国际文化产品贸易现状和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如何借鉴国外的做法和经验;在WTO和UNESCO等相关国际谈判中,中国应坚持的立场和策略;如何在建构中国的国际文化产品贸易规则以应对国际文化产品贸易的挑战,促进我国文化产品贸易的有好又快增长,这些问题都是本章论证的重点。
张斌[6](2010)在《国际文化贸易壁垒研究》文中提出近几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得很快,日益得到人们的重视,我国的对外贸易成就斐然,已成为世界贸易大国,连年的顺差使我们早已成为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未来的局势仍然很乐观。但是,我国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贸易上仍然需要继续努力,我们的文化产品/服务的进口与出口严重不均衡,虽然已成为世界文化出口大国,但出口主要集中在文化产品上,而不是产业形态更为高级的文化服务上,并且,我们的核心文化产品出口乏力,表明其外贸竞争力不高。出于保护国内弱势文化产业的目的,也考虑到中外意识形态的差异,我们构筑了较高的文化贸易壁垒,尤其是行政性壁垒。但不断发生的文化贸易纠纷及其最终裁决表明:贸易壁垒越来越遭到各方面的挑战,其实际效果需要我们认真审视,本文就是研究文化贸易壁垒效果的尝试。本文的写作思路是:文化贸易的理论解释→历史考察→现状描述→贸易壁垒→壁垒低效性的理论探讨→壁垒低效性的国外案例分析→我国文化贸易壁垒的效果。在写作过程中,作者力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运用比较研究、案例分析、传播学、国际经济法等方法。目前,世界文化产业的格局不均衡,主要分布在欧美发达国家/地区,如美国、英国、新西兰、中国台湾省等等。在文化产业的价值链中,文化贸易处于“再生产、服务供应及分销”环节,最终要受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制约。现阶段的国际文化产业格局决定了国际文化贸易格局的出二重性:一方面,发达国家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大量流入发展中国家,双方处于不对等的地位,始于20世纪末的欧美文化企业兼并浪潮造就了一批文化企业巨头,进一步加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文化贸易鸿沟;另一方面,主要的世界文化贸易发生在发达国家之间。对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文化贸易不均衡,我们可用比较优势理论解释之。发达国家之间的文化贸易则表现为一种典型的产业内贸易,彼此既进口又出口相同或类似的文化产品/服务,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包括经济发展水平、一体化程度、信息传播技术的推动、文化产品的差异化程度等因素。本文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统计资料,以格鲁贝尔-劳埃德公式,计算出主要发达国家的产业内文化贸易指数为0.725.国际文化贸易格局的失衡导致了两种截然相反的贸易倾向:倡导自由贸易与主张文化保护,设置各种文化贸易壁垒是保护的主要方式。贸易壁垒的种类非常多,但最适用于文化贸易的主要有关税、配额、补贴。这些措施都会带来经济福利的净损失,其中补贴中的进口替代补贴产生的福利损失比较小。在国际文化贸易中,配额常表现为“国产内容配额”的形式,不同国家规定的国产内容配额各不相同,但都采用计分制,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的国产内容配额制度比较完善。从WTO的条款来看,文化贸易壁垒措施具有局限性:经过历次谈判,各国关税日益降低,未来将进一步降低,采取关税壁垒的余地越来越小;配额和补贴易引起外国的贸易报复,对那些文化贸易小国来说尤其如此,WTO还专门制订了《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对补贴的运用加以限制。贸易壁垒的采用本是为发展本国文化产业提供庇护,但也可能导致本国文化企业缺乏外部激励,不思进取;政府机关在执行配额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寻租行为。在WTO之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文化政策论坛等国际组织及团体机构倡导文化的多样性,要求保护各国文化,形成了一股政治潮流。2005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文化内容多样性及艺术表达形式公约》,为处于文化贸易弱势的一方提供了武器,但公约的法律效力不及WTO的法律条款,公约的执行也缺乏强有力的约束,使公约在保护各国文化和文化产品方面的作用大打折扣。由于美国和加拿大地理接壤、语言相同,文化渊源类似,美国的文化产品大量涌入加拿大,使后者感受到了威胁。在杂志方面,加拿大陆续通过了《所得税法》及《9958关税条例》,还对杂志社进行发行补贴和拨款资助。《所得税法》的第19条允许加拿大企业在本国杂志刊登广告时享受税收优惠,但在外国刊物上做广告时不能享受广告退税优惠,这种歧视性的税收政策旨在增加外国杂志社的成本,抑制其竞争力。《9958关税条例》则禁止外国原版期刊和加拿大分销版期刊进入加拿大海关。美加期刊贸易纠纷的导火索是《体育画报(加拿大版)》的创办与发行。《时代》杂志社利用卫星传输技术,将本国已编辑好的内容传到位于加拿大的印刷厂付印发行,从而绕开了关境的限制,使加拿大的壁垒失去了作用,由此引起了双方的起诉与反诉的博弈。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构最终做出了有利于美国的裁决,加拿大被迫修改自己的措施。美加期刊贸易纠纷给我们两点启示:一,世贸组织规则过于倾向自由贸易的推进,对经贸之外的民族文化保护考虑不多;二,文化贸易壁垒将日益面临传播技术革新的挑战。在应对外来强势文化产品的挑战方面,中国和加拿大的处境类似,这也是本文选取加拿大做案例分析的原因之一,但我国的文化贸易壁垒更具有中国特色,即主要依靠庞杂的行政管制措施阻挡国外核心文化产品的涌入。中国的文化管制措施几乎涵盖文化产业价值链的全部环节,从核心文化企业设立的事前审批与许可,到企业运行过程中的内容控制,到产品复制过程中的层层监控,到发行环节的审批,甚至包括消费环节结束之后的事后监督,形成了一个管制链条,在外国文化产品/文化服务面前构筑了一道道防火墙。但是我国的文化管制分别由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宣传部等多个部委负责,条块分割,使管制措施缺乏整体性,甚至彼此龃龉。管制多采取规章、条例甚至临时通知等形式,其法律的位阶不高,有时令人无所适从。我国的文化管制措施主要针对传统媒体起作用,但在层出不穷的各种新媒体形式面前失去了作用,如微型博客。而出版社、报刊社等传统媒体的运作日益借助新的媒体形式,加大了文化管制的难度。报刊的网络版、书报刊的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流行歌曲和影视节目的付费在线欣赏等业务可以轻而易举地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使局限于一国之内的管制措施失灵。近几年,国外文化产品的越来越多地以各种方式进入中国,表明我们的文化管制效果并不尽如人意,这应当引起我们的反思。外国文化企业进入中国的手段大体分三类:前期铺垫、放眼未来;外围渗透、意在核心;借尸还魂、另辟蹊径。2007年4月,美国就中国出版物的市场准入问题向WTO提起诉讼,2010年1月,WTO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了最终裁决,督促中国修改那些违反《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994)》、《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的文化贸易措施。中美出版物纠纷以生动的例子告诉我们:文化保护措施将越来越遭到外部的限制,保护并不能解决问题,最根本的是壮大我国的文化产业实力。为此,需要我们加大文化改革的力度,苦练内功,这是最核心的任务;同时,我们还需要配合经济、政治、军事实力的提升,扩大中国文化的实力和对外影响力,此为配合性的外围工作。这就是本论文的最终结论。本文尝试以多学科的研究范式证明文化贸易壁垒的低效性,期望有助于我们正确应对外部挑战,制订恰当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文化贸易方针政策。本文似乎首次以具体翔实的统计数据刻画了国际书画贸易、影视贸易、音乐品贸易的概况;首次通过贸易统计数据计算了发达国家的产业内文化贸易指数。
洪冬梅[7](2008)在《WTO框架下中国传媒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构建》文中指出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外宣传窗口的传媒,在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之间经济实力的竞赛中,其获利潜力不断得到发掘、产业化趋势逐步增强。国际化竞争、集中化发展和跨媒体经营是全球传媒发展的大趋势。传媒业作为新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的地位已经成为西方发达国家的共识,传媒发展的理论亦是西方学者们一直致力研究的课题。本文绪论描述了国内外学者从经济和管理的学科角度在传媒经济学和传媒竞争力上的研究轨迹;第二章对传媒相关的概念和理论进行梳理,并分析了当代全球传媒经济发展态势和我国传媒贸易的现状。在第三章中,本文试图综合利用经济学、管理学和传播学的学科知识,围绕竞争力钻石模型,从宏、中、微三个层次,借鉴SWOT分析法,建立针对我国的传媒竞争力评价的指标体系:宏观上,传媒体制滞后、市场化程度低、经营和激励机制落后是制约我国传媒主要的弱势;中观上,资源优势和产业链支持、生产要素缺失和产业结构低下、市场前景、海外传媒的市场争夺则分别构成中观层面上我国传媒竞争力的“S-W-O-T”;微观上,媒体组织结构改革、媒体核心竞争力缺失、保护期终止、市场份额低等方面构成中国传媒竞争力的“S-W-O-T”。在阐释WTO对我国传媒领域相关规制的基础上,文章最后重点探求提升中国传媒产业竞争力的实战方略,从而使整个研究既具有一定的理论支撑,又能对现实操作提供某些指导和借鉴:在WTO规章体系下完善传媒法制建设、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加快体制改革以构建宏观竞争力;健全市场支撑体系、外向拓展国际市场、利用资源优势、培育要素,提升资源和技术转化能力以构建传媒中观竞争力;媒体企业培育国际化传媒品牌、依托集团平台发展跨媒体经营、积极寻求对外合作、主动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则是提升媒体微观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黄蓉[8](2007)在《中国报纸产业化进程中的制度选择 ——基于博弈的视角》文中研究说明中国报纸产业制度的调整与变革带给报业生存和发展的内在驱动力,这一论点得到报业发展明确而清晰的实证。与既往研究的宏观表述不同,本文将焦点聚于报业制度选择的微观层面,试图描述报业制度选择的动力机制。报业为什么要选择这样的一组产业制度?这组制度是不是我国报纸产业化进程中惟一的选择?如果我们把每一个新制度出台看作一次选择的话,这些制度选择是由谁来推动的?这些问题促使本研究的生发。以博弈视角切入报纸产业制度选择,主旨是对制度选择中行为主体的关照,将报业制度选择各个主体间的关系客观清晰地呈现。报业制度选择是一个反复博弈的行为,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报社、资本都试图使其收益最大化。通过对我国报纸产业化进程中制度选择主体博弈行为的梳理与阐释,展现中国特有的报业制度选择脉络。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报业制度选择的理想模式,引入受众作为报业制度选择主体,这对于未来报业健康有序发展影响深远。基于研究的主旨和思路,以制度选择的时间进程为主线,论文由六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绪论。简要勾勒研究动机、视角、范畴、创新点与难点;对研究中涉及的基本概念如制度、制度选择、博弈、报纸产业作以界定;运用较长篇幅对与传媒产业制度相关的文献进行综述、评价,定位本研究的学术位置。第二部分:中国报业制度选择的理论框架。我国报业制度变迁呈现阶段性特征,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主题。以发展取向为前提,我国报业制度选择大都遵从默察——扩散路径,经过理性判断,最终形成正式制度,博弈行为贯穿整个过程。作为博弈主体的政府、报社、资本、受众之间的关系决定了报纸产业化进程。第三部分:单方博弈:总体性社会下报业制度选择。从论述总体性社会特征入手,说明我国报业在1949-1978年间,虽然存在着政府和报社两个博弈主体,但报社缺乏博弈策略的选择空间,政府发出指令,报社完成指令就是博弈均衡。单方博弈格局是政府出于政治、经济需要诉诸权威而为之的结果,目的是实现政府利益的最大化。依照单方博弈的视角,审视始于1949年末的报社企业化,可以发现,这个阶段并不是有学者所言的“报纸产业萌芽”,政府尽管有经济方面的权宜考虑,但建设宣传网络,构建党报体系才是其真正目标。第四部分:两方博弈:改革开放后报业制度选择。市场的发力与发展,为报业制度新的选择提供了机会和可能。在政府与报社赋予发展不同含义后,报社成为制度选择的发起者。与政府博弈中,报社充分利用信息不对称应对权力不对称,促使博弈格局于己有利。在报社与政府都采取兼顾两个效益的博弈策略时,报业制度的创新呈现由点到面,由低等级报社向高等级报社,由制度边缘向制度核心的变迁路径。1992年之后,政府重新主导两方博弈格局,最具代表性的是报业集团制度产生,为实现政府附加于报业集团的政治诉求,报业集团制度选择的全过程都处于政府主导之下。第五部分:三方博弈:加入WTO与报业制度选择。加入WTO等同于大规模的制度移植,政府转型以及传媒业开放势在必行。资本在特许进入后形成了报业制度选择的三方博弈格局。2003年之后,剥离转制成为报业制度选择主题。以三方博弈格局来看,剥离转制导致国有资本流失、报社智力资本受损、资本产业链断裂,不利于报业稳定与发展。经过报业竞争后,报社携资本进行跨地区办报,但“非党报”、“属地问题”导致政府对跨地区办报的收紧,显示我国报纸产业化远未实现。第六部分:四方博弈:报业制度选择的理想模型。受众作为报业制度变迁最直接的利益承受者长期被忽略于制度选择之外。市民社会的出现使得受众成为报业制度选择主体。充分使用受众的社会参与权、货币投票权能够使其他博弈方在报业制度选择中保持理性。非营利组织是实现受众参与报业制度选择的主要途径。本研究认为:博弈是优化决策的必要阶段,将长期存在于报业制度的选择中;四方博弈的理想模式是未来报业制度发展的趋势;在未来进行的报业制度选择中,界定政府权限、彰显受众影响将是必然趋势。
饶德江,莫梅锋[9](2004)在《上下求索中创新开拓——2003~2004中国媒体发展研究述评》文中指出 媒体发展理论研究述评媒体发展宏观研究述评广播电视发展研究述评报刊业发展研究述评出版业发展研究述评网络发展研究述评广告经营与媒体发展研究述评2003~2004年中国的媒体发展态势凶猛。改版、合作、合并、交流、推广等媒体活动层出不穷。同样,在媒体发展研究上,各种媒介思想相互激荡,并产生火花,呈现出媒体发展研究更加深入、专门化和务实的特征。两年来,在研究过程中,媒体研究专家学者纷纷引进和应用先进的媒体发展理论、宏观、中观和微观研究的视角,多元化的研究方法,结合我
王国珍[10](2005)在《入世以来中国传媒市场生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论文围绕传媒市场生态选题,在分析我国入世承诺和传媒生存环境的基础上,着重探讨了我国传媒市场主体和市场竞争两大问题,并以此为切入点对我国传媒市场作了现状分析、问题探究和对策思考。 在入世承诺方面,较为全面地梳理了我国入世时与传媒相关的承诺,深入分析了我国的入世身份、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分歧等问题。我国是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入世的,可享受一些优惠待遇,而承担相对较少的义务。“发展中国家身份”,就成为我国入世时争取到的权利和义务平衡支点。但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我国将被要求接纳WTO较为完整的权利与义务框架,而这才是权利与义务平衡的真正支点。WTO所倡导的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等原则,将为我国未来发展提供一个外来的参照。就我国传媒业而言,虽然入世承诺十分有限,但开放趋势还是端倪可见。鉴于传媒的意识形态属性,我国传媒市场的进一步开放需要考虑国情因素,但过多的媒体保护显然不利于传媒业的活力激发。 在传媒生存环境方面,主要分析了入世后我国政治和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传媒与政府、市场关系模式的相应变化。WTO要求其成员能够充分尊重国际规则,尊重市场机制,尊重贸易自由,这推动了我国入世后相应改革措施的出台。在我国传媒对政治的从属关系中,需要引入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赋予传媒相对独立地位。传媒与政府关系的调适,是传媒与市场关系达致和谐的保障。 在传媒市场主体方面,分析了我国传媒市场主体的渐进式培育过程,探究了我国传媒市场主体内涵的缺失问题。从市场经济角度看,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或个人,需要具备三大内涵:产权独立、拥有自主决策权和追求自身经济效益最大化,其中产权独立是核心内涵。产权具有一个本质特征:排他性。而我国传媒的国有产权却具有“共享性”特征,是一种虚置产权,容易导致委托-代理问题。只有赋予传媒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内涵,我国传媒才能激发出进一步的生机和活力。 在传媒市场竞争方面,探讨了我国传媒市场的竞争态势。市场经济本质上是竞争经济。在市场竞争中,拥有独立产权的市场主体,会努力进取,以避免产权转移到其他竞争者手中。市场准入的自由度,是衡量竞争公平性的重要因素。因为即使是高度垄断的行业,只要市场准入之门不被关闭,潜在争胜者的竞争可能,会促使市场垄断者想方设法提高效率。我国传媒市场,呈现一种垄断竞争态势,市场准入控制也十分严格。从市场经济角度看,我国传媒市场竞争机制还有待健全:一方面,政府应减少对市场的干预,为市场竞争提供法律保障;另一方面,传媒不应通过政治庇护获得竞争优势,而应更多地引入WTO公平竞争理念。 入世之路,我国走了漫漫15年。“入市”(争取WTO其他成员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我国还要走多久呢?这无疑取决于我国破除深层障碍的改革决心。我国的传媒改革,已落后于其他行业的改革进程。鉴此,以一定的学术勇气和理性,就传媒市场相关问题进行深刻独到的剖析,就显示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二、中国传媒积极应对WTO(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传媒积极应对WTO(论文提纲范文)
(2)个人意识、自我认同与日常生活再造 ——广告生产的社会过程(1978-2018)(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思考缘起、概念界定及逻辑起点 |
一、思考缘起 |
二、逻辑起点与概念界定 |
第二节 问题提出与文献综述 |
一、问题提出 |
二、相关议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对既有成果的分析与本文研究的关系 |
第三节 研究框架和方法 |
一、研究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的内容、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的主要内容 |
二、研究的创新之处 |
三、研究的不足 |
第二章 从集体价值到个人意识: 广告生产复归日常生活(1979-1991) |
第一节 重启与转型期的集体价值取向(1979-1983) |
一、政治主导或意义互构: 由《人民日报》的一条广告说起 |
二、集体价值取向: 《光明日报》的广告生产(1979-1983) |
第二节 广告生产的生活“新叙事”(1983-1991) |
一、家居生活新想象: 松下电器橱窗广告 |
二、流行文化新表达: “燕舞之歌”广告 |
三、儿童日常新游戏: 变形金刚的软性广告 |
第三节 博弈·徘徊·参与: 个人意识在广告实践中复苏 |
一、“家居生活”与广告实践: 博弈协商的现代生活认同 |
二、自我价值表达的广告实践: 社群分享与青年认同 |
三、偶像崇拜与儿童广告实践: 现代工业与文化认同 |
小结 |
第三章 建构工作-闲暇新关系: 广告生产的生活情境(1992-2001) |
第一节 广告生产与闲暇生活价值 |
一、家庭空间市场化: 顺德碧桂园广告项目 |
二、闲暇与“美好生活”: 宝洁的中国调查与洗发水广告 |
三、整合统一的劳动者日常: “逆流而上”的大宝广告 |
四、闲暇与购物关联的“生活想象”: 家乐福的陈列式广告 |
第二节 在广告情境中“生活”: 角色、消费实践与认同 |
一、角色转换与等级认同: 个人参与碧桂园广告生产的实践过程 |
二、能动消费与互构的“生活”认同: 个人参与宝洁广告生产实践 |
三、平民认同: 个人参与大宝广告生产的实践动机 |
四、现代购物体验的“生活”认同: 个人参与家乐福广告生产实践 |
第三节 再思考: 作为“工作-闲暇”分割的广告生产 |
一、虚假补偿: 被广告生产分割的孤立“闲暇” |
二、大宝“逆流”: 试图构建“工作-闲暇”统一的日常情境 |
小结 |
第四章 重塑“生活方式”: 日常生活的广告化(2002-2009) |
第一节 打造“生活方式”: 日常生活的广告化过程 |
一、休闲生活的广告效果: “不打广告”的星巴克及广告生产 |
二、媒体时、空型塑生活圈广告地图: 分众传媒的广告生产 |
三、城乡差异与老年生活广告化: 脑白金的“十差广告”奇迹 |
第二节 广告化生活实践: 消费者到“生活者”认同 |
一、“生活者”的自我表演: 广告化的个人“闲暇” |
二、“生活者”的生活圈广告实践: 延长的时效与分化的认同 |
三、城乡关系与子女广告实践: 家庭新关系与情感认同 |
第三节 再思考: “生活方式”作为“生活者”认同来源 |
一、空间、技术与家庭情感的广告化:“生活方式”的实践性 |
二、“生活方式”: 解体与重构的“生活者”认同的框架 |
小结 |
第五章 广告生产再造“个人化”生活(2010-2018) |
第一节 广告生产再造的“个人化日常” |
一、“狂欢节”与幸福“日常”: 十年“双11”广告项目(2009-2018) |
二、“我”的困境“日常”: “11度青春”广告生产项目 |
三、温情的“日常”: 《爸爸去哪儿》中的内容化广告生产 |
第二节 个人参与广告生产的“个人化”生活实践 |
一、“抢红包”与“分享”: 个人时间的“主题化”狂欢实践 |
二、制造话题与强制返场: 以广告生产的个人“日常”引导实践 |
第三节 再思考: 广告生产的“个人化”生活与意识危机 |
一、广告生产的“个人化”生活与抽象的自我意识 |
二、个人意识危机: 广告生产的“个人化”生活政治 |
小结 |
第六章 认同困境: 对广告生产再造日常生活的反思 |
第一节 广告化日常与自我认同困境 |
一、不同历史时期的广告生产与日常实践 |
二、自我认同困境的不同内涵与价值对话 |
第二节 反思: “趋同·差异”的认同困境来源及历史启示 |
一、趋同与差异的认同困境来源 |
二、对认同困境的反思及其历史启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3)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国际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结构安排 |
第五节 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国内研究现状 |
一、国内文化服务贸易概念辨析 |
二、国内文化服务贸易理论研究 |
三、国内文化服务贸易现状分析 |
四、国内文化服务贸易影响因素研究 |
五、国内文化服务贸易政策分析 |
第二节 国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文化服务贸易概念辨析 |
二、国外文化服务贸易理论研究 |
三、国外文化服务贸易研究内容 |
四、国外文化服务贸易影响因素研究 |
五、国外文化服务贸易政策分析 |
第三节 文献述评 |
一、国内外关于文化服务贸易概念的辨析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侧重领域的差异 |
三、国内外研究侧重领域差异形成原因分析 |
四、已有研究的不足与本文研究方向 |
第三章 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分析 |
第一节 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内涵 |
一、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定义 |
二、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分类 |
三、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传导机理 |
第二节 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分类 |
一、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定义 |
二、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分类依据 |
三、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分类 |
第三节 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效用分析 |
一、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传导分析 |
二、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效益分析 |
第四节 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与国际规则 |
一、文化服务贸易有关的国际规则概述 |
二、与文化贸易有关的WTO争端 |
三、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与国际规则的互动关系 |
第四章 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国际比较 |
第一节 影视领域 |
一、美国的影视政策 |
二、法国影视政策的主要内容 |
三、韩国的影视政策 |
四、对中国的启示 |
第二节 动漫领域 |
一、美国政策的主要内容 |
二、日本政策的主要内容 |
三、对中国的启示 |
第三节 艺术品授权领域 |
一、法国政策的主要内容 |
二、英国的主要政策 |
三、对中国的启示 |
第五章 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专题研究 |
第一节 数字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专题 |
一、数字文化服务贸易的概念、内涵与特征 |
二、数字文化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与特点 |
三、数字文化服务贸易壁垒 |
四、数字文化服务贸易规则之争 |
五、各国数字文化服务贸易政策 |
六、中国数字文化服务贸易发展的策略选择 |
第二节 文化服务贸易统计政策专题 |
一、国际文化服务贸易统计标准 |
二、我国文化服务贸易统计框架与实践 |
三、中美文化服务贸易统计制度差异分析 |
第三节 文化服务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组织机构 |
一、各国的文化服务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的组织机构 |
二、中国的文化服务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的障碍及借鉴 |
第六章 文化服务贸易相关的特有现象分析 |
第一节 “文化自由”与“文化例外”共存 |
一、文化例外是保护本国文化的盾牌 |
二、“文化自由”有利于推广本国文化产品与服务 |
三、对中国的启示 |
第二节 “文化折扣”与“文化增值” |
一、文化折扣及成因 |
二、文化增值及成因 |
三、中国文化服务贸易从“文化折扣”转变为“文化增值”的策略 |
第三节 文化服务贸易国际规则中的文化特性考量 |
一、WTO现有文化服务贸易规则 |
二、WTO文化贸易规则与其他国际法规则的博弈和协调 |
三、对文化服务贸易规则发展趋势的分析与展望 |
四、中国应对文化服务贸易规则新发展趋势的对策建议 |
第七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主要研究结论 |
一、我国在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方面存在的差距 |
二、国外先进政策实践带来的启示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一、促进文化服务贸易由“文化折扣”转向“文化增值”的策略选择 |
二、积极参与文化服务贸易相关规则制定 |
第三节 下一步研究计划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校期间学术成果 |
(4)文化政策视野下的“民族元素再创造”及其相关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三 研究视角 |
四 研究框架及研究方法 |
五 论文相关概念界定 |
第一章 "民族元素再创造"的命题建构 |
第一节 基于知识产权的视角 |
一 基于知识产权视角讨论"民族元素再创造"的必要性 |
二 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对"民族元素"的保护现状思考 |
第二节 基于信息时代国际文化贸易特征 |
一 国际文化贸易规则 |
二 信息时代国际文化贸易特征 |
第三节 基于文化多样性保护的原则 |
一 经济全球化与文化全球化背景审视 |
二 "民族元素再创造"与文化多样性保护的关系 |
第二章 "民族元素再创造"的时空条件 |
第一节 信息时代作为技术背景 |
一 科学技术与文化创新力 |
二 数字技术与"民族元素再创造" |
三 数字传播与现代生存方式 |
第二节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功能指向 |
一 以"民族元素"为核心内容建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体系 |
二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民族元素再创造"的培养基 |
第三节 国家文化安全作为价值原则 |
一 国家文化安全:"民族元素再创造"的重要保障 |
二 文化竞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
第三章 "民族元素再创造"的政策支撑 |
第一节 国家文化政策引导性与政策目标指向 |
一 西方发达国家的文化政策实践概览 |
二 中国国家文化政策制定的目标指向 |
第二节 透视发达国家和地区文化政策的引导轨迹 |
一 发达国家和地区对"数字内容产业"的引导策略梳理 |
二 发达国家和地区文化政策引导"民族元素再创造"的可借鉴性 |
第三节 中国文化政策对"民族元素再创造"的施政状况分析 |
一 中国文化政策变迁大事剪辑 |
二 中国文化政策对于"民族元素"保护的实践 |
三 中国文化政策引导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施政状况 |
第四章 "民族元素再创造"的策略机制 |
第一节 探讨"民族元素再创造"策略机制的意义 |
一 有利于文化价值观念引导 |
二 有利于科学与经济价值提升 |
三 有利于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
四 有利于维护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发展原则 |
五 有利于以时政成果重塑世界新经济格局中的中国立场 |
第二节 国家文化政策对"民族元素再创造"引导原则 |
一 国际性和前瞻性原则 |
二 系统性和科学性原则 |
三 时政性和实践性原则 |
第三节 "民族元素再创造引导模式"的架构及运行机制 |
一 "民族元素再创造引导模式"的架构设计 |
二 "民族元素再创造引导模式"的运行机制 |
三 "民族元素再创造引导模式"假设性应用案例——以苏州桃花坞年画为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和科研成果等 |
致谢 |
(5)国际文化产品贸易公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提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本论文研究目的 |
二、本选题的研究意义 |
三、本论文研究的重点和所持的基本观点 |
四、论文研究的基本进路和视角 |
第一章 国际文化产品贸易导论 |
第一节 国际文化产品贸易中的文化、文化产业 |
一、“文化”的解读 |
二、文化产业 |
三、文化产业对国际文化产品贸易的影响 |
第二节 国际文化产品贸易的内涵及其对象的分类 |
一、国际文化产品贸易的内涵 |
二、国际文化产品贸易对象的分类 |
第三节 国际文化产品贸易与相关国际贸易之关系 |
一、国际文化服务贸易与国际服务贸易的关系 |
二、国际文化产品贸易与国际知识产权贸易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国际文化产品贸易公法渊源、价值、原则 |
第一节 国际文化产品贸易公法论要 |
一、国际文化产品贸易公法的语义分析 |
二、国际文化产品贸易公法的渊源 |
三、国际文化产品贸易公法的特点 |
四、普遍与多元:国际文化产品贸易公法贸易基础和文化基础的理论探析 |
五、国际文化产品贸易公法的规制对象 |
第二节 国际文化产品贸易公法的价值理念 |
一、当代国际文化产品贸易公法的价值理念 |
二、未来国际文化产品贸易规则价值理念之构建 |
第三节 国际文化产品贸易公法基本原则 |
一、国际文化产品贸易公法的公共利益保障原则 |
二、国际文化产品贸易公法的法律保留原则 |
三、国际文化产品贸易公法的比例原则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际文化产品贸易的国际法规范 |
第一节 GATT/WTO 对国际文化产品贸易之规范 |
一、GATT1947 |
二、WTO 与国际文化产品贸易有关的规则 |
三、GATT/WTO 争端解决机制中与国际文化产品贸易有关的争端 |
四、小结 |
第二节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国际文化产品贸易之规范 |
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54 年海牙公约》和《1970 年公约》 |
二、《佛罗伦萨协定》及其《内罗毕议定书》 |
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多样性公约》 |
四、小结 |
第三节 双边/区域协议对于国际文化产品贸易之规范 |
一、美加自由贸易协定 |
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
三、欧共体/欧盟的文化产品贸易规则 |
四、小结 |
第四节 与国际文化产品贸易有关的其他国际协定 |
一、与国际文化产品贸易有关的国际知识产权公约 |
二、多边投资协议(MAI)草案 |
三、小结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文化多样性公约和WTO 规则之冲突与调和 |
第一节 文化多样性公约与WTO 规则冲突之分析 |
一、认定条约冲突之规则 |
二、文化多样性公约与WTO 规范的可能冲突之处 |
第二节 在文化多样性公约框架内寻求调和之方法 |
一、国际条约之间的冲突规则 |
二、在文化多样性公约框架内寻求调和之方法 |
第三节 在WTO 框架内寻求调和之方法 |
一、DSB 对国际文化产品贸易争端的管辖权 |
二、非WTO 协定在DSB 争端解决中的适用问题 |
三、文化多样性公约在DSB 解决文化产品贸易争端中的援用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文化产品贸易管制法体系之完善 |
第一节 中国文化产品贸易管制法之现状 |
一、中国现行文化立法 |
二、加入WTO 对中国文化产品贸易规则的冲击与挑战 |
第二节 其他国家国际文化产品贸易政策和规则的经验与启示 |
一、美国的经验和启示 |
二、加拿大的经验和启示 |
三、法国的经验和启示 |
四、日本的经验和启示 |
五、韩国的经验和启示 |
六、可供中国借鉴的国外文化产品贸易管制之成功经验 |
第三节 建立完备的国际文化产品贸易法律体系 |
一、国际文化产品贸易规则的目标定位 |
二、我国对外文化产品贸易战略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
三、构成中国国际文化产品贸易公法体系的各系统与要素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6)国际文化贸易壁垒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 内容框架 |
四 研究方法 |
五 特色和创新 |
第二章 世界文化产业与国际文化贸易 |
第一节 世界文化产业的发展概述 |
一 文化产业概念的演变 |
二 各国/地区政府发展文化产业的举措 |
三 世界文化产业格局 |
第二节 国际文化贸易 |
一 文化产业与文化贸易的关系 |
二 对国际文化贸易的理论阐释 |
第三章 国际文化贸易的历史与现状 |
第一节 国际文化贸易的历史 |
一 国际书画贸易溯源 |
二 国际影视贸易溯源 |
三 国际音乐产业贸易的历史 |
第二节 国际文化贸易的现状 |
一 国际贸易与国际文化贸易的对比 |
二、国际文化贸易的内部结构 |
三 发达国家的产业内文化贸易 |
第三节 国际文化贸易中的二元对立 |
一 保护贸易理论简介 |
二 文化产业结构的变动—文化企业兼并导致市场集中度提高 |
三 国际文化贸易中的文化保护思潮 |
四 文化保护的理论困境 |
五 国际文化贸易中文化保护的实践难题 |
第四章 各种国际文化贸易壁垒的效果之探讨 |
第一节 关税壁垒 |
第二节 国产内容配额 |
一 配额的福利效应 |
二 各国国产内容配额的概况 |
第三节 补贴 |
一 补贴的经济福利分析 |
二 补贴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 |
第五章 外国文化贸易壁垒效果的案例分析—以美加期刊贸易纠纷为例 |
一 背景概述 |
二 加拿大的杂志贸易壁垒措施 |
三 贸易纠纷的过程 |
四 对美加期刊贸易纠纷的延伸解读:信息传输技术对保护性文化贸易政策的挑战 |
第六章 中国的文化保护措施及效果 |
一 中国的文化贸易壁垒 |
二 中国文化贸易壁垒的实际效果研究 |
第七章 结束语 |
一 对未来中国文化与文化产品出口的展望 |
二 有待深化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成果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WTO框架下中国传媒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关于传媒产业经济和竞争力理论的研究综述 |
1.3 本文研究方法与思路 |
1.4 创新点和难点 |
第二章 传媒产业概述 |
2.1 传媒相关概念剖析及理论阐释 |
2.2 世界传媒产业经济的发展 |
2.3 我国传媒贸易现状 |
第三章 中国传媒产业国际竞争力评述 |
3.1 本文的评价体系 |
3.2 宏观层面上中国传媒国际竞争力S-W分析 |
3.3 中观层面上中国传媒国际竞争力SWOT分析 |
3.4 微观层面上中国传媒国际竞争力SWOT分析 |
第四章 WTO框架下中国传媒国际竞争力的构建 |
4.1 WTO框架与我国传媒贸易相关的规制 |
4.2 在WTO规章体系下完善传媒法制环境建设 |
4.3 中国传媒构建国际竞争力的路径 |
结论 |
附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中国报纸产业化进程中的制度选择 ——基于博弈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动机 |
1.2.1 现实层面 |
1.2.2 理论层面 |
1.3 研究思路 |
1.3.1 逻辑起点 |
1.3.2 研究视角 |
1.3.3 研究对象 |
1.4 概念的界定 |
1.4.1 制度 |
1.4.2 制度选择 |
1.4.3 博弈 |
1.4.4 报纸产业化 |
1.5 文献综述 |
1.5.1 传媒产业制度变迁路径 |
1.5.2 传媒产业制度选择主体 |
1.5.3 与传媒产业制度相关的博士论文 |
1.6 研究方法、创新与难点 |
1.6.1 研究方法 |
1.6.2 研究创新 |
1.6.3 研究难点 |
2 中国报业制度选择的理论框架 |
2.1 报业制度变迁的主题转化 |
2.1.1 收编与消解 |
2.1.2 恢复与放开 |
2.1.3 突破与改制 |
2.2 报业制度选择的行为逻辑 |
2.2.1 制度选择基点:发展取向 |
2.2.2 制度选择路径:默察——扩散 |
2.2.3 制度选择模式:理性判断 |
2.2.4 制度选择本质:反复博弈 |
2.3 报业制度选择的博弈主体 |
2.3.1 政府 |
2.3.2 报社 |
2.3.3 资本 |
2.3.4 受众 |
3 单方博弈:总体性社会下报业制度选择 |
3.1 总体性社会报业制度选择环境分析 |
3.1.1 全能型政府 |
3.1.2 依附性报社 |
3.2 单方博弈:实现政府最大收益 |
3.2.1 单方博弈格局的确立 |
3.2.2 单方博弈中的政府行为 |
3.2.3 单方博弈中的报社行为 |
3.2.4 指令与听命:单方博弈的均衡格局 |
3.3 1949-1956:单方博弈终结报纸产业化进程 |
3.3.1 财政窘迫下的权宜之计 |
3.3.2 报社企业化的政治诉求 |
4 两方博弈:改革开放后报业制度选择 |
4.1 改革开放后报业制度安排 |
4.1.1 报业制度选择的外部环境 |
4.1.2 报社的双重属性 |
4.1.3 报业制度变迁轨迹 |
4.2 两方博弈:兼顾两个效益 |
4.2.1 政府、报社的目标函数 |
4.2.2 报社、政府的博弈格局 |
4.3 报业制度的创新与扩散 |
4.3.1 博弈起点:制度不均衡 |
4.3.2 博弈发生:第一行动集团实施制度创新 |
4.3.3 博弈均衡:第二行动集团实现制度变迁 |
4.4 个案研究:两方博弈下的报业集团制度选择 |
4.4.1 报业市场的壮大 |
4.4.2 报业集团制度选择中的两方博弈 |
5 三方博弈:加入WTO 与报业制度选择 |
5.1 加入WTO 前后的报业制度安排 |
5.1.1 加入WTO 与政府转型 |
5.1.2 加入 WTO 与报业属性 |
5.1.3 报业融资与报业改制 |
5.2 三方博弈:寻求制度均衡 |
5.2.1 资本进入路径:从禁止到特许 |
5.2.2 三方博弈:平衡企业性与事业性 |
5.3 从“两分开”到“两分开”:老酒难注新瓶 |
5.3.1 宣传、经营分开与剥离转制 |
5.3.2 三方博弈下的“剥离转制” |
5.4 个案研究:跨地区办报制度的收放博弈 |
5.4.1 跨地区办报的制度变迁 |
5.4.2 两次跨地区办报高潮 |
5.4.3 跨地区办报的收与放 |
5.4.4 跨地区办报的走向 |
6 四方博弈:报业制度选择的理想模式 |
6.1 报业改制:从三方博弈走向四方博弈 |
6.1.1 受众的概念 |
6.1.2 被消解的受众 |
6.1.3 市民社会是受众参与博弈的基础 |
6.1.4 受众作为博弈主体的特征 |
6.2 四方博弈中的受众位置 |
6.2.1 公益性报纸与受众的合作博弈 |
6.2.2 经营性报纸与受众的非合作博弈 |
6.3 受众参与途径:非营利组织 |
6.3.1 报社成为非营利组织 |
6.3.2 报业协会参与制度博弈 |
6.3.3 其他非营利组织参与制度博弈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附录2 攻读博士期间参与的课题 |
(10)入世以来中国传媒市场生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绪论 |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
二、文献综述 |
三、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架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选题意义 |
第一章 入世承诺:权利和义务的平衡 |
一、WTO基本原则 |
二、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入世 |
三、服务贸易领域内与传媒相关的承诺 |
1. 《服务贸易总协定》 |
2. 《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表》中与传媒相关的承诺 |
3. 服务贸易领域相关承诺的特征分析 |
四、货物贸易领域内与传媒相关的承诺 |
1. 关税减让方面的承诺 |
2. 非关税减让方面的承诺 |
3. 信息技术产品方面的特别承诺 |
4. 货物贸易领域相关承诺的特征分析 |
五、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分歧 |
1. 我国入世后享有的权利 |
2. 我国入世后需要承担的义务 |
3. 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分歧 |
六、小结 |
第二章 传媒生存环境变化的政治经济分析 |
一、政治环境的变化:“权力型”向“规则型”的转变 |
二、经济环境的变化:“入市”和“毕业”的考验 |
1. “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 |
2. “毕业”条款的考验 |
3. 经济体制改革:市场化的制度变迁 |
三、传媒与政府、市场三者关系模式的变化 |
1. 传媒与政府:在自由与控制之间 |
2. 传媒与市场:私有、国有和公有的选择 |
四、众多环境变数与传媒变迁的关联度分析 |
五、小结 |
第三章 传媒市场主体的培育及其内涵审视 |
一、“市场主体”概念的经济制度含义 |
1. 政府与市场 |
2. 市场经济制度下的政府职能 |
3. 计划经济制度下的政府职能 |
4. 市场主体的不同经济制度含义 |
二、计划经济下传媒市场主体的缺失 |
1. 传媒的公有理念 |
2. 建国之初传媒的市场化尝试 |
3. 传媒的喉舌功能 |
三、我国传媒市场主体的渐进式培育 |
1. 传媒市场主体的渐进式培育过程 |
2. 传媒的产业化和企业化 |
3. 传媒产业的版块区划 |
四、国有传媒的阿里斯之踵:委托-代理问题 |
1. 委托-代理问题的成因 |
2. 国有企业委托-代理问题的顽固性 |
3. 国有传媒的委托-代理问题 |
4. 国有传媒委托-代理问题的制度根源 |
五、对传媒市场主体内涵的重新审视 |
1. 市场主体的三大基本内涵 |
2. 市场主体的核心内涵:产权独立 |
3. 国有企业:“公平”愿望的落空 |
4. 私有企业:效率型的市场主体 |
5. 我国传媒与市场主体之间的距离 |
6. 我国传媒市场主体培育的未来空间 |
六、小结 |
第四章 传媒市场的竞争态势分析 |
一、市场竞争的有益性 |
1. 激发人的活力,促进社会繁荣 |
2. 消弭个人化冲突,营就和平安全的社会环境 |
3. 有效传播知识,纠正错误,推动科技进步 |
二、我国传媒曾经的非竞争性环境 |
1. 经济活动的完全集中管理 |
2. 以阶级斗争取代市场竞争 |
3. 政府对市场的干预 |
三、对传媒市场竞争的认同 |
1. 竞争表现出一定程度的生产性 |
2. 竞争主体所争夺的资源比较丰富 |
3. 媒体数量和种类迅速增加 |
4. 竞争局限在行政性垄断允许范围之内 |
5. 竞争出现趋向激烈的苗头 |
6. 传媒市场垄断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 |
四、传媒竞争意识的强化 |
1. 竞争趋向激烈,并渗入了一定程度的破坏性 |
2. 以传媒集团化为标志的垄断竞争格局开始形成 |
3. 应对境外传媒,成为行政力量介入市场竞争的理由 |
五、对 WTO公平竞争理念的接受 |
1. 多元化竞争主体的出现 |
2. 在垄断竞争中出现合作趋势 |
3. 市场竞争呈现政府主导下的零敲碎打式变革态势 |
六、传媒市场竞争的诸多制约因素 |
1. 非竞争理念下对竞争的逃避 |
2. 对竞争的政治限制和私人限制 |
3. 市场向潜在竞争对手的关闭 |
七、小结 |
第五章 结语 |
一、本研究的主要观点 |
二、传播生态理论的启示 |
三、本研究的主要价值 |
全文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论文独创性声明 |
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
四、中国传媒积极应对WTO(论文参考文献)
- [1]改革开放以来湖南广电产业发展研究[D]. 朱可鑫. 湖南师范大学, 2021
- [2]个人意识、自我认同与日常生活再造 ——广告生产的社会过程(1978-2018)[D]. 陈凌. 华东师范大学, 2020(10)
- [3]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国际比较[D]. 孙铭壕.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4]文化政策视野下的“民族元素再创造”及其相关性研究[D]. 娄芸鹤. 中国艺术研究院, 2011(02)
- [5]国际文化产品贸易公法研究[D]. 张蹇. 苏州大学, 2010(10)
- [6]国际文化贸易壁垒研究[D]. 张斌. 山东大学, 2010(09)
- [7]WTO框架下中国传媒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构建[D]. 洪冬梅. 厦门大学, 2008(08)
- [8]中国报纸产业化进程中的制度选择 ——基于博弈的视角[D]. 黄蓉. 华中科技大学, 2007(05)
- [9]上下求索中创新开拓——2003~2004中国媒体发展研究述评[J]. 饶德江,莫梅锋. 中国媒体发展研究报告, 2004(Z1)
- [10]入世以来中国传媒市场生态研究[D]. 王国珍. 复旦大学, 20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