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环境权确立和界定的可持续性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张铁臣[1](2021)在《环境权视域下秸秆污染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骆明婷[2](2021)在《机制化减贫 ——联合国贫困治理的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贫困是社会生活中普遍的经济现象,传统意义上的贫困指的是物质生活的匮乏,通常局限于一定区域或国家内部;随着全球化的推进,贫困问题突破地域和国界的局限,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是某一特定人群缺少获取和享有正常生活能力的社会性问题。联合国成立后,减除贫困、促进发展成为联合国的核心议题之一,联合国自20世纪60年代起陆续开展了四个“发展十年国际发展战略”,提出了“千年发展目标(MDGs)”和“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在联合国的行动下,全球逐渐形成了一个涵盖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双边或多边协议、私营部门、公民自愿行动的庞大的减贫机制,旨在通过联合不同的力量,合理利用资源,应对单一国家无法独立解决的全球性贫困问题。本文的阐述基于以下假设:第一,国际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没有一个凌驾于各主权国家之上的强制性权力和有约束性的法律结构;第二,主权国家是国际政治经济交往中的主要行为体,各国的行为决策是根据本国利益作出的,寻求在安全、权力、财富上的最大收益;第三,国家间的合作是可能的,良性合作预期会带来共赢的局面,但各行为体的行为方式取决于行为体对提供公共产品的成本和收益的综合考量,并符合某种“集体行动的逻辑”,合作的实现和维系是艰难的。本文试图采用制度经济学中的公共选择理论和公共产品理论来分析全球贫困治理中公共产品的供给和分配模式以及各行为体在其中的行为方式。联合国自成立以来就将发展议程作为核心议题之一,致力于促进全球经济发展、减除贫困、提升各国人民福祉,从20世纪60年代起,其发展理念经历了从“以经济增长为中心”,到试图“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再到“可持续发展”的演变,逐步建立起以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为核心的全面的减贫体系,包括较为完善的决策程序、议事规程和监督体系。2015年,在对千年发展目标的终期评估中发现,虽然千年计划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还有很多指标尚未达成,且出现了发达国家未履行筹资承诺、减贫领域的全球公共产品(GPGs)供应不足、地区发展不平衡、低收入国家减贫进展缓慢等现象。随后,联合国提出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将千年发展目标的内容进一步扩展、深化,期待实现经济发展、环境可持续和社会包容性相结合的目标。本文认为造成全球减贫机制未能发挥有效作用的原因主要在于减贫领域的全球公共产品(GPGs)是由发达国家供给、发展中国家消费,存在着供需不平衡的情况。发达国家根据本国的利益提供GPGs,由于减贫领域的GPGs供给成本高,见效周期长,且与供给国的核心利益关系不密切,通常不会获得优先投入,当投入成本过高或与国家核心利益产生冲突时,发达国家将减少或放弃对其的投入。发展中国家不能参与到GPGs供给的决策过程,无法根据本国需求改变GPGs供应和分配的规则,只能被动接受,这一过程是低效、混乱的。国际组织在GPGs供应和分配中发挥着激励和衔接的作用,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有强制力的权威机构,且随着减贫议题的扩大,国际机制呈现碎片化状态,导致国际组织指导的减贫机制效率低下,交易成本高。本文介绍了自2002年蒙特雷发展问题筹资会议以来国际社会关于MDGs筹资问题和GPGs供给模式的论争,通过这个案例进一步讨论了为什么在全球层面推进减贫领域的改革、重塑减贫GPGs筹资和分配体系存在着困难,并进一步佐证本文的结论。虽然联合国提出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相较于“千年发展目标”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了进一步的拓展,但全球减贫机制的内核和运行模式没有本质性的变化,GPGs的供需矛盾依然存在。联合国始终希望能通过建立一种制度化的全球伙伴关系来保证减贫领域GPGs的充足供应,这个体系可以减轻发达国家在面临国内财政或政治危机中筹集资金所遇到的困难,也可以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的资源以推进其减贫进程。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减贫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了将中国经验传递到其他发展中国家,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减贫机制,增加对外援助,并提出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援助理念,中国的援助模式有别于西方发达国家传统的援助理念,但与联合国建立互利合作的新型减贫机制的理念更加契合。本文的创新和贡献在于:首先,梳理了联合国成立以来发展理念的变化和发展议程的推进、“千年计划”的实施过程和结果,总结了现有的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减贫机制的决策过程、组织结构、运行模式和各行为体参与方式;其次,将新制度经济学中关于“交易成本”的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引入到国际关系领域,注意辨析市场中的“理性人”和全球公域中的“理性的国家”之间的行为差异;一国内部有强制性权力下的公共选择和在全球无政府状态下的公共选择之间的差异;以及全球不同问题领域(根据是否与国家核心利益相关、是否能取得即时的利益来划分)中行为体的行为决策的差异,并最终聚焦到全球减贫领域的相关问题。第三,通过分析全球减贫领域各行为体之间关于公共产品的供给和分配的行为模式,论证为什么减贫领域公共产品的供需存在矛盾?为什么全球减贫机制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毕然[3](2021)在《生态伦理的现代管理价值研究》文中认为近代以来的工业文明形态为经济全球化浪潮和技术创新性革命供给了空前动力,也为生态危机治理提出了严峻挑战。它意味着,人与自然关系内蕴的张力不断强化了生态环境治理意识提升、治理内容丰富、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技术能力进步,而且其中的伦理反思或批判实际地担负着这种强化的内在理想尺度的功能。于是,生态伦理的思维逻辑和行动规程就在新的时代变革发展中具备了社会价值寻索的本体论意蕴,而现代管理所应呈现的生态伦理价值自是其题中之义。众所周知,工业文明以来的西方生态伦理始终存在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纷争,如何化解人与自然二元对立思维定势下的全球生态危机,自然生态的尊重并保护、开发和利用显然是决定人类生存发展的限度与进度的本质性议题。现代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理应坚守辩证唯物主义基本立场对其进行批判性校正,以马克思生态思想为指引,传承并发扬中国传统的生态伦理思想,将生态伦理的公正、平等、有序、绿色、和谐等价值理念合理地嵌入现代管理多元主体合作共赢的整体主义治理框架中。这喻示着,现代社会发展不仅要促成人们生态认知的格式塔转换,以共生同在、互惠并联、深层融合的生态思维范式重新检视人与自然之间所应建构的和谐共生模式;同时,应契合生态理性内核来赋予现代社会法治建设的生态伦理关切,使其在公共决策、协调、合作、监督等管理职能中统筹运用生态自然观、生态道德观、可持续发展观和技术引领观,以生态正义的价值追求维护人类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妥善处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本文基于管理价值视域下对生态伦理理论进行审视来解读人与自然关系实质,通过现代管理思想史的简要回顾以透视生态伦理理念的演进变化、逻辑关联及其现实需求所呈示的价值偏好,力图揭示生态伦理的理论困境并形成具有实践影响的价值规约和导向,为现代管理的价值选择提供生态整体主义的公正、平等、自由、和谐的伦理发展路向设计依据,进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朱晖[4](2021)在《近海养殖权与捕捞权冲突的解构与解决》文中提出我国渔业资源丰富,自建国以后至今,我国不断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努力提升渔业产量,发展海洋渔业经济,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历史性转变,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渔业发展道路。我国现已成为世界第一渔业大国,水产品产量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连续稳居世界首位。其中,沿岸和近海水域是我国的主要渔场,主要渔汛、经济鱼类和水产品均产于这些水域,因此一直是海洋捕捞作业的主要区域。随着我国海洋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海域使用管理制度和渔业政策的调整,沿海渔业养殖规模在不断扩大,捕捞规模被不断限缩,迄今已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养殖产量超过捕捞产量的国家。但由于渔船、渔具的大量投入,捕捞强度过大,整体沿海海域的渔业资源整体衰退,再加上周边国家对所管辖海域的渔业管控日趋严格,外海的部分渔船被迫退向近岸。而此时原本在潮间带至7-10米等深线以内的滩涂和近海养殖,随着养殖业的扩张,养殖方式的变化,特别是海洋牧场和底播养殖、人工鱼礁的不断普及,养殖区域不断向外海拓展,覆盖到了传统定置渔业和小型渔船作业场所。养殖权人根据取得的许可设定养殖范围,禁止捕捞船舶进入划定的养殖区域。而这些区域原本是传统定置渔业和小型渔业船舶作业的区域,渔民认为其已经取得了捕捞许可,有权捕捞野生鱼类,因此无视养殖权人设立的界限仍然进入养殖区进行捕捞,但养殖权人则认为捕捞者侵犯了其对海域的占有和使用权利,于是近海养殖和捕捞纠纷不断,引发了有关海域之争。这不仅导致了捕捞权人和养殖权人之间的矛盾冲突,也造成了渔民与主管部门之间的矛盾,由此形成了养殖者、捕捞者、主管部门三方相互之间的冲突。这也凸显出我国海洋渔业发展面临的两个难以解决的结构性矛盾,一是渔业资源的严重匮乏与急剧增长的对优质渔业产品需求之间的矛盾,二是为保护海洋资源而实行的限制捕捞制度与传统渔民权利保护之间的矛盾。这两对矛盾尖锐的表现就是涉外事件日益增多,中国渔船屡屡在域外因非法捕捞作业而被查处,并引发国际纷争;海域使用纠纷案件不断上升,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从表面来看养殖和捕捞的纠纷是用海纠纷,实质是市场机制和政府规制之间的协调问题,即作为主体的人在利用海洋过程,对利益的争夺与海洋渔业资源稀缺性之间的矛盾,其背后隐藏的是海域资源配置和渔业管理的问题。究其根本是人类对海洋利用的价值取向和国际海洋秩序及渔业政策发展变化的结果。基于此,本文力图通过对养殖权和捕捞权冲突的表现和成因分析来发现冲突的根源所在,从制度完善和管理变革两个方面为冲突的解决提供理论支撑并进行路径上的探索。渔业权冲突的本质是利益之间的冲突,利益失衡必然引发权利之争。利益的平衡和权利冲突仅仅依靠市场自动调节难以解决,最终还是要靠政府干预。以市场为中心的产权制度曾被提出认为可以解决渔业管理中的过度捕捞和权利分配等问题,但由于渔业资源的特殊性和缺乏整体协调大多数努力都失败了。渔业权制度设计的实质是对不同渔民群体的利益识别、利益选择、利益整合及利益表达的过程,即解决有限的渔业资源在相关利益群体和社会成员间的分配。权利分配本质是正义问题,即如何公平地分配社会成果,分担社会成本。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法律规范、利益分配、责任分担等都是社会关系外化的表现。人们对权利的追求即是要实现自身在现实社会规范中的价值。法治社会要求实现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和谐,法律对权力和权利内容的规定要符合社会发展趋势。因此,基于社会正义的维度,要以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以应得与所得的合理程度为表征,由政府对市场分配结果的不公加以纠正。通过干预实现不同渔业主体在市场中的公平交换,以解决交换过程资源的不平等和权利义务的不对称。其核心是作为主体的渔民无论在分配的哪个阶段,都能平等享有基本权利。此外,人类发展的多重性决定正义是多层面、多视角的,正义不能仅局限于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而应放眼于整个自然界和生态系统,在自然规律中不断协调,加以融合。社会发展到当今时代,发展的目标已经不仅仅限于物质财富的增长,而是有着多元化的追求。为了实现人类共同向往的自由,应当通过对实然世界的考查,实现对应然世界的追求,完成人性善的飞跃,因此,分配正义应当上升到生态正义的维度。基于生态正义理论,渔业资源的分配正义至少应当包括种际维度、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强调人与海洋的和谐关系,敬畏海洋,尊重所有海洋生物物种,保持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在利用海洋资源的同时呵护海洋生态环境,避免过度捕捞和肆意掠夺渔业资源。基于正义理念对海洋渔业资源进行公正分配,是解决渔业权冲突的根本路径,但正义的实现要受到主客观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历史上,对渔业资源不可枯竭的认识和海洋自由论消除了对渔业发展的担忧,实现了船队和渔具的现代化;但过度捕捞和资源衰竭的现实又使人们重新审视渔业发展的视角,提出了许可制度和渔业配额制度等限制管理措施。我国渔业政策由此经历了由鼓励捕捞到限制捕捞、以养为主、养捕结合的转变,特别是海域使用权制度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国家对海域的规范管理。但长久以来在人类中心主义和资本中心主义背景下,渔业资源开发利用都完全以人类为中心,以获得资本最大化为目标,无视资源的有限性而竭力提升捕捞能力、加大养殖密度以获取最大利益,导致过度捕捞、海域污染和渔业资源的衰竭。渔业权的冲突是利益争夺私权滥用的表现,也是政策调整过程中政府不当干预的结果。随着经济发展和市场关系的弥散与扩张,市场主体间的联系与合作关系在不断加深,具有广泛性的渔业秩序不再是传统民事主体的私权秩序,而是进入多重权利主体、权利客体和权利行使方式的复合阶段。养殖权和捕捞权的性质、特点和排他性均不同,仅依靠行为人之间的自行约束已显不足,因此由带有共同约束属性的公权力介入管理已有必要。从渔业管理的层面上来看,现有管理体系存在体制混乱和权限不明等问题。因此应转变渔业管理的思路,在权利保护方面,通过对不同的渔业主体采取不同的倾斜保护政策,从而对养殖权人和捕捞权人的权利分配产生重要影响。在制度建构方面,一方面基于社会正义,对传统渔民的入渔权予以保护,另一方面基于生态正义,完善渔业水域使用权制度、海洋保护区制度以及海域分层确权制度。在管理模式方面,推行渔业综合管理模式,实施渔业综合授权许可和综合执法体制,通过大数据信息技术的应用为科学管理提供决策信息。
葛俊良[5](2020)在《我国地方环境治理中的民主协商机制研究》文中指出协商治理意味着环境治理由依靠政府威权解决问题向主体间达成合意的过程转变。在信息充分的条件下引导利益相关方理性互动,形成政策建议,有助于强化环境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因而可视为健全环境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方向。本研究采用文献分析法和实证分析法,试图回答地方政府如何影响和塑造环境协商治理实践以及地方环境协商治理机制如何具体运行这两个关键问题。本研究首先对国内外常见的环境治理范式进行宏观层面的考察和梳理,分析和比较不同环境治理范式的主要内容和实践现状,着重探讨协商治理与多中心治理、协同治理、整体性治理、网络化治理等环境治理范式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认为协商治理是环境社会治理的一种基础性范式。在此基础上,依据环境议题属性和协商主体间关系标准,将国内环境协商治理实践划分为回应型、自治型、咨询型和监督型四种类型,并分别阐述其议题属性、协商功能、社会参与形式和制度化平台等。根据地方政府开展环境协商治理的利益动机,本研究从议题边界、功能定位、参与主体、程序流程和协商方式五个角度剖析国内环境协商治理的实践取向,指出其兼具公共性和工具性的双重治理动机,但基于治理有效性和社会控制的工具性取向更为明显。协商民主对公共理性的价值追求,在一定程度上被解决特定环境问题、规范公众参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组织机构职能、提供环境政策咨询和推动环境政策落实等工具性的协商动机所取代。从环境协商治理实践出发,笔者认为现阶段国内民主协商的重心停留在治理层面,聚焦于包括环境议题在内的社会民生事务,注重对社会各阶层意见和诉求的包容、吸纳和整合。通过协商民主与地方或基层治理的整合,以推动社会的动员、整合和合作,进而达成有效治理的目标,这也是协商民主本土化实践的基本特点之一。在对环境协商治理机制呈现出的这种工具性取向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本研究选取Z省J市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协商主体的行为逻辑、主体间相互关系和环境协商治理机制等问题的阐述,勾勒出J市环境协商治理的整体图景;并采用多案例比较的研究方法,从环境协商议题、环境协商策略和环境协商成效三个维度出发,分析地方环境协商治理的运行机制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发现,环境协商平台的搭建和协商参与者的挑选,体现出党委领导、利益相关和便于治理的原则;环境协商议题设置的关键在于响应者响应的有效性与积极性;公共性环境治理主体会根据具体协商情境,选取恰当的协商策略并加以组合式运用,使之与环境协商议题的特征相匹配;从所选案例来看,国内地方环境协商治理机制呈现出比较好的治理绩效,而环境协商治理效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环境协商议题特征、协商策略运用以及这两者间的匹配性等因素的影响。
夏承伯[6](2020)在《马克思生产力论的生态意蕴及其当代价值研究》文中指出马克思生产力论生态意蕴研究既有生态危机现实促逼与发展模式反思国际背景,又有生态文明建设与美丽中国实践的国内发展需要,还有历史唯物主义迎接时代挑战,特别是生产力理论重新认识等学科内在发展需要。学界对此研究虽有所进展,但以往所做工作很大部分集中在传统生产力理论个别问题的提出与反思,这当然十分必要。然而,对马克思生产力论生态意蕴的自觉而系统的研究尚付阙如。由此,目前化整为零的碎片化研究和分散性探讨尚待改进,而化零为整的系统化研究和整体性推进亟待改善。传统“征服论”生产力论的实质是与工业文明相匹配的极端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在现实中的表现,其存在具有现实基础、认识论基础与思想根源。自然生态环境系统失衡、现代社会经济系统失范、人类自身生存系统失调是其面临的三大困境,对此进行深度反思与批判是生产力生态内涵揭示的前提。从马克思生态哲学维度审视,马克思具有生产力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重要思想,自觉认识与利用自然并与之进行物质变换、能量转换、信息交换的生产实践过程所具有的现实综合力量,特别是其自然生产力、物质变换以及整体思维等层面使其具有表征自然生态再生产与经济社会再生产能力的丰富生态内涵,马克思生产力实质是人与自然对立统一的力量总和。马克思生产力生态内涵的挖掘研究,促使生产力发展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并发挥作为劳动者的人的资源开发利用的合理度之自觉性,促使生产力发展行进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之路,均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生产力基本要素有内在本质上的生态向度。劳动者既有社会属性,又有生物属性,是其两者的对立统一。由于后者的存在,就决定了劳动者应该而且必须遵守生态法则,以效仿生态系统最优组合原则进行分工协作是其在生产力中发挥最佳功效的重要条件。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是其受剥削与异化的根本原因。劳动对象包括天然自然物与原料,只有在具备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前提下,劳动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若想资源能源持续利用,必须遵循不同种类的特性进行合理开发。劳动工具是人与自然物质变换能力与水平的重要标志,土地为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场所与必要空间,机器异化加重了对劳动者与劳动对象的双重压榨与剥削。对科学技术的负效应进行生态化规范,大力发展生态科技,用环境思想教育提升人们的全球环境意识,培育堪当生态治理大任的时代新人。生产力结构经历“两种生产”到“三种生产”再到“全面生产”认识过程,包括自然生产力、社会生产力与人口生产力等结构类型。自然生产力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前提基础从而成为生产力发展第一源泉;社会生产力本质是生产力发展的物质变换,良性运行的社会生产力应该是内涵集约生产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人口生产力是生产力发展的能动力量更应注重人口生产与物质资料生产相匹配及防止其失调或失衡。自觉深度挖掘马克思生产力结构的生态蕴含,为深入理解并全面协调资源能源环境、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适度生产三者关系,并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建设以生态安全为基础的“两型”社会,健全生态良法与环境道德双重制度保障体系,具有重要学理价值与时代意义。生产力的生态功能在于实现自然界、人与自然、人类社会物质变换的有序高效。自然界之间新陈代谢承载自然生产力功能,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发挥劳动生产力功效,社会内部物质变换迸发社会生产力效能。资本主义的资本逻辑违背物质变换规律,导致物质变换断裂,资本主义制度破坏财富源泉,既污染城市环境,又造成乡村萧条,使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生态基础和环境条件异化。消除物质变换裂缝需要从人地双向互动与有机废物循环利用的思维变革、机器改良与科学进步的技术革新以及消灭资本主义制度等三方面入手。发展循环低碳经济,建设资源节约社会;重视土地修复恢复,推进生态农业创新;优化生态空间格局,探索绿色城乡模式是马克思生产力生态功能的重大价值借鉴。传统生产力标准主要以劳动生产率和生产工具为衡量标尺,单向度指向经济技术领域,缺乏生态维度。为此,生产力标准除体现人类社会的经济和技术标准,在当代更应该深度体现经济技术运行是否符合人类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的生态标准。生产力生态标准要求严格遵守生产力发展受控于生态承载力阈值,在维护生态平衡下进行资源合理开发与综合利用,以期实现自然力内涵扩大利用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双赢目标。深入理解与严格践行生产力生态标准对于人们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理念,具有重要评估与考量价值。反思传统生产力论时代局限,挖掘生产力生态内涵,展示生产力生态要素,优化生产力生态结构,发挥生产力生态功能,秉持生产力生态标准,坚持马克思生产力论生态意蕴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和实践品质,为绿色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实践作出积极的理论贡献。
李雨菡[7](2020)在《日本可持续消费教育融入小学课程的案例研究》文中提出气候危机、贫富差距、环境恶化等全球性问题与过度消费、大量废弃的生活方式之间的矛盾,引发了笔者的反思,即如何通过教育促进环境友好、社会公正的可持续消费。本研究聚焦于日本可持续消费教育融入小学课程的实践,选取东京都及横滨市5所公立联合国项目小学为案例,通过文本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探讨日本小学可持续消费教育的理念及其融入课程的方式,并与我国当前实践对比,分析当前我国开展可持续消费教育所具备的基础与待解决的课题。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及对案例资料的分析,本研究发现:可持续消费教育由环境教育、消费者教育与可持续发展教育协同进行,主要内容包括对可持续性的基本理解、可持续消费观的培养及可持续消费方式的践行三个层面,强调对感受、思考、实践等能力的培养。日本可持续消费教育主要通过学科融合、跨学科活动、学科课程与跨学科课程统合等方式进行。以课内外相关课程为核心,通过学校活动及校园文化渗透和拓展可持续消费观念。同时运用ESD日历统合相关课程,并使之可视化。各类课程与社会联系紧密,形成了学校整体化的课程模式,为我国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成型模式。对照日本,当前我国可持续消费教育在课程内容、课程类型、实施方式及课程统合等方面存在有待改善的空间。为此本文提出五点具体建议,包括:实现可持续消费教育内容的多维立体化、推进可持续消费教育融入各类学科课程、积极开发综合实践等跨学科课程、注重课程统合的整体化与可视化、增强与社区及家庭的合作等。
戎卿文[8](2020)在《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理论与方法的演进及其中国实践》文中提出预防性保护的概念自1950年代由布兰迪(Cesare Brandi)引介入建筑保护领域,理论与实践发展至今已逾半个世纪,始终在国际建筑遗产保护的前沿领域占有一席之地。预防性保护理论自2009年左右引介入中国学界,历经十年的发展与实践,目前在政策制定、科研和工程实践层面逐渐成为我国遗产保护领域的热点。然而,国内存在的问题亦比较显着,包括:对预防性保护概念的片面化、碎片化认识,重技术、轻理念,重硬件、轻软件,重单体、轻区域,更有因时髦而冠“预防性”之名者。这些问题使得国家的文化遗产政策和基础科研投入面临着可预见的风险。因此,历史地、科学地、系统地重新认识以欧洲为代表的国际建筑遗产的预防性保护,把握其历史脉络和未来发展方向,藉此建构中国的理论与方法,是建筑遗产保护学界的重要任务。本文第1章首先系统整理和深入阐述了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发展历程,基本廓清了预防性保护的概念,揭示出相关话语体系与国际实践网络的生成过程。第2、3章通过对大量历史文献、研究评述的解读,结合在欧洲相关国家与学术组织的实地调研与观摩,发现并提炼了1950年代以来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2条主要原生路径:1.以科学归纳、区域巡检与整体规划为特征的规划式保护;2.以高频度巡检与反馈行动为特征的预防性维护。本文考证发现,前者主要以意大利学者的理论与实践为代表,反映了意大利城市、建筑遗产思想的整体观;后者则主要以荷兰、比利时等国的理论与实践为代表,深层动因来自荷兰的社区联结运作模式和文化传统。1990年代以来,预防性保护与当代保护理论语境呈现出协同发展的趋势,更显着地呈现出其科学面向和工具理性的特点。在第4章,笔者洞悉到近三十年来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衍变与重构,其背后的趋势在于原生路径的交融与整合,以及对建筑保护运动在现当代发展的回应。本文提出并建构了P-MMI模式(P规划式—M监测、M日常维护、I巡检),对欧洲建筑遗产的预防性保护研究与实践项目进行评价,有效提炼出其发展路径与趋势;通过该模式观察到,1970年代的两条原生路径自1990年代以来逐渐发展、交融,形成了一系列具有示范意义的综合性项目模式,包括:“风险地图”模式、“文化区”模式等,对中国形成了启发。面向中国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发展的新时期,本文第5章回顾指出,预防性保护引介入中国十年以来,并未得到系统性的学习和推广,但由于理念新颖、科技色彩浓厚,且与国内偏重硬件投入的科研运作模式相契合,预防性保护在重点建筑的监测领域有了较大发展。目前中国的预防性保护以对重点建筑的“科学保护”和预防监测见长,但忽视了区域面上的计划性预防,因此虽然在一些局部已具有“预防性”,但在宏观层面仍然是一种“应激性”保护;第5章后半部分进而以我国建筑遗产保护的现行机制为基础,吸收国际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规律与进展,根据P-MMI模式,初步建构了中国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理论与方法。第6章以北京昌平区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实践对上述理论与方法进行了应用研究。结语总结了本文提出并建构的当前中国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发展的路径:加强整体观,参照P-MMI模式,发展区域规划式预防性体系,保持硬件监测的优势,推动软件建设,强化巡检与日常维护行动,促使目前的“科技——应激——预防”模式向“科技——计划——预防”模式转化。本文成果既响应了国家建设新时代文化强国的战略要求,也为国际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贡献了中国智慧。
张超[9](2020)在《加拿大中小学全球公民教育课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世纪末以来,信息科技革命引起了人类大变革,全球不同地区和国家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的联系和交往上愈加普遍,全球化现象遂凸现出来。在全球化沛然不可阻挡的背景下,诸如民族国家、公民资格等理念面临着重新思考的必要。教育如何帮助公民应对全球化中出现的种种变化与挑战,成为教育领域最为迫切的研究问题之一。这就要求各国不但要坚持培养公民的爱国情怀和民族认同感,而且要注重培养公民的全球意识和包容不同文化的胸怀,最终培养在全球化社会中具有竞争力的全球公民。在此背景下,国际组织实施全球公民教育计划以应对全球化的挑战。培养负责任的全球公民,这是全球化时代公民教育的新使命。加拿大拥有世界上最好的教育体系之一,教师娴熟,设施完善,学生的表现接近国际评估的最高水平,研究加拿大中小学全球公民教育课程,特别是自新时代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以来,对我国学生教育具有借鉴意义。本研究基于三个渐进维度。第一个维度是加拿大中小学全球公民教育课程的本体论之思,即“是什么”的研究。本研究对加拿大中小学全球公民教育课程进行了描述性研究,界定了相关核心概念,分析了国内外关于全球公民教育课程研究的热点和存在的问题,并重点对加拿大中小学全球公民教育课程设置、目标、内容、实施和评价等内容进行了研究。第二维度是加拿大中小学全球公民教育课程的目的论之思,即“为什么”的研究。本研究对加拿大中小学全球公民教育课程进行了反思性研究,研究了加拿大中小学全球公民教育课程产生的背景和发展阶段,探讨了其产生的理论根源。第一,加拿大中小学全球公民教育课程的历史演进。本文从政治学的角度,梳理了加拿大民族国家成立以来,加拿大中小学全球公民教育课程的发展脉络。二是与全球公民教育相关的全球化理论、公民资格理论和共同体理论。本研究认为全球化是全球公民产生的直接动力,全球公民教育课程是教育全球化的最新发展形式,是不可逆转的历史大势。其次,通过对公民资格理论的分析,从全球公民的演变、认同、权利、责任等方面阐述了全球公民教育的主要观点。第三个维度是加拿大中小学全球公民教育课程的方法论之思,即“怎么样”的研究。本研究对加拿大中小学全球公民教育课程进行了评价性研究,梳理了加拿大中小学全球公民教育课程实施效果和特点,最后得出为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公民教育课程的启示。本研究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角度,创造性地探讨了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全球公民教育的关系。本研究的结果将有助于厘清全球认同问题及其在民族国家实施的可能性,有助于追踪、分析和科学研判全球公民教育,有利于拓展我国中小学公民教育课程研究的“全球视野”,丰富和充实我国公民教育课程理论的研究,探索全球公民教育课程在我国的“本土生长”。有利于探讨我国“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为中国融入世界提供教育智慧,消解狭隘的民族主义,预防极端暴力主义。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和人类在共同利益、共同命运、共同责任上达成的广泛共识,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全球公民”不再是一个高山仰止的概念,而是一个可以通过坚持“理解、宽容、合作、共生”理念和全球公民教育来实现的目标。
刘子龙[10](2020)在《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法律规制》文中指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战略定位,要求针对长江流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应秉持系统性、整体性思维,要求针对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保育等不同诉求之间的关系进行统筹协调、综合平衡。进而逐步形成契合于“三律”(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要求、和谐有序、绿色可持续的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格局。然而,受制于传统的,呈现出离散化、割裂化特征的权利(力)理论,并基于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快速推进的大趋势、大背景,以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为核心内容的各类权利(力)之间发生冲突的风险和几率正不断增大,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之间的冲突也由此而不断加剧和凸显。鉴于此,本文研究试图从方法论的视角切入,在充分揭示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之间冲突现状的基础上,提炼出法学问题——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进而深入剖析冲突产生的方法论根源——还原主义方法论。在此基础上,针对性的提出、论证整体主义方法论的优越性及法学意蕴,并引入与整体主义方法论具有内在一致性的价值排序理论。在整体主义方法论、价值排序理论的指引下,探索实现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新路径。本研究的行文架构主要由五章构成,各章的内容安排如下:第一章揭示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现状图景及问题。首先,廓清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范畴,明确研究的边界,着重阐明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缘起、内涵、类型及意义。其次,基于“冲突——权利冲突——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这一逻辑思路,一步步聚焦于涉水权利冲突。并根据功能维度、价值维度、资源维度(流域典型性)对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进行类型化梳理。第三,从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构造、涉水权利的配置、涉水权利间关系这三个维度揭示出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产生的法律原因,即涉水权利构造的不完备、涉水权利配置的离散性、涉水权利关系的局限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冲突产生的方法论根源——还原主义方法论。最后,从法律理性、生态理性、风险理性三个维度揭示出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基本诉求。第二章探究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理论基础。首先,在前章已揭示出还原主义方法论是造成涉水权利冲突的根源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还原主义方法论的合理性及局限性。针对还原主义方法论局限性之克服,提出整体主义方法论。并对整体主义方法论的优越性及法学内涵进行阐释。其次,阐释价值排序的理论内涵,通过分析价值排序理论与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契合性,以论证引入价值排序理论的正当性、合理性。并基于价值排序理论,明晰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新价值排序,凸显生态价值的重要性。最后,基于整体主义方法论和价值排序理论,在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构造中融入和谐价值与安全价值,以破解涉水权利构造的不完备和割裂性;在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配置中确立综合模式,以破解涉水权利配置的离散性;在对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关系属性的理解中引入环境法律关系理论,以破解涉水权利关系的局限性。第三、四、五章则是分别针对极具长江流域典型性的三个冲突: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权与排污权冲突、长江流域航运开发利用权与水能开发利用权冲突、长江流域渔业养殖权与生态用水权冲突,所进行的类型化、流域典型性、冲突产生机理的分析,以及对因应的冲突规制路径所进行的探析。具体内容如下:第三章从类型化的角度将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权与排污权冲突界定为长江流域涉水生存权与长江流域涉水发展权冲突、生命支撑功能型长江流域涉水权利与经济功能型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而就该冲突的流域典型性而言,则从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冲突、冲突所为围绕的核心客体——流域水环境容量的重要性这两个维度进行了论证和阐释。就该冲突产生的机理而言,则揭示出流域水污染防治与区域排污权在制度设计、运行过程中存在明显断裂,未形成有效的协调与衔接,进而导致流域水污染防治无法有效约束、控制区域的排污行为。由此揭示出冲突化解的核心制度需求。在此基础上,结合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理论基础,提出生存安全价值优先的冲突化解理念,并针对冲突产生的机理和冲突化解的制度需求,提出因应的制度设计——长江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最后,通过对长江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进行实证分析,以发现制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而以完善改进该制度。第四章从类型化的角度将长江流域航运开发利用权与水能开发利用权冲突界定为长江流域涉水发展权之间的冲突、经济功能型长江流域涉水权利之间的冲突。而就该冲突的流域典型性而言,则从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行业冲突、冲突所围绕的核心客体——流域水量的重要性这两个维度进行了论证和阐释。就该冲突产生的机理而言,则揭示出不同行业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而对流域控制性水库进行离散化、割裂化的调度,从而导致对流域水量的割裂化利用,结果导致冲突的产生。由此揭示出冲突化解的核心制度需求。在此基础上,结合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理论基础,提出统筹协调的冲突化解理念,并针对冲突产生的机理和冲突化解的制度需求,提出因应的制度设计——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库联合调度制度。最后通过对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库联合调度制度进行实证分析,以发现制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而以完善改进该制度。第五章从类型化的角度将长江流域渔业养殖权与生态用水权冲突界定为长江流域涉水发展权与长江流域涉水环境权冲突、经济功能型长江流域涉水权利与生态功能型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而就该冲突的流域典型性而言,则从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空间冲突、冲突所围绕的核心客体——流域水域空间的重要性这两个维度进行了论证和阐释。就该冲突产生的机理而言,则揭示出伴随着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的确立,水生态空间的恢复和拓展诉求日益凸显,由此对传统渔业养殖空间产生了明显的挤压和侵蚀,结果引发冲突的产生。由此揭示出冲突化解的核心制度需求。在此基础上,结合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理论基础,提出生态优先的冲突化解理念,并针对冲突产生的机理和冲突化解的制度需求,提出因应的制度设计——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最后,通过对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实证分析,以发现制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而以完善改进该制度。
二、关于环境权确立和界定的可持续性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环境权确立和界定的可持续性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2)机制化减贫 ——联合国贫困治理的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缩写列表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贫困治理问题的提出:为什么全球减贫机制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
一、什么是贫困 |
二、全球贫困的地区分类与现状 |
三、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概念辨析 |
一、国际制度和国际机制 |
二、治理和统治 |
三、公共产品和全球公共产品 |
第三节 研究综述 |
一、贫困的产生 |
二、解决贫困的手段 |
三、国际机制理论、全球公共产品和全球贫困治理 |
四、中国减贫的理论与实践 |
第四节 研究假设、基本观点及章节安排 |
一、研究假设 |
二、基本观点 |
三、章节安排 |
第五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思路 |
第二章 机制化减贫的理论解析 |
第一节 新制度经济学 |
一、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演进 |
二、交易费用理论 |
三、公共选择理论 |
第二节 全球公共产品的概念及其作用模式 |
一、全球公共产品的概念 |
二、全球公共产品的作用模式 |
三、全球公共产品的的供给模式 |
四、国际社会对全球公共产品筹资模式的探索 |
第三节 制度理论语境下的全球贫困治理 |
一、国际机制理论 |
二、全球治理理论 |
三、全球贫困治理:集体行动的逻辑 |
第三章 联合国的发展理念和减贫机制 |
第一节 |
一、贫困是人类发展的痼疾 |
二、全球化下贫困治理的新路径 |
三、贫困治理的多元方式 |
第二节 联合国的发展议程和贫困治理路径 |
一、联合国的发展理念演进 |
二、联合国治理贫困的组织体系和议事规程 |
三、发展议程中的联合国与区域合作 |
第三节 联合国四个“发展十年国际发展战略” |
一、1960—1969,第一个发展十年:重视经济增长 |
二、1970—1979,第二个发展十年: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 |
三、1981—1990,第三个发展十年:人的全面发展 |
四、1991—2000,第四个发展十年:可持续发展 |
第四章 千年发展目标下的减贫机制及其实施 |
第一节 联合国千年发展宣言与千年发展目标 |
一、千年计划的形成 |
二、千年计划的具体内容 |
三、千年计划的组织形式 |
第二节 千年计划的机制化实施 |
一、千年计划的推进 |
二、千年计划的实施结果 |
第三节 千年计划的减贫价值与挑战 |
一、千年计划的减贫价值 |
二、千年计划遇到的挑战 |
第五章 联合国减贫机制运行分析及后2015 议程 |
第一节 减贫领域的公共产品供给与分配 |
一、减贫领域的公共产品作用模式 |
二、减贫领域不同行为体的行为方式 |
第二节 关于“千年发展目标”筹资问题和全球公共产品供给模式的论争 |
一、关于“千年发展目标”筹资问题和全球公共产品供给模式的论争 |
二、国际筹资与全球公共产品供应 |
第三节 后2015 议程展望 |
一、后2015——《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
二、2030 可持续发展议程的争议 |
三、对2030 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评析 |
第六章 贫困治理的中国经验:对世界的贡献 |
第一节 中国的减贫历程与成就 |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贫困治理的演进历程 |
二、中国减除贫困的治理手段 |
三、中国的减贫进程中的挑战 |
第二节 中国参与全球机制化减贫的实践 |
一、中国参与全球机制化减贫的实践 |
二、中国参与全球减贫机制的贡献与挑战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3)生态伦理的现代管理价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基本思路与主要创新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现代管理的生态伦理本质 |
第一节 生态伦理的阐释 |
一、西方生态伦理的思想流变 |
二、现代管理的生态伦理内涵及特征 |
第二节 多学科视角的生态伦理属性 |
一、政治学视角:基于政治权力的生态伦理属性 |
二、经济学视角:共生和绿色的可持续性经济管理 |
三、社会学视角:社会结构的生态化转型 |
第三节 现代管理的生态伦理基本规定 |
一、生态伦理的价值理念 |
二、生态伦理的基本原则 |
三、生态伦理的理论基础 |
四、生态伦理的维护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现代管理视域下的生态伦理历史演进 |
第一节 古典管理理论的价值定位——效率至上 |
一、古典管理理论的“经济人”人性假设基础 |
二、科学管理的管理模式:控制自然的祛魅化设计 |
三、理性逻辑的科学化功利价值取向 |
四、“经济人”假设的反生态伦理省思 |
第二节 行为科学管理的价值转换——情感依托 |
一、行为科学管理的“社会人”人性假设基础 |
二、行为科学理论模式:人际关系的社会化凸显 |
三、情感激励的生态化行政伦理扩展 |
四、行为科学理论的生态伦理缺失 |
第三节 系统权变管理的价值探索——因境制宜 |
一、系统权变管理的“复杂人”人性假设基础 |
二、系统权变管理的管理模式:人境关系的动态化调适 |
三、动态持衡的多元化政府伦理关系 |
四、系统权变时期的方法论评价 |
第四节 知识与文化管理的价值创造——互生共存 |
一、知识与文化管理的“文化人”人性假设基础 |
二、知识与文化管理模式:人智关系的持续化建设 |
三、生态和谐的人本化行政文化结构 |
四、知识经济时代“文化人”的内在限度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现代管理的生态伦理价值向度 |
第一节 现代社会管理的生态意识理念 |
一、生态健康意识——推动社会协调发展 |
二、生态优先意识——保证社会持续发展 |
三、生态环境意识——引领社会绿色发展 |
第二节 现代管理的生态伦理的价值体系 |
一、生态公正:政府生态伦理管理的核心价值 |
二、生态自由:公共管理秩序建构的目标价值 |
三、生态平等:道德主体利益协调的价值根基 |
四、生态和谐:和谐社会伦理调和的价值趋向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现代管理的生态伦理价值实现困境与出路 |
第一节 生态伦理在现代管理中的实现困境 |
一、现代管理的主体性困境:主体价值的公平失允 |
二、现代管理的目标困境:可持续发展的实践受阻 |
三、现代管理的秩序困境:生态安全的秩序失衡 |
四、现代管理的文化困境:中西生态伦理的融突 |
第二节 公共社会治理实现生态伦理的出路 |
一、构建生态伦理观念以践行协调共生的价值理念 |
二、实施生态伦理战略以推动生态化的社会经济发展 |
三、加强生态法治建设以维护生态安全的稳定秩序 |
四、创新生态文化理念以促进生态文明的理论建设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现代管理的生态伦理价值建构之维 |
第一节 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生态伦理价值阐释 |
一、基于命运共同体的生态伦理价值构建 |
二、生态善治对美丽中国愿景的实现 |
第二节 中国生态伦理的现代管理决策模式 |
一、生态管理及其决策理念建构 |
二、生态伦理的现代管理决策运行模式 |
第三节 生态伦理视域下生命安全健康的价值阐释 |
一、生命安全健康的理性制衡内蕴 |
二、中国人民生命安全健康的生态行政价值观建构 |
三、中国政府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实现路径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4)近海养殖权与捕捞权冲突的解构与解决(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四、论文结构 |
第一章 养殖权与捕捞权权利分配的理论进路 |
第一节 养殖权与捕捞权的内涵界定 |
一、近海海域的界定 |
二、渔业权的界定 |
三、养殖权和捕捞权的概念厘定 |
(一)养殖权的界定 |
(二)捕捞权的界定 |
第二节 权利分配的基础-海洋自由论 |
一、海洋自由论的形成 |
(一)海洋自由论的起源 |
(二)海洋自由论的提出 |
二、海洋自由论的限制 |
(一)海洋占有论的提出 |
(二)国家管辖海域的扩大 |
第三节 权利分配的价值取向 |
一、人类中心主义视域下的分配观 |
(一)人类中心主义的提出 |
(二)人类中心主义对渔业的影响 |
二、资本中心主义视域下的分配观 |
(一)资本中心主义的提出 |
(二)资本中心主义对渔业的影响 |
第二章 养殖权与捕捞权冲突的表征 |
第一节 养殖权与捕捞权的正当性冲突 |
一、作为历史性权利的渔业权 |
二、作为法定权利的渔业权 |
(一)捕捞权的国际法定化 |
(二)捕捞权和养殖权的国内法定化 |
第二节 养殖权与捕捞权的优先性冲突 |
一、基于习惯性权利的优先性 |
二、基于发展权利的优先性 |
第三节 养殖权、捕捞权与海域使用权的冲突 |
一、关于海域合法使用权的争议 |
二、关于海域分界线认定的争议 |
三、关于同一片海域存在多种使用权的争议 |
第三章 养殖权与捕捞权冲突的成因 |
第一节 养殖权与捕捞权冲突的内部成因 |
一、养殖权与捕捞权的性质不同 |
二、养殖权与捕捞权的排他性不同 |
第二节 养殖权与捕捞权冲突的外部成因 |
一、渔业法律政策的变迁 |
(一)捕捞业政策的转变 |
(二)养殖业政策的发展 |
二、海域使用权制度的出台 |
(一)海域范围界定的影响 |
(二)海域使用权取得的影响 |
第四章 养殖权与捕捞权冲突的解决路径 |
第一节 冲突解决路径建构的逻辑基准 |
一、基于社会正义的分配 |
(一)社会正义的内涵界定 |
(二)传统渔民的优先性 |
二、基于生态正义的分配 |
(一)生态正义的内涵界定 |
(二)生态渔业的优先性 |
第二节 冲突解决的制度建构 |
一、渔业水域使用权制度 |
(一)渔业水域使用权制度的内涵 |
(二)国外经验的借鉴 |
二、海洋保护区制度 |
(一)海洋保护区的界定 |
(二)海洋保护区对渔业的影响 |
三、海域立体确权制度 |
(一)海域立体确权的必要性 |
(二)海域立体确权的可行性 |
(三)海域立体确权的管理 |
四、渔业权救济制度 |
(一)渔业保险制度 |
(二)渔业权益损害赔偿机制 |
第三节 冲突解决的综合管理模式变革 |
一、综合管理的内涵界定 |
(一)海洋综合管理的内涵 |
(二)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
二、综合管理的国际法基础 |
(一)主要国际公约规定 |
(二)适用的国际法原则 |
三、综合管理模式建构 |
(一)综合授权许可制度 |
(二)综合执法体制 |
(三)大数据信息技术的应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后记 |
(5)我国地方环境治理中的民主协商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协商民主与协商治理的研究 |
1.2.2 关于环境民主的研究 |
1.2.3 关于当前中国环境治理困境的研究 |
1.2.4 关于环境协商治理机制的研究 |
1.3 核心概念阐释 |
1.3.1 环境与环境治理 |
1.3.2 环境社会治理 |
1.3.3 协商治理 |
1.3.4 环境协商治理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章节安排 |
2 环境协商治理理论与本文的理论分析框架 |
2.1 常见的环境治理范式 |
2.1.1 环境单中心治理范式 |
2.1.2 环境多中心治理范式 |
2.1.3 环境协同治理范式 |
2.1.4 环境整体性治理范式 |
2.1.5 环境网络化治理范式 |
2.1.6 环境协商治理范式 |
2.2 环境协商治理的理论基础 |
2.2.1 环境建构主义理论 |
2.2.2 生态现代化理论 |
2.2.3 环境正义理论 |
2.2.4 环境民主理论 |
2.3 环境协商治理应具备的基本要素 |
2.4 本文的理论分析框架 |
3 我国地方环境协商治理的四种实践 |
3.1 国内地方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类型划分 |
3.2 回应型环境协商治理实践 |
3.3 自治型环境协商治理实践 |
3.4 咨询型环境协商治理实践 |
3.4.1 人民政协制度框架下的环境协商 |
3.4.2 环境议题的协商式电视问政 |
3.5 监督型环境协商治理实践 |
3.5.1 专题询问会 |
3.5.2 环保社会组织的协商监督 |
4 民主协商:我国地方环境治理的一种工具性机制 |
4.1 环境协商治理的议题边界 |
4.2 环境协商治理的功能定位 |
4.3 环境协商治理的主体挑选 |
4.4 环境协商治理的程序设计 |
4.5 环境协商治理的方式选择 |
5 环境协商治理何以可能:基于Z省J市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案例分析 |
5.1 Z省J市开展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基本情况 |
5.1.1 Z省J市开展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主要背景 |
5.1.2 Z省J市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参与主体及相互间关系 |
5.1.3 Z省J市各方力量参与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行为逻辑 |
5.2 Z省J市环境协商治理机制的建构 |
5.2.1 环境公民身份的塑造 |
5.2.2 环境协商治理具体机制的建构 |
5.3 我国地方环境协商治理运行机制的多案例比较 |
5.3.1 选取案例的基本情况介绍 |
5.3.2 我国地方环境协商治理运行机制的组织基础 |
5.3.3 环境协商治理机制的议题设置:环境问题如何被建构为环境协商议题? |
5.3.4 环境协商治理的策略选择:注重与环境协商议题特征的匹配性 |
5.3.5 环境协商治理的效果 |
5.3.6 小结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6)马克思生产力论的生态意蕴及其当代价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一)生态危机现实困境促逼反思发展模式 |
(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促进建设美丽中国 |
(三)唯物史观时代使命促使重构生产力论 |
二、研究述评 |
(一)学术史发展述评 |
(二)国外研究进展 |
(三)国内研究回顾 |
(四)学界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研究意义、思路、方法和创新点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方法 |
(四)主要创新点 |
第一章 生产力的生态内涵 |
第一节 征服论生产力生态维度的缺失 |
一、征服论生产力存在的现实根据 |
二、征服论生产力存在的认识根源 |
三、征服论生产力存在的思想根由 |
第二节 生产力应有生态内涵意蕴阐释 |
一、生产力生态内涵揭示基本前提 |
二、生产力生态内涵发掘基本维度 |
三、生产力生态内涵阐释基本依据 |
第三节 生产力生态内涵及其价值阐发 |
一、生产力的生态整体主义之审视 |
二、生产力的环境发展共赢之审度 |
三、生产力的主观客观协调之审思 |
第二章 生产力的生态要素 |
第一节 生产力要素构成分歧依据辨析 |
一、基本要素论支持依据 |
二、多要素论的支撑理由 |
三、系统要素论内在根据 |
第二节 生产力基本要素生态意蕴辨识 |
一、劳动者的生态底蕴挖掘 |
二、劳动对象生态意蕴揭示 |
三、劳动资料生态向度阐释 |
第三节 生产力要素生态蕴含辐射价值 |
一、科学技术生态功能审度 |
二、教育本质绿色维度审视 |
三、人类生态意识深层提升 |
第三章 生产力的生态结构 |
第一节 生产力生态结构类型演进分析 |
一、两种生产的生态要义 |
二、三种生产的生态旨趣 |
三、全面生产的生态向度 |
第二节 生产力基本构成生态蕴含解析 |
一、自然生产力:生产力发展的第一源泉 |
二、社会生产力:生产力发展的物质变换 |
三、人口生产力:生产力发展的能动力量 |
第三节 生产力基本构成生态价值剖析 |
一、生态优先的绿色发展 |
二、生态安全的两型社会 |
三、生态惠民的民生目标 |
第四章 生产力的生态功能 |
第一节 三重领域生产力生态功能挖掘 |
一、自然生产力的生态功能 |
二、劳动生产力的生态功效 |
三、社会生产力的生态使命 |
第二节 生产力生态功能异化现象解读 |
一、生产力生态功能异化现实表现 |
二、生产力生态功能异化原因剖析 |
三、生产力生态功能异化破解路径 |
第三节 生产力生态功能现实借鉴价值 |
一、循环经济与资源节约 |
二、土地修复与生态农业 |
三、空间优化与绿色城乡 |
第五章 生产力的生态标准 |
第一节 生产力生态标准历史参照缘由 |
一、生产力技术标准的反思 |
二、生产力经济标准的反省 |
三、生产力生态标准的确立 |
第二节 生产力生态标准时代评价尺度 |
一、生产力生态标准评价依据 |
二、生产力生态标准解读举要 |
三、生产力生态标准评判原则 |
第三节 生产力生态标准现实践行意义 |
一、自觉践行生产力生态标准 |
二、积极维护自然界生态平衡 |
三、积极推进节约型社会建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成果与课题研究及获奖情况 |
致谢 |
(7)日本可持续消费教育融入小学课程的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可持续消费教育成为世界性教育课题 |
二、经济转型中的中国呼唤可持续消费教育 |
三、日本可持续消费教育经验丰富 |
第二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可持续消费 |
二、可持续消费教育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可持续消费教育的内容 |
二、可持续消费教育的路径 |
三、可持续消费教育的课程开发 |
第四节 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问题及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日本开展可持续消费教育的背景 |
第一节 大生产大消费时代的反思 |
一、高速发展中经济与环境的对立 |
二、环境伦理与消费者行为 |
三、“教育”作为调解剂 |
第二节 消费者教育及环境教育的立法 |
一、《消费者教育推进法》及其基本方针的实施 |
二、《环境教育促进法》及其基本方针的实施 |
第三节 国际社会对可持续消费教育的倡导 |
一、鼓励转变消费模式及生活方式 |
二、将可持续消费纳入可持续发展目标 |
三、提倡在全球范围内的开展可持续消费教育 |
第二章 可持续消费教育的理论基础及理念框架 |
第一节 消费者教育论与伦理消费 |
一、早期消费者理论中的可持续消费观:权利与责任 |
二、北欧消费者教育思潮的影响:公民与环境 |
三、日本消费者公民论的发展:伦理消费 |
第二节 环境教育及ESD对消费者教育的影响 |
一、环境教育丰富消费者教育的内涵 |
二、ESD拓展消费者教育的外延 |
第三节 可持续消费教育的理念框架 |
一、可持续消费教育的内容架构 |
二、可持续消费教育的能力观 |
第三章 日本可持续消费教育融入小学课程的实践探究 |
第一节 学科课程体现可持续消费教育内容 |
一、日本小学课程标准中的可持续消费 |
二、社会科:负责任地消费 |
三、家庭科:可持续地生活 |
四、理科及道德等学科:价值观的陶冶 |
第二节 跨学科主题课程深化可持续消费理解 |
一、综合学习课程 |
二、SDGs专题课程 |
三、与社会相联系的活动课程 |
第三节 特别活动及校园环境渗透可持续消费观念 |
一、学校供餐(给食)活动 |
二、学校例行活动 |
三、学校环境及校园文化 |
第四节 可视化工具统合相关课程 |
一、ESD日历 |
二、SDGs实践计划表 |
第四章 日本可持续消费教育融入小学课程的特点与不足 |
第一节 日本可持续消费教育融入小学课程的特点 |
一、学科课程与综合学习相结合的课程设置 |
二、面向社会的课程开发 |
三、学校整体模式下的课程管理 |
第二节 日本可持续消费教育融入小学课程的不足 |
一、“环境”与“消费”的教育内容失调 |
二、低学段中可持续消费教育视角有待扩充 |
第五章 日本小学可持续消费教育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一节 我国小学开展可持续消费教育的必要性 |
一、我国有关可持续消费的政策要求 |
二、我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要求 |
第二节 我国小学可持续消费教育现状 |
一、我国课程标准中可持续消费相关的内容 |
二、综合实践活动中可持续消费教育的体现 |
三、我国小学开展可持续消费教育的基础与课题 |
第三节 推进可持续消费教育融入我国小学课程的建议 |
一、实现可持续消费教育内容的多维立体化 |
二、推进可持续消费教育融入各类学科课程 |
三、积极开发综合实践等跨学科课程 |
四、注重课程统合的整体化与可视化 |
五、增强与社区及家庭的合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理论与方法的演进及其中国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的背景与由来 |
0.2 研究意义 |
0.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0.4 研究方法 |
0.5 研究思路与论文结构 |
1 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时空网络生成:概念、话语与定义 |
1.1 两个关键词:“预防性(preventive)”与“规划式(planned)” |
1.2 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与可移动文物、考古遗址预防性保护的区别 |
1.3 定义的认识变迁与内涵的进一步界定 |
1.4 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发展的时间脉络 |
1.5 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国际网络的生长 |
小结: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定义、话语以及国际网络的生成 |
2 从整体规划控制出发:欧洲“规划式”预防性保护的原生路径 |
2.1 艺术作品的潜在统一性:布兰迪的艺术与史实评价 |
2.2 突破单一对象的保护思路:从布兰迪到乌勒巴尼 |
2.3 新世纪的可持续综合性设计方法:斯特法诺·戴拉·托雷的“文化区”理念与实践 |
2.4 1964和1975——意大利预防性保护思想与威尼斯宪章、整合式保护的时间耦合 |
小结:“规划式”——整体性思维下的预防性保护 |
3 从行动与反馈出发:欧洲预防性维护方法的原生路径及其多元求解 |
3.1 百年修复实践为根基:荷兰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定期检查和维护 |
3.2 预防性维护与风险管理:英国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实践 |
3.3 文物古迹监护组织最成功的追随者:比利时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实践 |
3.4 德国和丹麦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研究与实践简述 |
3.5 预防性维护路径的适应性推行:“MOWA现象”与不同借鉴者 |
小结: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两条重要的原生路径 |
4 批判性反思:1990 年代以来建筑遗产保护运动的衍变与预防性保护的发展 |
4.1 1990 年代以来建筑遗产保护运动的衍变与重构 |
4.2 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理念和方法的反思与转变 |
4.3 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科学面向与工具理性 |
4.4 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P-MMI模式建构与模式整合 |
小结: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衍变与P-MMI模式建构 |
5 国际语境中中国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理论与方法初步建构的尝试 |
5.1 国际语境中中国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发展 |
5.2 中国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实践的回顾:基于P-MMI模式的观察 |
5.3 规划式预防性保护(P)理论与方法的初步建构与总体框架 |
5.4 巡检(I)理论与方法的初步建构 |
5.5 培育日常维护(M)的制度与支撑体系 |
5.6 监测(M)体系的适应性建设策略 |
5.7 中国背景下规划式的预防性保护(PPC)框架延展的思考 |
小结:国际语境中中国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理论与方法P-MMI框架初步建构的思考 |
6 北京昌平区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实践应用研究 |
6.1 北京昌平区作为预防性保护实践案例的意义和代表性 |
6.2 北京昌平区规划式的预防性保护框架构思 |
6.3 北京昌平区遗产风险地图绘制与生态敏感性初步评价 |
6.4 由北京昌平区推及一般情形的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P-MMI思考 |
小结:基于保护管理规划的预防性保护构思 |
结语 |
附录 |
附录1 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相关的主要国际会议 |
附录2 欧盟系列研发框架计划FP1-8 中与建筑预防性保护或其强调的风险防范、监测等内容相关的研究项目 |
附录3 欧盟系列研发框架计划(FP)以外的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相关主要研究项目 |
附录4 国际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相关研究与实践大事记 |
附录5 “全球战略”的提出到“5C”目标的确定 |
附录6 荷兰乌特勒支省文物古迹监护组织(MOWA-Utrecht)的检查记录样本(建筑平面标示) |
附录7 比利时MOWAv(安特卫普)和英国Maintain our Heritage使用的检查清单 |
附录8 比利时MOWAv的培训方案 |
附录9 译文:文化遗产的风险地图 |
附录10 建筑遗产预防性与规划式维护典型工作流程 |
图表来源 |
参考文献 |
1 )中文文献 |
2 )德文文献 |
3 )英文文献 |
4 )意大利文文献 |
5 )荷兰文文献 |
6 )西班牙文文献 |
7 )法文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9)加拿大中小学全球公民教育课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一)全球性问题的凸现挑战了传统的“国家公民”教育 |
(二)国际组织实施全球公民教育计划以应对全球化的挑战 |
(三)全球化知识经济时代对高阶人才的客观需求 |
(四)新时代背景下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要性 |
(五)加拿大是世界上全球公民教育课程建设最成功的国家之一 |
二、选题目的和意义 |
(一)选题目的 |
(二)选题意义 |
三、研究方案 |
(一)研究的主要内容 |
(二)本研究的创新之处与研究方法 |
四、相关概念界定 |
(一)公民 |
(二)公民教育 |
(三)全球公民 |
(四)全球公民教育:跨学科显学 |
(五)全球公民教育课程:跨学科课程群 |
第一章 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文献研究趋势分析 |
(二)关于全球公民内涵与分类的研究 |
(三)关于全球公民教育课程的研究 |
(四)关于全球公民教育课程的文献研究述评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一)加拿大公民教育、全球公民教育文献研究概况 |
(二)关于全球公民教育课程的文献研究述评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一、全球化理论 |
(一)全球化的基本理念 |
(二)全球化是“全球公民”产生的直接动力 |
(三)习近平全球化思想的基本内涵 |
二、公民资格理论 |
(一)全球公民资格的演进 |
(二)全球公民资格认同 |
(三)全球公民权力 |
(四)全球公民责任 |
三、共同体理论 |
(一)共同体概念界定和基本内涵 |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内涵 |
第三章 加拿大中小学全球公民教育的历史演进 |
一、“盎格鲁价值观”主导下的联邦国家建设时期(1864年至1945年) |
(一)从依附性人格到个体主体人格的转变 |
(二)英国文化主导的“英国臣民式”教育 |
二、“加拿大认同”指导的民族国家意识的觉醒时期(1945年至1970年) |
(一)整合共同文化,塑造“加拿大认同” |
(二)双元文化主义的“权力公民”教育 |
三、“多元文化主义”引领下教育变革时期(1970年至20世纪90年代) |
(一)尊重文化多样性,倡导国家认同与族群认同共享 |
(二)加拿大式“好公民”教育 |
四、“社会融合”取向的全球化时期(20世纪90年代至今) |
(一)“一体多元”使加拿大成为全球公民的精神家园 |
(二)协调与融合国家认同与全球认同的“全球公民”教育 |
第四章 加拿大中小学全球公民教育课程的设置和目标 |
一、加拿大中小学跨学科课程中的全球公民教育 |
(一)小学阶段(1-8年级)课程注重基础性和整合性 |
(二)中学阶段(9-12年级)课程强调选择性和适用性 |
二、加拿大中小学全球公民教育课程目标体系 |
(一)培养具有全球能力和负责任的全球公民的总目标 |
(二)构建知识与理解、技术能力、价值观和态度三维分类目标体系 |
第五章 加拿大中小学全球公民教育课程的内容和实施途径 |
一、加拿大中小学全球公民教育课程内容 |
(一)全球问题和相互依存:增强全球意识的基础 |
(二)全球参与:全球公民的权责实践 |
(三)全球能力:整合21世纪技能,增强学生全球竞争力 |
二、加拿大中小学全球公民教育课程实施途径 |
(一)学校愿景:引导全球公民教育的普遍性重视 |
(二)学科课程:系统普及全球公民知识的最佳载体 |
(三)跨学科渗透:支持全球公民教育的全面发展 |
(四)活动课程:扩展学生提供参与实践机会 |
(五)潜在课程:辅助渗透学生价值感和责任感 |
(六)社区实践:实现全球公民教育融合的重要领域 |
(七)互联网和媒体:作为全球公民教育课程的补充手段 |
(八)“全校教学法”:加拿大全球公民教育课程的全方位实施 |
(九)实施全球公民教育的教学原则 |
第六章 加拿大中小学全球公民教育课程的评价和实施效果 |
一、加拿大中小学全球公民教育课程的评价 |
(一)总结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相结合,重点是形成性评价 |
(二)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和手段 |
二、加拿大中小学全球公民教育课程的实施效果 |
(一)实施取得的成绩:促进全球公民意识的形成和能力的提高 |
(二)实施产生的问题:对全球公民教育认同有限 |
第七章 加拿大中小学全球公民教育课程的反思和启示 |
一、加拿大中小学全球公民教育课程的特点 |
(一)课程目标在于提高义务学龄段(k-12)学生的核心竞争力 |
(二)课程内容设置注重国家认同与全球意识的整合 |
(三)促进加拿大“一体多元”社区协作参与为途径 |
(四)拥有主体间性的课堂教学话语 |
二、加拿大中小学全球公民教育课程对建构我国中小学公民教育课程的启示 |
(一)研制兼具全球性和民族性的公民教育课程培养目标 |
(二)强化本国传统思想课程资源的文化底蕴 |
(三)凸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课程论域 |
(四)重视家、校、社区联动作用的课程内化路径 |
(五)增设全球公民教育相关校本课程 |
(六)统筹推进新时代高素质兼具胜任力的教师队伍建设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10)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法律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研究的意义 |
三、研究的现状与评述 |
四、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长江流域涉水权利范畴的界定 |
一、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缘起 |
二、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阐释 |
三、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类型 |
四、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意义 |
第二节 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廓清 |
一、“冲突”与权利冲突 |
二、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阐释 |
三、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类型 |
第三节 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理论溯源与规制诉求 |
一、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原因分析 |
二、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理论根源:还原主义方法论 |
三、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诉求 |
第二章 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方法论转换:从还原主义方法论到整体主义方法论 |
一、还原主义方法论的阐释与评析 |
二、还原主义方法论局限性之克服:整体主义方法论 |
三、整体主义方法论的优越性 |
第二节 价值论调整:从旧价值排序到新价值排序 |
一、价值排序的理论阐释 |
二、价值排序与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契合性 |
三、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新价值排序 |
第三节 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实现 |
一、长江流域涉水权利构造的价值拓展 |
二、长江流域涉水权利配置的模式选择 |
三、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关系的属性界定 |
第三章 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权与排污权冲突的规制 |
第一节 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权与排污权冲突的分析 |
一、基于功能与价值视角的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权与排污权冲突的类型化分析 |
二、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权与排污权冲突的流域典型性分析 |
三、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权与排污权冲突产生的机理 |
第二节 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权与排污权冲突的破解路径 |
一、冲突化解理念:生存安全价值优位 |
二、核心制度需求:长江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 |
三、长江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的设计 |
第三节 长江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的实证分析 |
一、长江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的现状 |
二、长江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三、长江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的完善 |
第四章 长江流域航运开发利用权与水能开发利用权冲突的规制 |
第一节 长江流域航运开发利用权与水能开发利用权冲突的分析 |
一、基于功能与价值视角的长江流域航运开发利用权与水能开发利用权冲突的类型化分析# |
二、长江流域航运开发利用权与水能开发利用权冲突的流域典型性分析 |
三、长江流域航运开发利用权与水能开发利用权冲突产生的机理 |
第二节 长江流域航运开发利用权与水能开发利用权冲突的破解路径 |
一、冲突化解理念:统筹协调 |
二、核心制度需求: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库联合调度制度 |
三、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库联合调度制度的设计 |
第三节 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库联合调度制度的实证分析 |
一、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库联合调度制度的现状 |
二、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库联合调度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三、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库联合调度制度的完善 |
第五章 长江流域渔业养殖权与生态用水权冲突的规制 |
第一节 长江流域渔业养殖权与生态用水权冲突的分析 |
一、基于功能与价值视角的长江流域渔业养殖权与生态用水权冲突的类型化分析 |
二、长江流域渔业养殖权与生态用水权冲突的流域典型性分析 |
三、长江流域渔业养殖权与生态用水权冲突产生的机理 |
第二节 渔业养殖权与生态用水权冲突的破解路径 |
一、冲突化解理念:生态优先 |
二、核心制度需求: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 |
三、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设计 |
第三节 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实证分析 |
一、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现状 |
二、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三、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 |
结论:新时代长江流域法治的突破与转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关于环境权确立和界定的可持续性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环境权视域下秸秆污染法律问题研究[D]. 张铁臣.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21
- [2]机制化减贫 ——联合国贫困治理的路径研究[D]. 骆明婷.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1(12)
- [3]生态伦理的现代管理价值研究[D]. 毕然.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4]近海养殖权与捕捞权冲突的解构与解决[D]. 朱晖. 吉林大学, 2021(01)
- [5]我国地方环境治理中的民主协商机制研究[D]. 葛俊良. 浙江大学, 2020(02)
- [6]马克思生产力论的生态意蕴及其当代价值研究[D]. 夏承伯. 内蒙古大学, 2020(01)
- [7]日本可持续消费教育融入小学课程的案例研究[D]. 李雨菡. 华东师范大学, 2020(10)
- [8]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理论与方法的演进及其中国实践[D]. 戎卿文. 东南大学, 2020
- [9]加拿大中小学全球公民教育课程研究[D]. 张超.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0(12)
- [10]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法律规制[D]. 刘子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