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江县退耕还林坚持八到户(论文文献综述)
黄靖雯[1](2020)在《十八大以来扶贫工作中出现的基层腐败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时间节点的临近,国家扶贫工作也有条不紊逐步推进。基层作为扶贫政策执行的最终落实单位,承担着扶贫工作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的重任。但与此同时总有不法分子在扶贫资金诱惑下选择贪污腐败,不仅损害人民利益,还污染政治环境、阻碍国家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央纪委在2018年开展的专项调查展示国家对腐败问题的重视和治理扶贫领域基层腐败的决心,为扶贫领域基层反腐工作的开展提供重要保障。本文主要以马克思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人民主体理论及中国共产党人治腐理论为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本文试图通过案例汇总、整理和剖析七省扶贫腐败专项治理曝光案例,总结现象规律,寻求扶贫领域基层腐败产生原因,并以此思考预防治理基本对策。整理发现,当前扶贫领域基层腐败主要表现为厚亲待友、挪用资金、侵占骗取以及收费受贿等类型,体现出腐败主体集中于村级干部、牵涉领域范围较为广泛、分布地区差距较大、涉案金额数目差距较大且小额居多等特征。扶贫中基层腐败的主要原因在思想素质层面主要表现为思想腐朽落后、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政治和文化素质水平有待提高等;政治层面主要表现为监督以及公开制度不够明确、法律法规设计留白、基层扶贫的管理体系设计有待完善等;经济层面主要表现为薪酬及激励体制设计有待改进等。针对扶贫领域基层腐败问题,基于以上观察结果和原因分析,本文从思想素质、政治体制设计、经济激励三个维度构建预防和治理扶贫领域基层腐败对策体系。首先在思想素质层面主要建议提高干部党性修养和思想素质、弘扬民主法治思想;其次在基层反腐机制层面主要建议健全扶贫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公开力度、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力度;最后在经济激励层面主要建议科学设计薪酬体系和激励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及管理。
张洪明,姜永宁,向晓铭[2](2019)在《回望四川退耕还林20年》文中认为1999年,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在全国率先启动退耕还林试点,开启了中国从"毁林种粮""越垦越穷、越穷越垦"到修复自然、改善生态的绿色发展征程。20年后的今天,退耕林遍布巴蜀大地,昔日广种薄收的坡耕地已是层林叠翠、绿意盎然。漫山遍野的退耕林木,浸透着岁月流逝的印痕,记录着艰辛探索的历程,谱写了建设美丽四川、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辉煌篇章。
赵志翔[3](2019)在《四川苍溪县生态扶贫实施案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十三五”是我国当前的一个重要时期,也正值百年目标的实现,同时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在此期间,扶贫脱贫和生态保护是国家发展重要的政治、经济、社会任务,这也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历史使命。生态文明建设在十八大之后逐渐被纳入到“五位一体”战略布局中,“四个全面”更是将其首要任务定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扶贫工作从上个世纪已开始,改革开放以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得到了提升,扶贫模式逐渐由“救济式”转变到“开发式”再到“精准式”,这是国家扶贫工作思路的转变。2013年之后,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思想成为了全国脱贫攻坚的重要指导思想,为精准扶贫工作指明了方向。生态扶贫是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生态扶贫是精准扶贫思想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扶贫工作的拓展,其根本上是一个新的扶贫理念,将生态环境纳入到扶贫工作中,对扶贫工作起到了关键性作用。要想解决我国的贫困问题,必须解决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贫困现象,这就离不开精准扶贫之下的生态扶贫,故生态扶贫的理念对全国的扶贫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经过实践,四川苍溪县在生态扶贫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具有典型的代表意义,对全国其他自然资源丰富但仍处于贫困状态的地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四川苍溪县在生态扶贫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包括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湿地保护、土地整治等工程,极大促进了当地脱贫攻坚的决心,也收到了实质性效果。苍溪县也在贫困地区实行生态综合补偿机制,进一步推动了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功能的实现。苍溪县生态扶贫的实践举措不仅对贫困地区的农田保护规定了新的指标,同时,也进一步加大了退耕还林还草的力度。2017-2018年期间,苍溪县扶贫成果显着,共实现131个贫困村和32371名贫困人口的成功脱贫。在本文中,运用文献分析和对比分析的研究方法,多次前往苍溪县贫困地区基层进行实地调研,经过资料的搜集与现状的了解,本文对四川苍溪县的生态扶贫实施进行案例研究,对其背景、发展、现状、改善等方面进行多次资料整理研究,并从地方政府引导、科技人才支撑、社会力量参与三个方面分析研究四川苍溪县在近两年生态扶贫实施上的可取之处和改进建议,以期从其实施过程中总结经验,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生态扶贫路径,为全国其他生态环境脆弱的贫困地区提供案例价值,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实践指导。
张炜[4](2019)在《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及收入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1999年中央政府实施了建国以来投资最大、覆盖面积最广、造林最多的退耕还林工程。为了补偿退耕给农户造成的福利损失,政府建立了相应的生态补偿制度。工程实施近20年来,完成退耕还林任务5亿亩,生态总价值超过1万亿元。但是在退耕还林工程的攻坚时期,仍存在亟需解决的两大问题:一是工程实施多年后大部分退耕面积已经进入生态补偿延长期,亟需建立退耕还林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二是由于未能实现退耕农户收入结构转换的目标,且一部分农户已经处在补贴延长期,那么如何解决这部分(以及其他)退耕农户的生计问题,保障其收入增长可持续性,已经迫在眉睫。后者是前者的基础,而要解决退耕农户的生计问题,需要评估退耕还林对保障农户收入增长的劳动供给的影响,以及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本文利用全国调研数据,旨在评估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及收入的影响,以及劳动供给在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中的作用。退耕还林不仅减少农户的耕地面积,还会改变农户劳动要素的投入,进而影响农户收入。基于这一逻辑,本文聚焦于农户劳动参与和劳动时间,采用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理论分析与计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研究了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及收入的影响,对于深入认识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及其作用机理、调整退耕区农业产业政策和构建退耕还林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是:利用全国调研数据,从农户劳动参与、劳动时间和家庭收入三方面,研究了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及收入的影响。主要内容围绕四个问题展开:一是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参与存在何种影响,这种影响在农业劳动参与与非农劳动参与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并且非农劳动参与是否存在劳动力区位选择差异;二是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时间分配有何影响,这种影响是否与劳动力区位选择有关;三是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以及这种影响是否存在存在地区差异;四是退耕还林通过劳动参与和劳动时间影响农户收入的作用机制。主要结论是:在短期退耕还林会提高农户的农业劳动参与和非农劳动参与,其中,对非农劳动参与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为提高外地非农劳动参与,但在长期会降低农户的农业劳动参与;退耕还林会增加农户的农业劳动时间,而减少非农劳动时间,未能完全实现劳动力非农转移的目标,对非农劳动时间的影响表现为增加外地非农就业时间,减少本地非农就业时间,对退耕区非农产业吸收剩余劳动力作用有限;退耕还林会降低农户收入,且表现出明显的空间特征;农业劳动参与促进了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不利影响,而非农劳动参与和劳动时间均缓解了这种不利影响。一方面,退耕还林尚未建立一个退耕农户收入增长的内生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生态补偿制度和构建退耕还林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的后续政策,完善劳动力转移制度,降低退耕农户非农就业的转换成本,提高农户非农就业机会和劳动时间。第一,退耕行为会提高农户的农业劳动参与和非农劳动参与。退耕行为对农户总体劳动参与率的影响并不显着,但会显着提高退耕农户的农业劳动参与率和非农劳动参与率。退耕面积和退耕年限对农户的总体劳动参与率没有影响,但均会显着提高农户的非农劳动参与率。总体来说,短期内退耕还林对农户农业劳动参与和非农劳动参与均起到了促进作用;长期来看退耕还林会降低农户的农业劳动参与率,说明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转移存在一定促进作用。从非农就业的劳动力区位选择来看,退耕参与行为、退耕面积和退耕年限均会显着降低农户的本地非农劳动参与率,但会提高外地非农劳动参与率。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劳动参与率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为提高外地非农劳动参与。第二,退耕还林会减少农户劳动供给时间。退耕行为、退耕面积和退耕年限对农户总体劳动时间和非农劳动时间均会产生负向影响,但对农业劳动时间会产生正向影响。从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参与和劳动时间的综合影响来看,退耕还林增加了农户的农业劳动广度(劳动参与)和农业劳动深度(劳动时间),因此,退耕还林增加了农户农业劳动供给强度。退耕还林提高了农户非农劳动广度(劳动参与),降低了农户非农劳动深度(劳动时间)。综合两方面影响,退耕还林导致农户更加依赖于农业就业,未能完全实现剩余劳动力非农转移的经济目标。第三,从非农就业的劳动力区位选择来看,退耕行为、退耕面积和退耕年限均会显着减少本地非农劳动供给时间,增加外地非农劳动供给时间,表明外地非农劳动供给在一定程度上挤出了本地非农劳动供给。结合退耕还林对非农劳动参与的区位选择来看,退耕还林会减少农户的本地非农劳动供给,提高外地非农劳动供给。从南北方地区差异来看,北方退耕农户更倾向于增加总体劳动供给时间和非农劳动供给时间,而南方退耕农户会更倾向于提高农业劳动供给时间;北方退耕农户更倾向于本地非农劳动供给,而南方退耕农户更倾向于外地非农劳动供给,说明南北方地区退耕农户的非农就业在劳动力区位选择上存在显着差异。第四,退耕还林会显着降低参与农户的收入。无论从退耕参与行为还是退耕参与度来看,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均产生了负向影响。无论是黄河流域还是长江流域,退耕还林均会减少农户收入。从东中西部地区差异来看,退耕行为对农户收入的影响表现出空间异质性。从全国样本来看,退耕还林对东部地区农户收入的影响为正,对中部地区农户收入的影响为负,而对西部地区农户收入影响并不显着。从黄河流域来看,退耕还林对西部地区农户收入的影响为正,而对中部地区农户收入的影响为负,对东部地区影响不显着。从长江流域来看,东中西部地区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并不显着。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和资源禀赋差异,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表现出明显的空间特征。从家庭结构异质性的角度来看,非老年家庭(家庭人口中仅有年轻人和中年人、无老年人的家庭)会显着影响退耕行为对农户收入的作用。第五,劳动参与在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过程中起到部分中介作用。从退耕行为来看,农业劳动参与率部分中介了退耕行为对农户收入的影响;非农劳动参与则抑制了退耕行为对农户收入的影响。从退耕参与度来看,农业劳动参与部分中介了退耕参与度对农户收入的影响;而非农劳动参与部分抑制或遮掩了退耕参与度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因此,从劳动参与来看,农业劳动参与是退耕还林导致农户收入降低的主要原因之一,非农劳动参与则缓解了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不利影响。第六,劳动时间在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过程中起到了中介作用。从退耕行为来看,劳动时间在退耕行为影响农户收入过程中起到部分抑制或遮掩作用,间接效应占直接效应的比例为20.03%。劳动时间在退耕参与度影响农户收入过程中也存在抑制效应,间接效应占直接效应的比例为17.99%。劳动时间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不利影响。
秦小康,刘光哲[5](2018)在《南郑区林业精准扶贫项目选择及其效果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结合南郑区生态环境特点,选择合适的林业精准扶贫项目对推动当地扶贫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论文通过分析南郑区林业扶贫措施,论述总结了林业精准扶贫的项目选择类型及其成效,分析了林业精准扶贫中存在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和措施。
何治民[6](2018)在《文化要素对民族地区精准扶贫政策落实的影响 ——基于S村扶贫实践的反思》文中研究指明2013年1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十八洞村进行扶贫调研时,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的战略思想。其后,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我国扶贫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各地扶贫攻坚举措从原来的“吃大锅饭”转向“精准到户”模式,扶贫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S村从2013年实施“精准扶贫”以来,通过一系列措施,保证了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同时,也通过一系列的扶贫举措,增加贫困农民的经济收入。如开展“异地产业扶贫”,在外村租地发展猕猴桃种植业;在村内发展黄桃和冬桃的种植;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引入S村山泉水产业等。通过3年多的扶贫攻坚,S村在2017年实现了整村脱贫。S村的扶贫举措中,有很多值得总结和推广的经验,同时在基层落实过程中的一些扶贫措施,值得认真讨论。从总体上来看,S村在这一阶段的扶贫攻坚中,取得的成绩是主要的。然而,虽然S村已经实现整体脱贫,但如何将脱贫成效持续下去,在接下来的扶贫实践和乡村振兴中实现其可持续性,将是学者们和扶贫工作者们重点考虑的问题。当前,S村的脱贫工作,主要聚焦于贫困个体,扶贫的措施针对的是贫困户。要实现整村的可持续脱贫和乡村振兴,这显然是不够的,需要从贫困群体的整体角度,分析出造成当地贫困的主要原因,以便针对致贫主因,制定相应的扶贫措施。而致贫主因,往往是当地的生态环境,民族文化以及长期的政策效应积累等众多非经济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而,需要查阅历史资料,并结合当代民族学的田野调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通过查阅历史资料发现,S村所在的武陵山区,在历史上并不一直处于贫困状态。相反地,在某些历史时期内,当地经济处于很高的水平。对比当代的贫困现状,不难发现,造成当地由富转贫的主要原因,是当地的优势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S村所在的武陵山区,拥有丰富的林地资源,桐油、油茶、生漆、杉木等众多林产品丰富,当地少数民族也积累了丰富的本土知识,能可持续利用这些资源。本地优势资源得以充分利用的时期,当地就处于富裕状态,而一旦优势资源被闲置或者被人为干预不允许利用,就会落到贫困的地步。因此,要想实现S村的可持续脱贫和乡村振兴目标,如何充分利用当地优势特色的资源,变得至关重要。S村是我国十四个连片特困区的典型代表,既是传统的第一产业区,也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更是生态资源丰富的区域。这些处于贫困地区的农村,往往和S村一样,拥有着丰富的资源,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资源的闲置,才造成当地的贫困。因此,通过对S村的扶贫实践进行反思,能对我国其他贫困地区的扶贫措施的制定工作,带来一定的启示意义。
王金龙[7](2016)在《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绩效评估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京冀合作造林工程是京冀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的关键项目,也是京冀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合作内容,客观合理的评估京冀合作造林的绩效水平是京冀两地政府持续开展合作造林的基础。在此背景下,本研究在京冀合作造林工程效益监测的基础上,从效益、效果、效率、可持续性四个视角评估了京冀合作造林的绩效水平。在对京冀合作造林绩效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提出提升京冀合作造林后续建设工程绩效的政策建议。本研究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论文的写作框架,总结了林业生态工程绩效评估的研究进展与相关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概述了京冀合作造林工程区的自然与经济社会概况,并重点总结了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的实施概况,以野外调查与实验的数据为基础,对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的生态效益进行评估,研究过程中采用市场价格法、影子工程法等对京冀合作造林工程产生的生态效益价值量进行估算并货币化计量,并对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的经济与社会效益进行估算;第三部分是本研究的主体研究内容。首先,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北京市政府、河北省当地政府、工程覆盖区农户为京冀合作造林效益评估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并结合效益评估目标及评估阶段构建出京冀合作造林效益评估的效益立方体模型,在对京冀合作造林生态、社会与经济效益计量的基础上,对京冀合作造林综合效益评估立方体模型进行验证。其次,根据农户和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的调查数据,从农户和政府的视角研究造林工程实施后农户和政府的满意情况,运用非参数检验方法分析农户与政府满意程度的差异程度并通过绘制象限图的方式分析造林过程中农户和政府的利益关注点,并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了农户参与后续造林项日的具体影响因素。第三,本文根据京冀合作造林的效率评估指标,运用三角模糊评价方法与模糊DEA效率评价方法比较了研究区内五种林业生态工程的造林效率水平。最后,本研究根据造林工程的成本-收益分析评估出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的可持续性,并通过层次分析法与模糊综合评价法评估了京冀合作造林政策的可持续性。对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绩效的评估结果表明,尽管京冀合作造林工程产生了8亿多的综合效益,但单纯的效益计量只是反映京冀合作造林某一方面的绩效,而多尺度的绩效评估将对京冀合作造林有着更为全面、客观的深度认识。京冀合作造林的效益评估结果显示对京冀合作造林综合效益的总体评估等级为良好,但偏向中等,且通过对27个具体效益评估模块的效益评估,近一半的效益评估模块等级为不合格;京冀合作造林的效果评估结论表明农户与当地政府对造林工程的效果评估及在造林工程的利益关注点上存在明显的差异,且农户参与后续造林工程的意愿不高;京冀合作造林的效率评估表明相对于区域内的其它造林工程,京冀合作造林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效率处于较高的水平,但还存在进一步改善的空间;京冀合作造林的可持续性评估结果表明京冀合作造林具备良好的工程可持续性,但政策可持续性为一般。鉴于上述研究结论,本研究提出促进京冀合作造林绩效提升的相关政策。基于跨省流域生态补偿的视角,本研究首先在理论阐述了京冀流域中北京市政府与河北省政府、造林覆盖区域的当地政府与农户、流域生态补偿与生态减贫之间的博弈关系。其次,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提出了促进京冀合作造林后续工程建设绩效提升的合作造林模式。通过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的案例分析明确了京冀两地政府的合作造林模式;通过哥斯达黎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案例分析表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建立可以极大的调动工程区农户参与造林的积极性;通过中德合作造林工程的案例分析表明中德合作造林工程中的社区参与式造林政策可以有效实现京冀流域的生态保护与生态减贫的双重目标。京冀合作造林绩效监测与评估研究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京冀合作造林生态、社会及经济系统的包容性发展。
邢祥娟[8](2014)在《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及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生态环境也日益恶化,保护并建设良好生态环境,以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成为一个紧迫的问题。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国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政府目前进行生态环境建设的重大举措,为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也是我国为世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重大贡献。随着项目的不断深入,其政策目标不再是单一的改善生态环境,而是逐渐发展为综合性目标体系,具体包括优化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地区差距、推动地区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等。目前相当一部分地区的经济林第一轮补助已经到期,生态林的补助也有一部分到期,而伴随着第一轮补助期的结束,部分农户出现返耕现象,这使得人们开始关注退耕还林工程长期生态效果的风险分析。本文利用林业重点工程与消除贫困课题组四次大型农户调查的数据,运用资源经济学、公共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等经济学理论,采用相关计量模型、数据包络分析等研究工具,深入研究了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民收入的影响。首先,对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进行了改进,构建了农民收入的扩展生产函数模型,运用平衡面板数据对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研究表明,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的总收入的影响是正的,由于农户各项收入的增长不平衡,所以不同来源收入对收入增长的贡献也有差异。退耕还林工程并没有减少农户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所占比例呈逐年稳定上升的势头,说明退耕还林工程减少了耕地面积,释放了劳动力,客观上促进了劳动力的转移,对农户工资性收入产生显着的正向影响,但后期工资性收入的相对增长率逐渐减小其次,引入收入结构相似度概念,对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和未参与退耕还林的农户的收入结构进行比较,发现收入结构相似度先下降,经过一段时间调整又上升,收入结构的趋同表明工程补贴并不是农户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且考虑到农户的补贴收入,其他收入应该也是较非退耕户高的。退耕户的收入结构绝对值变动高于非退耕户,但其波动幅度相对较低,说明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的收入稳定性有一定的作用。第三,运用DEA非参数效率对收入结构的合理性进行了估计,样本总体的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都偏小,说明农业生产依然处在速度型阶段,打工效率同样偏低。就样本农户参与工程与未参与工程的比较来看,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退耕农户经营效率中的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都低于非退耕户,从打工效率来看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低于未参与工程的农户,表明政策的实施仅仅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民的收入增加提供了可能性并没有促进收入结构的稳定转换。最后,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剖析了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借鉴美国生态修复工程,提出了把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引导后续产业发展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林权流转制度,发展集约型农业;加强技术和资金投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以及完善退耕补助制度,积极探索生态补偿体制创新等相关政策建议。
李倩[9](2014)在《秦巴连片特困区生态减贫模式及实现机制研究 ——以白河县为例》文中认为连片特困区贫困状况与生态环境状况存在极其密切的关系,连片特困区往往是自然灾害频发的生态脆弱区。秦巴连片特困区属于典型的生态脆弱贫困区,本文选取秦巴典型特困区——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为研究对象,基于生态贫困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研究,分析白河县生态贫困的现状和成因,发现其贫困特征总体表现为:生态环境恶化与贫困深化共生共存。具体特征表现在自然生态系统恶化和社会生态系统恶化两方面,进而得出白河县生态贫困的三个制约因素:其中包括自然因素—生态资源脆弱,贫困发生面广;经济因素—人口科学文化素质低、生态健康素质低和产业结构单一;社会因素—生态治理缺乏跨域合作及多元协作和生态治理补偿机制不健全。针对白河县生态贫困状况,为破解该类连片特困区的减贫难题,本文提出应当转换传统减贫思路,将生态文明纳入扶贫格局当中,积极构建一条生态保护与减贫相结合的生态减贫模式。模式分为两类:在剥蚀构造中山区采取生态环境建设的互动模式,包括退耕还林模式、生态移民模式;在河谷阶地采取生态经济建设的互动模式,包括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服务业、生态城镇建设。为进一步确保秦巴连片特困区生态减贫模式的顺利实施,本文提出相应实现机制。基本思路,即构建秦巴连片特困区内部实现机制:加强人力资本投入;完善公众参与;构建外部实现机制:创新片区合作;完善生态补偿;建立健全产业生态化;组织生态移民,加快城镇化进程。
陈瑜,张国俊,廖哲[10](2013)在《龙头带动 科技支撑 机制创新 促进南江黄羊产业持续发展》文中提出四川省南江县把南江黄羊定位为地方特色经济发展重点产业,依靠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科学养羊支撑产业发展、创新机制推动产业发展,形成了"良种培育→标准养殖→规模生产→精深加工→市场营销"为一体的产业链,促进南江黄羊产业持续发展。南江黄羊已成为南江县富县裕民的骨干产业。
二、南江县退耕还林坚持八到户(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南江县退耕还林坚持八到户(论文提纲范文)
(1)十八大以来扶贫工作中出现的基层腐败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创新点 |
1.3.1 思路与方法 |
1.3.2 创新点与难点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贫困与基层扶贫工作 |
2.1.2 基层腐败与腐败治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马克思主义社会和谐理论与人民主体理论 |
2.2.2 中国共产党治腐基本理论 |
第3章 十八大以来扶贫工作中基层腐败现状分析 |
3.1 十八大以来扶贫工作中基层腐败基本状况及案例选取说明 |
3.1.1 基层腐败基本状况 |
3.1.2 案例数据选取说明 |
3.2 十八大以来扶贫工作中基层腐败问题分类 |
3.2.1 精准扶贫中厚亲待友的腐败 |
3.2.2 精准扶贫中挪用资金的腐败 |
3.2.3 精准扶贫中侵占骗取的腐败 |
3.2.4 精准扶贫中收费受贿的腐败 |
3.3 十八大以来扶贫工作中基层腐败问题的特征 |
3.3.1 腐败主体趋于村级干部 |
3.3.2 腐败涉及领域较为广泛 |
3.3.3 腐败分布地区差距较大 |
3.3.4 小额资金腐败较为频发 |
3.4 十八大以来扶贫工作中基层腐败危害性分析 |
3.4.1 腐败频发危害基层政治建设 |
3.4.2 腐败问题制约基层经济发展 |
第4章 十八大以来扶贫工作中基层腐败原因 |
4.1 基层扶贫领域文化及政治素养有待提高 |
4.1.1 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党性修养及理想信念有所欠缺 |
4.1.2 部分基层工作人员文化及民主法治素养有待提高 |
4.2 基层权力运行过程中监督体系有待完善 |
4.2.1 基层权力运行过程中内部监督有待完善 |
4.2.2 基层权力运行过程中外部监督有待加强 |
4.3 基层扶贫工作中法律与公开制度有待完善 |
4.3.1 基层扶贫工作中法律与查处机制有待改进 |
4.3.2 基层扶贫工作中信息公开和管理有待增强 |
4.4 基层扶贫工作中薪酬与激励方式尚有欠缺 |
4.4.1 基层扶贫工作中薪酬设计造成失衡心理诱发腐败 |
4.4.2 基层扶贫工作中保障与激励措施的效力有待提升 |
第5章 治理扶贫工作中基层腐败的对策 |
5.1 提高文化及政治素养 |
5.1.1 提升党性修养和思想素质 |
5.1.2 提高文化和民主法治素养 |
5.2 健全权力运行中的监督体系 |
5.2.1 完善基层扶贫工作内部监督 |
5.2.2 增强基层扶贫工作外部监督 |
5.3 完善扶贫相关法律体系和公开制度 |
5.3.1 加强扶贫领域法治建设和查处力度 |
5.3.2 优化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和跟踪管理 |
5.4 改进基层扶贫工作人员薪酬及激励设计 |
5.4.1 合理设计基层扶贫工作人员薪酬标准 |
5.4.2 科学设计基层扶贫工作人员激励方式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个人简历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2)回望四川退耕还林20年(论文提纲范文)
退耕还林工程在四川发端起步 |
退耕还林工程在四川落地生根 |
退耕还林工程在四川开花结果 |
(3)四川苍溪县生态扶贫实施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1.2.1 理论意义 |
1.1.2.2 现实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 |
1.2.2 国内研究 |
1.2.3 观点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分析框架 |
1.4.1 框架构建 |
1.4.2 框架验证 |
1.5 研究理论依据 |
1.5.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1.5.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1.5.3 参与式发展理论 |
第二章 苍溪县生态扶贫实施案例描述 |
2.1 背景介绍 |
2.1.1 历史沿革 |
2.1.2 发展现状 |
2.1.3 发展趋势 |
2.2 样本选取 |
2.2.1 自然环境 |
2.2.2 经济状况 |
2.2.3 社会状况 |
2.2.4 典型特征 |
2.3 主要历程 |
2.3.1 中央指导方向、全面调研摸清情况 |
2.3.2 省市指导方案、坚持科学生态扶贫 |
2.3.3 地方具体执行、总结提炼经验教训 |
2.4 基本做法 |
2.4.1 总体规划、紧跟中央指导精神 |
2.4.2 结合实际、确立生态扶贫方案 |
2.4.3 具体实施、取得扶贫明显成效 |
2.5 重要成效 |
2.5.1 广大民众积极参与 |
2.5.2 生态扶贫成效显着 |
2.5.3 社会群体普遍参与 |
第三章 苍溪县生态扶贫实施案例分析 |
3.1 苍溪县生态扶贫之地方政府引导分析 |
3.1.1 地方政府引导前:苍溪县生态扶贫情况 |
3.1.2 地方政府引导后:苍溪县生态扶贫情况 |
3.1.3 地方政府引导前后的差异:苍溪县生态扶贫情况 |
3.2 苍溪县生态扶贫之科技人才支撑分析 |
3.2.1 科技人才支撑前:苍溪县生态扶贫情况 |
3.2.2 科技人才支撑后:苍溪县生态扶贫情况 |
3.2.3 科技人才支撑前后的差异:苍溪县生态扶贫情况 |
3.3 苍溪县生态扶贫之社会力量参与分析 |
3.3.1 社会力量参与前:苍溪县生态扶贫情况 |
3.3.2 社会力量参与后:苍溪县生态扶贫情况 |
3.3.3 社会力量参与前后的差异:苍溪县生态扶贫情况 |
第四章 苍溪县生态扶贫实施对策与启示 |
4.1 苍溪县生态扶贫实施的教训 |
4.1.1 公共服务保障比较弱 |
4.1.2 民众参与积极性不高 |
4.1.3 社会力量监管力度小 |
4.2 苍溪县生态扶贫实施的对策 |
4.2.1 优化政府引导,保有效生态扶贫 |
4.2.2 加大培训力度,行科学生态扶贫 |
4.2.3 完善管理政策制度,创法治生态扶贫 |
4.3 苍溪县生态扶贫实施的启示 |
4.3.1 政府与民众发展的和谐统一 |
4.3.2 政府与人才运用的和谐统一 |
4.3.3 政府与生态扶贫的和谐统一 |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到苍溪走访部分问题提纲及回答 |
(4)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及收入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退耕还林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
1.1.2 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水平和来源,使农户收入增长复杂化 |
1.1.3 退耕还林促使农户调整劳动供给及其结构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1 退耕还林相关文献 |
1.3.2 退耕还林与农户劳动供给相关文献 |
1.3.3 退耕还林与农户收入相关文献 |
1.3.4 国内外研究评价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 |
2.1 概念界定 |
2.1.1 退耕还林 |
2.1.2 生态补偿 |
2.1.3 退耕农户及其异质性 |
2.1.4 劳动供给 |
2.1.5 劳动力区位选择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物品理论 |
2.2.2 外部性理论 |
2.2.3 生态理性与退耕还林生态补偿 |
2.2.4 退耕还林农户行为相关理论 |
2.2.5 劳动供给相关理论 |
2.3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及收入的作用机理分析 |
第三章 退耕区农户劳动供给与收入特征分析 |
3.1 退耕区农户基本特征及退耕状况 |
3.1.1 退耕区农户概况 |
3.1.2 农户退耕状况 |
3.2 退耕区农户劳动供给特征分析 |
3.2.1 农户家庭劳动力特征 |
3.2.2 劳动参与特征 |
3.2.3 劳动供给时间特征 |
3.3 退耕区农户收入差异分析 |
3.3.1 非退耕农户与退耕农户家庭收入比较 |
3.3.2 农户家庭收入的地区异质性特征:东中西部地区 |
3.3.3 农户收入的家庭结构异质性特征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参与的影响 |
4.1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参与影响的理论分析 |
4.2 数据来源与计量模型 |
4.2.1 数据来源 |
4.2.2 变量设置 |
4.2.3 计量模型 |
4.3 实证结果分析 |
4.3.1 退耕行为对农户劳动参与的影响 |
4.3.2 退耕面积对农户劳动参与的影响 |
4.3.3 退耕年限对农户劳动参与的影响 |
4.4 小结 |
第五章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时间的影响 |
5.1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时间影响的理论分析 |
5.1.1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时间影响的总体分析 |
5.1.2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时间影响的结构效应 |
5.2 模型设定与数据 |
5.2.1 模型设定 |
5.2.2 数据来源与变量定义 |
5.3 退耕行为对农户劳动时间的影响 |
5.3.1 退耕行为对农户总体劳动供给时间的影响 |
5.3.2 退耕行为对农户农业劳动供给时间的影响 |
5.3.3 退耕行为对农户非农劳动供给时间的影响 |
5.3.4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劳动力区位选择的影响 |
5.3.5 退耕行为对农户劳动供给影响的内生性与稳健性分析 |
5.4 退耕参与度对农户劳动供给时间的影响 |
5.4.1 退耕面积对农户劳动供给时间的影响 |
5.4.2 退耕年限对农户劳动供给时间的影响 |
5.5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时间影响的空间异质性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
6.1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影响的理论分析 |
6.2 模型设定、数据来源与变量设置 |
6.2.1 模型设定 |
6.2.2 数据来源 |
6.2.3 变量设置 |
6.3 农户退耕参与的影响因素与样本匹配 |
6.3.1 退耕还林参与决策的影响因素分析 |
6.3.2 倾向值估计与共同支撑域条件 |
6.3.3 样本匹配的平衡性检验 |
6.4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
6.4.1 退耕行为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
6.4.2 退耕参与度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
6.5 退耕还林收入效应的异质性分析 |
6.5.1 家庭结构异质性对退耕行为收入效应的影响 |
6.5.2 地区差异对退耕行为收入效应的影响 |
6.5.3 退耕参与度对农户收入影响的地区差异 |
6.6 小结 |
第七章 劳动供给对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的中介作用 |
7.1 劳动供给在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影响中的中介作用的理论分析 |
7.1.1 中介作用及其原理 |
7.1.2 中介效应的检验方法 |
7.1.3 劳动供给在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影响中的中介作用 |
7.2 数据来源与统计描述 |
7.3 劳动参与在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中的中介效应检验 |
7.3.1 劳动参与在退耕行为影响农户收入中的中介作用 |
7.3.2 劳动参与在退耕参与度影响农户收入中的中介作用 |
7.4 劳动时间在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中的中介效应检验 |
7.4.1 农户收入的多元回归分析 |
7.4.2 劳动时间的多元回归分析 |
7.4.3 中介效应的稳健性检验 |
7.5 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介 |
(5)南郑区林业精准扶贫项目选择及其效果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南郑区林业精准扶贫项目选择原则 |
2 南郑区林业精准扶贫项目类型 |
2.1 依托林业政策, 以政策兑现为主的扶贫项目 |
2.1.1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兑付政策 |
2.1.2 建档立卡 |
2.1.3 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资金补助政策 |
2.2 发展林业产业, 提高以收入为主的项目 |
2.3 农林混合型发展项目 |
2.4 林业技能培训项目 |
3 南郑区林业精准扶贫项目成效 |
3.1 生态扶贫工作有成效 |
3.2 创新退耕还林模式有成效 |
3.3 扶志先行, 林业技术培训有亮点 |
4 南郑区林业精准扶贫项目选择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
4.1 存在问题 |
4.1.1 林业专项扶贫项目较少 |
4.1.2 林业扶贫项目推动力较弱 |
4.1.3 林业扶贫项目影响面窄 |
4.2 改进的建议和措施 |
4.2.1 结合当地特点因地制宜确立林业扶贫项目 |
4.2.2 加强部门之间项目协作, 进一步提升林业扶贫项目推动力 |
4.2.3 探索平川地区林业扶贫项目的选择 |
4.2.4 提升林业扶贫项目影响, 推进山区“三变改革”落地 |
5 结论与讨论 |
(6)文化要素对民族地区精准扶贫政策落实的影响 ——基于S村扶贫实践的反思(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缘起 |
第二节 学术史的回顾 |
一、影响经济发展的非经济因素 |
二、贫困与反贫困理论的研究 |
三、国内外有关精准扶贫的研究 |
四、国内外有关精准扶贫与乡村社会治理的研究 |
五、生态环境和民族文化与精准扶贫的研究 |
六、文章中“关键词”的界定与解读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与田野过程 |
三、研究价值、研究意义和研究创新 |
四、研究框架 |
第二章 田野点介绍 |
第一节 S村概况 |
一、花垣县概况及历史沿革 |
二、S村概况 |
第二节 富饶的资源与贫困的经济 |
一、富饶的资源 |
二、贫困的经济 |
第三章 S村的贫困对象识别 |
第一节 贫困对象识别问题 |
一、贫困对象识别标准 |
二、贫困对象精准识别与建档立卡 |
三、贫困对象瞄准偏差 |
四、贫困对象瞄准偏差的原因分析 |
第二节 S村贫困对象识别与社会争议 |
一、“光棍”SLJ与贫困对象精准识别 |
二、低保对象识别的瞄准偏差 |
第四章 S村的民族生境与产业扶贫策略 |
第一节 S村土地“稀缺”与“飞地”扶贫 |
一、S村的土地“稀缺” |
二、异地扶贫的理论依据 |
三、S村“飞地”扶贫的实施 |
第二节 “飞地”扶贫成效与问题分析 |
一、政府在扶贫中的作用 |
二、企业在扶贫中的作用 |
三、扶贫对象在扶贫中的作用 |
第三节 S村的在地扶贫产业 |
一、S山泉水项目 |
二、“11.3”工程和“418”项目 |
三、S村蔬菜产业 |
第五章 S村的习俗特点与旅游产业开发策略 |
第一节 S村乡村旅游的发展 |
一、S村乡村旅游资源 |
二、S村的乡村旅游开发 |
第二节 旅游开发与苗族传统习俗 |
一、S村苗族传统习俗 |
二、旅游开发过程中苗族传统习俗的缓慢调适 |
第三节 S村乡村旅游扶贫的思考 |
一、S村乡村旅游开发带来的扶贫成效 |
二、S村乡村旅游开发需要关注的问题 |
第六章 S村传统生计的生态原理 |
第一节 传统生计方式的实质 |
第二节 传统养蜂业的复兴与脱贫成效 |
一、孤儿LXL |
二、LXL的养蜂脱贫之路 |
第三节 S村林副产业与生态扶贫问题 |
一、S村林产业衰退与当地贫困 |
二、S村桐油产业衰退与当地贫困 |
三、S村油茶产业衰退与当地贫困 |
第七章 S村的生态脱贫之路 |
第一节 理论依据 |
一、生态民族学的理论源流 |
二、文化生态与贫困问题 |
第二节 S村的可持续脱贫 |
一、生态环境是可持续脱贫的根基 |
二、民族文化是可持续脱贫的工具 |
三、历史记忆是提高可持续脱贫的路径选择的指南 |
参考文献 |
一、古籍类 |
二、着作类 |
三、论文类 |
四、网络文献类 |
五、外文文献类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附录 |
附录1:六盘山区等11 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分县名单 |
附录2:已明确实施特殊扶持政策的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分县名单 |
附录3:生态扶贫工作方案 |
附录4:湖南省贫困退出验收细则 |
附录5:湖南关于推进立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 |
附录6: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 |
附录7:花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意见 |
附录8:S村精准识别的贫困户 |
(7)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绩效评估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研究数据来源 |
1.5.1 数据来源 |
1.5.2 数据获取方法 |
2 研究综述与相关理论基础 |
2.1 研究综述 |
2.1.1 林业生态工程绩效评估研究 |
2.1.2 京冀流域林业生态工程实证研究 |
2.1.3 研究综述评述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5E”原则 |
2.2.2 生态经济学理论 |
2.2.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3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绩效的内涵与评估维度 |
3.1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绩效的内涵 |
3.2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绩效评估的维度 |
4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概况与效益监测 |
4.1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概况 |
4.1.1 研究区概况 |
4.1.2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建设概况 |
4.2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效益监测 |
4.2.1 造林工程生态效益 |
4.2.2 造林工程经济效益 |
4.2.3 造林工程社会效益 |
4.3 总结 |
5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京冀合作造林工程效益评估 |
5.1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综合效益评估框架 |
5.1.1 效益评估主体 |
5.1.2 效益评估目标 |
5.1.3 效益评估阶段 |
5.1.4 效益立方体: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综合效益评估模型 |
5.2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综合效益计量 |
5.2.1 各评估阶段的京冀合作造林工程效益 |
5.2.2 不同评估主体在各评估阶段的效益关注点 |
5.2.3 基于效益立方体的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综合效益计量 |
5.3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综合效益评估 |
5.3.1 造林工程效益值评估方法 |
5.3.2 造林工程效益值评估指标权重 |
5.3.3 基于效益立方体的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综合效益评估 |
5.3.4 结果分析 |
5.4 本章研究结论与启示 |
6 基于农户和政府视角的京冀合作造林工程效果评估 |
6.1 农户与政府对造林工程实施效果的满意度分析 |
6.1.1 样本农户与政府满意度的描述统计 |
6.1.2 样本农户与政府满意度的均值比较 |
6.1.3 样本农户与政府具体指标满意度的两两比较 |
6.1.4 农户与政府满意度的相关性分析 |
6.1.5 结果与分析 |
6.2 农户对京冀合作造林工程后续参与意愿分析 |
6.2.1 样本农户的基本情况 |
6.2.2 变量设计 |
6.2.3 分析方法 |
6.2.4 分析结果 |
6.2.5 结论与讨论 |
6.3 本章研究结论与启示 |
7. 基于同类造林工程比较的京冀合作造林工程效率评估 |
7.1 造林工程效率评估概述 |
7.1.1 造林工程效率评估的目的 |
7.1.2 造林工程效率评估的内容 |
7.1.3 造林工程效率评估的指标设计 |
7.2 造林工程效率评估方法 |
7.2.1 三角模糊(TFN)分析方法 |
7.2.2 模糊数据包络分析(FDEA)方法 |
7.3 造林工程效率评估结果 |
7.3.1 三角模糊评价结果 |
7.3.2 效率有效性评价结果 |
7.4 京冀合作造林效率评估总结 |
7.4.1 工程前期准备 |
7.4.2 工程建设实施 |
7.4.3 工程项目管理 |
7.4.4 工程资金管理 |
7.4.5 工程效益评估 |
8 京冀合作造林可持续性评估 |
8.1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的可持续性评估 |
8.1.1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主要利益主体的损益分析 |
8.1.2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的收益成本比较 |
8.2 京冀合作造林政策的可持续性评估 |
8.2.1 影响京冀合作造林政策可持续性的因素 |
8.2.2 京冀合作造林政策可持续性评估指标设置 |
8.2.3 京冀合作造林政策可持续性评估方法 |
8.2.4 京冀合作造林政策可持续性评估结果 |
8.2.5 结果与分析 |
8.3 本章研究结论与启示 |
9 借鉴与探索: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绩效提升政策 |
9.1 生态补偿与跨省流域生态补偿 |
9.2 京冀两地政府:流域生态补偿的宏观决策 |
9.2.1 京冀流域生态补偿的利益博弈 |
9.2.2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的模式创新:基于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模式的案例分析 |
9.3 政府与农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微观探索 |
9.3.1 地方政府与农户在造林工程中的利益博弈 |
9.3.2 农户参与京冀合作造林的制度创新:基于哥斯达黎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案例分析 |
9.4 流域生态保护与减贫: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的包容性发展目标 |
9.4.1 生态系统服务与减贫的权衡 |
9.4.2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的包容式发展路径:基于中德合作造林工程的案例分析 |
9.5 本章研究结论与启示 |
10 研究结论与展望 |
10.1 研究结论 |
10.2 全文展望 |
10.2.1 研究创新点 |
10.2.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Ⅰ |
导师简介Ⅱ |
获得成果目录 |
致谢 |
附录 |
(8)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和框架结构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假设 |
1.3.4. 技术路线 |
2. 研究基础 |
2.1. 研究涉及的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农民收入 |
2.1.2. 退耕还林 |
2.2. 农民收入问题研究综述 |
2.2.1. 公共财政理论视角下的农民收入研究 |
2.2.2. 对农民收入结构转化的研究 |
2.3. 退耕还林及其对农户收入影响的研究综述 |
2.3.1. 国内退耕还林研究综述 |
2.3.2. 退耕还林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研究 |
2.3.3. 国外退耕还林研究 |
2.4. 退耕还林的相关经济学理论基础 |
2.4.1. 有限理性小农说 |
2.4.2. 外部性理论 |
2.4.3. 刘易斯的二元结构理论 |
3. 中国退耕还林政策与美国生态政策比较研究 |
3.1. 退耕还林工程总体情况介绍 |
3.1.1. 我国退耕还林还草的基本概况 |
3.1.2. 退耕还林经济补偿政策的渐进过程 |
3.2. 美国生态政策介绍 |
3.2.1. 土地休耕保护计划(CRP) |
3.2.2. 环境质量激励计划(EQIP) |
3.2.3. 保护支持计划(CSP) |
4. 方案选择及样本介绍 |
4.1. 方案、样本的选择 |
4.2. 调查问卷设计及调查方案实施 |
4.2.1. 调查问卷的设计 |
4.2.2. 调查方案的实施 |
4.3. 样本省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概况 |
4.3.1. 四川省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概况 |
4.3.2. 江西省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概况 |
4.3.3. 河北省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概况 |
4.3.4. 陕西省退耕还林工程概况 |
4.3.5. 广西省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概况 |
4.4. 样本县概况 |
4.4.1. 四川省样本县介绍 |
4.4.2. 江西省样本县介绍 |
4.4.3. 河北省样本县介绍 |
4.4.4. 陕西省样本县介绍 |
4.4.5. 广西省样本县介绍 |
4.5. 样本农户分析 |
4.5.1. 样本农户收入概况 |
4.5.2. 样本农户个体特征 |
4.5.3. 样本农户分类特征统计指标 |
5.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总量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影响的发生机理 |
5.2. 数据分析方法 |
5.2.1. 面板数据分析方法 |
5.2.2. 研究变量测量指标设计 |
5.3. 实证分析 |
5.3.1. 关于农户收入差异的曼—惠特尼(Mann-Whitney)U检验 |
5.3.2. 实证研究模型 |
5.4. 数据结果与讨论 |
5.4.1. 对农户家庭收入的经验性结果 |
5.4.2. 对农户家庭经营性收入的经验性结果 |
5.4.3. 对农户家庭工资性收入的经验性结果 |
5.4.4. 对农户家庭人均收入的经验性结果 |
5.5. 退耕还林农民增收的一个成功案例 |
5.6. 本章小结 |
6.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结构的影响研究 |
6.1. 相关指标介绍及收入结构比较 |
6.1.1. 指标介绍 |
6.1.2. 农户收入来源结构的比较 |
6.2. 对样本农户收入结构变化影响的定量分析 |
6.2.1. 样本农户收入来源结构相似度比较 |
6.2.2 农户收入来源结构变动值 |
6.3. 收入来源结构变动的增长效应 |
6.4. 样本农户收入结构合理性研究 |
6.4.1. 判断样本农户收入结构合理性的原则 |
6.4.2. DEA非参数效率估计收入结构合理性 |
6.5.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研究主要结论 |
7.2. 存在问题及相关政策建议 |
7.3. 本研究可能的创新 |
7.4. 研究的不足和展望 |
7.5.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 |
致谢 |
(9)秦巴连片特困区生态减贫模式及实现机制研究 ——以白河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对研究核心的界定与解释 |
1.1.2 研究目的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外有关生态贫困与生态减贫的理论研究 |
1.2.2 国内外有关生态减贫的实践研究 |
1.3 研究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
1.3.1 理论价值 |
1.3.2 现实意义 |
1.4 研究内容和思路 |
1.5 研究方法 |
1.6 研究的创新点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贫困与生态贫困的相关概念 |
2.1.1 贫困的界定及标准 |
2.1.2 生态贫困的定义及特征 |
2.2 减贫与生态减贫的相关概念 |
2.2.1 减贫的概念及模式 |
2.2.2 生态减贫的概念及模式 |
2.3 连片特困地区的相关概念 |
2.3.1 连片特困地区概述 |
2.3.2 秦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概述 |
2.4 相关理论基础 |
2.4.1 区域分工理论 |
2.4.2 外部性理论 |
2.4.3 包容性发展理论 |
2.4.4 公共治理理论 |
3 白河县生态贫困现状及特征 |
3.1 研究地点选择 |
3.2 白河县生态贫困现状 |
3.2.1 白河县生态环境现状 |
3.2.2 白河县贫困现状 |
3.3 白河县生态贫困特征 |
3.3.1 白河县生态贫困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 |
3.3.2 自然生态系统 |
3.3.3 社会生态系统 |
4 白河县生态贫困成因及制约因素 |
4.1 白河县生态贫困成因分析 |
4.1.1 生态环境系统的恶性循环是贫困起点 |
4.1.2 贫困加剧生态环境系统的恶性循环 |
4.2 白河县生态贫困的制约因素分析 |
4.2.1 自然因素 |
4.2.2 经济因素 |
4.2.3 社会因素 |
5 白河县生态减贫互动模式的构建 |
5.1 白河县生态减贫的思路转变 |
5.1.1 将生态扶贫纳入大扶贫格局之中 |
5.1.2 走生态保护与减贫相结合道路 |
5.2 白河县生态减贫的模式设计 |
5.2.1 生态环境建设模式 ——剥蚀构造中山区 |
5.2.2 生态经济建设模式——低山河谷区 |
6 白河县生态减贫的实现机制研究 |
6.1 生态减贫内部实现机制 |
6.1.1 加强人力资本投入机制 |
6.1.2 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
6.2 生态减贫外部实现机制 |
6.2.1 创新片区合作机制 |
6.2.2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
6.2.3 建立健全产业生态化机制 |
6.2.4 组织生态移民,加快城镇化进程 |
7 结语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攻读硕士论文期间发表的论文 |
附录二 白河县生态贫困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调查问卷 |
附录三 白河县生态贫困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权重打分表 |
附录四 指标权重计算 |
四、南江县退耕还林坚持八到户(论文参考文献)
- [1]十八大以来扶贫工作中出现的基层腐败问题研究[D]. 黄靖雯.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020(06)
- [2]回望四川退耕还林20年[J]. 张洪明,姜永宁,向晓铭. 生态文明世界, 2019(04)
- [3]四川苍溪县生态扶贫实施案例研究[D]. 赵志翔. 电子科技大学, 2019(04)
- [4]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及收入的影响研究[D]. 张炜.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9
- [5]南郑区林业精准扶贫项目选择及其效果分析[J]. 秦小康,刘光哲. 陕西林业科技, 2018(02)
- [6]文化要素对民族地区精准扶贫政策落实的影响 ——基于S村扶贫实践的反思[D]. 何治民. 吉首大学, 2018(02)
- [7]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绩效评估创新研究[D]. 王金龙. 北京林业大学, 2016(08)
- [8]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D]. 邢祥娟. 北京林业大学, 2014(12)
- [9]秦巴连片特困区生态减贫模式及实现机制研究 ——以白河县为例[D]. 李倩.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4(08)
- [10]龙头带动 科技支撑 机制创新 促进南江黄羊产业持续发展[A]. 陈瑜,张国俊,廖哲. 2013中国羊业进展,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