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交通安全战略规划(论文文献综述)
徐曼[1](2021)在《俄罗斯北极开发及其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北极问题在21世纪伊始就已成为国际社会的热门话题,全球气候变暖导致冰川融化以及国际能源价格持续走高使该地区凸显出的经济价值引起越来越多国家的关注。对北极地区巨大经济潜力和地缘政治地位的再认识使环北极国家和域外国家开始围绕北极发展勾织蓝图。在经济发展仍然处于全球化时代的背景下,北极地区的发展是环北极国家整体实力的综合表现,国家能否采用合理开发政策来适应经济变化趋势、充分发挥本国的要素禀赋优势是北极开发的关键问题。俄罗斯作为北极地区面积最大、拥有最长海岸线的国家,在北极开发问题上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出台了积极的开发政策,在某些领域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效果。实际上,俄罗斯北极开发在21世纪初的酝酿阶段到至今的强化运行阶段都有着重要意义。因此,本文试图对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北极开发进行宏观性研究以窥探其开发路线与逻辑,并将重点放在21世纪以来的开发政策,主要研究对象为具有代表性的航道通行、油气资源开发以及“支撑区”建设领域。本文以要素禀赋、“增长极”以及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基础,对俄罗斯北极地区十多年的开发演变进行归纳与剖析。本文发现,俄罗斯北极开发是在北极战略背景下进行的,它的核心实质上是安全与发展两大主题,两者之间相互关联、相辅相成。其中,北极地区核战略威慑的军事安全、北极大陆架划分的领土安全、北方航道通行控制的航道安全、自然资源开采的能源安全、地区居民生活水平的社会安全以及对气候环境进行保护的生态安全,都与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因此,在这种战略逻辑下,俄罗斯北极开发的路径主要表现在开发动因和现实目标指导下的经济、社会、生态以及安全的政策实施。在这一路径下,俄罗斯北极开发也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由笼统向重点领域展开、开发范围由宽泛向某些具体项目展开,开发方式由粗放向可持续发展展开,开发措施由单边管控向寻求国际合作展开。目前,北极开发的某些领域向良好的态势发展。21世纪以来,俄罗斯联邦在采取投资和税收等优惠经济政策,数字化医疗、住房安置和教育等社会保障政策,加强生态监控、消除积累污染物和保护居民传统生活方式等环境保护政策以及强化军事力量部署和应对开发中的紧急事故等地区安全政策的背景下,对北方航道通行、油气资源开采以及“支撑区”建设三个方面采取了既具共性也具特性的领域开发。共性主要体现在,首先,三个领域的开发与本国经济水平、世界格局和整个全球经济发展相关,经济的繁荣程度决定着俄罗斯北极开发的效果;其次,由于北方航道运输的主要货物集中在能源资源领域,能源资源开采程度以及“支撑区”项目建设的进展直接影响了航道通行的效率,三者之间是相互促进的关系。特性则主要表现在,航道通行、油气开采和支撑区建设的模式、方向和评估的方法完全不同。首先,在开发模式和方向上,根据资源禀赋的特点,俄罗斯对航道进行了管理框架的构建、通航法律制度的规范以及发展一切与运行相关的运输工具、基础设施以及信息支持。利用资源禀赋的特点对北极地区陆上和大陆架的油气资源进行分析,总结了油气综合体战略管理模式和国际勘探开发模式,并探究油气未来发展的方向。运用增长极理论方法继续对推进北方海航道建设和能源资源开发两个战略目标而规划出的重点建设区域,虽然区域轮廓模糊,但也是旨在实现俄罗斯北极战略利益和保障国家安全的前瞻区域;其次,在评价方法上,北方航道采用了总货物运输量、过境货物运输量及货物、重要港口货运量以及破冰船运行时给俄罗斯带来的经济收入分析了航道的利用率。油气资源开发从北极地区资源开采所占份额、开采量、对主要合作伙伴国的运输量以及促进本国技术和设备进口替代化的角度分析开采效率。因“支撑区”概念落实较晚,仅取得了一些效果,而它是以总体规划的实施阶段和项目开发进程以及是否建立以矿产资源为核心的产业集聚为评判标准。通过对航道、油气和支撑区建设三个层面的开发过程和成效分析,俄罗斯北极的主要开发领域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与取得的成果相比,实际上面临的阻碍因素更多,这些因素主要由整体上存在的短时间难以解决或调和的矛盾以及各领域在开发中面临的问题所组成。从整体来看,国际经济制裁的延长、产业结构的严重失衡、投资环境的持续恶劣、劳动力资源的不断减少、爆发地区冲突的预期以及生态环境的脆弱,这些都加大了俄罗斯北极开发难度,影响了北极开发进程。从重要领域来看,在航道通行方面,国际航运业危机、油气价格下跌、与传统航线的竞争以及气候条件的恶劣等降低了北极航道通行的红利;在油气资源开采方面,油气项目开采风险高以及俄联邦为保障能源安全而限制国内外企业参与油气使原本规划好的项目举步维艰;在“支撑区”建设方面,俄联邦对各支撑区投入的融资结构差距大、项目建设的资金筹措难度大和地区间发展水平差距太大使“支撑区”难以均衡发展。俄罗斯北极地区开发对本国经济的重要作用为其他国家发展进行北极活动提供了依据,为了最大限度地营造有利于北极开发的国际环境和氛围,俄罗斯以和平、开放的姿态加强同北极域内外国家的合作,可以说,俄罗斯北极开发的效果和克服存在的问题很大程度取决于国际合作的发展。但受西方制裁影响,俄罗斯与美欧开发合作的项目或推迟或停滞。在此情况下,中俄北极合作存在着利益诉求的一致性和互补性、实现全方位战略对接的可行性以及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的必要性,虽然两国合作存在一定的制约,但从长远来看,中俄北极合作不仅有利于成为两国关系中合作的新亮点,更有助于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下时,树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以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理念、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大国典范。
杜海龙[2](2020)在《国际比较视野中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研究》文中提出人类文明进入生态文明,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载体也进入崭新阶段。伴随着世界城镇化发展,城市人口需求面临的挑战不断增加,绿色生态化成为全球城镇化发展趋势。中国的城镇化是一场引领全球的规模最大、速度飞快的城镇化,当前中国的城镇化已经由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这项运动不仅决定着中国的历史进程,更深刻影响着21世纪人类的发展。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秩序迎来历史转折,全球治理体系正发生深刻变革,应对气候变化成为全球首要挑战之一,绿色生态城市成为全球城镇化发展的理想目标。建立绿色生态城市的标准体系,为全球城市绿色生态化发展提供中国范式和标准引领,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事关人类共同命运。本文系统梳理了绿色生态城市的相关概念,辨析了绿色生态城市的内涵,论述了绿色生态城市的基本特征,完善了绿色生态城市的理论体系,并初步构建了“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基于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设计了ESMF比较矩阵,依托矩阵对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及中国的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开展了全面系统化的比较,寻求借鉴与启示。通过总结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及现存问题,结合我国城市发展新变化、新城新区新需求、城市更新领域等多方面的新挑战,明确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方向。在完善理论工具、全面比较借鉴和充分发掘问题三项基础工作之后,集合生态学、城市学和系统学的工具模型建立了绿色生态城区“钻石”评价模型,对我国现有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在价值导向、体系结构、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四方面进行了优化,并通过典型案例验证了相关评价模型和评价体系优化的适用性。全文共七章,内容介绍如下:第一章:结合人类文明发展,中国及全球城镇化发展阶段,当今世界格局巨变等现实需求,论述了开展绿色生态城市标准体系建设的必要性。综述了国内外绿色生态城市及其评价标准的研究现状,明确了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技术路线。第二章:对绿色生态城市相关概念进行梳理,就绿色生态城市的内涵与基本特征进行辨析,论述了绿色生态城市的理论基础,应用系统工程的方法论从目标准则、结构组织、运行机制三个维度构建了“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第三章:在“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的基础上,从层次分析出发设计构造了ESMF比较矩阵,从宏观环境、评价体系、机制保障和模式特征四个维度对英国BREEAM Communities,美国LEED-ND、LEED-Cities and Communities,德国DGNB UD,日本CASBEE UD、CASBEE Cities,中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GBT51255-2017展开全面系统化对比,通过比较研究寻求启示与借鉴,用于指导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第四章:全面总结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及现存问题,结合我国城市发展的主体、模式和逻辑变化的时代背景,深入剖析我国新城新区建设和城市更新领域对绿色生态城区发展提出的新挑战,以问题和挑战为导向明确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方向。第五章:提出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原则和优化目标,建立了绿色生态城区“钻石”评价模型。在现有国家评价体系基础上,补充完善了“城区治理”、“生活质量”、“创新智能”和“过程管理”四方面评价内容;在评价方法上细化城区类别与指标权重;在评价结果的表达上,提供了直观的得分罗盘图、钻石模型雷达图。第六章:以中新天津生态城等城区为实例,验证以上评价内容的补充完善、评价方法的优化提升和“钻石”评价模型的适用性。第七章:总结了本文的主要工作,并展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及评价标准下一步的发展方向。
邓小明[3](2020)在《我国海事大型船舶建设管理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我国推进建设海洋强国和交通强国建设的大背景下,我国海事系统为了提升对我国管辖海域和国际海运重要通道的海上安全管理以及应急处置能力,有必要建设一支由海事大型船舶组成的深远海巡航搜救船队,为我国海事系统加强深远海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提高航海保障能力提供支持,推动海事装备高质量发展。本文通过对我国海事大型船舶建设现状进行评估,分析海事大型船舶建设成功案例以及存在的问题,总结建设的经验,提出我国海事大型船舶建设的可行性;通过对比国外海洋发达国家海上安全管理机构大型船舶建设情况,分析我国海事大型船舶存在的薄弱点和不足,提出我国海事大型船舶建设的建议;通过对服务型政府政策进行研究,结合《交通强国建设刚要》中“保障国际海运重要通道安全与畅通”要求和《海事船舶配备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测算出我国海事大型船舶建设的数量规模,为我国海事系统建设大型船舶策略提供支持;通过开展海事大型船舶建设管理策略研究,为海事系统提供建设大型船舶的规划建议和管理建议,将海事系统大型船舶建设规划纳入《交通运输支持系统建设规划》和《海事系统发展建设规划》提供依据。通过研究,我国海事系统在“十四五”期间应建设大型巡逻船4艘、大型测量船2艘、更新大型航标船3艘,形成10艘大型巡逻船、7艘大型航标船和3艘大型测量船共20艘海事大型船舶的规模,组建以大型巡逻船执行海上巡航搜救为主体、大型航标船和大型测量船为航海保障的深远海巡航搜救船队,基本实现覆盖我国沿海和国际海运重要通道的海上安全管理以及应急处置能力;到本世纪中叶,再建设大型巡逻船10艘,达到大型巡逻船约20艘,大型航标船7艘,大型测量船3艘,形成海事大型船舶规模30多艘的深远海巡航搜救船队,有力支撑交通强国战略。研究认为,为加快推动我国海事大型船舶的建设,需要重视规划、资金、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工作。首先需要科学的规划,将海事大型船舶建设同国家发展战略联系起来,并将建设规划纳入国家交通建设规划中,为项目的立项奠定基础;其次,在建设资金保障上要多渠道统筹,拓宽财政资金的供给,确保项目资金保障到位;再次,要完善建设管理制度,适时修订和完善船舶建设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海事大型船舶建设流程,提升海事大型船舶建设的管理效率:最后,需要提高海事大型船舶的技术水平,提升海事大型船舶深远海适应能力,提高海事大型船舶的快速性和综合保障能力,通过建设船舶综合信息集成与指挥系统提高海事大型船舶的信息化水平。
赵涛[4](2019)在《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应然角色定位研究》文中认为《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自1993年设置以来,相对独立开展工作,减少了国务院直接管理的部门和事项,也有利于减少部门间的职责交叉,原由部门间协调的事项变为主管部委与国家局之间内部协调,便于提高行政效率,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机构设置类型,一直以来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根据2018年3月22日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当前国务院共设置16个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以下简称国家局),分别由11个国务院组成部门或直属机构负责管理。国家局的调整设置历来服从并服务于机构改革大局和国务院职能转变要求。纵观1993年以来的6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局机构设置呈现出“灵活性”和“稳定性”并存的特点。笔者通过对国家局的历史变迁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局政策文件及相关行政法规的系统梳理,运用历史的逻辑较为清晰地勾画出中央对国家局机构设置的初衷以及对国家局与主管部委职责关系的顶层设计,在制度层面明确了国家局与主管部委在领导体制、请示程序、立法权限、外事权限及人、财、物等方面的运行机制,形成了对全文分析的基础性背景材料。为准确客观地获得对国家局与主管部委体制关系的评价,笔者对国家局进行了全覆盖式的访谈和问卷调研,发现两者在实践中形成的主管部委“决策中有执行”,国家局“执行中有决策”的“实然”角色定位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一些国家局实际上相当于“降了半格的部委”,在一些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上与主管部委雷同,与主管部委职责界定没有一个合理的划分标准,影响了两者职能作用发挥,与中央对两者体制关系的顶层设计也存在差距。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组织结构层面上,主管部委与国家局属于“事业部制”组织结构,但并未有效实现“政策制定与行政管理相分离”,主管部委对国家局的战略管理不够;部分主管部委或相关单位对国家局独立性重视不够,存在将国家局视同为部委内设司局或直属单位的情况;二是组织权力层面上,两者职责界定不够清晰,存在职责交叉、事权不清情况,主管部委对国家局业务管理权威性不够,在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协调等方面领导力度欠缺;三是人力资源层面上,主管部委统筹规划方面的管理人才不足;国家局内设机构设置不够合理;四是组织文化层面上,主管部委与国家局文化融合比较困难,“大部门”意识不强等。在本文关于国家局的应然角色定位设计中,主管部委与国家局应当分别承担综合化决策和专业化执行的角色功能。笔者对此进行了理论层面的阐释。一方面,决策和执行本质上属于两个不同的职能环节,决策权和执行权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权力,两者适当分离具有政治学和管理学双重视角下的理论依据。另一方面,笔者分析了在国家大部门体制改革中主管部委和国家局应当实行综合化决策和专业化执行的现实必然性,明确了政治、社会、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在动因。在此基础上,搭建理论分析模型,从组织结构、组织权力、人力资源和组织文化四个视角切入,建立具体分析维度,指导全文研究。找准了存在问题,明确了角色定位,掌握了理论工具,笔者着力探索国家局与其主管部委在“应然”角色定位指导下应当建立的体制关系。对此,笔者运用案例分析和比较研究方法,从正、反两个方面及国内、国外两个维度,分别进行分析阐述。从国内来看,笔者首先对16个国家局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共性”和“个性”实证分析,从“一般性”层面介绍了当前两者的互动关系,并根据调研和访谈数据,对国家局与主管部委的体制关系总体评价进行了分类,其中,粮食局是与主管部委体制关系较为顺畅的典型,民航局是相对存在较多问题的代表。通过对正反两个典型案例的深入分析,进一步探析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并获得了对两者综合化决策和专业化执行“应然”角色定位的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总结。国外虽然没有与中国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职能定位完全相符的机构设置和组织类别,但有的国家却存在内阁部与相关分立机构动态融合的大部制形态,与中国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组织形态或所属关系类似。对此,笔者主要从两个层面进行探讨,一是通过对发达国家特别是英国、新加坡中央(联邦)政府组织机构间“决策—执行”互动关系的介绍和阐述,从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边界划分、制约协调的角度,形成对综合化决策和专业化执行的国外研究视角和实践经验;二是以美国交通运输部和其管理的联邦航空管理局为例,对美国内阁部与其归口管理的部内独立机构进行深入案例研究,形成对优化中国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应然角色定位研究的借鉴和启示。最后,在全文研究基础上,笔者基于“决策-执行”关系提出了进一步优化国家局与主管部委体制关系的优化路径,从理论层面进行了方法论指导,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实践层面的具体对策建议。认为,从根本上推动实现国家局的应然角色定位,更好地优化国家局与主管部委的体制关系,必须立足中国国情,放在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和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中统筹考虑。总的思路是,以调整和明确主管部委与国家局的职责定位为重点,遵循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互相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和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以合理划分二者职责关系和运行、协调机制为主要内容,科学配置国家局的机构规格和人员编制,培养高素质综合管理管理人才和专业化执行人才队伍,加强文化引领和融合,形成两者权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转协调的体制机制。
曹译文[5](2019)在《我国综合运输立法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借鉴国内外文献对于综合运输(integrated transport,comprehensive transport)和综合交通运输概念的阐述,本文将综合运输定义为包含水路、公路、铁路、航空和管道等各种运输方式和运输港站,并与土地和其他资源的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市总体规划等因素有机协调的运输体系。综合运输已成为我国当代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完善的综合运输不但最大程度地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客货运输服务,同时与土地和其他资源的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相衔接,推动和保障国家整体经济与社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亦是促进和保障我国综合运输发展的有力手段。本文研究的综合运输法律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综合运输活动中产生的纵向抑或具有公法性质的特定社会关系,即综合运输经营者、综合运输服务消费者、政府综合运输管理部门之间在综合运输活动中产生的纵向抑或具有公法性质的的特定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各种必要的制度,促进和保障综合运输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和安全的运输服务,以及综合运输经济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服务于国家整体经济和社会发展。目前我国综合运输发展和调整综合运输关系的法律尚处于初级阶段,综合运输法律主要表现为调整政府代表国家管理各种单一运输方式和运输港站的法律和少量设及综合运输的法律规定。现行法律调整模式和调整程度难以满足现阶段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综合运输综合性、系统性和整体性发展的需要,不能为我国综合运输建设、运行和发展提供完善的法律依据,不利于综合运输乃至我国整体经济和社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本文从我国综合运输的实际情况出发,综合考虑综合运输中各种运输方式和运输港站布局合理、有机结合和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以及综合运输与土地和其他资源的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的外部关系,在深入剖析我国调整各种运输方式和运输港站的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得出我国现阶段综合运输法律不能满足综合运输发展需要的结论。同时,运用法理学、立法学、经济法学和系统学的理论,以现行我国调整各种运输方式和运输港站的法律为基础,科学地借鉴国外先进的综合运输立法经验,论述综合运输立法的基础理论,包括综合运输法律的调整对象、目的、价值、基本原则和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并论证我国将来制定《综合运输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制度体系和各项制度的主要内容,以及我国将来制定《综合运输法》应采用的立法模式和主要内容的建议,为进一步开展综合运输法的理论研究和我国将来制定《综合运输法》提供理论参考。除引言与结论外,本文包括五章。引言部分阐述选题背景、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主要研究内容、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第一章“我国综合运输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其中我国综合运输立法的必要性体现在:我国综合运输发展迅速,但我国现行综合运输法律存在缺失,在法律体系、制度体系和制度内容上均存在很大不足,不能反映综合运输的综合性、系统性和整体性的特点,不能满足综合运输快速发展的要求,因而有必要制定《综合运输法》,构建我国综合运输法律制度体系;我国综合运输立法的可行性体现在:现行调整各种运输方式和运输港站的公法关系的法律已初步奠定了制定《综合运输法》的基础,国家重视完善综合运输法律、构建制度体系的政策导向,国外综合运输立法经验可供借鉴,以及立法部门对综合运输立法的关注度。第二章“我国综合运输立法基础理论”,运用经济法基础理论,论述综合运输法律的定义和调整对象;运用法理学、经济法和法哲学的理论,论述综合运输法律的价值;从建立和维护综合运输经济秩序,构建满足国家整体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需要的综合运输体系,实现政府对综合运输经济的宏观调控,以及保障综合运输业可持续发展角度,论述综合运输立法的目的;运用立法学和经济法的理论,考察综合运输立法的特殊性,论述综合运输立法的一般原则和特殊原则;从综合运输法律的核心制度和保障性制度两个层面,论述我国综合运输法律制度架构;结合立法模式的理论,论述我国将来制定的《综合运输法》应采用纲领性立法模式,并与调整单一运输方式和运输港站的法律相衔接。第三章“我国综合运输法律的核心制度”,提出我国综合运输法律的核心制度包括综合运输管理制度、综合运输规划制度和综合运输市场规范制度,并对每一制度加以分析和论证。对于综合运输管理制度,一是结合综合运输管理体制的含义,从加强政府对综合运输行政管理、保障政府对综合运输依法和科学管理、满足综合运输对政府管理高要求的需要等角度,分析综合运输管理制度的意义;二是运用管理学、系统学和比较学的研究方法,从综合运输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能的角度,提出完善我国综合运输管理制度之要点构想。对于综合运输规划制度,一是结合规划与综合运输规划的含义,从综合运输经济发展、综合运输规划制度完善的需要等角度,分析综合运输规划制度的意义;二是运用比较法的研究方法,从综合运输规划的编制与审批、规划实施评估、公众参与等角度,提出完善我国综合运输规划制度之具体构想。对于综合运输市场规范制度,一是结合综合运输市场规范制度的含义,从综合运输市场准入规则、市场秩序规制、市场宏观调控规则等角度,分析综合运输市场规范制度的意义;二是从运用经济学和比较法学的研究方法,从综合运输市场主体、市场秩序和市场宏观调控的法律规制的角度,提出完善我国综合运输市场规范制度之要点构想。第四章“我国综合运输法律的保障性制度”,提出我国综合运输法律的保障性制度包括综合运输资金支持制度、综合运输普遍服务制度、综合运输安全保障制度、综合运输信息共享制度和综合运输绿色环保制度,并对每一制度加以分析和论证。对于综合运输资金支持制度,一是结合资金和综合运输资金的含义,从综合运输建设与发展之需要,综合运输资金保障和合理配置之需要,法律规范与保障资金的供给、分配和使用之需要等角度,分析综合运输资金支持制度的意义;二是从资金提供主体、融资渠道和融资鼓励政策等角度,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国综合运输资金支持制度之要点构想。对于综合运输普遍服务制度,一是结合综合运输普遍服务制度的含义,从惠及社会公众利益之需要、法律保障之需要等角度,分析综合运输普遍服务制度的意义;二是运用比较法的研究方法,从综合运输普遍服务实施主体、监管主体和监管内容等角度,提出建立我国综合运输普遍服务制度之要点构想。对于综合运输安全保障制度,一是结合综合运输安全保障制度的含义,从综合运输服务供给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等角度,分析综合运输安全保障制度的意义;二是从综合运输服务供给稳定和使用安全等角度,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国综合运输安全保障制度之要点构想。对于综合运输信息共享制度,一是结合综合运输信息共享制度的含义,从综合运输经济发展的作用、保障综合运输经营主体和消费者权益以及政府部门管理要求等角度,分析综合运输信息共享制度的意义;二是从综合运输信息共享的原则、方式、具体要求和救济机制等角度,提出建立和完善综合运输信息共享制度之要点构想。对于综合运输绿色环保制度,一是结合综合运输绿色环保制度的含义,从保障绿色交通发展的需要、安全普惠原则的要求等角度,分析综合运输绿色环保制度的意义;二是运用环境法和绿色发展理论,从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等角度,提出建立和完善综合运输绿色环保制度之要点构想。第五章“制定我国《综合运输法》的建议”,论述我国将来制定的《综合运输法》应采用纲领化模式,提出《综合运输法》主要内容的具体建议,并从立法位阶、立法内容和文本结构角度,论述《综合运输法》与现行调整单一运输方式和运输港站等立法的衔接。其中,《综合运输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总则、综合运输行政管理体制、综合运输规划、综合运输市场管理、综合运输资金支持、综合运输普遍服务、综合运输安全保障、综合运输信息共享、综合运输绿色环保、法律责任和附则。结论部分归纳本文的主要结论性观点。
杨鸣[6](2019)在《基于综合指数模型的交通强国建设状态评估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交通运输发展实现了从瓶颈制约到基本适应经济社会的历史性跨越。在新的起点,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建设交通强国的战略任务。为支撑这一重大战略目标的实现,首先必须回答什么是交通强国,其本质特征是什么,必须能科学、准确地评价我国交通运输系统发展的先进程度和差距,进而明确在走向交通强国这一动态进程中不同时期的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本文首先在机理分析、文献综述和案例研究的基础上,深入解读了交通强国的内涵、本质特征及实现途径,凝练了未来交通发展的四大主流趋势。与此同时,立足于我国国情特点,对中国特色的“交通强国之路”进行了探讨和分析,最终确定了交通强国建设状态评价体系的架构思路,即“安全性”、“便捷性”、“高效性”、“绿色发展”、“经济性”、“引领力”6大维度。并在各维度评价要素研究及相互作用机理分析的基础上,基于国际认可度高、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形成了18个综合评价指数。详细阐述了各指数的定义及内涵、关键评价指标、计算方法和评价标准。然后,在比较分析常用的综合评估方法和模型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交通强国建设状态评价指数体系的特点,从科学性和实用性角度出发架构了综合指数评估模型。采用“AHP-熵值法”确定了基于专家经验和评价对象所处阶段的指标综合权重值,并运用“模糊信息隶属度法”结合参数标准对定性指标进行合理量化,最后基于价值系数法计算国家综合交通发展水平指数,用于对评价对象进行定量描述和定性比较。最后,根据本文建立的评价体系和评估模型对中国和美日英德等主要发达国家交通发展现状水平进行量化和对标分析。结果显示,中国当前综合交通发展水平指数约70分,总体上与交通强国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且在各维度上的发展水平均处于“一般”或“较差”状态。基于对标国家的交通发展战略及目标,对未来各国的交通发展水平进行合理预测,得出了中国要实现“2030年进入交通强国行列”、“2045年进入交通强国前列”的战略目标,综合交通发展水平指数到2030年至少要达到85分,到2045年至少要达到90分的结论。在此基础上,紧密结合中国实际、从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出发,考虑各领域指数的有效变化范围及灵敏度,提出了关键指数目标值的设定建议及实现关键领域突破的对策建议。
周紫君[7](2019)在《美国联邦运输部最新科技战略规划要点及启示》文中提出通过解读新版美国联邦运输部科技(RD&T)战略规划的编制背景、规划架构、战略重点、技术部署等内容,得到美国在推进交通运输科技发展的进程中聚焦安全、重视大数据和研究成果转化等启示。
韩丹[8](2018)在《交通空间可再生能源规划策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能源紧缺、土地供需矛盾、生态环境恶化等现象是当前限制我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严峻问题。交通系统的高能耗,大规模占地,高污染等现象更是尤为突出。虽然,目前倡导的新能源汽车号称节能减排,但是在我国以煤电为主的能源结构下,新能源汽车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的问题。交通用地长期以来并未得到充分地开发和利用,存在严重的浪费和闲置现象。交通规划思想的落后也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解决交通问题的思路。因此,交通系统的能源和土地利用的创新性规划转型变得十分必要。本研究受到生产性城市理念的启发,从挖掘交通空间的生产潜力入手,提出充分利用交通空间开发可再生能源的规划策略,试图缓解目前城市和交通系统所面临的问题。研究包括相关理论与实践综述、交通空间可再生能源生产策略、我国的相关潜力分析、规划体系的建构策略等主要章节:首先,研究梳理了城市规划理论对交通规划理念和形态布局的影响,并分析了在生产性城市和相关理论的影响下,交通空间所经历的生产性变革,尤其是可再生能源生产的创新性实践。国外的相关实践主要经历了实践构想、探索性实践和规模化实践三个阶段。新技术的进展也是可能影响规划实践的重要内容。其次,研究对适宜开展可再生能源开发的交通空间进行了分类,并针对不同的空间类型,分析了其定义和特点。根据可再生能源技术种类和应用位置的不同,研究提出了直接利用型、空间结合型、变废为宝型和混合利用型四种整合的方式。针对交通空间整体化的能源开发策略,研究提出了交通走廊沿线空间的利用、城市交通存量用地的再利用、交通空间与可再生能源开发相结合的基本方式。再次,研究就我国开展交通空间可再生能源生产的可行性和潜力进行了分析。虽然,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直接支持相关研究和实践的开展,但是在可再生能源和土地集约利用两方面都存在适宜其发展的政策导向和背景。研究利用GIS、PVsyst等软件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对我国交通空间的太阳能发电潜力进行了量化模拟分析。研究结果显示,我国有着可观的交通土地面积,在这些土地上有着可观的太阳能发电潜力,非常适宜开展这一项目。最后,研究提出了交通空间可再生能源规划的策略,从规划介入的必要性、规划定位、规划目标与特点、规划技术流程、开发管理和潜在影响因素等方面,对规划过程中的主要环节进行了系统化的策略分析和构建,以建立适宜我国相关发展的规划体系。并结合美国的规划与实践经验,比较分析了其与我国在法律法规、规划定位等方面的异同,并总结了其对我国的重要启示。研究继承了生产性城市的创新理念,总结了国际先进研究理论和实践经验,量化分析了我国交通空间能源潜力,提出了交通空间可再生能源生产和规划策略,以期望对促进未来交通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建设性和创新型的参考建议,从而加快实现城市在能源、土地、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何秋[9](2018)在《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气候变化已经对自然生态和人类社会带来有史以来危及生存的最大挑战,面对亟待解决的新兴环境法问题气候变化议题,法律界积极寻求有效的制度应对。美国对气候变化议题的规范和立场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格局和应对有着重要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在作为全球事务的气候变化国际框架中具有高度和独特的影响力。领先世界环境法的美国已经在联邦和地方层面进行了三十多年的气候变化规范过程,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体系,具体表现在多层次和多面向的事前的风险预警与分担法律制度、事中的命令控制型监管制度、市场导向型法律制度到事后的司法救济与监督制度,制度之间的内嵌与衔接,契合成了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体系。目前我国对美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研究或重点于宏观制度,或侧重于细微局部,而从整体视角系统地梳理和剖析其制度体系、探索深层原因的文献比较少见,不足以揭示美国气候变化应对的全貌而通观全局。故本文以期将经济分析法学与具有科学性的气候变化制度进行对话,并弥补法学与科学、社会理性与科学理性之间的隔阂。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体系的全貌是怎样的?其规律和特性为何?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是什么?对完善我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体系的可借鉴之处为何?这是本文的核心问题。本文以美国联邦和地方气候变化应对为研究路径,对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全盘梳理和分析,总结出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成因、规律和特性,从而廓清其气候变化法律应对的整体概况,以期对完善我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体系和未来方向提供思考和借鉴。本文的研究共分为六个部分,导论部分对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研究背景、研究现状、研究意义和研究方法及思路做出阐述。第一章研究美国气候变化的法律内涵和立法现实背景。首先探讨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所管控的温室气体概念,分析出气候变化治理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对人为温室气体进行法律规范化。进一步研究气候变化的特性,凸显出气候变化治理需要法律介入规范的迫切需求。法律可以构建有效的治理模式,对气候变化进行制度化、规范化治理。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衍生于气候变化对美国自然生态和人民生活带来严重影响的背景之下,美国气候变化政策的演进和立法进程显示,气候变化问题在从科学研究转为经济发展问题之后,进一步发展为国家行为主体间政治权力和利益的博弈。第二章研究美国气候变化风险预警与分担、命令控制型监管、市场导向和司法救济与监督等四种法律制度模式。以巨灾保险和责任保险制度为主的风险预警与分担模式透过制度的设计,分散和协调气候风险,发挥提供有效财务保障、提供风险分散和管理以及抑制气候变化风险扩大的功能。通过研究美国联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大气排污许可证制度、机动车辆排放管理制度以及能源效率标准和标识制度,分析“自上而下”的命令控制型监管制度依靠环境监管干预的方式,在美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监管决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结合了经济原理和市场机制的气候变化法律之市场导向制度是美国目前主流管制的工具,引导温室气体排放机构基于经济诱因主动配合管控,以成本和效益最大化的方式实现温室气体管控目的。司法诉讼是美国气候变化治理的重要特色,美国的气候变化诉讼远远超过了世界其他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气候变化诉讼,法院成为多元气候变化参与主体沟通协调和解决争端的平台。司法在气候变化议题中发挥着重要的监督功能、沟通功能、诠释和再造法律规范功能以及塑造社会影响力功能。第三章研究美国地方气候变化应对实践。在联邦政府层面长期缺乏有意义的行动和强有力的领导气候变化治理情况下,美国地方政府一直是气候变化的倡导者。本章从美国地方的气候变化倡议入手,以华盛顿州、加利福尼亚州和马萨诸塞州等地方政府的气候应对实践为源展开研究,解读作为美国气候变化治理的重要内容地方气候治理。美国地方政府依行政命令和立法方式启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行动,“自下而上”地推动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发展。地方气候变化法律制度实践作为联邦气候变化应对的“试验田”,填补了联邦气候变化监管不积极的缺位,也为今后国家级气候变化应对提供了参考经验。第四章分析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规律和特性。面对气候变化这个具有集体行动特性的全球化议题,维系与保障美国国家利益最大化是美国的首要考量。在气候变化法律制度实施过程中,美国注重成本效益因素,秉持资本市场和有限政府的气候管制理念,权衡气候变化应对中可持续发展和利益本位的关系。减缓、适应并进和司法审查这两个灵活而有弹性的法律原则,切合气候变化的治理需求,构成美国气候变化治理中重要的规范元素。通过层层检视美国应对气候变化实践,可以看到美国国内气候变化应对始终不辍,形成了由风险预警与分担法律制度、命令控制型监管制度、市场导向型法律制度以及司法救济与监督制度“四位一体”的气候变化监管体系,成为美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规范性法律架构。第五章解析美国经验的可行性借鉴和掣肘,及对完善我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体系的启示。从美国宪政制度和国家结构的角度分析,美国权力分立的宪政制度、党派分化以及“美国至上”的价值观是影响其气候变化法律制度形成和实施的根本因素。权利分立的联邦制以及共和党和民主党气候政策理念的分化,造成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治理结构性和程序性失调。但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演进,逐步形成了一定的规范形态模式。在充分考量法律移植的基础上,我国可以从气候变化法律制度决策中考量SCC、气候变化治理地方“先行先试”、市场导向型法律制度规范经验、以及推动气候变化司法等方面借鉴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一些经验,作为完善我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体系的有益参考。本论文在系统分析与研究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上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创新。第一是学科交叉分析后的制度梳理。气候变化是环境法新议题,涉及多个学科领域,需要发展原有环境法制度功能或形成新的制度来解决。美国在气候变化议题上形成了比较系统、规范且有成效的法律架构。本文以最新的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应对与国家结构、规范机制之间的一手丰富素材为基础,解读最新的法律法规,评析最新的气候政策,分析最新的气候诉讼等,结合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结构设计和具体实践经验,审视法律制度与气候变化之间的关联,分析出美国以风险预警与分担制度、命令控制型监管制度、市场导向型法律制度、以及司法救济与监督制度构建起“四位一体”的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监管体系。第二是对我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设计有实践价值。目前我国对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研究还处于基础阶段,可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法律规范存在局限性。而我国已有对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研究,大多内容零散,局限于政策介绍或某单一机制基本层面的探讨,还没有展开全面体系化的研究。本论文深入地研究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完整体系结构,从联邦到地方,从政策到法律,从理论到实践,从治理初期到最新进程,进一步考察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适用性。提出我国可以从气候变化法律制度决策中考量SCC、气候变化治理地方“先行先试”、市场导向型法律制度规范经验、以及推动气候变化司法等方面借鉴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一些经验,有利于我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整体框架体系的构建。因此,本论文对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进行完整而系统地研究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第三是研究方法上的创新。美国注重从法经济学的角度来考量气候政策和制度程序,本论文运用法经济学作为分析工具,系统分析了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运行的动力与合理性、法律制度与经济活动间结构性与制度性的逻辑关系,能够为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研究提供理论分析基础。
刘珣[10](2018)在《俄罗斯东部地区开发的历史演变与现实选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俄罗斯一直非常注重对东部地区的开发,经历了俄国、苏联及俄罗斯三个不同的开发时期。本文从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以及人口学等多学科交叉的视角研究不同时期俄罗斯东部地区开发的动因,分析不同时期俄罗斯东部地区的开发政策与措施,总结不同时期俄罗斯东部地区开发的成就与教训。在此基础上,探寻俄罗斯东部地区开发历史与现实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并对俄罗斯东部地区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合理预测,目的是进一步推进中俄两国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深化,探寻中俄合作新的突破点,夯实中俄区域合作的基础条件。本文在研究过程中对俄罗斯东部地区的开发史做了系统的划分,即按照俄罗斯历史的三个阶段,把东部地区的开发史提炼为初步基础性开发、计划拓展性开发和战略选择性开发三个开发时期。尽管俄罗斯东部地区开发的三个时期不同,但开发过程中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十分明显。相同点在于:不同时期东部地区开发的主体都是政府;不同时期的政府都是为了巩固国家政治统治,发展国家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而开发东部地区;鼓励移民、发展农业、促进工业发展及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成为政府的主要开发政策;不可否认由政府主导的开发促进了东部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但也加剧了这一地区国民经济发展中各部门发展的不平衡。而不同之处主要为开发诉求不同;开发政策不同;开发方式不同;开发重点不同。当前,俄罗斯对东部地区开发的重视程度达到了历史高点,东部地区的开发不仅仅是俄罗斯经济发展的诉求,也是其地缘政治和国家战略重点转移的重要体现,因此通过分析不同时期俄罗斯东部地区的开发政策与措施,总结不同时期俄罗斯东部地区开发的成就与教训,进而把握俄罗斯东部地区开发的规律和特点,为创新中俄区域合作方式和领域提供依据。
二、美国交通安全战略规划(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美国交通安全战略规划(论文提纲范文)
(1)俄罗斯北极开发及其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北极地区开发的研究 |
1.2.2 关于俄罗斯北极开发的总体研究 |
1.2.3 关于俄罗斯北极开发具体领域的研究 |
1.3 研究框架与方法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相关概念 |
2.1.1 北极地区范围及开发概念 |
2.1.2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范围 |
2.1.3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范畴 |
2.2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增长极理论 |
2.2.2 要素禀赋理论 |
2.2.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历史进程与现实动因 |
3.1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历史沿革 |
3.1.1 探索发现-奠定基础阶段(1917-1990) |
3.1.2 机制重组-机制转型阶段(1991-1999) |
3.1.3 政策酝酿-实际启动阶段(2000-2011) |
3.1.4 政策强化-全面开展阶段(2012-至今) |
3.2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现实动因 |
3.2.1 北极开发的经济利益动因 |
3.2.2 北极开发的社会环境动因 |
3.2.3 北极开发的政治安全动因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俄罗斯北极开发目标与政策 |
4.1 俄罗斯北极开发目标 |
4.1.1 促进俄罗斯北极地区经济增长 |
4.1.2 推动俄罗斯北极地区社会发展 |
4.1.3 保护俄罗斯北极地区生态环境 |
4.1.4 保障俄罗斯北极地区国家安全 |
4.2 俄罗斯北极开发政策 |
4.2.1 北极开发的招商引资政策 |
4.2.2 北极开发的财政税收政策 |
4.2.3 北极开发的社会保障政策 |
4.2.4 北极开发的环境保护政策 |
4.2.5 北极开发的地区安全政策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重点领域及推进措施 |
5.1 挖掘地理禀赋:完善北方海航道运营管理体系 |
5.1.1 构建联邦、区域、公司三级管理架构 |
5.1.2 遵循无害通行和过境通行的法律制度 |
5.1.3 建设“北方海航道”通行的运营模式 |
5.2 利用资源禀赋:加强油气资源开发 |
5.2.1 北极陆上及大陆架的油气资源开发现状 |
5.2.2 俄罗斯北极油气资源的开发模式 |
5.2.3 俄罗斯北极油气资源的开发方向 |
5.3 培育新增长极:建设“北方发展支撑区” |
5.3.1 “支撑区”构想的政策出台 |
5.3.2 基于经济地理方法探究的“支撑区”内项目选择标准 |
5.3.3 “支撑区”的规划:打造北极开发增长极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成效及制约因素 |
6.1 俄罗斯“北方海航道”通行的效果评估 |
6.1.1 “北方海航道”的物流运输成效显着 |
6.1.2 “北方海航道”开发面临的困境 |
6.2 俄罗斯北极地区油气开采的效果评估 |
6.2.1 北极油气资源开发占比逐年提升 |
6.2.2 北极油气资源开发存在的问题 |
6.3 俄罗斯北极“支撑区”建设的效果评估 |
6.3.1 北极“支撑区”建设实施效果尚未明显体现 |
6.3.2 北极“支撑区”建设面临的局限性 |
6.4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制约因素 |
6.4.1 投资环境较差影响北极项目运行潜力 |
6.4.2 劳动力潜力弱难以支撑北极开发力度 |
6.4.3 产业结构严重失衡加大“资源诅咒”风险 |
6.4.4 生态环境脆弱增加可持续发展难度 |
6.4.5 西方国家制裁严重延缓北极开发进程 |
6.4.6 对北极地区爆发冲突的担忧降低合作意愿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俄北极开发合作 |
7.1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国际化趋势 |
7.1.1 俄罗斯北极开发国际合作的必要性 |
7.1.2 俄罗斯北极开发国际合作的可行性 |
7.2 中俄北极开发的重点合作领域 |
7.2.1 依法并合理利用北极资源的合作 |
7.2.2 建设并开发北极航道通航的合作 |
7.2.3 开拓并实现北极旅游休闲的合作 |
7.2.4 保护北极气候与生态环境的合作 |
7.2.5 积极探索并认识北极科考的合作 |
7.3 中俄北极开发合作的制约因素 |
7.3.1 中俄关于“冰上丝绸之路”概念的分歧 |
7.3.2 航道通行问题制约合作项目的收益 |
7.3.3 积极寻求北极合作的国家间竞争带来的压力 |
7.4 中俄北极开发合作的模式探索 |
7.4.1 本国资金投入与多方资本参与相结合 |
7.4.2 北极项目开发与生态理念相结合 |
7.4.3 选择可行建设项目与模块化架构相结合 |
7.4.4 支撑区建设与中俄“冰上丝绸之路”相结合 |
7.4.5 中俄北极“公域”合作与参与俄罗斯国内建设相结合 |
7.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2)国际比较视野中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现状 |
1.4 名词界定 |
1.5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 |
1.7 本文创新 |
第2章 绿色生态城市理论研究及系统模型 |
2.1 概念梳理 |
2.2 内涵辨析 |
2.3 特征论述 |
2.4 理论基础 |
2.5 系统模型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国际比较研究 |
3.1 ESMF比较矩阵 |
3.2 英国BREEAM Communities |
3.3 美国LEED ND、LEED Cities and Communities |
3.4 德国DGNB UD |
3.5 日本CASBEE UD、CASBEE Cities |
3.6 中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 |
3.7 宏观环境与评价体系的比较小结 |
3.8 机制保障比较 |
3.9 模式特征比较 |
3.10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与挑战 |
4.1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 |
4.2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现存问题 |
4.3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现实挑战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 |
5.1 评价体系现存问题 |
5.2 评价体系优化思路 |
5.3 钻石评价模型 |
5.4 评价体系结构 |
5.5 评价内容优化 |
5.6 评价方法优化 |
5.7 本章小结 |
第6章 评价体系优化实证 |
6.1 中新天津生态城案例验证 |
6.2 其他比较案例验证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创新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创新 |
7.3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中新天津生态城国标(GBT51255-2017)评价验证 |
后记 |
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工作 |
(3)我国海事大型船舶建设管理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技术路线 |
1.3.3 研究方法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海事船舶 |
2.1.2 海事大型船舶 |
2.1.3 海事大型船舶建设 |
2.2 理论基础 |
2.2.1 海洋强国战略理论 |
2.2.2 交通强国建设理论 |
2.2.3 服务型政府理论 |
3 我国海事大型船舶建设需求和可行性分析 |
3.1 我国海事大型船舶建设需求分析 |
3.1.1 我国沿海和深远海水上安全管理需求 |
3.1.2 国际海运重要通道海上交通安全保障需求 |
3.1.3 综合分析海事大型船舶建设的数量规模 |
3.2 我国海事大型船舶建设可行性分析 |
3.2.1 海事大型船舶建设政策支持分析 |
3.2.2 海事大型船舶建设技术储备分析 |
3.2.3 综合分析海事大型船舶建设的可行性 |
3.3 我国海事大型船舶建设实施方案 |
3.3.1 海事大型船舶船型选择 |
3.3.2 海事大型船舶的性能要求 |
3.3.3 海事大型船舶建设项目管理 |
4 我国海事大型船舶建设现状分析 |
4.1 我国海事大型船舶建设的举措及成效 |
4.1.1 《国家规划》的实施情况概述 |
4.1.2 海事大型船舶建设举措 |
4.1.3 海事大型船舶建设取得的成效 |
4.2 我国海事大型船舶建设存在的问题 |
4.2.1 海事大型船舶建设规划与发展的矛盾 |
4.2.2 海事大型船舶建设经费保障问题 |
4.2.3 海事大型船舶建设管理问题 |
4.3 我国海事大型船舶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3.1 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有待完善 |
4.3.2 船舶建设管理专业队伍需要加强 |
4.3.3 建设单位责任担当能力需要加强 |
5 国外经验借鉴 |
5.1 国外大型执法船舶建设概况 |
5.1.1 美国海岸警卫队 |
5.1.2 日本海上保安厅 |
5.2 国内大型执法船舶建设概况 |
5.2.1 中国海警局 |
5.2.2 中国海事局 |
5.3 经验借鉴 |
5.3.1 政策上需要依托国家发展战略支持 |
5.3.2 性能上需要提高大型船舶快速性和海上自持力 |
5.3.3 技术上需要提高大型船舶信息化水平 |
6 我国海事大型船舶建设的对策建议 |
6.1 强化海事大型船舶建设的规划和保障能力 |
6.1.1 科学规划海事大型船舶建设 |
6.1.2 落实海事大型船舶建设资金保障渠道 |
6.1.3 完善海事大型船舶建设管理 |
6.2 激励建设单位积极参与大型船舶建设 |
6.2.1 改变建设项目考核机制解除建设单位顾虑 |
6.2.2 调动建设单位和参与人员的积极性 |
6.2.3 组建海事大型船舶建设管理专业队伍 |
6.3 提高海事大型船舶技术水平 |
6.3.1 提升海事大型船舶的深远海适应能力 |
6.3.2 提高大型巡逻船的快速性和综合保障能力 |
6.3.3 建设海事大型船舶综合信息集成与指挥系统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4)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应然角色定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本文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核心概念界定与关系说明 |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
二、两对主要关系的说明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文献综述和评价 |
一、国内外文献研究综述 |
二、国内外研究的不足和对本文研究的启示 |
第四节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章节安排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 |
二、主要研究方法 |
三、本文的章节安排 |
四、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基于历史和实践逻辑的实情探寻 |
第一节 历史的逻辑:国家局的历史变迁 |
一、改革开放以来的历次机构改革与国家局机构调整 |
二、国家局机构调整的主要特点 |
第二节 政策的依据:国家局的制度定位 |
一、相关政策文件和行政法规概要 |
二、国家局政策沿革的主要特点 |
三、制度层面对国家局与主管部委的职责关系定位 |
四、基于历史逻辑和政策梳理的问题发现 |
第三节 实践的逻辑:国家局的实践问题 |
一、调研对象和方法 |
二、调研情况分析 |
第二章 一般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决策和执行的关系阐释 |
一、决策和执行本质上属于两个不同的职能环节 |
二、决策权和执行权适当分离的理论依据 |
第二节 综合化决策权和专业化执行权应当适当分离的现实必然性 |
一、政治需求——不断强化内部领导权和外部协调能力的需要 |
二、社会需求——更好地适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需要 |
三、经济需求——不断推动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
四、管理需求——进一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的需要 |
第三节 本文分析的理论模型 |
一、理论分析模型的提出 |
二、理论分析模型的说明 |
第三章 国家局与主管部委评价分类和典型案例分析 |
第一节 国家局组织状态的“共性”与“个性” |
第二节 国家局与主管部委体制关系评价分类 |
一、评价分类情况 |
二、评价分类的有关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三节 民航局与交通运输部体制关系实证分析 |
一、民航局历史沿革及机构背景介绍 |
二、民航局与交通运输部在体制关系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民航局案例分析的反思和启示 |
第四节 粮食局与发展改革委体制关系实证分析 |
一、粮食局历史沿革及机构背景介绍 |
二、粮食局与发展改革委在体制关系方面形成的基本成效 |
三、粮食局案例分析的经验总结 |
第四章 国外典型相关机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发达国家中央(联邦)政府组织机构间“决策—执行”关系探讨 |
一、以英国为代表的执行局模式(Excutive Agencies) |
二、以新加坡为代表的法定机构模式(Statutory Board) |
三、发达国家中央(联邦)政府组织机构间“决策—执行”关系研究启示 |
第二节 美国交通运输部与联邦航空局体制关系案例分析 |
一、美国内阁部归口管理的独立机构与中国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可比性 |
二、美国交通运输部与联邦航空管理局体制关系分析 |
第三节 国外相关机构研究的经验启示 |
一、主管部委要有专业化的决策支撑机构 |
二、主管部委要建立强有力战略管理机制 |
三、归口管理的独立机构要保持适当的独立性 |
四、大部门体制下要注重建立普遍认同的组织文化 |
第五章 基于“决策-执行”关系的路径优化及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基于“决策-执行”关系的优化路径分析 |
一、组织结构优化路径:进行横向和纵向结构的重塑 |
二、组织权力优化路径:建立“行政三权”相互协调制约机制 |
三、人力资源优化路径:根据组织价值需求配备人才、发展人才 |
四、组织文化优化路径:推动部门间共同价值观引领和文化融合 |
第二节 优化国家局与主管部委体制关系的对策建议 |
一、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调整优化两者的机构设置 |
二、着力统分协调,进一步优化明确两者的职责分工和运行机制 |
三、科学配置机构规格和人员编制,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 |
四、统一价值目标,积极推进组织文化的重塑融合 |
结论与研究展望 |
一、主要结论 |
二、研究不足 |
三、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5)我国综合运输立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摘要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我国综合运输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第一节 我国综合运输立法的必要性 |
一、综合运输迅速发展需要法律的规范和保障 |
二、我国现行综合运输法律完善之需要 |
第二节 我国综合运输立法的可行性 |
一、国家重视综合运输发展的有利政策导向 |
二、现行综合运输法律的基础支持 |
三、国外综合运输立法经验可供借鉴 |
四、国家对综合运输立法的关注度提升 |
第二章 我国综合运输立法基础理论 |
第一节 综合运输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 |
一、综合运输法的定义 |
二、综合运输法的调整对象 |
第二节 综合运输法律的价值 |
一、法的价值与经济法的价值 |
二、综合运输法律的社会公平正义价值 |
三、综合运输法律的秩序价值 |
四、综合运输法律的效率价值 |
五、综合运输法律价值冲突的解决 |
第三节 综合运输立法的目的 |
一、确立综合运输立法目的的依据 |
二、综合运输立法的具体目的 |
第四节 综合运输立法的基本原则 |
一、基本原则确立的依据 |
二、制定《综合运输法》应遵循的一般原则 |
三、《综合运输法》应遵循的特殊原则 |
第五节 综合运输法律制度架构 |
一、综合运输法律制度确立的依据 |
二、综合运输法律制度体系 |
第三章 我国综合运输法律的核心制度 |
第一节 综合运输管理制度 |
一、综合运输管理制度的含义和意义 |
二、综合运输管理制度的要点构想 |
第二节 综合运输规划制度 |
一、综合运输规划制度的含义和意义 |
二、综合运输规划制度的要点构想 |
第三节 综合运输市场规范制度 |
一、综合运输市场规范制度的含义和意义 |
二、综合运输市场规范制度的要点构想 |
第四章 我国综合运输法律的保障性制度 |
第一节 综合运输资金支持制度 |
一、综合运输资金支持制度的含义和意义 |
二、综合运输资金支持制度要点构想 |
第二节 综合运输普遍服务制度 |
一、综合运输普遍服务制度的含义和意义 |
二、综合运输普遍服务制度的要点构想 |
第三节 综合运输安全保障制度 |
一、综合运输安全保障制度的含义和意义 |
二、综合运输安全保障制度的要点构想 |
第四节 综合运输信息共享制度 |
一、综合运输信息共享制度的含义和意义 |
二、综合运输信息共享制度要点构想 |
第五节 综合运输绿色环保制度 |
一、综合运输绿色环保制度的含义和意义 |
二、综合运输绿色环保制度要点构想 |
第五章 制定我国《综合运输法》的建议 |
第一节 《综合运输法》的立法模式和与现行立法的衔接 |
一、《综合运输法》的立法模式 |
二、《综合运输法》与现行立法的衔接 |
第二节 《综合运输法》的主要内容建议 |
一、总则 |
二、综合运输行政管理体制 |
三、综合运输规划 |
四、综合运输市场管理 |
五、综合运输资金支持 |
六、综合运输普遍服务 |
七、综合运输安全保障 |
八、综合运输信息共享 |
九、综合运输绿色环保 |
十、法律责任 |
十一、附则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表1-1 1978-2018年全国交通运输指标对比情况 |
表1-2 全社会客货运量和周转量变化 |
表1-3 各运输方式客货运量和周转量变化 |
表1-4 世界集装箱吞吐量排名前10位港口 |
表1-5 2018年全国铁路运输量与其他交通运输业比较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作者简介 |
(6)基于综合指数模型的交通强国建设状态评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家级和区域级综合交通评价指标体系综述 |
1.2.2 城市级综合交通评价指标体系综述 |
1.2.3 总体评价和分析 |
1.3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3.1 主要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第2章 “交通强国”评价机理分析 |
2.1 “交通强国”的一般性内涵 |
2.1.1 交通的基本属性 |
2.1.2 交通强国的本质特征及实现途径 |
2.1.3 未来交通发展态势 |
2.2 中国特色“交通强国”之路 |
2.2.1 中国的国情特点 |
2.2.2 中国交通发展的优势 |
2.2.3 中国“交通强国”建设路径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交通强国建设状态评价指数体系构建 |
3.1 评价目的及原则 |
3.2 指数体系构建思路 |
3.3 评价指数设计 |
3.3.1 安全性评价 |
3.3.2 便捷性评价 |
3.3.3 高效性评价 |
3.3.4 绿色发展水平评价 |
3.3.5 经济性评价 |
3.3.6 引领能力评价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交通强国建设状态评估模型构建 |
4.1 综合评价方法综述 |
4.1.1 指标权重确定方法分析 |
4.1.2 指标属性值的定量化方法分析 |
4.1.3 综合评估模型分析 |
4.2 交通强国建设状态评估模型 |
4.2.1 交通强国建设状态评估特点及需求分析 |
4.2.2 指标权重确定方法 |
4.2.3 指标属性值定量化方法 |
4.2.4 综合评估方法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交通强国建设状态实证分析与对策研究 |
5.1 交通强国建设现状评估与国际对标研究 |
5.1.1 评估数据采集与处理 |
5.1.2 综合评估结果与分析 |
5.2 重要时间节点交通强国建设状态预测 |
5.2.1 对标国家交通发展水平预测 |
5.2.2 中国交通强国建设指数灵敏度分析 |
5.3 交通强国建设重点判定及对策建议 |
5.3.1 关键指数目标值设定与发展路线图 |
5.3.2 实现关键领域突破的对策建议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总结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A 对标国家原始数据汇总表 |
附录 B 对标国家交通相关发展战略目标 |
附录 C 指标AHP权重调查问卷示例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7)美国联邦运输部最新科技战略规划要点及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1 战略规划编制背景 |
2 战略规划主要架构 |
3 战略重点 |
3.1 促进安全 |
3.2 提升机动性 |
3.3 改善基础设施 |
3.4 保护环境 |
4 总体研究主题 |
5 技术部署 |
6 启示 |
(8)交通空间可再生能源规划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能源紧缺与可再生能源 |
1.1.2 土地的供需矛盾 |
1.1.3 交通规划的发展现状 |
1.2 研究问题和内容 |
1.3 研究意义 |
1.3.1 社会意义 |
1.3.2 环境意义 |
1.3.3 经济意义 |
1.3.4 学术意义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点 |
1.5 论文框架 |
第2章 交通空间的生产性理念与实践综述 |
2.1 生产性理念回顾 |
2.1.1 城市规划理念对交通规划的影响 |
2.1.2 生产性城市及相关理论 |
2.2 交通空间的生产性变革 |
2.2.1 空间的集约 |
2.2.2 空间的复合利用 |
2.2.3 空间的生产性挖掘 |
2.2.4 案例分析 |
2.3 交通空间的可再生能源生产实践 |
2.3.1 实践构想阶段 |
2.3.2 探索性实施阶段 |
2.3.3 规模化实施阶段 |
2.4 交通空间能源生产的技术进展 |
2.4.1 太阳能 |
2.4.2 风能及其他 |
第3章 交通空间可再生能源生产策略 |
3.1 宜能的交通空间的分类 |
3.1.1 路权用地 |
3.1.2 公路服务区 |
3.1.3 路面 |
3.1.4 上空空间 |
3.2 交通空间与可再生能源开发的结合方式 |
3.2.1 直接利用型 |
3.2.2 空间结合型 |
3.2.3 变废为宝型 |
3.2.4 混合利用型 |
3.3 交通空间整体化能源开发 |
3.3.1 交通走廊沿线空间的利用 |
3.3.2 城市交通存量用地的再利用 |
3.3.3 交通空间与可再生能源开发相结合 |
第4章 我国交通空间可再生能源潜力分析 |
4.1 交通空间可再生能源生产的政策导向 |
4.1.1 可再生能源政策导向 |
4.1.2 当前土地集约利用的政策导向 |
4.2 基于GIS的我国交通用地的太阳能潜力模拟分析 |
4.2.1 方法和原理 |
4.2.2 数据来源 |
4.2.3 模拟步骤 |
4.2.4 结果 |
4.3 新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光伏一体化潜力分析——以兰新铁路为例 |
4.3.1 相关背景 |
4.3.2 模拟对象 |
4.3.3 模拟步骤 |
4.3.4 结果 |
4.4 公路服务区的光伏一体化潜力分析 |
4.4.1 相关背景 |
4.4.2 模拟对象 |
4.4.3 模拟步骤 |
4.4.4 设计方案 |
4.4.5 结果 |
4.5 主要结论和分析 |
第5章 交通空间可再生能源规划策略 |
5.1 从规划角度介入的必要性 |
5.1.1 现状——我国城市规划与可再生能源规划相脱节 |
5.1.2 趋势——可再生能源规划纳入城市规划体系中 |
5.1.3 途径——供需侧结合,总控规互补 |
5.2 规划定位 |
5.3 规划目标与特点 |
5.3.1 规划背景 |
5.3.2 规划的原则与目标 |
5.3.3 规划的特点 |
5.4 规划技术流程 |
5.4.1 前期调研评估 |
5.4.2 空间布局 |
5.4.3 规划选址 |
5.4.4 选址的可行性评估 |
5.4.5 指标体系的建立 |
5.5 开发管理 |
5.5.1 能源项目的招标 |
5.5.2 经济模型评估 |
5.5.3 补贴机制和购电机制 |
5.5.4 管理机制 |
5.6 潜在影响分析 |
5.6.1 驾驶安全因素 |
5.6.2 道路维护因素 |
5.6.3 环境因素 |
5.6.4 景观因素 |
5.7 美国相关规划实践的介绍与分析 |
5.7.1 美国公路路权用地可再生能源项目介绍 |
5.7.2 与我国的比较分析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相关建议 |
6.3 讨论 |
6.4 研究不足 |
6.5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9)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思路 |
第一章 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之立法背景 |
第一节 气候变化之内涵 |
一、气候变化的学理内涵 |
二、气候变化的法律内涵 |
三、温室气体的意涵 |
四、气候变化之特性分析和法律规范需求 |
第二节 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衍生的背景 |
一、美国温室气体排放结构体系和现状 |
二、气候变化对美国的影响 |
第三节 美国气候变化之政策和立法进程 |
一、美国气候变化政策的演进历程 |
二、美国在气候变化国际框架中的角色 |
三、美国气候变化立法规范化进程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美国联邦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基本体系 |
第一节 风险预警与分担法律制度 |
一、气候变化风险预警与分担法律制度的特征及作用 |
二、气候变化保险制度之原则和可保性研究 |
三、美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绿色保险”与气候变化 |
四、美国洪水保险法律制度:巨灾风险转移的保险形式 |
第二节 命令控制型监管制度 |
一、传统管控法律制度在气候变化法律中的功能和特点 |
二、气候管控基础之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及实践价值 |
三、评估和管理气候影响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理论支撑 |
四、整合环境许可和气候变化之大气排污许可证制度 |
五、交通运输领域减排之机动车辆排放管理制度 |
六、成本效益最优之能源效率标准和标识制度 |
第三节 市场导向型法律制度 |
一、气候变化市场导向型法律制度之规范内涵和发展脉络 |
二、温室气体总量控制与交易制度理论基础和制度构建 |
三、碳税在美国气候变化治理中的未来评析 |
第四节 司法救济与监督制度 |
一、美国气候变化诉讼演进趋向 |
二、美国气候变化诉讼原则和实践 |
三、美国气候变化诉讼之侵权公害诉讼和大气信托诉讼 |
四、司法在气候变化管控上的功能价值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美国地方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理路:以三个州为例 |
第一节 地方政府在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中的角色演绎 |
一、地方气候变化法律和政策评析 |
二、美国区域气候变化法律管控之倡议 |
三、地方在气候变化规制上之动因和动力 |
第二节 华盛顿州气候变化法律制度框架 |
一、华盛顿州政治体系及气候变化之影响 |
二、华盛顿州气候变化主体法律框架和制度构建 |
三、案例研究之西雅图市气候行动介评 |
四、华盛顿州气候变化法律评析 |
第三节 加利福尼亚州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体系 |
一、加利福尼亚州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之渊源 |
二、加州温室气体总量控制与交易法律制度体系 |
三、加州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之证成 |
第四节 马萨诸塞州气候变化法案解读 |
一、《马萨诸塞州全球变暖解决法案》之法律架构和意义 |
二、马萨诸塞州之减排项目 |
三、马萨诸塞州第569号行政令解读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理论特征及基本模式 |
第一节 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理论渊源 |
一、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之法源与内涵 |
二、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本质内涵 |
第二节 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内核分析:法经济学视角 |
一、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法经济学基础:碳的社会成本 |
二、美国气候变化应对之成本效益分析 |
三、美国气候变化制度之内核 |
第三节 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基本原则 |
一、减缓和适应并进原则 |
二、司法审查原则 |
第四节 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之核心理念 |
一、构建理念之一:衡平可持续发展和利益本位 |
二、构建理念之二:资本市场和有限政府之气候管制 |
第五节 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基本模式:“四位一体” |
一、风险预警与分担法律制度 |
二、命令控制型监管制度 |
三、市场导向型法律制度 |
四、司法救济与监督制度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审思和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之深层剖析 |
一、美国宪政制度下的气候变化法律制度 |
二、美国环境联邦主义下的气候变化法律制度 |
三、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下的司法功能 |
第二节 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结构性和程序性之掣肘 |
一、美国气候变化法律治理结构功能失调 |
二、美国气候变化法律治理程序性局限 |
第三节 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借鉴 |
一、气候变化法律制度决策中考量SCC(碳的社会成本) |
二、气候变化治理“试验田”借鉴之地方“先行先试” |
三、市场导向型法律制度之规范经验 |
四、司法救济与监督:推动气候变化司法 |
第四节 中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体系构建 |
一、完善我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体系之构想 |
二、强化气候变化法律责任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俄罗斯东部地区开发的历史演变与现实选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基本理论 |
第一节 地缘政治学的基本理论 |
第二节 地缘经济学的基本理论 |
第三节 区域经济学的基本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俄国对东部地区的初步基础性开发 |
第一节 俄国占领及开发东部地区的动因 |
第二节 俄国对东部地区的移民开发 |
第三节 俄国对东部地区的农业及工业开发 |
第四节 俄国在东部地区修筑西伯利亚大铁路 |
第五节 对俄国开发东部地区的历史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苏联对东部地区的计划拓展性开发 |
第一节 苏联开发东部地区的动因 |
第二节 苏联对东部地区的工业开发 |
第三节 苏联对东部地区的农业开发 |
第四节 苏联对东部地区的移民和交通基础设施开发 |
第五节 对苏联开发东部地区的历史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俄罗斯对东部地区的战略选择性开发 |
第一节 俄罗斯开发东部地区的动因 |
第二节 俄罗斯东部地区发展战略规划分析 |
第三节 俄罗斯东部地区开发领导与协调专门机构分析 |
第四节 俄罗斯东部大开发战略规划的实施 |
第五节 对俄罗斯东部大开发的历史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俄罗斯东部地区开发中的国际合作 |
第一节 俄罗斯东部地区开展国际合作的动因 |
第二节 中俄区域经济合作的历程 |
第三节 中俄区域经济合作的新进展 |
第四节 中俄区域经济合作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
第五节 俄罗斯东部地区与其他国家的经济合作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四、美国交通安全战略规划(论文参考文献)
- [1]俄罗斯北极开发及其效应研究[D]. 徐曼. 吉林大学, 2021(01)
- [2]国际比较视野中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研究[D]. 杜海龙. 山东建筑大学, 2020(04)
- [3]我国海事大型船舶建设管理策略研究[D]. 邓小明.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8)
- [4]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应然角色定位研究[D]. 赵涛.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2)
- [5]我国综合运输立法问题研究[D]. 曹译文. 大连海事大学, 2019(06)
- [6]基于综合指数模型的交通强国建设状态评估研究[D]. 杨鸣. 清华大学, 2019(02)
- [7]美国联邦运输部最新科技战略规划要点及启示[J]. 周紫君. 交通世界, 2019(Z1)
- [8]交通空间可再生能源规划策略研究[D]. 韩丹. 天津大学, 2018(06)
- [9]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研究[D]. 何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
- [10]俄罗斯东部地区开发的历史演变与现实选择研究[D]. 刘珣. 黑龙江大学, 20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