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新修订的《国际卫生条例》基本框架看卫生检疫应对(论文文献综述)
王超[1](2020)在《大数据驱动的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研究 ——基于“情景-结构-过程-价值”的分析框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任务。这决定了大数据驱动的公共卫生风险治理是当前实务界和学术界共同致力于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本文核心问题是:如何使得大数据成为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重要动力和价值载体?即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复杂情景下,如何通过结构调整和流程再造使得大数据成为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重要驱动力,从而实现风险治理目标和彰显治理价值。流行病监测有着悠久的历史。伴随着全球化与现代性不可逆的时代背景下,城市促使人群不断聚集、关联性和流动性不断加大、人居生态环境持续恶化,这导致公共卫生风险频发,疫情传播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更为迅速、范围更加广大,以及传染防治难度不断增加,使得传统的公共卫生监测系统和管理模式已经难以为继。与此同时,现代技术彻底改变了数据收集和分析的类型、范围和速度。由于大数据有望提高疫情的追踪和响应能力、疾病早期发现和预警的能力,以及诊断检测与治疗的研发能力,因此利用大数据监测与防控公共卫生风险被学界赋予了广阔的前景。然而,从现有实践看,大数据究竟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与彰显价值仍是一个经验性问题。无论是2008年的北美HINI甲型流感、2014年西非的埃博拉疫情还是2020年仍在全球范围内蔓延的新冠肺炎疫情,基于大数据的疫情监测系统都未能在疫情初期有效预警并及时采取治理行动。换言之,现有研究主要是基于事后的分析表明大数据实施公共卫生风险监测的可能性,实践证据的缺乏显示出理论界与实务界之间存在的巨大鸿沟。有鉴于此,面对新发、再发以及变异性全球流行病疫情的持续威胁与大数据时代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本文立足于公共治理的学科范式和现实命题,以大数据驱动为基础,以公共卫生风险这一复杂治理场域为研究对象,探讨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关键问题,以回应全球性公共卫生风险的持续威胁。基于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面临的适应性困境,本研究致力于回答以下四个紧密联系的关键问题:一是如何认识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复杂情景?二是如何分析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结构与过程?三是如何剖析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价值内涵?四是如何理解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现实困境与未来走向?具体来看,首先从技术嵌入理论视角来理解“大数据驱动”,从“国家治理现代化”来理解“风险治理体系”,并从“技术-制度”互动视角将二者进行结合,阐释了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兴起背景、基本内涵与逻辑理路。其次,在数据治理理论、风险治理理论、社会资本理论以及价值网理论的基础上,运用多素材的文本分析、案例分析等方法,对大数据驱动的公共卫生风险治理进行情景要素提取,并基于社会资本理论、价值网理论提出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多个理论模型。在以上分析框架的基础上,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大数据驱动治理的中美模式及效果进行对比。最后,回归到技术与制度互动的视角,重新审视我国治理情景下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现实问题与未来走向。作为一篇规范研究,本文提出两个重要假设:一是坚持数据的非中立性,即任何数据都反映着特定文化背景下对人类行动的建构意义。二是现代风险的本质具有二重性,即任何风险都是客观实在性和主观建构性的统一。这也构成了理解公共卫生复杂情景、公众参与以及价值层次的关键基础。总的来说,本研究是大数据时代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一个宏大而又重要的现实命题,主要研究结论有四:一是大数据驱动治理是一个复杂系统问题,涉及风险治理的情景化、数据化、资本化与价值化。其中,情景是治理基础,“结构-过程”是治理重心,价值是治理导向,这决定了它是适应于特定情景下的以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大数据和风险双重治理,从而涌现治理价值的过程;二是大数据不仅是一种技术治理工具,还是一种高度情景依赖的治理资源、新型的社会资本以及重构的价值网络。传统风险治理的价值链模式转向价值网模式意味着治理结构、流程以及价值的全新改变,尤其是作为一种社会资本,大数据驱动治理价值的发挥离不开信任、规范和网络三个要素;三是新冠肺炎疫情中的技术治理过程彰显了制度文化优势下的中国之治。中美的技术治理反映了以“个体主义”为核心的技术赋能模式和以“整体主义”为核心的技术嵌入模式。其中,制度保障是技术治理的关键,尤其是数据标准的一致性和治理行动的组织动员性;四是大数据驱动治理的逻辑遵循“技术赋能-社会互动-治理重构”的基本路径,并将从“赋能式”驱动走向“重构式”驱动。这反映了大数据驱动治理是以人为中心的、制度再生产的体系重构过程。本研究的创新有三:一是重点从现象与案例入手,从价值视角构建了适用于大数据时代的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理论模型(如钟漏模型、价值层次模型、价值网模型),并探讨了大数据时代现代风险的二重性特征,一定程度回应了新时期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理论需求。二是在微观层面上,将大数据视为一种新型的社会资本类型,拓展了大数据的价值内涵,强调信任、规范和网络对于大数据资本的重要性,重点从参与式治理视角理清了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过程中的主体结构关系与治理过程。三是在宏观层面上,基于“技术-制度”互动视角,理清了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逻辑理路,并基于价值趋向差异将大数据驱动方式划分为渐进性的“赋能式”驱动和变革性的“重构式”驱动,并深入探讨了二者的基本特征、区别与联系。以上分析与创新都共同构成了本研究对于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核心理解:大数据驱动治理既是一种基于多任务多目标的复杂情景链接和应对过程、一种数据治理和风险治理耦合的双重治理行动,也是一种基于多元主体的以信任、规范、网络等为核心要素、以技术、资源、资本等为多元内涵的大数据价值创新网络。简言之,大数据在公共卫生风险情景中已经超越了自身的工具价值,而是被赋予了包括吸纳公众参与、凝聚共识、协同行动等在内的多元价值内涵。这使得大数据驱动治理既是“赋能”以提升风险治理能力的变革过程,也是“增值”以重构风险治理体系的多元价值网络。
宋强[2](2020)在《通辽市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小企业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都被视作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并且对该国的经济发展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小企业不仅能够推动科技创新,增加更多的就业岗位,而且对提高生活质量和重构经济结构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但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中小企业的发展受到了各种各样内外部环境因素的制约,各国政府都制定了多种政策来促进本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样,在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因地制宜出台了大量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为这些企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通辽市作为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畜牧业生产基地、且矿产资源丰富,但工业化水平不高,中小企业也由于受自身条件、政策、资金、技术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发展的举步维艰,影响着通辽市整体经济的发展。本文运用公共政策理论对中小企业进行界定,通过对比美国、日本和我国的上海、深圳等城市中小企业的发展历程和实施的政策,运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在结合通辽市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和现有政策进行分析和探讨的基础上,从构建中小企业法律政策体系、完善中小企业财税政策、健全金融服务体系、推进中小企业服务机制建设、健全中小企业创新激励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促进通辽市中小企业更好更快发展的对策建议。
史聪[3](2020)在《技术标准与法律的协同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技术标准与科学技术的发展密切相关,它是技术领域中经协调统一而制定的通用规则,长期以来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技术标准本身具有高度的专业性、严谨的科学性和客观的可度量性,不仅为微观企业的发展提供引领,也成为宏观市场规制的重要依据,还为我国标准化工作的推进提供有力支持。技术标准与法律作为两种不同的社会规则,在制定程序、形式特征和实施效力方面有着很大差异,因而技术标准不可视为法律,但基于其在形式和实质内容方面与软法的特征相契合,应将技术标准界定为软法。技术标准与法律各自成体系,但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具备协同的基础,行业治理和社会治理需要技术标准和法律共同发力,而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方针亦对技术标准与法律的协同提出了要求;与此同时,就技术标准与法律本身来看,二者都有对美好秩序和民主协商的共同价值追求,且在长期的实践中二者已经形成了良好的互动,这为技术标准与法律的协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不可忽视的是,技术标准与法律的协同过程中仍存在着诸如技术标准落后,技术标准在执法、司法运用中的选取等问题,未来技术标准与法律的协同仍需要在制定及适用方面加大协同力度,二者要及时根据社会变化进行更新修订,同时要在适用规则上进一步细化磨合。
张书浩[4](2019)在《“一带一路”南线部分国家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现状研究》文中指出目的:了解“一带一路”南线部分国家(巴基斯坦、印度、缅甸、老挝、越南)经济社会发展、居民健康水平、卫生投入以及资源服务覆盖情况,分析“一带一路”南线部分国家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现状,识别各国存在的主要卫生健康问题,探索影响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挖掘各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优势,提出深化中国与5个国家及南线地区国家“一带一路”卫生健康领域交流合作建议。方法:通过世界卫生组织数据库收集2000-2017年“一带一路”南线部分国家的卫生健康相关数据,通过世界银行和联合国数据库收集经济社会发展数据,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收集“一带一路”区域和亚洲区域电子地图等数据。采用文献研究法,对“一带一路”南线国家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现状和优势进行描述分析;采用实证研究法,参照联合国发布的《千年发展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目标》,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系统性地了解“一带一路”南线各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现状;比较分析“一带一路”南线国家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采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分别建立各个国家卫生健康事业发指标与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卫生投入指标、卫生资源指标和生活环境指标之间的回归模型,并分析影响“一带一路”南线部分国家卫生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统计检验水准α=0.05。结果:1.“一带一路”南线部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卫生投入指标、卫生资源指标和生活环境指标与世界平均水平和中低等收入国家水平具有差距,越南的部分指标优于世界平均水平和中低等收入国家水平。2.“一带一路”南线部分国家卫生健康相关指标未达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目标,越南部分指标已提前达到可持续发展目标。3.“一带一路”南线部分国家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卫生投入程度、卫生资源配置、生活环境质量呈正相关,其中生活环境质量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水平的影响显着。4.“一带一路”南线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水平较好的国家,其在国家卫生健康战略、健康保障覆盖、医疗旅游事业及卫生人力队伍建设等方面具有优势和借鉴意义。结论:1.“一带一路”南线部分国家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整体落后,表现为居民健康水平有待提高、健康威胁挑战普遍存在、居民生活环境亟待改善、政府卫生投入力度不够、服务保障覆盖范围不广等5个方面。2.“一带一路”南线部分国家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主要受经济社会发展、生活环境、日常行为等因素的影响。3.“一带一路”南线国家需完善健康战略规划和儿童健康保险制度从而提升卫生系统服务效率,改善儿童的健康状况;注重医疗相关产业发展和卫生人力队伍建设从而提升国家卫生资源利用率,保障居民健康水平。4.“一带一路”南线卫生健康领域交流合作应主要围绕构建区域合作机制、加强疾病联防联控、畅通人才培养渠道、完善基础卫生设施、拓展传统医药市场、提供多维卫生援助、鼓励政策推广交流等七个方面开展,携手共筑全球健康丝绸之路。
刘继同,吴明[5](2017)在《“健康中国”国家发展战略与卫生财政学研究议题》文中指出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谁去建设、谁是责任主体、如何建设、主要途径、什么时间建成、依靠什么资源建设等核心议题应运而生。以卫生财政学、福利财政学、财政政治学和社会福利理论为基础,从制度财政学、财政预算学、管理财政学、理论财政学和文化财政学等多维视角,列举国家财政制度框架、卫生财政制度框架、卫生财政价值观基础与理论基础、卫生政策法规等21类研究议题,全面界定卫生财政学研究范围内容与优先领域研究问题清单,系统论述每类卫生财政学研究议题的内涵外延,简要勾勒中国特色现代卫生财政学研究议题理论政策和健康服务涵义,为健康中国、福利中国、中国梦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现代卫生财政、福利财政制度基础。
林琦[6](2017)在《“国际卫生港”创建背景下的宁波口岸入境传染病监管体制探索》文中研究指明“国际卫生港”是根据《国际卫生条例》的要求,具备完善的卫生控制与保障设施、有效的卫生管理机制,同时亦能满足国际间疾病及核生化有害因子防控等需要,获得世界卫生组织认可的国际通航港口。近年来,宁波市不断加大港口卫生基础设施投入,建立健全在过去几十年内逐步发展和形成的卫生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和卫生控制长效机制建设能力,已具备创建“国际卫生港”的必要基础。本文第一部分阐述了“国际卫生港”的概念和创建意义,包括宁波口岸的创建情况。目前,宁波口岸的部分港区已成功通过世界卫生组织的验收考核,预计宁波口岸将在2016年底实现全部港区成功创建“国际卫生港”。“国际卫生港”的创建对“以港兴市”的宁波有着政策上和实践上等多方面的深远意义。本文第二部分从宁波口岸目前的入境传染病监管机制的理论和实践双方面分析了其目前所存在的问题。在创建“国际卫生港”的背景下,宁波口岸各部门协同建立了新时期所必需的诸如甲型H1N1流感、埃博拉等国际流行传染病的入境防控机制,并于近几年来处置了数起入境人员疑似染疫事件。本文通过与国外其他“国际卫生港”对比和对处置实践过程进行分析,提出对过往入境传染病染疫人员处置实践存在着各协同部门信息联动不足、职能部门一线人员自身防护不到位和对公众发布信息渠道欠畅通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本文最后提出对宁波口岸入境传染病监管体制的改进建议:完善协同部门联动机制、工作人员技能提升和建立与媒体间的沟通渠道等。其中首次提出协同部门应当精简,与传统观念中的全社会联防联动的防控办法和思路有所不同,是本文的创新点。这些改进建议,将与宁波口岸全港创建“国际卫生港”起到互动互推的作用。
刘嘉玥[7](2016)在《论《国际卫生条例(2005)》下的传染病防控国际卫生合作机制》文中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公共卫生安全不再是一个区域内的问题,传染病的全球化让国际社会的传染病防控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随着全球公共卫生治理的理念发展,世界卫生组织及其《国际卫生条例》在传染病防控的国际卫生合作机制中扮演重要角色,该条例经历数次修订,现行的《国际卫生条例(2005)》较旧条例作出了重大修改,包括了扩大了疾病监测的对象范围;规定缔约国具有向世界卫生组织通报可能构成国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义务;世界卫生组织采纳非官方的突发卫生事件的信息并由缔约国对此类事件进行核实;总干事可对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布临时建议等内容。《国际卫生条例》的条款在不断进行完善,但实践中仍遇到不少困境,本文结合近几年爆发的传染病疫情进行分析,其中包括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寨卡病毒(ZIKA)、埃博拉病毒(EVD)等案例,发现《国际卫生条例(2005)》规则及其指导下的国际合作机制存在一定的先进性和局限性。笔者根据前文的分析,对《国际卫生条例(2005)》下的传染病防控国际卫生合作机制提出几点建议:一是补充预防环节的规定;二是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系统;三是充分发挥其他国际组织的作用;四是细化国际合作和援助的规定。
唐云坡[8](2015)在《偏远口岸核心能力建设的问题及思考》文中提出按照《国际卫生条例》(2005)的要求,我国对外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需达标,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2013年6月完成了第一批5个口岸的达标验收。本文就实践口岸核心能力建设达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相关的思考做论述。
李曼曼[9](2014)在《绥芬河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研究》文中认为绥芬河地处中俄边境,接邻的俄罗斯远东地区在近些年间暴发了甲型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麻疹、结核病等疫情,绥芬河口岸面临严峻的公共卫生安全形势。在此背景下,讨论如何保障绥芬河口岸公共卫生安全、如何有效应对绥芬河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显得尤为重要。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就是应对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近年来,绥芬河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分别应对了“非典”、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等疫情。笔者收集了大量绥芬河口岸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文献资料,结合本职工作,经过系统研究发现:绥芬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在实践中得以建立并优化,但依然存在诸多不足,如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存在未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不充分的问题;应急管理体制不完善,主要表现有应急指挥系统不够强大有力、缺少权威和应急人员队伍后继力量不足;应急管理机制发展不良,主要表现是监测预警机制不够灵敏、物质保障系统乏力、口岸联防联控机制不够稳定深化、与俄方卫生检疫机构的合作进展缓慢、公众应急教育缺失等。这些问题亟待解决。本文综合运用历史学、法学、公共管理学、预防医学等学科的知识,采用文献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综合分析借鉴了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结合中俄卫生检疫合作现状、绥芬河口岸卫生检疫机构历史沿革、绥芬河卫生检疫现状和绥芬河口岸核心能力建设现状等背景,引述了绥芬河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应对“非典”、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等疫情的典型案例,对绥芬河口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原因进行了系统性的深入研究,详细给出了完善绥芬河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对策建议。得出具体应在三个方面加以完善: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主要是提高应急预案质量并组织开展跨境的大型综合应急演练;完善应急管理体制,需建立令行通达的应急指挥机构和综合实力强劲的应急人员队伍;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包括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完善物质保障系统、巩固口岸联防联控机制、拓展与俄方卫生检疫机构的合作、积极开展应急教育等。
金常满[10](2012)在《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责任的完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凸显,随着市场经济繁荣,人们的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饮食品种以及种类也越来越多。伴随食品的多样性的同时,食品安全问题却在最近犹如井喷式爆发,如2005年2月苏丹红事件席卷全国、2006年可乐含苯、2008年日本毒饺子事件引发了中国的食品安全危机、石家庄三鹿集团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事件席卷全国奶粉市场,然后发现国内多家知名乳粉生产企业的乳粉及部分液态乳中也含有三聚氰胺。就在最近2011年11月30日,长春可口可乐美汁源果粒奶优清新草莓口味,饮料造成一死一伤的悲剧。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的严重威胁公众的人生健康,除了食品生产者应负有责任外,食品安全监管机关有没有行使监管权,如果行使的话,为什么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再出现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后,受害人能够向食品安全监管机关主张权利,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法律责任有没有详细的规定,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权限设置是否清楚,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法律责任承担方式是否有具体性的规定。这些问题本文中都有阐述。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责任的一般理论问题,包含内涵及其解析,并且,介绍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在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责任体系理论制度以及原则方面成功的经验,能够推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立法。第二部分论证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只有清晰的了解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才能有针对问题有的放矢,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责任中的问题,同样存在于行政监管的其它领域,对于其它监管领域问题分析与解决有着借鉴意义。第三部分介绍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责任的完善,主要是在食品安全监管立法上以及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上进行完善。尤其应当完善的是,健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责任追究体制,包括食品安全监管主体、以及监管主体内部工作人员如何承担其行为产生的责任,并且将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不作为行为纳入行政赔偿的范围。
二、从新修订的《国际卫生条例》基本框架看卫生检疫应对(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从新修订的《国际卫生条例》基本框架看卫生检疫应对(论文提纲范文)
(1)大数据驱动的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研究 ——基于“情景-结构-过程-价值”的分析框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设计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内容与框架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2.1 相关概念 |
2.1.1 大数据 |
2.1.2 大数据驱动及其治理 |
2.1.3 风险及其治理 |
2.1.4 公共卫生风险 |
2.2 理论基础 |
2.2.1 技术嵌入理论 |
2.2.2 风险治理理论 |
2.2.3 数据治理理论 |
2.2.4 社会资本理论 |
2.2.5 价值网络理论 |
2.3 分析框架 |
2.3.1 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适应性困境 |
2.3.2 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理论分析框架 |
第三章 大数据驱动的公共卫生风险治理:内涵与逻辑理路 |
3.1 从经验到数据: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兴起 |
3.2 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基本内涵 |
3.2.1 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基本要素 |
3.2.2 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基本特征 |
3.2.3 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基本概念 |
3.3 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逻辑理路 |
3.3.1 技术嵌入视角下的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 |
3.3.2 从过程嵌入到源头嵌入:大数据嵌入治理体系的结构嬗变 |
3.3.3 从被动吸纳到适应吸纳:治理体系吸纳大数据的制度调适 |
3.3.4 从政府主导到社会互动:统一于风险治理的价值创造之中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情景分析 |
4.1 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情景分析框架 |
4.1.1 公共卫生风险治理中的“大数据监测失灵”现象 |
4.1.2 面向大数据的公共卫生风险治理失灵的现象观察 |
4.1.3 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情景-应对”分析框架 |
4.2 基于文本分析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景要素分析 |
4.2.1 文本素材选择 |
4.2.2 情景要素提取 |
4.2.3 情景要素关联 |
4.3 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面临的挑战 |
4.3.1 公共卫生风险的特殊属性加剧了大数据监测复杂性 |
4.3.2 公共卫生大数据的质量与分析技术制约了精准监测 |
4.3.3 公共卫生大数据治理标准缺乏和数据隐私保护担忧 |
4.3.4 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制约大数据监测系统的建立 |
4.3.5 参与能力不足与反应滞后导致大数据实时监测困难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结构-过程”分析 |
5.1 社会资本视角下公共卫生大数据的生产和共享 |
5.1.1 资本与社会资本 |
5.1.2 风险治理中大数据资本的生产和共享 |
5.1.3 大数据资本推动下的公共卫生风险治理嬗变 |
5.2 大数据驱动的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结构重组 |
5.2.1 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结构转变的必然性 |
5.2.2 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主体的基本构成 |
5.2.3 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主体的权责关系 |
5.3 大数据驱动的公共卫生风险治理:流程再造 |
5.3.1 公共卫生大数据治理的基本流程 |
5.3.2 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基本流程 |
5.3.3 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基本流程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价值分析 |
6.1 从科学研究到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研究 |
6.1.1 科学研究目的的层次 |
6.1.2 风险科学研究的层次模型 |
6.1.3 大数据有望弥合风险治理中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割裂 |
6.2 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价值层次模型 |
6.2.1 基于情景的价值:提供公共卫生风险决策支持 |
6.2.2 基于治理的价值:重塑良性的政民互动关系 |
6.2.3 基于发展的价值:推动知识生产与经验积累 |
6.3 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价值模型构建 |
6.3.1 从大数据价值链到大数据价值网 |
6.3.2 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价值网模型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大数据驱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中美模式比较 |
7.1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数字技术应用 |
7.1.1 世界范围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数字技术应用 |
7.1.2 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数字技术应用 |
7.2 大数据驱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中美模式——以健康码为例 |
7.2.1 中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健康码应用分析 |
7.2.2 美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健康码应用分析 |
7.2.3 大数据驱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中国模式 |
7.2.4 大数据驱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美国模式 |
7.3 大数据驱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中美模式比较 |
7.3.1 情景维度的比较分析 |
7.3.2 “结构-过程”维度的比较分析 |
7.3.3 价值维度的比较分析 |
7.4 我国大数据驱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效果分析 |
7.4.1 我国大数据驱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经验总结 |
7.4.2 我国大数据驱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问题分析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重构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路径 |
8.1 从赋能到重构:大数据驱动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价值转向 |
8.1.1 赋能式驱动路径的特征与挑战 |
8.1.2 重构式驱动路径的特征 |
8.1.3 赋能式驱动与重构式驱动之间的关系阐释 |
8.2 重构大数据驱动的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的对策 |
8.2.1 拓展情景认识,探索大数据驱动的公共卫生风险理论范式 |
8.2.2 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基于互信关系的公共卫生风险治理体系 |
8.2.3 优化治理流程,构建大数据驱动的公共卫生风险治理机制 |
8.2.4 打牢治理基础,探索大数据驱动的公共卫生应急保障体系 |
8.2.5 重塑价值理念,整合并建立全球一体化公共卫生监测系统 |
8.3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结论与展望 |
9.1 主要研究结论、创新与不足 |
9.1.1 主要研究结论 |
9.1.2 研究创新 |
9.1.3 研究不足 |
9.2 展望 |
9.2.1 未来走向 |
9.2.2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2)通辽市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和现行政策 |
第一节 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现状 |
一、中小微企业发展迅速,成为吸纳就业的主体 |
二、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凸显发展新格局 |
第二节 我国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 |
第三节 我国中小企业存在的问题 |
第二章 通辽市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必要性和政策措施 |
第一节 通辽市中小企业发展现状 |
一、通辽市经济概况 |
二、通辽市中小企业发展现状 |
第二节 通辽市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
一、税收优惠政策 |
二、财政扶持政策 |
三、金融服务政策 |
四、人才引进政策 |
第三节 通辽市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必要性 |
第三章 国内外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经验及启示 |
第一节 美国中小企业政策 |
一、美国小企业公共政策体系发展历程 |
二、美国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构成 |
第二节 日本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
一、日本中小企业管理体系 |
二、日本中小企业政策发展历程 |
第三节 深圳市中小企业政策 |
第四节 上海市中小企业政策 |
一、优化政策环境 |
二、完善服务体系 |
三、金融财税扶持政策 |
四、提升竞争力、促转型发展 |
第五节 国内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经验启示 |
一、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 |
二、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 |
三、高效的金融财税政策 |
四、多元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
第四章 通辽市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第一节 存在问题 |
一、政策体系不健全 |
二、财税政策不完善 |
三、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 |
四、服务机制不健全 |
五、创新激励支持不够 |
第二节 原因分析 |
一、扶持政策与现实需求不完全匹配 |
二、管理体制和管理部门存在不足 |
三、中小企业自身存在不足 |
第五章 改进和完善通辽市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构建中小企业法律政策体系 |
一、制定地方性中小企业法规细则 |
二、完善政策体系和配套政策 |
第二节 完善中小企业财税扶持政策 |
一、制定完善税收政策体系 |
二、强化税收主体服务能力 |
三、提升纳税人意识和税收环境 |
第三节 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 |
一、强化政府引导,完善担保机制 |
二、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信贷结构 |
三、提升服务水平,鼓励金融创新 |
第四节 大力推进中小企业服务机制建设 |
一、做强服务机构 |
二、提升服务能力 |
第五节 健全中小企业创新激励机制 |
一、补齐政策短板、支持企业创新 |
二、创新激励机制、提升企业动力 |
三、完善助力模式、推动“互联网+”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通辽市中小企业发展状况和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调查问卷 |
致谢 |
作者简介 |
(3)技术标准与法律的协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技术标准概述 |
第一节 技术标准的内涵与主要类别 |
一、标准、技术标准与技术法规 |
二、我国法律中技术标准的主要类别 |
第二节 技术标准的特征 |
一、高度的专业性 |
二、严谨的科学性 |
三、客观的可度量性 |
第三节 技术标准的作用 |
一、技术标准对微观企业发展的引领作用 |
二、技术标准对宏观经济市场运行的规制作用 |
三、技术标准对我国标准化工作的推动作用 |
第四节 关于技术标准属性的分析 |
一、技术标准与法律的区别 |
二、技术标准是一种软法 |
第二章 技术标准与法律协同之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技术标准与法律协同的必要性 |
一、行业治理需要技术标准与法律的协同 |
二、社会治理需要技术标准与法律的协同 |
三、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要求技术标准与法律的协同 |
第二节 技术标准与法律协同的可行性 |
一、技术标准与法律具有共同的价值追求 |
二、技术标准与法律已经形成良好互动 |
第三章 技术标准与法律协同的现实路径 |
第一节 法律视角下技术标准在实践中的问题 |
一、技术标准缺失问题 |
二、技术标准与法律的衔接问题 |
第二节 技术标准与法律协同建议 |
一、技术标准与法律在制定更新上要协同 |
二、技术标准与法律在适用上要协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一带一路”南线部分国家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现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一带一路”倡议(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
1.2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概况 |
1.3 “一带一路”南线亚洲大洋洲和南亚地区基本情况 |
1.4 “一带一路”卫生健康合作背景 |
1.5 中国推动“一带一路”卫生健康合作进展 |
1.6 “一带一路”国家卫生健康问题研究进展 |
1.7 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 |
1.8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 |
1.9 研究目的、内容及意义 |
1.9.1 研究目的 |
1.9.2 研究内容 |
1.9.3 研究意义 |
2 资料与方法 |
2.1 研究对象 |
2.2 数据来源 |
2.3 研究方法 |
2.4 相关概念及释义 |
2.4.1 基本健康指标 |
2.4.2 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卫生健康领域 |
2.4.3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卫生健康领域 |
2.5 技术路线 |
3 结果 |
3.1 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
3.1.1 人口发展状况 |
3.1.2 经济发展状况 |
3.1.3 社会发展状况 |
3.2 卫生费用支出情况 |
3.2.1 人均卫生支出 |
3.2.2 卫生总支出 |
3.3 卫生资源与服务状况 |
3.3.1 卫生人力资源 |
3.3.2 医疗床位数 |
3.3.3 全民健康服务覆盖 |
3.4 饮用水、卫生设施及环境空气状况 |
3.4.1 饮用水及卫生设施情况 |
3.4.2 家庭和环境空气污染情况 |
3.5 人群健康指标 |
3.5.1 出生预期寿命 |
3.5.2 孕产妇死亡率 |
3.5.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3.5.4 新生儿死亡率 |
3.5.5 5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 |
3.6 传染病状况 |
3.7 非传染性疾病状况 |
3.8 交通意外等其他致死状况 |
3.9 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影响因素分析 |
3.9.1 单因素分析 |
3.9.2 多因素分析 |
4 讨论 |
4.1 南线国家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状况及问题 |
4.1.1 经济社会发展滞后 |
4.1.2 环境卫生亟待改善 |
4.1.3 卫生费用投入不足 |
4.1.4 卫生资源覆盖不广 |
4.1.5 健康威胁普遍存在 |
4.1.6 居民健康水平欠佳 |
4.2 主要卫生健康影响因素 |
4.2.1 经济社会发展因素 |
4.2.2 生活环境因素 |
4.2.3 日常行为因素 |
4.3 各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启示 |
4.3.1 越南的儿童健康保障政策启示 |
4.3.2 巴基斯坦的孕产妇保健服务启示 |
4.3.3 印度的医疗服务事业发展启示 |
4.3.4 南线其他国家卫生领域发展启示 |
4.4 中国参与“一带一路”国家卫生治理的路径思考 |
5 “一带一路”南线国家卫生健康合作建议措施 |
6 结论 |
7 本研究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健康中国”国家发展战略与卫生财政学研究议题(论文提纲范文)
一、“健康中国”国家战略催生卫生财政学学科建议议题 |
二、卫生财政学研究的滞后现状与紧迫的国家需要 |
三、卫生财政学研究议题与构建中国特色卫生财政体制 |
1. 卫生财政制度的政治起点与财政政治学的视角 |
2. 国家财政制度框架与政府职能角色的政治———福利定位 |
3. 卫生财政体系框架与卫生部门预算体制框架 |
4. 卫生政策法规与国家财政政策法规法律 |
5. 国家财政的部门预算体制与卫生部门预算 |
6. 全球卫生财政与中国在全球卫生治理中的角色 |
7. 医疗卫生服务财政与卫生财政制度建设战略重点 |
8. 医疗救助财政与国家福利财政职能 |
9. 社会医疗保险财政体系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体系 |
1 0. 医疗健康服务价格理论政策与医疗健康服务定价机制 |
1 1. 卫生财政理论与中国特色公共财政理论 |
1 2. 区域卫生规划和国家卫生规划财政 |
1 3. 卫生财政管理体制与国家财政行政管理体制 |
1 4. 卫生监督财政与卫生财政监督 |
1 5. 卫生财政审计与国家财政审计 |
16.卫生财政绩效评估和医疗卫生服务项目社会影响评估 |
17.卫生财政预算管理与国家预算管理体制 |
18.卫生财会核算体系与卫生财务统计指标体系建设 |
19.卫生财政全过程管理与公共财政过程管理 |
20.医疗卫生机构财政预决算管理与全面预算管理发展方向 |
21.文化财政学与建构中国特色现代财政文化 |
四、“健康中国”国家发展战略奠定卫生财政学研究方向 |
(6)“国际卫生港”创建背景下的宁波口岸入境传染病监管体制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绪论 |
1.1 研究的意义 |
1.1.1 研究的理论意义 |
1.1.2 研究的实践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方法、创新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创新点 |
2“国际卫生港”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国际卫生港”的内涵 |
2.1.1“国际卫生港”的概念 |
2.1.2“国际卫生港”的特征 |
2.1.3 创建“国际卫生港”的意义 |
2.2“国际卫生港”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国际卫生条例》的概念 |
2.2.2 加强入境传染病监管的意义 |
2.2.3“国际卫生港”对入境传染病监管的要求 |
3 宁波口岸入境传染病监管体制的问题及成因 |
3.1 宁波口岸入境传染病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
3.1.1 体制中的政策性问题 |
3.1.2 体制中的实践性问题 |
3.2 宁波口岸入境传染病监管体制问题的成因 |
3.2.1 宁波口岸入境传染病监管体制问题的历史原因 |
3.2.2 宁波口岸入境传染病监管体制问题的现实原因 |
4 宁波口岸入境传染病监管和处置实践探索 |
4.1 实践探索 |
4.1.1 实践一:宁波空港发现入境旅客手足口病例 |
4.1.2 实践二:发现全国海港口岸首例入境甲流船员确诊病例 |
4.1.3 实践三:入境人员疑似感染埃博拉出血热 |
4.2 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4.2.1 各部门协调合作混乱 |
4.2.2 一线人员防护能力缺失 |
4.2.3 信息发布制度不完善 |
5 宁波口岸入境传染病监管体制的改进建议 |
5.1 监管体制的政策性改进建议 |
5.1.1 根据《国际卫生条例》的要求持续更新 |
5.1.2 将监管细节和标准入法 |
5.2 监管体制的实践性改进建议 |
5.2.1 精减协同部门 |
5.2.2 落实技术指导牵头部门 |
5.2.3 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论《国际卫生条例(2005)》下的传染病防控国际卫生合作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目的、意义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文献综述 |
二、国外文献综述 |
第二章 传染病防控国际卫生合作的历史发展 |
第一节 传染病防控国际卫生合作的萌芽 |
一、传染病的定义和特点 |
二、早期的传染病防控国际卫生合作 |
第二节 全球公共卫生治理的转变 |
一、传染病的全球化及国际卫生合作的发展 |
二、传染病防控的国际卫生合作新动向 |
第三章 《国际卫生条例(2005)》下的传染病防控的国际卫生合作机制 |
第一节 国际卫生条例的产生与修订 |
第二节 《国际卫生条例(2005)》下的传染病防控国际卫生合作机制 |
一、传染病监测和通报 |
二、信息核实与提出建议 |
三、传染病检疫措施 |
四、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
五、合作和援助机制 |
第四章 从典型实践看《国际卫生条例(2005)》下传染病防控国际卫生合作机制的完善 |
第一节 传染病防控国际卫生合作实践与分析 |
一、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 |
二、寨卡病毒(ZIKA) |
三、埃博拉病毒(EVD) |
四、小结 |
第二节 《国际卫生条例(2005)》的先进性 |
一、扩大了监测和通报的对象范围及信息来源 |
二、合理化主管当局的设立了提高合作效率 |
三、强调国家公共卫生能力的建设 |
第三节 《国际卫生条例(2005)》的局限性 |
一、《国际卫生条例(2005)》国际法性质的固有缺陷 |
二、《国际卫生条例(2005)》规则设置尚存不足 |
第四节 《国际卫生条例(2005)》下传染病防控国际卫生合作机制的完善 |
一、补充预防环节的规定 |
二、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系统 |
三、充分发挥其他国际组织的作用 |
四、细化国际合作和援助的规定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8)偏远口岸核心能力建设的问题及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 《条例》的特点和要求及口岸核心能力建设 |
1. 1 特点[1] |
1. 2 要求[1~3] |
2 核心能力建设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2. 1 云南边境口岸及磨憨口岸特点 |
2. 2 卫生检疫人员不足 |
2. 3 硬件设施不完善 |
2. 4 因地域原因,有的考核项目无法达到 |
2. 5 考核主体不明确,协调困难 |
3 关于口岸核心能力建设的几点思考 |
3. 1 需在高层面上明确核心能力建设主体的主导作用 |
3. 2 口岸需优化配置,加强口岸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
3. 3 《考核表》可否因地制宜 |
3. 4 可融会贯通口岸核心能力建设与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3 + 1防线建设体系 |
3. 5 将口岸核心能力建设纳入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受控 |
(9)绥芬河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重要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及目的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本文的研究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4 本研究的相关理论依据 |
1.4.1 公共物品理论 |
1.4.2 危机管理理论 |
1.4.3 系统理论 |
第2章 绥芬河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背景及现状 |
2.1 国外相关背景 |
2.1.1 美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 |
2.1.2 英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 |
2.1.3 日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 |
2.1.4 加拿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 |
2.1.5 发达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启示 |
2.2 国内相关背景 |
2.2.1 中俄卫生检疫合作现状 |
2.2.2 绥芬河口岸卫生检疫机构历史沿革 |
2.2.3 绥芬河口岸卫生检疫现状 |
2.2.4 绥芬河口岸核心能力建设现状 |
2.3 绥芬河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现状 |
2.3.1 构筑了相对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 |
2.3.2 应急管理体制基本建立 |
2.3.3 应急管理机制基本建立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绥芬河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剖析 |
3.1 绥芬河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典型案例 |
3.1.1 应对“非典”疫情案例 |
3.1.2 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案例 |
3.1.3 应对甲型 H1N1 疫情案例 |
3.2 绥芬河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存在的问题 |
3.2.1 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 |
3.2.2 应急管理体制不完善 |
3.2.3 应急管理机制发展不良 |
3.3 绥芬河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问题的原因剖析 |
3.3.1 应急预案体系方面 |
3.3.2 应急管理体制方面 |
3.3.3 应急管理机制方面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完善绥芬河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对策建议 |
4.1 应急预案体系方面的完善措施 |
4.1.1 提高应急预案质量 |
4.1.2 开展跨境的大型综合应急演练 |
4.2 应急管理体制方面的完善措施 |
4.2.1 建立令行通达的应急指挥机构 |
4.2.2 建立综合实力强劲的应急人员队伍 |
4.3 应急管理机制方面的完善措施 |
4.3.1 完善监测预警机制 |
4.3.2 完善物质保障系统 |
4.3.3 巩固口岸联防联控机制 |
4.3.4 拓展与俄方卫生检疫机构的合作 |
4.3.5 积极开展应急教育 |
4.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个人简历 |
(10)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责任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1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责任一般理论 |
1.1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责任内涵及功能 |
1.1.1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责任的内涵解析 |
1.1.2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责任的功能 |
1.2 域外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责任分析 |
1.2.1 域外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责任综述 |
1.2.2 域外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责任的启示 |
2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 |
2.1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责任的依据不完善 |
2.1.1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法律体系不健全 |
2.1.2 我国食品安全法与相关法律衔接不明确 |
2.2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责任主体不明确 |
2.2.1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主体不明确 |
2.2.2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监管手段单一 |
2.2.3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不透明 |
2.3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主体法律责任追究不到位 |
2.3.1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个人法律责任问责不到位 |
2.3.2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法律责任问责不到位 |
3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责任的完善 |
3.1 我国应完善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立法及配套法律体系 |
3.1.1 我国应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法律制度 |
3.1.2 我国应明确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责任及责任范围 |
3.2 我国应明确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责任主体与权限 |
3.2.1 我国应明确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责任主体 |
3.2.2 我国应明确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责任主体的职责权限 |
3.2.3 我国应建立有效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机制 |
3.3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责制的完善 |
3.3.1 我国应明确食品安全监管个人法律责任问责 |
3.3.2 我国应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不作为法律责任问责机制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四、从新修订的《国际卫生条例》基本框架看卫生检疫应对(论文参考文献)
- [1]大数据驱动的公共卫生风险治理研究 ——基于“情景-结构-过程-价值”的分析框架[D]. 王超. 兰州大学, 2020
- [2]通辽市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研究[D]. 宋强. 内蒙古民族大学, 2020(02)
- [3]技术标准与法律的协同研究[D]. 史聪.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0(04)
- [4]“一带一路”南线部分国家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现状研究[D]. 张书浩. 兰州大学, 2019(08)
- [5]“健康中国”国家发展战略与卫生财政学研究议题[J]. 刘继同,吴明.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 2017(05)
- [6]“国际卫生港”创建背景下的宁波口岸入境传染病监管体制探索[D]. 林琦. 宁波大学, 2017(02)
- [7]论《国际卫生条例(2005)》下的传染病防控国际卫生合作机制[D]. 刘嘉玥. 华南理工大学, 2016(05)
- [8]偏远口岸核心能力建设的问题及思考[J]. 唐云坡. 口岸卫生控制, 2015(01)
- [9]绥芬河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研究[D]. 李曼曼.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4(06)
- [10]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责任的完善[D]. 金常满. 辽宁大学, 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