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基亚:实现中国第一无需降价策略(论文文献综述)
石彩文[1](2021)在《滥觞、充斥和衰落:中国“山寨手机”的视觉文化研究与省思》文中认为“山寨手机”作为世纪之交的一种特有的时代经济现象,其以仿造化、平民性、草根性的特征引发了一系列“山寨现象”,由此产生的各类“山寨产品”充斥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山寨手机”类似于品牌手机的造型复刻正是迎合了消费的视觉消费心理,也有新颖的手机视觉造型来迎合消费者的视觉刺激和视觉需求。本文通过对不同通信时代的“山寨手机”的视觉造型演变进行线性梳理,以及通过文本分析和案例分析的方法来探究“山寨手机”的视觉呈现从发轫到衰落的特征及市场占有情况,并且从“山寨手机”的视觉特征以及其对于创意发展的两面性出发,进行深入的探析。文章总体以视觉文化的角度出发并进行研究。从视觉文化研究层面审视受众对于“山寨手机”的视觉造型呈现产生的消费行为;从社会经济、工业设计等的视角分析“山寨手机”的视觉造型出现的原因,总结“山寨手机”的视觉造型呈现的特征;分析由“山寨手机”的视觉造型呈现带来的品牌问题反思和启示以及“山寨手机”的品牌符号和造型符号对于消费者视觉消费的影响;结合品牌建构的相关知识,研究“山寨手机”的视觉造型呈现所带来的的品牌思考,为产品和企业能够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提供建议。
周莹[2](2020)在《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文中认为新闻标题是人们接触新闻的第一窗口。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新闻愈发成为了人们获取新闻信息最便捷快速的渠道。其中,“今日头条”作为当代在线用户数量最多的门户网站,在传播新闻方面的作用尤为突出。本文利用爬虫技术抓取了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的今日头条客户端新闻标题作为研究语料。分别从词汇、语法、修辞、语用等角度对其进行分析。在词汇方面,统计了今日头条新闻标题中的高频词,分类分析后我们发现标题中名词、动词使用最为广泛。在语法方面,新闻标题主要有单句式、组合式、成分缺省式这三类句型结构,在句类的选择上,以陈述句和疑问句为主。在修辞方面,从标题的词语层面的修辞、辞格层面的修辞这两个部分对新闻标题的修辞策略进行探讨。最后,从语用角度结合关联理论具体分析语料,我们发现标题创作是制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一种交际,关键在于激发读者结合语境取得最佳关联。
杨桂英[3](2020)在《贵州岑巩县水尾镇手机实体店营销策略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现代科技的快速繁荣发展,使曾经贵为奢侈品的手机从城市逐渐走入了乡镇,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必备品。一般来说高端手机产品的主要业务区域集中在大、中城市,中、低端产品的业务区域主要在二、三线城市。随着网络购买平台的发展,传统手机销售商受运营商和电商渠道双面夹击,给传统手机渠道商造成一定的冲击。在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国内手机厂商纷纷寻找新的途径创造增量,尤其在渠道方面,乡镇市场已成为手机厂商的必争之地。乡镇手机实体店相对城市实体店而言,虽然受网络影响,但由于交通、居民文化程度、认识层次等因素的影响,乡镇手机实体店受网络冲击相对城市实体店影响较小。本文研究基于现代市场营销理论,立足于贵州省乡镇手机实体店营销策略研究,考察分析贵州岑巩县乡镇手机实体店市场营销现状和问题分析,通过对手机实体店内部环境及所处外部环境的分析,探索岑巩县乡镇市场对当地手机实体店营销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营销建议,从而使乡镇手机实体店更好的发展。
陈凌枫[4](2019)在《M公司三星手机黑龙江区域市场营销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提出由于近几年三星手机在中国区域市场频繁出现质量问题,导致M公司三星手机黑龙江区域市场份额逐年降低。其原本在前几年一直是中国区域智能手机销售的前列,但随着质量问题的出现,市场份额的降低,又暴露出了很多关键性的问题,例如渠道商矛盾冲突问题、产品市场定价问题、团队本土化不够等一系列问题,截止2018年年末,M公司三星手机黑龙江区域市场份额已经缩减至1.4%。在面对销量下滑、市场份额逐步缩小、口碑反响不佳的状态下,为了扭转现在的劣势,M公司黑龙江区域采用内部自审、外部对比的两种手段来总结自身的问题,在外部对比阶段首先对比主要竞争对手苹果公司与华为公司,同时也对比OPPO、vivo、小米,比较这几家公司在黑龙江区域的主要营销模式和经营特点;其次是内部自审,通过对目前的产品营销策略、价格营销策略、渠道营销策略和促销策略进行的深入分析,发现目前M公司在黑龙江区域的弊端,包括产品定价过高、宣传方法不新颖、团队成员缺乏创新的销售理念和销售渠道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等问题,针对M公司黑龙江区域现有的问题,首先采用STP理论对三星手机在黑龙江区域的市场进行市场细分、确定目标市场、确定产品定位,找准三星手机黑龙江区域的市场定位,利用精准的市场定位来调整产品价格、以市场为导向来制定产品价格,增加更有吸引性的宣传策略,增加产品质量和时尚的设计理念,整合现有的销售渠道,规定好促销的时间与价格,通过重新规划营销方案和全新的营销理念来帮助M公司黑龙江区域走出目前的销售困状。我国在2019年开始全面铺设5G设施,这是一次机遇,在此次研究中针对优化营销策略和重塑品牌形象方面提出了很多建议,希望通过整体营销策略的优化,使M公司三星手机黑龙江区域的销量在我国5G市场来临之际抓住新的机遇,再创辉煌。
吴白丁[5](2019)在《论纵向合并审查中竞争损害理论的证明——以AT&T收购时代华纳案为切入点》文中认为芝加哥学派所坚持的"消除双重边际化"为宽松的纵向合并审查奠定了基础。而聚焦企业策略行为的后芝加哥学派,则发现了纵向合并可能的封锁和协调效应所带来的竞争损害,并倡导更严格的纵向合并审查。AT&T收购时代华纳案,就代表了美国司法部在严格审查纵向合并方面的新尝试。这一尝试的失败反映了法院对潜在竞争损害需获得真实证据支持的严苛态度。中国执法机构的纵向合并审查经验逐步成熟,能够对多种竞争损害予以细致考察,但仍有诸多改进之处。执法机构可以在未来完善对封锁策略有"损害竞争的动机"的证明、重视效率增进和更有逻辑地论证"合并对竞争的影响"。
袁波[6](2019)在《大数据领域的反垄断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大数据的产生从根本上改变了商业运营和竞争的方式,在数字经济领域,大数据已然成为关键生产要素,数据收集或者使用能够对市场竞争产生重要影响,进而引起反垄断法的高度关切。大数据的商业应用不仅有助于经营者从事卡特尔等传统垄断行为,更是催生出不当收集或者处理数据、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等特殊问题,这给传统反垄断法基础理论和实体制度造成一定冲击,亟须从理论和制度方面予以回应。本文主要结合既有反垄断实践,紧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三大反垄断法实体制度,就大数据对反垄断法价值构造、具体规则和分析框架的挑战与制度因应进行探讨,力图破解反垄断法在大数据领域适用的难题,并对学界就此存在的混论认识和激烈争论加以澄清及辨正。大数据就是海量数据的集合,此乃对大数据的一般理解,这非但不能揭示出大数据与反垄断法的交集,反而很容易引起人们对两者关系的误解,因此有必要将反垄断语境下的大数据界定为:海量数据集合和数据分析能力的复合体;在网络效应、规模经济等多因素的作用下,诞生了数据驱动型反馈回路,即用户、用户数据、网络服务质量和企业盈利能力之间具有正反馈效应,其代表了数字经济领域的竞争特质;大数据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双重法律属性,收集和使用数据受有关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法的约束,大数据的财产性权益分配尚存争议,但在现实中往往为数据控制者所享有,这使得大数据足以对市场竞争产生重要影响。大数据之于市场竞争既有消极的一面,也有积极的一面。当下,国内与此主题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都还较为缺乏,从OECD、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布的研究报告及执法、司法典型案例看,大数据领域的反垄断仍需回归到反垄断法三大支柱制度进行考察和分析。算法的商业应用为共谋创造出有利的市场条件,在算法的助推下,竞争者之间进行意思联络或信息交换更为高效和便捷,由此催生出数字化卡特尔,它相比于一般卡特尔更为隐蔽且难以察觉;按照算法类型以及算法在共谋中所起的作用,数字化卡特尔分为“信使”型、“轴辐”型、“预测”型和“自主”型四类,前面两类归类为协同行为,其发生概率最大。而后面两类则属于默示共谋,目前尚未被发现;就数字化卡特尔的反垄断法规制而言,主要法域或者有过实践探索,或者现行法足以规制此类行为,而我国则需在《反垄断法》总则中增设一条关于垄断协议的禁止性规定,以及摒弃“有过意思联络或者信息交流”这一协同行为构成要件,更加注重对行为证据和经济证据的考察,以此达致规制目的。此外,执法机构还可利用大数据挖掘创新市场监管新方式。数据虽然具有非排他性,但可被排他性地收集和使用,因而不能径直推定数据控制者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根据数据是否单独许可或者转让,数据分为“自用型”数据和“他用型”数据,涉及两者的市场支配地位认定需分开进行,前者侧重于分析数据之于经营者获取竞争优势的影响,而后者首先要界定相关数据市场,即从在线数据与离线数据、设备数据的区隔以及细分在线数据市场角度进行替代性分析,其后再依据市场份额和进入壁垒判定市场支配地位;考虑到数据大都是副产品,大数据领域可适用必需设施理论,“必需数据”的构成要件有三:数据不可或缺且难以被复制、拒绝开放共享可能消除下游市场有效竞争及缺乏拒绝开放共享数据的正当理由;不当收集和控制数据可被纳入反垄断法规制范围,但须回归到基于消费者福利的剥削性滥用认定标准,可将其定性为过高定价或者新型剥削性滥用行为。既有营业额申报标准无法涵摄涉及数据聚集的经营者集中,这极有可能导致后者游离于反垄断监管之外,有必要增设交易规模标准;从涉及数据聚集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实践看,该等集中的竞争影响评估仍需从单边效应、协同效应和封锁效应三个层面展开,考察重点应放在所涉数据的可替代性和稀缺性上;数据封锁是涉及数据聚集的经营者集中最有可能引致的竞争损害,对此需以行为性救济为先,明确要求经营者在集中后以合理条件开放所涉数据的规则;涉及数据聚集的经营者集中有可能涉及隐私问题,为防止反垄断法被泛化适用,须明确只有隐私保护受损归因于竞争损害时,方才将隐私问题纳入反垄断法分析。至于有隐私损害之虞的集中,可对参与集中方隐私保护政策附加限制性条件。对于大数据领域反垄断的必要性,学术界存在杞人忧天论和未雨绸缪论两种争锋相对的观点,不管是基于立论基础还是已有实践,杞人忧天论都是站不住脚的,域外实务界并不认同,因而大数据领域反垄断问题需引起关注和重视;从反垄断法价值构造、制度框架和分析方法上看,大数据尚不足以对反垄断法产生颠覆性影响。不过,须对传统反垄断法理论和制度进行必要的延伸和拓展,调适的维度有三:一是将质量、隐私等非价格因素纳入消费者福利指标,二是把相关数据市场作为界定相关市场的新维度,三是对反垄断法三大支柱制度进行针对性调整;从我国反垄断实践的制度诉求、国家大数据战略的制度保障以及国际规则话语权的竞争角度看,亟待推出大数据领域的反垄断“中国方案”,对此制定大数据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不失为一种可行的选择,该指南应包含概念界定、一般问题及三类垄断行为的分析指引等内容。
李保林[7](2019)在《通信设备商市场营销策略研究 ——以Z公司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现代通信行业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有力推动了社会经济与人们生活的发展。作为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产业发展基础,通信行业不仅改变人们的通信方式,更为重要的是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对于中国通信制造产业而言,1G处于空白,2G跟随,3G实现突破,4G同步,5G谋求引领全球。随着5G试验局的开通及商用时间提上日程,5G慢慢地走入人们的生活,更为重要的是,5G与物联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相结合,将对整个社会及产业带来深刻变化。对于Z公司而言,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时机,有机会改变现有的市场格局,取得更大的突破。如何结合自身特点,发挥优势,规避风险,调整与优化市场营销策略是当务之急,也是本文研究重点。本文运用市场营销理论,结合通信设备商营销内外环境及市场竞争分析,并采用阅读资料、数据对比等研究方法,从四个维度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市场营销策略。产品需强化技术路线研究,加大研发投入,抓住5G建设的时间窗口;价格当前宜在成本导向定价法为主基础上,辅以竞争定价法,保持一定的灵活性,确保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渠道需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发展,直销与分销并举,补齐短板;促销需针对不同类型客户各有侧重,运营商及政企业务需多开展自己组织的技术交流大会,扩大行业影响力,终端手机业务需加强自媒体传播,树立品牌形象。
吴玥瑭[8](2019)在《机皇战略向机海战略变革研究 ——以苹果手机为例》文中提出苹果公司是手机行业中少有的使用机皇战略的公司,iPhone通过一个品牌、一个产品系列、一个操作系统赚取了手机市场的大部分利润。机皇战略完全放弃中、低端市场,精简产品线,集中资源打造高质量高档产品,通过饥饿营销等手段在特定目标群体中提高销量,配合高售价赚取利润。实施机皇战略有助于塑造品牌形象,成功的机皇产品可以将品牌价值传递给下一代产品。机海战略是大多数手机公司使用的战略,其目标客户群体范围更广,产品在高、中、低端市场都有涉及,产品价格和性能具有一定梯度,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机海战略带来产品同质化问题,因此差异化和性价比是公司的追求。机海战略通过销量赚取利润,当公司发展成熟后,会更加侧重于盈利能力更强的中、高端产品。本文以苹果公司为案例研究对象。首先,聚焦手机产品,结合行业现状,探讨公司在机皇战略和机海战略之间的选择原因。然后,将i Phone与其他手机进行比较,结合市场、品牌、产品、营销等策略,研究其如何在价格、销量、成本之间进行权衡,使得利润最大化。最后,针对苹果遇到的问题,对战略变革提出相应的建议,发挥优势,弥补不足,以期为那些在机皇战略和机海战略之间摇摆不定的手机公司提供一定帮助与指导。本文有三大研究重点。第一,基于清晰的市场细分和市场定位,苹果公司在i Phone诞生初期选择机皇战略。通过剖析其集中资源打造品牌形象的策略、产品组合策略、营销策略,探讨其获得成功的原因。第二,探究苹果公司从机皇战略向机海战略变革的原因和途径,分析苹果公司的战略变革是主动选择还是被动适应。第三,以财务角度为核心、以非财务角度为补充对苹果公司战略变革的效果进行评价,并提出苹果公司产品组合优化建议。通过对案例的研究,本文得出手机公司面对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战略变革具有防范风险的必要性和操作上的可行性,虽然国产手机公司不能盲目模仿苹果公司曾经的机皇战略,但在实施机海战略时可以学习苹果公司做高端手机的经验:一是建设有特色的品牌形象,加强品牌维护意识,通过其他策略支持品牌的壮大;二是加大研发投入,主动研发,完善人才引入计划,建立健全鼓励创新的公司制度;三是经营思维从满足消费者需求转变为创造消费者需求,建立长期目标,提高服务质量;四是灵活运用营销策略,谨慎使用饥饿营销、降价促销等措施。
承上[9](2018)在《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信息技术与网络经济的突飞猛进,互联网行业迅速兴起,成为当今社会最具经济活力的领域。互联网行业的蓬勃发展,促成“GAFAM”即Google(谷歌)、Apple(苹果)、Facebook(脸书)、Amazon(亚马逊)、Microsoft(微软)以及“BAT”即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巨头企业脱颖而出。近年来,合并和收购的浪潮充斥着整个互联网行业,互联网企业之间“合纵连横”更成为一种常态。在互联网技术创新、社会应用以及产业发展高歌猛进的同时,因合并与收购所产生的限制竞争问题也随之而来。首先,从市场结构角度来看,互联网行业的垄断结构已经显现。大企业纷纷开展平台化、多元化经营,主导与推动着企业的合并与收购。其次,从互联网企业达成垄断协议的角度来看,企业通过合并与收购后形成的寡头垄断结构,为其相互之间利用算法共谋,达成明示协议或者默契协同提供了实施与监督的便利,互联网企业得以通过更为隐蔽的方式实施限制竞争行为。再次,从互联网企业实施的市场滥用行为角度来看,经由合并与收购成长起来的互联网寡头平台采取搭售、拒绝交易和歧视性排序等行为的频率显着提升。面对互联网行业的经营者集中现实,即便消费者受到产品与服务质量下降、选择减少、创新放缓等损害的情况显而易见,也可能因为价格理论适用困难、市场边界模糊、企业的市场份额与市场力量难以度量等原因,在技术层面阻碍了反垄断法对于相关案件的处理。更有甚之,在理念层面,基于对互联网优势产业地位的认知,抱着对互联网行业持续创新的期待,业界人士普遍认为互联网企业的垄断地位“随时”会被取代,不应对互联网企业的垄断状态过度紧张。对于互联网行业出现的垄断结构,不仅经济学学者对其赞美有加,部分法学学者也视其“本身合法”,受此影响,反垄断执法在互联网领域逡巡不前。那么,在将反垄断法适用于互联网行业时,我们究竟应以何种理念指导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规制?进一步来说,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规制应当遵循何种价值目标?选取何种经济理论?采用何种分析模式?究竟如何调整与适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规制的审查框架与审查步骤,使之能够回应互联网行业的特殊性?这些是亟需我们回应的问题。有鉴于此,本文以“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特殊性——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反垄断规制理念与审查框架的挑战与回应——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审查框架的具体内容”为线索展开论述。首先,分析与总结互联网行业区别于传统行业的经营者集中特质,揭示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对于反垄断规制理论的挑战。其次,通过对经营者集中的规制理念与审查框架的发展沿革进行勾勒总结,回答经营者集中反垄断规制“从哪里来”的问题;结合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特质进一步辨析规制理念与完善审查框架,探讨“向何处去”的问题。再次,在确定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规制理念与审查框架的基础上,针对性地解决相关市场界定、限制竞争效果评估、抗辩机制、救济措施等审查框架中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反垄断规制的完善路径。除导论和结论外,全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特殊性。本部分简要回顾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历程,厘清互联网行业与互联网企业等相关概念,并从反垄断法的视角厘定互联网行业以及互联网企业在本文中的定义,为后文的论述奠定基础。根据对互联网行业市场结构特征与互联网行业垄断行为特征的分析总结显示,互联网企业的竞争与垄断围绕着个人信息(数据)、注意力、技术和模式创新、平台战略等展开。随后,从主体、客体、手段、目的四个维度勾勒出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区别于传统行业的特殊性。本部分指出,不论是域外还是国内,在搜索引擎、电子商务、社交网络等互联网领域,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寡头垄断结构,互联网行业的合并与收购亦呈现出互联网寡头广泛介入与深度参与的特征。寡头平台主导的个人信息(数据)集中、注意力集中以及专利与技术标准集中是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区别于传统行业最为突出的特质。第二章: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规制理念与审查框架。在第一章的基础上,本部分从规制理念与审查框架两方面分析了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规制面临的挑战。此外,在回溯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规制背后的价值目标演变、经济理论发展、分析模式变迁之后,结合当下我国经营者集中实质审查的基本框架,提出了规制回应的初步构想。传统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规制发端于工业经济时代,遵循是的是静态的、结构主义的、价格主导的规制理念。而在数字经济、信息经济时代,依托信息平台与技术创新的互联网行业面临着动态的、行为主义的、创新主导的反垄断规制理念革新。从规制理念方面,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规制,仍需坚守“保护消费者不受高价格、低产出的侵害,不受产品质量与产品多样化减损的侵害,将创新带来的利益赋予消费者”这一消费者福利目标,并且在消费者福利目标的要素权衡中赋予质量、选择、创新更多的权重。从审查框架方面,可以限制竞争效果——抗辩机制——救济措施为重点,完善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在互联网行业的适用。第三章: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相关市场界定。本部分在梳理相关市场界定一般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了互联网行业相关产品市场以及相关地域市场界定面临的挑战,在结合互联网行业竞争与垄断特殊性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规制回应。互联网行业相关产品市场界定面临着价格为“0”以及双边市场的挑战,互联网行业相关地域市场界定面临着产品虚拟性的挑战。因此,界定互联网行业相关产品市场,从定性方面来看,可以考虑盈利模式测试法,区分交易型与非交易型双边市场;从定量方面来看,可以通过SSNIC或者SSNDQ改进SSNIP测试法。界定互联网行业相关地域市场,可以将产品与服务是否具备虚拟性作为判断标准,划定地域边界。此外,囿于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无法避免的各种局限,可以适当降低互联网行业相关市场界定精确性的要求。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重心向审查框架的后端转移,在市场界定阶段,只需初步界定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业务相互重叠的范围,以此作为模糊的边界。第四章: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限制竞争效果评估。本部分对经营者集中的限制竞争效果评估一般理论进行了梳理,结合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特质,分析了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市场份额计算与市场力量推定的特殊性,并在此基础上讨论了互联网行业横向合并、纵向合并、混合合并限制竞争效果的具体评估。在市场力量的认定方面,除了要改进市场份额计算,还应从消费者的转移成本壁垒以及集中交易可能构成的技术创新壁垒等来考察经营者集中造成的市场力量(支配力或控制力)的提升。在具体竞争效果的考察上,除了对价格与产量予以关注之外,还应当考量拟议交易是否封锁了数据原料与关键技术,是否延缓了新产品进入市场的速度,是否降低了产品的多样性,是否损害了消费者选择的能力与范围。第五章: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抗辩。在对买方力量抗辩、市场进入抗辩、效率抗辩、破产企业抗辩一般理论进行把握的基础上,本部分结合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特质,探讨了上述抗辩理由在互联网行业的具体适用。在经营者集中审查框架当中,抗辩机制紧随效果评估,位于救济措施之前。由于互联网行业动态竞争的特殊性,抗辩机制在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规制回应中获得了更大的作用空间。一方面,抗辩理由的提出与适用促使竞争效果的评估更为全面与准确;另一方面,抗辩理由的提出与适用可以促成救济措施的设置更为合理与充分。针对互联网行业,效率抗辩与市场进入抗辩是最为突出的抗辩理由,因此需要在具体适用当中细致考察。第六章: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救济。本部分从救济措施的类型选择与实施机制方面提出完善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救济机制的进路。互联网行业市场的集中度与创新之间关系存在不确定性,结构性条件在互联网领域的效果难以确定,因此需要谨慎适用结构救济。互联网经营者集中的限制竞争效果主要表现在经营者集中阻碍了其它企业的市场进入,封锁了基础设施、网络与关键技术,延缓新产品进入市场的速度,降低了产品的多样性等。行为性救济可以适应创新发生的变化,开放救济成为互联网经营者集中最为匹配的救济机制。行为救济需要有效的监督,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出现实施中情况的变更。因此,需要辅之以救济的矫正机制,才能保障经营者集中救济的顺畅实施。
张晓红[10](2015)在《环球网科技新闻编译实践报告》文中指出本文是一篇翻译实践报告,所译材料是本人在环球网科技频道实习时所编译的国外原创新闻。近几年,我国进入了信息爆炸时代,很多新闻资讯网站常常以国外网站的新闻原文为稿源,从国外新闻媒体的视角编译出新鲜的新闻资讯。在这个时代,读者对译作的选择越来越倾向于短小精悍、直入主题的新闻,这就要求译者在原语新闻转换为译入语新闻时要采用“编译”这一重要的翻译手段,以提高翻译的效率。“新闻编译是通过翻译和编辑的手段,将用原语写成的新闻转化、加工成为译语语言新闻的翻译方法”(刘其中,2009)。本报告是对科技新闻编译方法的总结。通过结合实例分析,笔者总结了科技新闻编译的方法,并在此基础上撰写了实践报告。本翻译实践报告共有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翻译任务描述,包括任务来源及任务简介。第二部分为翻译过程描述,介绍了任务准备阶段、正式译稿阶段和校对定稿阶段的工作内容。第三部分是翻译案例分析。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了科技新闻标题和主体的具体编译方法以及一些典型的案例分析。第四部分为翻译实践总结,这一部分总结了上一部分提到的编译方法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通过本次实践报告的撰写,笔者对科技新闻的编译有了一个全面的认识,总结了科技新闻的编译方法,以期给该领域的翻译实践提供一点借鉴。
二、诺基亚:实现中国第一无需降价策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诺基亚:实现中国第一无需降价策略(论文提纲范文)
(1)滥觞、充斥和衰落:中国“山寨手机”的视觉文化研究与省思(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由来及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方法 |
四 研究思路 |
五 论文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研究概述 |
第一节 “山寨”概念界定及研究概述 |
一 “山寨”概念界定 |
二 “山寨”研究概述 |
第二节 “山寨手机”概念界定及研究概述 |
一 “山寨手机”概念界定 |
二 “山寨手机”的视觉文化研究概述 |
第二章 各通信时代“山寨手机”的视觉演变 |
第一节 1G语音时代(1987-1995)——“大哥大”横行 |
第二节 2G文本时代(1995-2008)——诺基亚崛起 |
第三节 3G图片时代(2008-2013)——“苹果”进入市场 |
第四节 4G视频时代(2013-2019)——群雄角逐 |
第五节 5G物联网时代(2019-)——连接万物 |
第三章 “山寨手机”的视觉文化产生动因探析 |
第一节 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推动 |
第二节 工业设计的技术进步加持 |
第三节 人民生活方式与观念的改变 |
第四节 传统文化和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影响 |
第四章 “山寨手机”的视觉文化特征探析 |
第一节 双向性的“山寨手机”视觉特征 |
一 受众主动选择市场 |
二 结构与技术反向而行 |
第二节 多层次性的“山寨手机”视觉文化历程 |
一 “山寨”之路始于视觉模仿 |
二 缺乏技术寻求视觉创新 |
三 功能叠加多向视觉发展 |
第五章 “山寨手机”的视觉文化批判和反思 |
第一节 “山寨手机”的视觉文化警示 |
一 按键手机时代“山寨手机”的视觉警示 |
二 触屏手机时代“山寨手机”的视觉警示 |
第二节 “山寨手机”的视觉文化反思 |
一 追求低价产生质量隐患问题 |
二 仿制过度带来法律及产权问题 |
三 品牌形象欠缺造成附加值过低 |
第三节 “山寨手机”的视觉文化符号性影响 |
一 品牌符号对大众的身份建构影响 |
二 造型符号对大众的审美形态影响 |
第六章 “山寨手机”的视觉文化品牌思考 |
第一节 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定位良好品牌形象 |
第二节 提升全民品牌意识,推进市场良性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获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2)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 |
1.2 研究对象 |
1.3 研究现状与意义 |
1.3.1 研究现状 |
1.3.2 研究意义 |
1.4 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 |
1.4.1 理论基础 |
1.4.2 研究方法 |
1.5 语料来源 |
1.5.1 建立小型语料库 |
1.5.2 依据爬虫程序,滚动抓取标题 |
1.5.3 标题信息处理 |
第二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词汇语法特点 |
2.1 网络新闻标题的词频特点 |
2.1.1 词频统计 |
2.1.2 词频分布分析 |
2.2 标题词汇的语义特点 |
第三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法特点 |
3.1 句法结构形式 |
3.1.1 单句式结构 |
3.1.2 组合式结构 |
3.1.3 成分缺省结构 |
3.2 句类特点 |
3.2.1 陈述句标题 |
3.2.2 疑问句标题 |
3.2.3 感叹句标题 |
3.2.4 祈使句标题 |
第四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修辞 |
4.1 引言 |
4.2 网络新闻标题的修辞策略 |
4.2.1 词语修辞 |
4.2.2 辞格修辞 |
第五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用特点 |
5.1 关联理论与网络新闻标题 |
5.2 网络新闻标题的“明示—推理”交际 |
5.2.1 明示行为 |
5.2.2 推理过程 |
5.3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境效应 |
5.3.1 认知语境假设 |
5.3.2 语境效果 |
5.4 网络新闻标题的最佳关联 |
第六章 结语 |
6.1 主要研究过程和结论 |
6.2 创新之处与不足 |
6.3 后续研究的设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3)贵州岑巩县水尾镇手机实体店营销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目的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及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相关概论和理论基础 |
2.1 营销概念和基本理论 |
2.1.1 营销概念 |
2.1.2 基本理论 |
2.2 消费者的需求和购买行为 |
2.2.1 消费者的需求 |
2.2.2 消费者的购买行为 |
2.3 分销、零售和实体店零售 |
2.3.1 分销 |
2.3.2 零售 |
2.3.3 实体店零售 |
第三章 贵州岑巩县乡镇手机实体店市场营销现状和问题分析 |
3.1 水尾镇手机实体店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1 水尾镇手机实体店介绍 |
3.1.2 水尾镇手机实体店自身特点 |
3.1.3 水尾镇手机实体店营销现状 |
3.1.4 水尾镇手机实体店问题及原因分析 |
3.2 竞争对手分析 |
3.3 水尾镇手机实体店SWOT分析 |
3.3.1 内部因素评价(IFE)矩阵 |
3.3.2 外部因素评价(EFE)矩阵 |
3.3.3 优势 |
3.3.4 劣势 |
3.3.5 机遇 |
3.3.6 威胁 |
第四章 水尾镇手机实体店消费者行为和需求调查分析 |
4.1 调查问卷分析概述 |
4.1.1 调查问卷概述与目的 |
4.1.2 调查的过程 |
4.2 该地区消费者手机消费行为及需求调查问卷分析 |
4.2.1 消费者人口统计特征 |
4.2.2 消费者手机消费行为特点分析 |
4.2.3 消费者对手机产品特征的需求分析 |
4.2.4 消费者对价格的需求分析 |
4.2.5 消费者对购买渠道的需求分析 |
4.2.6 消费者对促销活动的需求分析 |
第五章 水尾镇手机实体店STP分析和营销策略分析 |
5.1 STP分析 |
5.1.1 市场细分 |
5.1.2 目标市场选择 |
5.1.3 市场定位 |
5.2 该地区手机实体店营销组合策略分析 |
5.2.1 产品策略 |
5.2.2 价格策略 |
5.2.3 渠道策略 |
5.2.4 促销策略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调查问卷 |
(4)M公司三星手机黑龙江区域市场营销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4 研究内容与思路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思路 |
第2章 M公司三星手机黑龙江区域营销现状分析 |
2.1 M公司经营现状 |
2.1.1 M公司简介 |
2.1.2 M公司组织结构 |
2.1.3 M公司人员现状 |
2.2 M公司三星手机主要竞争品牌营销黑龙江区域现状分析 |
2.2.1 苹果手机黑龙江区域现状分析 |
2.2.2 华为手机黑龙江区域现状分析 |
2.2.3 OPPO/vivo手机黑龙江区域现状分析 |
2.2.4 小米手机黑龙江区域现状分析 |
2.3 M公司三星手机黑龙江区域顾客需求分析 |
2.3.1 黑龙江区域渠道代理商的需求分析 |
2.3.2 黑龙江区域消费者的需求分析 |
2.4 M公司三星手机黑龙江区域营销4PS分析 |
2.4.1 产品策略 |
2.4.2 价格策略 |
2.4.3 渠道策略 |
2.4.4 促销策略 |
2.5 M公司三星手机黑龙江区域营销问题分析 |
2.5.1 定价过高 |
2.5.2 宣传方法不新颖 |
2.5.3 团队成员缺乏创新的销售理念 |
2.5.4 销售渠道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 |
2.6 M公司黑龙江区域现有问题根本原因分析 |
2.6.1 产品质量曾出现问题 |
2.6.2 政治原因 |
2.6.3 产品宣传转化率低 |
2.6.4 渠道商矛盾冲突 |
2.6.5 促销手段不合理 |
2.6.6 黑龙江区域销量下滑情况 |
2.7 本章小结 |
第3章 M公司三星手机黑龙江区域营销优化对策 |
3.1 基于STP理论的M公司三星手机黑龙江区域营销优化对策 |
3.1.1 市场细分 |
3.1.2 确定目标市场 |
3.1.3 确定产品定位 |
3.2 基于4PS理论的M公司三星手机黑龙江区域营销优化对策 |
3.2.1 产品对策 |
3.2.2 价格对策 |
3.2.3 渠道对策 |
3.2.4 促销对策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M公司三星手机黑龙江区域营销优化对策的保障措施 |
4.1 组织结构保障 |
4.2 领导保障 |
4.3 团队保障 |
4.4 资金保障 |
4.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个人简历 |
(5)论纵向合并审查中竞争损害理论的证明——以AT&T收购时代华纳案为切入点(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纵向合并审查中竞争损害理论的变迁 |
三、美国司法部在AT&T收购时代华纳案中的竞争损害理论证明 |
(一)本案的相关市场 |
(二)司法部提出的“杠杆增强理论” |
(三)地区法院对司法部“杠杆增强理论”证明不充分的批评 |
四、我国纵向合并审查中对竞争损害的证明与评价 |
(一)我国纵向合并审查中对竞争损害的证明 |
(二)对我国纵向合并审查中竞争损害证明的评价 |
1. 执法机构对合并损害竞争的能力的证明 |
2. 执法机构对合并损害竞争的动机(incentive)的证明 |
3. 执法机构对合并带来的竞争影响的证明 |
4. 执法机构对合并实体获取对手敏感竞争信息的证明 |
5. 执法机构对合并实体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证明 |
(三)我国纵向合并审查中竞争损害证明的改进 |
五、结语 |
(6)大数据领域的反垄断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五、可能的创新 |
六、需说明的问题 |
第一章 大数据与反垄断法的交织 |
第一节 作为研究对象的大数据:内涵、特征和辨析 |
一、反垄断语境下的大数据:“数量”和“质量” |
二、大数据的4V特征:大量、高速、多样和价值 |
三、大数据、数据和个人信息之界分 |
第二节 大数据的价值链及其与数字经济的交互关系 |
一、大数据的价值链:收集、存储、分析和使用 |
二、数字经济的商业模式与大数据扮演的角色 |
三、数字经济的竞争特质:数据驱动型反馈回路 |
第三节 大数据双重法律属性之素描及反垄断法关切 |
一、大数据的双重法律属性及其反垄断法意义 |
二、反垄断法关切:大数据对市场竞争的效应 |
三、域外法治对大数据领域反竞争行为的因应 |
第二章 数字化卡特尔的反垄断法规制 |
第一节 数字化卡特尔:大数据时代的垄断协议新形态 |
一、算法的界定、相关概念辨识及其商业应用 |
二、共谋的一般分析及其反垄断法的传统认知 |
三、算法与共谋“联姻”催生出数字化卡特尔 |
第二节 数字化卡特尔的类型化和对反垄断法的影响 |
一、数字化卡特尔的现实表征及其主要分类 |
二、数字化卡特尔对协同行为定性分析的影响 |
三、默示共谋之于数字化卡特尔的反垄断法规制 |
第三节 数字化卡特尔倒逼垄断协议制度和监管革新 |
一、反垄断法因应数字化卡特尔挑战的政策选择 |
二、禁止垄断协议规则再造:轴辐协议和协同行为 |
三、利用大数据对数字化卡特尔进行反垄断监管 |
第三章 典型滥用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 |
第一节 大数据视野下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
一、数据特性之论辩:非排他性抑或具稀缺性 |
二、“自用型”数据情景下的市场支配地位判定 |
三、相关数据市场的提出与市场支配地位认定 |
第二节 拒绝开放共享“必需数据”与必需设施理论 |
一、必需设施理论一般分析与“必需数据”的产生 |
二、大数据领域适用必需设施理论的争点和释疑 |
三、“必需数据”的界定标准与救济措施的设计 |
第三节 不当收集和处理用户数据与剥削性滥用行为 |
一、探访“Facebook案”:主要事实和决定要点 |
二、不当收集和处理用户数据构成剥削性滥用? |
三、回归基于消费者福利的剥削性滥用认定标准 |
第四章 涉及数据聚集的经营者集中控制 |
第一节 数据驱动型并购对申报标准的冲击与应对 |
一、主要法域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比较分析 |
二、数据驱动型并购适用营业额申报标准的困境 |
三、涉及数据聚集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确定 |
第二节 涉及数据聚集的经营者集中竞争影响评估 |
一、数据聚集是否会在多边市场上引致单边效应 |
二、数据聚集是否会在多边市场上产生协同效应 |
三、数据聚集是否会在下游市场上形成封锁效应 |
第三节 涉及数据聚集的经营者集中救济措施选择 |
一、涉及数据聚集的并购应当优先选择行为性救济 |
二、要求经营者在集中后以合理条件开放所涉数据 |
第四节 并购控制中隐私问题发展脉络及实践进路 |
一、隐私保护与并购控制的关系:从疏离到融合 |
二、隐私保护被纳入并购反垄断审查的前置要件 |
三、对参与集中方隐私保护政策附加限制性条件 |
第五章 大数据领域反垄断的理论回应和实践探索 |
第一节 大数据与反垄断法:学理辨析及其政策取向 |
一、大数据领域反垄断:杞人忧天还是未雨绸缪? |
二、大数据之于反垄断法:“颠覆”抑或“融合” |
三、大数据背景下反垄断理论和制度的调适向度 |
第二节 大数据领域反垄断“中国方案”的生成进路 |
一、构建我国大数据领域反垄断规则的必要性 |
二、法律规范的建构基础:概念界定与一般问题 |
三、以三大支柱为基制定大数据领域反垄断指南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7)通信设备商市场营销策略研究 ——以Z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2.3 论文思路与框架 |
第2章 营销理论综述 |
2.1 市场营销理论的发展 |
2.2 市场营销的组合策略(4P&4C) |
2.3 目标市场定位(STP)理论 |
2.4 SWOT分析 |
2.5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第3章 Z公司市场营销环境分析 |
3.1 外部环境分析 |
3.1.1 全球通信市场发展情况 |
3.1.2 全球通信设备制造行业发展现状 |
3.1.3 主要竞争对手分析 |
3.2 .内部环境分析 |
3.2.1 Z公司发展概况 |
3.2.2 Z公司市场发展历程 |
3.2.3 Z公司市场地位 |
3.2.4 Z公司业绩情况 |
第4章 营销策略问题与SWOT分析 |
4.1 营销策略问题 |
4.1.1 产品策略问题 |
4.1.2 价格策略问题 |
4.1.3 渠道策略问题 |
4.1.4 促销策略问题 |
4.2 .Z 公司SWOT分析 |
4.2.1 内部优势 |
4.2.2 内部劣势 |
4.2.3 外部机会 |
4.2.4 外部威胁 |
4.2.5 SWOT营销矩阵分析 |
第5章 Z公司市场营销策略建议 |
5.1 Z公司市场营销目标市场定位 |
5.1.1 市场细分 |
5.1.2 确定目标市场 |
5.1.3 市场定位 |
5.2 Z公司市场营销组合策略建议 |
5.2.1 产品策略 |
5.2.2 价格策略 |
5.2.3 渠道策略 |
5.2.4 促销策略 |
第6章 营销策略的保障措施 |
6.1 制度建设 |
6.2 培训 |
6.3 提升团队凝聚力 |
6.4 .绩效考核 |
6.5 人才选拔与培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机皇战略向机海战略变革研究 ——以苹果手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机皇战略与机海战略的特点 |
1.2.2 机皇战略和机海战略实施途径的研究 |
1.2.3 现有文献评述 |
1.3 论文框架与研究方法 |
1.3.1 论文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2 两种战略与战略变革 |
2.1 公司战略 |
2.1.1 公司战略的定义 |
2.1.2 公司战略的层次 |
2.1.3 公司战略变革 |
2.2 机皇战略 |
2.2.1 机皇战略的涵义 |
2.2.2 机皇战略向机海战略变革 |
2.3 机海战略 |
2.3.1 机海战略的涵义 |
2.3.2 机海战略向机皇战略变革 |
3 苹果公司机皇战略实施 |
3.1 背景介绍 |
3.1.1 智能手机行业发展趋势 |
3.1.2 苹果公司介绍 |
3.2 苹果公司机皇战略实施路径 |
3.2.1 高端市场定位 |
3.2.2 单品战略 |
3.2.3 产品整合一体化 |
3.2.4 营销策略 |
4 苹果公司机皇战略变革 |
4.1 机皇战略面临的困境 |
4.1.1 机海厂商瓜分市场 |
4.1.2 高端手机拓展受限 |
4.1.3 创新能力难以为继 |
4.1.4 新款产品更新缓慢 |
4.2 机皇战略向机海战略变革 |
4.2.1 市场重新定位并细分 |
4.2.2 品牌延伸与品牌创新 |
4.2.3 差异化产品组合 |
4.2.4 以旧换新促销 |
5 苹果公司战略变革效果评价 |
5.1 苹果公司战略变革财务效果评价 |
5.1.1 经营规模分析 |
5.1.2 收入构成分析 |
5.1.3 杜邦分析 |
5.1.4 估值分析 |
5.2 苹果公司战略变革非财务效果评价 |
5.2.1 市场占有率分析 |
5.2.2 技术创新分析 |
5.2.3 波士顿矩阵分析 |
5.2.4 股价波动分析 |
6 结论 |
6.1 研究结论 |
6.1.1 机皇战略是一把双刃剑 |
6.1.2 机海战略变革任重道远 |
6.1.3 战略变革长短期效应迥异 |
6.2 对苹果公司的建议 |
6.2.1 打击灰色产业链 |
6.2.2 改善本土化战略 |
6.2.3 开拓新产品线 |
6.3 对我国手机行业的启示 |
6.3.1 塑造独特的品牌文化 |
6.3.2 培养可持续创新能力 |
6.3.3 提供可靠的优质产品 |
6.3.4 实施灵活的营销策略 |
6.4 研究创新 |
6.5 研究局限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9)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章 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特殊性 |
第一节 互联网行业发展与竞争的特殊性 |
一、互联网行业的兴起与发展 |
二、互联网行业竞争的特殊性 |
第二节 互联网行业垄断的特殊性 |
一、互联网行业市场结构的特质 |
二、互联网行业垄断行为的特质 |
第三节 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多维特性 |
一、主体的特殊性 |
二、客体的特殊性 |
三、方式的特殊性 |
四、目的的特殊性 |
第二章 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规制理念与审查框架 |
第一节 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规制理念 |
一、经营者集中规制的理念沿革 |
二、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规制理念的挑战 |
三、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规制理念的确定 |
第二节 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框架 |
一、经营者集中审查的基本框架 |
二、互联网经营者集中规制审查框架的挑战 |
三、互联网经营者集中规制审查框架的确定 |
第三章 互联网行业相关市场的界定 |
第一节 相关市场界定的一般思路 |
一、相关市场定义及界定目的 |
二、界定相关市场的主要方法 |
第二节 互联网行业相关市场界定面临的挑战 |
一、互联网行业相关产品市场界定的挑战 |
二、互联网行业相关地域市场界定的挑战 |
第三节 互联网行业相关市场界定的应对 |
一、互联网行业相关产品市场的界定 |
二、互联网行业相关地域市场的界定 |
三、淡化相关市场界定的尝试 |
第四章 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限制竞争效果评估 |
第一节 限制竞争效果评估的一般规定 |
一、市场份额、集中度与市场力量推定 |
二、横向合并的限制竞争效果 |
三、纵向合并的限制竞争效果 |
四、混合合并的限制竞争效果 |
第二节 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市场力量的推定 |
一、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市场份额计算的调整 |
二、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市场力量推定的改进 |
第三节 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限制竞争效果的具体考量 |
一、互联网企业横向合并的限制竞争效果 |
二、互联网企业纵向合并的限制竞争效果 |
三、互联网企业混合合并的限制竞争效果 |
第五章 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抗辩 |
第一节 经营者集中抗辩的一般理论 |
一、买方力量抗辩 |
二、市场进入抗辩 |
三、效率抗辩 |
四、破产企业抗辩 |
第二节 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抗辩理由的适用 |
一、买方力量抗辩的适用 |
二、市场进入抗辩的适用 |
三、效率抗辩的适用 |
四、破产企业抗辩的适用 |
第六章 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救济措施 |
第一节 经营者集中救济措施一般理论 |
一、经营者集中救济的概念 |
二、救济措施的类型划分 |
三、救济措施的适用比较 |
第二节 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救济措施的选择 |
一、结构性救济的适用 |
二、行为性救济的适用 |
第三节 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救济措施的实施 |
一、救济遵循的原则 |
二、救济措施实施的监督 |
三、救济措施的变更与解除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10)环球网科技新闻编译实践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翻译任务描述 |
1.1 任务来源和背景 |
1.2 任务文本简介 第二章 翻译过程描述 |
2.1 译前准备阶段 |
2.2 正式译稿阶段 |
2.3 译后校对阶段 第三章 翻译案例分析 |
3.1 标题编译的方法 |
3.1.1 添加新闻核心信息,通过事实吸引读者 |
3.1.2 通过修辞手法,增强标题趣味性 |
3.2 主体编译的方法 |
3.2.1 删减法 |
3.2.2 增补法 |
3.2.3 整合法 |
3.2.4 概括法 |
3.3 编译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
3.3.1 货币兑换 |
3.3.2 时间 |
3.3.3 数字 第四章 翻译实践总结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
四、诺基亚:实现中国第一无需降价策略(论文参考文献)
- [1]滥觞、充斥和衰落:中国“山寨手机”的视觉文化研究与省思[D]. 石彩文.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2]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D]. 周莹.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0(01)
- [3]贵州岑巩县水尾镇手机实体店营销策略研究[D]. 杨桂英. 昆明理工大学, 2020(05)
- [4]M公司三星手机黑龙江区域市场营销问题与对策研究[D]. 陈凌枫.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9(02)
- [5]论纵向合并审查中竞争损害理论的证明——以AT&T收购时代华纳案为切入点[J]. 吴白丁. 经贸法律评论, 2019(05)
- [6]大数据领域的反垄断问题研究[D]. 袁波. 上海交通大学, 2019(06)
- [7]通信设备商市场营销策略研究 ——以Z公司为例[D]. 李保林. 西南交通大学, 2019(04)
- [8]机皇战略向机海战略变革研究 ——以苹果手机为例[D]. 吴玥瑭.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9)
- [9]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规制研究[D]. 承上. 西南政法大学, 2018(02)
- [10]环球网科技新闻编译实践报告[D]. 张晓红. 天津大学, 20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