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闸北区人大精心设计执法检查 使监督落到实处(论文文献综述)
叶文华[1](2012)在《上海市税务系统“两权”监督制约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税收执法权和内部行政管理权(简称“两权”)是国家赋予税务机关的基本权力。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好比两把“双刃剑”,一旦缺乏监督,则最易成为腐败滋生的源头。因此,加强对“两权”的监督制约,是保证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全面正确贯彻落实,从机制上和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同时,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精细化、科学化的新征管模式逐步建立,税收执法权和内部行政管理权就其形态、内容和程序均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而对“两权”监督制约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通过对上海市税务系统“两权”监督制约机制运行的现状调查,借鉴国内外税务部门的实践经验,提出了完善上海税务系统“两权”监督制约机制的若干建议。全文有引言和正文五章组成。第一章从“两权”监督的内涵界定着手,对税务系统“两权”的基本概念、特点和主要内容作了描述,本文所述的监督制约明确界定为税务系统的内部监督,并阐明了税务机关实行“两权”监督制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第二章中,笔者结合本职工作,通过实地调研,对上海市税务系统“两权”监督机制各个阶段的运行状况做了一个系统性的梳理,并总结出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原因。第三章中,笔者通过对现有文献、内部工作资料以及新闻报道的广泛搜集、甄别,掌握国内外税务部门对于“两权”监督制约的做法,并从中比较、分析、总结出对上海税务系统的借鉴之处。第四章中,笔者结合内部控制五要素理论的两个核心环节,从制度设计、信息化建设两个个方面提出了完善上海税务系统“两权”监督制约机制的若干建议。第五章中,笔者借助数据、图表等工具,就建立科学化风险评估机制提出建议。
苏茂庆[2](2010)在《广州市基层政协民主监督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协的一项主要职能。2006年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规范了民主监督的性质、内容、形式、程序以及工作机制。作为基层政协,探索和加强民主监督,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也是推进政协自身工作的一个战略性课题。近年来,广州市各区(县级市)政协在强化民主监督方面做了许多探索性的工作,丰富了民主监督的内容,拓宽了民主监督的渠道,完善了民主监督的方法,扩大了民主监督的影响,发挥了民主监督的作用。但从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的实践来看,民主监督仍然是政协履行职能的薄弱环节。本文简要阐述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理论,以广州市基层政协的民主监督实践为基点,运用文献分析与实证研究、比较分析与理论研究、归纳总结与逻辑推理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了广州市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的现状与特点、问题及原因,提出了强化意识、营造氛围,拓宽领域、创新形式,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优化主体、形成合力,讲究艺术、把好尺度等加强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思路和对策,尤其是在文中就促进民主监督立法、引入委员质询方式、设立专职政协委员、建立地方组工作制度、民主监督“三个原则”及“三个量度”等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见解和设想,对提高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实效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王资峰[3](2010)在《中国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研究在我国学术界方兴未艾。然而从现有文献看,既有研究大多停留在现象描述层面,很少有从理论上深入探究中国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的成果。结合行政学的研究成果,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应当从四个维度进行研究,即中央与地方关系、地方政府间关系、职能部门间关系以及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这些维度总体上反映着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的内部结构及其与外部社会的关系。中国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研究需要从历史变迁的角度发现问题。民国时期(1949年以前)的流域管理体制是我国现行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的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机构和流域管理机构发展演变,建国后我国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变迁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即起步阶段(1949-1978)、转变阶段(1979-1994)、深化阶段(1995-2005)、强化阶段(2006-)。从演变历史看,我国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变迁的动力包括五个方面,即突发性流域水污染的影响、高层领导的重视与推动、地方政府间关系的变化、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和能力的提高。从管理实践和理论研究看,我国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的弊端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层级节制权威弱化、地方政府以邻为壑、职能部门争功诿过、持续改进机制缺失。在单一制国家结构下,中央与地方关系成为我国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的主导因素。其实质是保障中央的流域水环境政策得到地方政府有效执行。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基本原理可以从分权制和集权制两个理论视角进行阐述。前者强调地方政府相对于中央的利益独立和行为自主性,后者强调中央政府对地方层级节制的权威性。因此,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实质就是如何发挥地方积极性和保障中央权威的问题。就流域水环境管理而言,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分别代表流域局部和整体利益,亦即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这种利益冲突与我国流域水环境分级管理的体制相结合,形成政策执行阻滞机制,中央权威受到损害。为了维护中央权威,保障政策得到有效贯彻执行,我国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提供了三类保障机制,即人事任免机制、专项转移支付机制和业务监督机制。从实践情况看,这些机制都存在一定缺陷,不能在流域水环境管理过程中有效维护和实现中央权威。地方政府间关系改进有助于消除流域水环境管理“公地悲剧”。其核心在于通过地方政府间竞争与合作机制,实现流域水环境污染外部性的内部化。地方政府间关系的基本原理可以从竞争与合作两个视角进行阐述。前者植根于地方政府所具有的特殊利益或地方利益诉求,后者则植根于地方政府行为的外部效应。利益冲突导致地方政府间竞争,政府间竞争产生负外部性,社会交易成本增加。地方政府间合作能消除负外部性,降低交易成本,实现社会福利的帕累托改进。然而从理论上看,地方政府间竞争关系比合作关系更牢固;从实践看,地方政府间竞争同样能实现外部性的内部化,但需要恰当的制度设计。地方政府追逐经济利益的竞争与流域水环境产权公有制结合,造成流域水环境恶化的“公地悲剧”。地方政府间竞争目标受到中央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双重制约。如果能扭转地方政府以追求经济利益为中心的“企业式”行为,就能有效遏制流域水环境“公地悲剧”。就流域水环境管理中的地方政府间合作而言,其组织形式包括“市场签约”、“组织签约”以及二者的混合型态。在流域水环境管理过程中,地方政府间合作需要相应的推动机制,主要包括市场机制和科层机制。这些组织形式和推动机制在流域水环境管理的地方合作过程中各有优劣,互为补充。职能部门间关系改进有助于实现流域水环境管理的综合目标。其核心在于实现政府有关部门权力和责任的恰当配置。职能部门间关系的基本原理可以从分工与协作两方面进行阐述。职能部门专业分工旨在提高效率。由于部门隔阂、特殊利益等因素的影响,旨在提高部门行政效率的分工却阻碍整体行政效率的提升。这就是专业分工悖论。部门协作是不同职能部门围绕管理目标开展的协作行动。职责边界妨碍公共管理活动共同目标的形成,部门特殊利益阻碍部门协作的进展,旨在提高整体管理绩效的部门协作非但没有发挥积极作用,反而阻碍管理绩效改进。这就是结构-功能悖论。两种悖论表明,基于职责导向的部门分工与协作无法避免其固有困境。目标导向的分工协作原则能够为改进部门分工协作的效率提供新的契机。职能部门只有通过基于目标导向的组织变革,部门协作才能得到根本改进。就流域水环境管理而言,有关职能部门可分为统一监管、行业分类管理和综合调控管理等三类,彼此存在职责边界问题并形成双边垄断局面。部门特殊利益与双边垄断相结合,造成流域水环境管理分工异化,降低分工效率。职能部门的单一功能和流域水环境管理的复合目标之间的冲突表明,目标导向应成为职能部门分工的基本原则。流域水环境管理整体目标的实现需要有关职能部门协作,利益冲突和技术性限制却导致部门协作陷入困境。流域水环境管理的部门协作动机来源包括部门利益、共同愿景和组织压力等方面。流域水环境管理的部门协作形式包括联合发文、联合执法检查等,部门协作的协调机制包括科层协调和制度协调。无论哪种协作形式或协调机制,都各有优势和不足。管理体制开放是我国流域水环境管理持续改进的关键所在。其核心在于妥善处理政府与社会在流域水环境管理中的关系。管理体制开放的基本原理主要从官僚制、系统论等理论视角进行阐述。官僚制为应对不确定性,主张行政组织封闭,从而引发组织回应性不足的弊端。系统管理的思想和政治系统论都把行政管理体系视为开放系统,力促管理体系与外部环境进行能量交换。本文认为管理体制改进的根本动力来源于管理体系外部,只有实行体制开放才能为体制改进提供动力。行政管理体制开放伴随着潜在风险,这种潜在风险与风险社会的不确定性密切相关。行政管理体制开放的风险消解依赖于两个因素,一是政府实行逐步开放,二是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就流域水环境管理而言,我国政府开放程度较低,降低了管理体制的回应性。在流域水环境管理过程中,制约政府开放程度的体制内部因素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中央政府关于社会稳定的政治权衡,二是地方政府的既得利益,三是职能部门的组织惰性。推动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开放的内部力量有三类,即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我国公众参与流域水环境管理的程度也比较低,甚至造成政治参与的畸形发展,损害政府的合法性。从实践看,制约我国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开放的社会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即社会公众传统的政治文化观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水环境污染的不确定性。推动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开放的社会力量主要包括新闻媒体、环保组织和利益相关者。基于对以上四方面关系的分析,本文认为我国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应当在这四个方面分别做出相应的改进。第一,就中央与地方关系而言,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改进需要提高权威链条强度,调整地方政府利益权衡格局,坚定中央政府环境保护决心。第二,就地方政府间关系而言,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改进需要调整中央政府的导向作用,鼓励社会公众对地方政府竞争目标施加积极影响,以立法等手段来规范地方政府间竞争与合作关系。第三,就政府职能部门间关系而言,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改进需要合理界定职能部门权责,推进目标导向的组织结构重塑,改进职能部门协作机制。第四,就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而言,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改进需要推进流域水环境公共治理,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基于开放导向的功能结构重塑和行政流程再造;同时,执政党和政府应当致力于增强公众参与意愿、提高公众参与能力。综上所述,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具有系统性、权变性和价值倾向性。我们可以结合实践和需要设计合适的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本文在研究过程中存在逻辑推理不够严谨、搜集资料不够全面等问题,仍需留待将来进一步完善。未来研究的努力将主要集中于建构理论框架和开展实证研究等方面。
陆方,马常青[4](2004)在《闸北区人大精心设计执法检查 使监督落到实处》文中研究说明 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实施法律监督的有效手段。闸北区人大常委会为了提高法律监督的有效性,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在今年的执法检查中,他们选取了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同食品卫生法》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通过明查、暗访,听取工作汇报和专题研究相结合等形式,结合《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条例,对区卫生局、工商分局等部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
二、闸北区人大精心设计执法检查 使监督落到实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闸北区人大精心设计执法检查 使监督落到实处(论文提纲范文)
(1)上海市税务系统“两权”监督制约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综述 |
第一章 “两权”监督概念界定和相关理论 |
第一节 “两权”的概念界定 |
一、税收执法权的涵义 |
二、内部行政管理权的涵义 |
第二节 “两权”监督的概念界定 |
第三节 “两权”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
第二章 上海市税务系统“两权”监督的实践 |
第一节 上海市税务系统“两权”监督的发展历程 |
一、起步阶段(1990年至2000年) |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0年至2008年) |
三、科学强化阶段(2008年至今) |
第二节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一、监督合力未形成 |
二、监督工作不深入 |
三、责任追究不严格 |
第三章 国内外税务部门“两权”监督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国外税务部门“两权”监督的实践及借鉴 |
一、优化内控环境 |
二、开展风险评估 |
三、丰富控制手段 |
四、注重信息沟通 |
五、加强对内控的监督 |
第二节 国内税务机关“两权”监督的实践及借鉴 |
一、山东枣庄国税局的“三色”预警机制 |
二、贵州国税局的“三级联动内控机制” |
三、陕西国税局的“内控促廉管理信息系统” |
第四章 完善上海税务系统“两权”监督的对策和建议 |
第一节 完善监督制约的制度设计 |
一、建立全方位的工作流程制约机制 |
二、建立内外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 |
三、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
第二节 运用信息化手段监督制约 |
一、实现工作流程网上运行 |
二、建立信息化全程监控系统 |
三、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利用与反馈机制 |
四、搭建电子化政务公开平台 |
第五章 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机制 |
第一节 廉政风险的分类 |
第二节 排查风险的方法 |
第三节 风险评估指标设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2)广州市基层政协民主监督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分析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1.3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理论探讨 |
2.1 政协民主监督的理论支撑体系 |
2.1.1 制度层面 |
2.1.2 宪政层面 |
2.1.3 权利层面 |
2.2 政协民主监督的内涵 |
2.2.1 政协民主监督是一种政治监督 |
2.2.2 政协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2.2.3 政协民主监督不同于一般党派监督 |
2.2.4 政协民主监督有别于西方议会监督 |
2.3 政协民主监督的特性 |
2.3.1 党派性 |
2.3.2 广泛性 |
2.3.3 协商性 |
2.3.4 权威性 |
2.3.5 有限性 |
2.4 政协民主监督的功能 |
2.4.1 民主监督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现实需要 |
2.4.2 民主监督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
2.4.3 民主监督是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 |
2.4.4 民主监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 |
第三章 广州市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现状与特点分析 |
3.1 广州市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现状 |
3.1.1 全国、省、市政协的做法为广州市基层政协打下基础 |
3.1.2 其他城区政协的经验为广州市基层政协提供借鉴 |
3.1.3 广州市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的概况 |
3.2 广州市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特点分析 |
3.2.1 主要方式 |
3.2.2 基本特色 |
第四章 广州市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
4.1 存在的问题 |
4.1.1 监督主体的主动性低 |
4.1.2 监督客体的受制性小 |
4.1.3 监督整体的规范性差 |
4.1.4 监督协体的互动性弱 |
4.1.5 监督过程的持续性缺 |
4.2 原因分析 |
4.2.1 民主监督意识氛围薄弱 |
4.2.2 民主监督体制机制不畅 |
4.2.3 民主监督程序规范欠缺 |
4.2.4 民主监督能力建设滞后 |
4.2.5 民主监督横向合作不足 |
第五章 加强广州市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对策研究 |
5.1 强化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识与氛围 |
5.1.1 增强监督主体监督意识 |
5.1.2 加强监督客体民主观念 |
5.1.3 优化民主监督环境氛围 |
5.2 探索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的领域与形式 |
5.2.1 拓宽民主监督领域 |
5.2.2 创新民主监督形式 |
5.3 完善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的体制与机制 |
5.3.1 建立健全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的法制保障 |
5.3.2 建立完善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的机制保障 |
5.4 拓展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的载体与合力 |
5.4.1 加强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的自身建设 |
5.4.2 促进民主监督与其他监督形式联动 |
5.5 讲求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的艺术与尺度 |
5.5.1 注重“三个原则”:量力而行、适可而止、恰到好处 |
5.5.2 把握“三个量度”:拓展广度、找准角度、挖掘深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广州市基层政协民主监督问题调查问卷 |
附录2 南沙区政协开展民主监督研讨沙龙参考提纲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3)中国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0.1 背景、意义、创新及难点 |
0.1.1 选题背景 |
0.1.2 研究意义 |
0.1.3 研究创新与难点 |
0.2 研究范围界定 |
0.2.1 流域水环境 |
0.2.2 流域水环境管理 |
0.2.3 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 |
0.3 研究文献综述 |
0.3.1 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
0.3.2 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0.4 研究结构与研究方法 |
0.4.1 研究结构 |
0.4.2 研究方法 |
第1章 中国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的历史与现状 |
1.1 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变迁的历史 |
1.1.1 民国时期(1949 年前) |
1.1.2 起步阶段(1949-1978) |
1.1.3 转变阶段(1979-1994) |
1.1.4 深化阶段(1995-2005) |
1.1.5 强化阶段(2006-) |
1.2 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变迁的动力 |
1.2.1 突发污染影响 |
1.2.2 高层领导重视 |
1.2.3 地方关系变化 |
1.2.4 政府职能转变 |
1.2.5 社会公众成长 |
1.3 中国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的弊端 |
1.3.1 层级节制权威弱化 |
1.3.2 地方政府以邻为壑 |
1.3.3 职能部门“九龙治水” |
1.3.4 公众参与举步维艰 |
第2章 流域水环境管理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
2.1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论维度 |
2.1.1 分权理论和中央与地方关系 |
2.1.2 集权理论和中央与地方关系 |
2.1.3 地方积极性与中央权威 |
2.2 流域水环境管理的政策执行过程 |
2.2.1 流域水环境管理的利益冲突 |
2.2.2 流域水环境的地方分级管理 |
2.2.3 流域水环境政策执行阻滞机制 |
2.3 流域水环境管理的权威保障机制 |
2.3.1 流域水环境管理的人事任免机制 |
2.3.2 流域水环境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机制 |
2.3.3 流域水环境管理的业务监督机制 |
第3章 流域水环境管理的地方政府间关系 |
3.1 地方政府间关系的理论维度 |
3.1.1 特殊利益与地方政府间关系 |
3.1.2 外部效应与地方政府间关系 |
3.1.3 地方政府间竞争与合作效应 |
3.2 流域水环境管理与地方政府竞争 |
3.2.1 地方竞争与流域水环境恶化 |
3.2.2 地方竞争和公众对流域水环境管理的参与 |
3.2.3 地方竞争和中央对流域水环境管理的态度 |
3.3 流域水环境管理的地方政府合作 |
3.3.1 流域水环境管理的地方政府合作形式 |
3.3.2 流域水环境管理中地方政府合作的市场机制 |
3.3.3 流域水环境管理中地方政府合作的科层机制 |
第4章 流域水环境管理的职能部门间关系 |
4.1 职能部门间关系的理论维度 |
4.1.1 部门分工与行政绩效 |
4.1.2 部门协作与管理目标 |
4.1.3 目标导向与组织变革 |
4.2 流域水环境管理的部门分工与整体目标 |
4.2.1 流域水环境管理的职能部门分工 |
4.2.2 特殊利益与流域水环境管理的职能分工 |
4.2.3 目标导向与流域水环境管理的职能分工 |
4.3 流域水环境管理的整体目标与部门协作 |
4.3.1 部门差异与流域水环境管理的部门协作 |
4.3.2 流域水环境管理的部门协作动机 |
4.3.3 流域水环境管理的部门协作形式与机制 |
第5章 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开放程度分析 |
5.1 管理体制开放的理论维度 |
5.1.1 官僚制与组织封闭倾向 |
5.1.2 系统论与管理体制开放 |
5.1.3 管理体制开放及其风险 |
5.2 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开放过程中的政府 |
5.2.1 低度开放的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 |
5.2.2 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开放的内在制约 |
5.2.3 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开放的内部力量 |
5.3 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开放过程中的社会 |
5.3.1 流域水环境管理的低度公众参与 |
5.3.2 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开放的社会制约 |
5.3.3 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开放的社会动力 |
第6章 中国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改进思路 |
6.1 流域水环境管理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改进途径 |
6.1.1 提高权威链条的强度 |
6.1.2 调整地方政府的利益格局 |
6.1.3 强化中央的环境保护决心 |
6.2 流域水环境管理的地方政府间关系改进方向 |
6.2.1 调整中央政府的导向作用 |
6.2.2 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
6.2.3 规范地方政府竞争与合作 |
6.3 流域水环境管理的职能部门间关系改进途径 |
6.3.1 界定部门职责 |
6.3.2 重塑组织结构 |
6.3.3 改进协作机制 |
6.4 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开放的改进方向 |
6.4.1 公共治理与持续改进 |
6.4.2 开放导向的政府变革 |
6.4.3 体制开放与社会成长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1.1 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的系统性 |
7.1.2 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的权变观 |
7.1.3 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的价值取向 |
7.2 展望 |
7.2.1 研究的不足 |
7.2.2 研究的拓展 |
参考文献 |
访谈记录列表 |
访谈记录选摘 |
致谢 |
四、闸北区人大精心设计执法检查 使监督落到实处(论文参考文献)
- [1]上海市税务系统“两权”监督制约机制研究[D]. 叶文华. 复旦大学, 2012(03)
- [2]广州市基层政协民主监督问题研究[D]. 苏茂庆. 华南理工大学, 2010(02)
- [3]中国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研究[D]. 王资峰. 中国人民大学, 2010(11)
- [4]闸北区人大精心设计执法检查 使监督落到实处[J]. 陆方,马常青. 上海人大月刊, 20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