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杨京铭[1](2020)在《成都市实施河长制中制约公众参与的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主要以成都市实施河长制过程中制约公众参与的问题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新公共服务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参与管理理论,结合国内外成功的实践案例,分析成都市河长制治水公众参与的现状、剖析问题形成的原因,尝试从政府角色定位、公众自身、参与机制三个方面,提出问题解决方案并予以论证。本文所作研究可归纳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第一章绪论,介绍问题的提出、研究现状、研究的内容和方法、研究的意义以及研究的创新点和不足。第二部分是第二章和第三章,从理论的角度分析了成都市河长制公众参与的应然状态,然后分析成都市河长制公众参与的实然现状。第三部分是第四章到第六章,在前三章的阐述的基础上,第四章通过公众参与应然实然的对比得出政府角色定位不准、公众参与成熟度低、参与机制运行不畅的问题。第五至第六章将成都市实施河长制中制约公众参与的问题细化,并进行逐一的分析问题的成因和改变原因影响因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并对对策合理性进行分析。第四部分为第七章,是根据全文研究,总结整篇论文的结论。本文认为,我国流域水环境治理任重道远,但公众参与治理依然不可小觑,在推行河长制治水工作中,政府、公众、参与机制应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矫正政府的角色定位,构建有效健全的参与机制,提高公众自身的参与意识、参与能力等,充分发挥各要素应有的作用,方能激发公众最大程度的参与治水,提高水环境治理效率,从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日益增长的需要。
陶健宁[2](2020)在《基层网格化环境监察研究 ——以L县Z街道为例》文中指出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类越来越意识到环境的重要性。部分企业由于利益的驱使,污染环境成本高于守法成本,不能自觉进行绿色环保生产,因此政府部门的环境监察就变得格外重要。但是,由于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部门的日常工作繁重,辖区内企业众多,专业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较少,环境监察压力偏大。为了缓解环保部门的压力、减少企业排污,Z街道根据自身环境监察的实际情况,积极引入互联网技术,创新网格化环境监察。本文具体阐述了基层网格化环境监察的背景,从中国经济迅速发展以来带来环境污染问题入手,体现环境监察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探究国内外网格化、环境监察、精准治理的研究现状,明确本文以Z街道分析网格化环境监察的意义。本文主要阐述了Z街道网格化环境监察的网格划分、网格员配备、具体运行等。Z街道的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其他基层政府实行网格化环境监察树立了典范。但是,Z街道的网格化环境监察由于制度层面、主体层面、客体层面和社会层面等原因,并未达到预期理想的效果。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环保部门工作繁重、监管存在漏洞等。解决现阶段网格化环境监察的缺陷,本文从主体层面、客体层面、社会层面和制度层面等提出相应的对策,主体层面加强网格员的精细考核、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环境监察水平、培养专职网格化环境监察网格员、提高属地负责人和村级监管人的网格化环境监察意识,客体层面提高企业自身环保意识、合理分配企业、引导企业行业自律,社会层面引导公益组织志愿者参与、引导公民参与、引导媒体参与,制度层面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完善政府监管制度、制定资金筹集使用的标准和规范,从而将网格化环境监察常态化、规范化,在全国各地普及实施,共同营造良好的网格化环境监察环境。
孙丽娟[3](2020)在《水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监管问题研究》文中认为第三方治理是指排污者通过缴纳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的新型治污模式。政府监管是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重要方式,主要表现为行政机关依据环保法规对环境的各种法律主体进行监督和执法。第三方治理监管是指政府对第三方治理模式主体的监督管理,即对排污企业和第三方治污企业的监管。现如今,我国的水污染状况堪忧,严重的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国家不断加强对水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的监管力度。水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监管表现出全程性、全面性、专业性、独立性等特点。在水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中,有必要理清政府的角色定位,分析政府监管责任履行的必要性。在市场准入与退出阶段,政府对治污企业的市场进入与退出进行监管;在第三方治理机制运行阶段,政府对排污企业排放标准与治污企业治污效果进行监测、对违法主体进行准确判定并依法问责、对政府监管进行违法问责。相较于传统治污模式,第三方治理机制法律关系更为复杂,政府在进行监管的时候,难以避免的存在诸多问题。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有待完善、监管方式存在滞后性、缺乏治污效果评价机制、缺乏判明违法主体的法律依据、政府监管违法问责机制不健全等都对政府监管职权的履行造成一定阻碍。面对我国水污染第三方治理监管现存的诸多障碍,我们有必要深入研究、总结经验,在理论与实践的借鉴中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在市场进入与退出阶段,着重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在第三方治理运行阶段,应致力于创新监管方式、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明确责任划分法律规定、完善政府监管违法问责机制。在水污染第三方治理中不断强化政府监管职责,明确政府监管重点,力求为水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帮助,对改善水环境质量起到积极作用。
丁超[4](2020)在《扬中市水环境治理的碎片化及整体性治理对策研究》文中提出良好的水环境构成了生态环境系统的重要部分。加强区域水环境治理,有利于保护珍贵的水资源,营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对保障民众生产生活和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我国高度重视区域水环境治理工作,2016年1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案》,明确提出要打造“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构建区域水环境整体性治理体系,实现长效化治理目标。扬中市是位于长江之中的岛屿型县级市,近年来水污染问题严重,区域水环境治理工作任重道远。多年来,扬中市先后开展了多阶段的水环境治理行动,特别是2016年实施的“五水联治”治理方式,虽取得了一定的治理成效,但由于在治理思维和治理体系上存在“碎片化”问题,导致治理方式和效果难以摆脱短期运动化等困境。因此,对于扬中而言,亟待破解水环境治理的“碎片化”困境,进而探索走整体性治理之路。本文以扬中市水环境治理为研究对象,在综述了水环境治理、整体性治理和协同治理等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回溯了扬中市水环境治理方式的演变历程,分析了当前“五水联治”治理方式内容,调查分析了“五水联治”方式的治理成效,侧重从治理理念、治理主体、资金、考核等方面,剖析了扬中水环境治理中存在的治理“碎片化”问题及其成因,最后从整体性治理理念出发,提出了扬中市水环境治理的整合发展对策。主要研究结论包括:(1)扬中市经历了多阶段水环境治理模式的改革,但受种种因素影响,碎片化问题成为长期困扰扬中水环境治理的突出瓶颈;现行的“五水联治”治理方式虽形成了初步整合效应,但无法根除总体“碎片化”症结,导致“五水联治”方式的治理效果依然不佳。(2)扬中市水环境治理中存在着治理理念、治理主体、治理资金和治理考核等多层次的碎片化问题;其成因主要有:治理理念偏离治理目标、治理主体权责不明晰、治理资金整合不充分、信息机制建设不完善和考核机制不健全等因素;(3)应从树立整体性治理理念、多元化供给机制、统筹化资金管理制度、完善督查考核体系等方面破除“碎片化”困境,从而达到扬中市水环境“整体性”治理发展目标。
张健[5](2020)在《深圳市水污染治理策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严重的水污染问题不仅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而且严重威胁着人民的身体健康。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而水污染治理是污染防治的“三大战役”之一,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要坚定不移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而水环境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圳市本地水资源匮乏、河流污染严重、内涝积水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影响。全面提升深圳市水环境质量,切实加大治水力度,对保证城市的正常运行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意义重大。本文整理分析了国内外水污染治理的研究现状,运用网络化治理理论及整体性治理理论,以深圳市水污染治理对策建议为核心展开论述。通过对深圳市水环境现状、治理措施进行研究并结合典型河流现场调研数据,分析深圳市水污染治理中存在水务管理体制不明晰、法规条例不健全、治水部门间联动协调性不足、监管机制不完善、综合治水工程系统性较弱等问题,并从政策引导、实施模式、技术策略、管理机制四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深圳市水污染治理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建议:开拓构建“集中机构强化、多元主体协同”的综合治理思路;构建严格的法律法规体系、落实执法监督、增加执法人员、提高执法力度、形成长效执法模式,推进多部门多角度执法、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开拓多元化、全媒体的治水宣传渠道;建立水污染治理和河流水质保障的长效管理体系。
张瑞[6](2020)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政府履责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要是指政府采取一系列治理措施来规范农村居民的排污行为,并对农村居民日常生活和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进行再处理的行为。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得到迅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是不断加剧的环境污染,而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已成为加剧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引起我国政府的广泛关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这一重大战略举措,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重要内容,为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以及美丽乡村的建设指明了方向。现阶段,我国政府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主要经历了起步、发展以及快速发展三个阶段,政府在履行治理责任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这对政府的履责意识和履责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因此,深入挖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政府履责存在的问题,剖析其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是文章的重点所在。本文立足于公共管理学的视角,以新公共服务理论、环境法治理论和责任政府理论为理论基础,指出政府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的历程,并从治理政策的制定与落实、治理技术的选择与应用、治理资金的投入与分配以及治理理念的宣传与教育四个方面分析了政府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的履责现状。在此基础上发现政府履责过程中存在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的宣传推广不到位、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的责任划分不清晰、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的资金保障不足、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的监管不力等问题。并以此为依据详细分析了其存在问题的原因,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视程度不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制度与政策不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筹集模式不科学以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监管机制不健全。根据以上的研究思路,本文从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视程度、完善现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制度、拓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资金渠道、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监管四个层面上提出政府更好的履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的建议。
马晓庆[7](2020)在《Z市河长制考核机制研究》文中认为河长制考核机制研究是随着对河长制的认识及水治理实践不断深化而提出的一个新问题。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是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和有力抓手,但是目前也出现了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谁考核谁、考核什么、怎么考核以及考核结果如何运用”的问题,即河长制考核主体、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及考核结果运用上存在的问题,已成为制约河长制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本文紧密围绕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展开研究。在对河长制考核机制的内涵、优势及各级河长制考核开展情况进行论述的基础上,通过对Z市河长制实践探索及考核机制运行情况进行梳理,发现目前在河长制考核中存在考核主体设置不够科学、考核对象设置不够全面、考核内容设置不够合理、考核程序和方法不够完善及考核结果运用不够充分等方面的问题,并剖析出思想重视不够、考核内容复杂、可比性差、考核投入不足、过程监管不力、考核结果区分度低、法制不健全、信息化水平不高等原因。进而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要优化考核主体设置,提升考核人员专业能力,引入多元主体参与考核,加大社会、公众协同参与力度;明确河长及各治水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各级河长及责任单位的考核力度;在遵循中央规定的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的考核内容和指标,注重考核指标阶段性优化,进行差异化考核;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强化考核过程监督,改善考核方法和程序,不断加强科学技术手段运用,注重利用信息化建设服务河长制考核工作,为完善水治理体系和提升水治理能力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要把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结合起来,通过完善整改问责长效机制和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在此基础上推动开展河长制立法工作。通过不断完善河长制考核机制,进而推动水治理工作的创新发展。本文注重对河长制考核实践案例的研究,运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理论、激励理论及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新成果,对实践探索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努力使河长制考核机制方面的研究在理论上趋于系统性、全面性,在实践上更具指导性、针对性。
潘锋[8](2020)在《乡村水污染治理对策研究 ——以永嘉县岩坦镇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水作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质,同时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无论是在维持整体生态平衡方面,还是在促进乡村资源环境保护方面,以及推动乡村治理良性发展上都产生着极大的影响。随着我国在经济发展及生活质量方面的不断提高,我国乡村水环境遭受的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目前的乡村水污染状况已经成为了制约乡村生态环境改善、阻碍农业可持续发展以及乡村正常生产生活的重要原因,虽然水污染治理的技术和方法在不断地改进和提升,但这种治理的速度依旧很难跟上乡村水环境被污染的速度,因此乡村水环境恶化的态势并未得到有效的遏制(周红颖2017),所以了解乡村水污染现状、分析水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治理及改善水污染问题已迫在眉睫。本篇论文将以水污染治理为研究课题,通过永嘉县岩坦镇的实例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研究分为五个部分:一是引言,阐述了研究的选题背景和现实意义,梳理了研究现状,分析了研究的特点和不足。二是理论研究,阐明了公共管理理论、协同治理理论等四个理论对污水治理的现实指导意义,为选题的研究奠定理论基础。三是实证分析,以永嘉县岩坦镇为例,对其水资源基本情况、水污染情况以及治理现状进行了实证调查。岩坦镇总体水资源比较丰富,在生活污水、农业污水以及企业污水三个方面的污染情况较为严重,治理过程中尽管在污染物和河湖水方面有些改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四是对永嘉县岩坦镇水污染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分析了包括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责任落实不到位,政治法律社会机制不健全方面等五大问题,并针对问题进行原因分析,从思想、资金、技术、管理机制法律政策、公众参与等五个方面入手。五是在上述的问题及原因的基础上,进行乡村水污染治理的路径探究,有针对性的提出加大客观因素投入、健全法律制度、推动多元主体参与、完善责任追究、发挥市场作用五个方面的对策。本文认为加强乡村污水治理,提升乡村水质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方面能够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真真切切地关系到乡村居民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为更好的促进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就需要协同治理改变以往治标不治本的治理方式,从而抓住根源问题对症下药,尽快采取有效措施遏止这不利局面,早日实现水污染治理的新突破,最终促进乡村水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何晴晴[9](2020)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研究 ——以文成县为例》文中研究说明随着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量日益增加,导致水污染问题日趋严重,直接影响到农村农民的生命健康。因此,完善农村中生活污水有效处理设施并且解决农村水污染的重要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村正常的生态环境也关系到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为了促进农村水污染问题的有效解决,文成县将坚定不移的贯彻省级部门“五水共治”的相关决策方案,切实推动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保证农村村民的正常用水。但就目前状况而言,文成县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量较大,且污染程度较深,处理复杂,受政府管理方式、资金投入、运维监督管理、农民生活习惯等方面影响,导致了最终污水治理效果不佳,目前新农村建设较为迫切的问题便是相关的污水处理问题。本文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研究现状和文成的实际情况,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体、治理措施、治理资金、监督管理、村民参与等方面对文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总结,以多中心治理为视角,从中分析出治理主体权责不清,资金筹集困难,监管技术薄弱、考核机制不健全、社会参与程度较低等是农村污水治理困难的根源。因此提出了构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明确职责,完善设施运维的服务体系、标准体系、保障体系,建立责任清单,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达到“可监测、可核查、可报告”的标准,是促进生活污水健康有效治理的重要方式。最后,提出了完善文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措施,认为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必须从转变政府角色定位,建设各主体共同参与到治理资金筹集、建设、运维等各环节的多元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行机制,引入市场运行机制,确保相关资金链的正常运转、加强农村污水监管能力,制定科学规范的农村污水治理考核办法,提高村民环保认知水平,推动公众广泛参与等方面入手,不断完善和创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制度,为文成县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水环境。
杨若愚[10](2020)在《环境污染的空间相关性、影响因素及治理模式构建》文中研究表明环境污染已成为世界性治理难题,其中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是两种最为突出的环境问题,也是环境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早在2006年发布的“十一五”规划纲要中,中国政府就已经把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2017年召开的十九大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及“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然而,环境治理涉及多元主体之间的合作与冲突,各省份、各区域在不同的政策阶段面临的污染问题、取得的成效均存在异质性。因此,对中国各区域的环境污染物进行多年份的横向研究和纵向对比,分析其时空效应、治理困境和影响机理就显得十分必要且有意义。本文基于“现状—原因—对策”的分析逻辑,运用省域面板数据研究了中国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时空演变趋势和空间相关性,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其影响因素以及政策工具的有效性,最后提出治理路径。主要研究内容如下:(1)在“现状”层面: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和探索性空间分析(ESDA)方法研究了环境污染的时空变化特征,结果发现四种污染物指标都存在时间分布层面的波动性和空间分布层面的异质性以及集聚性。大气污染呈现出“块状集聚”的特征,水污染呈现出“条带状集聚”的特征。大气污染的空间相关性高于水污染,过渡型指标的空间相关性高于约束性指标。中国的环境污染具有显着的空间集聚效应,因此需要注意加强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合作治理。(2)在“原因”层面:通过构建STIRPAT模型和空间计量模型对多种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和政策工具的效果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人口规模、经济水平、技术进步、产业结构、城市化等社会经济因素都会对大气污染和水污染产生影响。多种政策工具的效果也不尽相同,目前中国的环境污染治理主要依靠“运动式”的政治命令手段实现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力量还比较薄弱,环境政策工具要根据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实践发展进行渐变式创新。(3)在“对策”层面:通过进行逐步回归分析和异质性回归分析,发现在不同的政策阶段和不同的区域,政策工具发挥的效果存在显着的差异性。东部地区目前属于“公众参与驱动型”的环境治理模式,中部地区是“市场激励驱动型”的环境治理模式,西部地区尚处于“命令控制驱动型”的环境治理模式。在未来的环境规制过程中,应该构建“合作治理”的新模式,推动政策工具的优化创新和重组整合,实现环境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和区域生态的协调发展。本文的创新点和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在研究视角和研究思路方面,综合分析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时空演化规律和治理难题。将自然科学中的污染指标赋予管理学意义,细分为“约束性”和“过渡性”指标,区别于以往的宏观性政策研究和单纯的环境科学研究。在研究框架构建的过程中,将治理理论与区域协调发展理论等相结合。把环境合作治理细化为“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跨主体”、“政策工具整合”五个维度。基于“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多重视角分析环境污染的治理困境和多种政策工具的效果,丰富了合作治理的理论内涵和政策价值。(2)在研究体系和研究工具层面,以往关于环境治理的文献中,研究方法多为案例分析、文本分析、质性访谈等定性研究,而少数定量研究主要是针对公民个体的问卷调查,缺乏系统性的研究模型和框架体系。本文遵循“实然层面—治理困境—原因机理—应然层面”的分析逻辑,把理论研究与定量分析、实证研究相结合,挖掘其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机理。在变量的操作定义层面,本文对七种社会经济因素和七种环境政策工具进行定量测量,弥补了现有文献测量指标的缺陷。运用逐步回归分析方法,动态测度了自变量显着性的变化。综合考虑时间异质性和空间异质性进行子样本回归分析,探究了不同区域和不同政策阶段治理路径的差异性。为“定量”评价中国环境污染现状和“定性”完善治理路径构建了一种可供借鉴的分析框架。(3)在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方面,把本文的理论框架映射到环境治理实践中可知,环境污染的时空效应要求处理好府际关系、区域关系、部门关系以及多元主体之间的关系,综合使用多种政策工具,促进环境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和区域环境治理能力的协调发展。在不同政策阶段和不同区域,不同污染类型的政策工具效果是存在差异的,公众参与的程度不断加强而政府管控的刚性逐渐减弱,环境政策的实施注意考量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打好政策组合拳,实现多维度的合作治理。
二、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成都市实施河长制中制约公众参与的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问题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3.1 河长制 |
1.3.2 公众参与 |
1.4 研究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的技术路线 |
1.5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5.1 研究的目的 |
1.5.2 研究的意义 |
1.6 研究的创新点和不足 |
第二章 成都市实施河长制公众参与的应然状态 |
2.1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1.2 公共物品理论 |
2.1.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1.4 参与管理理论 |
2.2 国内外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的成功实践 |
2.2.1 国外公众参与流域治理的成功实践 |
2.2.2 国内公众参与河湖治理的成功实践 |
2.2.3 从理论与实践推导出河长制公众参与的应然状态 |
2.3 成都市实施河长制公众参与政府角色应然状态 |
2.3.1 公众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者 |
2.3.2 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供给者 |
2.4 成都市实施河长制公众作为参与主体应然状态 |
2.4.1 参与主体类型应多元 |
2.4.2 公众参与内容范围应广泛 |
2.4.3 公众参与方式应灵活多样 |
2.5 成都市实施河长制公众参与运行机制的应然状态 |
2.5.1 全面的信息知情 |
2.5.2 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 |
2.5.3 强有力监督监管机制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成都市实施河长制公众参与的实然状态 |
3.1 成都市水污染防治的工作现状 |
3.1.1 我国公众参与治理水污染的现状及发展 |
3.1.2 成都市实施河长制水环境污染治理现状 |
3.2 成都市实施河长制中公众参与政府角色的实然状态 |
3.2.1 公众参与规章制度制定状态 |
3.2.2 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状态 |
3.3 成都市实施河长制公众作为参与主体的实然状态 |
3.3.1 参与主体状态 |
3.3.2 参与内容范围状态 |
3.3.3 参与方式状态 |
3.4 成都市实施河长制公众参与运行机制的实然状态 |
3.4.1 信息知情状态 |
3.4.2 沟通协调机制状态 |
3.4.3 监督监管机制状态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成都市实施河长制公众参与的问题分析 |
4.1 成都市实施河长制公众参与问题的分析维度 |
4.1.1 政府主导和公众参与的有效互动为基点 |
4.1.2 问题的分析维度:角色定位、参与成熟度和机制 |
4.2 成都市实施河长制公众参与的具体问题分析 |
4.2.1 政府角色定位不准 |
4.2.2 公众参与成熟度不高 |
4.2.3 参与运行机制不畅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成都市实施河长制中制约公众参与的原因分析 |
5.1 政府角色定位 |
5.1.1 角色定位偏差的原因分析 |
5.1.2 改变角色定位偏差原因的影响因素 |
5.2 公众参与成熟度 |
5.2.1 公众参与成熟度不高的成因分析 |
5.2.2 改变公众参与成熟度不高成因的影响因素 |
5.3 参与机制 |
5.3.1 公众参与机制不畅的原因分析 |
5.3.2 改变公众参与机制不畅原因的影响因素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破解成都市实施河长制中制约公众参与的对策建议 |
6.1 政府重视公众参与的对策及合理性分析 |
6.1.1 矫正政府角色定位 |
6.1.2 符合公共物品公共性的基本价值追求 |
6.1.3 契合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内在要求 |
6.2 有效提升公众参与成熟度的对策及合理性分析 |
6.2.1 提高公众参与成熟度 |
6.2.2 现行法律为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奠定法律基础 |
6.2.3 民主思想赋予水环境治理的群众基础 |
6.3 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的对策及合理性分析 |
6.3.1 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
6.3.2 公众参与河湖治理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
6.3.3 公众参与机制能够激发社会环保需求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2)基层网格化环境监察研究 ——以L县Z街道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绪论 |
0.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0.1.1 研究背景 |
0.1.2 研究意义 |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2.1 国外研究现状 |
0.2.2 国内研究现状 |
0.3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 |
0.3.1 研究思路 |
0.3.2 研究方法 |
0.4 创新点与不足 |
1 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
1.1 基本概念 |
1.1.1 网格化 |
1.1.2 基层环境监察 |
1.2 基本理论 |
1.2.1 网络化治理理论 |
1.2.2 精准治理理论 |
2 Z街道网格化环境监察的具体实践 |
2.1 Z街道网格化环境监察的实施背景及代表性 |
2.1.1 Z街道网格化环境监察的实施背景 |
2.1.2 Z街道自身的代表性 |
2.2 Z街道网格化环境监察的实践 |
2.2.1 Z街道网格化环境监察的网格划分 |
2.2.2 Z街道网格化环境监察的人员配备 |
2.2.3 Z街道网格化环境监察的具体运行 |
2.3 Z街道网格化环境监察效果评价 |
3 Z街道网格化环境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网格化环境监察存在的问题 |
3.1.1 环保部门网格化环境监察工作繁重 |
3.1.2 网格化环境监察存在监管漏洞 |
3.1.3 问题处理滞后 |
3.1.4 企业配合度低 |
3.1.5 群众举报平台利用率低 |
3.2 网格化环境监察存在问题的原因 |
3.2.1 网格化环境监察的监管主体层面 |
3.2.2 网格化环境监察的客体层面 |
3.2.3 网格化环境监察的社会层面 |
3.2.4 网格化环境监察的制度层面 |
4 网格化环境监察的对策建议 |
4.1 网格化环境监察主体层面 |
4.1.1 加强网格员的精细考核 |
4.1.2 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环境监察水平 |
4.1.3 培养专职网格化环境监察网格员 |
4.1.4 提高属地负责人和村级监管人的网格化环境监察意识 |
4.2 网格化环境监察的客体层面 |
4.2.1 提高企业自身环保意识 |
4.2.2 合理划分企业网格 |
4.2.3 引导企业行业自律 |
4.3 网格化环境监察的社会层面 |
4.3.1 引导公益组织志愿者参与 |
4.3.2 引导公民参与 |
4.3.3 引导媒体参与 |
4.4 网格化环境监察的制度层面 |
4.4.1 完善法律法规制度 |
4.4.2 完善政府监管制度 |
4.4.3 制定资金筹集使用的标准和规范 |
5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企业信息公示牌 |
附录2 企业网格化环境监察记录表 |
附录3 问题整改回执 |
作者简历 |
致谢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3)水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监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分析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1.3 主要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
1.3.1 主要研究内容 |
1.3.2 创新点 |
第二章 水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监管概述 |
2.1 第三方治理的含义 |
2.1.1 第三方治理的概念 |
2.1.2 第三方治理的类型 |
2.2 第三方治理政府监管的内涵 |
2.2.1 第三方治理政府监管的概念 |
2.2.2 第三方治理政府监管的理论基础 |
2.3 水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监管的特点 |
2.3.1 全程性 |
2.3.2 全面性 |
2.3.3 专业性 |
2.3.4 独立性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水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监管职责 |
3.1 政府监管职责简析 |
3.1.1 水污染第三方治理中的政府角色定位 |
3.1.2 水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监管的必要性 |
3.2 市场准入、退出阶段的监管 |
3.2.1 市场准入监管 |
3.2.2 市场退出监管 |
3.3 第三方治理运行阶段的监管 |
3.3.1 监测排污企业是否达标排放 |
3.3.2 监测治污企业是否达标治理 |
3.3.3 判明违法主体并依法追责 |
3.3.4 政府监管的违法问责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水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监管现存阻碍 |
4.1 市场准入、退出阶段监管阻碍 |
4.1.1 市场准入机制不完善 |
4.1.2 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 |
4.2 第三方治理运行阶段监管阻碍 |
4.2.1 监管方式存在不足 |
4.2.2 缺乏治污效果评价机制 |
4.2.3 缺乏判明违法主体的法律依据 |
4.2.4 政府监管违法问责机制有待完善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水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监管完善对策 |
5.1 市场准入、退出阶段完善对策 |
5.1.1 完善市场准入机制 |
5.1.2 健全市场退出机制 |
5.2 第三方治理运行阶段完善对策 |
5.2.1 创新监管方式 |
5.2.2 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 |
5.2.3 明确责任划分法律规定 |
5.2.4 完善政府监管违法问责机制 |
5.3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扬中市水环境治理的碎片化及整体性治理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标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简要述评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第2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阐述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水环境治理 |
2.1.2 碎片化 |
2.2 整体性治理理论 |
2.2.1 形成背景 |
2.2.2 主要内涵 |
2.2.3 对政府治理改革的运用价值 |
第3章 扬中市水环境治理的现状分析 |
3.1 基本概况 |
3.1.1 扬中市水环境概况 |
3.1.2 扬中市水环境治理相关政策 |
3.2 扬中市水环境治理方式的演变历程 |
3.2.1 “管理空白”阶段 |
3.2.2 “九龙治水”阶段 |
3.2.3 “五水联治”阶段 |
3.3 现有“五水联治”治理方式的架构和内容 |
3.3.1 组织架构 |
3.3.2 运行管理机制 |
3.3.3 “五水联治”治理的工程内容 |
3.4 “五水联治”的水环境治理效果调查分析 |
3.4.1 调查设计 |
3.4.2 调查样本状况 |
3.4.3 调查结果讨论 |
(1)对扬中市水环境质量的总体满意度 |
(2)对“五水联治”治理的认知度 |
(3)对水环境治理的参与度 |
第4章 扬中市水环境治理中存在的碎片化问题及成因分析 |
4.1 扬中市水环境治理中的多层次“碎片化”问题 |
4.1.1 治理理念碎片化 |
4.1.2 治理主体的碎片化 |
4.1.3 治理资金碎片化 |
4.1.4 督查考核碎片化 |
4.2 扬中市水环境治理碎片化的原因 |
4.2.1 治理理念偏离治理目标 |
4.2.2 治理主体主体权责不明晰 |
4.2.3 信息机制建设不完善 |
4.2.4 考核机制不健全 |
第5章 推进扬中市水环境整体性治理的对策 |
5.1 树立整体性治理理念 |
5.1.1 强化全局意识 |
5.1.2 畅通信息渠道 |
5.2 建立多元化供给机制 |
5.2.1 形成权责一致的治水体系 |
5.2.2 构建跨界整合的协作机制 |
5.2.3 实施多方位的治理人才队伍建设 |
5.3 构建统筹化的治理资金管理制度 |
5.3.1 设立统一的治水专项资金 |
5.3.2 提供相对宽松的筹资环境 |
5.4 完善整体性治理的督查考核体系 |
5.4.1 建立全流程督查机制 |
5.4.2 优化考核体系 |
5.4.3 多样化监督方式 |
5.4.4 加强考核问责力度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调查问卷 |
附录B:访谈提纲 |
(5)深圳市水污染治理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目的和内容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第2章 国内外典型城市水污染治理 |
2.1 国内典型城市水污染治理 |
2.2 国外典型城市水污染治理 |
2.3 国内外典型城市水污染治理经验总结 |
第3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3.1 相关概念 |
3.1.1 水污染 |
3.1.2 水污染治理 |
3.2 理论基础 |
3.2.1 网络化治理理论 |
3.2.2 整体性治理理论 |
第4章 深圳市水环境现状分析 |
4.1 水环境现状 |
4.1.1 水资源情况 |
4.1.2 饮用水源水质情况 |
4.1.3 近岸海域水质情况 |
4.2 水污染特征 |
4.3 水污染治理面临的问题分析 |
4.3.1 先天不足下的水环境容量有限和降雨分布不均 |
4.3.2 快速发展下的污染积累和基础设施欠账 |
4.3.3 高人口密度下的小散乱污整治困难 |
4.3.4 新型移民城市下的公众参与力度不足 |
4.3.5 高强度治水下的管理乏力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深圳市水污染治理措施现状分析 |
5.1 政策导向 |
5.1.1 法律法规 |
5.1.2 技术规范 |
5.2 组织实施 |
5.2.1 流域统筹,系统治理 |
5.2.2 统一标准,一体推进 |
5.2.3 清淤治违,畅通河渠 |
5.2.4 防抢结合,源头管控 |
5.3 技术策略 |
5.3.1 “织网”行动 |
5.3.2 “净水”行动 |
5.3.3 “碧水”行动 |
5.3.4 “智慧”行动 |
5.4 管理机制 |
5.4.1 以河长制推动河湖长效管理 |
5.4.2 加强宣传汇聚全民治水合力 |
5.4.3 强力推进小区正本清源改造 |
5.4.4 贯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深圳市水污染治理对策建议 |
6.1 政策引导建议 |
6.1.1 树立科学的治水理念 |
6.1.2 修订完善法规条例 |
6.2 实施模式建议 |
6.2.1 开拓创新治理模式 |
6.2.2 优化目标管控体系 |
6.2.3 构建多元执法体系 |
6.2.4 扎实工程实施效果 |
6.2.5 营造全民治水氛围 |
6.2.6 树立智慧治水标杆 |
6.3 技术策略建议 |
6.3.1 推进河流生态化治理 |
6.3.2 全力抓好治污设施建设 |
6.3.3 制定合理的治水成效检验标准 |
6.4 管理机制建议 |
6.4.1 理顺运行机制,明确治水主体责任 |
6.4.2 理顺考核机制,强化激励与导向作用 |
6.4.3 理顺协同机制,实现“全民治水” |
6.4.4 理顺长效机制,提高治水成效 |
6.5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深圳市水污染现场调研表 |
附录2 水环境公众调查情况统计表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6)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政府履责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农村生活污水 |
2.1.2 政府责任 |
2.1.3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政府责任 |
2.2 理论基础 |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2 环境法治理论 |
2.2.3 责任政府理论 |
第3章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历程及政府履责现状 |
3.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历程 |
3.1.1 起步阶段 |
3.1.2 发展阶段 |
3.1.3 快速发展阶段 |
3.2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政府履责现状 |
3.2.1 治理政策的制定与落实 |
3.2.2 治理技术的选择与应用 |
3.2.3 治理资金的投入与分配 |
3.2.4 治理理念的宣传与教育 |
第4章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政府履责存在的问题 |
4.1 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的宣传推广不到位 |
4.1.1 宣传教育缺乏 |
4.1.2 技术推广不足 |
4.2 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的责任划分不清晰 |
4.2.1 各级政府治理责任不明确 |
4.2.2 职能部门治理责任不分明 |
4.3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资金保障不足 |
4.3.1 治理资金供给总量少 |
4.3.2 治理资金持续供给差 |
4.4 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的监管不力 |
4.4.1 监管力量薄弱 |
4.4.2 监管手段低效 |
第5章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政府履责存在问题的原因 |
5.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视程度不高 |
5.1.1 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指标 |
5.1.2 粗浅认识农村生活污水危害 |
5.2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制度与政策不完善 |
5.2.1 缺少专项的法律法规 |
5.2.2 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 |
5.3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筹集模式不科学 |
5.3.1 过度依赖于政府财政 |
5.3.2 社会力量的参与程度低 |
5.4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监管机制不健全 |
5.4.1 监管流程不完整 |
5.4.2 监管问责能力弱 |
第6章 政府履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的建议 |
6.1 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视程度 |
6.1.1 转变政府的环保观念 |
6.1.2 加强宣传教育力度 |
6.2 完善现有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制度 |
6.2.1 完善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
6.2.2 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的考绩制度 |
6.3 拓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资金渠道 |
6.3.1 设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金 |
6.3.2 积极引进社会资本 |
6.3.3 试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收费制度 |
6.4 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监管 |
6.4.1 科学设置监管机构 |
6.4.2 运用科学的监管手段 |
6.4.3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管 |
第7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7)Z市河长制考核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
1.国内研究综述 |
2.国外研究综述 |
3.研究评述 |
(三)相关理论 |
1.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 |
2.激励理论 |
3.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理论 |
(四)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之处 |
1.创新之处 |
2.不足之处 |
二、河长制考核的内涵、优势与探索 |
(一)河长制的起源与功能 |
1.河长制的含义 |
2.河长制的由来 |
3.河长制的功能 |
(二)河长制考核机制的内涵与优势 |
1.河长制考核机制的内涵 |
2.河长制考核机制的优势 |
(三)河长制考核工作进展 |
1.中央层面河长制考核探索 |
2.省级河长制考核探索 |
3.市级河长制考核探索 |
三、Z市河长制考核现状分析 |
(一)Z市河长制实践探索 |
1.Z市水情概况 |
2.Z市河长制开展情况 |
(二)考核制度与考核方案设置 |
1.考核主体和考核对象设置 |
2.考核内容设置 |
3.考核程序设置 |
4.考核等级评定 |
5.考核结果运用 |
(三)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
1.考核基本情况 |
2.主要做法 |
(四)考核工作成效 |
1.建成区河流水质稳步提升 |
2.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源持续改善 |
3.重点河湖水生态进一步修复 |
四、Z市河长制考核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
1.考核主体设置不够科学 |
2.考核对象设置不够全面 |
3.考核内容设置不够合理 |
4.考核程序和方法不够完善 |
5.考核结果运用不够充分 |
(二)问题原因分析 |
1.思想上重视不够,而且有错误认识 |
2.考核内容太复杂,横向可比性差 |
3.考核投入不足,过程监管不力 |
4.考核结果区分度不高,激励问责难度大 |
5.相关法制不健全,陷入考核怪圈 |
6.信息化水平不高,考核技术落后 |
五、完善Z市河长制考核机制的对策 |
(一)优化考核主体设置,推动考核效能提升 |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
2.考核主体与考核对象匹配 |
3.引入多元主体参与 |
(二)完善考核对象设置,实现考核全覆盖 |
1.实现对各级河长考核全覆盖 |
2.实现对成员单位考核全覆盖 |
(三)健全考核内容和指标,确保考核科学与合理 |
1.以顶层制度设计为导向,体现综合治理各要素 |
2.依据水治理实践,体现差异化考核理念 |
3.按照阶段性工作重点,不断优化考核指标 |
4.细化日常考核指标和分值,减少主观因素 |
5.平衡分组考核成绩差异,减少宽严不一误差 |
6.科学设置一票否决项,彰显底线要求 |
(四)改善考核程序和方法,保障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
1.规范考核程序,监管考核过程 |
2.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
3.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
4.科学设定考核等次,增强结果区分度 |
(五)健全奖励问责机制,发挥好指挥棒作用 |
1.与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结合起来 |
2.完善整改问责长效机制 |
3.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 |
(六)推动河长制立法,强化考核工作刚性约束 |
1.立法依据 |
2.立法必要性 |
3.立法可行性 |
4.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
5.立法规范的主要内容 |
(七)利用互联网技术,建设信息化平台 |
六、结论与展望 |
(一)结论 |
(二)展望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参考文献 |
(8)乡村水污染治理对策研究 ——以永嘉县岩坦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概况 |
1.3.1 国内研究概况 |
1.3.2 国外研究概况 |
1.3.3 文献综述 |
1.4 研究方法 |
1.4.1 问卷调查法 |
1.4.2 访谈法 |
1.5 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乡村水污染治理的理论依据 |
2.1 公共物品理论 |
2.2 公共管理理论 |
2.3 协同治理理论 |
2.4 环境产权理论 |
第三章 乡村水污染治理现状 |
3.1 水资源基本情况 |
3.2 水污染现状 |
3.2.1 生活污水 |
3.2.2 农业污水 |
3.2.3 企业污水 |
3.3 水污染治理现状 |
3.3.1 生活污水治理现状 |
3.3.2 农业污水治理现状 |
3.3.3 企业污水治理现状 |
3.3.4 总体污水治理现状 |
第四章 乡村水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水污染治理存在问题 |
4.1.1 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 |
4.1.1.1 污水设施配备不够完善 |
4.1.1.2 污水收集系统效率不高 |
4.1.1.3 控源截污工作不到位 |
4.1.2 污水处理建设工作存在欠缺 |
4.1.2.1 水源利用缺乏科学指导 |
4.1.2.2 水利服务体系缺乏建设 |
4.1.3 缺乏多元主体协同治理 |
4.1.3.1 缺乏协同建设 |
4.1.3.2 缺乏公众参与 |
4.1.3.3 缺乏协同监督 |
4.1.4 水污染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
4.1.4.1 水污染治理责任分工不明确 |
4.1.4.2 水污染治理失职责任追究不严厉 |
4.1.5 水污染治理机制不健全 |
4.1.5.1 水污染治理的政治机制不健全 |
4.1.5.2 水污染治理的法律机制不健全 |
4.1.5.3 水污染治理的社会机制不健全 |
4.2 水污染治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资金投入力度不够 |
4.2.1.1 资金投入不够 |
4.2.1.2 资金使用欠合理 |
4.2.2 技术手段落后 |
4.2.2.1 技术方式落后更新缓慢 |
4.2.2.2 缺乏技术人才及治理方案 |
4.2.3 思想认识不到位 |
4.2.3.1 思想上不够重视 |
4.2.3.2 水污染治理观念较为陈旧 |
4.2.4 管理机制法规政策不完善 |
4.2.4.1 环境管理机制不健全 |
4.2.4.2 法规政策不完善 |
4.2.4.3 政策及建设机制存在欠缺 |
4.2.5 公众参与监督存在欠缺 |
4.2.5.1 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 |
4.2.5.2 缺少社会及公众监督 |
第五章 乡村水污染治理的对策研究 |
5.1 加大多层面客观因素的投入 |
5.1.1 加大资金拨付力度 |
5.1.2 完善硬件设施配备 |
5.2 健全制度及法律法规体系 |
5.2.1 完善污水治理法律法规体系 |
5.2.2 建立水污染管理制度及机构 |
5.2.3 推动政府主导指挥政策制定 |
5.3 加强推动多元主体参与监督 |
5.3.1 强化乡村居民企业治水意识 |
5.3.2 建立多层次多主体监督体系 |
5.4 完善责任追究等多种机制 |
5.4.1 健全水污染治理的多种机制 |
5.4.2 加大污水治理责任追究力度 |
5.5 促进市场机制的形成及发挥作用 |
5.5.1 积极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 |
5.5.2 构建水务管理市场运行体系 |
总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9)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研究 ——以文成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以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概况 |
1.2.1 国内研究概况 |
1.2.2 国外研究概况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基本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农村生活污水 |
2.1.2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2.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多元治理理论 |
2.2.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第三章 文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分析 |
3.1 文成县水环境概况 |
3.2 文成县农村生活污水的基本情况 |
3.2.1 文成县农村生活污水的来源 |
3.2.2 文成县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 |
3.2.3 文成县农村生活污水的特点 |
3.3 文成县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现状 |
3.3.1 文成县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模式 |
3.3.2 文成县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方式 |
3.3.3 文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资金投入 |
3.3.4 文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的成效 |
第四章 文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问题 |
4.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多头管理,效率低下 |
4.2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政策法规缺失 |
4.3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落实不到位 |
4.4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不到位 |
4.5 农污运维单位的考核不严格 |
4.6 农村村民参与污水治理积极性不高 |
第五章 文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
5.1 政府多头管理权责不清 |
5.2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本高,资金筹措困难 |
5.3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缺乏科学合理规划 |
5.4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不足 |
5.4.1 缺乏专业的治理队伍 |
5.4.2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技术落后 |
5.5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机制不完善 |
5.6 公众环保意识薄弱,参与程度不高 |
5.6.1 村民对农村生活污水认识不到位 |
5.6.2 村民的参与机制不健全 |
第六章 文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对策建议 |
6.1 转换政府角色定位,建立多元治理运行机制 |
6.1.1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统筹治理部门职责 |
6.1.2 引入市场机制,完善多元治理体系 |
6.2 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政策法规 |
6.3 农污治理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加强规划引领 |
6.4 完善污水治理资金管理,畅通融资渠道 |
6.4.1 完善财政治污投入 |
6.4.2 规范资金使用,加强财政资金审核 |
6.4.3 实行多元化农污治理融资机制 |
6.5 提高农村污水治理能力,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实施全范围监管体系 |
6.5.1 加强农污治理队伍建设,提高农污治理能力 |
6.5.2 加快农污治理监管技术改造,建立数字化远程监控系统 |
6.6 制定科学规范的农污治理考核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
6.7 提高村民环保认知水平,推动公众广泛参与 |
6.7.1 加强农村环保宣传,培养塑造村民的环保意识 |
6.7.2 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发挥村民对污水治理的监督作用 |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关于文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问题的调查问卷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0)环境污染的空间相关性、影响因素及治理模式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问题和主要研究内容 |
1.3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1.4.1 技术路线 |
1.4.2 研究方法 |
1.5 本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理论基础、文献综述与分析框架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环境污染 |
2.1.2 空间相关性 |
2.1.3 环境监管与政策工具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产品和外部性理论 |
2.2.2 政府规制理论 |
2.2.3 空间相关性理论与区域协调发展理论 |
2.2.4 治理理论 |
2.2.5 理论启示 |
2.3 文献综述与研究缺口 |
2.3.1 环境污染的时空分布特征与空间相关性 |
2.3.2 环境污染的影响因素分析 |
2.3.3 环境政策工具和治理模式的相关研究 |
2.4 文献述评 |
2.5 环境污染“合作治理”的逻辑剖析和分析框架构建 |
2.5.1 环境污染“合作治理”的逻辑剖析 |
2.5.2 “合作治理”分析框架在本研究中的构建与应用 |
第3章 环境污染的时空特征、空间相关性与治理困境 |
3.1 污染物选择 |
3.1.1 大气污染物的选择 |
3.1.2 水污染物的选择 |
3.2 “现状分析”层面的研究方法 |
3.2.1 描述性统计分析方法 |
3.2.2 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方法 |
3.3 环境污染的时空特征分析 |
3.3.1 大气污染的时空特征分析 |
3.3.2 水污染的时空特征分析 |
3.4 环境污染的空间相关性分析 |
3.4.1 大气污染的空间相关性分析 |
3.4.2 水污染的空间相关性分析 |
3.5 环境污染的治理现状与治理困境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大气污染的影响因素和政策工具的治理效果 |
4.1 STIRPAT模型的扩展与空间计量模型构建 |
4.1.1 实证研究模型的扩展与构建 |
4.1.2 变量的选择与加入 |
4.1.3 样本选择、变量测量与数据来源 |
4.2 研究假设的提出 |
4.2.1 经典模型三要素的研究假设 |
4.2.2 七种社会经济因素的研究假设 |
4.2.3 七种环境政策工具的研究假设 |
4.2.4 研究假设汇总 |
4.3 数据分析结果 |
4.3.1 大气污染约束性指标的空间计量分析 |
4.3.2 大气污染过渡性指标的空间计量分析 |
4.4 假设验证 |
4.4.1 约束性指标的假设验证 |
4.4.2 过渡性指标的假设验证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水污染的影响因素和政策工具的治理效果 |
5.1 STIRPAT模型的扩展与空间计量模型构建 |
5.1.1 实证研究模型的扩展与构建 |
5.1.2 变量的选择与加入 |
5.1.3 样本选取和变量测量 |
5.2 研究假设的提出 |
5.2.1 经典模型三要素的研究假设 |
5.2.2 七种社会经济因素的研究假设 |
5.2.3 七种环境政策工具的研究假设 |
5.2.4 研究假设汇总 |
5.3 数据分析结果 |
5.3.1 水污染约束性指标的空间计量分析结果 |
5.3.2 水污染过渡性指标的空间计量分析 |
5.4 假设验证 |
5.4.1 约束性指标的假设验证 |
5.4.2 过渡性指标的假设验证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对策建议 |
6.1 整体性视角下的对策建议 |
6.1.1 不同污染类型的环境治理体系构建 |
6.1.2 不同指标类型的环境治理之道 |
6.2 分地区和分时段的对策建议 |
6.2.1 不同区域的环境治理对策 |
6.2.2 不同政策阶段的环境治理路径 |
6.3 政策工具整合视角下的对策建议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未来研究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1.1 中国环境污染的时空分布特征和治理困境 |
7.1.2 中国环境污染的影响因素与政策工具选择 |
7.1.3 环境“合作治理”模式的构建、应用与完善 |
7.2 研究局限与未来研究展望 |
7.2.1 空间尺度的细化研究 |
7.2.2 时间尺度的对比分析与预测研究 |
7.2.3 污染物种类层面的综合研究 |
7.2.4 影响因素和政策工具层面的扩展研究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四、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成都市实施河长制中制约公众参与的问题研究[D]. 杨京铭. 电子科技大学, 2020(04)
- [2]基层网格化环境监察研究 ——以L县Z街道为例[D]. 陶健宁. 山东科技大学, 2020(06)
- [3]水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监管问题研究[D]. 孙丽娟. 河北大学, 2020(08)
- [4]扬中市水环境治理的碎片化及整体性治理对策研究[D]. 丁超. 江苏大学, 2020(05)
- [5]深圳市水污染治理策略研究[D]. 张健. 吉林建筑大学, 2020(04)
- [6]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政府履责问题研究[D]. 张瑞. 长春工业大学, 2020(01)
- [7]Z市河长制考核机制研究[D]. 马晓庆.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020(01)
- [8]乡村水污染治理对策研究 ——以永嘉县岩坦镇为例[D]. 潘锋.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02)
- [9]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研究 ——以文成县为例[D]. 何晴晴.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02)
- [10]环境污染的空间相关性、影响因素及治理模式构建[D]. 杨若愚. 天津大学,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