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案件比的调研报告

优化案件比的调研报告

问:案件结收比与结案率的建议
  1. 答:第一、认清形势,转消滑变观念。随着基层法院整体结案率的上升,会不可避免导致中院二审案件数量的持续攀升,要对中院机关新收案件增长趋势有个清醒的认识,每一个部门,每一名法官都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
    第二、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要明确一个可以实现的结案率最低目标,结合中院审判部门的实际情况,上半年每个审判部门的结案率要达到80%以上,可以超过这个目标但不能低于这个目标。
    第三、均衡分案,加快结案。加快案件流转,要加快分案流程,对于上诉案件立案部门要坚持收案五日内立案,能在上半月立案的不在下半月立案;业务部门加快办案节奏,把握好本部门结案总体步骤,把结案时间往前提,避免出现上半月松懈,下半月紧张,甚至扎堆结案现象的产生。
    第四、提高效率,缩短周期。通过对新收案件的分析,近八成案件是二审案件,因此,按照流程节点要求,把握住开庭和结案两个节点,缩短办案周期,用效率应对案件数量增长。
    第五、加强督导,强力推进。要加强横向比较,结案率和结案数量落后部门要向内挖潜,采取督促、检查,必要时采取集体约谈,找准影响结案率的症结所在,切实提高结案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隐昌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拿携腊。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问:案件比存在的问题
  1. 答:法律分析码碧轮:所谓“案件比”,就是当事人的一个“案子”,与进入司法程序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数”之对比,是一组反映办案质效的司法统计新的极简指标。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迟信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慧弯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问:检察院案件比存在问题
  1. 答:“案件比”是高检院在《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提出的办案质量评价核心指标。“案”键迟是当事人涉及的司法事件,“件”是检察机关针对“案”实施的司法活动。“案件比”就是“件”与检察机关受理“案”的比例。“案件比”越低,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办案质效就越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就越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稿码李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模桐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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