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钻石金伯利证书制度开始实施(论文文献综述)
freelee[1](2021)在《宝石交易的尴尬一面》文中认为被渲染为"永恒"代名词的钻石,其价值只在美学和符号学意义上体现。它不是生活必需品,也不能作为原材料给人类科技进步作贡献。熠熠生辉的宝石背后,隐藏着阴暗的真相。全球钻石产区,主要集中在非洲南部、澳大利亚、加拿大、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其中作为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非洲产钻国以资源出口为主要收入来源。在殖民统治时期,钻石生意创造的财富流入殖民者钱包。
王丽英[2](2020)在《论关检合并及其法治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出入境检验检疫队伍及其职责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转隶海关总署,简称"关检合并"。海关与检验检疫之合并对传统海关法律体系、海关法相关内容、海关执法体系、海关救济体系等均带来冲击。国家以系统性、整体性思维,科学设置海关机构,优化海关职能,整合海关资源,以法治化、体系化理念和方式推进海关机构改革。从关检分分合合中审视关检合并的合理性,以关检合并后的实践衡量现有海关法律从体系到内容的滞后性或不适应,以"良法"标准提出适应关检合并后相关法律法规的应然性,为关检合并从"改头换面"到"脱胎换骨"提供法律保障。
刘真志[3](2020)在《thediamondloupe.com网站钻石题材新闻(2019)汉译实践报告》文中研究表明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钻石等奢侈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中国早在2009年就成为了第二大钻石消费国。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人因各种原因需要了解钻石行业的最新动态,因此thediamondloupe.com应运而生。作为一个承载钻石行业所有重要新闻的网站,其源语为英语。但面对中国这个巨大的市场,针对钻石行业新闻的翻译必不可少。本文以thediamondloupe.com新闻网页的二十余篇英译汉材料为研究对象,运用英国着名翻译家纽马克的交际翻译法对文本进行分析,目的在于提高翻译质量,提供更准确清晰的行业动态,并为相似题材的新闻翻译提供借鉴。本文由四个章节组成。第一章是整篇论文的引言部分,简单介绍了本翻译项目的背景、原文本的特点及项目意义。第二章描述了翻译过程,重点突出了译后修改环节。第三章回顾了纽马克交际翻译理论,并再次从文本类型、目标读者和翻译目的三个方面验证了该理论指导本翻译实践的可行性。第四部分是交际翻译理论指导下的案例分析,主要从新闻的标题翻译和正文翻译两方面展开,以探究钻石题材新闻的翻译策略。本翻译实践的难点是如何让目标读者最大可能接收到与源语读者相同的信息并实现交际目的。本文在纽马克交际翻译理论的指导下,在分析标题和正文时采用了一些翻译方法和翻译技巧:如在翻译专有名词、缩略语和术语时,采取零翻译、音译、直译和意译这四种翻译方法;在翻译标题及长难句时,运用了增译、减译、分译、词序调整法和语态变换法这五种翻译技巧。最后,本文对钻石新闻翻译实践过程进行了总结和反思,并提出了展望:希望本翻译实践报告能为相似题材的新闻翻译提供借鉴。
邵思颖[4](2016)在《金伯利进程扩权与WTO规则的相符性》文中研究表明自从2002年11月,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建立,至今有54个国家和地区参与了这项关于毛胚钻石原产地控制的国际协议,在国际上对钻石的原产地进行全程追溯监控,要求参与的国家以法规形式确立不与非进程参与国进行任何钻石原石交易,同时也禁止交易来自发生武装冲突、内战等地区的钻石。2009年之后,津巴布韦钻石爆发人权问题,在当地马兰吉钻石矿区出现政府驱赶居民、军队暴力胁迫开矿、集体走私钻石等情况,对金伯利进程提出了新的挑战:金伯利进程所涉及的钻石范围会否从“涉及武装冲突和内战”扩展到“具有人权问题”的钻石。金伯利进程第三部分(C)项设置了具体贸易禁令,本文分析这种贸易禁令与GATT关贸总协定第11条“数量限制的一般取消”的关系,以尝试论证当金伯利进程所涉及的钻石原石出现人权问题时,可以通过援引GATT例外条款第20条解决相符性问题。2009年前,国际上有观点认为可以援引GATT第21条作为例外条款,但是如果金伯利进程扩权涉及到“人权问题钻石”,如何转向GATT第20条进行援引会是论证重点。希望通过本文讨论,能够打消参与国的顾虑,使钻石原石贸易中侵犯人权等情况尽量改善,使业内更加自信金伯利进程的扩权是必经的体系建立过程。
程骞[5](2016)在《公司人权义务的法哲学原理》文中提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司实力的增加,公司对人权的影响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受到关注。理论界与实务界开始主张公司应当承担人权义务,然而,这一理念也遭受着质疑和抨击。这一议题在哲学、伦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和法学等多个学科领域都获得讨论,但学科间的对话却因为概念的混用和研究方法的差异而难以有效展开。法学界对这一议题的研究也多集中在有限的几个方面,缺乏基础性、系统性的研究。本文意在从法学基础理论的视角,澄清公司人权义务的概念,明确公司人权义务的内涵和性质,并且在此基础之上证成公司人权义务的合法性,梳理公司人权义务的具体内容,总结公司人权义务的制度实现路径。第一章是对公司人权义务这一概念的澄清。该章主要通过语义分析,结合相关学术文献、规范文本对“公司”与“企业”、“义务”与“责任”、“社会责任”与“人权义务”等概念加以辨析,从而明确公司人权义务是公司基于人权主体的人权需要而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尺度。第二章是对公司人权义务的理论基础的讨论。该章认为,公司兼具“市场主体”、“社会主体”和“政治主体”这三种性质和功能。所谓市场主体是指公司作为股东用以行使财产权的方式,是参与市场竞争的营利组织。所谓社会主体是指公司可以被理解为社会的组成部分,它的设立与运行离不开社会所提供的资源,它的行为也对社会产生影响。所谓政治主体是指公司对政治产生直接与间接的影响,并且承担着部分政治职能。作为市场主体的公司,受到财产权限制、公序良俗和公共利益等法律原则的制约,应当承担法律和社会所施予的人权义务。作为社会主体的公司,社会契约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都可以借以论证其人权义务的本源。作为政治主体的公司,公司公民理论认为公司应当和其他公民一样对人权承担义务,公司宪政理论认为公司应被纳入政治考量的范畴,使其实现宪政的人权价值。这些理论均为证成公司人权义务的必要性提供了理论基础。第三章是对公司承担人权义务主体资格的讨论。该章认为人权义务主要具有法律和道德两层属性,因此需要从这两个层面展开分析。在法律层面,在国内法上公司具有法律人格已是不争的事实,在国际法上也有诸多实践的证据支持公司的法律人格。在道德层面,公司在一定范围之内具有道德能力、接受道德评价,在理论和事实上均可成为道德主体。法律人格和道德人格为公司承担人权义务提供了可能性。第四章是对公司人权义务内容的论述。该章认为公司人权义务的基本内容是尊重人权。尊重人权意味着公司在对待人权的时候应该密切地关注和认真地考量,对人权的存在及其价值应该加以承认和赞同,应当接受和服从人权原则和规则的权威,并且以一定的受到约束的行为模式对人权的尊重进行外在的表达。从正面来看,公司应当以“人权尽责”的形式主动识别、管理人权风险。从反面来看,公司除了应不直接侵害人权之外,还应避免涉入直接同谋、间接同谋、受益同谋和沉默同谋等形式的间接侵害。第五章是对公司人权义务制度与规范的研究。该章认为国际法、国内法和非正式制度构成了公司人权义务制度的主要内容。在国际法上,国际软法和国际硬法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形式对公司人权义务进行了规定。在国内法上,宪法、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构成了公司人权义务的多层规范体系,宪法、民法、刑法、经济法和人权法等法律部门构成了公司人权义务的多面规范体系。在非正式制度上,公民社会组织、行业组织和公司之间基于不同的机制形成了多利益相关方规范、第三方规范和行业规范,它们发挥着软法的作用。本文的结论是,公司是人权义务的合格主体,公司承担人权义务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公司人权义务的本质是尊重人权,而为了对其进行规范,国际法、国内法与非正式制度均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制度表达。本文认为,公司人权义务的制度化是法律发展的趋势,对中国的公司和政府而言均构成法律上的挑战。它们应该通过诸如树立公司人权义务意识、强化公司人权义务治理、发布公司人权义务指引、制定国家工商与人权行动计划等措施主动回应这一问题。
王娅奇[6](2015)在《声誉载体、国际制度设计与责任共同体 ——以治理“资源诅咒”的“金伯利进程”为例》文中指出为破解“冲突钻石”诅咒而创建的国际制度——“金伯利进程”走过了十余年的光阴,虽有起伏,但总体看来,该制度对遏制和消灭世界范围内的“冲突钻石”做出了贡献,可谓人类在面临古老而棘手的“资源诅咒”问题时一次成功而又意义重大的尝试。“冲突钻石”是指反政府武装控制下的钻石,它曾给非洲人民带去了无尽灾难。与“冲突钻石”议题相关的行为体(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非政府组织和媒体等市民社会代表,国际政府间组织和钻石进出口国,跨国公司和行业协会等钻石从业者以及全球消费者。本文基于对“金伯利进程”的背景、产生、发展、成就和争议等一系列事实的观察和分析,得出以下四个观点:1)从制度的产生过程看,“冲突钻石”利益相关者出于对声誉的重视和维护,参与和推动“金伯利进程”的创建,进程充当声誉载体的角色;2)国际制度被实践证明是一条有效根除“冲突钻石”的全球治理路径;“金伯利进程”制度设计中坚持单一议题和合法贸易圈的划定,保证了制度的效率和效力;3)作为“资源诅咒”领域拥有特定角色和设计亮点的国际制度,“金伯利进程”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遭遇治理范围扩大与否的争议,寻求国际合作可能是比扩大治理范围更为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法;4)各利益相关者自身的国际责任与“冲突钻石”背后的道德伦理责任相匹配、再加上“金伯利进程”促进反“冲突钻石”的责任规范在成员心中的内化,这两点有助于塑造一种新的全球治理模式——针对“冲突钻石”议题的责任共同体,它将和“金伯利进程”一起,共同维持“冲突钻石”的长期治理效果。“资源诅咒”泛指与自然资源相关的安全、政治、经济、社会和环境等领域的负面现象。“冲突钻石”治理领域的成功经验在“资源诅咒”这个更大范围的全球性课题中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如在致力于推动油气和矿产开采业收入透明化的采掘业透明度行动计划中,对责任的呼吁和相应的声誉施压也是这项国际制度产生和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但与“金伯利进程”相比,该计划还存在着成员规模、国际地位、制度设计、责任匹配和规范内化等方面的不足,全球采掘业的治理状况不如钻石领域。“资源诅咒”问题是当代国际政治不可回避的世界级难题,是关系到规避资源战争、缩小中心边陲国家贫富差距、优化国家政治体制、改善民生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历史课题。遵循以下步骤对“资源诅咒”进行国际制度治理将是一项意义深远、造福万民的历史性工程:在议题传播和治理过程中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声誉施压,建立国际制度层面的声誉载体,在制度设计中设立单一议题和合法贸易圈,在制度面对治理范围扩大争议时加强国际合作,强化各利益相关者的国际责任,塑造针对某一特定议题的责任共同体,建构制度形式与非制度形式相结合的全球治理模式,继续致力于彻底克服“资源诅咒”。从目前的治理状况来看,人类破解“资源诅咒”的征程仍然任重而道远。
杨柳[7](2014)在《我国原产地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深圳地区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原产地规则是各国政府为了确定货物的原产地而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普遍实施的行政命令及措施。它直接涉及各国经济利益,体现各国对外贸易政策。原产地业务是以原产地规则为基础围绕货物的原产地而展开的一项业务,原产地业务的管理主要是针对开展原产地业务而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它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原产地业务发展相对较为缓慢,相对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其在管理中还存在许多问题。本文选择深圳市的原产地业务管理为个案,通过个案研究与文献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原产地业务管理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完善原产地业务管理的政策建议。全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是文章的绪论部分,阐述了当前我国原产地业务管理研究的背景及意义;列举了一部分国内外研究文献的论点;说明了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采用的研究方法;介绍了笔者的研究思路以及文章的创新点。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我国原产地业务管理的现状。指出我国原产地业务管理的三个内容: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原产地标记管理、金伯利进程证书管理以及四个特点:专业性、政策性、规范性、协调性,介绍了我国原产地业务管理现状以及深圳地区原产地业务管理概况。第三部分提出了原产地业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多机构共同管理存弊端、原产地签证工作人力不足、原产地证书申报员素质参差不齐、管理信息化手段相对落后、原产地优惠政策普及率不高、原产地证书退证查询时有发生、原产地标记发展缓慢等。第四部分总结了国外原产地业务管理的经验,包括针对原产地产品制订保护性公约或协议、签证机构多以民间机构为主、采取企业自主签发的模式、建立原产地证书签证核查电子联网系统、制订严格的处罚措施等。第五部分结合国外原产地业务管理的经验,针对第三部分提出的问题给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包括整合原产地管理机构的资源、加大原产地签证工作人力投入、加强原产地证书申报员管理、运用电子信息化手段提高签证管理效率、加大原产地优惠政策宣传、多管齐下降低退证查询率、积极推进原产地标记管理等。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研究结论的创新,即研究结论具有较强的现实操作性。当前就原产地业务实际操作层面,国内外相关的研究文献暂时还比较少。笔者根据自己在深圳地区从事原产地业务签证工作的经验,重点从实际操作出发,以深圳地区为例,系统分析目前我国原产地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通过借鉴深圳地区以及全国的先进管理方法,结合相关理论研究,提出了相关操作性和应用性比较强的政策建议。论文的不足在于笔者对深圳以外地区的情况了解不够,仅以深圳地区的个案所做的结论推广难免会有疏漏偏颇之处,有待扩大研究范围进一步提升。
王娅奇[8](2013)在《“金伯利进程”失败了吗?》文中研究指明"金伯利进程"是一项旨在阻止"冲突钻石"流通的国际倡议。近年来,"金伯利进程"在处理津巴布韦问题上的无力使得部分行为体认定该进程已经失败。本文通过追踪该制度的演变过程,从制度设计与规范匹配的角度分析其成就与不足,认为其有效性和灵活性值得肯定,只是需要适当变革,以便走出低谷状态。
彭景[9](2012)在《论“冲突钻石”映射下的贸易与人权》文中研究说明在盛产毛胚钻石的非洲冲突地区,不法钻石贸易与军火交易如影随形,对钻石矿的争夺在当地滋生了大量的暴力犯罪,导致了人民流离失所并造成了经济崩溃。为打击"冲突钻石"推动的"金伯利进程"旨在对毛胚钻石的原产地及合法性予以国际确认,以阻止冲突钻石的进出口,保护非洲钻石生产国家的人权。WTO就其成员与"冲突钻石"贸易有关的限制措施所授予的豁免将于2012年到期,到期后这一针对人权保护的多边贸易制裁措施在WTO框架下的合法性如何是一个值得深入探索的问题。
韩一崝[10](2011)在《中国“钻石梦”》文中研究指明"钻石恒久远,一颗永留传(A diamond is forever)。"伴随这句经典的广告语,钻石走进了中国人的视界。中国人对首饰的传统喜好,不外乎玉、金。《礼记》对玉赞誉:"君子比德如玉。"而黄金长期
二、钻石金伯利证书制度开始实施(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钻石金伯利证书制度开始实施(论文提纲范文)
(1)宝石交易的尴尬一面(论文提纲范文)
熠熠生辉的宝石背后,隐藏着阴暗的真相。 |
“洗白” |
血钻总统 |
金伯利进程 |
沉痛代价 |
(2)论关检合并及其法治化(论文提纲范文)
一、国家机构改革与海关机构的变迁 |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形成海关机构雏形 |
(二)海关总署脱离隶属关系,重新独立设置 |
(三)海关机构不断调整并实现法治化 |
(四)海关与出入境检验检疫从合并到分开再到合并 |
二、关检合并法治化 |
(一)相关法律法规落后于关检合并,应与时俱进进行修改 |
(二)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依据位阶低,重大改革于法无据 |
(三)对接关检合并机构改革修改《海关法》,保证其科学性 |
(四)新“三定”方案与海关机构改革 |
三、关检合并后优化海关“三级事权” |
(3)thediamondloupe.com网站钻石题材新闻(2019)汉译实践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Abstract |
摘要 |
Introduction |
Chapter One Introduction to the Project |
1.1 Project Background |
1.2 Analysis of the Original Text |
1.3 Project Significance |
Chapter Two Description of the Translation Process |
2.1 Pre-translation Preparation |
2.2 The Translation Process |
2.3 Revision After the Translation |
2.3.1 Revision at Lexical Level |
2.3.2 Revision at Syntactic Level |
Chapter Three Introduction to the Theory |
3.1 Brief Review of Communicative Translation Theory |
3.2 Feasibility of the Theory to E-C Translation of Diamond News |
3.2.2 Target Readers |
3.2.3 Translation Purpose |
Chapter Four Case Analysis |
4.1 Translation of the Titles |
4.1.1 Translation of Titles with the Form of a Phrase |
4.1.2 Translation of Titles with the Form of a Sentence |
4.2 Translation of the Body |
4.2.1 Translation at the Lexical Level |
4.2.2 Translation at the Syntactic Level |
Conclusion |
Bibliography |
Appendix |
Acknowledgements |
(4)金伯利进程扩权与WTO规则的相符性(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序言:国际血钻问题与金伯利进程 |
第二章 现行金伯利进程与WTO规则相符性简单论述 |
第一节 金伯利进程与GATT第11 条“数量限制的一般取消” |
一、进程与GATT第11 条的冲突 |
二、冲突规则适用分析 |
第二节 金伯利进程与GATT第21 条“国家安全例外” |
第三章 金伯利进程扩权与新的规则冲突 |
第一节 津巴布韦马兰吉人权问题的钻石与血钻定义之争 |
一、津巴布韦马兰吉矿区的人权问题 |
二、金伯利进程对津巴布韦钻石的处置 |
三、津巴布韦钻石引发的血钻定义之争 |
第二节 金伯利进程其它扩权方向与其它争议 |
一、金伯利进程扩权至其他宝石种类的可能性和法律冲突 |
二、金伯利进程扩权至环境问题的可能性和法律冲突:以马达加斯加红宝石为例 |
第四章 金伯利进程扩权与GATT第20 条“一般例外”的援引 |
第一节 金伯利进程行为与GATT第20 条(a)款的相符性 |
一、“公共道德”的理解 |
二、必需性分析 |
第二节 金伯利进程行为与GATT第20 条(b)款的相符性 |
一、商品与获得商品的方式 |
二、域外效力的讨论 |
第三节 TPP中相关金伯利进程的部分与GATT第20 条(d)款 |
第四节 金伯利进程行为与GATT第20 条引言 |
一、第20条引言的重要性 |
二、引言关键词“武断或不合理”的分析 |
第五章 结论与启示:金伯利进程扩权的最终目的与对国际贸易的意义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公司人权义务的法哲学原理(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研究价值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际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本文研究方法与框架 |
第一章 概念的界定与澄清 |
第一节 概念澄清的法哲学意义 |
第二节 “公司”与“企业”的辨析 |
第三节 “义务”与“责任”的辨析 |
第四节 从“社会责任”到“人权义务” |
第五节 “公司人权义务”的概念界定 |
第二章 公司人权义务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作为市场主体的公司 |
一、财产权限制的思想与法律原则 |
二、公序良俗与人权义务 |
三、公共利益与人权义务 |
第二节 作为社会主体的公司 |
一、社会契约论 |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 |
第三节 作为政治主体的公司 |
一、公司公民理论 |
二、公司宪政理论 |
第三章 公司人权义务的主体资格 |
第一节 公司的法律人权义务主体资格 |
一、公司的国内法主体地位 |
二、公司的国际法主体地位 |
三、国际人权法上的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的道德人权义务主体资格 |
一、有关公司道德人格的讨论 |
二、对公司道德人格的质疑 |
三、为公司道德人格的声辩 |
第四章 公司人权义务的内容 |
第一节 公司人权义务的内容 |
一、尊重人权 |
二、人权尽责 |
三、避免间接侵害 |
第二节 公司人权义务的范围 |
一、人权类型 |
二、影响范围 |
第三节 公司人权义务的分类 |
一、自设义务和他设义务 |
二、法律义务、社会义务、道德义务、自愿义务 |
三、规则义务和美德义务 |
四、消极义务和积极义务 |
第五章 公司人权义务的制度与规范 |
第一节 国际法制度 |
一、既有的国际“硬法” |
二、政府间国际组织制定的“软法”文件 |
三、联合国对公司人权义务的立法尝试 |
四、国际法发展的特点及方向 |
第二节 国内法制度:基于中国实践的分析 |
一、宪法与法律 |
二、其他规范性文件 |
三、对中国公司人权义务法律规范的评论 |
第三节 非正式制度 |
一、多利益相关方规范举要 |
二、第三方规范举要 |
三、行业规范举要 |
四、非正式制度的性质与特点 |
结语 |
一、本文的主要观点 |
二、中国对公司人权义务的回应之道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6)声誉载体、国际制度设计与责任共同体 ——以治理“资源诅咒”的“金伯利进程”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金伯利进程”相关大事记 |
常见术语字母缩写表 |
图表目录 |
导言 |
一、研究问题及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三、研究设计和论文结构 |
四、研究方法和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从“冲突钻石”到“金伯利进程”建立 |
第一节 “冲突钻石” |
一、“冲突钻石”受害者 |
二、“冲突钻石”受益者 |
三、“冲突钻石”——一个国际政治经济学问题 |
第二节 “冲突钻石”全球治理的启动 |
一、针对“冲突钻石”的早期活动 |
二、“金伯利进程”倡议 |
三、“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的建立 |
第二章 “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及其成效 |
第一节 “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的具体安排 |
一、证书及合法贸易圈 |
二、会员构成 |
三、具体措施 |
第二节 对参与国的管理 |
一、非“冲突钻石”国的制度落实情况 |
二、传统“冲突钻石”国的新局面 |
三、新非法钻石国的治理情况 |
第三节 小结及评价 |
第三章 制度创建——声誉载体 |
第一节 声誉载体的定义 |
第二节 声誉载体的产生背景 |
一、声誉压力源 |
二、国家作为声誉压力受体 |
三、公司作为声誉压力受体 |
第三节 声誉载体的结构 |
第四章 制度成效——“资源诅咒”与国际制度设计 |
第一节 “资源诅咒”现象 |
一、“资源诅咒”中的资源 |
二、“资源诅咒”中的诅咒 |
第二节 国际制度对策 |
一、国际制度的优点 |
二、“肮脏黄金” |
第三节 单一议题 |
一、资源种类和诅咒现象的单一性 |
二、“石油诅咒” |
第四节 合法贸易圈 |
一、贸易圈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
二、“冲突矿物” |
第五章 制度争议 |
第一节 津巴布韦新矿情 |
第二节 利益相关者行动 |
一、非政府组织的指控与要求 |
二、津巴布韦的回应 |
三、“金伯利进程”的表现 |
四、其他国际行为体的态度及行动 |
第三节 有关治理范围的争议及建议 |
一、争议对制度的威胁 |
二、对争议原因的分析 |
三、对治理范围扩大与否的建议 |
第六章 制度未来——责任共同体 |
第一节 责任共同体的责任背景 |
一、“冲突钻石”背后的伦理 |
二、制度的规范性功能 |
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匹配 |
第二节 责任共同体的共同体治理模式 |
一、共同体概念 |
二、共同体作为全球治理模式 |
三、责任共同体的内部作用机制 |
四、国际制度与责任共同体的关系 |
第三节 “冲突钻石”全球治理进程 |
第七章 采掘业透明度行动计划(EITI) |
第一节 采掘业透明度行动计划概况 |
第二节 计划作为声誉载体 |
一、声誉压力源 |
二、声誉压力受体 |
三、计划声誉嵌入的金字塔 |
第三节 计划的设计与争议 |
一、计划作为国际制度 |
二、计划的议题设置 |
三、计划的核心措施 |
四、计划的治理范围扩大争议 |
第四节 采掘业透明度责任共同体 |
一、采掘业透明度问题的性质 |
二、计划的效果及规范性功能 |
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匹配 |
结论 |
一、基本结论 |
二、有待深入研究的议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7)我国原产地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深圳地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本文主要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思路 |
1.6 本文创新点 |
2. 我国原产地业务管理现状 |
2.1 原产地业务管理的内容 |
2.1.1 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 |
2.1.2 原产地标记管理 |
2.1.3 金伯利进程证书管理 |
2.2 原产地业务管理的特点 |
2.2.1 专业性 |
2.2.2 政策性 |
2.2.3 规范性 |
2.2.4 协调性 |
2.3 深圳地区原产地业务管理概况 |
2.3.1 深圳地区原产地签证管理概况 |
2.3.2 深圳地区原产地标记管理概况 |
2.3.3 深圳地区金伯利进程证书管理概况 |
2.3.4 我国原产地业务管理概况 |
3. 我国原产地业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3.1 多机构共同管理存弊端 |
3.2 原产地签证工作人力不足 |
3.3 原产地证书申报员素质参差不齐 |
3.4 管理信息化手段相对落后 |
3.5 原产地优惠政策普及率不高 |
3.6 原产地证书退证查询时有发生 |
3.7 原产地标记发展缓慢 |
4. 国外原产地业务管理先进经验 |
5. 完善我国原产地业务管理的对策分析 |
5.1 整合原产地业务管理机构的资源 |
5.2 加大原产地签证工作人力投入 |
5.3 加强原产地证书申报员管理 |
5.4 运用电子信息化手段提高签证管理效率 |
5.5 加大原产地优惠政策宣传 |
5.6 多管齐下降低退证查询率 |
5.7 积极推进原产地标记管理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金伯利进程”失败了吗?(论文提纲范文)
一、“金伯利进程”的启动与发展 |
(一) 多方行为体的前期尝试 |
(二) “金伯利进程”的诞生 |
(三) “金伯利进程”的发展 |
二、“金伯利进程”的衰落 |
(一) 津巴布韦新情况 |
(二) 其他地区的非法钻石交易情况 |
三、“金伯利进程”的制度过程分析 |
(一) “金伯利进程”的制度设计与主导观念 |
(二) “金伯利进程”的制度设计与规范匹配解释 |
结束语 |
Si le Processus de Kimberley aéchoué? |
(9)论“冲突钻石”映射下的贸易与人权(论文提纲范文)
一、禁止“冲突钻石”贸易的金伯利进程概述 |
二、禁止“冲突钻石”贸易的金伯利进程在WT0框架下的合法性 |
(一) 禁止“冲突钻石”贸易的金伯利进程在GATT一般例外条款下的合法性分析 |
(二) 禁止“冲突钻石”贸易的金伯利进程在“公共健康”例外下的合法性分析 |
(三) 禁止“冲突钻石”贸易的金伯利进程在“公共道德”例外下的合法性分析 |
1、有关措施是为了保护公共道德所实施的 |
2、“公共道德”例外条款中域外效力的转化 |
3、保护人权的限制措施是保护公共道德“所必需的”并符合前言的要求 |
(四) 禁止“冲突钻石”贸易的金伯利进程在安全例外条款下的合法性分析 |
三、多边贸易自由化规则与保护人权的国际法规则间的关系 |
四、钻石金伯利证书制度开始实施(论文参考文献)
- [1]宝石交易的尴尬一面[J]. freelee. 看世界, 2021(15)
- [2]论关检合并及其法治化[J]. 王丽英. 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03)
- [3]thediamondloupe.com网站钻石题材新闻(2019)汉译实践报告[D]. 刘真志.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4]金伯利进程扩权与WTO规则的相符性[D]. 邵思颖. 上海交通大学, 2016(03)
- [5]公司人权义务的法哲学原理[D]. 程骞. 武汉大学, 2016(08)
- [6]声誉载体、国际制度设计与责任共同体 ——以治理“资源诅咒”的“金伯利进程”为例[D]. 王娅奇. 外交学院, 2015(07)
- [7]我国原产地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深圳地区为例[D]. 杨柳. 华中师范大学, 2014(09)
- [8]“金伯利进程”失败了吗?[J]. 王娅奇. 亚非纵横, 2013(05)
- [9]论“冲突钻石”映射下的贸易与人权[J]. 彭景. 东岳论丛, 2012(10)
- [10]中国“钻石梦”[J]. 韩一崝. 国际市场, 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