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阿尔法公司的3款电源新产品(论文文献综述)
伏小龙[1](2020)在《一汽-大众公司纯电动汽车发展战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世纪以来随着全球工业化进程的推进,汽车产业也蓬勃发展。汽车产品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生活的同时,在全球范围内普遍出现了一些共性的挑战和问题:能源危机问题和环境污染问题。如何寻找汽车工业的转型,寻求能源变革的方向和持续有效的降低或者消除碳排放成为全球性问题。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以混合动力技术和纯电动技术为主的新能源汽车逐渐成熟,而混合动力汽车由于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只能降低燃油消耗,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就助推了纯电动汽车技术逐渐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未来的发展方向。在美国以特斯拉为首的纯电动企业迅速发展,几年间成为全球电动车霸主,市值远远超过通用汽车。丰田、奔驰、宝马和大众等国际知名汽车生产制造商也紧跟纯电动汽车浪潮纷纷在电动车发展上做出战略规划。中国政府也从国家层面综合长远考虑提出《中国制造2025》战略,为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指明了方向,并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补贴和免税产业政策。国内传统汽车生产制造商转型进入电动车领域,而且还涌现出了像理想、蔚来、小鹏和威马等新势力造车企业,凭借互联网思维和资本的优势,形成一定的竞争优势。而且随着纯电动车技术的快速发展,大有改变百年汽车产业格局的势头。一汽-大众公司成立于1991年,作为国内最成功的汽车合资企业之一,多年来一直是乘用车领域的领军者,2019年获得全国销量冠军。但是其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发展严重滞后,连续推出的纯电动车型性能远远落后竞争对手,市场表现平平。在2020年工信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汽车生产制造企业双积分排名中一汽-大众公司倒数第一。随着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收紧,如何在纯电动汽车为主要驱动的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中实现转型,保持领先的市场地位和优势,是一汽-大众公司当前面临的主要课题。本文主要根据国内外纯电动汽车整体发展趋势和行业发展现状,对比一汽-大众公司纯电动汽车发展的现状,总结得出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对其原因进行了分析。然后,根据PEST模型和波特五力模型对一汽-大众公司的外部宏观环境和行业环境进行全面分析,再结合一汽-大众公司内部纯电动产品发展现状深入剖析,继续进行了一汽-大众公司在纯电动汽车发展方面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的SWOT分析和总结,并且结合四种战略组合构建了不同的战略方向。最后,结合一汽-大众公司整体2025战略,制定了一汽-大众汽车纯电动汽车发展战略目标和具体战略,在增强型战略方向具体选择了密集型战略和纵向一体化战略。最后,为了配合和保障战略路径的顺利实施,从资金保障、组织结构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给出了必要保障措施。通过本文对一汽-大众公司纯电动车发展战略的研究,可以为一汽-大众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提供参考和帮助,使其能抓住汽车新四化变革的新机遇,加快纯电动汽车的发展速度和规模,有效的布局未来市场,在国内新能源整体市场中保持产品和品牌的竞争力,助力企业健康持续的发展,实现整体2025战略。
肖秋语[2](2020)在《AJ公司智能安防门禁系统营销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第三次科技革命的蓬勃发展,信息技术和经济全球化日新月异,“新经济”发展浪潮席卷全球。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的普及应用为传统行业的升级换代提供无限可能。党的十八大提出,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涵盖了方方面面,更安全、更智能的产品成为新的“刚需”。安防门禁行业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正在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化,门禁系统从过去简单的安全门锁向城市安全综合化系统演变,安防技术不断迭代,市场空间不断扩张,给行业内相关企业带来了快速发展的良好契机。如何把握好行业发展机遇,实现新发展,需要各安防企业在经营管理中不断探索和思考。AJ公司是一家中小科技型创业企业,主要致力于智能安防门禁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文围绕AJ公司发展受限的问题,查阅相关理论和文献,在充分了解企业自身情况和整个市场环境及竞争的形势下,运用PEST、波特五力模型、SWOT对AJ公司的内外部环境进行分析得出AJ公司在市场大环境下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再根据STP和AJ公司营销现状的分析明确基于AJ公司智能安防门禁系统的市场细分、目标市场、产品定位的选择,发现现有营销策略存在产品款式不够丰富、服务欠缺、定价结构不合理、渠道管理不完善、促销意识薄弱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本研究提出了AJ公司智能安防门禁系统营销的优化方案,强调从产品创新设计、差异化服务、定价结构、渠道管理、促销意识等方面优化现有营销策略,并阐述了营销策略优化方案的实施步骤。同时,本研究还从营销部门组织结构、营销人力资源投入、营销人员激励机制等提出针对性保障措施,以确保营销策略优化方案的顺利实施。研究结论对于AJ公司破解“产品有一定技术优势,但市场反应一般”发展瓶颈有一定帮助,同时也能为国内智能安防行业中类似AJ公司的新创技术性中小企业的市场开发行为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周莹[3](2020)在《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闻标题是人们接触新闻的第一窗口。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新闻愈发成为了人们获取新闻信息最便捷快速的渠道。其中,“今日头条”作为当代在线用户数量最多的门户网站,在传播新闻方面的作用尤为突出。本文利用爬虫技术抓取了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的今日头条客户端新闻标题作为研究语料。分别从词汇、语法、修辞、语用等角度对其进行分析。在词汇方面,统计了今日头条新闻标题中的高频词,分类分析后我们发现标题中名词、动词使用最为广泛。在语法方面,新闻标题主要有单句式、组合式、成分缺省式这三类句型结构,在句类的选择上,以陈述句和疑问句为主。在修辞方面,从标题的词语层面的修辞、辞格层面的修辞这两个部分对新闻标题的修辞策略进行探讨。最后,从语用角度结合关联理论具体分析语料,我们发现标题创作是制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一种交际,关键在于激发读者结合语境取得最佳关联。
胡炯[4](2019)在《我国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的实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和电子商务的急速发展,我国对外交往和对外贸易也得到长足发展,涉外产品责任纠纷随之呈上升趋势,新类型的涉外产品侵权案件也应运而生。201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为《法律适用法》)首次为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问题设置了冲突规范(即第45条)。那么,近10年来,《法律适用法》第45条的司法应用状况如何?存在什么问题?笔者通过重要网站和主要的法律数据库,搜集筛选到49个具有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问题的案件。通过对这49份裁判文书梳理与分析,笔者发现,关于《法律适用法》第45条的适用,亦即我国涉外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大突出问题:一是涉外产品责任关系定性上的问题,二是如何认定第45条中“损害发生地”的问题。关于涉外产品责任关系的定性,笔者发现,23例案件存在涉外性的认定错误,5例案件中存在产品责任关系的认定错误。关于涉外性认定问题,笔者认为,法院应当从主体、客体以及法律事实层面展开分析。具体到网络产品责任案件,法院应当基于“不同售卖模式”审查并认定主体、客体的涉外性。而对于产品责任关系的认定,则应当注意区分产品缺陷与产品瑕疵这两个概念,避免将产品责任关系与合同关系相混同。关于《法律适用法》第45条中的“损害发生地”,我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或者认定为损害行为发生地,或者确定为损害结果发生地,法律适用显得无章可循,随意而为。比较法上,对损害发生地的认定,存在着以韩国《2001年韩国修正国际私法》为代表的损害行为发生地模式和以欧盟《欧盟非合同义务法律适用条例》为代表的损害结果发生地模式。笔者尝试讨论这两种模式背后的立法原因和立法目的,分析了不同认定模式的利弊。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现状与实体法政策情况,从简化司法任务与“弱者保护原则”的角度出发,笔者认为将损害发生地直接认定为损害结果发生地时,一方面,有利于我国消费者与生产商利益保护的平衡,另一方面,由于损害结果发生地较之损害行为发生地更易被确定,故认定为损害结果发生地也有利于节约法院的司法成本。
周敏[5](2019)在《针对留守儿童的陪伴机器人人机交互设计研究》文中认为留守儿童占我国儿童总数的21.88%,截止2015年11月有6877万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4051万人,城镇留守儿童2826万人。我国留守儿童的问题随着农村留守儿童向城镇留守儿童的转移有了新的突破口,网络等通讯技术的普及使儿童与父母有更多机会建立更加密切的联系和互动。儿童陪伴机器人的设计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大部分机器人并没有将学习机和陪伴机器人进行差异化设计,儿童陪伴机器人的预期成果具有较高的使用价值和社会效益。本文首先从我国的留守儿童现状出发,分析国内外服务机器人设计研究现状,明确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城镇留守儿童为本次研究的目标用户。其次,针对本文研究内容需求,总结了6-11岁留守儿童生理及心理特征、交互行为内涵以及交互设计原则和方法等数据和理论基础。然后,针对本次研究内容,进行桌面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农村留守儿童及城镇留守儿童进行访谈和交互研究,分析用户在使用产品时对交互反馈、物理操作、智能感应和其它部分的体验反馈,通过对目标用户与儿童陪伴机器人的交互行为特征研究,挖掘用户需求寻找现有产品使用痛点,归纳总结留守儿童陪伴机器人的交互设计准则。接着,详细阐述了儿童陪伴机器人的设计概念,在反馈数据的基础上,分析其功能需求、操作需求和产品目标,归纳出儿童陪伴机器人的情感交流、一致性、体验参与等原则。最后,以创建人物角色的方式概括目标用户的人物形象,并提出留守儿童陪伴机器人设计方案,以实践留守儿童陪伴机器人设计理念和原则,并对其作出进一步的明确和丰富。通过研究表明,将留守儿童陪伴机器人的沟通链接功能最大化,使其作为留守儿童与父母及相关人士的沟通渠道,能有效帮助留守儿童与他人建立联系从而帮助他们的健康成长。而在交互设计中,使机器人与儿童建立良好的陪伴关系,提高留守儿童对机器人的使用率,帮助儿童更好的理解机器人操作,是让机器人能够更好的完成对留守儿童的相关关键服务得以完成的重要因素。
张良[6](2019)在《G品牌中国公司新品开发上市策略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在中国,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消费在不断升级,个人护理,特别是个人口腔护理市场呈现高速增长趋势,电动牙刷、冲牙器等作为个人家用型口腔护理主力产品,市场需求潜力巨大。G品牌公司是冲牙器市场主力品牌,占据市场份额23%,但随着冲牙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诸多公司纷纷进入市场,产品技术趋同。销售增长乏力,利润不断下滑,如何保持G品牌公司业绩的增长动力,减少盲目开发新品,找到新品开发中的实质问题,采用适当的营销策略组合,成为当前管理层急需考虑和达成的目标。本文首先介绍了个人护理和冲牙器行业发展史、市场背景和相关公司,陈述了研究意义、方法和基本研究逻辑框架。接着详细回顾分析了G品牌公司现有的市场、销售、产品和新品开发流程,找出了影响销售增长关键问题是市场细分不够精准、新品开发过程缺乏有效方法。通过运用STP市场细分理论、聚类分析、贝叶斯判别分析模型等对现有市场进行重新细分,之后融入层次分析模型在新品概念测试对整个新品概念开发流程优化,最后结合SWOT模型、差异化营销、核心竞争力、4P市场营销组合理论对G品牌公司新品上市提供了全面的营销策略意见。经过本文的研究,希望能提升G品牌公司整体销售和品牌核心价值,并对公司其它分类新品开发和冲牙器整体行业发展提供些许借鉴和经验。
周志华[7](2018)在《给你18个观看日内瓦车展的理由 88届日内瓦车展选粹》文中研究指明时间来到2018,作为世界最具影响力车展之一的日内瓦车展也已经举办了88届。除了悠久的历史、良好的环境之外,每一次日内瓦车展其实都有颇多看点,那其实才是真正值得参观日内瓦车展的原因。对于业内人士以及爱好者来说,这次至少有如下18个值得观展的理由
沈亚岚[8](2017)在《比较法视野下专利权滥用法律规制问题研究》文中提出知识产权具有标的物无形性、公共性、价值实现同时性等特征,易于被滥用。经营者为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滥用专利权,游走在合法边缘。这不仅损害了他人合法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而且和标准结合后,就可能成为国际贸易壁垒。世纪之交以来,我国经历了DVD案、思科诉华为私有协议案、IDC诉华为案等,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不仅损害了我国产业发展,还影响到良好竞争秩序。专利权滥用规制具有现实意义,但对于何谓滥用,学界理解不一。第一章在对权利行使不当论、限制竞争论等学说进行辨析基础上,提出“二阶论”——在第一进阶,此系权利人故意不当行使权利,损害他人利益之行为;第二进阶是在第一进阶基础上,排除、限制竞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行为。同时,将其与垄断行为、诉权滥用行为、合理限制等概念进行区别比较,并观察其主要表现形态。规制法理依据为何?利益平衡论认为专利权制度设计达成平衡状态,滥用导致利益失衡,需要通过规制矫正失衡。我国《民法总则》确立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专利权滥用在第一进阶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在第二进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有碍于良好竞争秩序,应受规制。公共政策论强调,专利权给予权利人一定地区一定期限的垄断,但滥用并非权利行使行为,且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受到反垄断审查。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利益博弈下,TRIPS协议虽提出对滥用进行规制,但规定相当原则。第7条表明滥用行为违反协议目标,第8条赋予各国自主立法权,第40条采取限制竞争标准,暗含运用合理分析规则进行规制之选择。第41条重点关注救济程序有效性同时,简单提及对滥用救济程序进行规制,第50条虽规定证据审查的充分性,但主观“适当”的自由裁量拓宽了临时禁令通道。这些未能有效防范滥用救济程序。2017年1月,TRIPS协议修正案正式生效,作为《多哈宣言》及相关决议的延续,它突出关注最不发达国家民众生存权,有助于推动滥用规制规则的变化。但与此同时,TPP协议虽在实体规制上与TRIPS协议大致相同,但却对滥用救济程序放松规制。滥用规制和公共政策密切相关。美国虽有反垄断法背景,但对滥用起初不进行反垄断审查;上世纪30年后依据本身违法规则,发展出“九不”规则严加审查;80年代后又适用合理分析规则进行综合分析,判断诸多滥用行为存在合法性。《欧洲运行条约》第101条、第102条确立滥用规制的竞争法基础,《第240/96号条例》、《第772/2004号条例》、《第316/2014号条例》等对接第101条第3款规定,从“三色”清单发展为核心限制及其例外,禁止范围进一步缩小,豁免机制呈现扩大化趋势。日本《知识产权利用的反垄断法指南》定位为保护利用,明确绝大多数利用行为具有合法性,但若行为方式或对竞争效果产生负面影响,偏离或背离知识产权制度的目的、目标时,就可能受到反垄断法审查。我国滥用立法规制散见于《合同法》、《对外贸易法》、《反垄断法》等法律,以及相关行政规章、司法解释中,但总体上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对两个进阶行为区分不清。执法权分散行使,审查范围、事实标准不明,证据意识不强,法律定性、自由裁量权行使标准不明,导致执法规制还处于个案阶段,对商业模式影响有限。司法上虽已初具滥用违法性排除理念,但制度设计偏于模糊,审判理念具有谦抑性,救济渠道还不够清晰,证据来源有待规范,规制作用发挥不明显。在对美国、欧盟、日本滥用规制基础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我国当下宜采取严谨审查态度。针对合理分析规则存在的不足,运用限制权力理念分析比例原则法律内涵,将其引入私法领域,再探讨运用比例原则对专利权滥用进行规制的可能性、现实意义。在对市场、市场支配地位等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按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协议限制竞争行为的分类,分别阐述具体行为的违法性因子,并对此进行初步判断;再适用比例原则进行辩证分析,判断合法性因子存在与否、能否抵消违法性。在此基础上,本文建议将指南类文件(征求意见稿)进行分解,制定行政法规,明确统一执法权,采取本身违法规则和比例原则进行审查,并规定核心限制及例外;制定配套指南,结合案例分析,具体阐述审查理念、方法。在规制及救济途径上,明确对第一进阶行为,可藉由民事诉讼在民法等私法领域进行规制;对第二进阶行为,可综合运用民事诉讼、行政执法等,在经济法等领域进行规制。
The China Plastics Industry Editorial Office,China Bluestar Chengrand Chemical Co.,Ltd.;[9](2015)在《2013~2014年世界塑料工业进展》文中指出收集了2013年7月2014年6月世界塑料工业的相关资料,介绍了20132014年世界塑料工业的发展情况,提供了世界塑料产量、消费量及全球各类树脂的需求量及产能情况。按通用热塑性树脂(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聚苯乙烯、ABS树脂),工程塑料(尼龙、聚碳酸酯、聚甲醛、热塑性聚酯),特种工程塑料(聚苯硫醚、聚芳醚酮、聚芳砜、含氟聚合物),通用热固性树脂(酚醛、聚氨酯、不饱和聚酯树脂、环氧树脂)不同品种的顺序,对树脂的产量、消费量、供需状况及合成工艺、产品应用开发、树脂品种的延伸及应用的进一步扩展等技术作了详细介绍。
冀洋[10](2014)在《未遂犯之危险判断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未发生结果的未遂犯之所以受处罚,是因为其有危险,因而问题焦点在于“该危险之意义”以及“应如何判断该危险之存在与否”。对此,我国大陆地区仍然盛行着危险判断的主观归罪逻辑,亟需根本清理。未遂犯之危险判断只能基于客观未遂论的基本立场,从比较法上进行考察更有利于这一命题的论证。德国通行的主客观混合未遂论,只是一种对德国刑法第23条第3款的注释理论,这种以主观主义为基础的理论本身蕴含着矛盾,不能被盲目效仿。日本的客观未遂理论,成为学界关于未遂犯危险的唯一立场,值得学习。我国台湾地区的2005年新刑法明确采客观未遂论,应当从解释学上将借鉴其第25、26条的客观未遂论的法理,尤其将不能犯及其效果限制为“行为不能发生犯罪之结果,又无危险者,不罚。”未遂犯之危险的构造及判断必须坚持客观实质化逻辑。判断资料是危险判断的基础,纯粹主观说、抽象危险说、印象说以犯罪计划为判断资料,属于行为无价值一元论,值得批判;所谓客观未遂论内部的具体危险说,在判断资料上存在以人的认识拟制客观事实的缺陷,且与着手认定的实质客观说相背离,是主观未遂论向客观未遂论转型中的妥协的产物。当前的客观危险说主张“对客观事实进行抽象”,实质是根据一般人的观念对原先确定的判断资料进行剪裁,这混淆了判断资料与判断基准两阶层。所以,危险判断必须以事后通过科学技术查明的客观事实为资料,以“社会一般人”为判断基准,进行行为时的客观实质化判断。由于未遂犯之危险判断从属于违法性本质判断,明确其基本立场及判断原理,可以对违法性领域的其他问题施加体系性影响。“未遂犯存立范围”并非讨论未遂犯的前提,而是厘清危险构造之后的结论:结果无价值论要求一切犯罪均为结果犯(实害犯+危险犯),未遂犯属于具体危险犯,因而危险犯(抽象危险犯+具体危险犯)不存在未遂犯形态。客观危险说的判断原理可以对对象不能、手段不能、主体不能等无法益侵害危险的行为出罪。如果加害人的法益被缩小到法益阙如状态,偶然防卫行为则属于对象不能犯,不构成犯罪。总之,未遂犯之危险判断必须从行为的外部考察,以行为法益侵害的具体危险为基础,践行客观主义司法逻辑。因而强调返回Feuerbach、复兴古典学派,具有“重新启蒙”的特殊意义。
二、阿尔法公司的3款电源新产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阿尔法公司的3款电源新产品(论文提纲范文)
(1)一汽-大众公司纯电动汽车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 研究的技术路线图 |
第2章 相关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2 文献综述 |
第3章 一汽-大众公司纯电动汽车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纯电动汽车行业整体发展状况 |
3.2 一汽-大众公司纯电动汽车发展现状 |
3.3 一汽-大众公司纯电动车发展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4章 一汽-大众公司纯电动汽车发展环境及SWOT分析 |
4.1 一汽-大众公司纯电动汽车发展外部环境分析 |
4.2 一汽-大众公司纯电动汽车发展行业环境分析 |
4.3 一汽-大众公司纯电动汽车发展内部环境分析 |
4.4 一汽-大众公司纯电动汽车发展SWOT分析 |
第5章 一汽-大众公司纯电动汽车发展战略制定及实施 |
5.1 一汽-大众公司纯电动汽车发展战略规划目标 |
5.2 一汽-大众公司纯电动汽车发展战略选择 |
5.3 一汽-大众公司纯电动汽车发展战略的实施 |
5.4 一汽-大众公司纯电动汽车发展战略的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AJ公司智能安防门禁系统营销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营销策略研究 |
1.2.2 智能安防门禁功能研究 |
1.2.3 智能安防门禁市场研究 |
1.2.4 文献述评 |
1.3 主要内容与框架 |
1.3.1 主要内容 |
1.3.2 框架图 |
1.4 研究方法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市场营销 |
2.1.2 智能安防门禁系统 |
2.2 相关理论 |
2.2.1 4P理论 |
2.2.2 营销策略制定过程 |
2.3 相关分析工具 |
2.3.1 PEST |
2.3.2 波特五力模型 |
2.3.3 SWOT分析 |
第3章 AJ公司智能门禁系统的营销现状与问题分析 |
3.1 公司基本情况 |
3.2 公司经营情况 |
3.2.1 相关财务指标 |
3.2.2 组织结构与员工情况 |
3.2.3 产品销售情况 |
3.3 AJ公司STP现状 |
3.4 AJ公司营销策略现状 |
3.4.1 产品策略现状 |
3.4.2 价格策略现状 |
3.4.3 渠道策略现状 |
3.4.4 促销策略现状 |
3.5 AJ公司智能安防门禁系统业务的营销问题 |
3.5.1 产品问题 |
3.5.2 价格问题 |
3.5.3 渠道问题 |
3.5.4 促销问题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AJ公司智能门禁系统营销环境分析 |
4.1 AJ公司智能安防门禁系统营销的宏观环境分析 |
4.1.1 政治环境分析 |
4.1.2 经济环境分析 |
4.1.3 社会环境分析 |
4.1.4 技术环境分析 |
4.2 AJ公司智能安防门禁系统营销的微观环境分析 |
4.2.1 行业背景分析 |
4.2.2 替代品分析 |
4.2.3 新进入者分析 |
4.2.4 顾客议价能力分析 |
4.2.5 供应商议价能力分析 |
4.2.6 行业内现有竞争者竞争能力分析 |
4.3 AJ公司智能安防门禁系统的消费者需求分析 |
4.4 AJ公司营销的SWOT分析 |
4.4.1 优势分析 |
4.4.2 劣势分析 |
4.4.3 机会分析 |
4.4.4 威胁分析 |
第5章 AJ公司智能门禁系统营销策略优化方案设计 |
5.1 AJ公司智能门禁系统营销策略的优化原则 |
5.2 AJ公司智能门禁系统营销策略的优化内容 |
5.2.1 产品优化策略 |
5.2.2 价格优化策略 |
5.2.3 渠道优化策略 |
5.2.4 促销优化策略 |
5.3 AJ公司智能门禁系统业务营销策略优化方案的实施 |
第6章 AJ公司智能门禁系统营销策略优化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 |
6.1 调整营销部门组织机构 |
6.2 加大营销人力资源投入 |
6.3 优化营销人员激励机制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A 公司内部员工访谈 |
附录 B 客户、合作伙伴访谈 |
附录 C 外部专家访谈 |
个人简历 |
(3)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 |
1.2 研究对象 |
1.3 研究现状与意义 |
1.3.1 研究现状 |
1.3.2 研究意义 |
1.4 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 |
1.4.1 理论基础 |
1.4.2 研究方法 |
1.5 语料来源 |
1.5.1 建立小型语料库 |
1.5.2 依据爬虫程序,滚动抓取标题 |
1.5.3 标题信息处理 |
第二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词汇语法特点 |
2.1 网络新闻标题的词频特点 |
2.1.1 词频统计 |
2.1.2 词频分布分析 |
2.2 标题词汇的语义特点 |
第三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法特点 |
3.1 句法结构形式 |
3.1.1 单句式结构 |
3.1.2 组合式结构 |
3.1.3 成分缺省结构 |
3.2 句类特点 |
3.2.1 陈述句标题 |
3.2.2 疑问句标题 |
3.2.3 感叹句标题 |
3.2.4 祈使句标题 |
第四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修辞 |
4.1 引言 |
4.2 网络新闻标题的修辞策略 |
4.2.1 词语修辞 |
4.2.2 辞格修辞 |
第五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用特点 |
5.1 关联理论与网络新闻标题 |
5.2 网络新闻标题的“明示—推理”交际 |
5.2.1 明示行为 |
5.2.2 推理过程 |
5.3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境效应 |
5.3.1 认知语境假设 |
5.3.2 语境效果 |
5.4 网络新闻标题的最佳关联 |
第六章 结语 |
6.1 主要研究过程和结论 |
6.2 创新之处与不足 |
6.3 后续研究的设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4)我国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的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 |
第一章 我国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的司法实践现状 |
第一节 对49份裁判文书的梳理 |
一、案件类型 |
二、当事人情况 |
三、法律适用依据 |
第二节 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对涉外产品责任关系的定性问题 |
二、对损害发生地的认定分歧 |
第二章 涉外产品责任关系的定性 |
第一节 对涉外性的认定 |
一、司法实践中的典型做法 |
二、产品责任案件的涉外性 |
第二节 对产品责任关系的认定 |
一、司法实践中的典型做法 |
二、产品责任的界定 |
第三章 对损害发生地的认定 |
第一节 我国法院的选择及其弊端 |
一、适用损害行为发生地法的情形 |
二、适用损害结果发生地法的情形 |
三、不同选择的弊端 |
第二节 对损害发生地的比较法分析 |
一、损害行为发生地模式:以韩国为例 |
二、损害结果发生地模式:以欧盟为例 |
第三节 对《法律适用法》第45条“损害发生地”的解释 |
一、解释《法律适用法》第45条“损害发生地”的前提性考量 |
二、将“损害发生地”认定为“损害结果发生地”的解释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针对留守儿童的陪伴机器人人机交互设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社会研究背景 |
1.1.2 设计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的目的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国内外服务机器人的研究现状 |
1.3.1 国内服务机器人的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用户群体区分和本课题研究人群 |
1.4.1 用户群体区分 |
1.4.2 本课题研究人群 |
1.5 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
1.5.1 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2 本文研究的主要方法 |
1.6 本章小结 |
2 留守儿童特征和服务机器人相关理论及交互概述 |
2.1 留守儿童特征概述 |
2.1.1 留守儿童生理特征和心理特征 |
2.1.2 留守儿童人体尺寸 |
2.2 家用服务机器人相关技术 |
2.2.1 家用服务机器人核心技术 |
2.2.2 家用服务机器人中的人机交互技术 |
2.3 交互设计的概述 |
2.3.1 交互设计的定义和历史 |
2.3.2 交互行为概述 |
2.3.3 人机交互应用原则 |
2.4 本章小结 |
3 留守儿童陪伴机器人交互研究 |
3.1 留守儿童陪伴机器人研究内容及方法 |
3.1.1 研究内容 |
3.1.2 研究框架 |
3.1.3 受试者 |
3.2 留守儿童陪伴机器人用户研究 |
3.2.1 桌面研究 |
3.2.2 用户访谈 |
3.2.3 用户操作研究 |
3.3 本章小结 |
4 留守儿童陪伴机器人交互构建 |
4.1 留守儿童陪伴机器人的概念 |
4.2 用户需求 |
4.2.1 留守儿童陪伴机器人功能需求 |
4.2.2 留守儿童陪伴机器人操作需求 |
4.2.3 留守儿童陪伴机器人产品目标 |
4.3 人机交互原则及应用准则 |
4.4 利益相关者地图构建 |
4.5 本章小结 |
5 留守儿童陪伴机器人设计实践 |
5.1 留守儿童陪伴机器人设计概述 |
5.1.1 设计定位 |
5.1.2 创建用户角色模型 |
5.1.3 留守儿童需求关键词 |
5.2 留守儿童陪伴机器人创新设计 |
5.2.1 留守儿童陪伴机器人交互框架构建 |
5.2.2 留守儿童陪伴机器人外观设计 |
5.2.3 留守儿童陪伴机器人细节说明 |
5.2.4 模型展示 |
5.3 留守儿童陪伴机器人移动端设计 |
5.3.1 产品移动端交互架构搭建 |
5.3.2 产品移动端高保真设计 |
5.3.3 产品移动端效果图展示 |
5.4 留守儿童陪伴机器人设计差异分析 |
5.5 针对留守儿童的陪伴机器人设计评价 |
5.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被访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 |
附录B 儿童陪伴机器人交互调研访谈提纲 |
附录C 儿童陪伴机器人交互造型调研问卷 |
附录D 全国6-11岁儿童青少年各项指标平均数 |
附录E 机器人桌面研究分析数据详情 |
附录F 留守儿童陪伴机器人与其他机器人设计评估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6)G品牌中国公司新品开发上市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口腔护理冲牙器市场背景 |
1.1.2 冲牙器行业背景 |
1.1.3 公司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提高G品牌公司品牌核心竞争力 |
1.2.2 对于G品牌公司其它类产品新品开发上市借鉴意义 |
1.2.3 冲牙器行业借鉴作用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框架 |
1.5 本章小结 |
第2章 相关理论 |
2.1 冲牙器相关理论 |
2.1.1 冲牙器定义 |
2.1.2 冲牙器核心技术原理 |
2.1.3 冲牙器产品分类 |
2.2 相关营销理论概述 |
2.2.1 营销管理理论 |
2.2.2 市场细分理论与方式 |
2.3 新品概念论 |
2.3.1 新品概念需求与开发 |
2.3.2 新品概念确立方法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G品牌公司宏观环境分析 |
3.1 中国营销市场环境 |
3.1.1 政治环境 |
3.1.2 经济趋势 |
3.1.3 社会文化 |
3.1.4 技术条件 |
3.2 冲牙器行业环境 |
3.2.1 全球冲牙器市场环境 |
3.2.2 中国冲牙器市场环境 |
3.3 国内冲牙器零售竞争态势分析 |
3.3.1 主要竞争对手 |
3.3.2 潜在新进入者 |
3.3.3 行业替代品威胁 |
3.3.4 供应商议价力 |
3.3.5 行业消费者议价力 |
3.4 G品牌内部环境分析与战略组合 |
3.4.1 内部资源分析 |
3.4.2 内部能力分析 |
3.4.3 G品牌战略分析组合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G品牌中国公司发展现状与问题 |
4.1 G品牌公司发展历程 |
4.2 G品牌中国公司组织架构 |
4.3 G品牌中国公司市场业务现状 |
4.3.1 G品牌冲牙器市场现状 |
4.3.2 G品牌冲牙器分类现有产品系列 |
4.4 G品牌中国公司核心问题 |
4.4.1 G品牌现状问题 |
4.4.2 G品牌现状根源问题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G品牌公司聚类分析市场细分 |
5.1 扩大市场细分目标市场和数据采集维度 |
5.2 G品牌公司市场细分数据采集与筛选 |
5.2.1 问卷设计 |
5.2.2 问卷调研过程 |
5.3 数据聚类分析应用过程 |
5.3.1 语句筛选 |
5.3.2 判别分析因子归类 |
5.4 方法应用结果与分析 |
5.4.1 方法应用结果 |
5.4.2 方法应用比较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G品牌公司新品概念开发流程优化 |
6.1 G品牌公司新品概念开发过程模块优化 |
6.2 指数加权新品创意筛选 |
6.2.1 创意提炼 |
6.2.2 创意筛选 |
6.3 层次分析法新品概念测试 |
6.3.1 创意转化新产品概念 |
6.3.2 新品概念测试 |
6.4 方法应用结果与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G品牌公司新品上市营销策略 |
7.1 目标市场策略 |
7.2 产品策略 |
7.3 价格策略 |
7.4 渠道策略 |
7.5 促销策略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结论 |
8.2 本文研究的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8)比较法视野下专利权滥用法律规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章 专利权滥用概念辨析 |
第一节 专利权滥用概念界定 |
一、“伪”命题论 |
二、“正当范围+法益”论 |
三、权利行使不当论 |
四、限制竞争论 |
五、等同垄断论 |
六、与扩张标准相结合的“二阶论” |
第二节 专利权滥用与邻近概念比较 |
一、与垄断行为之比较 |
二、与诉权滥用行为之比较 |
三、与利用项下合理限制行为之比较 |
第三节 专利权滥用主要表现形态 |
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二、协议限制行为 |
三、联合限制行为 |
第二章 专利权滥用规制之法哲学基础 |
第一节 利益平衡论 |
一、利益平衡论法律内涵 |
二、专利权制度促成利益平衡 |
三、专利权滥用导致利益失衡 |
四、利益平衡论对失衡状态之调整 |
第二节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
一、主观恶意说 |
二、正当界限说 |
三、损害利益说 |
四、学说融合 |
五、滥用损害合法利益应受规制 |
第三节 公共政策论 |
一、公共政策定义及特征 |
二、滥用违反社会公共政策 |
三、适用公共政策论进行规制 |
第三章 专利权滥用国际公约规制实践 |
第一节 主要国际公约滥用规制的稀疏 |
一、国际公约少有规制意识 |
二、示范法则规制缺乏强制力 |
第二节 TRIPS协议滥用规制的原则性 |
一、目标项下规制的抽象性 |
二、原则项下规制的模糊性 |
三、规则博弈下规制许可限制的宣示性 |
第三节 TRIPS协议救济滥用规制的虚化 |
一、防范执法程序滥用略显单薄 |
二、临时措施通道“被”拓宽 |
三、防范救济滥用不够有力 |
第四节 后TRIPS时代滥用规制趋势 |
一、国际协议对公共健康的持续关注 |
二、TPP协议滥用规制的弱化 |
第四章 专利权滥用域外典型国家地区规制实践 |
第一节 摇摆的美国滥用规制 |
一、滥用规制之反垄断法背景 |
二、滥用规制之审查原则 |
三、滥用规制之法律基础 |
四、滥用规制执法、司法实践 |
五、摇摆的原因与趋势 |
第二节 豁免扩大化的欧盟滥用规制 |
一、专利权利用基本原则 |
二、限制专利权滥用之竞争法基础 |
三、协议限制竞争行为的豁免机制 |
四、拒绝许可例外之审查原理 |
第三节 立足利用的日本滥用规制 |
一、竞争法背景下规制嬗变历程 |
二、实质促进利用的“规制” |
三、滥用规制之特征 |
第五章 我国专利权滥用法律规制现状及问题 |
第一节 立法规制现状及问题 |
一、法律法规类规制现状及问题 |
二、“准”行政规章类规制现状及问题 |
三、临时禁令类规制现状及问题 |
四、相关诉讼规则规制类现状及问题 |
第二节 执法规制现状及问题 |
一、执法规制现状 |
二、执法规制问题 |
第三节 司法规制现状及问题 |
一、司法规制现状 |
二、司法规制问题 |
第六章 我国专利权滥用法律规制完善路径 |
第一节 引入比例原则 |
一、审查规则之扬弃 |
二、限制权力理念下比例原则内涵 |
三、私法领域引入比例原则之合理性 |
四、对专利权滥用引入比例原则规制之可能性、现实性 |
第二节 本身违法规则视角下违法性因子分析及判断 |
一、厘清事实标准之基础——概念界定 |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之违法性分析及判断 |
三、协议限制竞争行为之违法性分析及判断 |
第三节 比例原则视角下合法性因子分析及判断 |
一、适当性原则适用分析及判断 |
二、必要性原则适用分析及判断 |
三、均衡性原则适用分析及判断 |
第四节 专利权滥用之法律规制路径选择 |
一、立法效力位阶 |
二、立法体例和方法 |
三、执法模式 |
四、基本原则 |
五、行为性质 |
六、规制渠道及法律后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9)2013~2014年世界塑料工业进展(论文提纲范文)
1 概述 |
2 通用热塑性树脂 |
2. 1 聚乙烯 |
2. 2 聚丙烯 ( PP) |
2. 3 聚氯乙烯 ( PVC) |
2. 4 聚苯乙烯 ( PS) 及苯乙烯系共聚物 |
3 工程塑料 |
3. 1 尼龙 ( PA) |
3. 2 聚碳酸酯 ( PC) |
3. 3 聚甲醛 ( POM) |
3. 4 热塑性聚酯树脂 |
3. 4. 1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 ( PET) |
3. 4. 2 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 ( PBT) |
3. 4. 3 其他 |
4 特种工程塑料 |
4. 1 聚苯硫醚 ( PPS) |
4. 2 聚芳醚酮 ( PAEK) |
4. 3 聚芳砜 ( PASF) |
4. 4 含氟聚合物 |
5 热固性树脂 |
5. 1 酚醛树脂 |
5. 1. 1 原料生产和市场概况 |
5. 1. 2 产品生产和技术发展动态 |
5. 1. 3 酚醛树脂合成和机理探索以及应用研究 |
5. 2 聚氨酯 ( PU) |
5. 2. 1 原料 |
5. 2. 2 泡沫塑料 |
5. 2. 3 弹性体 |
5. 2. 4 橡胶 |
5. 2. 5 涂料 |
5. 2. 6 胶黏剂和密封剂 |
5. 2. 7 树脂及助剂 |
5. 2. 8 设备 |
5. 2. 9 其他 |
5. 3 不饱和聚酯 |
5. 3. 1 市场动态 |
5. 3. 2 研究及应用进展 |
5. 3. 2. 1 不饱和聚酯树脂复合材料 |
( 1) 纳米复合材料 |
( 2) 生物复合材料 |
( 3) 玻璃钢复合材料 |
5. 3. 2. 2 不饱和聚酯树脂力学性能的改进 |
5. 4 环氧树脂 |
(10)未遂犯之危险判断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论:检讨我国未遂犯认定的主观归罪倾向 第一章 未遂犯之危险判断的基本立场 |
一、未遂犯可罚性根据的理论图式 |
(一) 主观未遂论 |
(二) 客观未遂论 |
(三) 主客观混合未遂论 |
二、我国未遂犯论域内的法学通说 |
(一) 大陆地区法学通说的批判性思索 |
(二) 台湾地区法学通说的规范性考察 |
三、未遂犯之立场论争的终极维度 |
(一) 刑法机能 |
(二) 刑法教义 第二章 危险构造与判断模式的客观实质化 |
一、主观主义危险判断学说的清理 |
(一) 彻底徒劳的转型尝试:抽象危险说及其现代化之困厄 |
(二) 并不安全的理论引进:印象说之反思 |
(三) 虚伪的教义刑法学概念:具体危险说之异议 |
二、危险之构造与着手关系的厘定——一个无法脱勾的判断视角 |
(一) 着手时点与危险起点的同一性:问题之提出 |
(二) 着手认定与危险构造的关联性:学说之评论 |
(三) 具体危险说与实质客观说的错位性:悖论之确证 |
三、客观主义危险判断学说的辨正 |
(一) 一个刑法客观主义的推演:客观危险说之流变 |
(二) 对“社会一般人”的包容:客观危险说之真相 |
(三) 客观危险判断模式的重构:“绝对不能·非绝对不能说”之提倡 第三章 未遂犯之危险判断原理的贯彻 |
一、危险构造与未遂犯的存立范围——危险犯未遂犯形态之否定 |
(一) 未遂犯之危险与危险犯之危险的纠结点 |
(二) 抽象危险犯的未遂行为冲出刑法最前线 |
(三) 具体危险犯的未遂行为处于着手前阶段 |
二、不能犯之法益侵害危险的否定——判断原理的除罪化应用 |
(一) 对象不能犯的除罪化判断 |
(二) 手段不能犯的除罪化判断 |
(三) 主体不能犯的除罪化判断 |
三、无危险的不能犯与偶然防卫——“无罪说”之肯定 |
(一) 偶然防卫中的法益阙如 |
(二) 法益阙如下的对象不能 结语:返回FEUERBACH危险判断的古典学派逻辑 参考文献 致谢 |
四、阿尔法公司的3款电源新产品(论文参考文献)
- [1]一汽-大众公司纯电动汽车发展战略研究[D]. 伏小龙. 吉林大学, 2020(01)
- [2]AJ公司智能安防门禁系统营销策略研究[D]. 肖秋语. 华侨大学, 2020(01)
- [3]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D]. 周莹.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0(01)
- [4]我国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的实证研究[D]. 胡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9)
- [5]针对留守儿童的陪伴机器人人机交互设计研究[D]. 周敏. 西华大学, 2019(02)
- [6]G品牌中国公司新品开发上市策略研究[D]. 张良. 上海交通大学, 2019(06)
- [7]给你18个观看日内瓦车展的理由 88届日内瓦车展选粹[J]. 周志华. 汽车之友, 2018(07)
- [8]比较法视野下专利权滥用法律规制问题研究[D]. 沈亚岚. 上海交通大学, 2017(08)
- [9]2013~2014年世界塑料工业进展[J]. The China Plastics Industry Editorial Office,China Bluestar Chengrand Chemical Co.,Ltd.;. 塑料工业, 2015(03)
- [10]未遂犯之危险判断研究[D]. 冀洋. 南京师范大学, 20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