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西非公有林期待政策保障(论文文献综述)
殷书建[1](2021)在《竞争性国企混改法治化研究》文中认为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2015年《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再次明确指出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分类分层推进国企混改。2020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明确今后三年是国企改革关键阶段,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可以预见的是,此后几年国企混改将进入快速推进、实质进展的新阶段。国企混改并非新鲜事物,它是过往国企改革的延伸,是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党和政府对国企改革方向的新判断。随着国企混改的深入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若干配套文件,形成了所谓的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根据知本咨询国企改革研究院统计,截至2020年8月,中央各部委出台的相关国企改革政策共有192项,涉及到国资监管、国企混改、产权管理、中长期激励、法人治理、税务政策等方面,各省出台地方国企的改革政策达到1488项。中央乃至地方出台的各式政策文件,一定程度上引导着国企混改规范进行,然而,相较于法治引领,政策推进具有明显的短期性和起伏性,欲想新一轮国企改革通过混改的方式取得预期成效,法治的引领与保障必不可缺,这也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于法有据改革精神正相契合。新阶段,如何“混好资本”,顺利引入非公有资本投资者,以及“改好机制”形成分权制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结构与高效的国资监管体制,是国企混改直面的两大课题。市场化导向的分类改革背景下,作为国企混改的突破口和关键,竞争性国企混改必将直面该些课题。基于此,本文拟以竞争性国企混改为考察对象,细致梳理“混资本”过程与“改机制”之内(公司治理机制)、外(国资监管体制)部治理机制运行中所存困境,试图在政策之外运用法律这一制度工具给出解决方案,实现竞争性国企混改的法治化。第一章,主要讨论了竞争性国企混改基础理论,阐释了所有制、所有权、产权、混合所有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竞争性国有企业以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等相关概念,并在国内及国际两个角度分析了竞争性国企混改的必要性,同时认为法治与改革的辩证关系、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以及政策与法律双向增进的全面法治观构成了竞争性国企混改法治化的理论依据。第二章到第四章,通过不同视角梳理并归纳竞争性国企混改中可能存在的困境,以便提出针对性的法治建议:第二章主要梳理了“混资本”的过程困境,包括整体上市、并购重组、认购可转债、员工持股等不同“混合”模式,民间资本、集体资本、外国资本等不同“参混资本”形态以及决策审批、定价评估等“资本混合”程序;第三章从控制权、决策权、经营权以及监督权等方面梳理了“改机制”项下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治理机制)的运行困境;第四章从国有资产监管以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方面梳理了“改机制”项下外部治理机制(国资监管体制)的运行困境。第五章,基于前文梳理的“混资本”过程困境与“改机制”运行困境,结合竞争性国企混改实际,提出了产权清晰、意思自治以及利益衡平的法治化原则,在“混资本”与“改机制”两个方面给出了针对性的法治化方案,并得出了结论性建议:当前,应在吸收现有政策文件精神基础上,以行政法规形式出台《竞争性国企混改促进条例》,以统筹兼顾不同层级的法律文件,同时修订《公司法》,增设“国有公司”章节,对国有独资、控股以及参股公司全面调整,以监管与履行出资人职责职能分离为基础,修订《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及《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实现“资本”与“资产”的全面规范。
郭光亮[2](2019)在《多元博弈与动态均衡 ——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已成为我国职业教育建设多元办学格局的方向与强音。在高职教育领域,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似乎成为难以共存的矛盾体,不过,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的成功运作使二者的协同关系昭然。如何在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中实现双方协同运作、协同治理,根据利益相关者的不同利益诉求,寻找协同的平衡点,不仅有利于高职院校摆脱发展困境,而且有利于高职教育产教融合的真正实现。混合所有制作为一种新兴办学模式,对高职院校非常具有吸引力,并有逐渐兴盛态势,但真正沿着混合所有制轨道高质量发展的高职院校为数不多。基于深化高职教育改革政策导向与路径优化的时代诉求、高职院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升华的理论探析和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模式再造的实践探索,本文将研究问题聚焦到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模式选择、框架设计与制度构建上。站在前辈学者研究的基础上,一方面遵循现代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一般范式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采用社会调查研究方法,重点研究了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有可能突破的方向;另一方面拓宽研究视角,在多元主体的生态关系系统中来重构研究框架,利用经济学中的博弈均衡理论方法,重点研究了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博弈机理、均衡策略,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模式重构与机制保障,具体的研究工作如下:一是基于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发展的背景,基于文献分析,厘定研究问题的核心概念,界定本研究任务的重点所在;二是在研究述评、理论分析的基础上,阐释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内涵特征,基于此建构多元参与协同治理的分析框架;三是基于实证分析与论述,对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进行现状考察,剥茧抽丝,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透视与归因;四是围绕博弈的条件、内容、类型,对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关系进行厘定,明晰多元主体的博弈机理;五是通过数理关系界定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过程中博弈假设、均衡策略,提出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博弈均衡优化的建构基础;六是围绕着政府统筹主体、多元治理主体、社会监管主体、师生参与主体,设计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模式框架;七是基于协同治理模式的建构,提出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保障机制。通过基本理论研究、实然状态研究、问题与原因探究、博弈机理研究、均衡策略研究、模式建构研究、保障机制研究,得到以下结论:1.从理论溯源看,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具有深厚的内涵意蕴,并衍生出五个特质与四大价值。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内涵意蕴可凝练为:在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治理中,应包括不同的所有制治理主体,而为了协调好这些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相关的利益诉求,我们应该推崇“协同治理”——通过不同治理主体间的共同参与、相互配合、形成共识、集体决策和合力执行等行为去促进公平和提高效率,以达到满足公众和促进高职院校发展的需要。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具有治理主体多元性、治理目标一致性、治理方式互动性、治理过程持续性、治理内容选择性五个本质特征和包容开放、多方参与、联动高效、工学兼优四大价值诉求。2.从现实状况看,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存在四种表象、三大问题与五个归因。调查结果显示,多元主体参与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存在意愿不足、动机不同、制度不清、权责不明四种表象,深入分析发现多元主体参与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存在动能不足、路径不顺、机制不善的三大深层问题,究其原因,可归纳为多元主体参与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目标差异性、权责离散性、资源零散性、政策缺失性与机制机械性五个方面。3.从博弈机理看,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存在两种间性关系、四大博弈内容与三大博弈条件,存在静态与动态两大博弈类型。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存在合作与冲突、独立和依存两种间性关系,并在价值追求不一致、利益诉求不一致与行动方式不一致三大条件下,围绕利益、权力、权利、风险四大内容展开静态与动态博弈。4.从博弈动态看,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主体存在博弈假设下的三大动态博弈关系。假设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在国有资本、非国有资本与政府监管部门三方主体按照国有资本行动→非国有资本行动→政府监管机构行动的顺序进行动态博弈,国有资本的侵占概率与惩罚力度呈反比例关系,同时与监管部门的查处成本表现出正相关关系;非国有资本针对侵害行为的上诉成本与非国有资本因诉讼可挽回的利益、发起诉讼面临的赔偿支付、以及可能获得的惩罚收益补偿呈正相关关系;监管机构查出侵占行为的概率与其惩罚力度以及非国有资本面临的诉讼赔偿损失呈反向关系。5.从博弈策略看,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主体可建立基于价值基础与制度基础的动态均衡策略。为促进各主体之间形成平衡协调甚至联动的治理关系,各主体应采取建立一种综合自身利益与他方利益、衡量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把握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价值基础,且需要从组织架构、职责职权和评价标准等方面构建相应的制度基础这样一种均衡策略。6.从协同效果看,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主体应基于四大原则与三大机制进行框架设计和模式再造。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主体应基于利益共享、多元共治、责权利明晰与开放治理四大原则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主体诉求认同、权责关系协调协同三大机制,通过协同合作、共商共谋、依据共同契约规则,对共同支配资源进行系统整合与优化配置,进而推动多元主体在充分博弈的基础上形成均衡态势,在识别、测度均衡态势与既定目标差距的基础上,促进治理系统的自组织内微调与妥协,继而保证协同治理目标得以实现。7.从政策建议看,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需有良好的法制环境与制度生态。健全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与政策扶持体系,明确治理主体的角色定位,科学界定协同治理主体的职责职权,完善协同治理的利益协调和权利保护制度,为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奠定良好的法制环境与制度生态。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治理关涉多元主体,既带来活力与优势,又带来挑战与问题,只要找到合适的策略,即可破题发展、脱困前行。在无时无处不在的矛盾运动与博弈过程中,各治理主体在利益、权力、权利、风险等方面持续不断的进行着动态博弈,由于受到利益诉求、价值追求和行动逻辑不一致的先天约束,导致博弈困境的存在,也造成了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难以走出协同治理困境。若对博弈策略施以改进,各主体能在充分尊重各自利益诉求的基础上,以达成共识的规约要求,释放自主治理的潜能,继而发挥最大化的治理效能,在博弈进程中达成最佳均衡点,即便在结构耗散下,也能围绕均衡点不断有序运动,即证明该策略是在维护各方利益最大化或整体利益最大化下的协同治理均衡策略。以此多元博弈的动态均衡策略为依据,对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的治理模式进行改进再造、流程重塑与机制革新,是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共治共赢目标效果达成的最优路径抉择和最佳操作选择。并期待基于这一分析范式和治理模式的研究进一步深化,为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更多贡献。
陈春梅[3](2019)在《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及其内部治理研究》文中提出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引入民营资本,充分发挥公私不同属性资源的优势,从而激发国企的活力和竞争力。随着经济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深入,这种理念渐渐渗透到教育领域。长期以来,公办高职习惯了“养尊处优”且担心与民营企业合作有损公益形象或导致国有资本流失,而民办高职由于被视为“二等公民”难以吸引优秀企业合作,使得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往往存在“两张皮”的现象。是否可以探索一种新的办学体制以激发企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让不同的资源得以优化配置?2014年,国务院正式提出鼓励各类办学主体以资本、知识、技术和管理等多种要素参与办学,并明确指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从而拉开了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序幕。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指由来自公共和私人部门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以多种要素共同举办职业教育,具有多元产权相互渗透、相互融合,且不同产权主体共同治理、共享成果、共担风险的特点。国务院倡导高职院校探索混合所有制旨在鼓励社会力量(尤其是企业)参与办学,实现不同属性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提高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本研究旨在通过对案例院校的调研,梳理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的现状并着重探究其内部治理。相比于国外,当前我国关于公私合作办学的实践较少,相关研究也有限。研究中选取美国高等职业教育的两大机构——社区学院(大都会学院)和营利性高等教育机构(戴维瑞教育集团和阿波罗教育集团)的典型案例展开具体分析,以拓展研究的国际视野。研究发现:社区学院的公私合作不涉及产权。各方通过签订协议保护举办者权益;社区学院非常重视与企业之间的互动;企业为了人才培养愿意大力投入办学。研究还发现,大型营利性教育集团内部组织机构的构建相对完善。董事会是集团实现内部治理的载体,因此必须强调董事成员构成的科学性,包括董事成员学历背景、职业背景的多样化,且独立董事和女性董事应占一定比例。为了保障机构规范、有序运行,这些机构还制定了一系列的运行保障制度。与国外公私合作办学不同,我国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涉及产权问题,且产权结构影响高职院校的内部治理结构。然而,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产权大小与话语权大小不一定呈正相关。政府的产权占比可能很小,但却拥有较大话语权。因此,不能完全套用经济的产权逻辑分析高职院校的内部治理。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类似,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核心在于构建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它的独特之处在于:作为教育组织,高职院校需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其内部治理受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外部环境的制约,应借鉴现代大学制度;与此同时,由于市场机制的引入,其内部治理又应借鉴现代公司治理的合理内核。本研究立足于生态系统理论视角,从微系统、中系统、外系统和宏系统分析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内部治理在不同发展阶段所处的不同层面及同一层面不同要素相互作用的环境。与此同时,结合利益相关者理论、产权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对其内部治理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第一,制定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指导文件,明确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的法律地位和法人属性、保护各举办方的合法权益并推动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第二,完善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首先,提高董事会(理事会)及监事会成员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董事(理事)成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来自法律、财务、会计、管理及教育等多种职业背景。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校友、教师、学生、中介机构等利益相关者在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中应占有一席之地,以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并实行监督权。此外,应增加独立董事(理事)和独立监事的比例。其次,职业校长(院长)由董事会(理事会)聘任,并实行任职回避制度。且职业校长(院长)的激励方式应多元化。还要正确处理董事会(理事会)、职业校长(院长)、党委及监事会等之间的关系;第三,制定、修订和完善学校章程、董事会(理事会)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等并严格执行,以推动高职院校实现依法依规治校、治学。今后,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内部治理的特征主要表现为: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制衡机制与激励机制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当然,对这种新的办学体制的探索,一些问题至今尚无定论,如独立法人的问题、举办者与校长(院长)关系的问题、产权结构合理性的问题、董事会(理事会)中教师和学生代表的问题等。这些问题有待高职院校在后续的改革探索中,由学者进一步跟踪研究。
翁玉玲[4](2019)在《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问题研究》文中提出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主体内容,其内涵与美国人力资源管理“人本主义”理念和制度发展密切相关。劳动法治是符合国际人权公约、国际劳工标准和我国劳动法价值原则,可促进劳资平等博弈、公平共享、分配正义,能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法律运行、社会秩序形态。鉴于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是资方行使经济自由、管理权利、用工自主权的主要形式,与劳动者、劳动关系、劳动者权利(劳权)是不可分割、一体两面的关系,本文基于劳资均衡、分配正义、公平和谐的价值理念,厘定并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劳动法治问题,是以劳资均衡为目标,对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是否、应否、如何接受劳动法治干预、调整问题的探讨。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视域下劳动法治问题,既有市场经济国家的共性、普遍性,也有中国问题的个性、特殊性:宏观层面,源于(市场经济意义的)劳动法理念、制度、机制相对于经济体制改革、向市场经济转轨和发展的滞后;中观层面,表现为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发展的脱节,甚至都没有形成劳动法治的问题意识、价值目标;微观层面,表现为企业劳资关系的失衡,劳资关系公平度、和谐度较低,权利争议频发,利益争议更难解决等。具体而言,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研究背景、问题指向,主要体现于如下两个方面:第一,在市场经济意义的劳动法严重滞后、功能缺失的情况下,先行、片面引进了发达国家对劳动用工关系的“先进管理经验”。第二,在缺乏劳动法有效约束、缺乏劳动法治制约的情况下,企业用工模式先行一步进行了科学化、技术化、市场化、现代化发展,而劳动、经济政策实施中忽视了对社会公正、底层劳动者利益的考虑。企业层面的劳资关系由此显着失衡、扭曲,形成了深层次、结构性、普遍性、持久性的社会矛盾与冲突。资方的经济自由和产权,与劳方的经济自由和劳权,如何能够均衡配置、平等共治、公平共享、分配正义的关系、结构和“企业政体”、“运行模式”,是本文预设的目标模式。本文以“范畴与问题概述——市场经济国家共性、普遍性问题——解决共性问题的价值论与方法论——我国相关问题的特殊性——特殊性所反映的具体法律制度问题(包括用工管理的平衡规制问题、劳资合作管理的平等自治问题)”的逻辑思路进行研究。第一章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的相关概念、理论基础以及劳动法治问题。本文基于劳资均衡、分配正义、公平和谐的价值理念,厘定并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劳动法原则和精神是否得以实现、劳动者的基本权利能否得到充分保障,目的性权利应否、如何通过工具性权利加以实现,如何通过制度安排、机制设计实现劳资当事人相对均衡的博弈与合作,进而实现劳资分配正义、劳动关系公平和谐等劳动法治问题。本章概括了当前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劳动法治的宏观问题与微观问题,并简要介绍了全球一般性问题和中国特殊问题。第二章是对各国企业劳动法治的普遍性问题的探讨。由于雇主立场与劳动保护立场的对立性,各国企业劳动法治呈现劳资竞争互动的发展路径,劳资之间的竞争互动系普遍性问题。此部分系对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化历程和秩序演化规律的论述。此部分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受现代劳动法约束、劳动法治化的历史过程以及相关逻辑规律。发达国家的劳动关系管理与调整历程,相互竞争、相互妥协、经济效率价值优先三个阶段,从企业管理与法治竞争、互动,到走向融合,经历了雇主、工会调整,再到当前的劳资共同调整。发达国家劳资互动历程的重要启示在于,劳动法治干预具有必要性和阶段性,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实质上就是资本主导的内部市场化,当前发达国家的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个性化”发展,正好印证了其再次法治化需求。第三章是企业劳动法治的一般性制度安排与法理逻辑,是有关市场经济国家解决相关问题的方法论、主要制度的阐述。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劳动法治化的制度安排与逻辑:其一,劳资公平合作、劳资优质均衡的价值目标,以及产权与劳权、劳资合作的法理逻辑。其二,关系结构。市场经济成熟国家的企业管理权、用工自主权、人力资源管理权,与集体劳权、集体劳动关系被迫形成了伴生关系,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集体劳权、劳动法治逐步形成了关联性、对应性。其三,制度需求。主要包括:劳资分配正义的制度需求;经济全球化下企业竞争的制度需求。其四,制度安排,主要包括:劳资共治的理念与制度;“刚性”的基本劳权保障与资本的理性妥协机制相结合;资本管理中劳动者力量扶持机制的重要性;社会保护与经济促进平衡兼顾的制度安排。第四章是我国企业劳动法治的特殊性,即资本单边主义。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特殊性问题,在于缺乏市场经济意义的劳动法治的有效干预、调整,也缺乏有效的力量均衡机制,更缺乏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管理的“理性化”、“自觉化”妥协。首先,对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资本单边主义进行实证考察,企业层面劳动法治的现状,发现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公平、正义与“制度襁褓”、企业文化等存在密切关联。其次,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其他国家不同,是缺乏劳动法治干预的背景下,对西方先进管理技术的单边引入、单边发展。最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特殊的“政、资、劳”关系,使得这种单边主义的管理更加突出。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政府重商主义战略下,劳资愈发失衡,企业劳动关系管理迫切需要进行法治化、现代化转型。由于地方政府的救济联邦主义、重商主义,劳动关系形成了“政府征收苛重,资方利润挤占工资”的劣质均衡。中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劳动法治的特殊问题,与市场经济、法治社会转轨过程中的劳资关系转型以及劳动法治理念、政府角色等存在密切关联。第五章是我国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方面的平衡规制问题。本章是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相关立法、法律实施现状、制度缺陷和制度需求进行分析。首先,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法律实施现状进行分析,包括劳动标准管理、社会保障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分析我国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上的问题。其次,研究企业管理权立法规制中的制度需求,认为我国劳动法律在企业用工管理的规制存在规制失衡的问题,一方面,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审查、企业惩戒权、劳动者救济权方面的规制或保护力度不足,另一方面,我国劳动法律由于长期形成的父爱主义管制原则,部分用工保护过于严格,导致企业以科学、灵活的管理手段绕过劳动法的监管,严格的用工规制产生“逆向激励”的反效果。最后,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的平衡法治内涵、理念、目标,通过对劳动者基本生存权的刚性保障的加强,以及对其他劳动权益的弹性自治,分析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权的平衡规制。同时,分析父爱主义管制的适用限度、公法与私法协调的法理与现实、国家责任与企业责任的区分。第六章是我国企业劳资合作管理方面的平等自治问题。本章从促进劳资合作、均衡、公平、自由角度研究劳资合作管理中的具体制度缺陷、“劳工四权”的实现状况以及劳动法治理念、制度环境问题与制度需求。第一,承接上一章中关于“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权平衡规制”的讨论,进一步论述劳动关系管理规制中的劳资自治的边界,进而提出劳资合作共治的现实与制度需求。第二,探讨劳动者民主参与制度的立法问题,以及实质落实该项制度的法治条件、实施原则。第三,分析我国劳动力量扶持机制的缺失及构建问题,分析工会在企业管理中的职能发挥问题,以及对工具性权利、劳动者代表制度确立、落实的制度需求,具体包括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障机制、劳资分配正义的理念、资本妥协让步的压力机制、劳动者市场议价力的提高。第四,研究劳资均衡、劳资合作理念在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融入的必要性。第五,分析我国企业法与劳动法在劳动保护规定中的冲突、衔接问题,以及我国企业法中对工会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的规范缺失问题,同时,借鉴域外企业立法经验,研究企业法与劳动法在整体制度、价值取向上的冲突问题与衔接。试图通过以上制度理念的调整和相互衔接与合作,实现劳动保护与企业发展的平衡。本文的主要发现如下:第一,在企业组织体系、生产过程中,劳动权与资本产权是一对耦合的、对称的合作关系,两者之间的平衡,符合人权、法治社会和企业竞争发展的制度需求。第二,经济体制、法治社会转型期间,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单边主义”是微观劳动关系矛盾的重要原因。第三,劳动法父爱主义管制将促进用工管理实践基于资本逐利性的“逆向激励”,加剧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的偏离。第四,劳动权益的刚性保障、公权力的合理发挥、企业内部理性合作意识以及有效的资本妥协让步机制是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劳动法治化的制度需求。基于我国企业劳动法治的特殊性,本文建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首先,应当以平衡法为原则,以底线性、合理性为限度,适度考虑严格规制对企业的“逆向激励”效果,完善劳动法律的刚性、强制性保障,对资本单边主义进行限制。包括劳动基准立法、执法的全面性、切实性,以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必要性限制。其次,有必要加强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关于劳资分配正义理念的软约束,重视企业社会责任中的劳动保护要求。最后,在保障底线性劳动条件的基础上,应当通过资本妥协的压力机制的实质构建,提高劳动者的市场议价力,“扶持”劳动者与资本对抗、博弈、协商的力量,推进劳动者利益代表机制的合法化、正规化,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理性妥协,从而促进劳资合作与共治。
张琦英[5](2018)在《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研究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文中提出高职教育在经历了高速发展之后,开始面临新的挑战。为充分激发和调动高职教育的活力、摆脱现有办学的困境,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办学体制开始受到关注。目前,探索高职院校的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既有国家相应政策的引导,又体现职业教育办学的实践诉求,也存在着企业等社会资本的大胆尝试。高职院校的办学活动是一个涉及多个利益主体的行为,高职院校、企业、政府部门、学生、教师、行业协会等都是其中的利益群体,他们对于高职教育的理解不同、需求不同、行为方式也不同,但是高职院校的办学却实实在在受到他们行为决策的影响。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对混合所有制办学进行审视,对探索国内高职教育的未来发展方向和促进职业教育的变革和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以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等理论为指导,研究首先通过文献分析、专家咨询、问卷调查、深度访谈等研究方法,对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中的利益相关者进行分类,依据重要性、合法性和紧迫性三个维度将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划分为四个类型,并对不同类型下利益相关者的特征展开讨论。其次,依据调查结果,对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和实现方式进行统计分析,从中既归纳出不同利益相关者的主要利益焦点、利益实现途径,也为进一步的利益冲突和利益实现方式分析提供依据。最后,综合相关调查结果,结合案例,归纳出当前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和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冲突,提出相应的建议。论文在具体结构上分为七个部分:一是绪论,主要介绍了研究了背景、意义、目的、研究方法和路线,并开展了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梳理。二是理论基础部分,阐述了主要理论的观点和研究适用性,作为研究的理论和方法指导。三是论文的实证分析部分,主要对问卷调查和访谈搜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回答三个主要问题:混合高职院校中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有哪些?每个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各个相关者通过什么方式实现其利益诉求?第四部分是对复杂、多样的高职院校混合类型进行界定,并归纳出混合办学下高职院校存在的共性。之后的第五部分,结合案例,分析了目前国内高职院校混合办学中常见三种类型的具体运行机制和存在的主要利益冲突。第六部分则系统梳理了当前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七部分为推进建议部分,根据前述理论基础、运行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顾虑,提出了转变观念、加快立法、分类管理、科学治理和多方参与的推进路线。最后结语部分,对全文进行再次梳理和反思,指出论文研究中的不足和未来研究的方向和视角。研究的主要结论包括:(1)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是一个利益相关者群体,由不同价值追求和利益取向的相关者构成。他们利益诉求不同,实现方式也不同。通过调查和分析,论文将混合高职院校的利益相关者分成确定型(包括投资者、学校管理人员、学生和教师)、期望型(包括校企合作企业、政府部门)、潜在型(包括行业协会和用人单位)和边缘型(包括公众和校友)四类。这四类相关者各有特征,共同构成了一个复杂而又多样的相关者群体。(2)对目前高职院校混合办学的三种类型进行分析,通过案例的呈现和具体运行机制的解读,归纳出不同类型混合办学高职院校存在的主要利益冲突,并提炼出其共性特征,如教育公共性不变、非公有资本的属性不变以及产权结构的多元化特征显着。(3)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推进基本思路是:转变观念、加快立法、分类管理、科学治理和多方参与的推进路线。论文提出从转变传统办学观念和管理理念入手,加快混合办学的立法顶层设计,出台针对混合办学的立法和实施细则,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的具体运行机制。鉴于混合后高职院校在资本构成上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可以对混合办学的法人实施分类管理,在明确其法人属性及相应权利义务的基础上,实施差别管理,维护和协调各方利益,并构建混合办学下的现代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最后,应建立起由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的混合办学体制,既明确各相关方共同参与的具体路径,也能统筹协调高职院校混合办学的内外要素。
赵丽[6](2017)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这是党中央对非公有制经济重要地位和作用的再次肯定与强调。改革开放之后恢复发展的非公有制经济,是一种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经济形式,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实践成果之一。改革发展近40年来,非公有制经济通过艰难曲折的探索,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深入发展;中国共产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从社会主义经济的“对立物”到公有制经济的“有益的补充”,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创造性地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在当代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不容小觑的作用,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价值。显然,进一步深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解决其在发展中面临的诸多问题,为其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无论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还是对于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论文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研究方法,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基本对象,尝试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与实践,查找当前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基本原因,进而提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通过比较深入的研究,力求对非公有制经济认识与实践问题给予科学的回答。本论文由引言、四个篇章和结语组成。引言主要是概述本论文的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评述国内外理论界的研究现状、介绍本论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与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第一章主要是阐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理论依据及意义,阐述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内涵、形式、性质,梳理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的相关理论,分析了进一步促进其发展的现实意义。第二章主要是对建国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历程进行了系统的考察。以中国共产党关于“如何认识非公有制经济”以及“如何对待非公有制经济”为主要依据,将新中国成立以来,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历程划分为控制发展、恢复发展、突破发展、持续发展四个阶段。第三章主要是运用大量的统计数据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总体情况做出基本分析和评价,梳理了其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了阻碍其发展的深层次原因。第四章主要是提出了促进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主要对策和建议,针对非公有制经济存在的外部环境障碍和内部机制障碍,提出了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内部机制。
国晓光[7](2016)在《秩序、吸纳与权力重构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对私营企业主的政治整合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的核心任务是以政党适应性理论和法团主义理论为理论资源,研究国家为何以及如何对市场化进程中产生的私营企业主群体进行政治整合,并关注政治整合产生的影响。本文通过自上而下地观察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的政治整合策略,分析国家如何在推进经济市场化的同时,将私营企业主群体整合进政党国家的权力结构之中,从而避免其成为游离于体制外的独立性甚至是对抗性力量。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确立和巩固是理解当代中国政治变迁的基本线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革命结束了旧的分裂秩序,建立了中国共产党一党执政的一元化政治秩序,并开启了由国家主导的现代化进程。现代化需要政治秩序,然而现代化本身又是挑战政治秩序和削弱政治权威的力量,这在中国集中表现为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市场化改革使经济和社会领域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多元化格局,这种多元化格局造成的结构分化,又对政党国家体制下的政治秩序形成了挑战,这种挑战可能冲击以政党国家为核心所建构的政治秩序。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政治生活的一条主线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国家权力作用于经济社会生活的有效性,加强中国共产党对于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影响力。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崛起的私营企业主群体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特征的力量,对这一群体的政治整合,是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和维持既有政治秩序的必然选择。国家对私营企业主的整合策略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政权组织为载体的整合;一类是以行会商会等经济类社团为载体的整合。组织是国家权力网络的依托,正是通过组织网络,国家在横向和纵向上实现了对整个社会的管控。国家意识形态的适应性变革赋予私营经济以合法的政治地位,赋予私营企业主以合法的政治身份,这为政治整合提供了前提。组织开放使私营企业主有机会加入党组织,基于政治忠诚、经济实力和社会声望等标准的政治安排,使少数有影响力的企业主有机会进入人大、政协等政权组织。私营企业的党建工作实现了政党组织在私营经济部门的拓展和渗透。当私营企业主群体伴随市场化改革而发展壮大时,国家通过行业协会商会等经济类社团建构起与私营企业主的法团式联系。行会商会聚集了各企业的领导者,是国家联系私营企业主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国家整合私营企业主的重要场域。经济类社团的生成方式、监管模式均呈现了法团主义的基本特征,它们在国家政治整合中承担了规训会员企业主、表达企业主的利益诉求等功能。行会商会等社团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的改革,并不意味着这类社会团体获得了独立自主的发展空间,因为政府在减少行政权力干预的同时,国家加强了对经济类社团的党组织覆盖,以党的组织性权力填补了行政性权力退出之后形成的国家权力真空,政党权力取代政府权力成为管控行会商会的手段,维持了国家对行会商会的权力控制。在国家政治整合的策略之下,这类社团很难成为公民社会发展的重要象征进而成为民主化的基础。国家对私营企业主的政治整合产生了重要影响,实现了国家权力的重构。政治整合加深了私营企业主内部的分化性,增加了其开展集体行动的困难;政治整合增强了国家对私营部门和私营企业主的控制能力;政治整合建构了合作互嵌的国家—社会关系;政治整合增强了政体的包容性、政权的合法性与政党的适应性,促进了中国政党国家体制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在国家整合社会的领域,动态的制度改进和灵活的政策调整,已经使这一体制较为有效地应对了经济市场化和社会多元化所带来的冲击。国家对私营企业主的整合策略实现了国家权力的重新组合和重新布局,这些整合策略对现代化理论提出了挑战。市场化改革解构了国家全能主义的政治形态,但并未推动这一格局转向社会制衡国家,而是走向了国家整合社会的法团主义格局。此外,在国家政治整合的策略中,政治参与机会向私营企业主群体倾斜,相应地压缩了其他社会阶层的政治空间,造成了不平等的参与机会和不平等的政策结构。资本和权力的融合增强了资本的支配力,对国家自主性造成了消极影响,并增加了权力腐败的机会。在当代中国,民族资本家的消失和私营企业主的再崛起深受政治权力的影响。私营企业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治参与是国家整合策略的产物,是国家主动选择政治开放的结果,他们的政治地位具有极强的赋予性,他们政治参与的空间和方式已被整合到了政党国家的制度框架内。
南孝旭[8](2015)在《中韩两国林业经营管理比较研究》文中认为森林是生态系统的核心,不但可以改善工业化带来的环境污染,还可以净化城市生活的疲惫,林业具有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能为人类提供生态、物质和文化等服务或产品,林业已成为人类生存与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资源。开发林业的多种服务,是适应社会发展对林业提出的多元需求,加快林业发展是必然选择。林业发展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各国应该进一步推动林业发展,而林业经营管理至关重要。作为邻国,中国与韩国在林业的经营管理上存在许多相同之处。研究对比中韩两国的林业经营管理,以期能够提出具体适用于中韩两国的林业经营管理政策建议,为两国的林业经营管理提供一定依据。研究的主要方法:(1)对比分析法。对中韩两国的林业经营管理各组成要素一一进行比较分析,找出差异并分析原因,且尽可能地进行评价;(2)文献研究法。根据研究内容,通过调查和阅读大量与林业经营管理相关文献资料,进而全面地、正确地掌握所要研究的问题;(3)专家咨询法。在研究开展的前期,曾多次召开专家会谈,对研究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和补正,对与林业经营管理相关影响因素、中韩林业经营管理的对比、改善方案和政策建议等方面都进行了指导。研究的主要内容:(1)对中韩两国在林业资源的现状和面临的问题方面进行归纳。其中问题包括:木材供需缺口大、木材供给对外依存高、木材供给能力低、林业生产成本高、农村劳动力减少和老龄化严重、林权制度改革的影响、环境变化和绿色增长的影响:(2)对中韩两国的林业经营管理所包含的因素:林业经营管理体系、融资体系、林业经济合作组织、专业技能人才队伍、林业基础设施建设,一一进行比较并分析各因素的优劣点;(3)通过对中韩两国林业经营管理所包含的各因素归纳比较分析,找出各因素的异同之处;(4)通过对中韩两国林业经营管理所包含的各因素利弊分析,分别总结对中韩两国的启示;(5)针对性的提出对中韩两国林业经营管理的政策建议。以期能够为未来两国的林业经营管理提供一定依据,深入加强两国在林业方面的合作。研究的主要结果:(1)中韩两国的林木资源供给都存在着严重不足,木材资源的需求量还在持续增加;(2)影响中韩两国林业经营管理的因素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林业经营管理体系、融资体系、林业经济合作组织、专业技能人才队伍和林业基础设施建设;(3)对中韩林业经营管理所包含的各因素比较,结果显示各有其利弊;(4)中韩在林业经营管理上,彼此都有需要借鉴的地方;(5)通过比较研究,针对性地提出了适用于中韩两国的林业经营管理政策建议,为两国的林业经营管理提供一定依据。
李烨[9](2015)在《多重功能需求约束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研究》文中认为长期以来,我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与管理严重滞后,方式单一,导致林地生产率低、林龄结构不合理、后续潜力不足,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的多种需求。针对国有林场的生态公益功能定位,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是本文亟待解决的问题。本研究首先通过描述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现状和经营管理的历史阶段,借鉴国外先进的经营管理模式,发现了目前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确定了研究视角;其次,通过分析森林资源的功能,运用马斯诺需求理论界定了利益相关者对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需求,明确了不同需求影响下的经营管理行为;第三,结合DPSR框架模型和层次分析法评价了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2009~2013年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行为;第四,运用生物种群理论中的Logistic模型和三维Lotka-Volterra模型构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及其判断标准;第五,运用一元Logit回归模型,探析国有林场经营管理者的主体特征和偏好对经营管理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第六,利用经营管理行为的评价结果、模式的设计及其判断标准,确定了省域层面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研究最后基于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本研究的结论主要包括:第一,协调发展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多重功能,从而满足利益相关者的多样性需求是可行的;第二,近5年我国国有林场营林生产行为能力在不断增强,生态保护行为能力呈波动状上升趋势,社会开发行为能力呈现不断上升的局面;第三,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类型分为“保护、开发与生产共生型”、“保护与生产双生型”、“开发与生产双生型”、“保护与开发双生型”和“主导功能需求型”五类;第四,模式的选择受经营管理者自身和家庭状况、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对森林功能及需求的偏好、对制度措施的偏好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第五,我国有16个省(市、自治区)可采取“保护与生产双生型”模式,3个省(市、自治区)可采取“保护与开发双生型”模式,12个省(市、自治区)可采取“主导功能需求型”模式。本研究提出的政策建议为:第一,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因地制宜地开展营造林活动;第二,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保障能力;第三,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提高职工生产积极性;第四,实施国有林场科技兴林策略;第五,加强国有林场依法治林工作。
朱亚男[10](2015)在《民国时期安徽林业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发展不可缺少的资源,同时也是保护人类生存安全的生态屏障。林业是以培育森林和生产木材及其他林副产品为对象的生产部门,既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又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既能促进经济发展,又肩负着改善生态环境的使命。因此,保护森林资源、发展林业这一生态产业至关重要。安徽省正处在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加速转变的关键时期,深入研究历史上安徽的林业发展对于总结吸收林业经验,发挥安徽特色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安徽林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民国时期安徽林业的发展是多方面合力的结果,首先得益于安徽的自然地理条件,长江、淮河横贯东西,宜林山地荒地较多。其次在于这一时期造林护林思想的增强,民国时期面临着的诸如水旱等自然灾害方面的严峻威胁,使发展林业成为一种有效的生态手段,社会逐步形成一种重林、造林、育林、护林的共识,这在很大程度上也促进了这一时期安徽林业的发展,再次,林业的发展和政府部门的努力也是分不开的,政府逐步重视林业的发展,设置了专门的林业组织机构,还设置一些森林警察对林场森林资源进行巡逻保护,一些乡民成立禁山会一类的组织,也成为安徽地区较为常见的一种民众护林形式。同时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推进造林护林工作。开展造林、苗圃育苗,林业教育、科研事业等都对这一时期安徽林业的兴起与发展产生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我们应该看到这一时期的林业仍有很多不足之处,由于这一时期社会背景的独特性,战争频仍,政局不稳,而且水旱灾害频发,对森林植被造成了极大破坏。林业机构时而停办,时而恢复,或合而复分或分而复合,名称迭改,计划频变,使得这一时期安徽林业发展惨遭破坏与厄运。我们不能因此抹杀民国时期安徽省林业事业的发展。本文通过对民国时期安徽省林业建设状况的各个方面的梳理研究,首先对当时安徽林业发展背景与原因进行了简单回顾,并对当时安徽林业建设法规与经营管理的进行了一些历史叙述与探讨,其次,较为系统的展现了当时安徽林业建设的各方面历史状况,包括造林育苗、林业教育科研等方面,最后分析了当时安徽林业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及所发挥了历史作用,并对其发展的制约因素进行了一些探讨,以史为鉴,借鉴当时林业建设的经验教训,保护生态,植树造林。现代林业是由近代林业发展而来的,因此,在进行现代化建设的今天,研究民国时期安徽林业发展的历史,探讨其发展规律,以供借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民国时期,安徽林业发展取得了某些成效。我们应从民国时期安徽林业发展的各方面史料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以资借鉴,以促进我省林业建设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
二、广西非公有林期待政策保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广西非公有林期待政策保障(论文提纲范文)
(1)竞争性国企混改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章 竞争性国企混改基础理论 |
第一节 竞争性国企混改相关概念阐释 |
一、所有制与所有权、产权 |
二、混合所有制与股份制、股份合作制 |
三、竞争性国有企业与混合所有制改革 |
第二节 竞争性国企混改必要性分析 |
一、国内:“国民共进”导向下混合所有制的再出发 |
二、国际:竞争中性原则的指引 |
第三节 竞争性国企混改法治化的理论依据 |
一、法治与改革的辩证关系 |
二、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 |
三、政策与法律双向增进的全面法治观 |
第二章 “混资本”的过程困境 |
第一节 不同“混合”模式 |
一、并购重组:警惕“经营者集中”限度 |
二、整体上市:或再次产生内部人控制 |
三、认购可转债:法法衔接需要完善 |
四、员工持股:现有规范混乱不一 |
五、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监管规范需细化规定 |
第二节 不同参混“资本”形态 |
一、民间资本:权益亟需系统化保障 |
二、集体资本:产权界定规范缺失 |
三、外商资本:安全审查规范需要完善 |
四、非公资本退出:机制不完善 |
第三节 “资本混合”程序 |
一、决策审批:地方拟混改国企程序规范缺失 |
二、评估定价:国有资产评估机制亟待完善 |
三、容错机制:规范操作性不足 |
第三章 “改机制”之内部治理机制的运行困境 |
第一节 内部治理机制 |
一、公司治理与治理结构 |
二、混改企业治理的特殊性 |
三、混改企业的法律界定 |
第二节 控制权 |
一、股比差异化设计是难题 |
二、章程需要合理化设计 |
第三节 决策权 |
一、股东大会中心主义与产权改革导向相悖 |
二、董事会决策“失灵” |
第四节 经营权 |
一、国有股一股独大将导致经理人职权滥用 |
二、职业经理人制度缺失 |
三、国有资本与非公资本分别任职会出现治理僵局 |
第五节 监督权 |
一、党组织政治监督需与董事会决策机制有效协调 |
二、董监难以真正依法监督 |
第四章 “改机制”之外部治理机制的运行困境 |
第一节 外部治理机制: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
一、国有资产的界定 |
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历史演进 |
第二节 国有资产监管 |
一、现行法规与“管资本”国资监管模式不契合 |
二、国资委出资与监管职能冲突 |
三、民事责任形态缺失 |
第三节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
一、委托代理链条进一步延伸 |
二、权责边界不甚清晰 |
第五章 竞争性国企混改法治化路径 |
第一节 竞争性国企混改的法治化原则 |
一、产权清晰原则 |
二、意思自治原则 |
三、利益衡平原则 |
第二节 “混资本”的法治化 |
一、规制思路:构建顶层设计,统筹混改过程 |
二、不同混合模式的法治化:规范与监管并行 |
三、不同“资本”形态的法治化:保障与审查并重 |
四、“混资本”程序的法治化:约束与激励并举 |
第三节 混改企业公司治理机制的法治化 |
一、规制思路:用规范确定政企边界,促进“管”的法治化 |
二、优化章程编制 |
三、以国有股东参股为原则进行股比设计 |
四、强化董事会经营决策权限 |
五、以“非国有股东”为倾向完善董监类型 |
六、构建职业经理人制度 |
第四节 国资监管体制的法治化 |
一、规制思路:以资本与资产为调整对象区分规制 |
二、厘清国资委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权责边界 |
三、做好资本规范与资产规范的法法衔接 |
四、强化民事公益诉讼程序适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2)多元博弈与动态均衡 ——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缘起 |
(一)时代诉求:深化高职教育改革的政策导向与路径优化 |
(二)理论探析:高职院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升华 |
(三)实践探索: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模式再造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的研究 |
(二)高职教育协同治理的研究 |
(三)混合所有制协同治理的研究 |
(四)基于博弈的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研究 |
(五)文献评析的发现与启示 |
三、研究设计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问题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思路 |
(五)研究创新 |
四、理论基础 |
(一)产权相关理论 |
(二)博弈均衡理论 |
(三)协同治理理论 |
(四)耗散结构理论 |
五、本章小结 |
第一章 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意蕴诠释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一)混合所有制 |
(二)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 |
(三)治理 |
(四)协同治理 |
二、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办学模式的制度变迁 |
(一)发展阶段 |
(二)分类解析 |
(三)典型案例 |
三、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内涵特征 |
(一)内涵剖析 |
(二)本质特征 |
四、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价值诉求 |
(一)形成包容开放的核心价值理念 |
(二)建立多方参与的开放治理体系 |
(三)建构联动高效的现代治理机制 |
(四)创建工学兼优的人才培养体系 |
五、多元博弈:分析框架构建 |
(一)关键问题及其审思 |
(二)分析框架构建的逻辑基础 |
六、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现实扫描 |
一、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调查问卷的设计 |
(一)问卷设计 |
(二)问卷信效度检验 |
二、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调查问卷的分析 |
(一)高职院校的实证分析 |
(二)行业企业的实证分析 |
三、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调查研究的结论 |
(一)参与混改的意愿不足 |
(二)参与治理的动机不同 |
(三)参与治理的制度不清 |
(四)参与治理的权责不明 |
四、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深层问题透视 |
(一)参与混改的动能不足 |
(二)参与混改的路径不顺 |
(三)参与混改的机制不善 |
五、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问题的归因分析 |
(一)目标的差异性 |
(二)权责的离散性 |
(三)资源的零散性 |
(四)政策的缺失性 |
(五)机制的机械性 |
六、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博弈机理 |
一、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博弈主体 |
(一)协同治理的内外结构 |
(二)协同治理的主体构成 |
(三)协同治理的间性关系 |
二、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博弈内容 |
(一)利益博弈 |
(二)权利博弈 |
(三)权力博弈 |
(四)风险博弈 |
三、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博弈策略 |
(一)协同治理过程中博弈条件分析 |
(二)协同治理过程中博弈类型分析 |
四、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博弈机理 |
(一)静态博弈机理 |
(二)动态博弈机理 |
五、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动态均衡 |
一、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多元博弈模型构建 |
(一)博弈假设 |
(二)博弈矩阵 |
二、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动态均衡分析 |
(一)国有资本博弈行为分析 |
(二)非国有资本博弈行为分析 |
(三)政府监管机构博弈行为分析 |
(四)动态均衡结果讨论 |
三、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动态均衡优化的建构基础 |
(一)价值基础 |
(二)制度基础 |
四、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模式再造 |
一、基于动态均衡策略的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原则 |
(一)利益共赢的原则 |
(二)多元共治的原则 |
(三)责权利明晰原则 |
(四)开放治理的原则 |
二、基于动态均衡策略的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模式再造框架 |
(一)协同治理模式的界定 |
(二)协同治理模式的框架 |
三、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模式保障机制 |
(一)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统筹机制 |
(二)深化多元主体诉求博弈的认同机制 |
(三)明晰多元主体权责关系的协调机制 |
四、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政策建议 |
一、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模式的配套支持法律政策 |
(一)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
(二)完善相关的政策扶持体系 |
二、明确协同治理主体的职责职权 |
(一)明确治理主体的角色定位是权责明晰的基础 |
(二)科学界定和划分治理主体的职责权限 |
三、完善协同治理的利益协调和权利保护制度 |
(一)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明确资本双方的利益协调机制 |
(二)完善权利保护制度,保障资本双方的合法权益 |
四、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后记 |
学习期间主要学术成果 |
(3)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及其内部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混合经济”的发展 |
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提出 |
三、“混合所有制”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渗透 |
第二节 研究缘起与概念界定 |
一、研究缘起 |
二、概念界定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意义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设计 |
一、研究方法 |
二、资料收集与分析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可靠性 |
五、研究局限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研究依据 |
第一节 文献综述 |
一、中文文献 |
二、外文文献 |
三、对已有研究的思考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生态系统理论 |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 |
三、产权理论 |
四、委托代理理论 |
第三节 第三方视角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美国高等职业教育公私合作及其内部治理的研究与启示 |
第一节 社区学院公私合作探究 |
一、概况简介 |
二、案例分析 |
三、特征归纳 |
四、启示 |
第二节 营利性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公私合作 |
一、概况筒介:营利性高等教育发展前景不乐观 |
二、案例分析:普渡大学收购卡普兰大学 |
三、启示 |
第三节 营利性高等教育内部治理 |
一、戴维瑞教育集团内部治理 |
二、阿波罗教育集团内部治理 |
三、启示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 |
第一节 内涵、特征及其二元选择 |
一、概念解读 |
二、主要特征 |
三、二元选择 |
第二节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 |
一、企业的利益诉求 |
二、其它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诉求 |
三、不同利益诉求的博弈 |
第三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发展趋势及相关建议 |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发展趋势 |
三、相关建议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内部治理的影响因素、组织机构及其运行保障机制 |
第一节 影响因素 |
一、政府的支持 |
二、校长的魅力 |
三、产权的设计 |
四、文化的交流 |
五、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博弈 |
六、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 |
第二节 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运行 |
一、董事会(理事会)决策 |
二、校长(院长)及各职能部门执行 |
三、党委及监事会监督 |
四、运行制度保障 |
第三节 激励约束机制 |
一、校长(院长)年薪制 |
二、管理层及骨干教师持股 |
三、教师薪酬、发展空间及退休保障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内部治理的分析、发展趋势及“悬置”的问题 |
第一节 内部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建议 |
一、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指导文件缺失 |
二、组织机构作用的发挥不充分 |
三、运行保障机制不完善 |
第二节 发展趋势预测 |
一、政府支持力度加大 |
二、组织机构及其运行保障机制更为完善 |
第三节 “悬置”的问题 |
一、关于独立法人的问题 |
二、关于举办者与校长(院长)关系的问题 |
三、关于产权结构合理性的问题 |
四、关于董事会(理事会)中教师和学生代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附录 |
致谢 |
(4)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为什么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劳动法治问题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逻辑框架、创新之处 |
四、几点说明 |
第一章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概述 |
第一节 主要概念 |
一、企业劳动关系管理 |
二、何为劳动法治 |
第二节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的关系 |
一、基于生产关系的相关性 |
二、基于法律关系的相关性 |
三、基于价值和目标的相关性 |
第三节 劳动法治问题 |
一、宏观问题和微观问题 |
二、全球一般性问题和中国特殊问题 |
第四节 理论工具 |
一、科斯的企业性质理论 |
二、布洛维的工厂政体理论 |
三、劳资分配正义理论 |
四、工具性权利理论 |
第二章 各国企业劳动法治的普遍性:劳资竞争互动 |
第一节 横向考察:发达国家劳动法治秩序生成 |
一、美国:工作场所下的劳资共治 |
二、法国:经济形势导向的人力资源管理 |
三、德国:劳工力量“扶持”机制的形成 |
四、日本:管理主义模式的典范 |
五、英国:社会伙伴关系 |
第二节 纵向考察:发达国家劳动法治演化规律 |
一、与劳动法治相互竞争阶段 |
二、与劳动法治相互妥协、相互制衡阶段 |
三、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效率价值优先阶段 |
第三节 当前发达国家劳资互动的问题 |
一、经济全球化下资本的阶段性优势 |
二、新自由主义思想的推行 |
第四节 发达国家劳资互动、劳动法治化历程的启示 |
一、劳动法治干预的必要性与阶段性 |
二、资本主导的内部市场化的法治干预需求 |
三、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个性化”与法治化需求 |
第三章 企业劳动法治的一般性制度安排与法理逻辑 |
第一节 价值目标和法理逻辑 |
一、价值目标 |
二、法理逻辑 |
第二节 企业劳动法治的关系结构 |
一、企业规章制定权与劳动者权利关系 |
二、企业决策权与民主参与权的关系 |
三、企业法与劳动法的关系 |
第三节 企业劳动法治制度需求与路径 |
一、社会维度需求:劳资分配正义 |
二、经济维度需求:全球化下企业竞争发展 |
三、路径之一:劳工权利的刚性保障与柔性协调 |
四、路径之二:企业管理视域下劳动者力量扶持机制的重要性 |
五、路径之三:劳资共治——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法治的融合 |
六、路径之四:社会保护与经济促进的平衡 |
第四章 我国企业劳动法治的特殊性:资本单边主义 |
第一节 资本单边主义的现象、影响因素 |
一、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严苛管控 |
二、企业劳资合作管理的形式主义 |
三、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公平、正义的影响因素 |
第二节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单边发展 |
一、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的发展错位 |
二、劳动法治理论的滞后性 |
第三节 政府重商主义战略下劳资失衡 |
一、“政、资、劳”之间的特殊关系 |
二、地方政府对企业用工自主权的放大 |
第四节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法治转型需求 |
一、转型动因:劳资权力支配关系 |
二、转型起点:统治性企业政体 |
三、转型方向:现代化、法治化 |
第五章 我国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平衡规制 |
第一节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法律实施问题 |
一、劳动法律实施效果不佳 |
二、劳动保障监察职能缺失 |
第二节 规制不足:企业管理权的必要性规制缺失 |
一、劳动关系争议的重要原因:企业管理权的滥用 |
二、企业规章制度的程序、内容规范漏洞 |
三、缺乏企业惩戒权的必要性限制 |
第三节 规制过度:劳动法律父爱主义管制 |
一、强制性保护对平等博弈机制的“制度替代” |
二、严格用工保护下企业管理制度逐利性的“逆向激励” |
第四节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权的平衡规制 |
一、劳动法改革的平衡法取向 |
二、劳动者权益的刚性保障 |
三、父爱主义管制的有限适用 |
第六章 我国企业劳资合作管理的平等自治 |
第一节 劳动关系管理规制中的劳资自治的边界 |
一、个体自治的界限 |
二、团体自治与集体劳动关系的法治化 |
三、“基准线以上问题”的弹性干预 |
第二节 劳资共治机制、条件 |
一、劳资共治的制度缺陷 |
二、劳资共治的条件完善 |
第三节 劳方力量扶持机制 |
一、工会监督职能缺失与企业管理的资本单边主义 |
二、工具性权利、劳动者代表制度的构建 |
三、劳动者市场议价力的提高 |
第四节 劳资均衡合作理念 |
一、企业社会责任对劳动者权益的忽视 |
二、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价值理念的软性约束 |
第五节 企业法与劳动法的劳资合作制度衔接 |
一、我国工会、职代会在企业法中的尴尬地位 |
二、域外企业法中的劳动权利制度 |
三、我国企业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衔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5)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研究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问题的提出 |
(一) 研究背景 |
(二) 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一) 研究目的 |
(二) 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高职院校办学体制改革的相关研究 |
(二) 混合所有制的相关研究 |
(三) 利益相关者理论在教育领域的应用研究 |
四、研究思路和路线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和路线 |
五、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核心概念和主要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
(一) 所有制 |
(二) 混合所有制 |
(三) 办学体制 |
(四) 利益 |
二、主要理论基础 |
(一) 马克思所有制理论 |
(二) 产权理论 |
(三) 委托-代理理论 |
(四) 利益相关者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的利益相关者及其利益诉求 |
一、研究设计与方法 |
(一) 研究设计 |
(二) 研究方法 |
二、问卷基本情况分析 |
(一) 问卷回收 |
(二) 描述性统计 |
三、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的利益相关者的界定 |
(一) 界定利益相关者 |
(二) 利益相关者的分类 |
(三) 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利益相关者的归类 |
(四) 差异分析 |
四、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和实现方式分析 |
(一) 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分析 |
(二) 利益的实现方式分析 |
五、研究结论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的类型和共性 |
一、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的类型 |
(一) 依据办学资金的构成及其功能分类 |
(二) 根据具体构成成分的分类 |
(三) 依据混合所有制的实现方式进行分类 |
(四) 依据混合的层次和主要资本性质的分类 |
二、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的共性 |
(一) 教育的公共性不变 |
(二) 非公有资本的属性不变 |
(三) 产权结构多元化特征显着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的主要利益冲突 |
一、以公有资本为主的混合高职院校 |
(一) 办学体制分析 |
(二) 相关者的主要利益冲突 |
二、以私有资本为主的混合高职院校 |
(一) 办学体制分析 |
(二) 相关者的主要利益冲突 |
三、混合制二级学院 |
(一) 二级学院的内涵 |
(二) 混合制二级学院的特征 |
(三) 相关者的主要利益冲突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存在的问题 |
一、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办学存在的问题 |
(一) 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法律政策不完善 |
(二) 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治理结构不规范 |
(三) 办学过程中渗透着不同主体之间的博弈 |
(四) 混合制高职院校的办学风险较大 |
二、主要利益相关方的困境和顾虑 |
(一) 不同性质的投资者的顾虑 |
(二) 学校管理人员的顾虑 |
(三) 政府部门的顾虑 |
(四) 教师存着的顾虑 |
(五) 学生的顾虑 |
(六) 校企业合作的顾虑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推进建议 |
一、转变传统办学观念和管理理念 |
(一) 办学体制观念的转变 |
(二) 充分认识多元办学主体的作用 |
(三) 管理理念的转变 |
二、加快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立法顶层设计 |
(一) 出台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实施细则 |
(二) 完善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具体运行机制 |
三、实施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法人分类管理 |
(一) 明确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法人属性 |
(二) 对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法人实施分类管理 |
四、构建混合办学的现代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 |
(一) 建立现代产权制度 |
(二) 优化学院治理结构 |
五、建立不同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的混合办学体制 |
(一) 明确各相关方共同参与的具体路径 |
(二) 统筹协调高职院校混合办学的内外因素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附录 |
致谢 |
(6)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可能的创新点 |
四、本文的基本内容 |
第一章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理论依据及意义 |
一、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界定 |
(一)非公有制经济的内涵 |
(二)非公有制经济的基本形式 |
(三)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 |
二、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理论支撑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相关理论 |
(二)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相关理论 |
三、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现实意义 |
(一)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
(二)非公有制经济是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 |
(三)非公有制经济是增加税收的重要来源 |
(四)非公有制经济是完善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 |
(五)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 |
第二章 建国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历程 |
一、控制发展阶段:非公有制经济的利用、限制、取缔 |
(一)利用、限制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
(二)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 |
(三)坚决取缔非公有制经济 |
二、恢复发展阶段: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 |
(一)个体经济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
(二)私营经济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
(三)外资经济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
三、突破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 |
(一)确立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方针 |
(二)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
(三)改善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环境 |
四、持续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
(一)从政治层面肯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法地位 |
(二)将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参与市场竞争的平等主体 |
(三)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
第三章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状、问题及原因 |
一、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 |
(一)经济总量持续增长 |
(二)发展规模不断扩大 |
(三)产业比重逐步增加 |
(四)区域差距相对缩小 |
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舆论环境仍需强化 |
(二)政策环境仍不平等 |
(三)法治环境仍不完善 |
(四)服务环境仍需改善 |
(五)企业自身发展障碍 |
三、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问题的原因 |
(一)传统思维方式的羁绊 |
(二)理论研究的不充分 |
(三)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 |
(四)企业管理理念落后 |
(五)企业家素质待提高 |
第四章 促进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对策和建议 |
一、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 |
(一)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 |
(二)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 |
(三)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 |
(四)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服务环境 |
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内部机制 |
(一)完善非公有制企业的产权制度 |
(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的治理结构 |
(三)完善非公有制企业的用人机制 |
(四)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的文化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7)秩序、吸纳与权力重构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对私营企业主的政治整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 |
(二)海外学者的相关研究 |
三、研究方法 |
(一)国家中心主义的研究范式 |
(二)新政治经济研究方法 |
(三)理论与现实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
四、论文结构 |
五、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政治秩序 |
(二)政治吸纳 |
(三)政治整合 |
(四)政治权力 |
二、理论基础 |
(一)政党适应性理论 |
(二)法团主义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第二章 政治秩序与现代化:国家对私营企业主政治整合的动力 |
一、共产主义革命与政治秩序重建 |
(一)帝制秩序解体与总体性危机:革命因何发生 |
(二)革命后的全能主义政治与革命式现代化:困境及转型 |
二、现代化、市场力量及其对政治秩序的挑战 |
(一)政治秩序:推进现代化的重要条件 |
(二)现代化:挑战既有秩序的力量 |
(三)现代化的中国逻辑: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
三、经济转型与私营企业主群体的崛起 |
(一)从取缔到鼓励:中国私营经济地位的合法化 |
(二)中国私营企业主的崛起:来源及其社会能量 |
第三章 组织吸纳和渗透:国家对私营企业主的组织化整合 |
一、组织开放: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 |
(一)从排斥到接纳:私营企业主入党的争论 |
(二)“三个代表”:打开私营企业主入党的通道 |
二、政治安排:政权体系对私营企业主的吸纳 |
(一)政治安排的体系:人大、政协与工商联 |
(二)政治安排的标准:政治忠诚、经济实力与社会声望 |
三、组织渗透:私营企业的党组织建设 |
(一)由点到面:组织渗透的不断拓展 |
(二)组织渗透的策略:抓大放小、典型塑造与关键少数 |
第四章 经济类社团的建构及运作:国家与私营企业主的法团式联结 |
一、经济类社团的产生原因及主要类型 |
(一)市场经济、政府转型与国家规制:经济类社团的产生 |
(二)民办、官办与混合:经济类社团的三种类型 |
二、经济类社团管理体制和运作方式的法团主义特征 |
(一)生成模式:国家权力发挥重要影响 |
(二)监管模式: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 |
(三)社团党建:经济类社团中的党组织覆盖 |
三、经济类社团在政治整合中的法团主义功能 |
(一)规训功能:约束会员企业主的思想和行为 |
(二)表达功能:代表会员企业主的利益 |
(三)管理功能:承接政府下放的经济管理权 |
第五章 权力重构与资本支配:国家对私营企业主政治整合的影响 |
一、权力重构:国家对私营企业主政治整合的影响 |
(一)政治整合加深了私营企业主群体内部的分化性 |
(二)政治整合增强了国家对私营企业主和私营部门的控制能力 |
(三)政治整合建构了合作互嵌的国家—社会关系 |
(四)政治整合增强了政体的包容性、政权的合法性与政党的适应性 |
二、资本支配:政治整合与日益增强的资本力量 |
(一)资本力量参与政治过程对社会公平的影响 |
(二)资本力量参与政治过程对国家自主性的影响 |
(三)资本力量参与政治过程对官员腐败的影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8)中韩两国林业经营管理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国外林业经营管理研究 |
1.2.2 中国林业经营管理研究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2 相关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木材资源 |
2.1.2 林业经营管理 |
2.1.3 木材生产影响要素 |
2.2 理论基础 |
2.2.1 森林永续利用理论 |
2.2.2 森林多功能理论 |
2.2.3 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 |
2.2.4 生产要素理论 |
2.2.5 国际贸易理论 |
2.2.6 林业政策理论 |
3 中韩林业资源现状 |
3.1 林业经营沿革 |
3.1.1 韩国林业经营沿革 |
3.1.2 中国林业经营沿革 |
3.2 森林资源概况 |
3.2.1 林地面积 |
3.2.2 森林面积 |
3.2.3 森林蓄积 |
3.2.4 森林结构 |
3.3 面临的问题 |
3.3.1 木材供需缺口大 |
3.3.2 木材供给对外依存高 |
3.3.3 木材供给能力低 |
3.3.4 林业生产成本高 |
3.3.5 农村劳动力减少和老龄化 |
3.3.6 林权制度改革的影响 |
3.3.7 环境变化和绿色增长的影响 |
4 韩国林业经营管理 |
4.1 林业经营管理体系 |
4.1.1 林业经营体系 |
4.1.2 林业管理体系 |
4.2 融资体系 |
4.2.1 财政融资 |
4.2.2 国库融资 |
4.2.3 林业贷款贴息 |
4.3 林业经济合作组织 |
4.3.1 森林组合中央会 |
4.3.2 地域森林组合 |
4.4 专业技能人才队伍 |
4.4.1 技能人营林团组织 |
4.4.2 技能人才队伍培育 |
4.5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
4.5.1 林业机械化 |
4.5.2 林道设施扩充 |
5 中国林业经营管理 |
5.1 林业经营管理体系 |
5.1.1 林业经营体系 |
5.1.2 林业管理体系 |
5.2 融资体系 |
5.2.1 财政融资 |
5.2.2 林业贷款贴息 |
5.3 林业经济合作组织 |
5.3.1 森工集团公司 |
5.3.2 林业专业合作社 |
5.4 专业技能人才队伍 |
5.4.1 技能人才队伍组织 |
5.4.2 技能人才队伍运用 |
5.4.3 技能人才队伍培育 |
5.5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
5.5.1 林业机械化 |
5.5.2 林道设施扩充 |
6 中韩两国林业经营管理比较分析 |
6.1 林业经营管理比较因素的选择 |
6.1.1 变量选取及数据来源 |
6.1.2 模型建立及实证分析 |
6.2 不同点 |
6.2.1 林业经营管理体系 |
6.2.2 融资体系 |
6.2.3 林业经济合作组织 |
6.2.4 专业技能人才队伍 |
6.2.5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
6.3 共同点 |
6.3.1 林业经营管理体系 |
6.3.2 融资体系 |
6.3.3 林业经济合作组织 |
6.3.4 专业技能人才队伍 |
6.3.5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
6.4 韩中两国林业经营比较总结及启示 |
6.4.1 比较总结 |
6.4.2 对韩国的启示 |
6.4.2.1 林业经营管理体系 |
6.4.2.2 融资体系 |
6.4.2.3 林业经济合作组织 |
6.4.2.4 专业技能人才队伍 |
6.4.2.5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
6.4.3 对中国的启示 |
6.4.3.1 林业经营管理体系 |
6.4.3.2 融资体系 |
6.4.3.3 林业经济合作组织 |
6.4.3.4 专业技能人才队伍 |
6.4.3.5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
7 林业经营管理政策建议 |
7.1 对韩国的政策建议 |
7.1.1 林业经营管理体系 |
7.1.2 融资体系 |
7.1.3 林业经济合作组织 |
7.1.4 专业技能人才队伍 |
7.1.5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
7.1.6 其它建议 |
7.2 对中国的政策建议 |
7.2.1 林业经营管理体系 |
7.2.2 融资体系 |
7.2.3 林业经济合作组织 |
7.2.4 专业技能人才队伍 |
7.2.5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
8 结论 |
8.1 结论 |
8.2 创新点 |
8.3 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个人介绍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9)多重功能需求约束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 |
2 理论基础和国内外研究综述 |
2.1 概念的界定 |
2.1.1 森林资源经营和管理 |
2.1.2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 |
2.1.3 多功能需求经营管理模式 |
2.2 主要理论基础 |
2.2.1 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理论 |
2.2.2 种群生态学理论 |
2.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3.1 国内外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的演变过程 |
2.3.2 国外公有林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现状和模式研究 |
2.3.3 国内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的研究现状 |
2.4 国内外研究评述与研究视角的确定 |
2.4.1 现有研究评述 |
2.4.2 本文研究视角的确定 |
3 我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
3.1 我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现状分析 |
3.1.1 国有林场现状 |
3.1.2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现状 |
3.2 我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历史阶段分析 |
3.2.1 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的初创阶段(1949年~1957年) |
3.2.2 以林为主,林副结合,综合经营,永续作业的快速阶段(1958年~1965年) |
3.2.3 集中过伐,采育失调的挫折动荡阶段(1966年~1977年) |
3.2.4 从注重经济效益到注重生态效益的转型发展阶段(1978年~2000年) |
3.2.5 分类经营,生态效益优先的改革提升阶段(2000年~现在) |
3.3 我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 |
3.3.1 未统筹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
3.3.2 分类经营,模式单一,总体效益不高 |
3.3.3 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 |
3.4 本章小结 |
4 我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功能界定及对经营管理的需求分析 |
4.1 我国国有林场的功能定位分析 |
4.1.1 进行国有林场功能定位的原因 |
4.1.2 新时期国有林场功能定位的依据 |
4.1.3 新时期国有林场的功能定位 |
4.2 我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功能界定 |
4.2.1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生态功能 |
4.2.2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社会功能 |
4.2.3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经济功能 |
4.3 我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需求分析 |
4.3.1 基于马斯诺需求理论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需求分析 |
4.3.2 林产品的获取需求 |
4.3.3 生态安全的保障需求 |
4.3.4 精神文化的满足需求 |
4.4 功能需求与经营管理的关联框架分析 |
4.4.1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济生产经营管理行为 |
4.4.2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生态保护经营管理行为 |
4.4.3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社会开发经营管理行为 |
4.5 本章小结 |
5 多重功能需求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行为的评价分析 |
5.1 评价指标设计 |
5.1.1 多功能需求经营管理行为的DPSR模型及因子分析 |
5.1.2 多功能需求经营管理行为的DPSR指标体系构建 |
5.1.3 多功能需求经营管理行为的评价指标解释 |
5.2 评价方法设计 |
5.2.1 多功能需求经营管理行为的评价模型 |
5.2.2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评价指标权重测算 |
5.3 多功能需求经营管理行为的评价结果与分析 |
5.3.1 评价指标数据的标准化处理 |
5.3.2 经济功能需求下的生产经营管理行为评价 |
5.3.3 生态功能需求下的保护经营管理行为评价 |
5.3.4 社会功能需要下的开发经营管理行为评价 |
5.4 本章小结 |
6 多重功能需求约束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的构建 |
6.1 构建多功能需求约束经营管理模式的目标 |
6.2 多功能需求约束经营管理模式的推导 |
6.2.1 生物种群关系模型的导入 |
6.2.2 多重功能需求约束下经营管理模式的Logistic模型 |
6.2.3 多功能需求约束下经营管理模式的导出 |
6.3 多功能需求约束下经营管理模式的设计 |
6.3.1 主导功能需求型经营管理模式 |
6.3.2 保护与生产双生型经营管理模式 |
6.3.3 保护与开发双生型经营管理模式 |
6.3.4 开发与生产双生型经营管理模式 |
6.3.5 保护、开发与生产型经营管理模式 |
6.4 本章小结 |
7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分析 |
7.1 国有林场经营管理者的选择偏好理论 |
7.2 研究假设和研究方法 |
7.2.1 研究假设与变量选择 |
7.2.2 数据解释与分析 |
7.2.3 计量模型的选择 |
7.3 模型的估计结果及对结果的讨论 |
7.3.1 主导功能需求型模式选择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
7.3.2 保护与生产双生型模式选择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
7.3.3 保护与开发双生型模式选择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
7.3.4 生产与开发双生型模式选择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
7.3.5 保护、开发与生产共生型模式选择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8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的省域划分和建议 |
8.1 省域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行为的关系分析 |
8.1.1 经济生产与生态保护经营管理行为间的约束关系 |
8.1.2 生态保护与社会开发经营管理行为间的约束关系 |
8.1.3 经济生产与社会开发经营管理行为间的约束关系 |
8.2 省域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的分类结果 |
8.3 个体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的选择 |
8.4 总体性政策建议 |
8.4.1 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因地制宜地开展营造林活动 |
8.4.2 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保障能力 |
8.4.3 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提高职工生产积极性 |
8.4.4 实施国有林场科技兴林策略 |
8.4.5 加强国有林场依法治林工作 |
8.5 本章小结 |
9 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清单 |
致谢 |
(10)民国时期安徽林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
二、研究状况 |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安徽林业发展的背景 |
一、安徽自然地理概况 |
二、自然灾害与社会背景 |
三、政府及社会力量对林业的重视 |
小结 |
第二章 安徽林业组织与政策法规 |
一、林业组织 |
二、林业政策法规 |
小结 |
第三章 安徽林业建设 |
一、造林育苗 |
二、栽植行道树 |
三、栽植保安林 |
四、林业经费及工赈 |
小结 |
第四章 林业教育与科研 |
一、林业教育 |
二、林业科研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四、广西非公有林期待政策保障(论文参考文献)
- [1]竞争性国企混改法治化研究[D]. 殷书建. 南京师范大学, 2021
- [2]多元博弈与动态均衡 ——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研究[D]. 郭光亮. 西南大学, 2019(05)
- [3]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及其内部治理研究[D]. 陈春梅. 厦门大学, 2019
- [4]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问题研究[D]. 翁玉玲.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5]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研究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D]. 张琦英. 苏州大学, 2018(06)
- [6]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问题研究[D]. 赵丽. 东北师范大学, 2017(01)
- [7]秩序、吸纳与权力重构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对私营企业主的政治整合研究[D]. 国晓光. 吉林大学, 2016(03)
- [8]中韩两国林业经营管理比较研究[D]. 南孝旭. 北京林业大学, 2015(10)
- [9]多重功能需求约束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模式研究[D]. 李烨. 北京林业大学, 2015(10)
- [10]民国时期安徽林业研究[D]. 朱亚男. 安徽大学, 20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