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湖南省推广副厅长中国药师技术职称试卷及答案

2001年湖南省推广副厅长中国药师技术职称试卷及答案

一、2001年湖南省晋升副主任中药师技术职称考试试卷及答案(论文文献综述)

崔文波[1](2013)在《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认证管理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执业药师是我国对药学技术人员实行职业准入控制的产物,是药品质量的把关者,是药学服务的专业力量,是合理用药的重要保障。我国实施执业药师制度近20年,目前有二十三万余人获得执业药师资格,《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强调要完善执业药师制度,严格执业药师准入。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作为执业药师制度的源头,对提高执业药师整体素质,推动执业药师队伍发展意义深远。本研究试图通过对我国执业药师资格认证的现状、关键性问题分析,并与发达国家及地区药师资格认证和其他卫生执业人员资格认证的比较研究,为完善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认证管理提供参考,同时为高等药学教育在培养药师人才方面提供信息。研究材料分为一手资料和二手资料:一手资料来源于涉及药师资格认证的国内外官方网站公布的最新数据及现行政策。国内材料来源于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网络信息系统、《中国药学年鉴》、《中国统计年鉴》、现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政策规划、教育部关于药学教育和专业认证的规范性文件等。国外材料来源于各国药师注册管理机构、药学教育和药学实践认证机构、药师资格考试组织机构、药学高等教育机构、药师协会等发布的法律法规、标准、指南和大纲。二手资料来源于发表于核心期刊的、对执业药师资格认证采取实地调研的中文文献。对我国执业药师资格认证现状及关键性问题的研究采用管理学偏差分析原理,即根据我国执业药师功能定位分析执业药师资格认证的期望目标,将期望目标与执业药师资格认证执行现状比较,寻找偏差和问题,再结合现行执业药师资格认证制度规定,综合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及影响因素,并归类总结。执业药师资格认证是国际通行制度,我国执业药师与国际上的药师、注册药师等概念相同,我国实行“一国两制”,港澳台地区药师资格认证管理自成体系,选取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及我国港澳台地区药师资格认证管理作为比较研究对象。首先,研究各国及地区药师资格认证总体要求,包括法律规定、管理机构、资格认证总体流程、药师执业规范和核心能力要求,并总结各国共同特点。其次,对资格认证的两个主要环节分别研究,即药学学历和药学实践研究,药师资格考试具体操作的研究。最后,将我国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与以上国家及地区的研究结果比较并借鉴。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都是根据国家规定,在涉及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专业技术领域实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其工作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因此资格认证的总体要求应趋于一致。通过比较研究三种执业认证资格的管理规定、报考条件、考试级别类别和科目、考试大纲、考务管理,总结异同点和可借鉴之处。在我国实施执业药师制度的近20年中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群众自我药疗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对执业药师药学服务需求扩大,此外,医改政策、药品安全规划政策、新修订GSP等均强调了执业药师在零售药店提供指导合理用药与药品质量管理的职能。执业药师的职能定位逐渐从原来的以药品为中心转向以药学服务为中心,而现行的资格认证执行现状与政策要求的数量和功能定位要求的知识、技能和素质之间形成了较大差距。其中限制药师数量发展的资格认证因素包括:管理规定约束力低,更新慢;工作年限规定严格;资格考试内容覆盖过广,考务管理缺乏人性化。影响药师结构和质量的资格认证因素包括:学历门槛低;专业及工作经历规定宽泛模糊;药学教育和药学实践缺乏药学服务能力培养;资格考试内容缺乏针对性;考试卷面设计缺乏对综合知识、素质及能力的考核。通过比较分析国内外药师资格认证管理制度,发达国家药师资格认证有如下特点或可借鉴之处:政策体系完整,除药房法或药师法外,另有药师执业规范和核心能力标准,药学教育认证标准,药学实践认证标准等配套文件;药师资格认证学历和实践要求严格,与药学教育紧密衔接;资格认证按职权范围或注册过程分等级,对药房技术人员资格认证规范;药学教育课程内容注重生物医学、临床科学和社会与管理药学,药学实践注重医院药房和社会药房的实践技能并贯穿于药学高等教育;药师资格考试注重临床药学能力、有效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考试知识点综合,形式多样,利于综合素质考查。通过比较分析三类卫生执业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分析结果如下: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资格认证管理规定属于法律和法规层面;执业医师资格认证分等级;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专业要求明确具体,实践要求有法定依据,过渡性资格认定范围较广;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资格考试知识点综合性强,注重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题型结合患者案例,考查实践技能和综合素质。在全面分析研究我国执业药师资格认证现状及关键性问题的基础上,通过与发达国家及地区药师资格认证,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认证的比较研究,对完善我国执业药师资格认证管理制度有如下建议:出台执业药师法,明确执业药师权责利,指导执业药师资格认证;放宽准入标准,增强职称药师和执业药师的资格互认;放宽报考资格工作年限,提高报考资格学历要求,增加执业药师资格认证等级;以药师执业行为和核心能力标准为核心,明确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要求;完善药学教育认证,药学教育及实践增强药学服务能力的培养;资格考试的药学基础知识综合性增强,并增加对临床药学、治疗学、社会与管理药学等与药学服务技能相关的知识,同时增强对知识应用性的考查;丰富考试题型形式,优化考务管理。

赵小平[2](2012)在《共和国科技法制与科技文化建设史考察 ——以法治科技观为视角》文中认为论文选取“共和国科技法制与科技文化建设史考察”为题,以科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科技观为线索,遵循历时与共时相结合的研究思路,采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探索了法治科技观在共和国从萌芽到确立的艰难历程,并借助科技事件,进一步揭示了不同时期的科技法制与科技文化建设状况。论文具体分六章展开分析:第一章,共和国科技法制与科技文化的发展渊源(1921-1949)。根据地时期的科技法制与科技文化建设是共和国科技法制与科技文化的摇篮。在中国共产党早期马克思主义的科技观与法治观指引下,根据地科技科技法制促进了科技文化建设。萌芽于根据地时期的法治科技观在共和国成立后得以初步确立并促进了科技事业的发展,但这种“阶级性”与“功利性”的法治科技观在共和国日后的科技法制与科技文化建设中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消极影响。第二章,共和国科技法制与科技文化的初步创建(1949-1957)。“阶级性”的法治科技观在共和国成立后初步确立,在法治科技观影响下,科技法制建设从科研机构与社团、科技奖励、科技人员的培养与管理、国际科技合作等方面展开,科技文化在科技法制的框架内建设发展。中国科学院的组建、留学生归国潮、技术革新运动以及“156项”工程的实施等科技事件揭示出法治科技观指引下的科技法制与科技文化建设,共同促进了共和国科技事业向前发展。第三章,共和国科技法制与科技文化的曲折发展(1957-1966)。在强调“阶级性”的重人治、轻法治科技观影响下,科技法制建设从总体上经历了停滞、削弱及走下坡路的过程,科技界反右、科技大跃进以及人工合成牛胰岛素等科技事件反映了“重人治、轻法治”科技观影响下的科技法制与科技文化在曲折中发展。正是有了科学精神的回归与中共中央即时纠偏,才能取得成功合成牛胰岛素等标志性科技成就,从而迎来共和国第一个科技发展的黄金期。第四章,共和国科技法制与科技文化的畸形发展(1966-1976)。“人治+群治”科技观影响下,毛泽东《最高指示》被视为科研领域人们行为与判断是非的准则。科技法制建设几近空白,科技事业遭受严重摧残。对相对论的批判与蜗牛事件是文革时期批判资产阶级学说、批判洋奴哲学的典型,揭示出“人治+群治”科技观影响下科技法制与科技文化的畸形发展,共和国同世界本来缩小的科技差距又拉大了。第五章,共和国科技法制与科技文化的恢复发展(1976-1993)。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与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不仅迎来了科学的春天,也推动了科技领域“人治”观念向“法治”观念的革新。摒弃“阶级性”的法治化科技观在这一时期逐步确立,以《科技进步法》为龙头的科技法制体系到1993年已初步形成。伴随着科技法制的恢复发展,科研机构与社团相继恢复建立,科技人员与科学的地位获得了极大提高,共和国迎来了科技发展的第二个黄金期。陈梦猇事件、韩琨事件以及曹时中事件反映出法治化科技观引导下共和国科技法制与科技文化的恢复发展进程;南极科学考察站的建立,使共和国获得南极事务的决策权,标志着共和国的极地考察事业进入一个新阶段,预示着共和国的国际科技合作走向世界。第六章,共和国科技法制与科技文化的谐调发展(1993-)。自1993年《科技进步法》实施以来,第三代与第四代领导人高度重视新时期的科技法制建设。“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1999年以宪法形式确立,共和国终于从人治走上了法治的轨道。从此,共和国科技法制建设进入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主要内容、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科技为奋斗目标的新阶段。伴随着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的法治科技观的确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法制体系在2010年基本形成,科技文化在建设健全的科技法制框架内谐调发展,共和国迎来科技发展的第三个黄金期。三桩科普文章官司反映了科技人员在自觉履行科技共同体的社会责任,揭示出中国科技界的社会分层状况与科学精神的部分缺失。“汉芯”事件的披露与处理显示出全社会尤其是科技共同体的科技法律意识在不断提高,促进了科研诚信法制建设,也反映出科技评价法律机制亟待改进;《科普法》中“伪科学”一词的存废之争事件,引起了全社会对科学精神的关注。这几起科技事件折射出“功利性”法治科技观的消极影响,启示我们应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的和谐法治科技观。结论:萌芽于根据地时期的法治科技观在共和国经历了一个从“自在”到“自觉”的确立过程,以法治科技观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科技文化是科技法制建设的重要思想基础,而科技法制则是科技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共和国科技法制与科技文化建设的历程启示我们:必须坚决摒弃“阶级性”的法治科技观,逐步摒弃“功利性”的法治科技观,构建一种新型的和谐法治科技观。

侯自芳[3](2006)在《我国职业资格制度人才评价体系研究》文中指出随着科技进步,劳动分工越来越专业化,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职业劳动者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开发人力资源、规范行业管理、促进社会就业的职业资格制度顺势产生与发展。职业资格是政府或权威机构所进行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兼顾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一种岗位准入资格认证,一般在涉及国家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社会通用性和专业技术性较强、对社会和经济影响较大的行业内建立。职业资格制度则是国家进行公共管理的一种手段,既有效评价和开发专业人才资源,也激励和培养人才,还可推动行业的有序发展。在职业资格制度践行过程中,人才评价是其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一项重大功能。但在我国职业资格制度推行实践中,职业资格制度人才评价体系还存在一些实际问题,建立科学的评价质量保障体系、组建统一的评价机构、开发有效的评价工具和技术、倡导行业参与评价、提高评价者素质等势在必行。本文立足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人才评价体系的构建,介绍了国外典型职业资格制度的评价模式,结合我国职业资格制度发展和人才评价现状进行了实证分析和总结,分析作为一种国家行政行为,实施有效职业资格人才评价的成功做法。希望解决我国职业资格制度人才评价机制存在的问题,完善我国职业资格制度人才评价体系的框架结构,以此推进我国职业资格制度的健康发展。

二、2001年湖南省晋升副主任中药师技术职称考试试卷及答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2001年湖南省晋升副主任中药师技术职称考试试卷及答案(论文提纲范文)

(1)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认证管理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前言
    一、研究背景及目的
    二、研究对象
    三、研究方法和资料来源
    四、研究框架
    五、研究创新及难点
第二章 我国执业药师资格认证和关键性问题分析
    一、执业药师及其制度概述
        (一) 我国执业药师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二) 执业药师与其他药学技术人员的关系
        (三) 我国执业药师的概念、定位和职责
    二、执业药师资格认证管理制度规定及执行现状
        (一) 执业药师资格认证的涵义和制度规定
        (二) 执业药师资格认证管理执行现状
    三、执业药师资格认证管理的关键性问题分析
        (一) 理论基础和分析方法
        (二) 资格认证管理的关键性问题、原因和影响因素分析
第三章 其他国家及地区药师资格认证总体要求研究与分析
    一、药师的法律定义、资格认证法定要求及操作流程
        (一) 美国和加拿大药师资格认证
        (二) 英国药师资格认证
        (三) 澳大利亚药师资格认证
        (四) 新加坡和日本药师资格认证
        (五) 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特别行政区药师资格认证
        (六) 美国、加拿大和英国的药房技术人员资格认证
    二、药师资格认证相关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一) 美国和加拿大
        (二) 其他国家及地区
    三、药师的执业行为规范及核心能力要求
    四、各国及地区药师资格认证规定的总结
        (一) 政策体系完整,有标准可依
        (二) 学历和实践要求严格明确,与药学教育紧密衔接
        (三) 药师资格认证分等级,利于药师队伍数量和质量的提升
第四章 其他国家及地区药师资格认证要求的药学学历和药学实践研究
    一、药学学历和药学实践的总体要求
    二、学位和实践认证机构及模式
        (一) 独立于药师注册部门的第三方认证部门
        (二) 负责药学培训机构资质认证的药师注册部门
    三、提供药师资格学历的高等教育机构数量
    四、药师资格要求的药学教育认证标准和药学院校课程举例
        (一) 认证标准
        (二) 经认证药学院校核心课程举例
第五章 其他国家及地区药师资格考试的具体操作
    一、药师资格考试总体规定
    二、药学教育等同性评估内容
    三、全国统一的药师资格考试
    四、对药房法律法规的考核
    五、考务管理及其总结
        (一) 考试成绩管理
        (二) 考试题干设置
        (三) 考试题型
        (四) 考试形式
        (五) 其他
第六章 国内外执业药师资格认证管理的比较和借鉴
    一、药师注册制度国际统一
    二、制订药师执业行为规范标准
    三、药学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四、药学高等教育与药师资格认证紧密衔接
        (一) 药学专业认证
        (二) 药学教育核心课程
    五、药师资格考试综合性、以实践为导向
第七章 执业药师与其他卫生执业人员资格认证的比较
    一、我国执业医师、执业护士与执业药师资格认证的管理规定比较
    二、三种执业资格的报考条件比较
        (一) 执业医师的学历对应资格认证等级
        (二) 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资格的专业要求明确具体
        (三) 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的实践要求有法定依据
        (四) 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的过渡性资格认定范围较广
    三、三种资格考试的级别、类别和科目比较
    四、现行考试大纲的比较
    五、资格考试的常规管理比较
第八章 对我国执业药师资格认证管理的总结与建议
    一、出台执业药师法,明确执业药师权责利,指导执业药师资格认证
    二、放宽准入标准,增强职称药师和执业药师的资格互认
    三、放宽报考资格工作年限,提高报考资格学历要求,增加执业药师资格认证等级
    四、以药师执业行为与核心能力标准为核心,明确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要求
    五、完善药学教育认证,改革药学教学课程和药学实践教学
    六、完善资格考试
参考文献
已发表论文
英文缩写一览表
致谢

(2)共和国科技法制与科技文化建设史考察 ——以法治科技观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 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一) 选题缘起
        (二) 研究意义
    二 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 科技法制
        (二) 科技文化
        (三) 法治科技观
    三 研究现状与问题
        (一) 研究现状
        (二) 研究存在的问题
    四 研究思路与内容
        (一) 研究思路
        (二) 研究方法
        (三) 研究内容
    五 研究重点难点、创新及不足之处
        (一) 研究重点难点
        (二) 研究创新之处
        (三) 研究不足之处
第一章 共和国科技法制与科技文化的发展渊源(1921-1949)
    1.1 中国共产党早期的科技观与法治观
        1.1.1 马克思主义的科技观
        1.1.2 马克思主义的法治观
    1.2 根据地科技法制建设
        1.2.1 宪法性文件对科技的规定
        1.2.2 优待科技人才的政策法令
        1.2.3 奖励发明与技术改进的规章
        1.2.4 发展农林牧业的规章
    1.3 根据地科技法制促进了科技文化建设
        1.3.1 吸引和培养了大批科技人才
        1.3.2 组建科研机构和科学社团
        1.3.3 边区的科技奖励活动
    本章小结
第二章 共和国科技法制与科技文化的初步创建(1949-1957)
    2.1 法治科技观的初步确立
        2.1.1 第一代领导人的有关论述
        2.1.2 政策性文件的有关论述
        2.1.3 科技共同体的关注
        2.1.4 “百家争鸣”方针的提出
    2.2 科技法制的初创
        2.2.1 《共同纲领》与《五四宪法》对科技的规定
        2.2.2 科研机构与社团的规章
        2.2.3 科技人员的法规规章
        2.2.4 科技奖励的法规规章
        2.2.5 特定科技领域的法规规章
        2.2.6 科技合作与交流的国际协定
    2.3 科技文化观照下的科技事件
        2.3.1 科技建制规章的彰显:中国科学院的组建
        2.3.2 科技强国的召唤:留学生归国潮
        2.3.3 科技奖励规章的凸显:技术革新运动
        2.3.4 国际科技合作的先河:“156项工程”的实施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共和国科技法制与科技文化的曲折发展(1957-1966)
    3.1 重人治、轻法治的科技观
        3.1.1 第一代领导人的有关论述
        3.1.2 未经法律程序的“科技宪法”
    3.2 科技法制的曲折发展
        3.2.1 科研开发的法规规章与政策性文件
        3.2.2 科技人员的法规规章与政策性文件
        3.2.3 科技成果的法规规章
        3.2.4 特定科技领域的法规规章
        3.2.5 科技合作与交流的国际协定
    3.3 科技文化观照下的科技事件
        3.3.1 阶级性科技观的初显:科技界的“反右”运动
        3.3.2 科学精神的缺失:科技大跃进
        3.3.3 科学精神的回归:人工合成牛胰岛素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共和国科技法制与科技文化的畸形发展(1966-1976)
    4.1 “人治+群治”的科技观
        4.1.1 《五·七指示》:开门办科研
        4.1.2 《七·二一指示》:从工农中选拔科技人才
    4.2 几近空白的科技法制建设
        4.2.1 《七五宪法》取消了公民的科研自由权
        4.2.2 《科学院工作汇报提纲》
        4.2.3 科技合作与交流的国际协定
    4.3 科技文化观照下的科技事件
        4.3.1 批判资产阶级学说:对相对论的批判
        4.3.2 批判洋奴哲学:蜗牛事件
    本章小结
第五章 共和国科技法制与科技文化的恢复发展(1976-1993)
    5.1 科技观的法治化
        5.1.1 第二代和第三代领导人的有关论述
        5.1.2 科技共同体的关注
        5.1.3 科技体制改革走上了法治化路径
    5.2 科技法制体系的初步形成
        5.2.1 科技基本法
        5.2.2 科技研究开发法
        5.2.3 科技成果法
        5.2.4 特定科技领域的专门法
        5.2.5 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法
    5.3 科技文化观照下的科技事件
        5.3.1 人治科技观的余毒:陈梦猇事件
        5.3.2 法治化科技观的初步觉醒:韩琨事件
        5.3.3 法治化科技观的再次觉醒:曹时中事件
        5.3.4 南极事务决策权的取得:南极科学考察站
    本章小结
第六章 共和国科技法制与科技文化的谐调发展(1993-)
    6.1 法治科技观的确立
        6.1.1 第三代和第四代领导人的有关论述
        6.1.2 政策性文件的有关论述
        6.1.3 科技共同体的关注
    6.2 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法制体系
        6.2.1 科技基本法
        6.2.2 科技研究开发法
        6.2.3 科技成果法
        6.2.4 特定科技领域的专门法
        6.2.5 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法
    6.3 科技文化观照下的科技事件
        6.3.1 科技共同体的社会责任:科普文章官司
        6.3.2 科研诚信的缺失:“汉芯”事件
        6.3.3 科学精神的弘扬:《科普法》中“伪科学”一词的存废之争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谢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3)我国职业资格制度人才评价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问题提出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创新点
    §1.5 研究方法和章节安排
第二章 有关概念界定及人才评价的理论基础
    §2.1 职业、职业资格及职业资格制度
    §2.2 人才评价的相关概念
    §2.3 职业资格制度人才评价体系的理论基础
第三章 我国职业资格制度人才评价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我国职业资格制度的发展及意义
    §3.2 我国职业资格制度人才评价体系及评价模式
    §3.3 我国职业资格制度人才评价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四章 国外职业资格制度人才评价体系分析及启示
    §4.1 英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人才评价体系分析
    §4.2 澳大利亚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人才评价体系分析
    §4.3 对我国职业资格制度人才评价体系构建的主要启示
第五章 职业资格制度人才评价体系的构建
    §5.1 职业资格制度人才评价体系框架构建
    §5.2 职业资格制度人才评价体系的制度环境设计
    §5.3 职业资格制度人才评价体系的机构组建设计
    §5.4 职业资格制度人才评价体系的要素组成设计
第六章 完善我国职业资格制度人才评价体系的对策与建议
    §6.1 健全职业资格评价认证的法律许可制度
    §6.2 建立统一的职业资格评价认证管理机构
    §6.3 制定"能力导向"的职业资格评价标准
    §6.4 创建"教评结合"的职业资格教育培训体系
    §6.5 建立开放互认的职业资格评价认证体系
第七章 湖南省执业药师制度人才评价体系构建案例分析
    §7.1 湖南省执业药师制度推行概述
    §7.2 湖南省执业药师制度人才评价体系现状分析
    §7.3 湖南省执业药师制度人才评价体系构建的思考
结束语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1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一览表
附录2 湖南省执业药师制度实践调查问卷
附录3 执业药师评价考试鉴别小组成员名单
附录4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主要论文

四、2001年湖南省晋升副主任中药师技术职称考试试卷及答案(论文参考文献)

  • [1]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认证管理制度研究[D]. 崔文波. 复旦大学, 2013(03)
  • [2]共和国科技法制与科技文化建设史考察 ——以法治科技观为视角[D]. 赵小平. 山西大学, 2012(01)
  • [3]我国职业资格制度人才评价体系研究[D]. 侯自芳.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2006(08)

标签:;  ;  ;  ;  ;  

2001年湖南省推广副厅长中国药师技术职称试卷及答案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