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人才流动“六大限制”将被进一步消除(论文文献综述)
黄丽君[1](2020)在《司法与行政二元体系下专利等同原则的重构》文中研究表明现代专利制度是围绕权利要求构建的制度,等同原则在权利要求字面含义的基础上扩张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我国司法程序中广泛适用的等同原则,通常被定位于权利人与社会公共利益之平衡,为权利人提供公平保护,但这一定位不能维护中国在当前国际专利体系下的国家利益,中国应该根据国家利益之需要,系统性地重构等同原则。等同原则虽然仅在司法程序中适用,但行政审查程序作为专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机关对专利法具体条款的理解与适用,对司法适用等同原则影响深远,且等同原则的适用,同样会影响行政审查时投入资源的效率,进而影响中国专利制度的整体效率。此外,司法程序中适用的等同原则自身也面临诸多困境。正确定位中国专利制度在目前阶段能够发挥的功能,是理顺行政审查与等同原则的之间的潜在关系,化解等同原则适用困境的前提。文章围绕该主题,分五章进行论述。中国的等同原则受美国影响甚巨。第一章围绕中美两国等同原则的产生和发展,对等同原则进行简要介绍,论述了美国反垄断法对等同原则现代定位的塑造,以及美国现代等同原则的发展趋势。美国国内的等同原则整体处于收缩状态,且对等同原则的关注,已经从为权利人提供实质公平保护,演变为维护富有活力的市场竞争机制。第一章还简要回顾了中国等同原则的产生和发展,重点论述了中国的等同原则依然深受为权利人提供实质公平保护的价值观念影响,向权利人的利益倾斜明显。权利要求诞生于行政程序,行政审查的主体、思维、对具体条款标准的把握等均会对权利要求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后续等同的适用,第二章围绕等同原则的适用对行政审查中的优先权审查、修改超范围审查、三性审查、清楚条款的审查、功能性技术特征的审查与后续等同原则适用之间的关联关系展开。论证了等同原则目前的适用状态,使得中国专利司法程序和行政程序之间的摩擦进一步加深,使得中国专利制度的制度效率降低。第三章围绕司法程序适用等同原则的困境展开论述,具体为等同原则构成要件之间的矛盾性,且与中国经济技术现状不相匹配。等同原则本身即具备强化专利权的特征,使得这一问题更为突出的是,等同侵权在中国的专利诉讼架构中被作为判决的理由,而非诉讼请求,这使得权利人从证据义务中解脱,获得了本不该获得的程序利益,进一步强化了专利权,有碍公平竞争。这对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极为不利。等同原则的适用,使得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的摩擦进一步加深,表面看来是具体规则层面的隔阂,实质是指引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的价值观并未统一。第四章围绕中国当前专利制度和等同原则的应然定位展开讨论,提出中国当前专利制度应定位于技术导流通道,在此背景下,等同原则应以国家利益为价值指引,定位于技术发达国家在中国的利益(尤其是美国)、权利人的利益、创新竞争机制的培育和维护之三元利益平衡。等同原则的功能发挥需要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合力向前,程序间的隔阂和摩擦应通过制度化的机制予以解决,因此,等同原则的重构是司法、行政、立法三位一体的重构。第五章的主要任务是提出解决路径:司法程序的重构重点在于等同原则构成要件的重构和诉讼程序的重构;行政程序可以为等同原则的重构提供助力,具体为提高行政授权标准,让更多导入中国国内的技术信息停留在公共知识层面;最后,立法应加强对处于行政闭环内的《专利审查指南》的备案审查,建立制度层面的司法权威。
邓恒[2](2016)在《论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文中研究指明知识经济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的重要无形财产,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一项重要类型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劳动者既是商业秘密的创造者也是商业秘密的具体实施者,那么劳动者接触和知悉商业秘密就成为其必然的结果。随着现代科技和信息互联网的发展,商业秘密被盗窃或者泄漏的可能性越来越大,雇主为了保护其商业秘密不得不穷尽所有的办法以避免或者减少这种可能性,甚至不惜限制雇员的就业自由,这势必会进一步激化劳资双方的矛盾。正因如此,商业秘密保护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及两者的平衡与协调,都已逐渐成为商业秘密理论和实务研究中的重要议题。首先从我国劳动法研究领域来看,基于劳动者生存权、择业自由权的保障,不少学者对雇员忠实义务,竞业禁止及经济补偿等方面作了大量的探讨,并且形成了较多的研究成果。其次从我国目前的立法来看,无论是商事领域的公司法,还是劳动法领域的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竞业禁止的法律性质与概念方面都未作出直接、明确的规定。再次从我国对商业秘密的最新研究动态来看,竞业禁止作为商业秘密的一种事前预防性保护措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已经受到了知识产权法领域学者的高度重视,此类纠纷案件也一直备受学界的密切关注。最后从目前所能获得的研究资料来看,竞业禁止的理论研究与竞业禁止纠纷及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的增长速度显得有些不适应,尤其是实践操作中,竞业禁止存在被曲解,甚至被不当泛化之现状趋势,这都偏离了竞业禁止保护商业秘密的本来方向,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简言之,在知识产权法学领域中,竞业禁止作为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有效手段,在其制度的合理设计及其所涉的立法和司法等方面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系统和深入的研究。本文尝试从域外考察到竞业禁止制度构建、从典型案例量化研究到理论学说、从理论基础到制度博弈,通过查阅和研读国内外大量文献后,采用多视角、多层次的研究路径对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进行系统、深入的分析与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尝试性地提出一些新的且具有立法及实践意义的学术观点。全文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论,在该部分中首先阐述了本文的研究动机及意义,同时对本文需要研究的议题范围,及所能获得的现有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和介绍,并且在此基础上表明了本文的研究路径和方法。正文部分分为六章:第一章是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的现状考察。我国商业秘密保护语境下的竞业禁止,无论是有效性考量因素,还是竞业禁止协议所涉及的合理性判断标准,此些立论皆有参考国外立法例及学说。为了能够较为全面的理解这些国外立法例及判例学说,实有必要对竞业禁止在国外的发展与现状以横向和纵向的视角作一梳理。此外,通过考察竞业禁止在美国、德国及日本的发展与现状,达到追根溯源,探究制度本意的目的。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内外理论观点与实务经验,为我国竞业禁止制度的完善提供立法例参考及理论上的支持。同时,从立法例及附随问题的探讨、及我国竞业禁止协议的审查程序和有效性认定标准这几个方面,对于竞业禁止在我国的发展与现状作一全面的阐述,从中分析并且指出当前制度及运行中的不足之处。本文的案件实证分析过程中,收集了我国各级法院以商业秘密、竞业限制为案由的共计300多份判决文书,经过进一步筛选最后确定其中的200份为分析样本。此外,收集了北京、广东、上海、江苏、浙江这5个地域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以此作为分析样本。采用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尝试从中梳理出我国司法实践和劳动仲裁委员会对于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相关重要问题的现行做法和重要观点,并且以此为视角归纳出层出不穷又亟待解决的理论与实务问题,从而本章在本文中起到提出问题的作用。第二章是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的理论基础。为解决现状问题,首先应对竞业禁止的理论基础作一分析与认识,从而尽可能的明确竞业禁止存在的理论依据及价值目标,为后续章节的内容布置提供必要的理论铺垫。其次,竞业禁止在每个不同时期都存在不同的价值目标和制度功能,要全面认识该项制度,有必要从伦理学、法理学及经济学这些方面对其理论基础进行论述。第三章是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所涉及的权益冲突。雇主商业秘密保护与雇员劳动权保障之间需要适度的平衡与协调,以及竞业禁止所引发的商业秘密保护与人才流动之社会公益、商业秘密与雇员人格财产权之间的冲突。那么竞业禁止中所涉及的多项权益冲突之间如何平衡与协调,无疑成为该项制度之正当性所应考量的主要内容,也即竞业禁止中权益冲突的衡平原则。毋庸置疑,清楚认识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的权益冲突与协调,是正确理解和适用竞业禁止的前提与基础。第四章是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竞业禁止有其适用的特定范围,具体包括主体、客体及时空范围,正因竞业禁止制度是权益冲突与协调的产物,所以应当对于其适用范围进行清楚的界定和限制。主体范围,可以区分为特定对象与一般雇员,及经营主体之间的竞业禁止。客体范围,分析了其保护的正当商业利益之内涵和意义,最后得出结论是竞业禁止的本意在于保护商业秘密,且仅此目的才具有正当性。时空范围,梳理了理论和实务界对于竞业禁止的期限、区域及职业活动范围之合法或者合理性判断标准的理解与观点,并且在此基础上作出了一些分析与探讨。第五章是商业秘密保护中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的法律适用。商业秘密与竞业禁止两者之间存在诸多的区别与联系,商业秘密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具有财产权属性,竞业禁止是保护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手段,具有契约的属性,所以两者在法律适用上存在本质差异。竞业禁止协议理应是雇佣双方的一种合意表达,竞业禁止义务属于一种约定义务,因此在法律责任适用上同其他一般合同并无二致,主要还是承担民事责任。本章第二部分,分析了雇主、雇员违法竞业禁止协议所应承担的具体民事责任,此外作为与前雇主具有直接竞争关系之离职雇员再就业的新雇主即“第三者”是否需对离职雇员的违约行为承担责任,及应该如何承担责任,这应是竞业禁止法律适用上一个无法回避并且需要解决的问题。第六章是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制度的建言。在前些章节所探讨和归纳的理论观点、司法见解基础上,再结合我国的立法例及司法实践的现状,最后将本文所提出的观点和见解以竞业禁止审查程序、立法和司法建议的方式呈现出来。具体而言,按照提出问题,到分析问题,再到本章的解决问题之逻辑顺序,本文尝试性地提出:(一)根据竞业禁止协议的法律性质,提出分阶段的审查程序,先作有效性审查,再作合理性审查,并且对于各阶段审查所建立的理论及方法进行了论述。(二)结合理论与实务的考察,提出立法建议:(1)竞业禁止所值得保护的商业利益应限于商业秘密;(2)商业秘密的范围及内容,建议进一步明确;(3)竞业禁止的人员需进一步严格限定;(4)现行规定的“同类产品、同类业务”建议修改;(5)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域、期限,建议进一步细化;(6)经济补偿和违约金,建议作出进一步细化的规定。(三)司法层面的完善措施与建议:(1)加强对竞业禁止协议的司法审查;(2)加强司法解释及相关配套细则的制定。
汤茂仁[3](2013)在《商业秘密民事法律保护研究》文中提出本文在对中外知识产权法典、国际公约以及大量判例、学术着作和期刊论文进行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商业秘密审判实践,详细研究了商业秘密民事法律保护的相关问题,并就我国商业秘密纠纷处理中一些难点和热点问题提出了解决路径。全文共五章,内容涉及商业秘密民事法律保护概述、商业秘密认定、侵害商业秘密的认定、侵害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商业秘密民事法律保护的限度。第一章商业秘密民事法律保护概述。主要阐述了商业秘密的界定、权利归属、民事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笔者认为,我国应当参照TRIPS协议的规定对商业秘密作出界定,取消实用性要件,并对企业向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提交的实验数据提供保护。商业秘密外延应不限于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还应包括其他一些符合商业秘密认定标准的管理经验类信息等。商业秘密的归属应当坚持创新原则、投资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因职务行为而完成的商业秘密归属于单位,同时允许单位与职工约定归属。单位应当就职务创造支付奖励和报酬。委托完成的商业秘密依据约定确定归属,没有约定的归开发者。商业秘密民事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在于其为无形财产。商业秘密立法价值不仅是激励研究和创新、促进技术传播和使用,还在于维护公平诚信的竞争秩序。这些理论决定了我国应当制定专门的商业秘密法的模式来为商业秘密提供多维保护。第二章商业秘密的认定标准。认定商业秘密除了传统的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措施标准外,还应当包括新颖性标准。新颖性标准要求商业秘密必须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判断新颖性、秘密性、价值性的成立,要求有关信息区别于公知信息且公众难于从公开渠道直接取得,权利人为此也付出了一定劳动等。“不为公众所知悉”属于一消极事实,权利人举证较难,可以降低其证明标准。商业秘密具有地域性特征,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公开的信息,不影响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因符合商业秘密的特征而成为商业秘密。保密措施包括权利人主观上有保密意愿、客观上采取了保密措施两方面。保密措施只要合理就可以,不能要求成本过于昂贵。如果一个有正常心智和法律理念的理性人,已经意识到权利人的有关信息是保密的,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已经被感知,则该保密措施就应该是合理的。第三章侵害商业秘密的认定。侵害商业秘密的具体行为包括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的商业秘密、不当披露或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保密要求披露或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第三人因过错不当获取、披露或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笔者认为,凡是以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获取、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均属于侵害商业秘密的不正当手段。对“使用”的理解不应当局限于文义,还包括行为人虽作修改但其技术内容实质上是来源于他人商业秘密的情形。保密义务不仅限明示,还有默示义务存在。当事人违反保密义务将产生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有时也存在侵害债权行为。第三人因过错不当获取、披露或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与违反保密义务或采取不正当手段的他人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过错是商业秘密侵权认定的主观要件,这有别于其他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笔者认为,我国应当建立商业秘密善意取得制度。为解决商业秘密诉讼中的举证难问题,“接触+相似—合法来源”以及“相似(源于原告秘密的极大可能性)-合法来源”可用以推定行为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获取或使用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同时,我国不应当采用美国法中的不可避免披露原则。处理客户名单纠纷必须正确平衡与协调好客户名单持有人与雇员、新雇主之间的利益冲突。客户信息在其特定化,为公众难于取得,且系开发人作了劳动投入的,可以作为商业秘密受到保护。客户基于对原单位雇员的特定信赖而自愿与职工本人或职工新单位发生交易的,适用客户信赖例外规则,雇员不构成侵权。第四章侵害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侵害商业秘密的民事法律责任适用于一般财产受到损害的民事责任。笔者认为,在我国针对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可以申请发布临时禁令。其条件包括申请人实胜诉的极大可能性;如不采取临时禁令,被申请人的行为将会给申请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申请人要提供相应的担保;下发禁令并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停止侵权责任应当设定时间和范围,以被告正常开发商业秘密所需时间为准。停止侵权这种责任也可因公共利益等因素而排除适用,以责令行为人支付许可费等方式解决。确定侵权赔偿额的原则为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创新原则和比例原则。可以参照专利侵权的规定以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许可费的倍数和法定赔偿四种方法确定赔偿额。惩罚性赔偿在我国有适用的情形存在。第五章商业秘密民事法律保护的限度。反向工程、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劳动者生存权,以及诉讼权益可以适度限制商业秘密权利的行使。要对竞业限制予以适当限制以维护劳动者的择业自由,职工可以自由使用剩留知识。当事人不能因为证据涉及商业秘密而不予提交对方质证,法庭要采取适当措施保护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如责令签订保密协议、限制参加质证的人员范围等。
王鹏[4](2009)在《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研究》文中认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秘密已经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企业形成和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它对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有着重要影响。近年来,有些企业因为商业秘密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限制了企业的发展。由于很多企业的保密意识不强,防范措施不完善,再加上我国建立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制度起步较晚,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不足以预防和禁止商业秘密的泄露,所以泄露商业秘密的事件屡见不鲜。因此加强企业自身的保密意识和建立健全商业秘密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非常必要。本文围绕企业如何做好商业秘密保护这一主题,通过从现有的文献中收集研究资料,系统地对商业秘密的内涵及其法律特征、商业秘密的涵盖范围、商业秘密权利归属、商业秘密保护应坚持的原则进行文献综述,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通过调查研究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系统调查,对所得数据和资料进行分析、总结,归纳出商业秘密保护中的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案例分析法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检验实际工作中商业秘密保护操作的可行性。本文通过分析研究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现状和商业秘密保护不力的主要原因,提出了完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和建议:从软件着手,建立商业秘密保护部门,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加强商业秘密分级管理,注重对涉密人员的管理;从硬件着手,研究应用于企业的保密技术防范设备,如何对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技术防范设备进行配置;从法律着手,如何从法律角度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等。通过本文,可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研究提供一些借鉴参考。
潘安娥[5](2007)在《创业投资家素质培育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全文以创业投资家素质分析为基础,按创业投资家素质架构——创业投资家素质评价——创业投资家素质培育机理——创业投资家素质培育的激励约束机制的主线来展开研究工作。全文总体上可分为七大部分:(1)创业投资基本理论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创业投资的定义进行了界定,分析了创业资本提供者、创业投资机构、创业企业的特征,重点分析了创业投资家在创业投资中的重要作用。(2)创业投资家素质评价基于管理者素质研究的相关成果和创业投资家角色特征,界定了创业投资家素质的内涵;基于个体素质的有机理论,建立了创业投资家素质模型,并运用因子分析模型进行了实证分析。基于素质要素之间、素质维度与环境之间的协同关系,分别对素质维度水平和整体素质水平进行了评价。(3)创业投资家素质培育机理基于个体学习理论,探讨了创业投资家学习过程及其素质培育机理;具体分析了创业投资家内部学习、外部学习和自我探索式学习的素质提升机理;调查分析了我国创业投资家素质培育的主要途径;构建了创业投资家素质培育的学习场模型。(4)创业投资机构组织模式对创业投资家素质培育的激励约束比较分析了有限合伙制、公司制和信托制三种主要创业投资机构组织模式对创业投资家素质培育的激励约束机制。在此基础上,考察了我国本土创业投资组织模式的历史变迁,提出了当前创业投资机构管理模式的创新策略。(5)市场机制对创业投资家素质培育的激励约束运用信号传递理论构建了创业投资家市场选择模型,分析了市场竞争机制对创业投资家素质培育的激励约束效应,提出应转变政府在创业投资中的定位,积极培育职业创业投资家市场,发挥市场机制的信息显示和优胜劣汰作用以激励创业投资家进行素质培育。(6)组织文化对创业投资家素质培育的激励约束基于组织文化的知识属性,分析了组织文化对组织成员素质培育的作用机理,探讨了创业投资机构组织文化的特征和构建途径,以及创业投资机构组织文化对创业投资家素质培育的影响。(7)我国创业投资家素质培育基本思路分析总结了我国创业投资家素质培育的现状和问题;构建了我国创业投资家素质培育基本框架,主要包括竞争选择体系、利益分配体系、素质评价与反馈体系、文化制度体系、监督约束体系和教育培训体系等六大支撑系统。
李雪灵[6](2005)在《风险投资支撑环境作用机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从理论上提出了一个风险投资支撑环境体系的研究框架,对环境要素本身和环境体系内部的作用机理进行了分析与论述,并对我国风险投资支撑环境体系进行了具体分析和系统评价。论文首先从经济、文化、科技、金融、人才、法律政策和社会中介服务体系等几个方面构建了风险投资支撑环境的研究体系。其次,运用系统分析方法,对风险投资支撑环境单要素和多要素作用机理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理论研究。单环境要素对风险投资的支撑作用表现在:经济环境提供资金支持和制度保障,文化环境提供精神动力与投资氛围,科技环境是技术、项目的供应源,金融环境是风险资本的“血液循环机”,人才环境是智力资源库,政策环境提供激励机制,法律环境是保障,而社会中介服务环境则是风险投资得以顺畅运行的联系和纽带;在对风险投资支撑环境进行“诱致性”与“强制性”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了多环境要素的作用机理分析,构建了风险投资支撑环境多要素作用机理结构方程模型,并对理论假设进行了验证。最后,论文在系统描述我国各环境要素对风险投资支撑现状的基础上,利用调查数据对我国不同地区风险投资支撑环境进行了评价,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我国风险投资支撑环境培育的目标及策略。
杜捷[7](2005)在《南京市加快推进人才高地建设的研究与对策》文中认为21 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要实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离不开这两大支柱。作为科学技术的主要载体和传播途径,人才资源已经成为各个地区为了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所要争夺的主要对象。2003 年,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江苏省人才工作会议相继召开,在这个背景下,2004 年初,南京市人才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确定了南京市的人才工作目标就是要力争在 5 年或更长一段时间内将南京打造成为国内有影响、国际知名的人才高地。 本文首先对相关背景与理论知识做了介绍,分析了南京市人才工作的现状,论证了南京市建设人才高地的必然性以及目前人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用专家调研的方法建立了关于城市对人才吸引力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层次分析法确定了各指标的权重,将之应用于实际评测,并对测评结果中南京市不够完善的地方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改进措施。最后,本文建议性的提出了南京市建设人才高地的思想、原则、改革思路与政策举措。 本文是南京市“十一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构建城市科技创新体系与加快推进人才高地建设的思路与对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课题已经于 2004 年 10月通过了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验收,并得到了一致好评。
王传荣[8](2005)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就业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经济全球化浪潮滚滚向前,正通过国际贸易、资本跨国流动以及产业的国际转移等多条途径将世界各国紧密联系在一起。在上述因素互相作用下,世界劳动就业市场发生了一系列变化。本文正是在此基础上分析经济全球化推进中世界就业的规律性特征,揭示经济全球化影响劳动就业的传递机制,分析全球化进程中的就业治理路径,为中国在改革开放中实现扩大就业提供新的思路。全文共分6 个部分。导论,主要交待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阐明了本文的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概括了本文的逻辑结构以及各章的主要内容等。第1 章以失业原因为线回顾就业理论的发展与演变。经济学领域有关就业的研究文献是丰富的,许多着名经济学家都重视研究就业问题。马克思的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导致劳动力供求缺口理论在全球化时代仍具生命力。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在当今时代为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问题与就业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文中总结了西方就业理论的研究成果及其20 世纪80 年代以来的新进展,并对90 年代以来全球化影响就业的已有成果进行概括,这些论述为以下各章提供了观点表述的理论基础和主题分析的理论平台。第2 章首先界定经济全球化的定义及其内涵,并说明经济全球化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概括了全球化进程中就业的规律性特征。本章在介绍了学术界关于经济全球化概念的代表性观点后,得出了自己对经济全球化的解释,认为,经济全球化是指随着科技进步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而出现的全球范围内的国际分工的过程,主要指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和配置,这使得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日益加深,是世界各国经济相互间高度依赖和融合的表现。经济全球化与经济国际
戚月迪[9](2004)在《海纳百川千帆竞——写在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文中提出人才交流:盛会即将举行全国人才交流系统的盛会——2004年全国人才交流大会将于2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由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主办的这次面向全国的人才招聘大会,是全国人才交流系统一年一度的人才交流盛会。据悉,此次人才交流大会设在北京展览馆,大会共开6个馆,预计有千余家用人单位参会。大会期间,举办单位将组织各类人才(包括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用人单位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展示企业形象、发布太才需求信息和技术信息以及吸
李洁[10](2004)在《促进我国国家创新系统中知识流动的政策分析》文中研究表明国家创新系统主要是从国家整体的角度来考虑创新活动,目的是提高国家整体的创新能力。而整体创新能力不仅依赖单个要素的创新能力,而且更依赖于它们相互间的作用,以及它们与制度、环境等之间的关系。而且创新也是个系统化的过程,是不同阶段、不同机构以及机构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研究国家创新系统中的知识流动,是为了提高创新效率,提高系统整体的创新能力。 本文首先对国家创新系统理论和研究现状作了概括介绍,然后从R&D合作、合着论文、技术转让、人员流动等几个方面分析了美国、日本和我国的国家创新系统中的知识流动状况,并从加强创新主体间的R&D合作、促进大学和研究机构向企业的技术转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中介机构建设、促进人员合理流动等五个方面分析和比较了美日中三国的促进知识流动的政策。最后得出结论,应该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政策措施来完善我国的国家创新系统中的知识流动:增强企业的吸收能力、鼓励企业参加科技计划、设立产学研联合开发基金、防止大学和研究机构的过度商业化以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 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有:文献调研、比较研究、定量分析等。
二、我国人才流动“六大限制”将被进一步消除(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人才流动“六大限制”将被进一步消除(论文提纲范文)
(1)司法与行政二元体系下专利等同原则的重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提出 |
二、概念界定 |
(一)权利要求解释与等同原则之间的关系 |
(二)本文讨论中涉及的专利 |
(三)等同原则的定义 |
三、研究意义 |
四、研究综述 |
(一)等同原则的介绍性研究 |
(二)等同原则构成要件及其限制性原则研究 |
(三)等同原则与技术创新、经济发展关联关系研究 |
(四)行政程序与等同原则的关联研究 |
(五)美国等同原则研究现状 |
五、研究框架与方法 |
第一章 等同原则概述 |
第一节 等同原则在美国:从权利到竞争机制的一部分 |
一、反垄断法影响下的专利法 |
二、市场竞争视角下的等同原则:从公平保护到竞争机制下的限制 |
(一)1890 年之前的等同原则:自然权利说主导下的“实质性改变”标准 |
(二)1890-2000 年:利益平衡理念下的等同原则 |
(三)2000 年后:竞争机制保护与促进理念下的等同原则 |
(四)对等同原则的进一步限制:权利要求妨害原则 |
第二节 等同原则在中国:根深蒂固的自然权利说 |
一、法律阙如下的司法适用(1985 年-2000 年) |
二、司法解释框架下的广泛适用(2001 年-2008 年) |
三、等同原则的体系化(2009 年-至今) |
第三节 等同原则功能与价值再思考 |
一、等同原则需回应中国潜在创新主体的现实需求 |
二、等同原则对后生技术的捕获能力 |
第二章 行政审查与等同原则的适用 |
第一节 优先权审查(先申请制度)与等同原则之间的摩擦 |
一、优先权成立要件 |
二、等同原则对优先权制度(先申请制度)的突破(中国) |
三、等同原则突破优先权制度后的利益归属 |
第二节 修改超范围审查与等同原则的摩擦 |
一、修改超范围的判断依据和方式 |
二、等同原则对修超范围审查之突破(中国) |
三、等同原则突破修改超范围后的利益归属 |
第三节 三性审查为重点的行政程序未夯实等同适用的基础 |
一、三性审查的本质 |
(一)布莱恩·阿瑟(W.Brian Arthur)的技术本质论 |
(二)三性审查的过程 |
(三)检索客体的表达:在专利分类体系中寻找位置 |
(四)解构发明构思 |
二、三性审查在适用等同原则时的价值 |
三、被特别强调的三性审查扭曲了适用等同原则的基础 |
第四节 清楚、功能性技术特征的审查未夯实等同原则的适用基础 |
一、技术层面的清楚不能满足等同原则的适用前提 |
二、流于表面的功能性技术特征审查不能满足等同原则的适用前提 |
第三章 司法领域等同原则适用之现实困境 |
第一节 逻辑上无法自洽的构成要件 |
一、等同原则构成要件与新颖性/创造性标准的混淆 |
二、司法的迂回适用 |
第二节 未真正适用过的侵权行为日时间基点 |
一、侵权行为日为时间基点的意义及现实适用 |
二、以侵权行为日为时间基点使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无法配合 |
第三节 等同原则适用客体的主观性 |
第四节 较相同侵权享有更多程序利益的等同原则 |
一、免除了举证责任的等同侵权之诉 |
二、免于举证的等同原则对专利民事诉讼模式的挑战 |
第四章 等同原则的应然定位 |
第一节 国际专利体系下发达国家技术优势的利益实现 |
一、建立道德优势 |
二、TRIPS条约/TRIPS+(TRIPS plus)掩护下的贸易 |
三、建立在技术优势上的专利掠夺 |
四、日本的选择:将专利制度作为技术导流通道 |
第二节 中国专利制度的技术导流功能不足 |
一、创新与专利权的关系被扭曲 |
(一)国家创新体系的网络化、非线性化特征 |
(二)单向思维主导下的中国专利制度 |
二、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合力不足 |
(一)功利主义价值观指引下的行政程序 |
(二)自然权利说主导下的司法程序 |
三、重视技术信息导入、传播功能 |
(一)技术信息导入、传播的必要性 |
(二)美国在科技领域的引领地位 |
(三)中国的务实选择 |
第三节 技术导流通道下的等同原则 |
一、中国等同原则下的三元利益平衡 |
二、助力市场良性竞争机制塑造的等同原则 |
第五章 等同原则的重构 |
第一节 司法程序中的重构:等同原则的自身重构 |
一、消除等同原则构成要件之间的矛盾性 |
二、去除等同原则对后生技术的捕获能力:以申请日作为等同判定的时间基点 |
三、等同原则应回归辅助地位,回归民事诉讼程序 |
(一)等同原则应归于辅助地位 |
(二)等同侵权应限于权利人的请求 |
(三)权利人应对等同的范围举证证明 |
第二节 助力等同原则重构的行政程序 |
一、提高创造性标准 |
二、重视说明书的技术信息教导作用 |
(一)严格限制功能性技术特征的使用 |
(二)对专利法第 26 条第 4 款法律价值的回归 |
第三节 立法层面对等同原则的重构 |
一、建立《审查指南》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制度 |
(一)《审查指南》的本质 |
(二)《专利法》司法解释体现了立法目的 |
(三)让立法审视行政闭环中的《审查指南》 |
二、向专利行政程序导入司法权威:建立司法判例行政参考制度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已发表或录用的论文 |
(2)论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一、研究动机与意义 |
二、研究范围与目的 |
三、研究路径与方法 |
第一章 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的现状考察 |
第一节 竞业禁止在国外的发展与现状 |
一、竞业禁止在美国的发展与现状 |
二、竞业禁止在德国的发展与现状 |
三、竞业禁止在日本的发展与现状 |
第二节 竞业禁止在我国的发展与现状 |
一、我国竞业禁止的立法例及附随问题探讨 |
二、我国竞业禁止的案件实证分析 |
三、我国竞业禁止协议的审查程序 |
四、我国竞业禁止协议的有效性认定标准 |
第三节 小结 |
第二章 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的伦理基础 |
一、诚实信用原则 |
二、忠实义务理论 |
第二节 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的法理基础 |
一、私法自治与契约自由 |
二、平等就业权的例外原则 |
第三节 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的经济学基础 |
一、微观经济视角:代理成本理论 |
二、宏观经济视角:合理限制竞争 |
第四节 小结 |
第三章 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所涉及的权益冲突 |
第一节 竞业禁止所涉及的利益冲突关系 |
一、雇主商业秘密保护与雇员劳动权、择业自由权的冲突 |
二、雇主商业秘密保护与人才流动、自由竞争之公共利益的冲突 |
三、雇主商业秘密保护与雇员人格财产权的冲突 |
第二节 竞业禁止中权益冲突的衡平与协调 |
一、生存权适当优位 |
二、利益平衡规则 |
三、合理限制原则 |
第三节 小结 |
第四章 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 |
第一节 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的主体范围 |
一、特定对象及一般雇员 |
二、经营主体间的竞业禁止 |
第二节 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的客体范围 |
一、正当的商业利益 |
二、商业秘密 |
第三节 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的时空范围 |
一、限制期限 |
二、限制区域 |
三、职业活动范围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五章 商业秘密保护中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的法律适用 |
第一节 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与侵犯商业秘密的区别与联系 |
一、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与竞业禁止义务的区别 |
二、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与竞业禁止义务的关联性 |
第二节 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的民事责任 |
一、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
二、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的雇主责任 |
三、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的雇员责任 |
四、雇员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中的第三者责任 |
第三节 小结 |
第六章 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制度的建言 |
第一节 审查程序的建议 |
一、竞业禁止协议的法律性质 |
二、竞业禁止协议的有效性审查 |
三、竞业禁止协议违约金的合理性审查 |
四、竞业禁止协议两阶段审查制度的程序设计 |
第二节 竞业禁止制度的立法建议 |
一、立法内容及条款的建议 |
二、立法技术及形式方面的建议 |
第三节 司法层面的完善措施与建议 |
一、加强对竞业禁止协议的司法审查 |
二、加强司法解释及相关配套细则的制定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3)商业秘密民事法律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理由、目的和意义 |
二、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 |
三、论文写作方法 |
第一章 商业秘密民事法律保护概述 |
第一节 商业秘密的概念 |
一、英美法系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理解与认定 |
二、大陆法系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理解与认定 |
三、有关国际公约对商业秘密的界定 |
四、中国法对商业秘密的界定 |
五、小结 |
第二节 商业秘密的权利归属 |
一、确定权利主体的原则 |
二、有关国家和地区的规定 |
三、我国商业秘密的权利归属及规范评点 |
第三节 商业秘密民事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 |
一、相关学说及评点 |
二、本文的观点 |
三、商业秘密立法的价值取向 |
四、商业秘密民事法律保护的立法模式选择 |
第二章 商业秘密认定标准 |
第一节 新颖性标准 |
一、新颖性标准之争 |
二、新颖性标准的独立性 |
三、关于新颖性的认定 |
第二节 秘密性标准 |
一、“公众所知悉”的理解 |
二、秘密的证明 |
三、关于商业秘密的地域性问题 |
第三节 价值性标准 |
一、关于商业秘密价值性的理解 |
二、关于商业秘密价值性的认定 |
第四节 保密措施标准 |
一、保密措施的内涵 |
二、保密措施的类型 |
三、保密措施的“合理性”判断 |
四、保密措施的意外疏忽 |
第三章 侵害商业秘密的认定 |
第一节 侵权行为的具体表现 |
一、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的商业秘密 |
二、不当披露或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 |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保密要求披露或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 |
四、第三人因过错不当获取、披露或使用他人商业秘密 |
第二节 商业秘密侵权认定中的过错要件 |
一、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中的过错问题 |
二、商业秘密侵权认定中的过错要件 |
第三节 商业秘密的善意取得 |
一、一般物权的善意取得制度 |
二、商业秘密善意取得制度的意义 |
三、商业秘密善意取得的条件 |
四、商业秘密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 |
五、商业秘密善意取得制度在我国的适用 |
第四节 商业秘密侵权认定中的推定 |
一、商业秘密司法实务中的几种推定方式 |
二、商业秘密侵权认定中的不可避免披露原则 |
第五节 客户名单商业秘密的侵权认定 |
一、处理客户名单纠纷的原则 |
二、客户名单商业秘密的认定 |
三、侵权认定中的客户信赖例外规则 |
第四章 侵害商业秘密的民事法律责任 |
第一节 概述 |
一、消除危险 |
二、返还财产 |
三、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 |
第二节 停止侵权 |
一、禁令的形式 |
二、临时禁令的适用 |
三、永久禁令(停止侵权责任)的适用 |
第三节 损害赔偿 |
一、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适用的原则 |
二、侵害商业秘密损害赔偿的确定方式及期限 |
三、关于惩罚性赔偿 |
四、关于合理使用费 |
第五章 商业秘密民事法律保护的限度 |
第一节 反向工程 |
一、反向工程的含义 |
二、反向工程与秘密性丧失 |
第二节 国家利益 |
一、国家利益的界定 |
二、国家利益对商业秘密的限制 |
第三节 公共利益 |
一、公共利益对商业秘密权行使限制的立法考察 |
二、公共利益的界定 |
三、限制商业秘密权行使的公共利益的内容 |
四、对商业秘密权行使限制的限制 |
第四节 劳动者的生存权利 |
一、竞业限制 |
二、剩留知识 |
第五节 诉讼权益 |
一、涉及商业秘密证据的质证问题 |
二、防止秘密泄露的有效措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商业秘密保护现状 |
1.2.1 国外商业秘密保护现状 |
1.2.2 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现状 |
1.2.3 商业秘密保护的趋势 |
1.3 研究的方法及内容 |
1.3.1 研究的方法 |
1.3.2 研究的内容 |
2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理论概述 |
2.1 商业秘密的内涵及其法律特征 |
2.1.1 商业秘密的内涵 |
2.1.2 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 |
2.2 商业秘密存在的形式和保护范围 |
2.2.1 商业秘密存在的形式 |
2.2.2 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 |
2.3 商业秘密的权利归属 |
2.4 商业秘密保护的优势 |
2.5 保护商业秘密应坚持的原则 |
2.6 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的关系 |
3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现状及泄密原因探析 |
3.1 我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现状调查 |
3.1.1 研究方法说明 |
3.1.2 抽样地区及样本来源 |
3.1.3 调查问卷设计 |
3.1.4 问卷发放及回收 |
3.1.5 问卷统计结果及图表说明 |
3.2 企业商业秘密泄密形式 |
3.2.1 人员流动时带走商业秘密 |
3.2.2 兼职工作中泄露商业秘密 |
3.2.3 利用间谍窃取商业秘密 |
3.2.4 接待参观中泄露商业秘密 |
3.2.5 供应商与客户等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 |
3.2.6 发表学术论文,散发产品介绍,泄露商业秘密 |
3.2.7 参加鉴定会、送审批材料泄露商业秘密 |
3.2.8 广告与展览泄露商业秘密 |
3.2.9 利用高科技手段对商业秘密进行窃密 |
3.2.10 不注重涉密载体销毁环节的管理 |
3.3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不力的原因探析 |
3.3.1 企业管理者对商业秘密的认识不到位 |
3.3.2 企业采取的保护商业秘密措施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 |
3.3.3 缺少对员工关于商业秘密的系统培训 |
3.3.4 人才的流动带走了企业的商业秘密 |
3.3.5 事后责任追究手段效果不明显 |
4 完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和建议 |
4.1 从软件着手保护企业商业秘密 |
4.1.1 建立商业秘密保护部门 |
4.1.2 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
4.1.3 加强商业秘密分级管理 |
4.1.4 注重对涉密人员的管理 |
4.1.5 对非本企业人员的管理 |
4.1.6 建立商业秘密保护评估体系 |
4.2 从硬件着手保护企业商业秘密 |
4.2.1 保密技术防范设备种类 |
4.2.2 技术防范措施种类 |
4.2.3 保密技术防范设备配置标准 |
4.3 应用法律手段保护企业商业秘密 |
4.3.1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4.3.2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
4.3.3 向人民法院起诉 |
4.3.4 向公安机关报警 |
4.3.5 相关法律的保护 |
5 案例分析 |
5.1 某企业人才流动泄密案例分析 |
5.1.1 案件概况 |
5.1.2 A 企业泄密原因分析 |
5.1.3 人才流动造成泄密的解决方案 |
5.2 某大型服装企业网络泄密案例分析 |
5.2.1 案件概况 |
5.2.2 商业秘密被窃原因分析 |
5.2.3 该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解决方案 |
6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调查问卷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发表的学术论文 |
(5)创业投资家素质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研究现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思路 |
本章小结 |
第2章 创业投资的基本理论 |
2.1 创业投资的内涵 |
2.2 创业资本供给者 |
2.3 创业资本运作者 |
2.4 创业资本需求者 |
2.5 创业投资家在创业投资中的作用 |
本章小结 |
第3章 创业投资家素质评价 |
3.1 素质的界定 |
3.2 创业投资活动对创业投资家素质的基本要求 |
3.3 创业投资家素质结构 |
3.4 创业投资家素质评价的意义和程序 |
3.5 创业投资家素质评价方法 |
本章小结 |
第4章 创业投资家素质培育的学习机理 |
4.1 学习理论与创业投资家学习 |
4.2 创业投资家学习过程与素质提升机理 |
4.3 创业投资家的学习类型 |
4.4 创业投资家学习场的素质培育机理 |
本章小结 |
第5章 创业投资组织模式对创业投资家素质培育的激励约束 |
5.1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 |
5.2 公司制创业投资基金 |
5.3 信托制创业投资基金 |
5.4 关于我国创业投资组织模式的反思 |
本章小结 |
第6章 市场机制和组织文化对创业投资家素质培育的激励约束 |
6.1 市场选择机制对创业投资家素质培育的激励与约束 |
6.2 市场竞争机制对创业投资家素质培育的激励约束分析 |
6.3 组织文化对创业投资家素质培育的激励约束 |
本章小结 |
第7章 我国创业投资家素质培育基本思路 |
7.1 我国创业投资家素质培育现状 |
7.2 构建创业投资家素质培育体系的基本原则 |
7.3 创业投资家素质培育体系基本框架 |
本章小结 |
第8章 全文总结与研究展望 |
8.1 全文总结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的科研及发表的论文情况 |
致谢 |
附件:调查问卷 |
(6)风险投资支撑环境作用机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绪论 |
1.1 论题的提出 |
1.2 研究的意义 |
1.3 概念的界定 |
1.4 论文的结构安排 |
第二章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2.1 国内外风险投资研究概述 |
2.1.1 国外风险投资研究概述 |
2.1.2 国内风险投资研究概述 |
2.2 国内外风险投资环境研究综述 |
2.2.1 国外风险投资环境研究现状 |
2.2.2 国内风险投资环境研究现状 |
2.3 国内外风险投资环境研究评述 |
第三章 风险投资支撑环境单要素作用机理研究 |
3.1 经济环境的作用机理分析 |
3.1.1 风险投资形成的经济背景 |
3.1.2 经济发展水平决定风险资本供给能力 |
3.1.3 技术型经济增长创造风险投资市场需求 |
3.1.4 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不可或缺 |
3.2 文化环境的作用机理分析 |
3.2.1 风险投资形成的文化背景 |
3.2.2 创新精神——风险投资的精神支柱 |
3.2.3 诚信合作——风险投资的道德基础 |
3.2.4 个人价值追求——风险投资的价值驱动 |
3.3 科技环境的作用机理分析 |
3.3.1 风险投资产生的科技背景 |
3.3.2 科技成果转化对风险投资需求的影响 |
3.3.3 技术交易市场体系对风险投资的支持作用 |
3.4 金融环境的作用机理分析 |
3.4.1 风险投资产生的金融背景 |
3.4.2 金融机构在风险投资发展中的作用 |
3.4.3 金融监管在风险投资发展中的作用 |
3.4.4 金融市场在风险投资发展中的作用 |
3.4.5 金融工具在风险投资发展中的作用 |
3.5 人才环境的作用机理分析 |
3.5.1 富有开拓精神的创业者是风险投资事业发展的前提 |
3.5.2 高水平的风险投资家是风险投资发展的必要条件 |
3.5.3 高素质的管理者是风险投资健康发展的保证 |
3.6 法律政策环境的作用机理分析 |
3.6.1 法律环境对风险投资的支撑作用 |
3.6.2 政策环境对风险投资的支撑作用 |
3.7 社会中介服务体系的作用机理分析 |
3.7.1 风险投资中介机构的特点 |
3.7.2 各类中介机构对风险投资的支撑作用 |
3.8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风险投资支撑环境多要素作用机理研究 |
4.1 风险投资支撑环境的分类 |
4.1.1 理论依据 |
4.1.2 诱致性支撑环境 |
4.1.3 强制性支撑环境 |
4.2 风险投资诱致性支撑环境的作用机理研究 |
4.3 风险投资强制性支撑环境的作用机理研究 |
4.4 风险投资诱致性与强制性支撑环境间的作用机理研究 |
4.5 风险投资支撑环境多要素作用机理的实证研究 |
4.5.1 模型的提出 |
4.5.2 研究方法的确定——结构方程模型 |
4.5.3 调查活动的开展 |
4.5.4 数据分析与检验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风险投资支撑环境现状研究 |
5.1 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现状 |
5.2 我国经济环境对风险投资的支撑现状 |
5.2.1 经济发展对风险投资的潜在供给丰富 |
5.2.2 经济发展对风险投资的潜在需求旺盛 |
5.2.3 风险投资发展的市场经济制度基本形成 |
5.2.4 经济支撑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
5.3 我国文化环境对风险投资的支撑现状 |
5.3.1 内倾型性格导致冒险创新意识不足 |
5.3.2 身份承诺与契约承诺的矛盾导致信用文化不足 |
5.3.3 财富追寻和投资观念的偏差导致风险投资意识不足 |
5.4 我国科技环境对风险投资的支撑现状 |
5.4.1 技术创新能力形成对风险投资的潜在需求 |
5.4.2 技术交易市场的不完善制约风险投资的发展 |
5.5 我国金融环境对风险投资的支撑现状 |
5.5.1 缺乏风险资本的筹措机制 |
5.5.2 风险资本的退出机制不完善 |
5.5.3 缺乏监管和激励机制 |
5.6 我国人才环境对风险投资的支撑现状 |
5.6.1 科技创业人才现状 |
5.6.2 风险投资家人才现状 |
5.6.3 风险投资人才培育的制约因素 |
5.7 我国法律政策环境对风险投资的支撑现状 |
5.7.1 风险投资政策环境沿革与现状 |
5.7.2 风险投资法律环境现状 |
5.8 我国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对风险投资的支撑现状 |
5.9 风险投资支撑环境的评价模型 |
5.10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区域风险投资支撑环境的系统评价 |
6.1 研究的基本思路与步骤 |
6.2 我国风险投资支撑环境区域差异性评价 |
6.2.1 多独立样本K-W 非参数检验 |
6.2.2 两独立样本K-S 非参数检验 |
6.3 我国区域风险投资支撑环境相对有效性评价 |
6.4 我国区域风险投资支撑环境相对支撑度评价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培育我国风险投资支撑环境的目标及策略 |
7.1 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阶段 |
7.2 我国风险投资支撑环境的培育目标 |
7.3 我国风险投资支撑环境的培育策略 |
7.3.1 现阶段强制性支撑环境的构建 |
7.3.2 较长时期内诱致性支撑环境的培育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 |
摘要 |
ABSTRACT |
(7)南京市加快推进人才高地建设的研究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绪论 |
第一章 构建人才高地的背景及理论综述 |
1.1 人才高地建设背景分析 |
1.1.1 全国人才工作会议 |
1.1.2 江苏省人才工作会议 |
1.1.3 南京市人才工作会议 |
1.2 上海市人才高地建设的成功经验 |
1.3 有关人才资源的理论综述 |
1.4 本文写作思路及过程 |
第二章 南京市人才资源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
2.1 南京市人才资源现状 |
2.2 南京市人才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 |
2.3 南京市当前人才资源开发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
第三章 层次分析法与城市人才吸引力评价指标体系 |
3.1 层次分析法 |
3.2 城市人才吸引力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指标的确定 |
3.3 对各具体指标的解释说明 |
3.4 指标体系中各指标权重的确定 |
3.4.1 一级指标的权重确定及一致性检验 |
3.4.2 二级指标的权重确定及一致性检验 |
3.4.3 各级指标的权重合成及整体一致性检验 |
3.5 重要指标的分析与对比 |
3.5.1 收入水平 |
3.5.2 房地产价格水平 |
3.5.3 企业发展前景 |
3.5.4 社会保障制度 |
3.5.5 企业激励机制 |
3.5.6 家庭因素 |
3.5.7 物价水平 |
3.5.8 其它指标 |
3.6 城市吸引力指标体系的应用 |
第四章 南京市加快推进人才高地建设的对策研究 |
4.1 南京市加快推进人才高地建设的指导思想 |
4.2 南京市加快推进人才高地建设的原则 |
4.3 南京市加快推进人才高地建设的改革思路与政策举措 |
4.3.1 南京市未来年份人才资源总量定性预测分析 |
4.3.2 更新人才资源开发的改革思路 |
4.3.3 创新机制,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的政策举措 |
4.4 加快推进南京市人才高地建设的具体措施 |
4.4.1 建立留住人才的收入分配的新形式 |
4.4.2 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 |
4.4.3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 |
4.4.4 建立专门负责南京市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组织机构 |
4.4.5 优化企业人才激励机制 |
4.4.6 解决人才后顾之忧,用感情留人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8)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就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0 导论 |
0.1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的意义 |
0.1.1 问题的提出 |
0.1.2 研究意义 |
0.2 研究思路及结构安排 |
0.3 研究方法 |
0.3.1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 |
0.3.2 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相结合 |
0.3.3 比较分析法 |
0.3.4 抽象和具体研究相结合 |
0.4 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
1 劳动就业理论:文献综述 |
1.1 有机构成提高导致劳动力供求缺口——马克思经典作家的有关理论观点 |
1.1.1 以劳动力商品学说为基础 |
1.1.2 资本有机构成原理 |
1.1.3 失业人口本质上就是相对过剩人口 |
1.1.4 产业后备军理论 |
1.2 西方就业理论的演变 |
1.2.1 “否认失业存在说”——古典经济学派的观点 |
1.2.2 “有效需求不足说”——凯恩斯的就业理论 |
1.2.3 “否定凯恩斯总量就业理论”——新保守主义的就业观.. |
1.2.4 “周期失业论”——保罗·斯威齐的解释 |
1.2.5 “人力资本论”—舒尔茨的阐述 |
1.2.6 “结构性失业说”——新古典综合派的观点 |
1.2.7 “人口增长失业说”——马尔萨斯主义者的看法 |
1.2.8 “劳动无限供给说”——发展经济学派的理论 |
1.2.9 “工资粘性论”——新凯恩斯主义的阐释 |
1.3 对西方就业理论的简评 |
1.4 学术界有关全球化与就业关系的研究进展 |
1.4.1 国外关于经济全球化与就业相关的研究 |
1.4.2 中国关于经济全球化与就业相关的研究现状 |
2 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世界就业的规律性特征 |
2.1 经济全球化概念的界定及其主要表现 |
2.1.1 经济全球化的概念及其历史进程 |
2.1.2 经济全球化的主要表现 |
2.1.3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 |
2.2 全球就业状况概览 |
2.2.1 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
2.2.2 全球化进程强力推进,劳动力市场格局渐变 |
2.2.3 经济增长与就业波动风险加大 |
2.3 就业方式、就业结构与劳资关系的变革 |
2.3.1 就业方式的多样化与就业形态的不稳定性 |
2.3.2 就业结构的变化 |
2.3.3 劳资关系新格局的形成 |
2.3.4 人才流动——先进国家的吸入效应与落后国家的推出效应引发在国与国之间的不对称 |
2.4 经济全球化拉大劳动收入差距 |
2.4.1 收入差距是就业状况的直接反映 |
2.4.2 全球化拉大收入差距的原因分析 |
2.5 本章小结 |
3 经济全球化影响劳动就业的传递机制 |
3.1 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发展成为就业变动的“驱动器” |
3.1.2 相关理论研究 |
3.1.2 贸易量拉动就业的理论分析 |
3.1.2 贸易战略选择与就业 |
3.1.3 贸易结构对就业的影响 |
3.2 资本的逐利性引起的资本国际流动带动就业机会的转移 |
3.2.1 FDI 与就业关系的理论研究 |
3.2.2 跨国投资与劳动就业 |
3.3 科技进步推动下的国际产业转移直接引发劳动力资源的全球配置 |
3.3.1 产业转移理论研究 |
3.3.2 当前国际产业转移的特点 |
3.3.3 技术进步、产业转移与就业的关系 |
3.4 贸易的自由化发展、资本的国际流动和世界性的产业结构调整对劳动就业的交互作用 |
3.5 本章小结 |
4 以人为本的全球化与“体面的劳动” |
4.1 “体面的劳动”的提出和内涵 |
4.1.1 “体面的劳动”的提出 |
4.1.2 “体面的劳动”的内容 |
4.2 以人为本的全球化在就业治理中的地位 |
4.2.1 “以人为本的全球化”的含义 |
4.2.2 以人为本的全球化是就业治理的基石 |
4.3 推进以人为本的全球化、实现体面劳动的对策 |
4.3.1 积极维护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权利 |
4.3.2 促进企业发展和就业岗位的创造 |
4.3.3 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工群体进行人文关怀 |
4.3.4 加强劳工、雇主和政府三方之间的社会对话 |
4.4 本章小结 |
5 全球化进程中中国有效促进就业的路径选择 |
5.1 高度重视开放条件下的就业研究 |
5.1.1 就业战略应适应对外开放形势的需要 |
5.1.2 全球化推进与中国劳动就业的不适应 |
5.1.3 充分就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
5.2 开放条件下就业发展长远路径选择 |
5.2.1 “实行能够最大限度地促进创造就业机会的增长模式”. |
5.2.2 加快劳动就业制度的创新 |
5.2.3 更加注重人力资源能力建设 |
5.2.4 劳动比较优势与科技竞争优势的不同时期替代 |
5.2.5 利用入世契机,积极挖掘开放型经济的就业潜力 |
5.3 本章小结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10)促进我国国家创新系统中知识流动的政策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 引言 |
2 、 国家创新系统和系统中的知识流动 |
2.1 国家创新系统 |
2.1.1 国家创新系统的起源 |
2.1.2 国家创新系统的概念 |
2.1.3 国家创新系统的核心要素 |
2.2 国家创新系统中的知识流动 |
2.2.1 知识 |
2.2.2 知识流动的定义 |
2.2.3 国家创新系统中的知识流动 |
2.2.4 研究国家创新系统中知识流动的意义 |
3 、 国内外对国家创新系统及其知识流动的研究 |
3.1 国外的研究现状 |
3.2 国内的研究现状 |
4 、 国外促进国家创新系统中知识流动的政策分析 |
4.1 美国 |
4.1.1 美国国家创新系统中的知识流动状况 |
4.1.1.1 R&D合作 |
4.1.1.2 合着论文 |
4.1.1.3 技术转移 |
4.1.2 促进公私部门间知识流动的政策 |
4.1.2.1 促进企业、大学和政府间的R&D合作 |
4.1.2.2 促进大学和联邦实验室向产业界的技术转移 |
4.1.2.3 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
4.1.2.4 建立科技园区 |
4.1.2.5 促进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间的人员流动 |
4.1.2.6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
4.1.3 小结 |
4.2 日本 |
4.2.1 日本国家创新系统中的知识流动状况 |
4.2.2 日本促进国家创新系统中知识流动的政策 |
4.2.2.1 促进技术转移 |
4.2.2.2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
4.2.2.3 推进联合研究开发 |
4.2.2.4 鼓励人员流动 |
4.2.2.5 中介机构政策 |
4.2.3 小结 |
5 我国促进国家创新系统中知识流动的政策分析 |
5.1 我国创新主体间的知识流动状况分析 |
5.1.1 R&D合作 |
5.1.2 联合申请专利 |
5.1.3 合作论文与着作 |
5.1.4 技术转让 |
5.1.5 人员流动 |
5.1.6 影响知识流动的因素 |
5.2 我国促进国家创新系统中知识流动的政策 |
5.2.1 科技体制改革和科研机构转制 |
5.2.2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
5.2.3 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 |
5.2.4 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 |
5.2.5 推动联合研究 |
5.2.6 进一步促进人员合理流动 |
5.3 比较 |
6 、 结论 |
6.1 促进知识流动的政策建议 |
6.1.1 增强企业的吸收能力 |
6.1.2 鼓励企业参加国家科技计划 |
6.1.3 设立国家产学研联合开发基金 |
6.1.4 防止大学和研究机构的过度商业化 |
6.1.5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
6.2 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发表文章目录 |
致谢 |
四、我国人才流动“六大限制”将被进一步消除(论文参考文献)
- [1]司法与行政二元体系下专利等同原则的重构[D]. 黄丽君. 上海交通大学, 2020(09)
- [2]论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D]. 邓恒. 西南政法大学, 2016(10)
- [3]商业秘密民事法律保护研究[D]. 汤茂仁. 南京师范大学, 2013(12)
- [4]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研究[D]. 王鹏. 中国海洋大学, 2009(11)
- [5]创业投资家素质培育研究[D]. 潘安娥. 武汉理工大学, 2007(07)
- [6]风险投资支撑环境作用机理研究[D]. 李雪灵. 吉林大学, 2005(01)
- [7]南京市加快推进人才高地建设的研究与对策[D]. 杜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05(05)
- [8]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就业研究[D]. 王传荣. 西南财经大学, 2005(06)
- [9]海纳百川千帆竞——写在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召开之后[J]. 戚月迪. 紫光阁, 2004(02)
- [10]促进我国国家创新系统中知识流动的政策分析[D]. 李洁.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文献情报中心), 20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