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减刑罪犯调研报告

限制减刑罪犯调研报告

问:对死缓限制减刑罪犯的管理措施、教育方法,存在的困难
  1. 答:将这类罪犯的减刑尽量放弯乱在减为有期徒弯闹返刑后的刑期的后半段,有利于对罪犯管理加以牵制,也有利于减刑埋饥实际操作。
  2. 答:这个困难就多了,心理压力大,缺乏刺激奖励措施等!
问:限制减刑罪犯的改造行为特点
  1.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相继公布,并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明蠢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察槐笑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暴力犯罪,是指使用暴力手段(包括以暴力相威胁),以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人或物为侵害象,蓄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败含社会安全的犯罪行为。共基本特征为具有明显的暴力性质。
问:罪犯申请减刑的条件有哪些以及哪些罪犯会被限制减刑
  1. 答:法律分析:限制减刑是《刑法》中的一项特别规定,是指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限制减刑并不是不能减刑,而且要在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减刑幅度上从严掌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笑庆亏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差慎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碰神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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