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政府同意第三届广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组成人员(论文文献综述)
蔡晨欣[1](2021)在《民国时期云南省教育会研究》文中提出云南省教育会是云南近代历史中较为重要的教育团体,存在时间很长。它经历了组建、发展、停滞、重振四个时期,会务重心经历了兴学补政、教育研究到亲民教育的改变,组织体系前期为会长制,后期为委员制。云南省教育会积极开展教育、社会、政治活动。教育活动为最主要开展的活动,分为推广教育、研究教育、辅助教育行政三大板块。政治活动主要是参与政治改革、舆论宣传。社会活动以开办图书馆、职业介绍所等福利事业为主要方式。因为战争、经费、云南政治、教育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云南省教育会具有组织规模有限、教育活动比重最大、注重教育实践的特点。云南省教育会开展的活动对民国时期云南文教具有一定历史作用:第一,云南省教育会通过创办教育杂志、讲演会、讲习会等活动进行教育推广,促进国内外教育理论与教育时事在云南的积极传播,提高教育界科研能力,培养师资人才,促进近代先进教育思想在云南的推广。第二,云南省教育会积极联络省内教育界人士,举行会议提供教育建议,并关注教育界人士利益保障,凝聚教育合力,促进教育改革及教育行政制度的近代化推进。第三,云南省教育会积极参与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并承办第九届教育会联合会,实现边疆与内地首次大规模教育交流,促进云南教育与全国教育近代化同步发展。第四,云南省教育会通过开办活动进行教育交流,鼓励教育研究,使教育界及学校加强对教学研究的热情,提高教员教学水平。第五,通过出版杂志、创办开智印刷公司、创办图书馆等方式,开阔民众视野、教化民众、改良风气,推进了云南文化的近代化。结语部分在总结了前文对云南省教育会的研究基础上,认为云南省教育会对云南文教的发展具有一定示范性。研究云南省教育会对当代教育团体在推动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研究、凝聚教育合力、推动教育改革等方面具有借鉴意义。
王美[2](2021)在《民国时期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研究(1912-1949)》文中研究表明民国时期的高等教育政策在承袭清末的基础上,破旧立新、中西融合,随时代的发展不断调适、充实、完善,推动了高等教育的近代转型,保障了高等教育事业的存续发展,实现了功能与价值的合一。本研究基于对民国时期高等教育政策变迁历程的回顾,呈现了民国时期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与其政策制定及实施过程相互制约与促进的样态,并累积了特殊时期高等教育政策革新与完善的历史经验。本研究以一种找寻与回溯的历史视角,对民国时期高等教育政策的变迁进行了系统考察,结合全面与局部高等教育发展概况,综合运用了文献研究法、历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等,展现了高等教育政策内容要素变化和政策运行过程,让色彩斑斓的民国高等教育政策图景生动地铺展开来,从动态中去把握高等教育政策的演进轨迹与特征,阐释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历史合理性与局限性,从而为当下高等教育政策改革提供借鉴与启示,达到以史鉴今的目的。论文主体分为四个部分,首先,着眼于挖掘民国历史的大格局之异,与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内在逻辑关联,侧重分析民国时期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社会背景,从政治局势的杌陧、经济形势的起伏、文化运动的洗礼,以及教育轨迹的转换四个方面展开。其次,按照回溯性的政策分析方式,根据高等教育政策的基本组成要素分类,对办学政策、经费政策、学科与课程政策、招生与考试政策、教员与学生政策的演进轨迹进行深度把握。在纵向深描政策变迁的同时,又以横向的视角,来透视不同阶段各类高等教育政策的制定内容、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并将高等教育政策的要素变化、地方应对、大学实践、校长活动穿插起来,构成一个动态、丰富的叙述结构,使民国时期高等教育政策的变迁过程得以真实的复原呈现。再次,聚焦民国时期高等教育政策变迁进程的关键之处,分析影响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内外因素,从外部因素来看,包括社会诉求的不断牵引、知识分子及教育团体的持续呼吁、教育问题的严重性变化等;从内部因素来看,涉及权威集团理念的转变、议案审议方式的变化、目标群体价值偏好选择的差异等。在内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民国时期高等教育政策发生了回应性与适应性的变迁。与此同时,归纳凝练民国时期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特点,并探究其中的利益逻辑。民国时期高等教育政策演进呈现出“工具本位”的政策价值取向不断强化、政策内容体系日臻完善与成熟、政策施行手段逐步多样化等重要的历史特点。其背后的利益逻辑则主要是利益群体矛盾调和的分期变化、利益群体价值博弈的纵向映现以及政策利益与代价之间的成本考量。最后,审视民国时期高等教育政策变迁所呈现的先进性与局限性。民国时期的高等教育政策,在新潮与旧浪的冲击下流变绵延,一直在努力谋求西方文化与本土文化的适当融合,不断通过立法建设来规范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同时,民国时期高等教育政策的历史演进,是铺陈理想与务实选择的产物,其生命力既来源于预先的理论准备,更扎根于实践中的丰富与拓展。但回溯历史,对民国高等教育政策的变迁进行审慎的考量后,发现其也有局限性。如高等教育政策数量与质量的不匹配、政策设计与政策执行的阻隔、“行政决策”与“学术决策”沟通与协调的非一贯性等。探赜索隐、以史鉴今。本研究将目光投射到那段逝去的历史中,通过多层面、多角度对民国时期高等教育政策的演进进行分析,得出一些现实启示,即在当下高等教育政策建设过程中,要秉承一种辩证视角和开放心态,既坚持高等教育政策的国际化视野,又要积极建构中国化坐标,不断推进高等教育政策的法制化建设,兼顾高等教育政策的“质”与“量”的双重效益,靶向高等教育需求精准施策,完善高等教育政策的执行监督机制,并合理定位高等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使当下高等教育政策改革与发展能够真正助力“双一流建设”,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刘爽[3](2020)在《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研究 ——基于权力分割与互动的视角》文中研究指明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复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近40年来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进程而前行,以办学体制改革为重点不断成长。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背景、过程和所处的阶段,既不同于欧洲政府烙印深刻的私立高等教育,也不同于美国、新加坡和菲律宾等国家市场化特征明显的私立高等教育,这决定了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问题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和复杂性,由于受到各种利益的驱动,以及外部监管的不到位,出现了一系列法人治理结构不适的症状,亟待通过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实现学校决策权、行政权和监督权的适度分离与相互制衡,推动我国民办高校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在大学治理日益复杂的现代趋势中,特别是国家大力倡导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宏观背景下,文章以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为研究靶向和分析核心,根据研究的重点抽取出民办高校、治理结构等核心概念并加以解析,以述评的形式对业界和学界的研究做学术考察,藉由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将治理思维引入民办高校之中。论文以治理理论为指导,作为在理论层面对主体内容进行研究的方法论;以组织理论为参考,重点分析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现状与问题;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补充,为提升民办高校治理问题与策略提供多维的视角。文章认为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是以能动主体的组织建设为核心,以相关制度的设计为表述的框架性安排。同时,硬性的结构会在民办高校内部孕育出无形的运行机制,共同作用于民办高校的发展。能动主体主要包括董事会、校长(校长班子)、党委、监事会、学术委员会等能够输出思想与意志的权力源。制度安排主要是指与主体建设和功能发挥相对应的制度设计。运行机制是法人治理活动中最抽象的客观存在,其实质是机构“运行方法与关系的总和”,运行机制主要涉及到权力输出与资源配置两块内容,调控着权力主体间管理、监督、制衡和保障的各种关系。文章根据法人治理结构的组成,主要从主体设置及对应的制度安排切入,佐以对相关机制的分析,逐渐厘清法人治理在结构化层面以权力和制度为突出存在的现实矛盾与困境。研究从私立高等教育发达程度与地理文化影响的角度选取美国、日本、台湾的私立大学法人治理结构作为重要参照对象进行梳理分析,以尝试从中获取可资借鉴的经验。文章最后提出了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的对策建议。策略组块主要从政府、学校、治理结构主体三个维度来思考。政府的政治意志是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安排的刚性指南,民办教育的发展历程表明,外部政策始终是民办高校发展的风向标与土壤,它的每一项“思想”“原则”“规定”都决定着民办高校发展的步伐,甚至是存亡。民办高校自身治理结构的安排本质上就是权力、资源的配置。民办高校的资金来源、发展类型(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发展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其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法人决策者、管理者及其他能动主体的“执业能力”综合了“人”的行政气质、思维品质与道德情怀,对完善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生成组织治理文化起着潜在的基础性的作用。政府主要通过政策调节民办高校法人治理方向与治理环境,从而匡正治理结构。高校自身主要通过内部制度与机制设计破除权力集中的壁垒,平衡各种权力主体力量,实现权力互动,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结构主体中“人”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能动性的发挥上,通过具体行动直接对法人治理结构做出或正向或负向的安排。
卫学芝[4](2020)在《人大主导立法下的法案起草模式研究》文中指出法案起草通常是立法提案主体或立法机关委托的主体根据立法目的遵循一定程序草拟、拟定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作为立法的准备阶段,法案起草虽然并不纳入立法的正式程序之中,却始终发挥着必要的、基础性的作用,需要通过明确的制度进行规范,以避免立法过程中的“部门利益化”,即政府部门借助法案起草方式将部门的权力与利益渗透到其要起草的法案内容。然而,目前仅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草案起草、国务院行政法规的草案起草获得了一定的规范。行政主导型法案起草模式是我国当前适用的主要的法案起草模式。原因在于立法权与政府部门密不可分的历史渊源,使得行政机关积累了立法经验,并掌握了系统的立法技术,获得了立法过程中资源配备、部门协调、公开征求意见程序、调研论证、将法案推入立法议程、影响正式立法议程等优势,但这一起草模式始终无法避免行政机关的利益属性所带来的风险。对此,政府专职法制机构主持起草,以及建立法案起草的公开征求意见、部门协调、专家论证、第三方评估等制度,均是从多元化的利益视角出发,降低“部门利益倾向”风险的发生,从而实现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以《体育法》的法案起草过程为例,鉴于其专业性,必然需要体育行政部门的参与,却无法避免这些部门的利益倾向。所以,体育法案的起草既可以采用“人大工作机构法案起草模式”也可以采用“政府专职法制机构法案起草模式”,这两种起草模式的采用都可以兼顾体育行业的专业性与体现民意的外在性与开放性。“人大主导立法”是通过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解决“部门利益倾向”的根本性措施。首先,“人大主导立法”的实现应以人大主导法案起草为基础,不能仅仅依赖审议程序防范“部门利益倾向”的风险;其次,应明确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人大主导立法”的适格主体,在法规立项、起草环节便开始发挥主导作用;再次,人大应区分部门的正当利益与不正当利益,并依据部门的具体管理事项,准许其参与法案起草;最终,通过选择适当的法案起草模式,推动高质量的立法进程。人大主导立法下的政府专职法制机构法案起草模式强调政府专职法制机构的中立性、丰富的立法经验和资源优势,但其行政职责宽泛和起草法规能力有限。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导作用可通过直接参与起草或者提前介入的举措实现,包括委派人员参与起草小组、调研与论证,以及发出法规起草立项书面通知、问询、答复、中期检查或评估、建立双组长指导制等具体方式。人大主导立法下的人大工作机构法案起草模式能够排除部门对口起草引起“部门利益倾向”,只是,人大工作机构需要通过规范建制、制度、职责、权限,以及提升立法能力,方可实现其法案起草与其他工作职能的权衡协调。人大主导立法下的委托法案起草模式中受委托方可不受“部门利益”影响完成法案的起草,但是,受委托方可能存在立法意图理解不到位、立法调研不全面、立法论证不充分、立法技术不娴熟,起草的法案存在内容抄袭、制度设计理想化、操作性不足、特色性缺乏等问题。此模式下的人大主导立法体现为人大主导委托法案起草的全过程,规范化可委托起草项目的判断指标,以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资质合格的受委托方,并建立公众参与和草案质量评估制度。人大主导立法下的联合法案起草模式以起草小组为形式载体,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人员担任组长,统筹起草过程,从而实现“人大主导立法”。这一模式通过吸纳多元化的小组成员,防范部门利益,协调多方矛盾,达成节约立法成本,提高立法效率的目标。只是,在实现过程中要注意法律制度的保障、人大工作机构设置的完备,还要在能力方面对起草人员提高要求,提供其工作所必需的资源。
朱厢炜[5](2020)在《建筑设计全过程实录及其评析 ——以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为例》文中认为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分别是我国1980年代和1990年代的代表性建筑作品,两座建筑的设计全过程所反映的内涵有着跨越时空的价值和意义。本文通过大量详实的历史文献资料,呈现了两座建筑设计的全过程,并从多个角度评析了这两座建筑的时代性意义和当代启示。论文共由七章组成,章节之间呈现顺序递进的关系。第一章绪论,表明了本研究的课题背景,研究目的与意义,对已有研究进行了综述,展现了本文的基本逻辑与框架。第二章,对我国1949年至1989年的建筑创作环境进行了概述,介绍了与两座建筑直接相关的自贡恐龙文化和彩灯文化。第三章,以实录的形式再现了展开建筑设计之前,包括前期策划等在内的诸多事件。第四章,以实录的形式再现了从建筑设计竞赛到建成的整个过程。第五章,呈现了自前期策划到建成后包括专业机构等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对两座建筑的评价。第六章,从建筑策划、建筑后评估、建筑设计竞赛、建筑设计、建筑伦理、建筑与城市文化的维度对研究对象进行了评析,揭示了其在这几个维度的意义和对当下建筑业的启示。第七章结论,总结了本文的研究成果,审视了此次研究中的创新与不足,对未来进一步的研究提出了展望。全文共约22万字,图片123幅,表格36个
郭瑞[6](2020)在《中国高校智库评价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作为重要的决策咨询机构,高校智库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科学的高校智库评价有助于检视高校智库建设中的问题,为高校智库的发展诊断号脉,明确标准及树立标杆,推动我国高校智库的良性互动及整体实力提升。我国对高校智库的评价处于初步探索阶段,评价主体单一及多元评价主体合作的缺失、评价工具理性不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科学性及共识度较低、评价结果的应用有待完善等问题制约了高校智库评价功能的发挥。因此,亟待完善高校智库评价及其体系精准把脉我国高校智库发展问题。2014年2月10日教育部印发《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对高校智库评价提出“改进科研评价”的指示。2015年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强调深入实施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计划,推动高校智库的发展完善、学科优势发挥、管理体制改革及整体水平提升。以上文件为完善高校智库评价提供了顶层设计。本文在此背景下,立足于公共管理学、教育评估学,结合治理理论、第四代评估理论构建高校智库评价的理论分析框架,通过问卷调查实证挖掘高校智库评价中的问题,理论工具分析其制约完善的内在机理。理论分析框架下将科学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作为高校智库评价要素维度中的“序参量”,协同、整合高校智库评价中其他要素,共同促进高校智库评价问题的解决。最后基于建构的指标体系,抽样选取18所典型高校智库进行实证评估,分析评估结果来进行实证检验,并提出提升高校智库发展的对策建议。本文由绪论、四章、结束语六大部分组成。绪论部分,提出本文研究的立意和主旨。详细梳理学界对智库评价及高校智库评价研究的现状,对本文的核心概念高校智库、智库评价、高校智库评价的内涵进行解释和界定。阐述本文运用的理论分析工具治理理论及第四代评估理论。厘清本文的研究思路及方法,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创新和价值取向。第一章,详细阐述高校智库评价的要素维度和理论分析框架。首先,对高校智库评价涵括的主体维度、客体维度、工具维度、指标维度、结果维度等进行阐述。其次,通过治理理论、第四代评估理论来搭建高校智库评价的理论分析框架,对分析框架构建的前提高校智库评价制度环境的诱导、理论分析框架的构建及解析进行详细论述。理论分析框架的搭建为下文实证研究提供理论指导。第二章,本部分设计调查方案,探求高校智库评价中的问题及相关机理。首先,对问卷设计、抽样方案、样本数据等进行阐述分析。其次,探求高校智库评价各维度对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果的影响程度以及各个要素维度间的“耦合”关系。通过要素维度的相关分析发现:评价主体多元化程度对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科学程度影响较大,说明多元化的评价主体能促进指标体系构建的科学性及共识性;评价工具中评价方式方法对评价指标科学程度的影响最大;评价制度完善程度对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和评价结果公信影响都较大;评价程序的完善对评价结果的公信影响较大,但对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科学性影响较小。最后,本部分通过问卷调查挖掘高校智库评价面临的诸如评价主体单一、评价指标体系针对性及科学性有待提升、评价工具理性不完善、评价结果应用不完善等问题,并通过理论分析制约其完善的机理。第三章,基于第二章高校智库评价中的问题及内在机理分析结合理论工具的指导,提出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科学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不是凭空而来,而是遵循《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中“改进科研评价”的政策导向及梳理智库评价、高校智库评价研究的基础上,关注政府部门、第三方评价机构、同行评议、高校智库、民众及社会等多元评价主体的价值诉求,完善评价工具的情况下,结合高校智库的功能和特征建构而成。其次,阐述指标体系设置的原则、初始集、问卷设计及相关描述性统计。复次,通过问卷调查对评价指标体系的取舍进行筛选、因子分析技术修正指标结构并对其进行赋权。最后,论述评价指标体系对高校智库的功能回应及对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对比分析。第四章,基于第三章构建的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通过科学抽样选取18所高校智库进行实证评估。在专家访谈的基础上制定评估表,详细说明评估标准及评分细则。分析18所高校智库的评价结果,挖掘样本高校智库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通过评价指标体系的导向作用,提出高校智库提升的策略路径。结束语,对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进行归纳,对评价过程中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的应用,工具理性的完善,评价结果的应用,评价主客体诉求等进行总结和回顾。最后分析本文的研究不足,展望未来高校智库评价研究可能的研究焦点。本文的创新主要如下:1、基于治理理论、第四代评估理论建构高校智库评价的理论分析框架。目前学界较多运用知识管理理论、知识市场理论、公民参与理论、组织有效性理论来分析高校智库评价。本文运用治理理论、第四代评估理论搭建高校智库评价理论分析框架体系,对分析框架构建的前提和要件进行详细论述,将高校智库评价看做是评价主体维度、评价客体维度、评价指标维度、评价工具维度、评价结果维度等相互作用的系统工程,分析要素维度间的关系,基于治理理论中“序参量”对其他要素的协同、整合,决定系统的演变甚至结果的功能,以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作为高校智库评价中的“序参量”协同、整合其他要素维度,来发现和解决高校智库评价中的问题,以期探究高校智库评价系统的完善。2、研究视角及研究途径的创新。学界对高校智库评价的研究多关注指标体系的构建,对其他要素维度的研究和探讨关注较少,本文试图通过问卷调查的实证研究,以量化方式理性认知高校智库评价要素维度间的相关关系,探究评价主体维度、评价客体维度、评价工具维度、评价结果维度等,对高校智库评价指标构建的影响,挖掘各要素维度面临的问题,分析其制约完善的内在机理,以期达到显示、描述和推断被研究对象特征、趋势和规律性的相关目的,进而来论证高校智库评价研究的多维性和系统性,为高校智库评价中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证依据,这在当前的高校智库评价研究中较少出现。3、基于治理理论和第四代评估理论尊重、识别多元评价主体价值倾向,完善高校智库评价工具理性的导向下,建构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当前对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多基于单一评价主体的价值倾向而建立,而智库对于政府及社会影响程度的评判话语权实质应掌握在“用户手中”,“决策用户”的认可程度决定其价值的体现。本文通过文献梳理、问卷调查和相关访谈,尝试聚焦高校智库的用户主体如政府、媒体、社会公众、利益相关方,潜在评价主体中同行评议、第三方评价机构乃至高校智库本身等,他们对高校智库评价的价值理念,结合高校智库的功能和特征,建构涵括“学术影响力、社会影响力、政府影响力、智库的对外合作交流情况、智库的组织情况”等共34个指标在内的定量评价指标集,通过因子分析技术的修正,最终确定了涵括“智库投入及平台建设因子、智库政府及社会影响力因子、智库合作和对外交流因子、智库学术生产能力因子”五个一级评价指标及29个二级指标在内的定量评价指标体系。因子分析而得的定量指标结构能够回应高校智库的各项功能,为衡量高校智库各项影响力的实现提供可供参考的维度。为完善评价方式,经过问卷调查的筛选确定11个定性指标集来弥补定量指标的不足。4、系统分析高校智库评价结果、总结高校智库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以往高校智库评价研究多关注评价结果的排名,较少关注评价结果的分析、总结及探讨。本文通过科学抽样对18所高校智库进行实证评估,分析样本高校智库在基础建设、运营管理、影响力实现等方面的情况,挖掘出样本高校智库在实体化建设及内部组织管理不完善,高校智库政府及社会影响力的实现程度较低,高校智库学科间的协同有待进一步深化等问题。并参考评价指标提出:深化高校智库的实体化建设,完善高校智库的支撑体系;完善高校智库成果发布与转化机制,提升高校智库政府及社会影响力;从学科、项目、人员等方面深化高校智库的协同,扩大对外合作和交流等对策和建议。
张小梨[7](2020)在《区域职业教育现代化研究 ——基于深圳考察》文中研究指明现代化,是中华民族百余年来的追求与梦想,也是今天我们汲汲以求的奋斗目标和时代主题。职业教育现代化作为国家整体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地位与作用十分重大。党的十九大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2050年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国现代化走了一条不寻常的具有中国鲜明特色的道路,中国教育现代化裹挟在社会整体现代化浪潮中瞄准“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书写出浓墨重彩的篇章。职业教育因在教育整体系统中与经济社会直接而又紧密的关系,其现代化历程更具丰富、多彩与艰难,职业教育现代化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重要时代课题。研究职业教育现代化,有多种视角,多种核心议题,但是基于中国幅员广阔、发展模式与发展道路的复杂性,区域职业教育现代化无疑是透视现代化发展的的重要观察点。可以说,没有区域的率先职业教育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全国的职业教育现代化。我国区域职业教育的现代化,深圳因其特殊的历史地位,已然成为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辉煌成就的缩影和体现,对深圳这一研究对象的选择无疑最具典型性和可借鉴性。改革开放40多年来,深圳肩负着时代的使命,深圳的教育现代化任重道远,一个原本典型的农村教育在深圳实现现代化伟大历程中走了一条怎样的发展道路?作为教育现代化重要组成部分的职业教育现代化又经历了怎样的一种变迁?本文在分析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城市特点,包括发展的动力、发展的速度、模式等发展道路、特色的基础上,以区域发展理论和现代化理论为分析的理论基础框架,综合运用历史的、调查的、比较的等研究方法,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研究。首先,“现代化”是一个从传统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历史过程,从传统向现代的社会转型中,职业教育的作用和定位十分特殊。将深圳职业教育现代历程置于中国社会背景下分析,本研究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政策、发展历程和区域化发展,研究分析职业教育在政策规范治理下的应然状态,分析当前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发展阶段水平和我国职业现代化区域化建设路径,从而为区域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实证研究提供支撑和依据。在此基础上,本研究还重点对深圳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历程做了比较全面的研究,总结概括出深圳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发展道路,回答了职业教育现代化与深圳经济社会的关系问题。即从与区域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到适度超前发展、科学发展、自主发展、跨越发展再到国际化、现代化的发展道路。其次,经过40多年的探索,深圳作为经济特区,中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在职业教育现代化的探索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模式,本研究将之概括为:工学结合的“宝安模式”;职普衔接的“中职电大直通车”模式;协同治理的“职教集团”模式;产学研用的“校企合作”模式。第三,论文从人的现代化、现代职业教育制度的建立、服务区域发展的能力以及信息化、国际化等方面描绘了深圳职业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尤其重要的是揭示出这些目标实现的路径,如通过深圳城市精神的形成促进人的现代化;通过制度的创新建设现代职业教育制度;通过产教深入融合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区域发展能力;通过学习借鉴促进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的现代化、职业教育的信息化和国际化等。最后,论文在结语部分总结概括出深圳职业教育现代化的特征、经验以及所存在的问题。
杜俊奇[8](2020)在《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文中认为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外公职人员中一直存在着腐败现象,而且党外公职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其腐败问题也开始空前凸显,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领域中,腐败问题还表现的相当严重。党外公职人员分布在各领域、各层级,在各级政府、各个岗位充当重要角色,有职有权,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因此,如何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已经成为我们无法回避而必须直面和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虽然相关部门在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由于监督机制与现实情况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监督问题仍然处于薄弱状态。学术界对此也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探讨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但总体上说,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全面系统的研究尚不充分,对这一群体的腐败程度、形式、原因等实证研究非常不足,具有建设性和应用性的对策建议更是不多。从我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这一时代的宏伟大业来看,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问题的研究,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共产党(即执政党)和各民主党派(即参政党)互相监督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更是将全面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的迫切需要。本文主体内容分为逻辑紧密关联的五章。逻辑起点首先在理论层面阐发了关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必须厘清的几个基础性问题,介绍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体内容、制度基础、法理依据和监督的必要性;然后运用历史和比较的方法追溯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发展历程,分析目前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继而用实证研究、尤其是案例分析的方法,剖析了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现状、成因和特征;论证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强化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和显着成效;最后,就如何强化、细化、实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特别是政治敏感度和政策性比较强的宗教界、工商联、村委会三个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从理论性和应用性两个维度提出的若干对策建议。本文的意义在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这一事关我国反腐败成效而迄今很少受到关注的问题做了初步的研究;通过大量的内调外研获得了翔实的一手数据;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尤其是对特殊群体的监督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从而对国家监察机制改革和推进反腐败事业整体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较强的现实意义。
郭书剑[9](2020)在《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文中认为当前中国大学人才竞争的主要对象是制度化学术精英,中国学术劳动力市场的强势群体亦是制度化学术精英。作为政府与大学协作的产物,制度化学术精英因拥有经官方认证的学术权威与学术声誉而受到大学的强烈推崇与热烈追求。大学围绕制度化学术精英而展开的人才竞争直接刺激并引发学术精英的流动。某种意义上,制度化精英主义愈兴盛则大学学术精英竞争愈激烈,而大学学术精英竞争愈激烈则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愈频繁。1999年以来,中国大学学术精英在不同地区、不同省市的不同层次大学间进行水平流动和垂直流动。大学学术精英在全国的分布格局随各地、各校人才竞争力的变化而不断变化。总体上,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散中有聚”“聚中有散”;以跨域流动为主,但同域流动现象亦值得关注;众多普通院校和地方城市正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具活力的机制、更富成效的举措在学术精英竞争中“异军突起”,地方政府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促成了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新局面。中国地方政府人才竞争的背后是为经济增长而竞争,更是为政治晋升而竞争。为赢得政治锦标赛,地方政府所出台的人才政策对大学学术精英流动具有较强的激发性、引导性与支持性。因地制宜制定人才政策,与时俱进变革人才政策,是地方政府维持人才竞争力、保持人才竞争优势的必要之举。作为一项长期政策,大学重点建设的逻辑是竞争博弈,而竞争博弈的载体则是学术锦标赛。在市场化大学排名与行政化学科评估的驱动下,中国大学着重以学术管理资本主义的方式吸引海内外学术精英,以不断争取国家的政策关照与政府的重点支持。大学人才竞争所促成的流动,对学术精英学术发展的影响,既有特殊性也存共通性。大部分学术精英流动后的学术生产力、学术影响力和学术竞争力得到提高。这一方面是由于流动对知识生产与创新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则与学术锦标赛密切相关,其不仅驱动大学支持学术精英发展学术,还驱动大学要求学术精英发展学术。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是一个复杂现象。由于学术精英吸收能力的异质性与学术精英竞争优势的可转移性,大学学术精英流动对大学发展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可以明确的是,学术精英流入对大学学科发展的积极影响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学术精英流出对大学学科发展的消极影响也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基于此,学术精英流动不应成为大学间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更不应诱致大学间针锋相对的“人才战争”。在面向世界、追求卓越的发展战略下,需要正确理解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以客观冷静的态度、以历史的、发展的、全球的眼光认识和体察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所具有的阶段性、特殊性和一般性。这对中国大学全面深刻地了解自己,实事求是地制定科学合理的“双一流”建设目标、采取正确有效的学术精英队伍建设策略至关重要。
郭创拓[10](2019)在《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问题研究》文中认为随着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治理改革的不断深入,权利本位理念日益彰显,多主体协同治理格局基本稳定,权义配置结构日趋合理,经费治理逻辑理路逐渐成型。但我国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治理还缺少法律层面的规范建构,碎片化的经费治理现状,极大地消解了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治理本应取得的成效,增加了经费治理的难度。为肯定和巩固当前经费治理改革成果,同时也为未来经费治理改革提供价值指引与制度保障,实现经费治理改革与经费立法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必要制定专门性的国家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治理法律法规,实现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改革“于法有据”,同时,通过深化经费改革使得立法更具权威。基于法制建构的角度,我国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首要任务就是要以法律规范的供给,为统一协调的经费治理提供法制基础,实现经费治理的协调性、系统性与权威性,为实现创新型国家的伟大战略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欲实现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治理的法治化,需对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的概念内涵、宗旨理念、主体类型、权义配置以及法律责任与救济等作深入解析与精准定位,从而为我国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立法提供路径导向和制度建构等方面的建议。首先,相较于传统的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治理无论是在治理理念、主体类型、治理方式还是治理导向等方面均有本质的不同。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涉及经费投入与分配、支出与使用、评价与问责全过程。经过四十年的不断发展,我国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正逐步由简单准用公共财政预算治理向构建符合公共财政属性和科研活动基本规律的经费治理范式转变。其次,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以权利本位为宗旨,以学术导向、学术自由、学术目的为基本价值导向,为真正做到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服务于而非凌驾于科研活动,使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治理回归手段与工具定位,需确保科研人员的经费使用自主权、劳动报酬权以及科研奖励权,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的效能要从传统的遵从绩效向结果绩效转化,同时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秩序以服务科研活动为目的。再次,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基本原则的提炼应契合科研活动的基本规律,以出成果、出人才为目的。基于此,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应坚持契约合作、适度干预、预算调整以及科研激励四项基本原则。其中,契约合作强调国家与科学之间的关系,适度干预侧重于调整科研资助机关与科研人员的关系,预算调整的目的在于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自主权,而科研激励则有利于实现经费治理由事后惩罚向事前、事中引导转变。复次,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治理主体的法律形塑是深化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改革的逻辑起点。为破解当前经费治理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弊端,需深入解析经费治理主体的内在特征与行为品性,明确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主体的开放性、异质性以及制衡性特征,以实现多元经费治理主体的类型化解析。又次,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权义配置应打破传统的职权主义配置思维,以功能适当性为基本原则,以“任务—功能—机构”为逻辑链条,以治理决策的正确性与治理效能的最有效发挥为评价标准,合理配置科研资助主体、科研执行主体、科研监督主体以及科研服务主体的权利义务。最后,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法律责任的制度构建应以科研宽容为基本原则,充分考量科研项目合同公私法融合的法律属性,构建起责任主体多元化、责任类型梯度化以及责任承担方式多样化的法律责任体系,并构建其包括协商、申诉以及司法诉讼在内的权利救济体系,为科研人员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科研环境。
二、省政府同意第三届广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组成人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省政府同意第三届广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组成人员(论文提纲范文)
(1)民国时期云南省教育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一)考察云南教育会对民国云南教育近代化的作用 |
(二)云南省教育会研究对当今教育团体的运行具有借鉴作用 |
二、选题意义 |
(一)云南省教育会研究是对教育史研究的扩充 |
(二)云南省教育会对当代教育团体在运作与功能上具有借鉴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一)中国近代教育会现状 |
(二)云南省教育会研究现状 |
四、概念界定 |
(一)教育会 |
(二)教育近代化 |
五、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第一章 云南省教育会产生的历史条件 |
第一节 云南省教育会产生外在背景 |
一、清末推行新式教育的需要 |
二、结社传统与结社热潮的影响 |
第二节 云南省教育会产生的内部条件 |
一、云南近代教育的发展需要 |
二、云南新士绅阶层与新知识分子群体的推动 |
第二章 云南省教育会的总体情况 |
第一节 云南省教育会发展概况 |
一、兴学补政:云南教育总会组建时期(1909-1912) |
二、研究教育:云南省教育会发展时期(1913-1927) |
三、改造重组:云南省教育会停滞时期(1927-1931) |
四、亲民教育:云南省教育会重振时期(1931-1949) |
第二节 云南省教育会的成员情况、组织结构与经费情况 |
一、云南省教育会的成员情况 |
二、云南省教育会的组织结构 |
三、云南省教育会的经费情况 |
第三节 云南省教育会的性质 |
第三章 云南省教育会的主要活动 |
第一节 发展教育 |
一、开设学校,推广教育 |
二、发展学术,研究教育 |
三、办理学务,辅助教育 |
第二节 其他活动 |
一、参与政治 |
二、开展社会活动 |
第四章 云南省教育会的特点及历史作用 |
第一节 云南省教育会的特点 |
一、组织规模有限 |
二、活动以教育活动为主 |
三、注重教育实践 |
第二节 云南省教育会的历史作用 |
一、推进云南近代教育发展 |
二、促进云南近代文化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2)民国时期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研究(1912-194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研究的问题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四、相关文献综述 |
五、研究的价值 |
六、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七、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社会的变化:民国时期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背景 |
一、政治局势的杌陧 |
(一)共和体制初建催发民初教育新气象 |
(二)一元权力制度促使教育权向上集中 |
(三)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引发教育态势迫紧 |
二、经济形势的起伏 |
(一)实业经济初步发展对教育的有限投入 |
(二)稳定财政格局促使教育经费短暂平稳 |
(三)强化收支控制导致教育陷入生存困境 |
三、文化运动的洗礼 |
(一)复古逆流回澜与反复古主义的斗争 |
(二)新文化运动的兴起与多元思想碰撞 |
(三)三民主义文化涌现与国家意志统制 |
四、教育轨迹的转换 |
(一)“以日为师”教育基准的破除 |
(二)德美教育理念由边缘走向主流 |
(三)法国教育模式在近代中国的延展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初期的探索:高等教育政策实现多样化起步(1912-1926) |
一、民主决策机制及其多样高等教育政策制定 |
(一)学制的趋新改造与办学新规定 |
(二)教育经费“指定专款”的设想 |
(三)学科规程“现代性”的融入 |
(四)招考办法“独立化”的尝试 |
(五)教员与学生管理规程的初拟 |
二、“悬浮型”政权管理下的高等教育政策实施 |
(一)自由治学改革实践的进行 |
(二)管理中的纷乱:教育财政方案执行失范与索薪运动 |
(三)自由中的无序:单独招生政策的实施困境 |
三、革新起步的高等教育政策效果 |
(一)近代政策体系初具,引导高等教育事业初步发展 |
(二)政策设计缺乏规划,导致大学规模过度扩张 |
(三)政策实施效果式微,管理高等教育能力有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秩序的选择:高等教育政策趋向规范化与体系化(1927-1936) |
一、国家意识形态的深嵌及其高等教育政策选择 |
(一)三民主义教育宗旨下办学法令的颁布 |
(二)国家对教育经费筹拨的权威保障 |
(三)训政时期学科政策内容的不断充实 |
(四)“单独招生”向“计划招生”的政策过渡 |
(五)教员与学生管理规定的“规范化”完善 |
二、“压力型”强权推动下的高等教育政策落实 |
(一)大学整顿工作的有力推进 |
(二)中央财政训令下发与地方应对 |
(三)“党化”与“秩序化”:训育政策的强化执行 |
(四)“取舍”与“统一”:各校师生管理办法的实施 |
三、发展与控制双重奏的高等教育政策效果 |
(一)政策体系逐步规范,立法建设取得成果 |
(二)政策实施效力增强,推动高等教育秩序化管理 |
(三)政策强制性加大,促使府学互动和博弈增多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失序的应对:高等教育政策进行应急调整与迁变(1937-1949) |
一、抗战建国及其高等教育应急政策部署 |
(一)教育方针的仓促调整与学校布局规划 |
(二)教育经费“减成拨发”办法的采用 |
(三)配合战时需求的学科训令变化 |
(四)“统一招生”到“多元选拔”的政策转衔 |
(五)教员与学生相关事项的“调适性”补充 |
二、“挽救性”动员督促下的高等教育政策执行 |
(一)抗敌御辱与内迁方案的临危施行 |
(二)统一招生政策的短暂实施与终止 |
(三)恢复秩序的艰难努力:复员与甄审计划的开展 |
(四)困境中的生存维系:各校有限的师生救济方案和措施 |
三、喜忧参半的高等教育政策效果 |
(一)政策纵向供给较为密集,立法数量得到扩充 |
(二)确立战时教育政策体系,挽救高等教育事业 |
(三)政策执行效果欠佳,影响大学稳定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动因的探寻:民国时期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影响因素 |
一、民国时期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外部因素 |
(一)社会诉求与国家危机的回应——外部场域发生的改变 |
(二)知识分子与教育团体的起弊——政府与民间的自主互动 |
(三)教育问题凸显及严重性变化——决策主体关注度的提升 |
二、民国时期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内部因素 |
(一)政党规约的折射与渗透——执政集团理念的转变 |
(二)决策程序的失调与规范——议案审议方式的变化 |
(三)目标群体的规避与适从——价值偏好选择的差异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演进的归结:民国时期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特点表征与利益逻辑 |
一、民国时期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特点表征 |
(一)“工具本位”的政策价值取向不断强化 |
(二)政策内容体系日臻完善与成熟 |
(三)政策施行手段逐步多样化 |
二、民国时期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利益逻辑 |
(一)利益群体矛盾调和的分期变化 |
(二)利益群体价值博弈的纵向映现 |
(三)政策利益与代价之间成本考量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历史的审思:民国时期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评析与启示 |
一、民国时期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经验借鉴 |
(一)谋求西方文化与本土文化的适当融合 |
(二)通过立法建设来规范高等教育事业发展 |
(三)从理论构建和实践需求中生成教育政策 |
二、民国时期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历史局限 |
(一)政策“质”呈现与“量”供给的脱节 |
(二)政策设计“幻象”与执行“真相”的阻隔 |
(三)“行政决策”与“学术决策”的摇摆 |
三、民国时期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现实启示 |
(一)建构高等教育政策的国际化视野与中国化坐标 |
(二)推进高等教育政策法制化建设与社会发展并轨 |
(三)兼顾“质”“量”效益,靶向高教需求精准施策 |
(四)完善高等教育政策的执行监督与约束机制 |
(五)形成合理的高等教育政策价值取向与选择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3)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研究 ——基于权力分割与互动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概念辨析 |
(一)民办高校 |
(二)法人制度 |
(三)民办高校法人 |
(四)法人治理结构 |
(五)权力 |
三、研究述评 |
(一)关于高校治理的研究 |
(二)关于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内涵的相关研究 |
(三)关于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问题的相关研究 |
(四)关于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策略的相关研究 |
(五)对现有研究的简要评述 |
四、研究设计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的创新 |
第二章 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一)治理理论的一般表述 |
(二)治理理论的内涵特性 |
(三)治理理论在民办高校运行中应用的适切性 |
二、组织理论 |
(一)科学组织理论代表性观点及其适切性 |
(二)行为科学组织理论代表性观点及其适切性 |
(三)丛林阶段组织理论代表性观点及其适切性 |
(四)当代组织理论代表性观点及其适切性 |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 |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形成 |
(二)利益相关者的划分方法 |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对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的适切性 |
第三章 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现状 |
一、决策机构——董事会的民本化 |
(一)民办高校董事会的由来 |
(二)民办高校董事会的组成与职能 |
(三)民办高校董事会的制度规定 |
二、行政管理机构——校长班子的民办化 |
(一)民办高校校长的遴选 |
(二)民办高校校长的制度规定 |
三、学术评议机构——学术委员会的建制迁转 |
(一)民办高校学术委员会的产生 |
(二)民办高校学术委员会的功能 |
四、监督机构——监事会的主体培育 |
(一)民办高校监事会的来源 |
(二)民办高校监事会的存在与构成 |
五、政治保障机构——党委的空间拓展 |
(一)民办高校党委的定位与功能 |
(二)民办高校党委的制度安排 |
第四章 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剖析 |
一、法人治理主体权力配置失衡 |
(一)董事会权力一支独大 |
(二)“党、政、监、学”权力集体式微 |
(三)师生权力严重缺位 |
二、法人治理制度设计乏力 |
(一)董事会相关制度过于松散 |
(二)党建相关制度尚不完善 |
(三)“校、监、学”相关制度缺乏特色 |
第五章 域外私立大学法人治理结构经验参考 |
一、美国私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泛化均权型 |
(一)美国私立大学的董事会 |
(二)美国私立大学的校长 |
(三)美国私立大学的教授委员会 |
(四)美国私立大学的学生组织 |
二、日本私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政府控权性 |
(一)日本私立大学的理事会 |
(二)日本私立大学的监事会 |
(三)日本私立大学的评议会 |
(四)日本私立大学的校长 |
(五)日本私立大学的教授会 |
三、台湾私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专业分权型 |
(一)台湾私立大学的董事会 |
(二)台湾私立大学的监察人 |
(三)台湾私立大学的校长 |
(四)台湾私立大学的校务会 |
(五)台湾私立大学的师生组织 |
第六章 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路径优化 |
一、从缺位到归位:政府的责任担当 |
(一)完善民办高校法人分类管理政策体系 |
(二)明确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权利 |
(三)扩大办学自主权,激发高校治理活力 |
二、权力分割与互动:民办高校的制度与机制设计 |
(一)规范治理主体的权力运行 |
(二)建构“多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制度框架 |
(三)完善公益性“市场运行”机制 |
三、角色调适与身份认同:“主体人”的资质修为 |
(一)董事长:治理格局与公益情怀 |
(二)校长:运营思维与多维意识 |
(三)党委书记:政治意识与权力格局 |
(四)监事会主席:制衡能力与专业素质 |
(五)学术委员会主席:学术权威与学术能力 |
参考文献 |
附录 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调查问卷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部分相关研究成果 |
致谢 |
(4)人大主导立法下的法案起草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本课题的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 本课题的研究背景 |
(二) 本课题的研究意义 |
二、本课题的研究现状及评价 |
(一) “人大主导立法”研究现状及评价 |
(二) “法案起草”研究现状及评价 |
三、本课题的研究方法 |
(一) 历史分析方法 |
(二) 比较研究方法 |
(三) 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 |
四、本课题研究的创新 |
第一章 我国行政主导型法案起草模式之省思 |
一、行政主导型法案起草模式的重要地位 |
二、行政主导型法案起草模式的适用优势 |
(一) 立法经验的优势 |
(二) 立法技术的优势 |
(三) 立法过程影响力的优势 |
三、行政主导型法案起草模式的适用风险 |
四、行政主导型法案起草模式的优化建议 |
(一) 建立由政府专职法制机构主持起草法案的制度 |
(二) 建立法案起草过程中的公开征求意见制度 |
(三) 建立法案起草的部门协调制度 |
(四) 建立法案起草的专家论证制度 |
(五) 建立第三方的法案起草评估制度 |
五、行政主导型的部门对口起草体育法案的实证考察 |
(一) 行政主导型法案起草模式下的部门对口起草《体育法》 |
(二) 部门对口法案起草模式在体育法案起草中的优势 |
(三) 部门对口法案起草模式在体育法案起草中的风险 |
(四) 优化我国现行体育法案起草模式的目标 |
(五) 优化我国现行体育法案起草模式的思路 |
第二章 人大主导立法下的法案起草模式的选择理论 |
一、人大主导立法与人大主导法案起草 |
二、人大主导立法的实现建立在人大主导法案起草的基础之上 |
(一) 两者间没有必然联系的观点不成立 |
(二) 人大不需要主导法案起草的迷惑性 |
(三) 人大主导法案起草是人大主导立法的前提与基础理念的确立 |
三、人大主导立法下的部门和部门利益 |
(一) 立法中的正当部门利益与不正当部门利益 |
(二) 涉及部门事项的法案起草中不可或缺的部门参与 |
四、人大主导立法下法案起草的四种模式 |
(一) 政府专职法制机构法案起草模式 |
(二) 人大工作机构法案起草模式 |
(三) 委托法案起草模式 |
(四) 联合法案起草模式 |
第三章 人大主导立法下的政府专职法制机构法案起草模式 |
一、我国政府专职法制机构及其起草职责的变迁过程 |
(一) 我国政府专职法制机构的历史变迁 |
(二) 政府专职法制机构起草职责的法律依据 |
二、政府专职法制机构法案起草的两种类型 |
(一) 政府专职法制机构自行起草法案 |
(二) 政府专职法制机构组织的联合起草 |
三、政府专职法制机构法案起草模式中人大主导立法作用的实现 |
(一) 政府专职法制机构法案起草模式中实现人大主导立法的理解 |
(二) 政府专职法制机构法案起草模式中确立人大主导立法的法律依据 |
(三) 政府专职法制机构法案起草模式中人大主导立法的实现方式 |
(四) “可以”与“应当”:人大主导立法下的政府专职法制机构起草法案 |
四、政府专职法制机构法案起草模式的适用范围 |
第四章 人大主导立法下的人大工作机构法案起草模式 |
一、人大工作机构法案起草模式的提出 |
二、人大工作机构法案起草模式下的人大工作机构范围 |
三、人大工作机构法案起草模式的适用范围 |
四、人大工作机构法案起草模式的困境 |
(一) 人大工作机构建置不规范 |
(二) 人大工作机构设置缺少制度的统一规范 |
(三) 人大工作机构职责缺少制度规范 |
(四) 人大工作机构的职责权限不明晰 |
(五) 人大工作机构组成人员结构不合理 |
(六) 人大工作机构人员欠缺立法素质 |
五、完善人大工作机构法案起草模式的建议 |
(一) 建置完善的人大工作机构 |
(二) 明晰人大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及权限范围 |
(三) 强化对人大工作机构的制度规范 |
(四) 合理配置人大工作机构的人员结构 |
(五) 加强人大工作机构立法能力建设 |
第五章 人大主导立法下的委托法案起草模式 |
一、委托法案起草模式的确立 |
二、委托法案起草模式的优势 |
三、委托法案起草模式的运作机制 |
(一) 确定需要起草的地方性法规项目 |
(二) 选择法案起草主体 |
(三) 签订委托协议 |
四、委托法案起草模式的风险 |
(一) 抄袭与重复现象严重 |
(二) 制度设计偏重理想化 |
(三) 操作性不足 |
(四) 特色性缺乏 |
五、委托法案起草模式的优化建议 |
(一) 人大要主导委托法案起草的全过程 |
(二) 精选委托起草的立法项目 |
(三) 尽量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 |
(四) 选择适格的受委托方 |
(五) 建立法案起草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
(六) 建立法案质量的评估制度 |
第六章 人大主导立法下的联合法案起草模式 |
一、人大主导立法下的联合法案起草模式的提出 |
二、人大主导立法下的联合法案起草模式的实践探索 |
三、人大主导立法下的联合法案起草模式的优势 |
(一) 对修正的《立法法》第53条的准确理解 |
(二) 联合法案起草模式目的的实现 |
(三) 联合法案起草模式的协调与效率优势 |
四、人大主导立法下的联合法案起草模式的适用条件 |
(一) 法律制度的保障 |
(二) 人大工作机构设置的完备 |
(三) 工作人员立法能力的具备 |
(四) 立法资源的配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建筑设计全过程实录及其评析 ——以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课题背景 |
1.2 研究的目与意义 |
1.2.1 课题研究目的 |
1.2.2 课题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建筑历程层面 |
1.3.2 地域建筑层面 |
1.3.3 地域建筑与文化层面 |
1.3.4 国外学者对自贡地区城市、建筑及地域文化的研究 |
1.4 国内研究现状 |
1.4.1 建筑历程层面 |
1.4.2 地域建筑层面 |
1.4.3 地域建筑与文化层面 |
1.4.4 国内学者对自贡地区城市、建筑和地域文化的研究 |
1.5 研究方法与框架 |
1.5.1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5.2 本文的研究框架 |
1.6 主要概念界定 |
1.6.1 界定 |
1.7 本论文写作说明 |
1.7.1 本文对“历史”与“叙事”问题的回应 |
1.7.2 阅读建议 |
2 建设背景 |
2.1 中国建筑创作环境概述 |
2.1.1 1949年至1964年的国内设计环境概述 |
2.1.2 1965年至1976年的国内设计环境概述 |
2.1.3 1977年至1989年的国内设计环境概述 |
2.2 自贡的地域文化 |
2.2.1 自贡恐龙的故事 |
2.2.2 自贡彩灯的故事 |
2.3 本章小结 |
3 建筑设计组织策划 |
3.1 我们为何建造 |
3.1.1 兴建自贡恐龙博物馆的设想 |
3.1.2 兴建中国彩灯博物馆的设想 |
3.1.3 讨论:兴建设想 |
3.2 研究落实修建博物馆 |
3.2.1 确定修建自贡恐龙博物馆 |
3.2.2 确定修建中国彩灯博物馆 |
3.2.3 讨论:不同的投资模式,不断努力得以确定兴建 |
3.3 设计竞赛的组织安排 |
3.3.1 自贡恐龙博物馆竞赛组织 |
3.3.2 中国彩灯博物馆竞赛组织 |
3.3.3 讨论:组织经验的延续和发展 |
3.4 本章小结 |
4 建筑竞赛及后续进展 |
4.1 方案评选与审定 |
4.1.1 乱石——“恐龙群窟”与“洪荒时代”的抽象 |
4.1.2 灯的群组——“南国灯城”的新星 |
4.1.3 讨论:创作与评审 |
4.2 方案确定及后续进展 |
4.2.1 自贡恐龙博物馆的后续进展 |
4.2.2 中国彩灯博物馆的后续进展 |
4.2.3 讨论:后续进展 |
4.3 本章小结 |
5 建筑创作回响 |
5.1 官方新闻媒体的关注 |
5.1.1 对自贡恐龙博物馆的关注 |
5.1.2 对中国彩灯博物馆的关注 |
5.1.3 讨论:媒体关注 |
5.2 大众的声音 |
5.2.1 对自贡恐龙博物馆的关注 |
5.2.2 对中国彩灯博物馆的关注 |
5.3 业内人士的评价 |
5.3.1 对自贡恐龙博物馆的评价 |
5.3.2 对中国彩灯博物馆的评价 |
5.4 获奖情况 |
5.4.1 自贡恐龙博物馆获奖情况 |
5.4.2 中国彩灯博物馆获奖情况 |
5.5 本章小结 |
6 建筑评析 |
6.1 建筑策划 |
6.1.1 可行性研究阶段 |
6.1.2 设计任务书阶段 |
6.1.3 自贡恐龙博物馆所带来的建筑策划启示 |
6.2 建筑后评估 |
6.2.1 自贡恐龙博物馆的建筑后评估 |
6.2.2 中国彩灯博物馆的建筑后评估 |
6.2.3 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建筑后评估带来的启示 |
6.3 建筑设计竞赛 |
6.3.1 建筑竞赛的方案组织 |
6.3.2 建筑评选中的“长官意志”与“明星建筑师”问题 |
6.3.3 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建筑方案组织与评选带来的启示 |
6.4 建筑设计 |
6.4.1 自贡恐龙博物馆建筑设计 |
6.4.2 中国彩灯博物馆建筑设计 |
6.4.3 建筑设计师 |
6.4.4 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建筑设计所带来的启示 |
6.5 建筑伦理 |
6.5.1 建筑精神与价值判断 |
6.5.2 自贡恐龙博物馆建筑设计全过程中的建筑伦理 |
6.5.3 中国彩灯博物馆建筑设计全过程中的建筑伦理 |
6.5.4 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表达的建筑伦理及其启示 |
6.6 建筑与城市文化 |
6.6.1 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对自贡城市文化的意义 |
6.6.2 自贡恐龙博物馆与中国彩灯博物馆带来的城市文化启示 |
6.6.3 自贡城市文化及其认同 |
6.7 本章小结 |
7 结论:此两案例建筑设计全过程及其评析对当代的启示 |
7.1 研究结论 |
7.2 论文的创新点 |
7.3 论文不足与后续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图表目录 |
致谢 |
(6)中国高校智库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选题意义 |
(一) 选题缘起 |
(二) 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 国内外智库评价研究的发展与聚焦 |
(二) 我国高校智库评价研究的发展与聚焦 |
(三) 研究文献评述及进一步扩展的空间 |
三、核心概念 |
(一) 高校智库 |
(二) 高校智库评价的内涵 |
四、理论分析工具 |
(一) 治理理论及其应用阐述 |
(二) 第四代评估理论及其应用阐述 |
五、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六、研究内容与研究创新 |
(一) 研究内容 |
(二) 研究创新 |
(三) 本研究的价值取向 |
第一章 高校智库评价的要素维度及理论分析框架 |
一、高校智库评价的要素维度与制度环境 |
(一) 高校智库评价的要素维度 |
(二) 高校智库评价的制度环境 |
二、理论分析框架构建的前提 |
(一) 制度环境的诱导 |
(二) 治理主体协作的动力和基础 |
(三) 治理主体的多元诉求和资源互赖 |
(四) 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存在 |
三、理论分析框架的构建与解析 |
(一) 高校智库评价分析框架的构建 |
(二) 高校智库评价分析框架的解析 |
第二章 高校智库评价的问题审视 |
一、调研方案设计 |
(一) 高校智库评价现状的问卷设计 |
(二) 抽样方案与样本规模的估计 |
(三) 问卷的发放与数据收集 |
二、数据分析 |
(一) 问卷的描述性统计 |
(二) 问卷信度与效度检验 |
(三) 要素维度的相关关系 |
三、高校智库评价的问题表征 |
(一) 高校智库评价主体单一,降低评价指标体系的共识性 |
(二) 对高校智库分类评价不完善,降低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程度 |
(三) 评价工具理性不完善,降低评价过程的公信力 |
(四) 评价结果应用不完善,降低评价功能的有效性 |
四、制约高校智库评价完善的内在机理 |
(一) 多元评价主体协同与合作的缺失 |
(二) 评价偏好不一致,价值冲突与价值均衡共存 |
(三) 制度规范的缺失,弱化智库评价的共识性 |
(四) 信息不对称,降低评价结果的科学及共享 |
第三章 高校智库评价的指标体系建构 |
一、响应式聚焦,树立高校智库评价导向 |
(一) 关注多元评价主体价值诉求 |
(二) 完善评价工具理性 |
(三) 遵循指标体系多维性及动态发展的规律 |
二、确定指标体系选取的原则 |
(一) 系统原则 |
(二) 直接指标和间接指标及特殊指标互为补充的原则 |
(三) 简明性原则 |
(四) 可操作性原则 |
(五)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
三、指标体系初始集设置的阐释和说明 |
(一) 指标体系建立的程序 |
(二) 定量指标体系初始集的设置 |
(三) 定性指标体系初始集的设置 |
四、指标体系的问卷设计及相关描述性统计 |
(一) 指标体系的问卷设计 |
(二) 相关描述性统计 |
五、指标体系的实证检验 |
(一) 因子分析 |
(二) 定量指标体系的信度与效度 |
(三) 定量指标体系的修正 |
(四) 定量指标体系的权重确定 |
(五) 定性指标体系的筛选 |
六、指标体系对高校智库的功能回应及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的对比分析 |
(一) 指标体系对高校智库的功能回应 |
(二) 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的对比分析 |
第四章 高校智库评价的实证评估 |
一、评估标准的制定 |
(一) 评估表的制定 |
(二) 评估标准及评估细则 |
二、基于18所高校智库的数据采集 |
(一) 样本容量 |
(二) 样本选取 |
(三) 数据来源及描述性统计 |
三、评估结果的比较及分析 |
(一) 总分及一级指标得分分析 |
(二) 二级指标得分分析 |
(三) 三级指标得分分析 |
四、高校智库面临的问题及提升的策略路径 |
(一) 高校智库面临的问题 |
(二) 高校智库提升的策略路径 |
结束语 |
一、研究总结 |
二、研究不足 |
三、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高校智库评价现状的调查问卷 |
附录2: 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的调查问卷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的论文情况及科研情况 |
后记 |
(7)区域职业教育现代化研究 ——基于深圳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提出 |
三、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相关研究现状梳理 |
二、国外相关研究现状梳理 |
三、国内外研究述评 |
第三节 核心概念解析 |
一、职业教育及其特征 |
二、职业教育现代化及其特性 |
三、深圳 |
第四节 研究思路、方法与实施方案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实施方案 |
第二章 区域职业教育现代化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区域发展理论与职业教育 |
一、区域发展理论及深圳“国际性城市”的探索 |
二、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的关系 |
第二节 现代化与教育现代化理论 |
一、现代化的理论与深圳现代化道路的探索 |
二、教育现代化的内涵 |
第三节 区域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分析框架 |
一、宏观层面:体制机制的建设 |
二、中观层面:职教文化的建构 |
三、微观方面:产教融合的深化 |
第三章 国家整体视野中的职业教育现代化历程 |
第一节 我国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的主要阶段 |
一、调整结构扩张式发展阶段(1978 年至1990 年) |
二、调整规模稳健式发展阶段(1991 年至1999 年) |
三、转型改革内涵式发展阶段(2000 年至2009 年) |
四、创新驱动质量提升发展阶段(2010 年至今) |
第二节 我国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的突出特点 |
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本要素逐步形成 |
二、职业教育规模和结构更加合理 |
三、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显着增强 |
四、职业教育法制机制建设取得长足发展 |
第三节 我国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区域化发展 |
一、职业教育现代化以区域经济社会现代化为基础 |
二、职业教育现代化以区域职业教育信息化为推进手段 |
三、职业教育现代化以区域职业教育本土性为特色亮点 |
第四章 区域视野中的深圳职业教育现代化历程 |
第一节 职业教育现代化的探索 |
一、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适度超前 |
二、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协同发展 |
三、社会需求催生职业培训、技能培训 |
第二节 职业教育现代化的体系构建 |
一、构建职业教育现代化结构体系 |
二、构建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质量体系 |
三、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历程的特点 |
第三节 职业教育现代化品牌的打造 |
一、打造职业教育的“深圳质量” |
二、打造深圳高等职业教育品牌 |
三、打造面向市场的成人教育品牌 |
第四节 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形成 |
一、职业教育国际化在借鉴、创新、超越中实现 |
二、职业教育法治化建设在特区立法优势中体现 |
三、职业教育区域化发展在开放性发展中凸显 |
第五章 深圳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模式分析 |
第一节 多层次推进工学结合的“宝安模式” |
一、产业发展情况 |
二、“宝安模式”内容 |
三、“宝安模式”成效 |
第二节 职普衔接的“中职电大直通车”模式 |
一、职业教育基本情况 |
二、“中职电大直通车”内容 |
三、“中职电大直通车”成效 |
第三节 协同治理的“职教集团”模式 |
一、“职教集团”背景 |
二、“职教集团”特点 |
三、“职教集团”成效 |
第四节 产学研用的“校企合作”模式 |
一、“校企合作”现状 |
二、“校企合作”内容 |
三、“校企合作”成效 |
第六章 深圳职业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及实现路径 |
第一节 以城市精神促进人的现代化 |
一、深圳城市精神的内涵 |
二、强化思想引领的价值 |
三、强化道德规范的作用 |
四、职业素养人才的培养 |
第二节 以制度创新推动现代职业教育制度的建立 |
一、完善职业教育法律制度 |
二、完善职业教育布局和专业结构 |
三、完善地方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
四、完善校地合作办学机制 |
第三节 以产教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服务区域发展能力 |
一、强化产教的深度融合力度 |
二、加大产教合作的制度建设 |
三、推动职业教育集群化发展 |
四、促进职教集团全面发展 |
第四节 以学习借鉴促进职业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国际化 |
一、深化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现代化建设 |
二、加速推进职业教育的信息化 |
三、全面推进职业教育国际化建设 |
结语:深圳职业教育现代化的特征、经验与问题 |
一、深圳职业教育现代化的特征 |
二、深圳职业教育现代化的经验 |
三、深圳职业教育现代化深入推进存在的问题 |
四、后续工作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8)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一)实践意义 |
(二)理论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国内学界研究状况 |
(二)国外研究状况 |
(三)对决策层关于统一战线相关文献的解读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五、内容与框架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创新之处 |
(二)研究难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若干基本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与构成 |
一、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阐释 |
(一)“公职人员”的概念 |
(二)“党外”的概念 |
二、党外公职人员来源与构成 |
(一)我国政治体制中“党外公职人员”的来源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分类构成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培养选拔、任用与管理 |
一、党外公职人员培养选拔政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任用政策的历史沿革 |
(一)建国初期的任用政策 |
(二)改革开放后的任用政策 |
(三)进入21世纪后的任用政策 |
(四)新时代选拔任用的政策 |
三、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管理 |
(一)对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引导 |
(二)优化党外干部管理结构。 |
(三)选好配强民主党派领导班子 |
(四)选好选准主委。 |
四、党外公职人员从政优势 |
(一)政治优势 |
(二)智力资源优势 |
(三)利益表达优势 |
(四)社会活动优势 |
五、党外公职人员不同时期在体制内的作用 |
(一)建国初期 |
(二)改革开放初期 |
(三)新时期 |
六、党外公职人员使用现状 |
(一)中央越来越重视,阵营越来越壮大 |
(二)实职正职比例增大,切实保障有职有权 |
七、制约党外公职人员培养使用的因素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内容 |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二、社会公众与媒体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三、民主党派对担任公职的党内成员内部监督 |
四、各级监察委员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第四节 民主党派党内监督概述与成效分析 |
一、内部监督内容 |
二、内部监督实践 |
三、内部监督成效 |
四、在内部监督中对腐败问题的处置 |
五、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
第五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制度基础和法理依据 |
一、制度基础 |
(一)人民代表大会政体制度 |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政党制度 |
二、法理依据 |
(一)根本法依据 |
(二)专门法依据 |
(三)行业法依据 |
(四)有关法规依据 |
第六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重要意义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 |
二、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我国民主监督的重要补充 |
三、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要求 |
四、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要求 |
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国家监察法的内在要求 |
第二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与主要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 |
一、民主革命时期,监督雏形显现 |
二、建国初期,监督方针确立 |
三、整风反右时期,监督出现挫折 |
四、“文革”时期,监督遭受破坏 |
五、改革开放时期,监督恢复完善 |
六、“十八大”后,监督成熟定型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成效 |
一、思想认识不断深化 |
二、监督机制逐步完善 |
三、监督效果初步显现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存在的问题与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问题 |
(一)监督意识不够清晰,监督观念亟待提高 |
(二)监督机制存在缺陷,监督体系亟待完善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特殊性给监督带来的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界别分布具有特殊性 |
(二)党外公职人员管理体制具有特殊性 |
(三)党外公职人员任职情况具有特殊性 |
(四)党外公职人员廉政意识具有特殊性 |
(五)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倾向具有特殊性 |
(六)政治参与呈现多元化、差异性 |
三、特殊领域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难点 |
(一)宗教界 |
(二)工商联 |
(三)村委会 |
第三章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与特点分析 |
一、不同层级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特点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共同点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不同点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共同点 |
(一)个人私欲恶性膨胀 |
(二)公共权力发生异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不同点 |
(一)内外监督不力 |
(二)外部环境影响 |
第四章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意义与成效 |
第一节 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意义 |
一、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反腐败斗争的现实意义 |
(一)为反腐彻底性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证 |
(二)为反腐高效性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机制保证 |
(三)为反腐持续性提供了有力的法理机制保证 |
二、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 |
(一)强化了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领导 |
(二)实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全面覆盖 |
(三)法定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权力来源 |
(四)创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方法路径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尚需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 |
(一)提升政治站位,以大作为彰显监督的权威性 |
(二)遵循五条原则,以科学性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
第二节 监察法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和惩治的效用 |
一、监察法对全面深入开展反腐败的积极意义 |
(一)保证了监察机关的独立性 |
(二)实现了监察范围的全覆盖 |
(三)界定了监察职能和监察权限 |
(四)创新了以“留置”措施取代“两规”、“两指”措施 |
(五)强化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
二、监察法对于预防和惩治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特殊作用 |
(一)统领推进作用 |
(二)警示威慑作用 |
(三)法治保障作用 |
三、监察法尚需进一步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与惩处的操作性 |
第五章 加强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性思考 |
第一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基本原则 |
一、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
二、坚持问题导向 |
三、坚持立体监督 |
四、坚持务实管用 |
五、坚持理论创新 |
六、坚持用权公开 |
第二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路径 |
一、加强民主党派队伍建设 |
二、加强廉政宣传教育 |
三、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
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
五、加强党派本体内部监督 |
六、加强反腐统筹协调 |
七、加强社会舆论制约 |
第三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工作机制 |
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机制 |
二、专项巡察监督机制 |
三、谈心谈话机制 |
四、失察责任追究机制 |
五、廉政诫勉机制 |
六、重要情况报告与通报机制 |
七、法治制约权力机制 |
八、自律约束权力机制 |
第四节 对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对村委会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大学习宣传监察法力度,形成“不敢腐”的强大法律震慑 |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关紧“不能腐”的权力制约制度笼子 |
(三)注重思想政治建设,营造“不想腐”的廉政勤政氛围 |
二、对宗教界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依法进行政治监督,精准贯彻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 |
(二)依法进行财务监督,对宗教界财务实行规范化管理 |
(三)依法进行组织监督,确保各宗教团体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高素质宗教界代表人士手中 |
(四)依法进行思想监督,增进宗教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 |
三、对工商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强私企腐败监督,填补党和国家反腐综治体系空白点 |
(二)精准做好考察评价,把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入口关节点 |
(三)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聚焦严控政商交往活动廉政风险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正文数据表格 |
附录二 关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情况的访谈提纲 |
附录三 关于对民主党派内部监督专题调研提纲 |
附录四 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后记 |
(9)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核心概念 |
三、文献述评 |
四、理论基础 |
五、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生成 |
第一节 制度化精英主义及其内涵 |
一、何谓制度化精英主义 |
二、制度化精英主义的文化生态 |
第二节 制度化精英主义的历史溯源 |
一、前制度化精英主义时期 |
二、制度化精英主义的萌发与成长 |
三、制度化精英主义的成熟与定型 |
四、制度化精英主义的形变与转型 |
五、制度化精英主义的新发展 |
第三节 学术精英制度化与制度化学术精英 |
一、人才计划:制度化学术精英的“温床” |
二、多元互动:制度化学术精英的生成 |
三、被接受的制度化:学术精英与学术共同体 |
第二章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概况与特征 |
第一节 “两院”院士流动概况 |
一、流动规模 |
二、流动方向 |
第二节 “长江”“杰青”流动概况 |
一、流动规模 |
二、流动方向 |
第三节 “四青”人才流动概况 |
一、流动规模 |
二、流动方向 |
第四节 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整体概况与主要特征 |
一、整体概况 |
二、主要特征 |
第三章 政策驱动与学术精英流动 |
第一节 经济增长与人才竞争 |
一、为经济增长而竞争 |
二、创新驱动与经济发展 |
三、政策激励与人才竞争 |
第二节 地方政府人才政策的要义 |
一、部分省级政府人才政策的要义 |
二、部分非省会中心城市人才政策的要义 |
三、地方政府人才政策的主要特征与革新空间 |
第三节 人才政策与学术精英流动 |
一、学术精英是人才政策的重要对象 |
二、人才政策势差客观存在 |
三、人才政策效力有弱化风险 |
第四章 锦标赛制与学术精英流动 |
第一节 学术锦标赛与大学排名 |
一、大学为何参与学术锦标赛? |
二、大学如何提升大学排名? |
第二节 大学声誉竞争与学术精英流动 |
一、大学学术精英的市场需求度 |
二、大学竞争学术精英的策略 |
三、大学引才策略对学术精英流动的影响 |
第三节 学术精英竞赛型流动及其效益 |
一、学术精英学术流动的效益 |
二、学术精英行政调动的效益 |
三、竞赛型流动与学术精英发展 |
第五章 学术精英流动与大学发展 |
第一节 学术精英流动对流入大学的影响 |
一、“985”大学学术精英引进及其影响 |
二、“211”大学学术精英引进及其影响 |
三、普通大学学术精英引进及其影响 |
四、小结 |
第二节 学术精英流动对流出大学的影响 |
一、“985”大学学术精英流出及其影响 |
二、“211”大学学术精英流出及其影响 |
三、普通大学学术精英流出及其影响 |
四、小结 |
第三节 学术精英流动与大学发展的理论分析 |
一、学术精英流动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
二、学术精英吸收能力及其异质性 |
三、学术精英竞争性优势的可转移性 |
第六章 关于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反思 |
第一节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阶段性 |
一、深化改革促进的高等教育自主化 |
二、快速发展推动的高等教育大众化与一流化 |
三、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阶段性及其形成 |
第二节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特殊性 |
一、人才计划支配的学术精英流动 |
二、事业单位制异化的学术精英流动 |
第三节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一般性 |
一、世界一流大学运动与中外大学学术精英流动 |
二、加快推进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国际化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发表情况 |
后记 |
(10)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典型问题分析 |
二、我国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的现状检视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学术史梳理及其述评 |
一、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 |
二、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制度构建方面的研究 |
三、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法律责任体系的研究 |
第三节 研究的进路与方法 |
一、研究进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的重点与创新点 |
一、研究的重点 |
二、研究的创新点 |
第一章 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范畴的界定 |
第一节 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的概念解析 |
一、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的概念 |
二、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的法律特征 |
三、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的概念 |
第二节 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的范围及方式 |
一、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的范围界定 |
二、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的基本方式 |
第三节 我国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的制度沿革 |
一、试点探索阶段(1979-1999) |
二、基本确立阶段(2000-2011) |
三、深化改革阶段(2012-至今) |
第二章 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宗旨及其理念 |
第一节 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宗旨 |
一、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宗旨的文本审视 |
二、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宗旨的应然定位 |
三、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宗旨的规范表达 |
第二节 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理念的嬗变 |
一、保障科研人员权利 |
二、提升经费治理绩效 |
三、维护经费管理秩序 |
第三章 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基本原则的提炼 |
第一节 契约合作原则 |
一、科学社会契约的内涵及其发展沿革 |
二、契约精神的体现以及制度保证 |
三、我国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契约精神的拓补 |
第二节 适度干预原则 |
一、政府干预的理论缘起及其政策沿革 |
二、国家干预的行为品性及其界限厘定 |
三、国家干预的范式转换及其责任变迁 |
第三节 预算调整原则 |
一、财政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的理论基础 |
二、财政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的规范性质 |
三、财政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的规范运行 |
第四节 科研激励原则 |
一、管控型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模式的不足 |
二、激励型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机制的优势 |
三、激励型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模式的建构 |
第四章 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的主体形塑 |
第一节 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主体的角色定位 |
一、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治理法律关系的基本构造 |
二、我国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主体的现状 |
第二节 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主体类型化解析 |
一、类型化的内涵及其功能 |
二、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主体的类型 |
第三节 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主体的内在品性 |
一、开放性 |
二、异质性 |
三、制衡性 |
第五章 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的权义配置 |
第一节 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权义配置的失衡 |
一、科研资助主体权义配置冲突 |
二、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权义配置缺失 |
三、项目依托单位权义配置失衡 |
四、科研人员权义配置失衡 |
五、科研监督主体统筹协调不足 |
第二节 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权义配置的基准 |
一、职能主义经费治理权义配置的缺陷 |
二、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权义配置的逻辑进路 |
三、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改革的功能主义考量 |
第三节 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权义配置的优化 |
一、科研资助主体的权义配置 |
二、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权义配置 |
三、项目依托单位的权义配置 |
四、科研人员的权义配置 |
五、科研监督主体的权义配置 |
第六章 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的责任体系 |
第一节 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责任的现状检视 |
一、简单准用公共财政法律责任 |
二、责任承担主体的单一化 |
三、重事后惩罚而轻事前事中引导 |
四、过度刑法化 |
第二节 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评价的宽容原则 |
一、科研宽容的规范证成 |
二、科研宽容的适用界限 |
三、科研宽容的法治路径 |
第三节 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责任的规范建构 |
一、责任承担主体的多元化 |
二、责任类型结构的梯度化 |
三、责任承担方式的多样化 |
第四节 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的权利救济机制 |
一、协商机制 |
二、申诉制度 |
三、司法救济 |
结语:迈向权利本位的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省政府同意第三届广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组成人员(论文参考文献)
- [1]民国时期云南省教育会研究[D]. 蔡晨欣.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8)
- [2]民国时期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研究(1912-1949)[D]. 王美. 东北师范大学, 2021(09)
- [3]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研究 ——基于权力分割与互动的视角[D]. 刘爽. 吉林大学, 2020(03)
- [4]人大主导立法下的法案起草模式研究[D]. 卫学芝. 山东大学, 2020(08)
- [5]建筑设计全过程实录及其评析 ——以自贡恐龙博物馆和中国彩灯博物馆为例[D]. 朱厢炜.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0(01)
- [6]中国高校智库评价研究[D]. 郭瑞.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1)
- [7]区域职业教育现代化研究 ——基于深圳考察[D]. 张小梨. 天津大学, 2020(01)
- [8]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D]. 杜俊奇.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9]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D]. 郭书剑.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3)
- [10]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法律治理问题研究[D]. 郭创拓.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