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机制——发展农村图书馆事业的关键(论文文献综述)
吕慧娜[1](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提出“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陈田[2](2020)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研究 ——从不平衡走向协调》文中研究说明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突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仅存在于区域之间,还存在于区域内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新时代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广西壮族自治区位于我国东、中、西三个地带的交汇地和华南、西南、东盟三个经济圈的结合部,具有沿海、沿江、沿边的区位特点,虽然区位优越,但区域内情况复杂,区域经济发展极为不平衡。就经济总体水平而言,2018年北部湾经济区6市人均GDP为36639元,而桂西资源富集区仅为23939元;柳州市、防城港市人均GDP分别为75945、73601元,而河池市、贵港市分别仅为22302元、26635元。作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是促进整个广西经济加快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推动西部地区经济跨越发展、实现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历史、地理、经济基础等因素致使广西经济发展总体滞后并且区域经济差距大,因此,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但是,从什么样的角度去划分广西的经济区域才能较全面的观测区域经济发展状况?这些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平衡程度是怎样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水平如何,影响因素是什么?未来如何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本文针对这些问题,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进行划分,剖析其区域经济发展现状,测度其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水平,探究其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影响因素,提出促进其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和建议。文章内容安排:第1章导论,提出问题、介绍研究意义、确定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第2章文献述评与理论基础,对关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文献进行梳理,归纳前人成就、挖掘文献留白,借鉴基础理论、构建分析框架;第3章介绍广西的禀赋,动态分析新中国成立70年来广西总体的经济演进,静态解剖广西区域经济发展现状;第4章基于所划分的经济区域,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内涵,采用Dagum基尼系数及其按子群分解法,以及基尼系数、泰尔指数、变异系数、赫芬达尔指数四种指数,探讨广西区域经济发展的多维差距;第5章在全面把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内涵的基础上,构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评估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水平;第6章探讨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影响因素;第7章基于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现状、制约因素与机遇,结合国家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相关文件,探寻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提出推进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具体措施;第8章研究结论与展望,对本文的基本结论进行归纳总结,并结合研究的不足对未来研究方向进行展望。主要观点和结论有:(1)新中国成立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发展取得较大成就,但横向比较依然落后。从广西内部的区域来看,桂南沿海经济区经济发展相对较快,而桂东经济区和桂西经济区则相对滞后。(2)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经济发展存在较大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存在于经济板块间、城市间、县域间、城乡间,表现于经济总体水平、产业发展、人民生活、基本公共服务等多个层面,是多维的不平衡。因此,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是促进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3)经济总体水平在各等级的区域间呈现扩大的态势,主要表现为区域之间人均GDP差距,区域经济总体差距依次来源于区域间差距、区域内差距、超变密度;人民生活水平的区域差距有缩小的趋势,表现为收入差距的缩小,但差距依然明显;基本公共服务的区域差距也呈缩小的趋势,表现为小学教育差距和医疗卫生差距的缩小,但是,中学教育的差距还较大。因此,要缩小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4)广西的民族自治(待遇)县、陆地边境县、民族乡的经济发展较为滞后。民族自治(待遇)县之间、陆地边境县之间、民族乡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层次分明,不平衡性突出,但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不明显。未来要加大力度支持民族自治(待遇)县、陆地边境县、民族乡经济的加快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并注重缩小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5)2010-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从2010年的勉强协调或濒临失调逐渐向2018年的中等协调或初级协调转变,预计未来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水平会进一步提升。但是,面临边地和边缘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少数民族发展滞后,以及地理禀赋、科教水平、开放程度区域差距大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同时也拥有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一带一路”倡议推进、沿边金融综合改革等诸多有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条件。(6)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应采取“集中均衡”式发展模式,要积极打造以南宁为核心的北部湾经济高地,带动欠发达地区发展,推动区域之间融合、互动发展;要加大力度支持广西欠发达地区、民族自治(待遇)地区、沿边地区加快发展;要深化新时代广西经济对外开放,以大开放激发各区域的经济发展活力,提升区域间耦合协调发展水平;要注重经济与社会尤其是经济与人民生活、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的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区域经济与社会的耦合协调发展水平;要加大力度支持民族聚居区的教育事业发展,不断提升少数民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在坚持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的前提下,加强普通话的推广力度,破除制约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语言障碍,力求缩小广西各民族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促进少数民族与经济社会耦合协调发展。
叶善青[3](2020)在《精准生态扶贫研究 ——对2020年后我国扶贫战略的思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减贫和生态文明建设是人类社会需长期面对的现实问题。2020年我国即将打赢的脱贫攻坚战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作为还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世界人口最多的多民族发展中国家,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以及相对贫困问题还将长期存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生态资源短缺约束加剧,我国的贫困和扶贫实践也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和问题:传统的以制度改革、开发战略为主的扶贫成效开始放缓;过度的扶贫开发伴随着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日益凸显;现行标准下脱贫人口获得资源相对困难;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和疫病交织而导致的返贫现象增多;传统的“开发式扶贫”与近年的“精准扶贫”在基层实践中逐步呈现出一定的矛盾和冲突;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和丰富的物质生活需求对传统的开发扶贫、精准扶贫提出了更高要求等。以上这些都亟需我们寻求一条新的扶贫途径。顺应当前的研究热点和发展趋势,本文在系统梳理了国内外专家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等理论和实证方法,将减贫与生态建设结合起来研究,提出应走因地制宜、低碳循环、持久效率、包容发展的精准生态扶贫新路,力求为处于脱贫攻坚决胜期的当下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我国如何推进扶贫事业提供一种新思路。论文立足于我国传统开发扶贫实践和2020年脱贫攻坚后的经济社会发展背景,剖析了我国开展精准生态扶贫的现实动因及具备的条件;运用规范研究与实证分析、比较分析与综合分析、共性分析与特性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论证了生态贫困与生态环境脆弱存在的交互影响关系;探析了生态贫困类型、成因、辨识方法以及精准生态扶贫的作用机理,揭示了生态贫困存在“生态环境不良致贫型”“功能角色束缚致贫型”“工业化进程中资源耗竭致贫型”“制度缺失性致贫型”等四种主要类型,从新的角度为精准化识别扶贫对象提供了靶向引导,也为精准生态扶贫政策制定提供参考。论文在分析我国精准生态扶贫现有探索成效和存在问题以及借鉴国外开展针对性生态减贫经验的基础上,构建了精准生态扶贫的理论框架,设计了“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的生态扶贫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并提出了基于资源禀赋开展针对性、差异化的生态扶贫措施建议,以为我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协同开展减贫与生态保护服务。精准生态扶贫战略的提出,是现有精准扶贫实践和传统扶贫开发理论的发展,其现实依据是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生态贫困问题的存在,理论基础在于正确处理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价值取向在于创新包容低碳可持续发展,实现路径是基于资源禀赋生态治贫发展,基本要求在于通过资本、劳动力、技术、制度等要素保障,协调政府、市场和社会多方力量消除生态贫困地区人与生态环境不良关系,实现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发展相协同,根本目标在于将“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推动生态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享有美好生活。
聂俊[4](2018)在《湖北省农村新机制教师队伍建设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实现教育现代化,办好农村教育是关键。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发展农村教育,第一要务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稳定的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从2012年起,湖北省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进教师,实行统招统派、经费省级负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农村学校使用的补充新机制。该政策实施6年来,对解决湖北农村教师力量短缺、提高农村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农村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作为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补充新机制政策在取得显着成效的同时,新机制教师队伍建设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特别是随着新机制政策的深入推进,地方政府将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补充的权责逐步转嫁给省级,省级财政负担日益加大。基于此,2015年9月,湖北省提出今后农村新机制教师按“缺一补一”原则,由省级招聘、省级承担经费,全省稳定3万名左右的总规模。可以说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补充新机制政策未能一以贯之,偏离了最初的设想。这种政策的异化也给新机制教师队伍建设带来新的问题。因此,对当前新机制教师队伍建设进行深入研究,对于加强农村地区教师队伍建设乃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教育扶贫、实现教育现代化意义重大。本文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章,绪论部分,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梳理了相关领域的研究现状,明确了本文的研究对象,提出了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并概述了本研究的创新点和不足。第二章,对本文的相关概念内涵和研究依据的理论进行了阐述。第三章,先简述了湖北省农村新机制政策和新机制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情况,随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新机制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进行了数据分析。第四章,阐述了湖北省新机制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了其背后的原因。第五章,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加快新机制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畅通新机制教师发展渠道以及加大对生活的关心关爱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本文最大的创新之处是从研究视角上区别于目前从教育学角度出发研究新机制教师队伍建设的文献。本文结合公共管理学相关理论提出了省级全面统筹湖北省农村新机制教师队伍建设乃至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财政支出的理论依据,为加强新机制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对策。
李元洪[5](2018)在《适应性治理:乡镇权力的运作逻辑 ——基于沙镇的个案研究》文中指出复杂多变的乡村社会、残缺不全的自身职能、刚性约束的科层体制导致乡镇党委政府陷入“权力孤岛”,处于“权力孤岛”上的乡镇党委政府其权力运作逻辑是什么?表现形式怎样?正是本文所要回答的问题。本文站在乡镇权力运作逻辑历史发展脉络的高度,在国家—-社会关系框架下,以中部地区的沙镇权力运作作为观察支点,运用理性选择理论,通过“内视”(即对乡镇权力的历史演变及现实结构进行考察)“外观”(即对乡镇党委政府与其上下左右互动主体的观察),对当下的乡镇党委政府与同级组织、上下机构以及镇域企业、社会精英之间互动过程进行分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展现乡镇权力运作过程,并探讨其内在的乡镇权力运作逻辑,以及乡镇权力运作逻辑的各种表现形式,提出乡村社会的复杂性、自身职能的软弱性、科层体制的强制性导致乡镇党委政府陷入“权力孤岛”,而处于“权力孤岛”上的乡镇党委政府,为了应对各种复杂性与不确定性,其权力运作呈现出适应性治理逻辑。从乡镇权力运作逻辑角度看,适应性治理是指乡镇党委政府作为社会治理主体之一,其权力运作在回应复杂多变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所采取的一系列行动。乡镇权力运作适应性治理逻辑具有灵活性、集成性、阶段性、目的性和妥协性等五个特点。灵活性是指适应性治理在制度安排上将随着实际情况的改变而改变,具备伸缩性和灵活变化的特征。集成性是指适应性治理为我们提供了一系列及时反映实际需要,不断进行自我完善,促进系统可持续发展的策略体系。阶段性是指适应性治理是中国乡镇权力运作逻辑历史变迁的一个阶段,具体时间是从1984年人民公社制度全面取消之后到2050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之前这一时间段。目的性是指适应性治理提供一系列治理逻辑和治理策略供我们选择,其目的在于不断优化和完善治理系统,不计较成本、不带功利目的地建构出可持续发展的体系。妥协性是指适应性治理为达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目的,通过一系列制度化和非制度化的调适,向内使劲,以减缓外部压力,适应环境需求。乡镇权力运作适应性治理逻辑的表现形式包括与县委县政府互动中表现出来的变通逻辑、与县财政局互动中表现出来的依附逻辑、与“七站八所”代表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互动中表现出来的半依赖逻辑、与镇域乡镇企业互动中表现出来的服务交换逻辑、与村两委互动中表现出来的管理逻辑、与镇域社会精英互动中表现出来的人情逻辑,以及其他学者笔下的“变通、摆平、人情、关系、面子、媒、擂、示弱、怀柔”等等,适应性治理逻辑既是乡镇权力运作理性选择的结果,也是现有条件下乡镇权力运作的无奈之举,同时也是乡镇权力运作从代理性治理逻辑、行政性治理逻辑发展到协商性治理逻辑必须经历的历史阶段,更是乡村社会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对适应性治理逻辑的研究,不仅能够深刻认识当下乡镇权力运作规律,而且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决策依据。
王金娜[6](2017)在《教育改革偏好与中产阶层母亲的教育卷入》文中认为再生产理论主要研究统治阶层与劳工阶层再生产,认为家庭阶层背景与学校教育能“自动符应”,强调阶层结构而非行动者的力量,没有考虑到阶层内部个体的差异性。本文梳理了建国以来的教育政策,对中产阶层子女为主的白云小学和劳工阶层子女为主的蓝天小学进行田野调查,对20位母亲、4位父亲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深度访谈;利用场域、权力、符码理论探究中产阶层再生产如何在“国家支配教育实践”和中产阶层母亲“适应”教育实践的过程中进行;提出国家与中产阶层母亲同时发挥作用,兼具教育优势和教育风险,包含阶层惯习再生产和学业成就再生产的中国中产阶层再生产理论,即“新再生产”理论。通过分析访谈资料发现,中产阶层母亲的教育卷入主要包括密集教育干预、教育选择、教育应对和教育参与。这四种教育卷入分别与国家素质教育政策的“精致型符码”偏好、义务教育类政策的“分流”偏好、减负政策的“弱化学校功能”偏好、家校合作政策的“家长责任”偏好相关。其中,前两种政策偏好具有明显的中产阶层性,契合中产阶层母亲的阶层惯习,给其子女带来潜在教育优势;“弱化学校功能”偏好对中产阶层和劳工阶层母亲均有利与弊,不具有中产阶层性;“家长责任”偏好反映某些中产阶层母亲的利益诉求,具有不完全的中产阶层性。田野调查发现,尽管两所个案小学的教育实践存在差异,但总体来说,教育改革政策支配下的教育实践具有弱国家、强市场、强家长的“家长主义”偏好。弱国家功能体现在两所小学的“教育功能”弱化、X市小学教育系统的“选拔功能”弱化;强市场功能体现在X市公办学校的就近入学制度、民办学校制度、课外补习场域的兴起与白云小学的“半精致型教育符码”;强家长责任体现在两所小学的家校合作制度。“家长主义”偏好的教育实践不仅要求家长“占有”资本,而且要求发挥个人能动性“有效激活”资本“适应”实践,才能实现阶层再生产。这使得教育获得主要依赖父母的资本和主体性,而不是学生的能力和努力,因而存在教育风险。面对“家长主义”偏好的教育实践,大多数中产阶层母亲能“有效适应”。她们在情感资本的推动下,激活惯习、发挥主体性,采用各种策略激活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成为新再生产的行动者。情感资本包括教育责任感、高教育期望、教育焦虑和教育操心,由女性的性别结构、中间层的社会地位、教育场域共同作用而成,主要被中产阶层母亲所占有,是她们成为新再生产行动者的根本动因。除此之外,惯习、场域和主体性都是中产阶层母亲教育卷入的动力因素。我国中产阶层再生产有先后进行的两条路径。第一,小学中年级以前以阶层惯习再生产为主。其机制是:中产阶层母亲在“教育责任感”的推动下,激活中等趣味、个性化性情、科学育儿偏好,继而发挥主体性激活各种资本实施密集教育干预,培养孩子具有主体性且知识素养、兴趣特长、文化品位等全面发展;再选择表意性秩序相对开放的实施素质教育的小学。家、校共同形塑孩子形成“博放惯习”。劳工阶层母亲实施粗放教育干预,让孩子就读表意性秩序封闭的小学,家、校共同形塑孩子形成“大众惯习”。第二,小学中、高年级以后以学业成就再生产为主。其机制是:中产阶层母亲在较高“教育期望”的推动下,受被建构的中小学场域、母亲所在的“体制内工作”场域、“热知识”等影响,激活“苦行”性情、“非学校化”性情、风险意识,继而发挥主体性激活各种资本,通过选择优质而精致的补习班、“团课”等策略实施精约式教育应对;在“教育焦虑”的推动下,受地方性知识影响,激活“追求教育优势”性情、“阶层惯习排斥”性情,继而发挥主体性激活各种资本,通过以房择校、证书择班、考试择班进行教育选择;在“教育操心”的推动下,发挥主体性,激活各种资本,以个人活动的形式参与学校教育,并使用与教师保持平等的不平等关系的策略进行教育参与。中产阶层母亲的教育卷入有利于孩子学业成就再生产,但也给孩子带来沉重的学习负担。劳动阶层母亲因资本、惯习的影响,给孩子报低质或不报课外补习班、无力教育选择、消极教育参与,不利于孩子学业成就的获得,但学习负担得以减轻。受我国升学制度的影响,阶层惯习与学业成就关联性不大,阶层惯习对中产阶层再生产具有独立价值。然而,阶层内部存在差异性,并不是所有中产阶层母亲都能适应“家长主义”偏好的教育实践。时间资本匮乏和居住位置偏远阻碍密集教育干预;“新型读书无用论”、教育学类知识、反思性实践知识阻碍“精约式教育应对”;教师的专断权力,以家委会、信任为表现形式的集体社会资本的匮乏抑制参与学校教育;教育学类知识抑制参与家庭教育;孩子中等以下的学业资本量,母亲坚守师德惯习、重视知识惯习、毕业于名牌大学的优越惯习阻碍与教师互动。其中,教育学类知识、反思性实践知识使母亲成为反思性行动者、抵抗者。另外,激活资本未必产生教育利润,错过最佳时间、与教师保持绝对平等关系的激活资本方式不利于孩子的教育获得。这使得中产阶层再生产具有多样性和风险性。因而,有必要增强学校教育功能、规范课外补习机构、弱化教育“分流”机制、改变家校合作的“家长责任”偏好,通过增加“国家责任”改变教育实践的“家长主义”偏好,以破解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阶层间义务教育不公平日益凸显、中产阶层子女学业负担日益沉重的难题。
潘学良[7](2017)在《基于共享发展理念的中国农村民生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论文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马克思主义共享思想和民生理论作为理论基础,深入探讨农村民生建设的相关问题。论文梳理和阐述了共享发展与民生建设的思想资源,分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村民生建设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经验,剖析了农村民生的现状,然后探讨了共享发展理念下农村民生建设的路径选择问题。纵观我国60年多来农村民生事业的发展,可以发现,我国农村民生建设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期间曾受到政治影响很大,但总体上尤其改革开放后呈现较快发展的态势。概而言之,新中国成立到“三大改造”完成是农村民生建设的起步阶段,土地革命的完成和“一五”计划的实施为农村民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是农村民生曲折发展阶段,“大跃进”、三年自然灾害、人民公社化运动、政策失误等事件都对农村民生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文化大革命”时期是农村民生建设的停滞时期,“文化大革命”的发动使得一切工作紧紧围绕“阶级斗争”进行,导致农村民生建设偏离正常轨道。改革开放后,我们党理顺了农村民生建设的思路,促使农村民生事业重新起步,并朝着正确方向飞速前进,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至十四大年是农村民生重新恢复和发展阶段;十四大至十六大是农村民生建设稳步推进阶段;十六大至十八大是农村民生事业迅速提升阶段;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民生建设步入新的发展阶段。经过几十年来党和政府的不懈努力,我国农村民生建设取得一系列较为显着的成就,农民收入不断增加、收入结构日益合理,农村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各项事业稳步推进,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高。然而,不可否认,与经济的高速增长相比较,农村民生改善相对滞后,农村仍然有较大规模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存在,农民收入水平远低于城市居民收入水平,农民群众享受的公共服务在质和量上都与城市有很大的差距,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状况日趋恶化。而与此对应的是,农村民生发展出现新变化和新特点,农民群众的民生诉求不断增长并日益多样化,他们渴望在收入增加、物质需要得到满足的同时,享受到更加优质的社会公共服务,获得人格的尊重和保护。共享发展理念的提出契合了农村民生发展的新趋势和新变化,同时也对农村民生建设提出新要求和新目标,对于农村民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它进一步凸显了改善农村民生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推动了农村民生建设内容的优化,由增加农民收入转变为增加收入和扩大公共服务供给并重,由物质满足转变为向物质满足和权利与人格尊严保护并重,同时,它还明确和揭示了农村民生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力量源泉。以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推进农村民生建设应从筑牢物质基础、兜住最低底线、夯实基本保障、提升幸福指数和凝聚共建合力等五个方面着手,强化农村民生的保障和改善,促使农民享受到更多的民生福祉,更加公平地分享国家发展带来的机遇和红利,增强他们的获得感、满意度和幸福感。
段小虎,张梅[8](2017)在《“十三五”时期我国文化扶贫研究趋势与重点分析》文中提出文章结合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实施以来我国文化扶贫工作经历的几个主要阶段,介绍了"十三五"开局之年文化扶贫在观念体系、制度建设、学术研究等方面的新突破。文章阐述未来几年文化扶贫研究的三个基本领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结构改革研究;文化精准扶贫理论基础、制度设计与实践探索研究;贫困文化的形成机制、遗传特性和"内生性重构"研究。要探索有中国特色的文化扶贫研究范式,鼓励研究者深入贫困村落、贫困家庭,通过大量观察和深度访谈,了解贫困人口日常文化生活,把握贫困文化的地域性、遗传性特征及其内在结构、变迁规律,为对策研究的"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管理"提供实证依据和数据支持。
张文雄[9](2016)在《宁夏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研究》文中认为作为社会发展的助推器和稳定器,教育始终发挥着社会资源再分配的作用。义务教育是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基石,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从当前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现状看,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是制约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问题。对于地处西部地区经济欠发达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以下简称为“宁夏”)而言,农村地区尤其是南部山区存在许多适龄儿童无法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情况,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更是困难重重。关于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研究虽然成果颇丰,但大多研究较为宏观,对于局部的、微观层面的研究,尤其是涉及宁夏这样的贫困落后地区教育投入问题的研究较少。本文基于公共物品理论、教育财政均衡理论、区域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城乡二元理论等理论,使用宁夏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省级时间序列数据和区县级面板数据,运用文献资料法、定量分析方法、问卷调查法、比较研究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对宁夏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支出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本文主要得到如下结论。第一,本文利用宁夏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财政投入的省级时间序列数据,考察了宁夏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支出的现状。本文发现:宁夏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但事业性投入则呈现下降趋势;对教育经费支出而言,宁夏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实际支出和预算内支出总额也呈现明显的增长趋势,其中,事业型经费支出占比波动上升,基建和专项支出占比波动下降。第二,本文通过对宁夏农村各区县普通小学和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和生均预算内教育公用经费变异系数、基尼系数、相关系数和弹性系数的测算,发现宁夏农村义务教育生均教育经费支出并不满足财富中立和财政中立,且宁夏农村义务教育生均经费支出对地方财富水平和财政能力的依赖程度非常高。无论是小学还是初中,无论是生均预算内教育公用经费还是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宁夏农村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的财富不中立的程度要远远高于财政不中立的程度。第三,本文基于县级层面数据,使用可行的广义最小二乘法和系统广义矩占计方法的估计结果表明,宁夏农村普通小学和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和生均预算内教育公用经费,均不满足财富中立和财政中立,且宁夏农村普通小学和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财富不中立的程度要明显高于财政不中立的程度。地方政府财政自给的程度越高,政府汲取财政收入的能力越强,义务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水平越高。此外,财政转移支付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对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水平有显着的正向影响。专项转移支付占财政转移支付的比重对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水平并不存在显着的影响。最后,本文指出宁夏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其一是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滞后且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占教育经费总投入的比重偏低甚至出现下降;其二是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区域内部差距十分明显,城乡差异依然显着,同其他发达地区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差距逐渐拉大;其三是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对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水平的依赖程度过高;其四是专项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促进功能并未有效发挥。基于以上研究,文本提出如下政策建议。一是将宁夏农村义务教育投资主体从区县级上移至省级,充分发挥省级政府对宁夏农村义务教育的统筹作用,不断加大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对贫困落后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二是在城乡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推动和落实“义务教育经费可携带”,建立“钱随人走”的经费保障机制;三是加快建立、完善的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宁夏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提高宁夏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比重;四是健全宁夏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长效机制,用规范的教育财政制度保障宁夏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
段小虎,谭发祥,赵正良,张运良,李社宁[10](2016)在《西部贫困县图书馆“跨越式”发展的财政保障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文章以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为主线,回顾了建国以来与特定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政策、公共财政制度的变迁过程以及对农村、特别是西部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影响;研究了市场经济完善期国家以推动区域、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发展为目标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设计和西部公共文化建设专项转移支付的规模、效益;结合国家公共文化政策导向、财税体制改革方向、区域经济社会现状和行业发展规律,通过特定自然、社会因素与服务成本函数关系的分析,构建西部贫困县图书馆财政保障"理想模型"。研究认为,西部贫困县图书馆建设受到传统公共文化建设城乡二元体制、当前区域经济二元格局和地区文化生态的三重制约;财政作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政策工具、保障手段和制度基础,需要进一步强化均衡保障能力,为西部贫困县图书馆构建以基本服务均等化为导向、以财政转移支付为手段,以"客观因素"为测算依据的保障新机制。
二、新机制——发展农村图书馆事业的关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新机制——发展农村图书馆事业的关键(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2)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研究 ——从不平衡走向协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述评与理论基础 |
2.1 文献述评 |
2.2 理论基础 |
2.3 理论分析框架 |
第3章 广西禀赋、经济演进与区域经济发展特征 |
3.1 广西壮族自治区禀赋 |
3.2 广西的经济演进(1949-2019) |
3.3 广西经济区域划分及区域经济发展现状 |
3.4 小结 |
第4章 广西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多维差距 |
4.1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测度方法 |
4.2 区域经济发展多维差距评价指标体系 |
4.3 区域板块间经济发展差距 |
4.4 城市间经济发展差距 |
4.5 县际经济发展差距 |
4.6 城乡经济发展差距 |
4.7 小结 |
第5章 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水平评估 |
5.1 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5.2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水平评价方法 |
5.3 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状况分析 |
5.4 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水平的空间特征 |
5.5 小结 |
第6章 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制约因素与机遇 |
6.1 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制约因素 |
6.2 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面临的机遇 |
第7章 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与保障措施 |
7.1 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内涵、目标与格局 |
7.2 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 |
7.3 广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保障措施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基本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3)精准生态扶贫研究 ——对2020年后我国扶贫战略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的结构框架与研究方法 |
一、结构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主要创新点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贫困 |
二、减贫 |
三、生态贫困 |
四、精准生态扶贫 |
第二节 主要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相关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相关理论 |
三、西方经济学的相关理论 |
第二章 精准生态扶贫问题的提出 |
第一节 精准生态扶贫是脱贫攻坚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一、经济发展任务要求持续推进扶贫事业 |
二、经济增速放缓带来开发扶贫投入压力 |
三、区域发展不平衡要求深度贫困区脱贫加劲 |
四、社会结构分化需加大贫困群体的社会保障 |
第二节 精准生态扶贫是传统开发扶贫方略的升级方向 |
一、弥补传统开发扶贫的不足 |
二、具备创新包容低碳发展新特质 |
三、优化现有扶贫模式和体系 |
第三节 精准生态扶贫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客观需要 |
一、两者密切相关且具内在协同性 |
二、助推乡村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
三、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谐发展 |
四、增强乡村内生发展动力 |
第四节 精准生态扶贫已具备实施条件和机遇 |
一、生态扶贫战略理念日渐清晰 |
二、生态扶贫政策调整日趋到位 |
三、生态扶贫实施环境日臻完善 |
四、生态发展与生态减贫已成为国际共识 |
第三章 我国生态贫困的现实与理论考察 |
第一节 贫困状况与生态环境条件 |
一、当前我国贫困状况 |
二、当前我国生态环境状况 |
第二节 生态贫困与生态环境脆弱关系的理论阐释 |
一、环境脆弱引发生态贫困论 |
二、生态贫困导致生态环境脆弱论 |
三、生态贫困和生态环境脆弱交互影响论 |
第三节 生态贫困与生态环境脆弱关系的实证分析 |
一、表现及特征比较 |
二、空间分布考察 |
三、耦合度评价 |
四、数据验证 |
第四节 生态贫困类型的划分 |
一、划分原则 |
二、划分依据 |
三、主要类型辨识 |
第五节 生态贫困主要类型的形成原因 |
一、生态环境不良致贫型的成因 |
二、功能角色束缚致贫型的成因 |
三、工业化进程中资源耗竭致贫型的成因 |
四、制度缺失性致贫型的成因 |
第四章 精准生态扶贫的实现机理与实践探索 |
第一节 精准生态扶贫的实现机理 |
一、生态环境内生变量化优化了生产力和经济发展目标 |
二、绿色投入产出动力机制的构建驱动了生态经济增长 |
三、扶贫整体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促进了经济效益的提升 |
第二节 精准生态扶贫的实践进程及成效 |
一、实践进展情况 |
二、典型实践案例 |
三、现有实践成效 |
第三节 精准生态扶贫的实践障碍 |
一、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依然存在矛盾 |
二、产业资本增值和产业项目选择不能满足需求 |
三、市场要素、社会及贫困群体人力资本作用不足 |
四、生态贫困基本情况不精准 |
五、生态扶贫资源配置体制机制还不完善 |
第五章 精准生态扶贫的国际经验启示 |
第一节 相关国家针对性生态扶贫举措 |
一、针对生态环境不良致贫型 |
二、针对功能角色束缚致贫型 |
三、针对工业化进程中资源耗竭致贫型 |
四、针对制度缺失性致贫型 |
第二节 国际针对性生态扶贫的基本经验 |
一、高效利用生态资源促进经济发展 |
二、保障生态贫困人口发展权益 |
三、注重市场减贫与社会减贫作用 |
四、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产业 |
第三节 国际经验对我国精准生态扶贫的启示 |
一、精准生态扶贫成效获得应立足资源禀赋选择适宜模式 |
二、精准生态扶贫动力激发需要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
三、精准生态扶贫区域协调要有统一的资源配置管理机构 |
四、精准生态扶贫有序实施重在制度的健全与保障 |
第六章 精准生态扶贫的战略导向 |
第一节 坚持生态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
一、促进生态建设与扶贫开发良性互动 |
二、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布局 |
三、坚持生态扶贫与新农村建设相衔接 |
第二节 立足资源禀赋发展与因人施策相结合 |
一、基于区域禀赋因地制宜发展 |
二、因应家庭差异分类帮扶 |
三、区分贫困个体不同施策 |
第三节 发挥市场机制与社会多方力量作用 |
一、突出发挥市场作用 |
二、培育社会力量参与 |
三、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
第四节 完善生态扶贫制度设计和治理体系建设 |
一、优化顶层制度设计 |
二、科学搭建治理体系 |
三、创新精准运行机制 |
第七章 推进精准生态扶贫的措施建议 |
第一节 生态环境不良致贫型的主要措施 |
一、坚持“三生融合”,厚植生态资本 |
二、发展科技新能源产业,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
三、加强基础设施投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四、推进劳动力转移,多举措提供就业机会 |
第二节 功能角色束缚致贫型的主要措施 |
一、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生态资源 |
二、探索生态资源的价值转换渠道 |
三、优先发展生态服务业 |
四、深化发展现代化农业 |
五、积极发展特色禀赋产业 |
第三节 工业化进程中资源耗竭致贫型的主要措施 |
一、全面推进废旧资源再生利用 |
二、发展资源互补或替代的产业 |
三、推进生态复建工程 |
四、大力开发人力资源 |
五、加快新城镇、新农村建设 |
第四节 制度缺失性致贫型的主要措施 |
一、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
二、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
三、完善精准生态扶贫模式 |
四、健全财税金融支持政策 |
五、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4)湖北省农村新机制教师队伍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意义 |
(二) 文献综述 |
1. 针对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问题研究 |
2. 针对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新机制政策研究 |
3. 对当前研究的述评 |
(三) 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思路、研究方法 |
1. 研究对象 |
2. 研究内容 |
3. 研究思路 |
4. 研究方法 |
(四) 本文的创新和不足 |
1. 本文的创新点 |
2. 本文的不足 |
二、湖北省农村新机制教师队伍建设理论基础 |
(一) 相关概念的涵义 |
1. 农村的界定 |
2. 新机制教师的概念 |
3. 教师队伍建设的内涵 |
(二) 湖北省农村新机制教师队伍建设的相关理论 |
1. 外部效应理论 |
2. 公共产品理论 |
3. 财政分权理论 |
三、湖北省农村新机制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分析 |
(一) 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补充新机制政策简述 |
1. 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补充新机制政策的主要内容 |
2. 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补充新机制的完善内容 |
(二) 湖北省农村新机制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情况 |
1. 新机制教师招聘数量情况 |
2. 新机制教师区域分布情况 |
3. 新机制教师任教学科设置情况 |
4. 新机制教师队伍建设资金投入情况 |
(三) 湖北省农村新机制教师队伍建设现状 |
1. 湖北省农村新机制教师队伍建设调查问卷构思 |
2. 湖北省农村新机制教师队伍建设调查问卷结果统计整理 |
四、湖北省农村新机制教师队伍建设的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
(一) 湖北省农村新机制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
1. 教学任务繁重 |
2. 工资收入过低 |
3. 福利保障困难 |
4. 发展渠道不畅 |
5. 离岗意愿强烈 |
(二) 农村新机制教师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1.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严重滞后 |
2. 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补充新机制政策未能一以贯之 |
3. 地方政府财政保障能力不足 |
4. 新机制教师流动机制一片空白 |
五、湖北省农村新机制教师队伍建设的对策 |
(一) 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 |
1. 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编制工作 |
2. 建立合理农村义务教育布局调整补偿机制 |
(二) 加快湖北省农村新机制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 |
1. 拓宽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新机制的覆盖范围 |
2. 建立省级全面负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薪酬制度 |
3.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流动机制改革 |
(三) 畅通新机制教师发展渠道 |
1. 健全新机制教师培训体系 |
2. 促进新机制教师专业发展 |
3. 加强新机制教师职业文化建设 |
(四) 加大对新机制教师生活的关心关爱 |
1. 关心单身新机制教师婚恋问题 |
2. 合理安排新机制教师教学任务 |
3. 改善新机制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适应性治理:乡镇权力的运作逻辑 ——基于沙镇的个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乡镇权力的研究 |
1.2.2 关于乡镇权力运作的研究 |
1.2.3 关于乡镇权力运作背景的研究 |
1.2.4 关于乡镇政府行为逻辑的研究 |
1.3 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 |
1.4 涉及理论与核心概念 |
1.4.1 理性选择理论 |
1.4.2 核心概念 |
1.5 个案选取及研究方法 |
2 历史与现状:乡镇权力的历史变迁 |
2.1 中国乡镇权力的历史演变 |
2.1.1 乡建制及其权力的历史演变 |
2.1.2 镇建制及其权力的历史演变 |
2.2 沙镇“镇治”的历史沿革 |
2.3 沙镇的权力与科层体制 |
3 乡镇权力运作之一:与县域主体的互动 |
3.1 与县委、县政府的互动 |
3.2 与县财政局的互动 |
4 乡镇权力运作之二:与镇域主体的互动 |
4.1 与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的互动 |
4.2 与镇域乡镇企业的互动 |
5 乡镇权力运作之三:与村域主体的互动 |
5.1 与村两委的互动 |
5.2 与村域社会精英的互动 |
6 结论与讨论 |
6.1 研究结论:适应性治理 |
6.2 对话与讨论 |
6.3 不足之处与未来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访谈提纲 |
附件二 主要访谈对象一览表 |
(6)教育改革偏好与中产阶层母亲的教育卷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问题 |
二、研究意义 |
(一) 个人意义 |
(二) 理论意义 |
(三) 实践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一) 中产阶层的相关研究 |
(二) 父母教育卷入的相关研究 |
四、研究对象与方法 |
(一) 研究现场的选择 |
(二) 访谈对象的选择 |
(三) 资料收集的方法 |
(四) 资料整理与分析的方法 |
五、基本概念与分析框架 |
(一) 基本概念 |
(二) 分析框架 |
第一章 阶层再生产的理论视野 |
一、家庭背景的阶层再生产机制 |
(一) 首属效应:家庭资本与教育分层 |
(二) 次属效应:家庭选择与教育分层 |
二、学校的再生产机制 |
(一) 经济再生产机制 |
(二) 文化再生产机制 |
三、家长教育卷入的再生产机制 |
四、未来的路径:“国家支配-母亲教育适应”的再生产机制 |
第二章 素质教育的“精致型符码”偏好与母亲的教育干预 |
第一节 素质教育的“精致型符码”偏好与高资本化 |
一、精致型符码的概念 |
二、素质教育政策的“精致型符码”偏好 |
三、新课程改革的“精致型符码”偏好 |
四、素质教育的“高资本化” |
第二节 个案学校的素质教育实践 |
一、白云小学表意性秩序的相对开放性 |
二、白云小学工具性秩序的封闭性 |
第三节 中产阶层母亲的密集教育干预 |
一、中产阶层母亲作为密集教育干预的主导者与教育责任感 |
二、密集教育干预的符码类型与特征 |
三、密集教育干预的过程 |
四、密集教育干预的动因 |
五、密集教育干预的阻碍因素 |
六、密集教育干预的结果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减负的“弱化学校功能”偏好与母亲的教育应对 |
第一节 减负的“弱化学校功能”偏好 |
一、减负政策的“弱化学校功能”偏好 |
二、个案学校的“弱化学校功能”偏好与小学教育选拔功能的弱化 |
第二节 课外补习场域的形成与阶层再生产 |
一、课外补习机构的崛起与监管缺失 |
二、课外补习机构作为阶层再生产的新工具 |
第三节 中产阶层母亲的精约式教育应对 |
一、中产阶层母亲作为精约式教育应对的主体与高教育期望 |
二、精约式教育应对的过程 |
三、精约式教育应对的动因 |
四、精约式教育应对的阻碍因素 |
五、精约式教育应对的结果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义务教育的“分流”偏好与母亲的教育选择 |
第一节 义务教育类政策的“分流”偏好与教育不公平 |
一、重点学校政策与“就近入学”的教育不公平 |
二、民办教育政策与民办学校的阶层排斥 |
三、重点班制度的教育不公平 |
第二节 教育实践的“分流”偏好:X市重点学校场域与“王牌”资本 |
一、重点高中场域与高升学率 |
二、重点初中场域与特权、重点校制度 |
三、重点小学场域与中上阶层家长 |
第三节 中产阶层母亲的教育选择 |
一、中产阶层母亲作为教育选择的主体与教育焦虑 |
二、中产阶层母亲的教育选择标准 |
三、中产阶层母亲的教育选择动机 |
四、中产阶层母亲的教育选择过程 |
五、中产阶层母亲教育选择的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家校合作的“家长责任”偏好与母亲的教育参与 |
第一节 家校合作政策的教育责任转移:由“教师责任”到“家长责任” |
一、建国后到20世纪末之前教师作为家校合作的主要责任者 |
二、21世纪初家长作为家校合作的主要责任者 |
第二节 家校合作实践的“家长责任”偏好:个案学校的家校合作制度 |
一、个案学校的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制度 |
二、个案学校的家长参与家庭教育制度 |
三、两所个案学校家校合作制度的异同 |
第三节 中产阶层母亲的教育参与 |
一、中产阶层母亲作为教育参与的主体 |
二、主动参与:中产阶层母亲参与学校教育与集体社会资本 |
三、半主动参与:中产阶层母亲参与家庭教育与个人社会资本 |
四、中产阶层母亲与教师的互动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新再生产:国家支配与母亲的教育适应 |
第一节 国家支配下中产阶层再生产的教育优势与教育风险 |
一、教育优势:教育改革政策偏好的中产阶层性 |
二、教育风险:教育实践的“家长主义”偏好 |
第二节 中产阶层母亲的教育适应:新再生产的行动者及两条路径 |
一、中产阶层母亲作为新再生产的行动者 |
二、阶层惯习再生产 |
三、学业成就再生产 |
第三节 破解教育改革难题的路径:从“家长主义”偏好到“国家责任” |
一、增强学校教育功能 |
二、弱化教育“分流”机制 |
三、规范课外补习机构 |
四、改变家校合作的“家长责任”偏好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7)基于共享发展理念的中国农村民生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博士生自认为的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论题的缘起 |
二、论题的意义 |
三、论题及相关问题研究综述 |
四、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
第一章 共享发展与民生建设的思想资源 |
第一节 共享发展的思想资源 |
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共享思想 |
二、马克思主义的共享思想 |
三、近现代西方的共享思想 |
第二节 民生建设的思想资源 |
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生思想 |
二、马克思主义的民生思想 |
三、近现代西方的民生思想 |
第二章 我国农村民生建设的历程、成就与经验 |
第一节 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改善农村民生的历程与主要成就 |
一、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改善农村民生的历程 |
二、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改善农村民生的主要成就 |
第二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民生建设的历程与主要成就 |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民生建设的历程 |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民生建设的主要成就 |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我国农村民生建设的基本经验 |
一、坚持加强和完善党对农村民生建设的领导 |
二、坚持立足基本国情和农村实际,稳步有序推进 |
三、坚持发展农村生产力与改造农村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 |
四、坚持尊重和凸显农民在民生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
第三章 共享发展理念下农村民生建设的问题及其成因与意义 |
第一节 现阶段我国农村民生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交织并存 |
二、农民转移就业仍然面临较大困难 |
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城市差距大 |
四、生态环境污染破坏日益加剧 |
第二节 我国农村民生建设问题的成因分析 |
一、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导致民生物质基础薄弱 |
二、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未能根本改变,妨碍农民公平共享成果 |
三、社会共建格局尚未完全形成,致使农村民生建设缺乏合力 |
第三节 共享发展理念引领农村民生建设的重要意义 |
一、凸显农村民生建设的地位 |
二、优化农村民生建设的内容 |
三、明确农村民生建设的原则 |
四、丰富农村民生建设的主体 |
第四章 先行地区以共享发展理念引领农村民生建设的实践探索和经验总结 |
第一节 先行地区以共享发展理念引领农村民生建设的实践探索 |
一、江苏省的实践探索 |
二、湖北省的实践探索 |
三、四川省的实践探索 |
第二节 先行地区以共享发展理念引领农村民生建设的经验总结 |
一、开展扶贫攻坚和社会救助,守牢农村民生底线 |
二、加强社会保障建设,夯实农村基本民生 |
三、促进民生公平,增强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
四、坚持共建共享,凝聚农村民生建设合力 |
第五章 以共享发展理念引领农村民生建设的路径选择 |
第一节 筑牢农村民生的物质基础 |
一、强化科技创新,推动农村生产力进步 |
二、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
三、实施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
四、创新有效实现形式,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
第二节 兜住农村民生的最低底线 |
一、转变扶贫方式,实施精准脱贫 |
二、完善制度安排,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 |
第三节 夯实农村民生的基本保障 |
一、建立投入保障长效机制,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 |
二、优化体制机制设计,增强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能力 |
三、创新基金筹集运营方式,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水平 |
第四节 提升农村民生的幸福指数 |
一、建立农民稳定增收机制,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
二、完善权益平等保障机制,促进农民转移就业 |
三、实行一体化供给模式,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四、构建多方参与治理格局,美化农村生态环境 |
第五节 凝聚农村民生的共建合力 |
一、以民生优先理念引领农村基层政府职能转变 |
二、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农村民生建设 |
三、增强农民参与农村民生建设的意愿和能力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8)“十三五”时期我国文化扶贫研究趋势与重点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实施以来我国文化扶贫工作回顾 |
2“十三五”开局之年我国文化扶贫研究的基本态势 |
2.1 文化扶贫理念逐渐成熟 |
2.2 文化扶贫制度设计更加完善 |
2.3 形成了文化扶贫研究新格局 |
3“十三五”时期文化扶贫研究重点选题的前瞻分析 |
3.1 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结构改革研究 |
3.2 文化精准扶贫理论基础、制度设计与实践探索 |
3.3 贫困文化的形成机制、遗传特性和“内生性重构”研究 |
4 结语 |
(9)宁夏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农村义务教育发展问题的研究综述 |
1.2.2 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问题的研究综述 |
1.2.3 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机制问题的研究综述 |
1.2.4 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2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财政投入 |
2.1.2 财政管理 |
2.1.3 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物品理论 |
2.2.2 教育公平理论 |
2.2.3 教育财政均衡理论 |
2.2.4 区域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5 城乡二元理论 |
3 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理论分析 |
3.1 农村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的主体分析 |
3.1.1 农村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原则 |
3.1.2 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主体 |
3.1.3 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存在的主要问题 |
3.1.4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对宁夏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影响 |
3.2 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不平衡的原因分析 |
3.2.1 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 |
3.2.2 现行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制度的弊端 |
3.2.3 农村义务教育独特的利益结构 |
3.2.4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主体间利益冲突 |
3.2.5 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决策信息的不对称性 |
3.3 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政府责任 |
3.3.1 农村义务教育供给特征 |
3.3.2 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政府责任缺位 |
3.4 本章小结 |
4 宁夏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与支出现状分析 |
4.1 宁夏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收入情况 |
4.1.1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收入的构成及来源 |
4.1.2 宁夏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收入总额及构成 |
4.1.3 宁夏农村小学义务教育经费收入总额及构成 |
4.1.4 宁夏农村初中义务教育经费收入总额及构成 |
4.1.5 基于问卷调查的宁夏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育经费收入存在的问题 |
4.2 宁夏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支出情况 |
4.2.1 宁夏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支出总额及构成 |
4.2.2 宁夏农村小学义务教育经费支出总额及构成 |
4.2.3 宁夏农村初中义务教育经费支出总额及构成 |
4.2.4 宁夏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支出存在的问题 |
4.2.5 基于问卷调查的宁夏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育经费支出存在的问题 |
4.3 本章小结 |
5 宁夏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均衡性分析 |
5.1 宁夏各区县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 |
5.2 横向教育公平视角下的宁夏农村义务教育公共财政投入 |
5.2.1 衡量指标 |
5.2.2 描述统计 |
5.2.3 计算结果 |
5.3 财政中立视角下的宁夏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 |
5.3.1 模型与方法 |
5.3.2 计算结果 |
5.4 本章小结 |
6 宁夏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影响因素分析 |
6.1 宁夏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影响因素分析 |
6.1.1 变量选择 |
6.1.2 模型与方法 |
6.1.3 样本与数据 |
6.1.4 估计结果与分析 |
6.2 财政分权、转移支付与宁夏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 |
6.2.1 模型、方法与变量 |
6.2.2 估计结果与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7 政策建议 |
7.1 实施省级统筹 |
7.2 中央政府应加大对宁夏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力度 |
7.3 提高对宁夏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比重 |
7.4 建立宁夏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长效机制 |
7.5 创新宁夏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管理制度 |
8 研究结论与不足之处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创新之处 |
8.3 研究不足之处 |
附录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 |
致谢 |
(10)西部贫困县图书馆“跨越式”发展的财政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城乡二元体制”历史渊源及其演变 |
1.1 改革开放前城乡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供给 |
1.2 经济社会转型期文化建设传统体制的解体 |
1.3 市场经济完善期国家公共文化均衡发展战略 |
2 以财政转移支付为手段的体制重建 |
2.1 财政转移支付的基本概念与基本功能 |
2.2 西部文化建设专项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效益 |
3 典型贫困县政府财政收支结构与调研数据分析 |
4 “因素法”财政保障机制的基本设计 |
4.1 “因素法”财政转移支付的基本概念 |
4.2 “因素法”财政保障模型的构建 |
4.3 “多因素动态调节系数”的说明 |
5 结语 |
四、新机制——发展农村图书馆事业的关键(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2]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研究 ——从不平衡走向协调[D]. 陈田. 西南民族大学, 2020(04)
- [3]精准生态扶贫研究 ——对2020年后我国扶贫战略的思考[D]. 叶善青. 福建师范大学, 2020(12)
- [4]湖北省农村新机制教师队伍建设研究[D]. 聂俊. 华中师范大学, 2018(01)
- [5]适应性治理:乡镇权力的运作逻辑 ——基于沙镇的个案研究[D]. 李元洪. 华中科技大学, 2018(06)
- [6]教育改革偏好与中产阶层母亲的教育卷入[D]. 王金娜. 南京师范大学, 2017(12)
- [7]基于共享发展理念的中国农村民生建设研究[D]. 潘学良. 武汉大学, 2017(06)
- [8]“十三五”时期我国文化扶贫研究趋势与重点分析[J]. 段小虎,张梅. 图书馆论坛, 2017(05)
- [9]宁夏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研究[D]. 张文雄. 北京林业大学, 2016(04)
- [10]西部贫困县图书馆“跨越式”发展的财政保障研究[J]. 段小虎,谭发祥,赵正良,张运良,李社宁. 图书馆论坛, 20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