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育矿权市场,促进矿业发展(论文文献综述)
刘永团[1](2020)在《地勘企业竞争能力评价研究 ——以内蒙古地矿集团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受世界经济下行和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双重影响,我国地勘行业的发展遇到诸多困难,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相互矛盾,为了地勘企业在顺应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潮流下持续健康发展,本文基于绿色发展理念对地勘企业竞争能力进行评价,使地勘企业自身发展在纵向准确了解其发展趋势,横向上明确其发展的短板,为地勘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决策提供依据,同时,也为地勘行业的发展提供借鉴和促进作用。本论文以企业竞争能力、绿色产业等相关理论为指导,通过对地勘行业发展现状进行梳理,总结出地勘行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传统的地质勘查和矿业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而国家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在地勘行业应用的实践证明,走绿色勘查开发道路成果显着,可以有效的解决此问题。在此基础上厘定了我国地勘企业竞争能力的概念和内涵,通过对地勘行业的外部环境进行分析,结合地勘企业自身发展的特点,讨论了我国地勘企业竞争能力的影响因素,借鉴国内外企业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基于绿色发展理念构建了我国地勘企业竞争力指标评价体系,评价体系包涵了 7个一级指标和27个二级指标。选择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AHP-模糊评价法对内蒙古地矿集团近五年竞争能力进行了实证评价研究。实证研究表明:横向上,在2014年-2018年每年的地勘企业总体竞争能力均一般,其中,企业的资源能力、冶炼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评价较好,勘查能力、开发能力、营运能力和绿色发展能力评价一般,而绿色发展能力得分最低;纵向上,2014年-2018年地矿集团总体竞争能力发展趋势基本保持不变。从影响企业竞争能力的各子能力评价结果可知,资源能力、冶炼能力和开发能力有不断上升趋势,营运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绿色发展能力基本不变,勘查能力趋势下降。最后,根据评价结果,按其各子能力对地勘企业的竞争能力影响的重要性进行分析,研究认为地勘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地勘企业行为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和地勘企业受传统地勘思想影响比较严重,缺乏营运和组织管理学习能力,所以,本文主要从资源能力、绿色发展能力、营运和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提出建议,实现地勘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陈建[2](2020)在《山东DK集团发展战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针对在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过程中新组建的国有企业集团——山东DK集团有限公司,回顾总结了其发展历程,分析了其现状和面对的困难,立足2019年初山东DK集团重组启动时的企业状况,进行战略管理研究。对山东DK集团进行战略分析,主要包括:运用PEST分析方法对山东DK集团面临的宏观环境进行分析,分析了山东DK集团特殊行业、特殊时期、特殊地域的“三特”方位;运用产业链分析方法对山东DK集团所处的地勘行业进行分析;对地勘行业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运用市场供需分析方法对山东DK集团所面向的地勘市场进行分析;对山东DK集团集团内部情况进行分析;运用SWOT分析方法对山东DK集团进行内外部情况综合分析。根据战略分析情况,确定了山东DK集团“齐鲁娇子地矿标杆”的企业愿景、“山东地矿资源保障”的企业使命、“开放包容忠诚责任”的价值观,提出了“打造矿产勘查与开发、工程勘察施工与地质服务、地热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一流企业”的总体目标,制定了短期、长期“两步走”的战略路线,短期采取收缩、聚焦、转型的重塑战略,长期采取整合省内、布局全国、迈向全球的做大战略。明确了矿产勘查与开发、工程勘察施工与地质服务、地热新能源开发利用三大主业板块,确定了DK矿业、DK工程、DK新能源三大主业平台公司,并对各业务板块分别提出业务战略规划。为保障山东DK集团战略规划落地实施,制定了战略实施保障措施,提出了调整组织架构、加强内部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支撑、加强科技创新、优化发展环境的具体举措。
张津伟[3](2019)在《中矿资源国际化战略演进及产业生态优化研究》文中提出中矿资源作为我国最早成规模“走出去”的地勘企业,自1999年至今已经走过了20个年头。在此期间,公司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堪称我国地勘行业国际化“最佳实践”企业之一。论文基于资源基础理论、企业演化理论、产业经济学理论,采用案例研究方法,对中矿资源国际化战略阶段特征、战略绩效、成功要素、演进机理以及产业生态优化等问题展开研究。论文取得成果如下:(1)中矿资源国际化战略三个阶段依次递进,表现出相应的阶段特征:第一阶段特征为“借船出海”、专一化战略和“打工者”地位;第二阶段特征为实施纵向一体化和同心多元化战略;第三阶段特征为实施跨领域相关多元化战略和实现跨越式发展。中矿资源三个阶段战略均取得了较好的绩效,这些绩效分别表现为财务绩效、市场绩效、产业生态绩效等。中矿资源三个阶段战略的成功,既取决于高管团队的内在特质,又取决于企业内部资源能力与外部环境机会的匹配,以及高管团队在动态中对于战略决策、战略行动、战略绩效的有效掌控。(2)对于中矿资源国际化战略的演进机理,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要素的逻辑过程,即在内外动因推动下,高管团队对于内部资源能力、外部机会以及企业愿景使命建立正确认知,组织通过利用式学习和探索性学习实现能力重塑,进而有效推进资源整合和战略转型升级。实施战略转型升级,需要通过“三因素”耦合机制、启动-响应机制、内外协同机制、动态调适机制、评估修正机制以及奖惩机制来实现。(3)在系统分析中矿资源产业体系和产业支撑体系及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其产业生态优化的措施建议,并提出了以卡普兰等关于平衡积分卡和战略地图的思想作为中矿资源核心竞争力培育引导体系的建议。论文研究成果对于深化中国企业国际化战略研究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对于中矿资源及类似中国企业国际化战略实践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曹书[4](2019)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现代经济体系改革的日益深化,在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过程中,资源型城市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保障义务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权利间的矛盾冲突愈演愈烈,通过利益补偿机制化解该项“非对称性矛盾”已然成为区域协调发展紧迫的现实需求。为此,国家通过资源税改革及中央财政专项拨付等方式为资源型城市提供了纵向补偿,形成了补偿机制“纵多横少”的格局。但是财税体系的纵向补偿因周期性与有限性无法独力扭转资源型城市颓势,还须为资源型城市脱困振兴提供长效性横向补偿机制。2018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在“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当中将“健全资源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利益补偿机制”予以重点强调,指出“围绕煤炭、石油及其他矿产等重要资源,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调控相结合,加快完善资源开采、生态治理等外部成本内部化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鼓励资源输入地通过共建园区、产业合作、飞地经济等形式支持输出地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加快建立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长效机制。”可见,作为资源输出地的资源型城市获得作为资源输入地的非资源型城市横向利益补偿之正当性已经得到国家认可,资源型城市要避免矿竭城衰的悲剧,必须构建切实可行的横向补偿机制,引导非资源型城市利益回流,让资源红利反哺当地。但在当前,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问题仍停留在战略与指导思想层面,其具体机制的构建问题亟待学界破题。横向补偿研究的滞后主要表现于补偿主体、补偿客体、补偿权利义务关系、补偿原则、补偿标准、具体补偿方式等要素尚未制度化、权利化与法律化,一套科学合理的横向补偿法律机制能够为资源型城市的横向补偿提供理论基础与权利依据,以权利结构为指引设计横向补偿技术性措施,并在确权入法中引导和鼓励作为资源输出地的资源型城市与作为资源输入地的非资源型城市间建立约束性横向补偿关系,落实横向补偿效应,从而推动资源型城市利益横向补偿向权利化、法律化及常态化的补偿路径倾斜。截至目前,法学界对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理论研究还很少,无法为操作层面提供有效支撑。本文对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的法律机制展开研究,其目的即是为了从经济法学角度填补这个法律机制短板。因此,该项研究具备一定的理论价值、现实迫切性与实践指导意义。本文主文部分共分为六章,形成递进与总分的逻辑结构。首先以资源型城市补偿机制的演变为开端,指出横向补偿机制对资源型城市的重要意义;随后分析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核心构成;紧接着探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补偿技术;在前三章所述内容的基础上,对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具体方式展开论证,包括横向补偿基金的规则设计、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引导与规制及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路径三种类型。具体要点如下:第一章——“资源型城市补偿机制的演变”。本章主要讨论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损益间的因果律、资源型城市纵向补偿的不足、横向补偿机制的价值与缺陷,以及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作用。首先,界定资源型城市的基本内涵与外延。尽管人们对“资源型城市”一词早已熟知,但其具体内涵与外延却在随情势变更而不断变动,对其作出限定实有必要。同时,经济发展停滞、社会保障落后及生态环境恶化构成了我国资源型城市的发展障碍。因此,本文在深入探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之前,有必要将资源型城市的基本范畴与所面临的主要问题阐述清楚;其次,明确横向补偿机制的应有之义。补偿机制在各学科及同一学科不同领域均有广泛且深入的研究与应用,并衍生出众多的研究范畴。究竟是哪一学科最早将补偿机制作为一种专业术语加以使用,现已无从考证,但近些年在法学领域对补偿机制的研究持续升温却是不争的事实。法学的初期研究领域主要在于国家合法行为对公民损失的行政补偿机制,而后开始转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各要素研究。随着研究的深入,补偿机制开始分化为政府补偿与市场补偿、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等机制类型,各自的内涵与外延也在不断丰富、发展与演进。故此,在本文深入研究横向补偿法律机制之前,对横向补偿机制的限定也十分必要;再次,提出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损益间的因果律,找准现有横向补偿机制的症结,为法律机制研究提供价值依据。从现实国情角度看,对资源的大量开发与过度开采,导致资源型城市的迅速崛起,为国民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因资源的有限性与不可再生性,长期开发后的资源型城市也必将面临资源储备量递减甚至枯竭,资源型城市也随之衰落,并引发了产业升级转型、下岗就业与再就业、社会保障不足、生态环境修复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仅靠资源型城市自身是无法承受的,也不该让其独立承担,亟待外部大量的资金、资本及其他带有活力的生产要素投入。相较而言,非资源型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要远高于资源型城市,这些城市在资金、资本及优质生产要素方面具有显着的比较优势,是改革发展成果的实际享有者。因此,本章揭示出资源型城市发展滞后与非资源型城市“受益板块”的高速发展之间存在显着关联性,提出“两类城市的损益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观点,并在梳理我国资源型城市的补偿机制之后,发现横向补偿机制的症结所在,为后续法律机制的构建指明了方向。第二章——“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构成”。本章主要讨论横向补偿机制的权利化意义、横向补偿权存在的必要性、生成的可行性,以及横向补偿权的基本内涵、生成逻辑与权利结构等问题。首先,明确由横向补偿机制向法律机制蜕变的路径。法律机制是有关权利与义务的规范工具,法学领域业已关注法律机制在资源型城市补偿实践中的重要作用。然而,对法律机制的含义、机制向法律机制转化的路径以及权利作为法律机制核心的认识等方面仍未深入,只谈法律机制之形,不谈法律机制之魂,造成机制与法律机制混为一谈。因此,在探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具体措施之前,应率先对机制向法律机制转化路径予以界定,并对横向补偿权的内容进行深入研究,以描述出该法律机制权利化的具体形态;其次,证明横向补偿权存在的必要性与生成的可行性。资源型城市的补偿权最早出现于因资源开采引发生态环境问题所进行的补偿实践,但资源型城市能源资源安全、生态安全等多重保障义务对传统补偿权提出了挑战。考察横向补偿权存在的必要性与生成的可行性,有助于更准确的理顺新型补偿权的内在法律逻辑,指导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具体举措的设计;再次,揭示横向补偿权的内涵、生成逻辑与权利结构。由于资源型城市的横向补偿属于现有行政区域关系的横向化,主要以横向补偿权为核心的法律机制来完成,故而将横向补偿权称为该法律机制的核心构成。此外,与传统生态补偿权不同,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权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众多且错综复杂,因此在阐述横向补偿权基本内涵与权利结构的基础上,应在不同类型利益关系中界定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第三章——“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补偿技术”。本章主要讨论横向补偿的原则、横向补偿方式的总体设计及横向补偿标准的设定三方面。首先,在进行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时,具体的横向补偿措施与补偿标准应当依据一定的原则设定。资源型城市的横向补偿须遵循区域利益协调、社会福利增加、多元主体参与及比较优势互补四大原则。其中,区域利益协调原则为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机制设计的基本原则,社会福利增加原则为横向补偿措施的评价原则,多元主体参与及比较优势互补则为横向补偿行为的适用原则;其次,总体设计横向补偿方式。基于前述分析,资源型城市确实存在“资金、公共事业与生产要素跨区域补偿”之客观需要,且该横向补偿客观需要具有显着的层次性。⑴资源型城市公共事业横向补偿因主要围绕民生改善,可被界定为满足生存需要的补偿,即生存性补偿方式,其在横向补偿方式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⑵对资源型城市资源价值、生态保护、公共事业及经济可持续的资金横向补偿虽可对资源型城市系统生存与发展各方面予以全面补偿,但无法做到按需补偿,是在保障资源型城市基本生存条件的基础上为其提供发展机会的适当补偿,即兼具生存性与发展性的适当补偿方式;⑶资源型城市经济可持续需要新兴产业的培育和接续产业的选择,关键在于劳动力、土地、资本、信息、科技及企业家才能等优质生产要素的引入,非资源型城市在良性资产充裕度和优质生产要素活跃度等方面均具有显着的比较优势,这些优质生产要素的跨区域补偿属于发展性补偿方式。本文认为,基金、公私合作PPP模式及对口合作三种制度的功能性与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的客观需要具有一致性。三种制度与具体补偿领域相结合,能够形成横向补偿基金、横向补偿PPP项目和短缺生产要素的对口合作三大横向补偿方式。三大横向补偿方式只有紧急结合,形成合力,方能全方位保障资源型城市的资源有效输出、经济可持续发展、民生改善及生态保护等多元任务的落实;再次,设定横向补偿标准。在将经济学外部性理论确定为横向补偿标准的理论依据后,本文深入探讨了横向补偿标准的量化方法、量化障碍与创新路径。第四章——“横向补偿基金的规则设计”。本章主要讨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资金不足问题、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应对思路与缺陷,以及横向补偿基金的修正路径。首先,指出补偿资金不足与补偿需求充裕的矛盾。“资金不足”是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资源型城市的资源价格与价值剪刀差、生态环境的恢复与建设、产业升级与转型及民生福祉的提升均需要大量资金的注入,但资源型城市现有的地方财政收入及中央财政纵向补偿规模与上述事权并不匹配,资金缺口很大,亟需另觅补偿资金来源;其次,归纳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应对思路与缺陷。如前所述,资金缺乏是资源城市面临的共同问题,绝非某类资源型城市所独有。就此而言,中央财政专项划拨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补偿实质上是一种应急措施。早在首批资源枯竭型城市评选之前(2007年),国家就着手设计能够全覆盖各类资源型城市的基础性、长效性的资金补偿筹措机制——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并由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管理试行办法》,希望在2015年中央财力性转移支付结束之季由准备金制度接力,继续对资源型城市转型提供资金保障。但时至今日,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仍未出台,中央财政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补偿也已疲态尽显。那么,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在理论上如何设计的?是否在实践中已有试点?相关指引迟迟无法出台的原因为何?存在哪些缺陷?上述疑问均须作出准确解答;再次,总结横向补偿基金的修正路径。横向补偿基金具有多元的资金来源、分散的资金用途与多变的资金管理三大典型特征,将有效弥补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缺陷。横向补偿基金与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既有相同点,又存在显着的差异。二者的相同点体现于资金用途的分散性,即所提取的资金均被用于资源型产业的升级、接续与转型、战略新兴产业的培育、生态环境治理、民生福祉的改善等资源型城市系统问题的解决,而非专门用于某方面问题的风险处置,这是横向补偿基金与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之间形成合作关系的基础。二者的不同点在于:⑴资金来源方面。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源于当地资源型企业,准备金的多寡与企业的资源开采数量正相关;横向补偿基金则由原始资金与积累资金组成。其中,原始资金来源于非资源型城市政府横向财政转移支付、非资源型地区资源使用权市场交易额的提成及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积累资金为原始资金的投资收益,原始资金与积累资金所形成的基金由中央政府集中用于资源型城市系统建设。⑵资金使用方面。总体而言,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所负担的任务过重,有些任务并非仅凭资金支持即可解决,还须其他方式配套进行。同时,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对政府与市场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分工作出了明确划分,但分配给资源型企业的负担过重,政府应承担的责任过轻;横向补偿基金在使用上须明确补偿基金的专用性与适当性,并须强调“哪些问题应该由政府承担、哪些方面要由市场实现”,充分考量政府与市场能力范围的前提下实现其责权利的平衡。⑶资金管理方面。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不具备增值功能,横向补偿基金则应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投融资市场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总之,正是基于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与横向补偿基金的异同关系,二者方能相互补充,形成合力,共同保障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资金的充裕。第五章——“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引导与规制”。本章主要讨论PPP模式的横向补偿品质、横向补偿PPP项目的评审对象及横向补偿PPP项目的锁定期制度。首先,挖掘PPP模式的横向补偿品质。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中,不仅可以通过设立横向补偿基金实现对资源型城市的资金补偿,还可以由非资源型城市优质社会资本方与资源型城市政府间通过PPP项目实现资本补偿,以大幅度提升资源型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质量与公共服务的效率。“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是PPP模式的精髓,这一精髓决定PPP模式具有横向补偿的品质;其次,设计横向补偿PPP项目的评审对象。资源型城市能够运用PPP模式在与非资源型城市公私合作中实现资本的跨区域补偿,横向补偿PPP项目可以成为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的主要方式。与一般PPP项目相比较,横向补偿PPP项目更加强调公私合作对资源型城市的补偿效果,这种补偿效果的落实须依赖横向补偿PPP项目评审对象的合理设计,主要包括适用范围及相应合作类型、实施主体、采购方式、特定融资方式及评估方式五个方面;再次,规范与重构横向补偿PPP项目的锁定期制度。作为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先行者,国有资本应起到样板作用。但是,横向补偿PPP行业有效市场的形成更须充分激发民营资本的参与热情,PPP制度优势才能得以发挥。同时,也应清醒的意识到,由于资源型城市营商环境的恶化、机制体系的陈旧及支付与消费观念的落后,致使非资源型城市民营资本对该区域的PPP项目必将保持更加谨慎的态度。民企的谨慎态度主要源于因股权变更限制所导致的横向补偿PPP项目投资回报周期长和资本运营效率偏低问题。作为平衡政府与民企对股权变更限制与自由的重要工具,我国PPP模式锁定期制度应发挥消除民企参与横向补偿PPP项目的顾虑,确保横向补偿PPP行业形成有效的市场环境。第六章——“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路径”。本章主要讨论对口合作的源流与横向补偿效应、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思路与缺陷,以及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法制化路径。首先,梳理对口合作的源流,抽象其横向补偿效应。在横向补偿中,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不仅可以通过资金、PPP项目方式对横向补偿权予以具体化,还可以结成对口关系,以对口合作机制促成二者间的横向补偿关系。对口合作源于对口支援,但并非仅限于对口支援的适用范畴,将对口合作机制引入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的结对关系中,能够起到横向补偿资源型城市的效应。其次,指出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思路及缺陷。对口合作横向补偿应然效果以“飞地经济”为理论基础,但其应然状态转化为实然状态还须配备可行性路径。当前,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间对口合作主要以中央积极参与和地方主动对接为主要推动力,但存在“领导力与执行力”不足的风险;再次,设计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法制化路径。法制化能够为资源型省市与非资源型省市政府间对口合作提供稳定的领导力与执行力。法制建设的内在逻辑品质是从实践经验出发,发现规范对象的内在规律性、存在使命与本来面目,不仅要回答“是什么”,还须回答“为什么”的问题,只有实然与应然的结合才能够理解法制建设对于资源型省市与非资源型省市协调发展战略不可替代的现实意义。对口合作横向补偿效应的法制化是其“领导力与执行力”的长效来源,但地方立法对“对口关系”方互补共赢的规范力度不足,无法胜任该法制化要求,唯有跨区域经济法制建设才能满足对口合作横向补偿效应法制化的客观需要。为此,须在地方协同立法的基础上,加强国家层面的综合性立法与专门性立法,以便真正落实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间的对口合作横向补偿的实效性。
王建新[5](2019)在《内蒙古地勘行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研究》文中认为当前,全球经济和资源形势面临重大转折,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地质调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地质勘查产业结构调整变化,战略性矿产的兴起,科技创新战略实施将不断拓展地质勘查的空间。新的形势对我国地质勘查工作提出巨大的挑战,同时为地质勘查产业转型升级带来了机遇,也为内蒙古自治区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现阶段探索内蒙古地勘行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更好的把内蒙古自治区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显得尤为关键。本文在参考借鉴现有研究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全球及国内的地质勘查形势、内蒙古矿产资源及其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内蒙古地勘行业现状分析等方面,围绕内蒙古地勘行业转型升级路径及动力进行了探索性研究。提出了“新地勘经济体系”,新地勘经济体系是由地勘经济活动各个环节的相互关系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内蒙古地勘行业转型升级发展的路径是建立新地勘经济体系,包括地勘产业体系、绿色发展和对外地勘。地勘产业体系是建立行业化管理、专业化细分和企业化经营的地勘产业体系;企业化经营就是要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打造实体经济就是组建地矿集团公司,地矿集团公司采取勘查开发一体化、大地质、地质跨界的战略。并论述了地质跨界战略实施是地勘行业转型升级的衍生和实体经济的补充。建立了地勘行业转型升级的动力指标体系。地勘行业转型升级的动力是实体经济的创新驱动,实现创新驱动就是要创建高效的组织管控制度,完善的人力资源制度,健全的地勘金融机制,充满活力的文化建设以及科技创新机制。以此为基本点构建了转型升级的动力指标体系,包含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30个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为准则层,三级指标为方案层。实施转型升级的目的就是要实现地勘新经济,地勘新经济就是在地质勘查业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的基础上与新经济的大数据、互联网+、智能化的结合体。
汪绪涛[6](2018)在《中国矿业资本制度改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矿业资本市场对促进矿业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虽然我国已经具备矿业资本市场发展的经济、资源和证券市场基础,采矿业企业资本市场上的表现明显弱于西方主要国家。寻找影响矿业资本市场发展的因素并进行积极改进,是促进矿业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论文综合运用实证分析、比较分析、文献综述和案例研究等方法,通过境内外矿业资本市场基础和监管制度的对比分析,指出境内存在制度性问题,并提出改革和完善建议。矿业资本市场制度方面,证券发行上市采用保荐制,证监会进行实质审核,影响市场机制的发挥,建议逐步推进注册制;新三板和A股应充分考虑采矿业公司的资源属性,设定专门的挂牌或上标准,并实现新三板和A股的顺利转板;明确矿业公司A股上市的信息披露要求和标准,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实现投资者和发行人之间的信息对称。矿业行业监管制度方面,不合理的监管制度影响了矿业企业的产权清晰、规范运作和可持续经营能力等,与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不符。建议完善矿权核发制度,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矿权核发机制,取消矿权期限分割;优化收益分配制度,考虑到不同矿产资源禀赋的差异,设定超额利润分配制度;完善矿山用地制度,在土地总体规划范围内,认可采矿业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签署土地租用协议的效力。通过对证券市场制度和矿业行业监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促进矿业资本市场及矿业行业的良性发展。
杨诗音[7](2014)在《我国采矿权流转方式研究》文中提出矿产资源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而矿产资源的有限性和人类需求的无限性更是要求合理配置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合理配置的前提是建立矿业权流转市场,而矿业权流转制度是通过矿业权流转方式实现的,因此采矿权流转方式的完善对我国矿业权流转市场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随着采矿权流转市场的逐步建立,由于采矿权流转制度的不成熟,采矿权的流转在实践中产生了诸如非法转让现象普遍、安全事故频发以及环境破坏严重等问题,要求加强对采矿权流转的监管。本文分四个部分来对采矿权流转方式进行研究。第一部分介绍采矿权流转的基础理论;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采矿权流转方式的规范现状,从采矿权流转监管现状和采矿权转让合同规范现状两个方面进行;第三部分首先阐述了我国采矿权流转存在的问题,包括采矿权非法转让、采矿权抵押管理混乱、受让人资质原则化、矿业权交易机构不规范及采矿权审批机关职责不统一五个方面,然后对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第四部分是完善我国采矿权流转方式的建议,包括完善立法、明确受让人资质、规范矿业权交易市场、严格采矿权转让审批以及加强政府监管五个方面。
骆云[8](2014)在《中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研究》文中指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科学发展,不仅包括技术层面的要求,还应该包括管理层面的要求。当前我国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但在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社会需求与资源供给仍充满着复杂性、矛盾性以及面临着各种窘境。这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管理应该走上法制化之路,用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去规范矿业的管理,从而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健康发展。在当前的法制化进程中,我国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滞后性,因此,有必要对我国旧法进行回顾与反思。近代的中国自晚清开始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矿产资源法律制度随之也发生了巨变,完全颠覆了封建传统的旧有形式和内容,开创了中国历史之先河,把我国的矿产资源法推向了近现代化之路。本论文采用文献法、历史逻辑法和比较法等研究方法,依循两条线索:纵向研究上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相结合,横向研究上将地学、法学和历史学多学科相结合,科学总结当前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现状,并对我国近代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的立法体系与内容的演变进行系统考察,总结其经验教训,最后从历史视阈对当前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的对策和发展的趋势。论文在研究选题、研究视角和研究观点方面有所创新,主要包括七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绪论。主要论述了论文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研究的思路与方法、论文的主要内容以及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二章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现状研究。根据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需求现状,从多维视阈对之进行重新思考;通过系统分析开发管理现状,如矿产资源税偏低、矿业权价格偏离实际等现状,提出通过修改完善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来实现对资源的有效管理。见于本国国情,提出从历史视阈来分析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探讨勘查开发管理的法制化建设。第三章近代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变革的动因研究。既存在内部动因,也有来自外部的因素。主要包括:列强觊觎、财政危机、爱国运动、统治者觉醒和西方法律文化传入。第四章近代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的立法体系演变研究。立法体系的发展经历了如下演变:悠久历史的诏书或奏章、中外谈判草约、系列的大清矿务章程、民国时期的矿业法。第五章近代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的内容演变研究。其中主要包括矿业权演变、矿业用地制度演变、矿税制度演变、矿业外资制度演变和矿业监督制度的演变。矿业权的演变主要分析了矿业权的性质、取得方式、变更、撤销、抵押和设定的内容演变。矿业用地制度的演变主要分析了矿业用地的准入制度、用地范围、矿地公司、用地期限、退出机制的内容演变。矿税制度的演变主要分析了税率、机构、处罚措施的内容演变。矿业外资制度的演变主要分析了借用洋款、招集洋股的内容演变。矿业监督制度的演变主要分析了监督职能、监督方式、监督人员、开工时限的内容演变。第六章近代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演变的经验教训研究。通过历史研究和对比分析,得出如下经验教训:第一,法制走向近现代化,但还处于起步阶段。其主要包括:开始培养法律人才,但队伍还比较薄弱;移植西方法律,但缺乏本土化;以发展经济为宗旨,但缺乏环保意识;制定处罚措施,但过于繁细。第二,意欲发展经济增强国力,但缺乏独立自主的国内环境。其主要包括:认识到利用外资的重要性,但存在扭曲性;逐渐向征收货币税转化,但矿率制定缺乏合理性;修改完善矿产资源法律制度,但过于频繁。第三,法律制度内容较为齐全,但缺乏完善性。其主要包括:设置矿业用地退出机制,但较为粗略;设置矿业开工时限,但缺乏资源战略思想;设置矿业监督机构,但职能发挥不充分;设置矿业监督人员,但缺乏独立性。第四,具有变革意识,但缺乏彻底性。其主要包括:墓地逐渐列为矿业用地,但朝廷所用地例外;以地作股创新了发展机制,但宗旨是为维护地主阶级利益;出现服务型管理理念,但仍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第七章历史视阈下当前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研究。首先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矿产资源法修改完善不及时;忽视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不善;缺失矿业用地制度;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缺乏合理性。其次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处理好矿产资源法的稳定性与变革性关系;构建市场与政府耦合的矿产资源配置机制;完善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制度;构建股份合作制矿业用地制度;构建合理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最后提出发展趋势:尊重自然与和谐发展,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遵循“绿色矿业”管理理念。
许小春[9](2013)在《矿产“三资”统筹管理研究》文中指出在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和基本框架,地质工作体制改革将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明确分开,有力地促进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市场化进程,矿业和矿产资源勘查业出现了生气勃勃的新局面。近十多年来,在民营企业和国内外部分资本的积极参与下,我国矿业市场主体发生了改变;在下游及其他产业的企业进军矿业的影响下,国内矿业企业经营模式出现重大变化;在金融资本的运作及跨国公司的冲击下,国内矿业投资模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等等。这些变化为我国新时期的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在稀缺性、耗竭性等典型的特征作用下,矿产资源的最终用尽是必然发生的事情。因此,在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基础上,如何最大程度地利用矿产资源,以达到物尽其用的目的,就成为人们探索的焦点。本文在总结大量前人的资料基础上,结合自身经验和亲身体验,围绕矿产资源的价值构成、价值形成及其价值模型、价值计量模型并结合价值实现的保障机制等几方面内容进行重点研究,尝试建立了三资(资源资产资本)关系的系统模型,探讨了如何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保障资源资产和资本高效运行。文中首先系统全面阐述了矿产资源领域相关的概念及其理论,包括矿产资源资本化、矿业权价值(探矿权、开采权)、矿产资源资产评估理论、矿产资源价值理论、地租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实物期权理论、最优耗竭理论和矿产资源收益分配理论。文章认为矿产资源具有其独特价值,由矿产资源自然价值、勘查价值、环境价值及损耗价值等四方面构成。然后探讨了世界上各矿产资源国对矿产资源资产化的定义、矿业政策,以及我国矿产资源产业历史、现状及问题。研究认为矿产资源价值实现的途径有探矿权、采矿权的交易和生产出矿产品的交易两条途径:第一种途径通过矿权的取得,再到矿权的评价,最后到矿权的转让三个步骤实现;第二条途径是从计算矿产价值到分期偿还费用,再到中期调整,最后闭矿清算四个步骤实现。然后,基于此总结了矿产资源价值的构成并建立了矿产资源价值的组成理论模型。再次,阐述了矿产资源的生产流程和矿产资源实现其价值的基础,同时进一步讨论实现矿产资源价值的具体路径,并论述了三种不同路径下矿产资源价值实现的步骤。根据对目前中国的矿产资源市场现状的调查研究,认为最适合我国矿产资源计量的方法为历史计量法。最后,结合某矿业集团的矿产资源资本化实例分析,阐述了资本市场和矿产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现状和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探讨了矿业投资风险的构成,并根据风险的构成建立了政府、矿业企业和投资资本市场三维统筹管理创新体系,为矿业资本投资风险的分担机制和更好的保障机制。总之,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应以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为主线,积极推动资源、资产、资本在矿产资源产业中三维统筹战略管理,进而全面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使我国矿业走向节约、环保、高效、绿色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夏云娇[10](2013)在《基于生态文明的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研究》文中认为矿产资源是重要的自然资源,也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矿产资源大规模开发利用,有力地支撑了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但是,随着工业化和现代化加速发展,矿产资源消耗急剧增加,资源短缺与发展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与此同时,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的矛盾日益显现。一些宝贵的矿产无序开采,低效利用,浪费严重:一些地方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矿业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矿产开发中利益矛盾和社会冲突突出,矿区生态和社会不和谐。这些问题的产生不仅与矿产资源的开采技术水平落后有关,也有人们对矿产资源保护观念不强、现行初级加工、粗放经营的工业生产以及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方式有关。但是,从根本上说,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的利益关系不顺、权责配置失当、体制机制不健全、监管制度不落实等等有关。特别是矿产资源开发涉及中央与地方、国营与民营、个人与集体以及不同地方之间、不同部门之间以及不同生产经营主体之间的矛盾。这些问题的解决,不是单纯的技术和经济问题,要求对现行的权力、利益和责任进行重大调整,从根本上说,是一个体制和政治问题,需要从制度和政治层面进行研究和化解。矿产资源是稀缺资源,具有耗竭性、不可再生性。矿产资源开发的负外部性是市场失灵的表现,政府作为“看得见的手”,必须在市场失灵时进行干预。为确保有限的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能够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矿产资源管理中政府必须以提供社会服务、弥补市场缺陷、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为目标,为市场机制有效发挥作用和正常调节创造良好的环境,并充分关注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利益分配机制是否在事实上增进了公平与正义。我国《宪法》规定,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同时,《矿产资源法》规定,矿产资源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作为国家政权的行政机构,政府就名正言顺地成为矿产资源的管理机构。但在矿产资源开发中,涉及的利益主体不仅有中央政府,还有地方政府、矿山企业、矿产地居民等多元主体。由于利益主体各自的利益诉求不同,各自的行为目标也存在差异,这就需要政府运用作为所有者代理人的公权力或者纯粹的行政权力进行必要的干预同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之间达到平衡,保证国家作为所有者权利的实现,维护政府作为行政管理者的利益,保护矿山企业的合法收益,保障矿产地居民的合理权益。本论文立足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实现资源与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对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及政府管理的现状进行分析,对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及其根源进行探讨,对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和发展方式,优化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政府管理体制提出对策建议。与此同时,本文也是旨在通过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的研究,探讨在新型工业化和新型现代化过程中,如何构建与生态环境文明相适应的现代政府管理体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讨论。全文分为六个部分: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理论与现实基础;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历史变迁与特点;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存在的问题;国外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经验借鉴与启示: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目标与职能定位:优化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对策与建议。第一部分,基于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提出本研究的理论基础,并详细阐释了我国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问题。第二部分,按照古代、现代、近代的历史脉络,遵循马克思主义文明史观,系统梳理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在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及生态文明时代的历史变迁,并从体制、机制、制度三个层面较为细致地分析其特点。第三部分,立足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政府管理现状,以政府管理的体制、机制、制度三维视角透视我国当前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管理体制层面上存在中央与地方事权财权不对等、管理模式不科学、部门职能协调难;管理机制层面存在上利益分配不合理、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政府监管效率低;制度层面上存在产权制度不清晰、税费制度不科学、生态补偿制度不完善。第四部分,对发达国家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机构及权限、矿业权管理方式、税费制度、矿山生态保护等进行分析,总结国外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经验教训,为我国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从世界范围来看,绝大多数国家,在矿产资源开发中政府管理的重点是矿山环境的保护和管理、矿山安全的管理,以期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第五部分,导致矿产资源开发问题的深层次原因,除资源约束与制度约束外,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缺陷与政府失灵是导致我国矿产资源开发问题的根本原因,因此针对我国矿产资源的国情与供需形势,应当确立正当合理的管理目标,为实现目标进行政府职能的理性定位。第六部分,提出完善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对策与建议。论文认为,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新型工业化和新型现代化时期,必须立足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切实转变发展理论和发展方式,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技术水平,改革和完善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体制机制。其中,尤其要理顺中央与地方及不同利益主体的关系,健全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法律制度,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管体制,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环保的协调以及自然与社会的和谐。
二、培育矿权市场,促进矿业发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培育矿权市场,促进矿业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1)地勘企业竞争能力评价研究 ——以内蒙古地矿集团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1.3.3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创新点 |
1.5 论文工作量 |
2 企业竞争力相关理论基础 |
2.1 企业竞争力理论回顾 |
2.1.1 企业竞争力的含义 |
2.1.2 企业竞争力的理论渊源 |
2.1.3 企业竞争力理论的主要学派 |
2.2 绿色发展理论 |
2.2.1 绿色产业 |
2.2.2 绿色矿业 |
2.3 产业组织理论 |
2.4 国内外企业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现状 |
2.4.1 世界经济论坛和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学院评价体系 |
2.4.2 世界主要杂志的企业竞争力评价体系 |
2.4.3 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竞争力评价体系 |
2.4.4 国内学者提出的企业竟争力评价指标体系 |
2.4.5 我国各行业竟争力评价应用实践 |
2.4.6 地勘及相关行业企业竞争力研究现状 |
3 地勘行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1 我国地勘企业发展历程回顾 |
3.2 我国地勘行业发展现状 |
3.2.1 我国资源供需概述 |
3.2.2 地质勘查现状 |
3.2.3 矿业开发现状 |
3.3 我国地勘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
3.3.1 我国传统地质勘查在生态环境影响方面存在的问题 |
3.3.2 我国矿业开发在生态环境影响方面存在的问题 |
3.3.3 资源需求与生态环境的矛盾 |
4 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绿色发展现状及成果 |
4.1 绿色发展理念的提出 |
4.2 绿色勘查发展 |
4.2.1 绿色勘查发展历程 |
4.2.2 绿色勘查的重大意义 |
4.2.3 绿色勘查典型案例 |
4.3 绿色开发发展 |
4.3.1 绿色矿山发展历程 |
4.3.2 绿色矿山建设的意义 |
4.3.3 绿色矿山典型案例 |
5 地勘企业竞争能力内涵 |
5.1 地勘企业的定义及特点 |
5.1.1 地勘企业定义 |
5.1.2 地勘企业特点 |
5.2 地勘企业竞争能力内涵 |
5.3 地勘企业竞争能力特征 |
5.3.1 地勘企业竞争能力外部环境分析 |
5.3.2 地勘企业竞争能力的影响因素 |
5.3.3 地勘企业竞争能力影响因素框架构建与分析 |
6 地勘企业竞争能力评价系统构建 |
6.1 地勘企业竞争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目的及原则 |
6.1.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目的 |
6.1.2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 |
6.2 指标体系构建 |
6.3 地勘企业竞争能力评价方法 |
6.3.1 评价方法概述 |
6.3.2 评价方法的选择 |
6.4 指标权重性质及定义 |
6.5 指标权重确定 |
6.5.1 运用层次分析法(AHP)确定权重 |
6.5.2 层次分析法(AHP)计算步骤 |
6.6 地勘企业竞争力评价权重计算 |
6.6.1 建立评价指标结构 |
6.6.2 计算准则层权重 |
6.7 企业竞争能力模糊评价模型 |
6.7.1 模糊评价判定法思想与原理 |
6.7.2 模糊评价步骤 |
7 内蒙古地矿集团竞争能力评价实证研究 |
7.1 内蒙古地矿集团发展回顾 |
7.1.1 发展概况 |
7.1.2 发展现状 |
7.2 确定评价级 |
7.2.1 因素集的确定 |
7.2.2 评价级的确定 |
7.3 模糊判断矩阵判定 |
7.4 模糊矩阵计算 |
7.5 结果综合判定 |
7.6 评价结果分析及存在的问题 |
8 我国地勘企业竞争能力提升的对策建议 |
8.1 资源能力 |
8.1.1 资源禀赋 |
8.1.2 人力资源 |
8.1.3 科技创新 |
8.2 绿色发展能力 |
8.2.1 绿色发展理念 |
8.2.2 绿色勘查、开发 |
8.2.3 绿色转型——构建“大地质、大生态、大服务”的工作格局 |
8.3 营运及组织管理方面——创建学习型企业 |
9 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的主要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表 |
附录 |
(2)山东DK集团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研究问题 |
1.4 研究思路、方法和路线 |
第2章 战略管理理论综述 |
2.1 国外企业战略管理理论 |
2.2 国内企业战略管理理论 |
2.3 理论资料综合评述 |
第3章 山东DK集团战略分析 |
3.1 集团历史沿革与发展情况 |
3.2 宏观环境PEST分析 |
3.3 行业产业链分析 |
3.4 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
3.5 市场供需分析 |
3.6 集团内部情况分析 |
3.7 SWOT分析 |
第4章 山东DK集团发展战略规划 |
4.1 总体战略 |
4.1.1 企业愿景 |
4.1.2 企业使命 |
4.1.3 企业价值观 |
4.1.4 总体目标 |
4.2 阶段战略 |
4.2.1 短期战略 |
4.2.2 长期战略 |
4.3 业务战略 |
4.3.1 矿产勘查与开发板块业务战略 |
4.3.2 工程勘察施工与地质服务板块业务战略 |
4.3.3 地热新能源开发利用板块业务战略 |
第5章 战略实施保障措施 |
5.1 调整组织架构 |
5.2 加强内部管理 |
5.3 创新体制机制 |
5.4 加强人才支撑 |
5.5 加强科技创新 |
5.6 优化发展环境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3)中矿资源国际化战略演进及产业生态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走出去”战略与“一带一路”的时代背景 |
1.1.2 矿产资源全球性的多元化配置与优势互补 |
1.1.3 海外资源勘查的重要性 |
1.1.4 中矿资源成功之路经验总结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及科学问题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科学问题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4.3 完成的工作量 |
1.5 研究的创新点 |
2 基础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基本概念 |
2.1.1 资源勘查型企业 |
2.1.2 国际化战略 |
2.1.3 产业生态 |
2.2 基础理论 |
2.2.1 资源基础理论 |
2.2.2 经济学的企业演化理论 |
2.2.3 产业经济学理论 |
2.2.4 资源产业经济理论 |
2.3 文献综述 |
2.3.1 关于企业国际化战略的研究 |
2.3.2 关于企业战略演化的研究 |
2.3.3 关于企业战略演进效应的研究 |
2.3.4 关于资源勘查型企业国际化战略的研究 |
2.4 小结 |
3 中矿资源国际化战略实践案例描述 |
3.1 案例调研 |
3.2 中矿资源“走出去”背景 |
3.3 起步期:“借船出海”与技术服务立足 |
3.4 第二阶段:纵向延伸、优化组合 |
3.5 第三阶段:跨域发展、并购转型 |
4 中矿资源国际化战略演进阶段特征及其成效 |
4.1 中矿资源国际化战略演进阶段特征分析 |
4.1.1 第一阶段特征(1999~2006) |
4.1.2 第二阶段的特征(2007~2015) |
4.1.3 第三阶段的特征(2016 至今) |
4.2 中矿资源国际化战略演进的成效分析 |
4.2.1 第一阶段战略绩效评价 |
4.2.2 第二阶段战略绩效评价 |
4.2.3 第三阶段战略绩效评价 |
4.3 中矿资源国际化战略成功实践的要素分析 |
4.3.1 第一阶段战略成功实践的过程要素分析 |
4.3.2 第二阶段战略成功实践的过程要素分析 |
4.3.3 第三阶段战略成功实践的过程要素分析 |
4.3.4 中矿资源国际化战略成功实践的关键要素 |
4.4 小结 |
5 中矿资源国际化战略演进过程机理分析 |
5.1 分析的逻辑框架 |
5.2 中矿资源国际化战略演进的动因分析 |
5.2.1 中矿资源国际化战略演进的宏观环境分析 |
5.2.2 中矿资源国际化战略演进的行业环境分析 |
5.2.3 中矿资源国际化战略演进的内部环境分析 |
5.2.4 中矿资源国际化战略演进的动因机理分析 |
5.3 高层管理团队认知分析 |
5.3.1 对于公司外部机会与威胁的认知 |
5.3.2 对于公司内部环境——资源和能力的认知 |
5.3.3 对于公司愿景、使命和目标的认知 |
5.4 中矿资源的组织学习分析 |
5.4.1 中矿资源的利用式学习 |
5.4.2 中矿资源的探索式学习 |
5.5 中矿资源的能力重塑和资源整合分析 |
5.5.1 中矿资源的能力重塑 |
5.5.2 中矿资源的资源整合 |
5.6 中矿资源战略转型升级的实施分析 |
5.7 小结 |
6 中矿资源国际化战略演进中的产业生态优化 |
6.1 中矿资源产业体系基本构成分析 |
6.1.1 中矿资源产业体系演进的三个阶段 |
6.1.2 中矿资源产业链演进的三个阶段特征 |
6.2 中矿资源产业运行发展的支撑体系分析 |
6.2.1 中矿资源的战略与组织结构 |
6.2.2 中矿资源的组织制度与文化 |
6.2.3 中矿资源的组织资源与外部网络 |
6.3 中矿资源产业运行发展中存在的不足 |
6.3.1 产业体系本身存在的不足 |
6.3.2 产业支撑体系存在的不足 |
6.4 中矿资源产业生态体系优化的主要措施 |
6.4.1 优化产业布局 |
6.4.2 健全支撑体系 |
6.5 目标国和战略区位选择 |
6.5.1 基于因子分析法对目标国的选择 |
6.5.2 基于层次分析法对目标国战略区位的选择 |
6.6 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 |
6.6.1 认识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性 |
6.6.2 认识核心竞争力的来源 |
6.6.3 中矿资源核心竞争力培育体系构建 |
6.7 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研究成果的学术贡献与实践价值 |
7.2.1 研究成果的学术贡献 |
7.2.2 研究成果的实践价值 |
7.3 研究不足及未来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个人简介 |
附录二 中矿资源国际化战略演进调研提纲 |
附录三 中矿资源经理层访谈提纲 |
附录四 中矿资源目标国及战略区位选择分析 |
1 中矿资源战略目标国及战略区位选择实践 |
2 目标国选择分析 |
3 中矿资源目标国战略区位选择分析 |
(4)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 |
第一章 资源型城市补偿机制的演变 |
第一节 资源型城市的范畴与问题 |
一、资源型城市的内涵 |
二、我国资源型城市的分布与类型 |
三、我国资源型城市的经济发展困境与成因分析 |
第二节 补偿机制的分析 |
一、补偿机制的语义分析 |
二、纵向补偿机制与横向补偿机制的区分 |
三、本文语境下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机制的涵义与特征 |
第三节 我国资源型城市补偿机制辩考 |
一、纵向补偿机制的实效与资源型城市的补偿预期不契合 |
二、仅靠市场亦或自愿协商无法驱动横向补偿 |
三、横向补偿法律机制:对市场与自愿协商“不健全”的法律回应 |
第二章 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核心构成 |
第一节 由机制到法律机制的蜕变 |
一、机制与法律机制的法理界分 |
二、权利化: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生成的核心步骤 |
第二节 横向补偿权的证成 |
一、横向补偿权存在的必要性 |
二、横向补偿权生成的可行性 |
第三节 横向补偿权的内涵、生成逻辑与权利结构 |
一、横向补偿权的含义与特征 |
二、横向补偿权生成的宪法逻辑 |
三、横向补偿权的权利结构与类型 |
第三章 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补偿技术 |
第一节 横向补偿的原则 |
一、区域利益协调原则 |
二、发展成果共享原则 |
三、多元主体参与原则 |
四、比较优势互补原则 |
第二节 横向补偿方式的总体设计 |
一、横向补偿基金先行 |
二、横向补偿PPP项目筑巢引凤 |
三、生产要素的对口合作催动经济振兴 |
第三节 横向补偿标准的设定 |
一、确定横向补偿标准的理论依据 |
二、横向补偿标准的量化方法 |
三、横向补偿标准的量化障碍与创新路径 |
第四章 横向补偿基金的规则体系 |
第一节 补偿资金不足与补偿需求充裕的矛盾 |
第二节 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应对思路与缺陷 |
一、国内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理论与实践 |
二、我国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缺陷 |
第三节 横向补偿基金的修正路径 |
一、与横向补偿基金相关的立法规范及缺陷 |
二、横向补偿基金中原始资金的来源 |
三、横向补偿基金的用途 |
四、横向补偿基金的运营模式 |
第五章 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引导与规制 |
第一节 PPP模式的横向补偿品质 |
第二节 横向补偿PPP项目的评审对象 |
一、横向补偿PPP的项目范围、合作类型及具体方案 |
二、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实施主体 |
三、横向补偿PPP项目的采购方式 |
四、横向补偿PPP项目的评估方式 |
第三节 锁定期制度在横向补偿PPP项目中的重构 |
一、我国PPP锁定期制度的现实缺陷 |
二、锁定期制度在横向补偿PPP项目中的修正 |
第六章 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路径 |
第一节 对口合作的源流及其横向补偿效应 |
一、由对口支援到对口合作的演进 |
二、资源型地区与非资源型地区间的对口合作 |
三、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效应 |
第二节 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思路及缺陷 |
一、对口合作横向补偿的理论基础 |
二、对口合作横向补偿的现实障碍与应对思路 |
三、基本思路的缺陷 |
第三节 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法制化 |
一、省内经济法制的自足与对口区域间协同立法的空白 |
二、区域间协同立法的经验借鉴 |
三、国家层面立法的应有形态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内蒙古地勘行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存在的问题 |
1.2.1 本文主要研究内容 |
1.2.2 存在的问题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完成主要工作量 |
1.5 创新点 |
2 理论基础及国内外研究现状 |
2.1 相关概念解析 |
2.2 内蒙古地勘行业转型升级的现实背景和实现方式 |
2.3 转型升级研究评价 |
2.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4.1 国外地质勘查行业的管理体制 |
2.4.2 国内研究现状 |
3 地质勘查行业形势分析 |
3.1 全球地质勘查形势分析 |
3.2 国内地质勘查形势分析 |
3.3 小结 |
4 内蒙古矿产资源及其勘查开发利用现状 |
4.1 综述 |
4.2 矿产资源 |
4.3 地质矿产勘查 |
4.4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
4.5 小结 |
5 内蒙古地勘行业现状分析 |
5.1 内蒙古地勘行业单位情况 |
5.2 内蒙古地勘行业从业人员 |
5.3 内蒙古地勘行业资产状况 |
5.4 内蒙古地矿集团发展历程 |
5.5 内蒙古地矿集团SWOT分析 |
5.6 小结 |
6 内蒙古地勘行业转型升级发展路径 |
6.1 转型升级发展模型构建 |
6.2 深耕地勘产业体系 |
6.2.1 行业化管理 |
6.2.2 专业化细分 |
6.2.3 企业化经营 |
6.3 服务绿色矿业发展 |
6.4 “走出去”拓宽地质市场 |
6.4.1 海外发展方案 |
6.4.2 境外投资架构 |
6.5 小结 |
7 实现地勘行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的动力 |
7.1 发展动力指标构建 |
7.2 构建新型组织管控制度 |
7.3 激发人力资源潜能 |
7.4 强化地勘金融管理 |
7.5 探索科技创新途径 |
7.6 小结 |
8 结论 |
8.1 成果和认识 |
8.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6)中国矿业资本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存在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
1.5 主要研究内容 |
1.6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1.6.1 技术路线 |
1.6.2 研究方法 |
1.7 研究对象和范围 |
1.8 主要工作量和创新点 |
1.8.1 主要工作量 |
1.8.2 创新点 |
第2章 基础研究 |
2.1 资本制度的界定 |
2.1.1 资本市场 |
2.1.2 制度的含义 |
2.2 产权理论 |
2.2.1 产权的界定 |
2.2.2 产权的原理 |
2.2.3 产权的特征 |
2.2.4 产权的意义 |
2.3 资本结构理论 |
2.4 信息不对称性理论 |
2.5 公共政策理论 |
2.5.1 政府的职能 |
2.5.2 外部性 |
2.5.3 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
2.6 矿产资源经济学理论 |
2.6.1 资源属性理论 |
2.6.2 资产属性理论 |
2.6.3 资本属性理论 |
第3章 境内外矿业资本市场概况 |
3.1 境内矿业资本市场概况 |
3.1.1 境内矿业资本市场概览 |
3.1.2 境内矿业资本市场特点 |
3.2 境外矿业资本市场概况 |
3.2.1 多伦多证券交易所 |
3.2.2 伦敦证券交易所 |
3.2.3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 |
3.2.4 香港证券交易所 |
3.3 境内外矿业资本市场比较分析 |
3.3.1 经济基础比较分析 |
3.3.2 资源基础比较分析 |
3.3.3 证券市场基础比较分析 |
3.4 境外矿业资本制度的借鉴 |
3.4.1 注册制 |
3.4.2 上市标准 |
3.4.3 上市路径 |
3.4.4 信息披露要求 |
3.5 小结 |
第4章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机制 |
4.1 发行审核制度 |
4.1.1 发行审核制度的现状 |
4.1.2 发行审核制度的问题 |
4.2 上市方式 |
4.2.1 上市方式的现状 |
4.2.2 上市方式的问题 |
4.3 上市条件 |
4.3.1 上市条件要求 |
4.3.2 上市条件的问题 |
4.4 信息披露 |
4.4.1 信息披露的现状 |
4.4.2 信息披露的问题 |
4.4.3 信息披露案例 |
4.5 小结 |
第5章 中国矿业行业监管制度 |
5.1 行业监管制度 |
5.1.1 行业监管制度的现状 |
5.1.2 行业监管制度的问题 |
5.2 矿权制度 |
5.2.1 矿权核发制度 |
5.2.2 矿权证的分割 |
5.2.3 矿权制度的问题 |
5.2.4 矿权相关案例分析 |
5.3 收益分配制度 |
5.3.1 收益分配现状 |
5.3.2 收益分配制度的问题 |
5.3.3 收益分配相关案例分析 |
5.4 矿山用地制度 |
5.4.1 矿山用地制度的现状 |
5.4.2 矿产用地制度的问题 |
5.4.3 矿山用地相关案例分析 |
5.5 小结 |
第6章 中国矿业资本制度改革建议 |
6.1 逐步推行注册制改革 |
6.2 增加矿业板 |
6.2.1 新三板中推广采矿业企业挂牌 |
6.2.2 设定矿山企业A股上市标准 |
6.2.3 增加从新三板到A股的转板机制 |
6.3 强化信息披露 |
6.4 理顺矿业产权关系 |
6.4.1 矿权核发制度的完善 |
6.4.2 取消矿权证的分割 |
6.5 优化收益分配制度 |
6.5.1 优化税费体系 |
6.5.2 强化保障机制 |
6.6 增设矿山土地使用权 |
6.7 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表 |
致谢 |
附录 |
(7)我国采矿权流转方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二) 文献综述 |
1. 国内研究现状 |
2. 国外立法经验借鉴 |
(三) 研究方法 |
一、采矿权流转基础理论 |
(一) 采矿权的概念及法律性质 |
1. 采矿权的概念 |
2. 采矿权的法律性质 |
(二) 采矿权流转概述 |
1. 采矿权流转的概念 |
2. 采矿权流转方式的演变 |
3. 采矿权流转的具体方式 |
二、我国采矿权流转方式的规范现状 |
(一) 采矿权流转监管现状 |
1. 采矿权取得的规范现状 |
2. 采矿权转让条件及受让人资质管理现状 |
3. 采矿权转让价格评估规范现状 |
4. 采矿权流转秩序的监管现状 |
(二) 采矿权转让合同规范现状 |
1. 采矿权抵押合同 |
2. 采矿权租赁合同 |
3. 采矿权承包合同 |
4. 采矿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
三、采矿权流转方式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 采矿权流转方式存在问题 |
1. 以合法方式非法转让采矿权现象普遍 |
2. 采矿权抵押、租赁管理混乱 |
3. 采矿权人资质条件的规定过于原则化 |
4. 采矿权交易机构缺乏管理和监督 |
5. 采矿权审批的国土资源部门职权、责任不统一 |
(二) 采矿权流转方式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1. 我国现行矿业法律法规及规章滞后于采矿权流转需求 |
2. 采矿权转让中存在巨大利润空间 |
3. 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利益关系复杂 |
4. 管理部门的监管体系已不适应当前采矿权转让管理的需要 |
四、采矿权流转的完善建议 |
(一) 完善矿业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 |
1. 上位法与下位法冲突的解决 |
2. 修改采矿权流转方式的相关规定,增强其可操作性 |
(二) 完善采矿权转让条件及受让人资质 |
1. 分类细化不同矿种采矿权转让条件 |
2. 对采矿权受让人资质进行明确界定 |
(三) 完善采矿权交易市场 |
1. 建立全国统一的矿业权交易市场,实现各方利益制衡 |
2. 规范采矿权评估行为和采矿权转让价格 |
(四) 完善采矿权流转的行政审批 |
1. 完善采矿权许可证制度 |
2. 完善采矿权转让合同的审批登记 |
(五) 完善采矿权行政管理职能和利益分配格局 |
1. 调整采矿权行政管理职能,明确职能定位和分工 |
2. 改革利益分配格局,保护矿区所在地的利益 |
(六) 加强采矿权流转市场的行政监管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作者攻读硕士期间发表文章 |
(8)中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研究的现状 |
1.3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4 论文的主要内容 |
1.5 论文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点 |
1.5.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现状研究 |
2.1 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需求现状 |
2.1.1 矿产资源的特点 |
2.1.2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 |
2.1.3 矿产资源需求现状 |
2.2 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现状 |
2.2.1 矿产资源税偏低 |
2.2.2 矿业权价格偏离实际 |
2.2.3 开发利用粗放 |
2.3 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法制化建设 |
第三章 近代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变革的动因研究 |
3.1 列强觊觎 |
3.2 财政危机 |
3.3 爱国运动 |
3.4 统治者觉醒 |
3.5 西方法律文化传入 |
第四章 近代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的立法体系演变研究 |
4.1 诏书或奏章 |
4.2 中外谈判草约 |
4.3 矿务章程 |
4.4 矿业法 |
第五章 近代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的内容演变研究 |
5.1 矿业权的演变 |
5.1.1 矿业权的发展阶段 |
5.1.2 矿业权内容的演变 |
5.2 矿业用地制度的演变 |
5.2.1 矿业用地制度的发展阶段 |
5.2.2 矿业用地制度内容的演变 |
5.3 矿税制度的演变 |
5.3.1 矿税制度的发展阶段 |
5.3.2 矿税制度内容的演变 |
5.4 矿业外资制度的演变 |
5.4.1 外资制度的发展阶段 |
5.4.2 外资制度内容的演变 |
5.5 矿业监督制度的演变 |
5.5.1 矿业监督制度的发展阶段 |
5.5.2 矿业监督制度内容的演变 |
第六章 近代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演变的经验教训研究 |
6.1. 法制走向近现代化,但还处于过渡阶段 |
6.1.1 开始培养矿产资源法律人才,但队伍还比较薄弱 |
6.1.2 移植西方法律,但缺乏本土化 |
6.1.3 以发展经济为宗旨,但缺乏环保意识 |
6.1.4 制定处罚措施,但过于繁细 |
6.2 意欲发展经济增强国力,但缺乏独立自主的国内环境 |
6.2.1 认识到利用外资的重要性,但存在扭曲性 |
6.2.2 逐渐向货币税转化,但矿率制定缺乏合理性 |
6.2.3 修改完善矿产资源法律制度,但过于频繁 |
6.3 法律制度内容较为齐全,但缺乏完善性 |
6.3.1 设置矿业用地退出机制,但较为粗略 |
6.3.2 设置矿业开工时限,但缺乏资源战略思想 |
6.3.3 设置矿业监督机构,但职能发挥不充分 |
6.3.4 设置矿业监督人员,但缺乏独立性 |
6.4 具有变革意识,但缺乏彻底性 |
6.4.1 墓地逐渐列为矿业用地,但朝廷所用地例外 |
6.4.2 以地作股创新了发展机制,但宗旨是为维护地主阶级利益 |
6.4.3 出现服务型管理理念,但仍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 |
第七章 历史视阈下当前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研究 |
7.1 存在的主要问题 |
7.1.1 矿产资源法修改完善不及时 |
7.1.2 忽视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 |
7.1.3 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不善 |
7.1.4 缺失矿业用地制度 |
7.1.5 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缺乏合理性 |
7.2 解决的对策 |
7.2.1 处理好矿产资源法的稳定性与变革性关系 |
7.2.2 构建市场与政府藕合的矿产资源配置机制 |
7.2.3 完善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制度 |
7.2.4 构建股份合作制矿业用地制度 |
7.2.5 构建合理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 |
7.3 发展趋势 |
7.3.1 尊重自然与和谐发展 |
7.3.2 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 |
7.3.3 遵循“绿色矿业”管理理念 |
7.3.4 加强海底资源管理 |
7.3.5 适度利用国际矿产资源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矿务铁路公共章程 |
附录二 暂行矿务章程 |
附录三 大清矿务章程(光绪朝) |
附录四 中华民国矿业条例 |
附录五 中华民国矿业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9)矿产“三资”统筹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标与意义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 研究内容 |
2 矿产资源、资产和资本的概念与关系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矿产资源 |
2.1.2 矿产资源资产 |
2.1.3 矿业资本 |
2.1.4 矿产资源矿业权 |
2.2 矿产资源、资产和资本之间的关系 |
2.3 本章小结 |
3 矿产资源资产化理论与实现途径 |
3.1 矿产资源资产化的定义 |
3.2 世界矿产资源产业发展概述 |
3.2.1 矿产资源产业发展概述 |
3.2.2 矿产资源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 |
3.2.3 世界主要矿产国家的矿业政策 |
3.3 我国矿产资源产业历史、现状 |
3.3.1 我国矿产资源勘探产业历史沿革 |
3.3.2 我国矿产资源开采业的形成 |
3.3.3 我国矿产资源产业开发潜力 |
3.3.4 矿产资源开发业现状和国家政策 |
3.4 本章小结 |
4 矿产资源资产价值的构成 |
4.1 矿产资源资产价值的定义 |
4.2 相关理论简介 |
4.2.1 价值理论 |
4.2.2 矿产资源产权理论 |
4.2.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4.3 矿产资源价值构成 |
4.3.1 资源资产价值理论 |
4.3.2 资源资产生态价值理论 |
4.3.3 资源资产可持续利用理论 |
4.3.4 资源资产核算理论 |
4.4 本章小结 |
5 矿产资源价值的实现 |
5.1 矿产的生产流程 |
5.1.1 地质调查阶段 |
5.1.2 矿产勘查阶段 |
5.1.3 开采阶段 |
5.2 矿产资源价值实现的前提 |
5.3 矿产资源价值实现途径 |
5.4 矿产资源价值实现步骤 |
5.5 本章小结 |
6 矿产资源价值的计量 |
6.1 矿产资源价值计量的目的和意义 |
6.2 矿产资源价值计量方法评述 |
6.2.1 历史成本计量法 |
6.2.2 公允价值计量法 |
6.2.3 现行价值计量法 |
6.2.4 现值计量法 |
6.3 矿产资源价值计量模型 |
6.3.1 自然价值成本 |
6.3.2 勘查价值成本 |
6.3.3 环境价值成本 |
6.3.4 资源损耗成本 |
6.4 本章小结 |
7 矿产资源资本化 |
7.1 矿产资源资本化含义 |
7.2 矿产资源资本化改革 |
7.3 矿产资源资本化方式和程序 |
7.3.1 矿业资本市场现状 |
7.3.2 矿产资源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 |
7.4 矿业资本国际化格局和国际化途径 |
7.4.1 全球矿业资本市场格局 |
7.4.2 加快矿业资本国际化途径 |
7.4.3 实施权利和红利分配金改革 |
7.5 本章小结 |
8 矿产“三资”统筹管理 |
8.1 “三位一体”战略管理机制 |
8.1.1 “三位一体”管理机制概述 |
8.2 “三资”统筹管理具体措施 |
8.2.1 矿业权交易市场和矿业资本市场的完善建立 |
8.2.2 矿产资源收益分配的合理构建 |
8.2.3 矿产资源和环境的保护 |
8.2.4 大型企业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机制 |
8.3 矿产资源资产资本化统筹管理 |
8.3.1 矿产资源资产化统筹管理制度 |
8.3.2 矿产资源资本化统筹管理制度 |
8.4 矿业投资风险与分担机制 |
8.4.1 矿业投资风险的类型 |
8.4.2 矿业投资风险分担机制 |
8.5 优化矿业资源评估与法律制度 |
8.5.1 矿业资源评估系统建立 |
8.5.2 法律救济制度 |
8.5.3 完善矿权交易和矿业资本市场 |
8.5.4 继续推进地质勘探和税制机构改革 |
8.6 本章小结 |
9 结论与展望 |
9.1 主要结论与展望 |
9.1.1 主要结论 |
9.1.2 我国矿产资源资产资本发展展望 |
9.2 本文创新点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简历 |
(10)基于生态文明的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关于政府管理的研究 |
(二) 关于生态文明与政府管理的研究 |
(三) 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研究 |
(四) 简要的评析 |
三、研究视角与研究框架 |
(一) 研究视角 |
(二) 研究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理论与现实基础 |
一、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理论基础 |
(一) 政府干预理论 |
(二) 政府职能理论 |
(三) 可持续发展理论 |
二、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现实基础 |
(一) 中国矿产资源的基本特点 |
(二) 中国矿产资源开发的现状 |
第二章 中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历史变迁及特点 |
一、中国古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
(一) 中国古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体制 |
(二) 中国古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机制 |
(三) 中国古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制度 |
(四) 中国古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特点 |
二、中国近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
(一) 萌芽时期的中国近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1840-1895年) |
(二) 中国民族矿业的管理(1895-1936年) |
(三) 抗日战争时期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1936-1945年) |
(四) 解放战争时期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1946-1949年) |
(五) 中国近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特点 |
三、中国现代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 |
(一) 计划经济时期(1949-1978年) |
(二) 改革开放时期(1978-至今) |
(三) 中国现代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特点 |
第三章 中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
一、中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
(一)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产权界限不清 |
(二)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划分不科学 |
(三)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部门间职能不协调 |
二、中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
(一) 矿产资源开发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 |
(二) 矿产资源开发公众参与机制不完善 |
(三) 矿产资源开发监管机制不健全 |
三、中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 矿产资源开发税费制度存在的问题 |
(二) 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国外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经验与启示 |
一、国外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沿革 |
二、国外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现状 |
(一) 美国 |
(二) 英国 |
(三) 澳大利亚 |
(四) 加拿大 |
(五) 印度 |
(六) 俄罗斯 |
(七) 法国 |
(八) 日本 |
三、国外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经验与启示 |
第五章 中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目标及其职能定位 |
一、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目标 |
(一) 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内容 |
(二) 目标设定与目标管理 |
(三) 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目标 |
二、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职能定位 |
(一) 矿产资源开发政府职能定位存在的问题 |
(二) 完善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职能定位 |
第六章 完善中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对策分析 |
一、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体制 |
(一) 强化矿产资源开发集中统一管理体制 |
(二) 构建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管理新模式 |
(三) 按矿种成立矿产资源管理机构实施分类管理 |
(四) 调整中央与地方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关系推行分级征收 |
(五) 因地制宜实行分区管理 |
二、理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机制 |
(一) 完善利益分配机制 |
(二) 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
(三) 建立高效科学的监管机制 |
三、健全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制度 |
(一) 改革矿产资源开发税费制度 |
(二) 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培育矿权市场,促进矿业发展(论文参考文献)
- [1]地勘企业竞争能力评价研究 ——以内蒙古地矿集团为例[D]. 刘永团.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0(01)
- [2]山东DK集团发展战略研究[D]. 陈建. 长春工业大学, 2020(01)
- [3]中矿资源国际化战略演进及产业生态优化研究[D]. 张津伟.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9(02)
- [4]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研究[D]. 曹书.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5]内蒙古地勘行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研究[D]. 王建新.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9(02)
- [6]中国矿业资本制度改革研究[D]. 汪绪涛.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8(08)
- [7]我国采矿权流转方式研究[D]. 杨诗音. 昆明理工大学, 2014(02)
- [8]中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研究[D]. 骆云. 长安大学, 2014(01)
- [9]矿产“三资”统筹管理研究[D]. 许小春.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3(05)
- [10]基于生态文明的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研究[D]. 夏云娇. 华中师范大学, 20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