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爱立信CDMA全面解决方案优势(论文文献综述)
方继斌[1](2020)在《标准必要专利F/RAND承诺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将其持有的技术专利化,以借助专利垄断行业。高通公司就因在第三代通讯技术(以下简称“3G”)时代构建了以CDMA技术(1)为核心的专利墙,垄断了3G时代无线通讯领域90%的芯片专利市场份额。(2)另一方面,标准的制定和适用,不仅有助于解决产品兼容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损耗和管理成本,还能够促进企业生产技术改进、管理改革和激发企业技术创新等。正是因为第三代合作伙伴计划(The Third Generation Partnership Project,以下简称“3GPP”)将CDMA技术纳入到3G时代的三大标准当中,无线通讯行业才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但高通公司也凭借CDMA技术在当时独霸天下。因此,专利标准化也已经成为现代技术企业的核心竞争策略之一。其中,专利与标准所结合的产物就是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s Essential Patents,以下简称“SEPs”)。为了解决SEPs中标准化公共利益属性和专利权人私人权益属性的矛盾,平衡两者的利益,标准制定组织(Standards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s,以下简称“标准组织”)制定了以合理(Reasonable)和无歧视(Non-discriminatory)(以下简称“RAND承诺”)(3)或者是以公平(Fair)、合理(Reasonable)和无歧视(Non-discriminatory)(以下简称“FRAND承诺”)(1)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政策(为便于描述,下文中除需单独说明的部分外,RAND承诺和FRAND承诺统称“F/RAND承诺”(2))。但是,F/RAND承诺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不仅放大了SEPs已经存在的专利劫持和专利许可费堆积问题,还产生了诸如专利反向劫持、禁令救济适用和符合F/RAND承诺的专利许可费司法计算或判断等新的法律问题。为了分析和解决F/RAND承诺所引起的劫持和专利许可费等法律问题,并为解决这些法律问题构建解决路径和设想。本文首先在第一章中通过标准与专利结合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说明了标准组织制定F/RAND承诺的缘由和历史沿革。通过标准组织的文本规定和实践情况,指出F/RAND承诺存在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最后,第一章通过F/RAND承诺的目的及其价值取向,分析释明了F/RAND承诺应当具有的内涵。第二章,考虑到解决F/RAND承诺下的法律问题还必须先确定F/RAND承诺的法律性质。因此,本文在该章中通过比较各国对F/RAND承诺法律性质的观点,得出本文对F/RAND承诺法律性质的理解。同时,第二章还进一步说明F/RAND承诺应当具有的法律效果。第三章,本文研究了F/RAND承诺所引起的第一个负面现象--专利反向劫持,即标准实施者利用所属国家禁止或限制SEPs持有人(由于有权制定标准的主体通常为跨国集团,其同时具有多个相关实体。各相关实体在不同国家或地区对实质上是同一的SEPs基本上均具备完整的权利。因此,为便于描述及统一,SEPs的有权主体在本文统称为“SEPs持有人”)申请禁令救济的态度或规则,达到迟付、少付或不付专利许可费的现象。同时,通过分析各国在SEPs上的禁令救济规则以及其在解决专利反向劫持的作用,提出本文关于SEPs禁令救济规则的设想。这样的构建,不仅有助于解决专利反向劫持,也能遏制专利劫持现象。第四章,本文具体阐述了SEPs所引起的第二个负面现象--专利许可费堆积,即一个最终产品上因涉及SEPs过多导致专利许可费过高的现象的危害性以及确定符合F/RAND承诺专利许可费的困难点。为解决专利许可费的堆积的问题,本章提出应当以F/RAND承诺为核心,围绕F/RAND承诺的目的和价值取向,构建计算或判断专利许可费的解决思路和思考路径。最后一章,考虑到随着以华为公司为首的我国通讯企业在第五代通讯技术(以下简称“5G”)时代的强势崛起,我国通讯企业、反垄断机构、法院将遇到越来越多的与SEPs有关的案件。因此,基于对现有司法实践观点的梳理,对现有地方指南、指引的分析,结合第一章到第四章的内容--即F/RAND承诺的内涵、法律性质、专利劫持的禁令构建、专利许可费计算判断的设想,为我国企业与SEPs有关的商业谈判;为我国法院禁令救济适用规则的构建、反禁令制度的试验、专利许可费的计算或判断应当分析和考察的要素;为我国反垄断机构的介入机制提供若干建议和构想。
何玉洁[2](2019)在《中兴与华为专利布局对比分析》文中研究指明专利对技术密集型企业越来越重要,这一点在移动通信企业中尤其明显。移动通信企业纷纷申请专利保护自身的技术,在维护自身的同时并对竞争对手造成一定的影响。如今,移动通信企业不满足于仅仅申请专利,它们有计划地进行专利布局,这样能更好地为企业带来稳定且丰厚的经济利益,某些企业甚至已经将专利布局纳入其企业战略中。所以,对企业专利布局进行研究显得尤为必要。本文首先对目前企业专利布局的相关研究进行梳理和介绍专利、专利布局相关概念和专利布局的作用,从梳理的结果中可看出目前对以中兴和华为作为研究对象开展企业专利布局对比的研究比较缺乏,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角度进行专利布局的对比的研究也不足,使用文本挖掘技术分析企业专利布局的研究也不多。其次对中兴和华为的行业地位进行对比分析,内容包括通信行业专利技术分析、通信标准确立前后中兴与华为的专利布局分析和中兴与华为专利数量分布情况分析,明确目前中兴和华为在行业中的地位。再者,本文描述中兴和华为地域专利布局和技术专利布局的现状,并基于现状,对中兴和华为地域专利布局和技术专利布局进行对比分析。总的来看,不论是在地域方面还是技术领域方面,华为专利布局强度都比中兴大,数字信息传输技术和无线通信技术都是双方专利布局的重点。在中国和欧洲,电数字数据通信技术是中兴和华为专利布局的重要部分,而在美国,传输技术未来可能成为两家企业专利布局新的热点,电数字数据通信技术成为华为在美国进行专利布局的一个重要领域,而中兴近几年在美国似乎没有对此技术进行专利布局。中兴和华为的地域专利布局发展路径为中国——国外。从更具体的技术领域方面来看,中兴将会主要发展终端技术与数据处理技术,华为将会主要发展网络有关技术与数据有关技术。这十年来,中兴专利技术较多元化,这10年的专利技术有较大的变化,2014年是中兴专利技术的一个分水岭;华为专利技术较集中化、专业化,专利技术未发生较大的变化,两家企业这十年来专利技术没有较大差距。根据分析中兴和华为专利布局对比的分析结果,可得知中兴和华为采用的专利布局策略。最后,本文根据研究的结果提出相关的建议,给其他通信企业进行专利布局提供参考。
张力[3](2010)在《跨国电信设备制造商在中国的业务发展策略研究(1978-2009):产业生命周期角度》文中研究说明当前的电信产业中,处于集体衰落局面的外资跨国电信设备企业应该如何发展,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本文以跨国电信设备企业自进入中国市场以来的业务发展为研究案例,通过理论和实证研究,从产业生命周期的角度对这些企业在不同产业阶段的业务发展策略进行归纳和定性分析,推导出跨国电信设备企业走向集体衰落的根本战略原因,并据此建议其长远发展的策略方向。本研究发现:1)电信产业的发展经历了进入、成长、成熟和衰退的完整阶段。本研究证实了电信产业的阶段性变迁,并明确表明在2000年前技术创新是推动电信产业演变和产业生命周期发展的主要因素,而进入成熟期和当前的衰退期,市场需求转而成为主导推动因素。2)竞争定位的偏差和竞争战略调整的滞后是外资跨国电信设备企业走向衰落的根本原因。不同于其他相关研究从产品、技术标准和经营管理等角度的分析,本研究首次提出竞争定位的偏差和竞争战略调整的滞后,才是导致这些企业逐渐丧失竞争优势走向衰落的根本战略原因。3)只有成功向广度差异化发展才能在衰退的电信产业中保持竞争优势获得长远发展机会。这一研究发现印证了相关理论中广度差异化的企业改变产业竞争规则,以及在产业衰退期只有领导企业才能保持规模效应获得长远发展的观点。4)电信设备企业需要开拓新的战略业务,创造新的附加值和经济增长点。相对于其他研究从电信设备制造业务本身的角度分析电信设备企业的发展途径,本研究从新战略业务的角度提出了电信设备企业长远发展的可行思路。5)电信产业市场已从技术导向转入需求导向,企业需要深刻把握市场变化,调整相关业务战略和构建相应商业模式。这一点再次印证了在企业的发展中,市场需求的准确把握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原则的理论。6)电信产业将继续走向集中,产业资源的集中和汇聚对各企业都是重要的变革和发展机会。不同于其他研究把产业资源的汇聚看成是对落后企业的威胁的观点,本研究认为产业的集中也为落后企业带来重要的变革和生存发展的机会。
李崑[4](2008)在《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司3G市场竞争策略研究》文中认为美国哈佛商学院教授、着名的战略管理学家迈克尔·波特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在其管理学经典着作《竞争战略》中提出了企业战略的中心问题是应对竞争的观点。之后,通过低成本、差异化、专一化战略来提升核心竞争力从而树立竞争优势,成为企业在应对激烈市场竞争的管理实践中普遍采用的方法之一。但随着各行业竞争情况的不断变化以及企业经营环境不确定性的增加,特别是创新和变革所导致的新兴行业的诞生和企业形式的出现,迈克尔·波特的竞争战略也表现出了一定的局限性。特别是对于外资电信设备制造企业在中国市场的竞争战略研究,目前尚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为此,本文结合竞争力分析和竞争战略的基本理论,对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司在中国3G市场所面临的新的机遇和挑战进行了分析,从对企业外部竞争环境的变化作出积极反应以及提升企业内部的核心竞争力来确立市场竞争优势这两个方面,深入研究了爱立信在中国3G市场的竞争策略,希望对公司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实现长久持续发展有所帮助。全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提出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并阐述了选题的理论背景和实际背景以及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和方法;第二章阐述了企业竞争力研究的基本理论,主要包括价值链理论与价值链分析对企业竞争力研究的影响以及钻石体系和产业集群对竞争力的影响;第三章和第四章是本论文的重点章节;第三章首先介绍了爱立信的概况,然后对全球电信发展形势以及中国电信产业政策对3G市场竞争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指出爱立信不仅要对竞争环境的变化做出迅速反应,还要根据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塑造有利于自己的竞争环境;第四章在前一章分析研究的基础之上,重点研究了爱立信加强自身变革、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所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并以保持技术和市场领先地位、优化和巩固卓越运营为目标,提出了一些策略性的建议。
计育青[5](2006)在《WCDMA/HSDPA设备企业竞争力点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两大并购改写3G格局 全球3G战事如火如荼,中国3G也即将拉开大幕。作为3G产业链中最重要的一环,各大设备厂商正全力以赴驰骋在全球3G战场上,开疆拓土。中兴、华为、上海贝尔阿尔卡特、爱立信、诺基亚、朗讯、NEC、西门子,这些人们耳熟能详的重量级厂商,有的在2G时代
刘治国[6](2006)在《技术标准及其后进入者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由于高通公司的成功经验,以及中国企业在技术标准上受制于人的DVD案例,从中国政府到企业无不梦想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中国企业非常渴望拥有标准,不断尝试在各种产品上提出自己的技术标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接触到的很多技术标准,尤其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行业协会制定的技术标准以及我们耳熟能详的ISO9000质量认证标准,都是作为公共品出现,由政府来制定并进行强制或者推荐使用,并不以盈利为目的。制定这些标准的目的都是为了各企业能够生产出标准化的产品,来达到规模经济效益。为什么高通公司的CDMA技术标准和以飞利浦为首的6C联盟能够对技术标准进行收费?作为后进入者,大唐所制定的TD—SCDMA标准面临着什么样的困难,需要付出什么样的努力才能使大唐的技术标准获得成功?大唐模式是否是技术标准的后进入者的唯一模式?这些都是本文作者始终思考的问题,也是引起本研究开展的动机。经过分析,我们认为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的结合,尤其是基本专利的结合,导致只要符合该技术标准的任何产品都需要对基本专利进行付费。基本专利成为其他厂商进入技术标准的壁垒,明确本文所讨论的技术标准是融合了基本专利的技术标准。在基本专利的微观层面,讨论了一流的企业为什么做标准。单个专利的价值难以实现,绝大多数的专利是没有价值的。而专利和技术标准的结合,出现了基本专利。一流的企业通过制定技术标准,将自己的专利融入到技术标准形成基本专利或者通过交叉许可他人的专利,通过对基本专利的占有实现对被许可企业的收费。一流的企业通过制定技术标准,实现对基本专利的控制,将市场之间的竞争改变为市场内的竞争。技术标准持有人不仅通过技术标准许可获益,而且通过产量竞争或者芯片等核心产品的生产来影响产业的结构和绩效。由于技术标准具有网络外部性,具有自然垄断特性,但技术标准的竞争存在国家、经济利益,在一个产业内经常是多个技术标准共存。我们通过构建技术标准的钻石模型,以生产要素来解释企业是否具备制定技术标准的能力;以需求条件来解释技术标准如何能够获得市场的认可,并取得一定的用户基数;以企业的战略和竞争对手来分析技术标准企业在竞争中所采取的战略,如:企业联盟、技术标准开放等;以相关产业和支持产业的表现来分析技术标准所涉及的各产业是否有竞争力,是否能使技术标准尽快得到完善;政府在技术标准中应有的角色,以及机会对技术标准制定的影响。我们认为对于技术标准来说,各要素之间同样是相互影响,缺一不可。通过分析各国的移动通信案例来实证技术标准的钻石模型。我们认为钻石模型的各要素都非常重要,只不过在特定的条件下、不同的案例中显的有所区别。以高通公司为例,机会角色同样重要,如果高通公司的CDMA专利不是3G技术所必须使用的基本专利的话,爱立信等企业制定的3G标准就不会向高通公司倾斜,高通公司作为移动通信标准的后进入者难以成为标准之王。我们国家有大量的企业介入标准制定,但多是后进入者,因此研究后进入者如何参与技术标准的竞争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认为技术标准竞争存在技术标准之间的竞争和技术标准内的竞争,大唐模式是后进入者参与技术标准之间竞争的一个案例,我们结合钻石模型和大唐技术标准的案例进行分析,认为没有政府的支持,大唐模式难以成功,因此我们认为政府支持成为大唐案例中钻石模型的关键要素,我们提出政府应该采取的具体措施。但我们认为大唐的技术标准是个特例,我们国家的企业制定的技术标准不可能都让政府来支持,更多的要依赖企业自身的能力,参与技术标准内的竞争,也就是基本专利的竞争,由跟随一部分原创一原创,来逐渐提高基本专利的比重,最终实现技术标准的主导,依靠市场力量和政府应有的支持来获得技术标准的赶超,我们认为华为和中兴的模式更具有普适性。
刘启诚,杜娟,阴志华[7](2004)在《梦之队备战中国3G》文中研究指明3G无疑是最近两年来中国通信市场上最热门的话题。随着信息产业部对各大制造厂商3G设备外场测试的结束,和3G峰会的召开,3G又一次成为关注的焦点。分析人士认为,中国的3G明年就会正式揭开面纱,而在此之前,各大制造商都不遗余力地向政府、向运营商、向媒体展示自己的3G方案,以谋得在中国3G市场上更大的市场份额。这些厂商们就象一支支“梦之队”,在新的赛季来临之前,纷纷摩拳擦掌,准备赛场上“赤膊”相见。
乔楠,郑宏[8](2004)在《2004年国际通信制造企业大比拼》文中指出秋十月的北京,亚洲最大的通信展览会——“中国国际通信设备技术展览会”拉开帷幕。展是舞台也是擂台,展示风采,比拼实力,来自世界各地的通信行业巨头云集中国北京。备制造企业历来就是技术的推动者和市场的引导者,行业人士了解了这些企业的基本情况解通信行业技术和市场的发展全貌。“2004年国际通信制造企业大比拼”栏目汇集了20余家着名的通信企业的资料,从各公司主要产品所占市场份额、企业的研发、生产情况、年销售面为广大读者和参展观众提供了丰富的参考资料。(按音序排列)
闫跃龙[9](2004)在《爱立信CDMA“五岁而立”的内幕》文中研究指明爱立信CDMA后来居上的真正原因,似乎可归纳为其贯彻始终的坚持通用性、注重性价比、始终向未来
晓寒[10](2002)在《2002年中国国际通信展综合报道》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二、爱立信CDMA全面解决方案优势(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爱立信CDMA全面解决方案优势(论文提纲范文)
(1)标准必要专利F/RAND承诺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标准必要专利F/RAND承诺 |
一、标准与专利的结合 |
(一)标准化的目的 |
(二)专利与标准结合的必然性 |
(三)标准必要专利的影响 |
二、F/RAND承诺的提出 |
(一)历史和起源 |
(二)RAND承诺与FRADN承诺的统一 |
(三)现有规定 |
(四)目的 |
三、F/RAND承诺的内涵 |
(一)内涵的认定基准 |
(二)内涵的解读 |
第二章 F/RAND承诺法律性质的认定 |
一、法律性质之争 |
(一)默示许可理论说 |
(二)强制缔约义务说 |
(三)要约邀请说或要约说 |
(四)第三人受益合同说 |
(五)单方法律行为说 |
(六)评析及构想 |
二、产生的效果 |
(一)约束的对象 |
(二)善意谈判的义务 |
(三)不得拒绝许可的义务 |
第三章 F/RAND劫持 |
一、表现形式和危害 |
(一)表现形式 |
(二)危害 |
二、产生的原因 |
(一)主要原因 |
(二)核心原因 |
三、规制和救济 |
(一)现状 |
(二)考察因素 |
(三)构想及设计 |
第四章 F/RAND专利许可费的确定 |
一、困难点及危害 |
(一)专利许可协议的保密条款 |
(二)不对等的谈判地位 |
(三)专利许可费堆积 |
二、基准和范围 |
(一)标准的实施和技术创新 |
(二)解决专利劫持和F/RAND劫持 |
(三)避免专利许可费堆积 |
(四)以SEPs价值为限 |
三、计算规则的经验及选择 |
(一)计算因素 |
(二)计算基础 |
(三)计算方法 |
第五章 我国标准必要专利制度的完善和建议 |
一、统一F/RAND承诺的内涵和法律性质 |
(一)F/RAND承诺的内涵 |
(二)F/RAND承诺的法律性质 |
二、专利许可费的确定方法 |
三、禁令和反禁令的适用 |
(一)禁令规则的构建 |
(二)反禁令的执行 |
四、其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中兴与华为专利布局对比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专利布局的相关研究 |
1.2.2 专利组合的相关研究 |
1.2.3 企业专利布局相关研究 |
1.2.4 相关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点 |
第2章 通信企业专利布局理论分析 |
2.1 专利相关概念 |
2.1.1 专利及专利的作用 |
2.1.2 PCT专利 |
2.1.3 专利家族 |
2.2 专利布局 |
2.2.1 专利布局概念 |
2.2.2 专利布局模式 |
2.2.3 专利布局的作用 |
2.3 专利布局对通信企业的作用 |
第3章 中兴与华为行业地位对比分析 |
3.1 通信行业专利技术分析 |
3.1.1 通信行业标准技术解析及其专利分布 |
3.1.2 通信行业技术专利布局特点 |
3.2 通信标准确立前后中兴与华为专利布局变动对比分析 |
3.3 中兴与华为专利数量分布情况分析 |
3.3.1 中兴与华为PCT专利数量排名 |
3.3.2 中兴与华为标准技术专利数量排名 |
3.3.3 中兴与华为核心技术专利数量排名 |
3.4 中兴与华为行业地位对比分析总结 |
第4章 中兴与华为专利布局现状分析 |
4.1 研究对象选取 |
4.2 数据来源与整理 |
4.2.1 技术领域专利数据来源与整理 |
4.2.2 地域专利数据来源与整理 |
4.3 研究方法选择 |
4.4 中兴与华为地域专利布局现状分析 |
4.4.1 中兴与华为中国专利数量和技术主体分布状态 |
4.4.2 中兴与华为欧洲专利数量和技术主体分布状态 |
4.4.3 中兴与华为美国专利数量和技术主体分布状态 |
4.4.4 中兴与华为地域专利布局变化轨迹分析 |
4.5 中兴与华为技术专利布局现状分析 |
4.5.1 中兴与华为专利技术分布情况 |
4.5.2 中兴与华为专利技术关键词分布情况 |
4.5.3 中兴与华为专利技术相似度分布情况 |
第5章 中兴与华为专利布局对比分析 |
5.1 中兴与华为地域专利布局对比分析 |
5.1.1 中兴与华为中国专利布局对比分析 |
5.1.2 中兴与华为欧洲专利布局对比分析 |
5.1.3 中兴与华为美国专利布局对比分析 |
5.2 中兴与华为技术专利布局对比分析 |
5.2.1 中兴与华为专利技术对比分析 |
5.2.2 中兴与华为专利技术关键词对比分析 |
5.2.3 中兴与华为专利技术相似度对比分析 |
5.3 中兴与华为专利布局策略对比总结 |
第6章 相关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跨国电信设备制造商在中国的业务发展策略研究(1978-2009):产业生命周期角度(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动机 |
1.2 研究目的和研究问题 |
1.3 研究设计 |
1.4 研究流程 |
第二章 文献探讨 |
2.1 国际市场进入策略 |
2.2 企业内外部环境分析方法 |
2.3 业务策略 |
2.4 产业生命周期理论 |
第三章 研究方法 |
3.1 研究架构 |
3.2 研究对象 |
3.3 研究限制 |
3.4 资料分析方法 |
3.5 效度和信度分析 |
第四章 个案介绍 |
4.1 诺基亚西门子在中国的业务发展 |
4.2 摩托罗拉在中国的业务发展 |
4.3 北电网络在中国的业务发展 |
4.4 阿尔卡特朗讯在中国的业务发展 |
4.5 爱立信在中国的业务发展 |
4.6 华为在中国及全球的业务发展 |
4.7 中兴在中国及全球的业务发展 |
4.8 主要设备企业在中国市场的业务发展状况对比 |
第五章 个案分析 |
5.1 中国电信设备市场环境分析 |
5.2 电信设备产业生命周期分析 |
5.3 个案企业各阶段业务发展策略分析 |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
6.1 结论与命题 |
6.2 对业界的建议和后续研究建议 |
6.3 研究贡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Ⅰ 案例中各公司官方网站 |
Ⅱ 访谈问题 |
(4)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司3G市场竞争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课题的理论背景 |
1.2 企业的实际背景 |
1.3 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 课题研究的目的 |
1.5 课题的研究意义 |
1.6 课题的研究方法 |
第二章 企业竞争力研究理论综述 |
2.1 价值链理论与价值链分析对企业竞争力研究的影响 |
2.2 钻石体系竞争力分析架构 |
2.3 产业集群与竞争力的关系 |
第三章 爱立信在中国3G市场的竞争环境分析 |
3.1 爱立信公司介绍 |
3.1.1 爱立信发展历史及现状 |
3.1.1.1 爱立信发展历史 |
3.1.1.2 爱立信发展现状 |
3.1.2 爱立信在中国的发展 |
3.2 全球和中国电信发展形势对3G市场竞争环境的影响 |
3.2.1 全球电信业和3G发展概况 |
3.2.2 中国电信产业发展形势 |
3.2.3 中国3G的发展形势 |
3.2.4 运营商重组对国内通信产业发展的影响 |
3.3 中国电信产业政策对3G市场竞争环境的影响 |
3.3.1 本土电信设备制造企业的成长 |
3.3.2 其它外资电信设备制造企业的竞争 |
3.3.2.1 阿尔卡特朗讯 |
3.3.2.2 诺基亚西门子 |
3.3.2.3 摩托罗拉 |
3.3.2.4 北电网络 |
3.3.2.5 电信设备制造商合并重组形成新的竞争环境 |
3.3.3 国家经贸政策的影响 |
3.3.4 国家宏观产业政策的影响 |
3.3.4.1 政府作用 |
3.3.4.2 生产要素 |
3.3.4.3 需求状况 |
3.3.4.4 支持性产业 |
3.3.5 政治与外交关系的影响 |
3.4 对企业外部竞争环境的变化作出积极反应 |
第四章 爱立信在中国3G市场的竞争策略研究 |
4.1 三种3G技术标准与爱立信3G市场竞争策略的关系 |
4.1.1 WCDMA成为爱立信奠定3G市场竞争优势地位的重要技术 |
4.1.1.1 借助GSM向WCDMA的平滑演进抢占3G市场先机 |
4.1.1.2 在WCDMA商用市场占据半壁江山 |
4.1.2 剥离cdma2000业务提高运营效率 |
4.1.3 积极投身TD-SCDMA产业链 |
4.2 后3G及4G技术的出现对爱立信3G市场竞争策略的影响 |
4.2.1 爱立信在后3G技术领域保持领先地位 |
4.2.1.1 HSPA技术增强WCDMA的市场竞争力 |
4.2.1.2 LTE的技术跨越延续3G的竞争优势 |
4.2.2 WIMAX跻身3G标准可能影响中国3G市场竞争格局 |
4.2.3 爱立信在4G技术领域加强与中国合作 |
4.3 应对市场风险,加强自身变革,增强3G市场竞争力 |
4.4 积极提升企业内部的核心竞争力 |
4.4.1 整合和扩充企业优势资源 |
4.4.1.1 整合爱立信在中国的优质资源 |
4.4.1.2 优化组织结构以提高运营效率 |
4.4.1.3 人本主义的管理之道 |
4.4.1.4 借助外部并购扩充优质资源 |
4.4.2 调整核心业务架构提供顺应电信市场变化的产品和服务 |
4.4.2.1 保持和巩固网络设备市场份额和领先优势 |
4.4.2.2 加强全球电信专业服务业务 |
4.4.2.3 以多媒体业务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
4.4.3 优化市场和销售策略 |
4.4.3.1 巩固既有市场的优势地位 |
4.4.3.2 重视中西部市场 |
4.4.3.3 提升在新兴移动运营商中的市场份额 |
4.4.3.4 一体化销售流程(One Sales Process)强化卓越运营 |
4.4.4 超前和充分的准备应对3G市场竞争 |
4.4.4.1 招投标模拟演练和3G试验网 |
4.4.4.2 继续深化与中国移动的合作 |
4.4.4.3 大力拓展中国联通市场 |
4.4.4.4 本地化战略 |
4.4.4.5 良好的财务状况为3G市场竞争提供充足资金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技术标准及其后进入者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引言 |
0.1 问题的引出 |
0.2 研究思路、方法及章节分部 |
0.3 创新点 |
1 技术标准的相关理论 |
1.1 标准的定义 |
1.2 标准化 |
1.3 标准的形成 |
1.4 技术标准的定义 |
1.5 知识产权 |
1.6 专利权的起源 |
1.7 专利权的定义 |
1.8 技术标准是一种公共产品 |
1.9 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的冲突 |
1.10 技术标准和专利权之间的冲突 |
1.11 技术标准首先在电信领域融合了知识产权 |
1.12 GSM标准出现后,技术标准被知识产权覆盖 |
1.13 基本专利形成技术标准进入壁垒 |
1.14 本文所研究的技术标准 |
2 技术标准的文献综述 |
2.1 专利许可方式 |
2.2 专利许可理论 |
2.3 技术标准许可 |
2.4 技术标准具有自然垄断性 |
2.5 技术标准的竞争 |
2.6 对现有文献的评价及本文研究的价值 |
3 技术标准的价值研究 |
3.1 技术标准使专利的价值得以更好的体现 |
3.2 技术标准弱化了专利的生命周期 |
3.3 技术标准许可与专利许可的联系和区别 |
3.4 技术标准许可收费涉及整个产业链条 |
3.5 技术标准使市场之间的竞争变为市场内的竞争 |
3.5.1 通过相关产品的销售进行产量竞争 |
3.6 技术标准与基本专利对市场绩效的影响 |
3.6.1 GSM标准的基本专利分布与市场绩效 |
3.6.2 CDMA标准的基本专利分布与市场绩效 |
3.6.3 基本专利在技术标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
4 技术标准的自然垄断与竞争 |
4.1 技术标准具有自然垄断特性 |
4.2 技术标准难以限制竞争 |
4.2.1 巨大的经济利益 |
4.2.3 国家利益之间的博弈 |
4.3 技术标准理论的钻石模型 |
4.3.1 理论基础 |
4.3.2 技术标准的钻石模型 |
5 技术标准竞争的国际经验比较 |
5.1 欧洲GSM技术的经验借鉴 |
5.1.1 统一欧洲各国市场,扩大了市场容量 |
5.1.2 欧盟首先为GSM技术的发展预留了频带 |
5.1.3 为了保证竞争,GSM技术从一开始就具备开放性 |
5.1.4 GSM技术标准一开始就是市场竞争的结果 |
5.1.5 GSM技术标准的成功经验分析 |
5.2 日本经验借鉴 |
5.2.1 技术标准只在日本国内得到应用 |
5.2.2 日本技术标准的成功经验分析 |
5.2.3 提早的国内需求促使日本在WCDMA上占据优势 |
5.3 韩国经验借鉴 |
5.3.1 使用其他有技术前景的标准,通过构造自己的产业链,来获得完整的技术优势 |
5.3.2 韩国经验分析 |
5.4 美国经验借鉴 |
5.4.1 美国市场被分割,导致市场初期无法形成自己的技术标准 |
5.5 美国高通经验借鉴 |
5.5.1 机会角色起了重要作用 |
5.5.2 企业战略是高通能抓住各次机会 |
5.5.3 技术先进 |
5.5.4 为了争取关键的市场,制定不同的许可费率 |
5.5.5 延伸专利协议,导致被许可对象持续付费 |
5.5.6 对新技术厂商进行收购,来保证领先地位 |
5.5.7 掌握对手专利,强迫对手向自己的技术标准倾斜 |
5.5.8 设立风险投资资金推动产业发展 |
6 后进入者策略研究 |
6.1 后进入者的概念及特点 |
6.2 在位者与先动优势 |
6.3 后发优势 |
6.4 技术的不连续给技术标准后进入者的新的赶超机会 |
6.5 TD-SCDMA标准钻石模型分析 |
6.5.1 大唐的实力远弱于其他竞争对手 |
6.5.2 大唐TD-SCDMA标准处于后发劣势 |
6.5.3 标准成熟度也低于另外两个标准 |
6.5.4 TD-SCDMA标准专利数量也低于欧美厂商 |
6.5.5 运营商态度暧昧、市场需求不明朗 |
6.5.6 巨大的国内市场需求 |
6.5.7 通信设备制造商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
6.5.8 大唐的技术标准在数据传输上具有极大的优势 |
6.6 竞争对手所采用的战略 |
6.6.1 通过专利阻截 |
6.6.2 降低技术标准许可费用 |
6.6.3 游说中国政府对WCDMA技术的支持 |
6.7 基于钻石模型分析,政府角色成为最关键要素 |
6.7.1 政府必须采取明确的支持态度 |
6.7.2 以产业联盟推进TD-SCDMA产业化 |
6.8 直接参与技术标准之间的竞争,后进入者难以承担投入 |
6.9 技术标准内的竞争模式 |
6.9.1 中兴和华为模式 |
6.9.2 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构建产业影响力 |
6.9.3 积极参加各种知识产权组织 |
6.9.4 政府应该积极支持企业参与技术标准内的竞争 |
6.9.5 跟随—部分原创—原创更具有普适性 |
7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1 美国高通公司大事记 |
2 TD-SCDMA诞生背景 |
4 第三代移动通信标准简介 |
致谢 |
四、爱立信CDMA全面解决方案优势(论文参考文献)
- [1]标准必要专利F/RAND承诺的法律问题研究[D]. 方继斌.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3)
- [2]中兴与华为专利布局对比分析[D]. 何玉洁. 湖南大学, 2019(07)
- [3]跨国电信设备制造商在中国的业务发展策略研究(1978-2009):产业生命周期角度[D]. 张力. 北京邮电大学, 2010(03)
- [4]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司3G市场竞争策略研究[D]. 李崑. 北京邮电大学, 2008(11)
- [5]WCDMA/HSDPA设备企业竞争力点评[N]. 计育青. 中国电子报, 2006
- [6]技术标准及其后进入者策略研究[D]. 刘治国. 复旦大学, 2006(08)
- [7]梦之队备战中国3G[J]. 刘启诚,杜娟,阴志华. 通信世界, 2004(42)
- [8]2004年国际通信制造企业大比拼[J]. 乔楠,郑宏. 通信世界, 2004(39)
- [9]爱立信CDMA“五岁而立”的内幕[J]. 闫跃龙. 通讯世界, 2004(06)
- [10]2002年中国国际通信展综合报道[J]. 晓寒. 世界电信, 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