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资产减值损失的报告该怎么写啊?
- 答:抬头,一是穗陆则企业基本情猜棚况,二是企业经营情况,三是资产减值的情况、原因、现状,四是有关法律依据,五是申悉圆请处理的要求,落款。
- 答:这个有点难度哦,帮不上你了!~
- 答:根据你讲得情况,是否这样处孙旁理:借:投资收益贷:长期股权 投资. 你镇昌如果计提减则旅橡值损失的话则不这样处理.
- 答:该损失首先填写表A105091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再填写表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核戚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再填写在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33行次。最终填写在表A100000去也所得税年度把水申报表(A类)第15、16行次。请您详细阅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改谨陵2014年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晌大》。
- 答:由于,过于泛滥地挪用公款去吃来宾烤鱼,导致,资产减值,谢谢!~
问:企业坏账损失税前扣除资料是否需要出具专项报告?
- 答:由于客户无偿还能力,企业将一笔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打算今年做坏账处理,请问是否还需要出具中介机构专项报告?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三、二十四条的规定,企业逾期一年或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但该专项报告并没有规定一定要中介机构出具。因此,上述在已经做了坏账损失处理的,同时主管税务机关没有特别要求的情况下,专项报告可以是企业自行出具的,不一定要中介机构出具。
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发生以下资产损失支出,要求具有对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做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第二十七条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四)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蠢悉拿损10%以上,下同),陆逗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五)损失金额较大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报告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第四十五条企业按独立交易原则带搭向关联企业转让资产而发生的损失,或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准予扣除,但企业应作专项说明,同时出具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问: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相关问题
- 答:资产损失能不能税前扣除,这个问题应该是最首要的,如果不能税前扣除,那么其他的相关问题也没有那么多了,那么资产损失是否能够税前扣除?如果你不了解这部分内容,那就和深空网一起来学习吧。
首先我们要先来了解资产损失的类型
资产损失分为芦侍旦实际损失和法定损失,实际损失是指在实际处置、转让资产的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的损失,实际的损失一般是在实际发生的时候做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如果在企业未处置或者是没有转让资产,但是符合法定的资产损失确认条件,这就叫做法定资产损失,实际损失是已经发生的,法定损失是可能发生但是还未发生,只是符合法定损失的条件,实际发生的损失,发生年度扣除的,追补的期限不能超过5年。
资产损失可不可以税前扣除?
法定损失是按照谈宏税收处理办法执行的,是按照规定条件计算和确认损失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除了特殊行业以外,是都不能税前扣除的,只有在会计上确认为资产减值损陪扰失的时候才能够税前扣除,在计提坏账准备的阶段是不能税前扣除的,确认坏账损失阶段,如果符合扣除的条件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什么情形下需要出具资产损失鉴定报告?
1、企业有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在会计上已经归为损失处理的
2、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损失的金额较大
3、企业有逾期一年以上的单笔数额不超过5万或者不超过年度收入的万分之一的收款,会计上已经确认为坏账损失的
4、存货的报废、变质、破损损失数额比较大的资产损失什么是衍生金融资产?什么是非衍生金融资产?区别在哪里?